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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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动火管理规定

厂区动火管理规定

厂区动火管理规定

厂区动火是指在生产或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明火、高温设备或火源进行工作的一种行为。为了确保厂区动火的安全,许多企业都有相应的动火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厂区动火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对于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工作,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料、易燃气体等危险因素存在。

4. 动火时必须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手套、护眼镜等。

5.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作业风险,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6.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灭火设备: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材,并确保设备有效、完好。

7. 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在进行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8. 动火作业后必须进行清理: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或危险物。

9. 动火作业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及时排除烟气和废气。

10. 违反动火管理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违反动火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停工整顿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厂区动火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要求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为了保障厂区的安全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工厂厂区是一个高危的工作现场,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因此,严格的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对于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份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以供参考。

一、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1. 动火作业前,应由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现场不存在可燃物、易燃气体等危险物质。

2. 动火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明确动火的时间、地点、人员等重要信息,并将计划提交至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3. 对动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掌握动火作业的规范和流程。

4. 准备必备的动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等。

二、动火作业的操作规范

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任何未经批准和指定的人员都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 在动火现场必须设置足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以提醒其他人员不要靠近动火区域,确保安全。

3. 动火作业时,必须全程保持有效的通风设备运行,确保动火作业现场达到一定的安全标准。

4. 动火作业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靴、手套等,以提供额外的安全防护。

5. 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从动火区域周围清除,确保火源不会引发其他危险。

6. 动火作业切勿使用明火,应选择电烙铁等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作业,以降低火灾的风险。

7.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并确保其在动火现场容易取用。

8.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仔细检查现场,确保灭火设备和工具都归位,并关掉相应的电源。

三、紧急情况的处理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是为了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充分的安全评估和计划,包括确定作业区域的火灾危险等级和采取的措施。

2.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执行,他们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步骤。

3. 在动火作业现场周围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且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和指挥,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6. 在动火作业现场周围必须清除可燃物和易燃物,确保作业区域的周围没有火源和引火源。

7.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适当的通风设备,确保烟雾和有害气体能够及时排出。

8.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应急预案和疏散路线,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如何应对突发情况。

9.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现场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10. 所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具体要根据厂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化工工厂厂区内的动火作业安全行为,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厂区的安全生产。所有在厂区内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2. 术语定义

•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火焰喷射等与明火相关的作业行为。

•厂区:指化工工厂的整体区域,包括厂房、车间、储罐区等。

•动火作业申请:指工作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的动火作业申请表。

3. 动火作业申请与审批

3.1 动火作业申请的流程:

•工作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表。

•动火作业申请表中需要填写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动火作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

3.2 动火作业申请的审批:

•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批,审查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审批通过后,安全管理部门将核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将信息通知给相关部门。

•如申请未通过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将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要求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4. 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4.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易燃气体等危险物质存在。

•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加装防护设备,如阻隔板、防火毯等,以防止火势蔓延。

4.2 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专人监护,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防毒面具等。

•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并设置安全警戒线,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

化工企业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温度超过着火点的设备进行的作业,包括火焰、电弧焊接、电割、割炬、金属切割、喷灯、切削、热风枪、焊接机等操作。

二、动火作业的分类

1. 热作业:包括氧焊、电焊、喷灯等操作;

2. 切割作业:包括氧炮、喷枪、电割、割炬等操作;

3. 涉及明火的作业:包括炉前作业、针线、沥青熔化等操作;

4. 高温热喷涂:包括火焰喷涂、等离子喷涂等操作。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1. 原则上禁止在厂区进行动火作业,如确有必要,需通过审批手续后,由专业人员组织进行;

2. 动火地点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气体管道、油罐等危险场所,周围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3. 在厂区内组织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边区域进行强制清理,防止火源向四周蔓延;

4.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人进行,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火源可能引起的爆炸事故;

5. 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和防护装备,应急预案必须做好,确保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救援;

6. 遵守防火规定,不能随意乱扔烟蒂、火柴等易起火源,防止引燃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四、动火申请审批的程序

1. 填写《动火申请书》,必须详细说明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内容等,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2. 提交《动火申请书》至安全办,由安全办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3. 获得动火作业批准后,需通知厂区内相关责任人员,负责组织安排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通知安全办审核备案。

五、动火作业的注意事项

1.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妥善处理好动火产生的高温及火花,严禁违规操作;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是针对化工厂中进行动火作业时需要遵守的安全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1.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特殊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具备动火操作资格证书。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包括动火区域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爆靴、防火手套等。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措施,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和易燃气体。

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发生火灾时紧急使用。

6.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警示标志设置,明确禁止烟火、明火等行为。

7.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火灾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排查和灭火技能。

8.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

9. 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易燃气体、粉尘等环境下进行,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10.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畅通,防止烟气积聚引发中毒和爆炸。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化工厂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化工企业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三级动火”规定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二、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三、作业现场要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四、不准在仓库、经营场所里使用明火作业,不准在距仓库100M 内使用明火,不准在距经营场所25M内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员不准在仓库内或经营场所内吸烟、烧饭,严禁在仓库内焚烧垃圾、杂物。

