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民营企业家不可忽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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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执纪执法业务知识考试训练题七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执纪执法业务知识考试训练题七

第七套试题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30分)1、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对单位行贿罪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任何所有制的单位。

(对)2、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错)3、张某为国家机关派往某股份公司的部门主管,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资挥霍,张构成挪用资金罪。

(错)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求利益并收受其财物而构成受贿罪的,请托人当然构成行贿罪。

(错)5、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对)6、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于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10万余元据为己有。

于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错)7、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并指使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对)8、调查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是案件检查工作的中心环节。

(对)9、对党组织违纪问题进行立案,需要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

(对)10、初核需要履行手续,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并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对)11、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都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错)1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对)13、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14、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对)15、案件调查人员最低不得少于两人。

(对)16、剖析典型案件是查办案件的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对)17、党外人员没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错)18、经济方面共同违纪,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对)19、监察机关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全面、如实地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以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降低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对策——立足于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尝试

降低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对策——立足于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尝试

青少年犯罪问题2021年第2期降低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对策—立足于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尝试毛乃纯**【内容摘要】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民营经济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近年来民营企业家犯罪逐年递增的事实,凸显了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着严峻的刑事法律风险。

之所以如此,首先应归咎于民营企业家自身存在主客观方面的缺陷,而缺少公平和诚信的营商环境以及刑事司法中存在的误区也是重要的风险成因。

要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降低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前提是树立积极主义刑法观,重视适度犯罪化的预防功能和去重刑化的教化功能。

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应当坚持刑法的谦抑性,谨慎适用“先刑后民”的司法模式;另一方面则应当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对司法推定犯罪目的的做法进行严格限制,在无法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时就应当遵循“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

【关键词】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积极主义刑法观谦抑主义罪刑法定原则一、 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民营经济为此提供了重要的驱动力,并 且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据统计,近年来,民营企业成为政府税收和国家财力的最大贡献者,税收占 比56.9%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比60.3%,在制造业投资中占比超过85% ;发明专利数占比75.8%,成 为中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就业存量占比近80% ,增量占比超过100% ;在全国企业法人单位中控股占比 97%。

®然而,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其中之一就是作为经营者的民营企业家承 受着相当程度的法律风险。

因此,为了推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继续壮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毫不 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作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的一环,降低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就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对此,本 文拟立足于积极主义刑法观,尝试将严格贯彻刑法基本原则作为根本对策。

2023年商业贿赂治理:重点难点分析与思考

2023年商业贿赂治理:重点难点分析与思考

2023年商业贿赂治理:重点难点分析与思考2023年商业贿赂治理:重点难点分析与思考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了加强对商业贿赂的治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都在大力推广反贿赂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

然而,商业贿赂治理的难点和重点仍然存在。

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2023年商业贿赂治理的重难点,并提出建设性的思考。

一、重点分析1. 企业合规管理企业合规管理是商业贿赂治理的重点。

企业应该落实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合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明确权责限制,规范行为准则,保持诚信,增加道德风险意识,形成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的内部防线。

2. 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商业贿赂治理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及时监测企业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确保企业的经济合法性和透明度,防范财务漏洞,避免财务失控和跨国资金流动,从而保障企业的良性运转。

3. 建立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规范是商业贿赂治理的重要途径。

通过行业组织、专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制定行业伦理准则和行业公约,建立行业诚信守法自律机制,引导企业遵守行业规范,提高企业的道德水平和公信力。

此外,行业组织还可以对商业贿赂案件进行监督和维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二、难点分析1. 跨境追溯和维权由于商业贿赂案件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难以实现跨境追溯和维权。

跨境追溯的困难主要包括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障碍、证据收集的困难以及法律程序的不同。

而跨境维权则涉及到不同司法机构之间的合作问题,以及国际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等。

2. 多元文化和风格的融合在全球范围内,不同社会、文化和风格的企业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

如何在不同的文化和风格背景下实现合规和打击商业贿赂,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着对于“礼物”和“观礼”等贿赂行为的不同认识,不同的语言和交流方式也会产生误解。

因此,如何在跨文化交流中有效防范贿赂、维护企业道德和形象,需要在不断实践中进行摸索和总结。

谁是张文中冤狱人生的阴阳推手?

