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内部管理制度(模版)
强制清算规章制度
强制清算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强制清算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强制清算的含义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清算,以实现公司资产的公平分配。
第三条强制清算的条件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强制清算:(一)公司债务到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三)人民法院根据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申请,认为公司应当进行强制清算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强制清算的启动(一)公司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二)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债权人、股东的申请,自行启动强制清算程序。
第五条强制清算组组成(一)强制清算组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二)强制清算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清算职责;(三)强制清算组成员的名单应当报人民法院备案。
第六条强制清算组的职责(一)接管公司财产,保管公司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二)调查公司财产,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仲裁活动;(五)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处理公司财产的分配;(六)履行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强制清算程序(一)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应当及时指定强制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强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五日内公告清算开始,并通知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三)强制清算组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四)强制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公正、公平地处理公司资产的分配,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五)强制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公司登记。
清算组工作制度
清算组工作制度篇一:清算组工作制度清算组工作制度为规范清算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清算工作依法、有效、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工作制度,如下:一、工作要求1、全体工作人员应该自觉服从人民法院对清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清算义务。
2、清算工作分工小组,除认真完成份内的工作外,要积极配合其他小组的工作,不得拖延、推诿。
3、清算工作人员接待债权人、债务人及公司职工要礼貌、耐心,不得激化矛盾。
4、清算工作人员接受公司的物品、资料必须认真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名。
5、清算工作人员接受债权人提交的债权凭证必须认真审核,在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基础上,一律只收取复印件,并要求提交人在提交的材料上逐一签名。
6、清算组对外发送各种书面文件、资料,需经清算组组长同意并加盖清算组印章。
二、工作纪律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
2、全体工作人员应保持客观中立,不得与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发生工作以外的关系。
3、全体工作人员应保守清算工作中获知的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4、清算工作人员在清算工作中存在不尽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二:清算组声明-制度(清算-制度)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清算组声明书河北正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清算组已委托贵事务所对本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期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的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及财产分配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为配合贵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公司清算组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声明:1、公司清算组承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编制清算财务报表是我们的责任。
2、公司清算组已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以清算基础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公司清算组对上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公司清算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清算组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公司的发展,在遇到金融危机、市场下滑等突发情况时,公司可能会被迫进行清算操作。
清算操作意味着公司需要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视和总结,以确保资产的最大化价值。
本文旨在为公司清算组制订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保障清算操作的成功进行。
2. 清算组的职责与职能清算组作为公司清算的关键角色,其职责与职能主要包括:1.确认债权债务信息2.确认资产信息3.确认清算账户信息4.制定清算计划5.进行清算操作6.参与清算权益的分配3.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3.1 职责与授权公司清算组应遵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确保资产的最大化价值,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
同时,清算组应向董事会报告清算进展情况,确保清算操作的透明和公正。
3.2 清算计划的制定清算组应制定清算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确认债权债务信息2.确认资产信息3.拟定清算方案,包括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资产等4.制定执行方式和时间表5.制定清算费用计算方法6.制定清算权益分配方案3.3 资产清单的编制和评估清算组应编制公司所有资产清单,并对资产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因素:1.市场价格2.未来价值3.取得成本4.折旧、摊销、减值准备等会计核算因素3.4 债权债务信息的确认清算组应对公司的债权债务信息进行清查和认证,包括:1.债务金额和期限2.债权人资料3.存在的任何争议或不归属问题4.与债务相关的文件和协议3.5 清算费用的核算和缴纳清算组应制定清算费用计算方法,并根据清算计划执行。
清算费用应包括聘请专业人员的费用、清算过程中的法律费用、审计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3.6 清算后的资产和负债处理清算组应妥善处理清算后的资产和负债问题,包括清算公司存款、赔偿债权人等问题,并与税务部门进行结算。
同时,应严格按照清算计划中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算权益的分配。
4. 总结公司清算操作是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公司清算方案范文
公司清算方案范文一、清算目的和依据二、清算程序1.设立清算小组本公司设立清算小组,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组织和执行清算工作。
清算小组组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协调和指导清算工作。
2.清算审查清算小组应及时核实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清理公司资产和债务关系,清查各项经营活动,确保清算工作的准确和公正。
3.清算通知清算小组应向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发出清算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公司的清算原因、目的、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
4.清算资产清算小组应尽快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和清理,并通过拍卖、协商转让等方式变现,尽可能回收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债权人的资金。
5.清算负债清算小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的规定,按时清偿公司的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6.清算报告清算小组应编制清算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清算工作的进展情况、清偿债务的安排和清算结果等,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告予以公布。