六、电器设备及其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仓库重地不准安装电器设备,确需安装的,安装及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施的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检修。

八、建立统一规范的配电室,并远离仓库。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九、仓库装置照明灯具,必须有防爆灯罩,开关要安装在室外,应选择防水防尘型。

十、仓库需要动火作业时,要经过有效的审批,撤离无关人员,移走危险物品后方可作业。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加强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制定本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动火作业单位、人员及设备。

三、责任与义务

1. 厂区管理部门要负责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2. 各动火作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动火作业人员要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保证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四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四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厂区动火作业的安全,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

第三条厂区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的火种接触、明火焊接、喷灯、喷火机、番香、高温烘烤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第四条所有从事厂区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动火作业证,并遵守本规程。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采取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蔓延的安全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动火作业申请,并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动火作业申请中需明确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原因、动火作业过程、作业人员名单等信息,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第八条动火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环境检查,确保没有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存在。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火花飞溅。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储水桶、灭火器等,并检查器材是否正常。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应向周边区域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动火警示通知,并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应与厂区消防队进行沟通,并安排消防人员在作业地点待命。

第十三条在临近度假区、易燃物仓库、燃气站等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需额外增设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中,严禁燃用易爆易燃液体,如酒精、汽油等。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中,明火应随时受到监控,严禁离开明火作业现场。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中,作业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帽、防火手套等,并确保装备完好。

车间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车间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车间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一、目的

为了确保车间内动火作业的安全性,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等可能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

三、基本要求

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动火作业操作证。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3. 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动火前准备

1. 检查动火作业区域,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作业区域内无火灾隐患。

2. 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3. 确认动火作业区域的通风条件良好,以防有害气体或烟尘积聚。

五、动火作业操作

1. 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人在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严格遵守动火作业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作业方法或使用非标准的设备。

六、动火后处理

1.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火种。

2. 检查作业区域是否有余火或灼热物品,确保所有火源已完全熄灭。

3. 动火许可证应在作业结束后交回,并做好记录。

七、应急处理

1.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使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初步灭火。

2. 同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并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组织人员疏散。

3. 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八、奖励与处罚

1. 对于在动火作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场所和项目。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维修等过程中,使用明火或产生火焰、火花、高温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第六条动火作业申请单位应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内容包括:

(一)动火作业地点、时间、作业内容;

(二)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四)应急措施及责任人。

第七条动火作业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核,由厂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动火作业期间,如需调整作业内容、地点、时间等,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沙子、水等。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静电服、防割手套等。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火源,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清理,确认无残留火种。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疏散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一、前言

动火作业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其却

是一项较为危险的作业。由于动火作业使用明火或高温源,因此不

当作业及使用不当设备会导致火灾、爆炸、人身伤害,同时还会造

成环境污染,所以必须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

1. 实施微观管理:

(1) 严格按照作业许可审批程序和作业许可证发证办法执行,

(2) 坚持合理引导、紧密协调、责任到位的原则。

2. 现场施工标准化:

完善动火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

作业场地必要的防护、安全设施和通风。

3. 动火作业风险评价:

要根据作业范围、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以及安全距离等因素,

对动火作业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作业安全措施。

三、安全要求

1. 按照规程要求,当场设置显目警示标志。

2. 动火之前,应送达作业许可证,且收到通知在复数的工单之中。

3. 动火之前,必须作出明确的考虑和周密安排,制定实施方案。

4. 动火现场应当设置专人负责,并采取多层安全防护措施,对

作业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照安全程序执行。

5. 作业现场员工必须配备防护设备,同时,应增加疏散标志、

专职灭火器材、安全通道等。

四、操作流程与要求

1. 申请作业许可

(1) 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许可,并获得许可证,作业负责人

必须熟悉动火安全规程,并征求专业人员的意见。

(2) 动火作业前,应向周围单位或居民告知动火现场距离,以

避免产生噪音、污染和危险等。

2. 动火现场准备

(1) 动火现场负责人应当根据作业许可证上的内容,制订安全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生产设施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生产区域内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明火、高温等有火焰或火花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等。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明火或无火焰的做法,确保安全。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当有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经验。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周围环境检查,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源传播和爆炸事故。

第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识,禁止闲人进入。

第九条动火作业期间,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做好紧急疏散准备。

第十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并将计划报备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对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保证安全作业。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应当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和危险品。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有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动火作业。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为保障厂区动火作业的安全,制定了以下安全规程:

一、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制定动火作业方案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明确动火位置、时间、作业范围、灭火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按照厂区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2.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动火作业前,现场主管人员必须对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强调动火事故的危害性,同时让动火作业人员熟知应急措施和应用消防器材。

3.现场安全检查

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现场环境安全,符合动火条件。

4.准备好灭火器材

动火作业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外部应急通讯设备。在动火过程中,应保证现场消防器材的畅通,以及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呼叫消防队伍进行救援。