谁是张文中冤狱人生的阴阳推手?

谁是张文中冤狱人生的阴阳推手?作者:来源:《中外管理》2018年第09期上期《中外管理》为我用3年心血写成的新书《老板是这样熬成的》而采访我时,谈到了经历冤狱人生的张文中。

其实当张文中刚获平反时,《中外管理》杨光总编就约我写一篇张文中的文章,我立即从300年前的英国皇家学会历史画卷中穿越回来,欣然答应。

2018年5月31日,对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来讲是其人生中最值得铭记的日子,也是当今中国民营企业家们最值得纪念的日子,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

因为这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就张文中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做了终审判决:依法改判张文中无罪,已追缴的财产和罚款依法返还。

随着最高法这一纸宣判,蒙冤12年的张文中终于等来昭雪的时刻。

这对张文中来讲,既是名誉的恢复,也是精神的解脱,更是跌宕人生的继往开来。

而假若张文中没有冤狱加身,中国的零售版图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或许是另一番图景,物美也许已是世界500强。

然而2006年正值物美狂飙突进时,张文中却横遭冤狱,一蹲就是7年,大好时光一去不复返。

因此我在思考:谁是张文中冤狱人生的幕后推手呢?张文中的冤狱人生可分为两个命题:一是冤狱怎么炼成的,二是冤狱怎么昭雪的。

张文中福祸一瞬间张文中1962年生人,南开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大庆石油管理局,1985年返回南开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7年进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宏观研究工作,期间获得了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的博士学位。

后到斯坦福大学进行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

他在美国理解了什么是市场经济,认识到“企业家是这个时代的英雄”,“创业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需要做的事情”。

小平的92年南巡,更加坚定了他回国创业的决心。

1993年从美国归国的张文中创办了一家计算机公司——卡斯特公司,售卖自己开发的零售信息化POS系统软件。

但因太超前没有市场,于是就亲自开办超市,就是物美,并把POS 系统使用在物美超市中,成为中国本土意义上第一家真正的超市。

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解读

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解读

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解读各位同仁:大家好,感谢大兴区司法局为我们提供这次机会,有幸与在座的各位共同学习、探讨有关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问题。

翻看法制新闻,一些著名公司、企业的违法犯罪让人触目惊心:1994年全球富豪龙虎榜,南德集团董事长牟其中跃然其上,位居中国富豪榜第4位。

2000年5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南德集团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9月,“上海首富”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正毅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6年5月刑满释放。

不久上海社保案发,2006年11月30日周正毅因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单位农凯集团被处罚金335万元。

2022年4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中,顾雏军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 3.53亿,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

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1.2亿、挪用资金864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万元;被告人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万元。

还有著名影星刘晓庆、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方宏剑都因公司事务而深陷囹圄。

看到这么长长的一串落马企业家的名单,他们或者因为这种罪名或者因为那种罪名入狱,内心不免震撼!他们触礁了,从此被羁押、失去自由、被关进监狱,从威风凛凛的企业领导变成阶下囚,甚至失去最为宝贵的生命。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要职,管理企业的运营,掌控企业的资源,是企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所在企业发展的方向与速度。

危险关系:民营企业家的风险基因

危险关系:民营企业家的风险基因

DANGEROUS RELATIONSHIP: CIVILIAN BATTALION ENTREPRENEUR RISK GENE文/侯耀晨王纪蒲民营企业家可能会遭遇的危险关系,以及有助于改善这些关系的风险基因,跟亚当和夏娃遇到的麻烦具有同构性。

