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豆油交割标准
豆油期货交易手册(图文版)
豆油期货交易手册Soybean Oil Futures Trading Manual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油质量指标与分级标准。
1.2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大豆原油是指以大豆为原料加工的不能供人类直接食用的大豆油,产地不限。
1.3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35 大豆油SN/T 0798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GB 5537 植物油脂检验磷脂测定法3. 术语和定义3.1 含磷量:符合SN/T 0798中的相关规定。
3.2 其他术语和定义:符合GB1535中的相关规定。
4. 质量要求4.1 特征指标:符合GB1535中的相关规定。
4.2 质量等级指标:4.3 卫生指标:按GB 1535中的规定执行。
4.4 其他:按GB 1535中的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5.1 含磷量检验按GB 5537执行。
5.2 其他:按GB 1535中的规定执行。
6.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目录 | Contents一、豆油概述--------------------------------------------------------------------------06二、豆油的生产流通与消费------------------------------------------------06三、影响豆油价格的主要因素--------------------------------------------11四、豆油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14五、豆油期货交割程序及有关规定-----------------------------------16附1.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厂库)名录附2. 豆油期货价格一年日K线图一、豆油概述豆油是从大豆中提取出来的油脂,具有一定粘稠度,呈半透明液体状,其颜色因大豆种皮及大豆品种不同而异,从淡黄色至深褐色,具有大豆香味。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
附件2各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第三十九条……(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鸡蛋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300手,焦炭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玉米淀粉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玉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0手。
—1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第四条……对焦炭、焦煤、铁矿石以外品种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则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三四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合约适用滚动交割。
第四十二条滚动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
构成交割违约的,按本细则第二十三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违约合约价值按配对日结算价计算,征购和竞卖在最后交割日后集中进行。
第九十二条……货主对焦炭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玉米淀粉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第一百零二条……双方应当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 2 - —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玉米淀粉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该样品检验结果与仓单注册时检验结果存在差异但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则视为与指定交割仓库出示的检验结果相符,并以此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货主对铁矿石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抽样、留样,并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玉米淀粉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以该样品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第二十二章玉米淀粉交割第一百四十八条玉米淀粉合约交割标准品质量标准和包装物要求详见附件31《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淀粉交割质量标准(F/DCE CS001-2014)》。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FB/DCE D001-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的交割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本标准所称黄大豆为种皮为黄色、淡黄色,脐为黄褐、淡褐、深褐色、黑色等。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 0798-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SN/T 0799-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一般规则SN/T 0800.1-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SN/T 0803.1-1999 进出口油料粗脂肪检验方法SN/T 0803.9-1999 进出口油料粗蛋白质检验方法SN/T 0803.7-1999 进出口油料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方法SN/T 0803.6-1999 进出口油料杂质检验方法SN/T 0803.2-1999 进出口油料不完善粒检验方法国粮发 [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粗脂肪:按SN/T 0798-1999关于粗脂肪的解释执行。
3.2粗蛋白:按SN/T 0798-1999关于粗蛋白的解释执行。
3.3水分及挥发物:按SN/T 0798-1999关于水分及挥发物的解释执行。
3.4杂质:按SN/T 0798-1999关于杂质的解释执行。
3.5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按SN/T 0798-1999关于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的解释执行。
3.6 色泽气味:按SN/T 0798-1999关于色泽气味的解释执行。
3.7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按国粮发[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关于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解释执行。
大商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
大商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大商所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简称,是我国重要的期货交易所之一、以下是大商所各品种交割的注意事项。