7.清算结案清算小组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同时,清算小组应将公司的清算结果进行公示,对于不服本公司清算结果的人,应提起诉讼解决。
三、清算资金的处理1.清算费用清算费用应优先从公司的现金结余中支付,如公司现金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应征得股东同意,以卖资产的方式进行支付。
2.征收债务清算小组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债务合同的规定,首先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如公司现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的,清算小组可通过变卖公司资产等方式进行支付,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3.分配剩余资金如清算后的公司存在剩余资金,清算小组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和公告1.清算报告应在清算工作完成后30天内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予以公布。
2.清算报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的清算原因、目的、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清算资产和负债情况、分配剩余资金等。
五、附则1.本清算方案由清算小组负责执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对本清算方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清算小组。
强制清算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强制清算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强制清算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由法院依法启动的清算程序。
第三条强制清算期间,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了结公司债务,清理公司财产,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终止公司法律地位。
第四条强制清算过程中,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强制清算启动第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公司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六条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
第七条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应当通知公司及股东,并公告强制清算事宜。
三、强制清算组织第八条强制清算组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债权人代表组成。
第九条强制清算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件等;(二)调查公司财产,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了结公司债务,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活动;(五)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六)提交强制清算报告;(七)履行法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强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当向法院申请。
四、强制清算程序第十一条强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强制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十二条强制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的申报进行审查,确认债权数额,编制债权表。
第十三条强制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十四条强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清算期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清算期间的管理工作,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清算组职责1. 清算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清算工作,负责清算期间的全面管理工作。
2. 清算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 清算组应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
4. 清算组应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 清算组应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 清算组应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清算期间公司管理1.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 清算期间,公司财产在未依照本制度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进行新的投资、签订新的合同、购买新的资产等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4. 清算期间,公司应妥善保管财产,防止财产流失。
5. 清算期间,公司应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6. 清算期间,公司应妥善处理与债权人、债务人、职工的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清算程序1.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 清算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应按照方案进行清算。
3. 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依法向债权人、债务人、职工等各方发出通知,公告债权申报。
4. 清算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
5.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清算组责任1.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清算期间的管理工作。
客运公司资产清算制度范本
客运公司资产清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客运公司资产清算工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清算,是指客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对其全部或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处置和分配的工作。
第三条资产清算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产清算价值最大化,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资产清算组织第四条客运公司应设立资产清算组,负责资产清算工作。
资产清算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资产处置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资产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资产清算方案,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二)组织实施资产清算方案,处理资产清算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三)协调与资产清算相关的内外部关系,保障资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办理资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手续,确保资产清算的合法性;(五)按照资产清算方案进行资产处置和分配,确保资产清算价值最大化;(六)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报告资产清算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七)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资产清算程序第六条资产清算组应在资产清算方案通过后,启动资产清算程序。
资产清算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资产评估:对清算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二)资产处置:根据评估价值,采取出售、转让、报废等方式处理清算资产;(三)资产分配:将资产处置所得款项按照资产清算方案进行分配;(四)清算终结:资产清算完毕,办理清算终结手续。
第七条资产评估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评估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评估方案,确保评估价值的准确性。
第八条资产处置应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公开竞拍、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