亚当和夏娃原本住在上帝的园子里。

他们是夫妻,性生活不受影响,可随意在园子里进行。

解决温饱也不成问题,树上有各种鲜美果子可以吃,也不受季节影响。

他们不穿衣服,在上帝园子里四处溜跶。

有面对上帝时的敬畏心,但没有孤独感,也没有“帅哥”、“美女”之类的观念。

一直到受了一条蛇的诱惑,先是夏娃,接着亚当,吃了上帝禁止他们吃的———园子当中那棵善恶树上的果子。

于是,小两口与世界的关系变成一种“危险关系”。

众所周知,自从这种危险关系建立以来,人类过得很纠结,因此对于基督教徒来说,一生最大梦想就是得到上帝恩准:搬回园子去,哪怕从远处看一眼也算极大安慰。

亚当、夏娃的遭遇,恍惚中很像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处境:凡出过事的企业家,大概能预先推知某些事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但很难推测倒霉的理由和时间。

于是乎,算命、风水之类的神秘学问在企业家群体中广为流行,成为时尚。

时尚的事物往往如蛇一样善变,也如蛇一样不靠谱,而企业家自身以及企业的安全问题又是一个致命的问题,《中国商人》试图归纳一些类似于亚当、夏娃与世界的危险关系,以及提高企业家免疫力的“风险基因”,希望不至于好好一条路,走着走着,人稀了,人没了,人自己都说不清干嘛来了。

政治关系:走路要走大路某个时期、某个地方的法律、习俗或者某种游戏规则,可能很操蛋,但一定要敬畏它。

很多人都知道温州商人碗里的肉多,但少有人注意温州商人CCTV新闻联播看得最多。

可见,温州商人的领先不仅在于他们能及时先行一步,更在于他先行一步的时候,大体上还是在法律和政策提倡范围内的。

这样,才不至于像一位名作家说的: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接触过太多商帮领袖,太多企业家,人人喜欢说“敢为天下先”是自己的企业家精神、企业文化、商帮文化。

宏达董事长卷入行贿案 被举报10亿元控股价值5000亿矿产

宏达董事长卷入行贿案 被举报10亿元控股价值5000亿矿产

宏达董事长卷入行贿案被举报10亿元控股价值5000亿矿产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资料图)涉嫌行贿云南地矿局原局长李晓明100万;李晓明在宏达参与兰坪铅锌矿投资开发过程中,为其谋利新京报讯(记者赵毅波)12月1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单位行贿、受贿一案。

红河中院12月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上述信息。

据红河中院官网消息,2003年年底,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行贿李晓明100万元。

这让长期不露面的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引起外界关注,也让“云南兰坪铅锌矿疑被贱卖”一事再次升温。

宏达注入5.8亿现金控股兰坪铅锌矿审判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00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铅锌矿投资开发过程中,李晓明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年底的某一天在其家中非法收受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通过他人送给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今年60岁的刘沧龙是四川知名企业家,自1998年起就一直掌舵宏达集团。

宏达集团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2003年,宏达注入5.8亿现金,成功控股云南兰坪铅锌矿。

宏达集团称,这标志着宏达由加工型企业向资源型企业转变,企业为此而拥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宏达股份[-1.20%资金研报]有限公司(下称“宏达股份”)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拥有的兰坪铅锌矿是亚洲最大的铅锌矿。

兰坪铅锌矿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在宏达集团到来之前,由具有云南省政府背景的兰坪有色开发。

官网信息显示,宏达集团是中国500强企业,产业涵盖工业、矿业、金融、地产等六大板块,管理资产逾3000亿元人民币,控股2家上市公司,年实现销售收入400多亿元,利税30多亿元。

新京报记者查询年报了解到,2013年,金鼎锌业(公司由四川宏达化工股份公司控股,2003年7月组建)为宏达股份所贡献的净利润,占宏达股份净利润总额的178.17%。

