河南保监局关于李航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邢果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377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邢果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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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邢果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7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邢果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18〕841号)收悉。
经审查,邢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
2019年3月29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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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珂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豫〔2018〕210号)收悉。
经审查,王珂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8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梁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梁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211号
•【施行日期】2021.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梁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211号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梁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中银报〔2021〕4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梁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梁斌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
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1年4月20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邢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邢果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77号
•【施行日期】2019.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邢果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7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邢果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18〕841号)收悉。
经审查,邢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3月2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2.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施行日期】2019.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珂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豫〔2018〕210号)收悉。
经审查,王珂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8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27号
•【施行日期】2019.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2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栾臣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18〕831号)收悉。
经审查,栾臣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3月2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7.0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752号
•【施行日期】2019.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
复
豫银保监复〔2019〕752号
平顶山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王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银〔2019〕9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王华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
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7月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崔凯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崔凯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6.04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646号
•【施行日期】2019.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崔凯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646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崔凯等2位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紫保豫分发〔2019〕59号)收悉。
经审查,崔凯、马少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2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6月4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靖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靖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1.15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6号
•【施行日期】2020.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靖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6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关于审核李靖宇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字〔2019〕32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靖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李靖宇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0年1月15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327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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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2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栾臣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18〕831号)收悉。
经审查,栾臣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3月20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阳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阳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02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500号
•【施行日期】2020.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阳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500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阳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康豫发〔2020〕85号)收悉。
经审查,王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2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学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1058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学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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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学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1058号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李学军拟任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洛银〔2019〕23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学军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李学军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12月9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庄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庄威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1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75号
•【施行日期】2019.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庄威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7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庄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阳光人寿〔2018〕52号)收悉。
经审查,庄威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3月13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庄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庄威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1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75号
•【施行日期】2019.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庄威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7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庄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阳光人寿〔2018〕52号)收悉。
经审查,庄威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3月13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艳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艳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1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370号
•【施行日期】2020.09.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艳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370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李艳生同志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银〔2020〕14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艳生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李艳生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
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0年9月1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27号
•【施行日期】2019.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栾臣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2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栾臣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18〕831号)收悉。
经审查,栾臣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