资产处置过程中,应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处置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九条资产分配应按照资产清算方案进行,优先偿还债务,剩余资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清算工作,保障公司清算过程的合法、有序进行,维护债权人、股东和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的清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清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确保清算过程合法合规;(二)公平公正,保障各方利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高效快捷,减少清算时间。
第二章清算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清算组是负责公司清算工作的专门机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二)公司董事、监事;(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债权人代表;(五)聘请的清算顾问。
第五条清算组的职责:(一)依法组织公司清算工作,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性;(二)调查、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清单;(三)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依法清偿债务;(四)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五)依法解散公司,注销公司登记;(六)完成清算组其他职责。
第三章清算程序第六条公司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明确清算组职责;(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对债权进行审查;(三)编制清算方案,包括资产清理、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四)执行清算方案,包括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五)提交清算报告,包括清算过程、清算结果等;(六)解散清算组,注销公司登记。
第七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债权人、股东的意见,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章债权债务处理第八条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
第九条清算组应审查债权,对合法债权予以确认。
第十条债务清偿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支付清算费用;(二)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三)支付税款;(四)清偿其他债务。
第五章清算报告与解散第十一条清算组应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包括清算过程、清算结果等。
第十二条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合作社财务制度模板
合作社财务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和自身财务管理需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第四条合作社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合作社理事长对本社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聘任财务会计人员,或者按规定委托代理记账。
执行与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合作社财务会计人员。
第六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履行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加强运营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和财务分析。
第八条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
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第二章资金筹集及使用管理第九条合作社筹集资金应当合法合规,明确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合作社应当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筹集的资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合作社使用资金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和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成员公布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三章资产及运营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合作社购置、处置资产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成员的共同利益。
破产清算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破产清算组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破产清算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四)保密性原则:保护财务信息,防止泄露。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破产清算组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破产清算财务预算,执行财务计划。
(二)审核、审批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各项财务收支。
(三)管理破产清算组的财务账目,保证账目真实、完整。
(四)监督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资产处置,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
(五)协助审计、评估、税收等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破产清算组财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七条财务核算内容:(一)破产清算组的各项收入、支出。
(二)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资产处置。
(三)破产清算组的债务清偿。
(四)破产清算组的清算损益。
第八条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破产清算组的财务状况。
(二)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收入、支出情况。
(三)破产清算组的资产处置情况。
(四)破产清算组的债务清偿情况。
(五)破产清算组的清算损益。
第四章财务审批与监督第九条破产清算组财务收支应实行审批制度,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条财务审批权限:(一)小额支出: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一般支出:由破产清算组负责人审批。
(三)大额支出:由破产清算组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一)破产清算组内部监督: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财务收支进行检查。
(二)外部监督:由审计、评估、税收等部门对破产清算组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强制清算中清算组的工作
强制清算中清算组的工作前期工作:一:制定工作方案,包括:1 清算工作规程;2 会议议事规则;3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4 证照和印章管理制度;5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等。
上述清算工作方案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二:到公安机关刻制清算组印章,清算组印章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
三:持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书和清算组公章向人民法院许可的银行申请开立清算组账户。
接管一:接管被申请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包括:1被申请人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2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3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4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5有关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6被申请人的其它重要资料。
二:在接管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调查核实:1被申请人的资产状况;2被申请人的债权债务情况;3被申请人的职工安置情况,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4被申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5被申请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被申请人财产的行为;6被申请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情况;7有关被申请人的未结诉讼、仲裁以及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情况;8人民法院认为清算组应当调查的其它事项。
清算组应在收到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被申请人的接管工作。
接管时应当制作移交清单、接管笔录,告知法律责任。