民营企业家不得不防的10个罪名

民营企业家不得不防的10个罪名

民营企业家不得不防的10个罪名一位民营企业主和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生意伙伴发生经济纠纷,或者是得罪了某些有权势的人——纠纷的对方或者被得罪的人,便串通甚至买通公权机关(主要是具有查案职能的公安、检察或者纪检机关)——公权机关的人出谋划策、挖地三尺寻找线索和口实——以民营企业主涉嫌经济犯罪为由将其抓捕——公权机关要么给民营企业主扣上经济犯罪的帽子,要么通过这种侦查找到民营企业主其他一些行为瑕疵,给其扣上其他的罪名——最终,轻则逼得民营企业主违心向竞争对手示弱、奉送财产,重则让民营企业主长期坐牢,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近年来对一些民营企业家所涉冤案(或者干脆可以说被陷害)的多个案例的观察,我认为,在当前的中国法律制度环境和司法严重不公的局面下,民营企业家一旦得罪某个要人或者有深厚官场背景的竞争对手,很容易被扣上现行刑法所规定的10个罪名之一,它们分别是: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和行贿罪,这10个罪名,说白了,就是公权机关一些无良者整民营企业家的最佳罪名。

1、偷税罪:危险指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公权机关如果想用刑事手段整一个民营企业家,80%以上的可能性,第一选择是查这个人是否偷税,因为在这“万税”的年头,连小孩都知道,一个人做生意,如果完全照章纳税,那要是还能挣到钱,不是神仙也是商仙。

2023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22暨2017—2021数据对照分析)

2023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22暨2017—2021数据对照分析)

2023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22暨2017—2021数据比较分析)一、企业家刑事风险的总体分析依据对2023年企业家刑事风险的深度调研与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企业家刑事风险包括经济犯罪、贪污受贿、侵略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对企业家的质疑与监管力度的加大有助于缩减一些常见刑事犯罪,例如贪污受贿。

此外,企业家在商业竞争中的行为也是刑事风险的一大来源。

舞弊、虚假宣扬和商业诽谤等行为往往让企业家卷入刑事诉讼。

二、企业家刑事风险的区域差异分析依据数据统计,企业家刑事风险在各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

一方面,一线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家面临的刑事风险最高。

这可能是因为这些地区的商业环境更加复杂,商业竞争更加激烈。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企业家刑事风险明显较低,这可能是由于资源有限、商业机会较少造成的。

三、企业家刑事风险的行业差异分析依据分析,各行业企业家面临的刑事风险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其中,金融行业、医药行业和房地产行业是刑事风险最高的行业。

这可能是因为这些行业的利润较高、专业素养要求较高,吸引了更多的刑事分子。

而制造业、教育培训行业等刑事风险相对较低,可能与其行业属性有关。

四、企业家刑事风险的时间趋势分析对比2017年至2021年的数据发现,企业家刑事风险呈现出一定的波动趋势。

2017年至2019年,企业家刑事风险逐渐上升,其中经济犯罪居多。

原因之一可能是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家行为的质疑也相应增加。

然而,在2020年至2021年,企业家刑事风险有所下降。

这可能与疫情影响、政策调整等因素有关。

综上所述,企业家面临的刑事风险不容轻忽。

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家在刑事风险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实行不同的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

此外,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家的监管与扶持,创设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企业家们也要提升自身的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与恪守,以降低刑事风险。

【责任编辑综合分析可知,企业家面临的刑事风险受到资源有限、商业机会较少等因素的影响。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PPT课件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PPT课件
5
• 一、关于数额标准 • 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
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 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 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 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 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 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 1 、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 2 万以上 不满 40 万元为“数额较大”, 40 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二类地区以 1 万元以上不满 30 万元为“数额较大”, 30 万 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 2 、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 3 万以上不满 80 万元为“数 额较大”, 80 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 2 万 元以上不满 60 万元为“数额较大”, 60 万元以上为“数额 巨大”。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 2 万以上,二类地区以 1 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预防
李锡国律师
• 职务犯罪预防
• 一、什么是违法、犯罪及惩罚的严厉性 • 二、民营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二)职务侵占罪 • (三)挪用资金罪
• 三、诱发职务犯罪主要原因及预防对策 • 四、其它影响企业发展的常见犯罪
• (一)盗窃罪 •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 • (三)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罪
8
• 职务侵占罪
• 相关法条 •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 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涉民营经济领域刑事犯罪状况及相关法律风险通报-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涉民营经济领域刑事犯罪状况及相关法律风险通报-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涉民营经济领域刑事犯罪状况及相关法律风险通报正文:----------------------------------------------------------------------------------------------------------------------------------------------------关于我省涉民营经济领域刑事犯罪状况及相关法律风险通报(2019年1月15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在1月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民营经济领域刑事犯罪变化趋势,并进行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山西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48.8%的GDP、62.6%的城镇劳动就业,可以说民营经济是山西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在山西改革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我省实现“两转”的历程中,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一样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支撑山西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是,随着我省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该领域各类违法犯罪也呈现出增长趋势,不仅危害民营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安全,也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犯罪预防就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中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通过一年来开展专项检察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办理的涉及民营经济领域犯罪案件情况的梳理,对于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以及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等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整理,并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一、民营经济领域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随着我省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该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数量较多,不仅危害民营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安全,也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犯罪预防就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中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