1.豆粕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豆粕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吨。
-交割标准:要求合格的豆粕,包括含粉量、含油量、水分、不溶性杂质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2.大豆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大豆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吨。
-交割标准:合格的大豆,包括含油量、杂质、水分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3.纤维板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纤维板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200张。
-交割标准:合格的纤维板,包括厚度、尺寸、分层性能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4.玉米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玉米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吨。
-交割标准:合格的玉米,包括水分、杂质、不完整粒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5.焦炭交割注意事项:-交割品种:焦炭期货合约。
-交割地点:交割仓库所在地。
-交割单位:每手100吨。
-交割标准:合格的焦炭,包括灰分、挥发分、硫分等指标。
-交割期限: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
这些品种的交割都有具体的交割标准和期限,投资者在交割前需要了解并满足相应的条件。
同时,在交割过程中,投资者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交割通知:投资者在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前收到交易所的交割通知,通知中包含了交割品种、数量、交割地点等信息。
2.交割仓单:投资者需要在交割前办理交割仓单的过户手续,确保仓单持有人的一致性。
3.交割手续费:交割过程中,交割方需要缴纳一定的交割手续费用,投资者需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费用。
4.交割仓库:投资者需要选择一个符合交割标准的交割仓库,确保交割品质和数量的安全。
总结来说,大商所各品种交割有其具体的交割标准和期限,投资者在交割前需要了解并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注意交割通知、交割仓单、交割手续费、交割仓库和交割验收等事项。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按照合约和规则的规定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三条客户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第四条个人客户不允许交割。
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予以强制平仓。
最后交易日结束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首先由会员代为履约,会员仍未能履约的,则按照本细则第十三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约的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及交割仓库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期货转现货第六条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第七条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
第八条交易双方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应向交易所提交下述材料:(一)期转现申请;(二)现货买卖协议;(三)相关的货款证明;(四)相关的标准仓单、入库单、存货单等货物持有证明。
第九条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
第十条采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会员应在交易日11:30前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在申请的当日内予以审批。
卖方会员应在批准日结算前将相应数量的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买方会员应将按协议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第十一条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所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审批。
第十二条标准仓单期转现的仓单交收和货款支付由交易所负责办理,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手续费按交割手续费标准收取。
cbot大豆交割标准 -回复
cbot大豆交割标准-回复标题:深入解析CBOT大豆交割标准CBOT(Chicago Board of Trade)是全球最大的期货和期权交易所之一,其中大豆期货合约交易尤为活跃。
对于参与CBOT大豆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说,理解和掌握其交割标准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解析CBOT大豆交割标准的各个关键环节。
一、合约规格CBOT大豆期货合约的基本规格如下:1. 交易单位:每手合约代表5000蒲式耳(约136.1吨)的大豆。
2. 报价单位:美元和美分每蒲式耳。
3. 最小价格变动:1/4美分每蒲式耳。
4. 交割月份:包括March(3月),May(5月),July(7月),August (8月),September(9月)和November(11月)。
二、质量标准CBOT对用于交割的大豆设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1. 类型:黄大豆或浅色大豆。
2. 饱满度:至少90的大豆粒必须是饱满的。
3. 破损率:不超过8的大豆粒可以破损。
4. 外来物质:不超过2的大豆中可以含有外来物质。
5.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3。
6. 霉变:无可见霉变。
三、交割程序1. 通知期:买方必须在交割月份的第一个营业日后的第15个营业日上午10:00之前提交交割通知。
2. 交割地点:交割通常在CBOT指定的仓库进行,这些仓库主要位于美国的主要大豆生产地区。
3. 交割时间:交割应在交割通知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开始,并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营业日结束。
4. 质量检验:在交割过程中,买方有权对收到的大豆进行质量检验。
如果大豆不符合CBOT的质量标准,买方可以拒绝接收并要求卖方提供符合标准的大豆。
四、交割替代品和升贴水在某些情况下,卖方可能无法提供完全符合CBOT大豆质量标准的大豆。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提供交割替代品,并支付相应的升贴水。
升贴水是指由于交割替代品的质量、地理位置或其他因素与标准交割品存在差异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或折扣。
升贴水的具体金额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二条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标准仓单的生成、流通、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办理与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豆粕按1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鸡蛋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铁矿石按2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金。