接管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和被申请人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并在被申请人营业场所公告有关事项。
清查财产一: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一)清算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强制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被申请人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三十日内在全国或者被申请人注册登记地省级主要报刊上进行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时间;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4清算组成员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处理事务的地址;5被申请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国有企业清算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清算管理制度xx公司清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清算程序,保护债权人、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法律关系的行为。
公司清算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解散、破产等需要进行清算的情形。
第二章清算组织第四条公司清算组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应当指定负责人负责清算工作,并设立清算小组。
第五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条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清算职责,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清算程序第七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应当依法停止经营活动,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九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债权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第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第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
清偿顺序为:支付公司解散后产生的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支付公司的税款、支付公司的债务。
第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分配顺序为:支付公司解散后产生的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支付公司的税款、支付公司的债务。
清算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清算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清算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清算组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2. 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清算组工作过程和成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档案信息的可靠性。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5. 利用性原则: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为清算组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三、档案管理范围1. 清算组成立文件及工作计划;2. 清算组会议记录、决议和纪要;3. 清算组成员名单、职责分工及工作安排;4. 清算组财务报表、收支凭证、合同、协议等;5. 清算组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函件、文件;6. 清算组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清算组负责人: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成后,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管要求,及时归档。
六、档案保管1. 档案库房: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防鼠,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2. 档案装具:档案装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盒、档案袋等,确保档案的整齐和美观。
3. 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严格按照档案查阅规定办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档案利用1. 查阅档案:档案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登记查阅人信息,确保档案的利用安全。
幼儿园清算组工作计划
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幼儿园作为幼儿成长的重要阶段,其运营和管理水平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特成立幼儿园清算组,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清算,为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1.全面梳理幼儿园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2.查明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为幼儿园的整改提供依据。
3.规范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运营效率。
4.确保幼儿园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工作内容1.组织架构(1)成立清算组,由园长担任组长,财务负责人、教务负责人、后勤负责人等担任成员。
(2)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沟通和落实。
2.资产清算(1)全面梳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等,核实其价值。
(2)对幼儿园的流动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负债清算(1)梳理幼儿园的债务情况,包括借款、应付款项等,核实债务的真实性。
(2)与债权人沟通,制定还款计划,确保债务的清偿。
4.所有者权益清算(1)核实幼儿园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2)分析幼儿园的经营状况,评估所有者权益的变化。
5.内部管理规范(1)对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
(2)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幼儿园的内部管理。
6.工作总结(1)对清算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提出改进建议,为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四、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周:成立清算组,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进度安排。
2.第二周:全面梳理幼儿园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第三周:对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
4.第四周: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幼儿园的内部管理。
5.第五周:总结清算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五、工作要求1.各成员要高度重视清算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2.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清算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清算期间,包括破产清算、解散清算等。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核算(1)清算期间,公司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清算组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核算人员,负责清算期间的财务核算工作。
2. 财务报告(1)清算组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告应经清算组审核,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3. 财务审计(1)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2)审计报告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清算工作提供依据。
4. 财务结算(1)清算期间,清算组应与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当事人进行财务结算。
(2)财务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