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以来,特别是对涉及民营经济领域刑事犯罪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以及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等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整理,研判对策建议,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加大正面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2009年12月30日法人杂志文本刊特约研究员王荣利为了持续追踪和研究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笔者收集了2009年度广受媒体关注的95例涉嫌刑事犯罪或者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包括部分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利用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负责人在内,以下统称“企业家”)的相关资料,并对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涉嫌犯罪状况予以总结和研究,形成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09年度涉案落马的企业家概况本年度因涉嫌犯罪落马或者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家,初步统计影响巨大的约有35人,年龄最大的60岁;年龄最小的31岁,平均年龄46.04岁。

2009年度因涉嫌犯罪落马的国企企业家,影响较大的至少有10人。

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中国华[0.09 -7.14%]陆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陕西省科协原副主席葛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海南省旅游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书记王俊武;浙江巨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志翔;浙江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原厂长、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原总经理廖为宏;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曾德新;广东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旭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邵志和;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原党委书记万年保;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阜阳分行腾达支行原副行长李群。

上述落马的10人中,年龄最大者为曾德新和黄旭明,均为63岁;年龄最小者为李群和廖为宏,分别为45岁和46岁。

10人的平均年龄为53.6岁,恰好与笔者所做《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统计出的国企企业家落马的平均年龄53.69岁非常接近。

上述10人涉嫌犯罪的罪名,除了康日新尚未明确、李群涉嫌倒买倒卖银行承兑汇票犯罪之外,其余8人均为受贿罪。

8名涉嫌受贿犯罪的人员中,除了叶志翔受贿金额尚未公布之外,其他7人受贿金额合计3631万元,人均518.7万元。

企业合规之《企业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

企业合规之《企业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

企业合规之《企业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在当下商业环境中,企业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合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反腐败以及反贿赂。

反腐败是一个公共责任,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到反腐败的行动中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杜绝贿赂行为的发生。

本文将探讨企业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对企业的重要性,并给出一些实践建议。

首先,企业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贿赂行为不仅仅违反了道德伦理,更是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一旦企业涉及到贿赂行为,不仅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罚款,还可能导致合作伙伴和客户的流失。

因此,建立有效的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的核心是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

这包括制定和实施反腐败和反贿赂的政策,明确禁止贿赂行为,并设定明确的惩罚措施。

此外,企业还需要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确保所有涉及财务交易的过程都是透明和合法的。

必要时,企业还可以聘请独立的合规监察机构来监督合规的执行情况。

除了建立制度,企业还应该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该向员工传达反腐败及反贿赂的政策和准则,并提供相关培训,使员工了解什么是贿赂行为,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贿赂行为。

此外,还应该建立一个举报机制,使员工可以匿名向公司举报贿赂行为,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内部控制和员工教育,企业还应该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审查。

企业应该制定供应商道德准则,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遵守反腐败和反贿赂的要求。

此外,企业还应该对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确保他们的商业行为合法合规。

总之,企业反腐败及反贿赂措施是保持企业合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以及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审查,企业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贿赂行为的发生。