二、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1.严格控制动火的时间、范围和固定位置

动火作业期间,要严格控制动火的时间、范围和位置,避免动火操作范围过大,确保动火位置固定。

2.保证动火现场的通风

动火作业期间,需要保持现场通风,防止空气中积聚的有害气体达到危险值,如果因氧气过低等原因动火作业无法进行,则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3.采用易燃材料防火措施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要采用易燃材料防火措施,将易燃材料移除现场,防止出现步入火坑的情况。对生产车间等十分敏感的区域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严禁喷洒易燃液体

在动火现场严禁喷洒易燃液体,以免出现火势扩大的情况。

5.消防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砂桶、水麻袋和水带等,并保持消防器材在任何时候都能够立即使用。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是指在工作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审批和许可程序,以确保该项工作符合规定并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动火作业,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4.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门设计的区域内进行,确保与其他作业和人员的安全距离。

5.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准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并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火源,确保火源的安全性和控制火势的扩散。

7.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足够的通风设备,以确保烟雾和有害气体的排除。

8.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沟通和报告,确保作业人员能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和安全问题。

9.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清理,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和危险物质。

10.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准备应急措施,如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能够迅速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厂区动火管理规定范本(2篇)

厂区动火管理规定范本(2篇)

厂区动火管理规定范本

一、总则

本厂区动火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厂区内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稳定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施工作业、焊接作业等。

三、动火许可

1. 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动火许可方可进行。动火许可的申请须提前提交,包括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工艺、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动火许可需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审核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以确保动火作业能够安全可靠进行。

3. 被授权的人员需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掌握动火作业的相关技能和安全知识。

四、安全措施

1.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设备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确保没有可燃物质存在。

2. 动火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围栏或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接近。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持通畅可用。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定期巡检,及时排除火源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通道和应急疏散标志,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五、动火操作要求

1. 动火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包括防火服、防火帽、防火手套等。

2. 动火操作人员必须对动火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符合要求。

3. 动火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动火设备的操作原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动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火作业时间和范围的限制,不得越界操作。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范(2023修订版)

第一条范围

本规范合用于我司各单位及在我司施工作业旳第三方。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规范旳引用而成为本规范旳条款。

AQ 3022-2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第三条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者间接产生明火旳工艺装置以外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进行也许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旳临时性作业。

第四条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旳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旳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旳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旳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旳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企业一级动火区域:

焦炉地下室及换向室、机焦两侧烟道走廊;冷鼓、脱硫、硫铵、洗脱苯区域及其30米范围以内;甲醇厂装置区及储罐区30米范围以内;所有煤气管线、氨水(液氨)管线、易燃液体管线及导淋附近30米以内;化工油漆库、油库及气瓶库区;易燃易爆品分析化验室、分析试剂药物存储间;35吨锅炉房和75吨锅炉房零米层至七米层。

3.二级动火作业:(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旳禁火区旳动火作业。(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所有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用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企业安全环境保护部同意,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3) 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状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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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厂区内工程施工、设备维修中动火动焊作业消防安

全特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厂区内、车间、厂房、库房及露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机械切割等有明火的操作;

1.3、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4、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外包工程及自行施工;

1.5、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制度。

2、厂房内动火作业

厂房系指除生活设施(食堂、宿舍)和露天场地外的建筑,包括生产车间、仓库。

2.1、动火作业必须由所在部门指派专门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必须具有

消防专业知识,对重大、危险程度高的动火作业,由119补充增加重点监护;

2.2、动火作业前必须通知公司消防部门及相关部门主管并在现场防止

足够的灭火器材;

2.3、动火作业前,动火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证》,监护人员

有责任复查《动火审批证》;

2.4、动火现场必须做好完整的安全措施,动火点5米内的易燃物品必

须清理,并利用围屏遮挡,绝对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可能;

2.5、动火作业前监护人员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除工作内容、场

所和注意事项;

2.6、电焊、气焊必须由专职人员操作,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一律不许乱用,违者重罚;

2.7、动火作业前监护人员必须在场监督,没有监护人员不得施焊;2.8、各部门主管有责任监督在本部门内动火作业的安全情况,如发现有危及安全情况必须制止动火作业;

2.9、动火作业完毕后,整理清洁现场,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仔细检查现场,做到绝不留火种,监护人员在2小时内应密切监护现场。

3、厂房外区域动火作业

3.1、厂房内动火作业的上述条款适用厂房外区域;

3.2、厂房外区域动火点周围10米范围内没有易燃物的空旷场所电焊、

气焊等动火作业动火审批证注明并获批准后,专门监护人员可以

不全过程监护,但必须不定时检查;

4、动火证审批

由公司保卫科负责人审批填写,安排保卫人员协助现场检查监护,一式两联,保卫留有一联。

5、施工单位管理

5.1、对外来施工单位在未获得甲方确认,违反上述条款动火作业,

作以下处理;

5.2、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罚款500元,连续两次清退出厂,上

报公关消防机关;

5.3、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长瑞公司

2015年4月14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长春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车间部室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保卫科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

工作负责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保卫科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等设施的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

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活在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迟报、谎报火警;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关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现场;(九)法律规定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公司保安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线;

七、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罚款100-500元;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障碍物,罚款50元;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罚款50元;

八、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书》内容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200元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总经理: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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