5. 财务监督(1)清算组应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清算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清算期间财务纪律1. 清算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2. 清算组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财产,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 清算组应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隐瞒、虚构财务信息。
4.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清算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监督与检查1. 清算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清算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 清算组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实施本制度,确保清算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解散清算裁判规则04:清算组成立及职责
解散清算裁判规则04:清算组成立及职责目录一、清算组成员的组成二、清算组成员的更换三、清算组议事规则四、清算组工作职责五、清算组工作启动六、清算组工作纪律七、清算组工作报酬一、清算组成员的组成1、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2、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而且愿意参加清算的,人民法院可优先考虑指定上述人员组成清算组。
3、上述人员不能、不愿进行清算,或者由其负责清算不利于清算依法进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人民法院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人民法院个人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清算组。
4、人民法院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共同组成清算组。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组成清算组,或者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应当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5、除由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确定的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独立组成清算组的外,其他清算组成员的人数应当以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单数构成。
6、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的同时,应当根据清算组成员的推选,或者依职权,指定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负责人代行清算中公司诉讼代表人职权。
7、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应根据个案情况组建工作团队,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将名单报人民法院备案。
8、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清算组成员的更换9、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2)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3)有重大债务纠纷或者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4)担任清算组成员的中介机构出现解散、破产事由,或者丧失承担执业资格风险的能力,或者其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5)担任清算组成员的个人失踪、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或者执业资格被取消、吊销或者执业责任保险失效。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_范本
XXXXXX有限公司管理文件二零一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篇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股东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公司财务、会计第六章解散和清算第七章附则第二篇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三篇岗位职责汇编第一章股东会、股东职责第二章董事会职责第三章监事会职责第四章总经理部岗位职责第五章公司办公室岗位职责第六章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第七章财务管理部岗位职责第八章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第九章项目科室岗位职责第四篇公司会议制度第一章公司行政会议制度第二章公司员工会议制度第三章项目工程例会制度第四章会议制度要求第五篇管理制度第一章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P44)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P54)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篇竞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竞聘委员会第三章岗位竞聘的条件第四章竞聘程序第七篇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第八篇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组建及职责第三章项目目标考核第四章员工工资管理第五章年薪标准及年薪的发放第六章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九篇附件XXXXX有限公司第一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探索、创新、科学、规范,服务于房地产市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与销售。
兼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1个。
名称与住所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依本章程规定领取红利;(四)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五)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六)依本章程规定的增资优先认购权;(七)转让出资权;(八)公司清盘解散后,按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医院科室承包清算制度范本
医院科室承包清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科室承包清算工作,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科室承包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清算工作。
第三条医院科室承包清算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清算组织第四条医院科室承包清算工作由医院成立清算组负责。
清算组由医院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及有关资料;(二)审查承包期间的财务状况,确认债权债务;(三)制定清算方案,报医院审批;(四)组织清算工作,处理承包期间的遗留问题;(五)编制清算报告,报医院审批。
第三章清算程序第六条清算组在清算启动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暂停科室承包合同约定的业务;(二)接管科室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三)对科室人员进行安置;(四)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清算组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清算:(一)审查承包期间的财务报表,确认收入、支出和利润;(二)核实债权、债务,清理往来款项;(三)评估科室资产,处理资产处置事宜;(四)计算科室清算损益,报医院审批;(五)根据清算损益,确定承包方的应付金额;(六)办理承包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七)编制清算报告,报医院审批。
第四章清算财务第八条清算组应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对承包期间的财务进行审查和核算。
第九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承包期间的财务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医院。
第十条清算组应确保清算过程中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匿、篡改、毁损。
第五章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第十一条清算组应按照医院资产管理制度,对科室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
第十二条清算组在处理债权债务时,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三条清算组在处理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纠纷,应立即报告医院,并按照医院指示处理。
第六章承包方责任第十四条承包方在清算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如实提供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等资料。
清算业务规章制度范本