只有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才能建立一个诚信、透明的商业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译文:In today's business environment, companies face increasingly challenging compliance issues, one of which is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ribery. Anti-corruption is a public responsibility, and companies should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anti-corruption actions an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event bribery. This article will explore the importance of corporate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ribery measures and provide some practical recommendations.Firstly, the importance of corporate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ribery measures is self-evident. Bribery not only violates moral ethics but also distorts the market competition order and damages the company's reputation and image. Once a company is involved in bribery, it not only faces legal risks and fines but also risks losing its partners and customers. Therefore, establishing effective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ribery measures is crucial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ompanies.The core of corporate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ribery measures is to establish a sound compliance system. This includes the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policies against corruption and bribery, clearly prohibiting bribery and setting clear punishment measures. In addition, companies need to establish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to ensure that all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re transparent and legal. If necessary, companies can also hire independent compliance monitoring agencies to oversee compliance implementation.In addition to establishing systems, companies should also strengthen employe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ompanies should communicate policies and guidelines against corruption and bribery to employees and provide relevant training to help employees understand what constitutes bribery and how to prevent and respond to bribery. Furthermore, a reporting mechanism should be established so that employees can anonymously report bribery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whistleblowers.In addition to internal control and employee education, companies should also strengthen the review of suppliers and partners. Companies should establish supplier ethical guidelines and regularly assess suppliers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ribery requirements. Additionally, due diligence should be conducted on partners to ensure their business practices are legal and compliant.In conclusion, corporate anti-corruption and anti-bribery measures are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maintaining compliance. By establishing sound compliance systems, strengthening employe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nd enhancing the review of suppliers and partners, companies can effectivelyprevent and respond to bribery. Only through the joint efforts of all employees can we establish an honest and transparent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achieve the goal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1517字】。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5月16日)1.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公款再审改判无罪案【案情简介】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3月30日,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后,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物美集团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向李某3公司支付500万元系被索要,且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亦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故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100
120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
01
02
03
企业融资的刑事风险 企业结算的刑事风险 企业经营的刑事风险
1.向银行融资的刑事风险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行贿受贿、侵占挪用犯罪
2.向社会融资的刑事风险 2.虚开发票罪
2.合同诈骗和串通投标犯罪
企业融资的刑事风险
(1)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 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2)信用卡诈骗罪 (3)高利转贷罪
5 报告解读
企业家正面临刑事风险高发期,亟须增强主动 防范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刑事风险的防控 的关键人群;政商环境变化应成为企业家刑事 风险防控的重要参照。
4 法律风险
关于涉案企业家的身份特征,报告显示,无论国企 和民企,企业主要负责人犯罪占企业高管的比例高 达七十左右,是刑事风险的第一高危群体。 腐败风险不仅是国有企业家面临的风险类型,而
向银行融资的 刑事风险
向社会融资的 刑事风险
且是民营企业家面临的三大风险之一。
2015年中国刑事犯罪企业家人数统计图
2015年刑事犯罪企业家人数统计图
1000
类型
人数 比例
900
犯罪企业家 921 100%
8
751
700
民营企业家 170 18.46%
600
500
400
300
200
170
100
18.46% 0
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罪
受贿罪
行贿罪
《刑法》第一百七 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七 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零 五条
《刑法》第三百八 十五条
《刑法》第三百八 十九条
触犯频率最高的十个罪名
贪污罪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实务疑难问题研究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实务疑难问题研究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实务疑难问题研究目录一、内容简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研究目的与方法 (4)二、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概述 (4)2.1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定义 (5)2.2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特点 (7)2.3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类型 (8)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实务难点问题 (9)3.1 腐败手段隐蔽性 (10)3.2 腐败证据固定难 (11)3.3 法律责任追究难 (12)3.4 防腐体系建设难 (13)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实务疑难问题原因分析 (15)4.1 企业文化缺失 (16)4.2 内部控制不健全 (17)4.3 信息不对称 (18)4.4 监管不到位 (20)五、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实务疑难问题解决对策 (21)5.1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22)5.2 加强廉洁企业文化建设和教育 (23)5.3 提高腐败行为的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 (24)5.4 强化监管和法律责任追究 (25)六、结论 (26)6.1 研究成果总结 (27)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28)一、内容简述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的实务疑难问题,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总结出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原因及预防措施,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参考。