清算业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清算业务行为,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清算组、企业破产管理人等从事清算业务的主体。
第三条清算业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清算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清算业务应依法独立进行,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保持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第二章清算组织及职责第五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无重大债务纠纷;(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等;(二)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清理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四)提出债务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五)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六)维护债务人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财产损失;(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清算程序第七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自接管债务人财产之日起,启动清算程序。
第八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清算:(一)成立清算组、破产管理人;(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等;(三)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四)清理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五)提出债务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六)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四章清算财务及财产处理第九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依法保管债务人财产,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按照清算方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处理,包括变现、分配等。
第十一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依法核算债务人财产,确保清算财务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信息披露及公告第十二条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应定期向债权人披露清算进展情况,包括财产状况、债权债务清理情况等。
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制度
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清算期间财务管理组织结构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
首先,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清算组,负责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清算资金、账务和财务报表等工作。
其次,清算委员会具有最高决策权和审批权限,负责决策相关财务事项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批。
此外,在清算期间还可以设立财务审计团队,负责对清算过程中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二、清算资金管理三、清算账务处理清算账务处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首先,要建立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收益与费用表等财务报表,按照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的原则进行填制和披露。
其次,要加强对清算账务的核对和复核,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建立清算账务存档和归档制度,妥善保管清算期间的财务文件和资料,以备清算结束后的审计和核对。
四、清算财务报告和披露清算财务报告和披露是清算期间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制定详细的披露要求和时间表,确保清算财务报告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各方披露。
其次,要进行清算财务报告的审计,由专门的财务审计团队对报告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加强对清算财务报告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报告的合规性和一致性。
五、清算费用管理清算费用管理是保障清算利益的重要措施。
首先,要制定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清算费用的使用范围和限额,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其次,要进行费用预算和控制,对各项清算费用进行合理安排和控制,防止费用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要加强对清算费用的审计和核对,确保费用的合规和透明。
综上所述,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保护清算利益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加强清算资金管理、规范清算账务处理、做好清算财务报告和披露以及严格控制清算费用等措施,可以有效维护清算工作的稳定和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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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丨清算组内部管理制度(模版)(一)清算工作规程xxxxxx有限公司2020年第xx次股东会作出清算决议(xxx省xxx人民法院于2020年xx月x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xxx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x x月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信息号”决定书),指定xxx、xxx、xxx组成清算组,xxx为清算组负责人。
依据解散清算案的实际情况,现对清算组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1.清算组实行集体负责制,对重大事项实行合议制;2.清算组各下设机构坚持对外整体、对内分工的工作原则;3.清算组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坚持所有工作依法合规。
二、机构设置及分工清算组下设以下机构:(一)综合事务部1、负责统筹调度、安排、指导、协调各管理小组的工作;2、负责与人民法院、当地政府、债权人的沟通和事务协调;3、负责债务人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4、负责清算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安排;5、负责债务人资料的保管及借阅工作;6、负责清算组文件的收发工作;7、负责债权人会会议筹备工作;8、为清算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为清算管理各项环节提供法律意见9、负责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聘用。
(二)债权债务部1、接受债权申报;2、制定债权核查标准;3、审核、复核债权;4、编制债权清册、债务清册、债权表等。
(三)资产清收部1、负责送达偿还财务通知书;2、负责应收款及债权的追收;3、负责管理有关仲裁及诉讼等法律事务;4、接受和追索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债务清偿;5、接受债务人财产持有人的财产交付(三)财产管理部:1、负责保管有关财产凭证;2、负责企业财产的管理、清理及评估、变价、分配。
(四)劳资人事部:1、接管债务人的人事管理2、负责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3、起草职工安置方案,负责职工社会保险事宜以及人员的安置工作。
(五)财务部:1、负责财务核算;2、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报告;3、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出具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三、其他规定1.各下设机构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或业务操作规程,报清算组批准后实行。
2、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应包括与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人员分工和定岗定责;(2)文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3)可以普遍使用的标准化操作规章;3、各部门应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属于重大事项的,必须报清算组按议事规则处理,但各部门可以提出参考处理意见。
4、各部门应确保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确需调整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清算组。
5、各部门的调整,必须由清算组合议决定。