本研究首先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腐败行为在民营企业中的表现形式,包括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

从制度层面分析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企业管理不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员工道德素质较低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有效预防措施,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

本研究还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的处理程序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在查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中的职责和义务。

结合实际案例,对如何提高查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的效率和质量进行了探讨,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了实用的指导。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防范措施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防范措施

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但是,一些民营企业因为管理混乱或者缺乏职业道德,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了保护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民营企业需要采取一些职务犯罪防范措施。

第一,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

企业应该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二,企业应该加强培训和教育。

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法律意识,防止员工因为个人利益而违法犯罪。

第三,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管机制。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企业应该配备专业的法律顾问。

企业应该配备专业的法律顾问,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避免因为法律问题而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以上是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防范措施的一些建议。

民营企业应该认真落实这些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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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有感3篇

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有感3篇

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有感3篇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有感(一)近日,我有幸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开尔行贿记》,这部影片以生动的方式讲述了一位企业家在充满诱惑和考验的商业世界中的迷失和警示。

通过观察片中人物的行为和心理变化,我深深感受到了贪污腐败对社会和个体的破坏性。

在片中,开尔是一位有志于发展企业的年轻人,他具有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追求,但在逐渐融入商业利益链的过程中,他渐渐失去了初心。

片中展现了一些商业伦理问题,如行贿、利益输送、恶意竞争等,这些问题都与当今社会的商业现实十分贴合。

观看这个片子,我被剧情所吸引,也深感其中的警示教育意义。

首先,不论在哪个行业,我们都应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持诚信的原则,不给予或接受贿赂。

贪污腐败不仅有损企业的声誉,也会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其次,我们应该相信奋斗和才能,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片中的开尔本是一个有潜力的企业家,但由于迷失自己的方向,最终导致了个人和企业的失败。

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后,我深深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在商业社会中,利益和诱惑无处不在,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对错原则,不被金钱和权力所蒙蔽。

诚实、勤奋和正义的付出将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成就,而违法行为最终只会导致灭顶之灾。

总之,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让我深感贪污腐败对社会和个体的危害,对我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我将始终坚守良好的道德品质,追求光明和正义,为社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有感(二)近日,我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开尔行贿记》,影片以其真实的情节和生动的表现形式,深深触动了我内心的柔软处。

通过剧中主人公的命运转折,我对商业世界中的腐败和贪婪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影片讲述了年轻有为的商业精英开尔在逐渐进入商业圈子后,陷入了腐败的漩涡。

他与原本拥有高尚道德观念的妻子为了贪婪的利益进行了糊涂的选择。

无耻的行贿,虚伪的奉承,这一切让我为开尔的道德沦丧而心生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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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民营企业家不可忽略的风险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较为依赖于国家各项经济扶持政策、地方政府支出型经济行为,因此,部分民营企业家向相关政府工作人员非法行贿,其中较为常见的民营企业家行贿目的为,暗中操作竞标结果、非法逃税、骗取国家企业发展扶持基金等。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4月的(2016)川0104刑初923号判决书,应是企业家们风险防控的教科书。

被告人伊永胜系西藏吉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经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伊永胜为了谋取加油站工程建设项目上的不正当利益,先后分三次送给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次仁扎西(另案处理)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47万元:1、2011年春节前,被告人伊永胜以拜年的名义到拉萨中和国际城次仁扎西家里,送给次仁扎西现金4万元;2、2012年春节前后,被告人伊永胜以拜年的名义到拉萨中和国际城次仁扎西家里,送给次仁扎西现金2万元;3、2011年底,被告人伊永胜以家具款的名义送给次仁扎西41万元。

被告人伊永胜于2015年8月10日被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挡获。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吉祥公司”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

被告人伊永胜系“吉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亦构成单位行贿罪。

由此,建议(一)加强企业法律顾问职责范围,以此提高民营企业家法刑事法律防范意识;
(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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