本暂行办法经清算组合议后生效,清算组视具体情况应及时予以修订,并根据xxxx股东会(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二)清算组议事规则xxxxxx有限公司2020年第xx次股东会作出清算决议(xxx省xxx人民法院于2020年xx月x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xxx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x x月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信息号”决定书),指定xxx、xxx、xxx组成清算组,xxx为清算组负责人。
为了促进清算工作依法合规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清算组办公例会的召开。
1.清算组办公会议是处理清算组事务的例会,每周在清算组办公场所会议室召开;2.由清算组负责人提议或清算组下设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召开办公会议的可以召开临时会议;3.清算组办公会议由清算组负责人或清算组负责人委托的清算组成员主持召开,如有必要可由法院审判人员主持召开;4.清算组负责人及清算组成员必须参加清算组办公会议,如清算组认为有必要,各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也应参加,如有事不能参加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请假;5.每次会议前一个工作日下午,清算组办公室应在征求各成员和清算组负责人各部门意见后,将第二天会议内容书面发送给清算组各成员。
第二条清算组办公会议的内容1.处理清算期间公司的日常事务;2.对上次会议后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3.清算组会计师通报上周的财务收支情况;4.清算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通报上周的重大事项;5.讨论通过清算组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6.讨论审议各部门上报应由清算组会议决定的事项;7.布置相关工作任务;8.处理重大突发事项;9.其他清算组负责人或成员认为要提交讨论的事项。
第三条清算组办公会议在官方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定,如有必要由清算组报法院批准或备案。
第四条清算组办公会议由清算组办公室派专人记录,与会人员必须签字,会议记录由清算组综合事务部保留存档。
第五条清算组根据例会内容总结阶段性工作报告,上报xxxx股东会(法院)。
第六条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并根据xxxx股东会(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xxxxxx有限公司2020年第xx次股东会作出清算决议(xxx省xxx人民法院于2020年xx月x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xxx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x x月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信息号”决定书),指定xxx、xxx、xxx组成清算组,xxx为清算组负责人。
为避免资产风险,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账册、原始凭证移交清算组之前,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财务人员,必须保管好公司的财务账册、原始凭证,移交完毕后账务账册、原始凭证由清算组保管。
第二条日常财务收支的确定。
1.公司原主管财务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留守人员应主动配合清算组的工作;2.清算组与公司通过清算组办公会议确定日常开支,并详细列表;3.清算组的账户是破产清算期间唯一财务账户,所有的财务收支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
第三条日常财务支出备案与审批。
日常财务支出包括:1.员工工作及社会养老保险费;2.应当缴纳的税金;3.必要支出的水电费;4.设备维护费;5.其他由清算组办公会议通过的必须支出的费用。
前述1-3项支出,由清算组办公会议确定基数,每次支付时,由清算组下设各部门填表、签字,并报清算组、人民法院核准后支付。
第四条日常财务支出以外的费用,未征得清算组的许可,一律不得支出。
第五条为处理以下事项而发生的费用,应事先征得清算组负责人的书面同意:1.清点、保管公司财产;2.核查、追收公司债权;3.为公司利益而进行必要的并经清算组许可的经营活动;4.清算组许可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清算组的费用支出,由清算组编制预算报告经法院批准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借款、财务报销管理1.借款必须由借款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借款单,根据审批权限,由清算组办公会议批准后,到清算组财务室借款;2.3天以上出差必须有出差申请表;购物借款必须有采购申请单或采购计划;备用金借款按公司规定办理;其他借款必须提供相关书面资料;3.人民币借款一次借款在1000元以上的,要提前通知财务室;4.借款必须专款专用,并须于出差完毕或业务完结15天内凭出差报告、支出凭证报销;5.相关人员调离或工作变动,原借款必须提前清理完毕;6.为简化财务手续,提高效率,经清算组办公会议批准的支出项目,可采取个人先垫付后报销的程序。
第八条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并根据xxxx股东会(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四)档案管理制度xxxxxx有限公司2020年第xx次股东会作出清算决议(xxx省xxx人民法院于2020年xx月x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xxx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x x月x日出具编号为“(2020)xxxxx民算信息号”决定书),指定xxx、xxx、xxx组成清算组,xxx为清算组负责人。
为了确保清算组工作有序展开,现制定以下发文存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清算组文书收发、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
各部门均应制定专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清算组。
第三条由几个部门共同参与工作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第四条清算组员外出交流、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的,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所属部门办理归档手续。
第五条清算组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综合事务部办理归档手续。
第六条各部门专职文书的职责: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2.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应积极的提供帮助,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第七条应归档文件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2.主管或有关部门发来的与本清算组有关的决定、通知等文件材料;3.本清算组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4.本清算组的请示与主管部门的批复;5.本清算组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6.本清算组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7.本清算组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8.本清算组人员任免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
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职人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范围及工作任务,编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
“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十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负责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归卷第十一条专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相应的文件卷夹,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十二条文件的收发:1.清算组对外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和审核,清算组负责人签发;2.文件签发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能盖章;3.文件和原稿,由文书人员同意归档,保存备查;4.文件统一由制定人员负责发送。
5.外来的文件由制定人员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6.传阅文件由各部门制定人员负责收回,对重要指示的文件,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第十三条本清算组公文在处理破产清算案件中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与洽商工作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清算组公文,实行统一管理。
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第十五条全体清算组工作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清算组应保密的事项包括商业秘密,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十六条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并根据xxxx股东会(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