第十二条交割预报自办理之日起有效,交割预报有效期为30天。
交割预报在有效期内执行的,交割预报定金按实际到货量返还;交割预报未在有效期内执行的,交割预报定金不予返还,未返还的交割预报定金罚没给对应指定交割仓库。
第十四条办理完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以外品种的交割预报的货主在发货前,应当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凭《交割预报表》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入库过程中,包装不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相关规定的,交割仓库应拒收并及时通知货主。
第十七条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胶合板收发数量以指定交割仓库验收为准。
第十八条除胶合板以外品种,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商品进行检验。
入库商品检验合格后,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
胶合板的货主应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
第十九条……胶合板的质量检验应以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日期进行组批,每批3000张,超过3000张的应分若干批检验,不足3000张的按一批检验。
第二十条豆粕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离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45(含45)个自然日。
胶合板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0(含60)个自然日。
豆油(Y)交割手册说明书
豆油(y)交割手册一、合约及交割要素《豆油期货合约及交割要素》二、交割资质1.只有企业法人才具备实物交割的权利。
自然人客户不允许进行实物交割。
2.客户的期货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三、交割单位10吨/手(对应1手期货合约)四、交割标准及升贴水相关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5.2食品安全要求:按GB/T1535-2017中的规定执行。
6.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6.1磷脂含量检验按GB/T5537-2008执行。
6.2其他:按GB/T1535-2017中的规定执行。
7.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五、仓库名录•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在指定交割地点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提供服务的法人。
指定交割仓库分为指定仓库和指定厂库。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可以采用固定升贴水或者动态升贴水。
动态升贴水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动态升贴水标准》执行。
固定升贴水或动态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
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交割厂库名称基准库/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元/吨)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基准库0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基准库0金光食品(宁波)有限公司基准库0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非基准库0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非基准库0八、仓单注册流程•标准仓单按期货商品存放地点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
•豆油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
1.仓库标准仓单•客户提交《交割预报》→期货公司申请提交→交易所、仓库审批(结算时收取预报定金)→货物入库→质检→仓库提交到货确认→期货公司确认到货→交易所审批到货确认→仓库提交注册申请→期货公司通过注册申请→交易所审批→注册成功(1)入库预报•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由会员向交易所办理交割预报。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品种介绍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品种介绍一、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交易品种大豆原油交易单位10吨/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2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合约月份1,3,5,7,8,9,11,12月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等级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易代码Y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二、豆油概述豆油是从大豆中提取出来的油脂,具有一定粘稠度,呈半透明液体状,其颜色因大豆种皮及大豆品种不同而异,从淡黄色至深褐色,具有大豆香味。
豆油的应用范围很广,人们很早就开始利用大豆加工豆油。
豆油的主要成分为甘三酯,还含有微量磷酯、固醇等成分。
此外,豆油中还富含维生素E和维生素A,其中维生素E的含量在所有油脂中是最高的。
作为一种营养成分高、产源丰富的油料,豆油以其物美价廉的特点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
三、豆油的用途烹饪用油是豆油消费的主要方式。
从世界上看,豆油用于烹饪的消费量约占豆油总消费的70%。
从国内看,烹饪用豆油消费约占豆油消费量的78%,约占所有油类消费的35%,它和菜籽油一起成为我国烹饪的两大主要用油。
豆油除直接食用外,还可用于食品加工。
豆油可以用来制作多种食用油,如凉拌油、煎炸油、起酥油等。
此外,豆油还被用于制造人造奶油、蛋黄酱等食品。
我国食品加工用油量约占豆油总消费量的12%。
由于餐饮习惯不同,西方国家的比例要高于中国,如美国食品加工用油量约占其国内豆油总消费的25%以上。
豆油经过深加工,在工业和医药方面的用途也十分广泛。
在工业方面,豆油经过加工可制甘油、油墨、合成树脂、涂料、润滑油、绝缘制品和液体燃料等;豆油脂肪酸中硬脂酸可以制造肥皂和蜡烛;豆油与桐油或亚麻油掺和可制成良好的油漆。
在医药方面,豆油有降低血液胆固醇、防治心血管病的功效,是制作亚油酸丸、益寿宁的重要原料。
大商所大豆交割标准
大商所大豆交割标准大商所大豆交割标准一、交割品种及品质要求交割品种:大豆1. 品质要求(1)水分:不高于14%(2)杂质含量:不超过1%(3)不完善豆率:不超过3%(4)矿物质杂质含量:不超过0.5%(5)油分:不低于17%(6)蛋白质含量:不低于35%(7)氨基氮含量:不低于0.35%(8)豆皮含量:不超过3%(9)色泽:金黄色为佳,不得发霉、变黑或呈现其他异常颜色2. 外观要求(1)豆粒完整、饱满、齐整,无破碎或碎豆现象(2)豆粒表面无明显油迹、霉斑、褐斑等污染现象(3)豆粒色泽均匀,无脱色或变色情况(4)豆粒大小均匀,无异型、畸形或伪谷物现象二、交割单位及最小交割数量交割单位:100吨/手最小交割数量:100吨三、交割地点及方式交割地点:指定交割仓库(以大商所认可的仓库为准)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四、交割月份及交割日交割月份:每年的5月、9月、11月交割日:交割月份的15号至20号之间的工作日五、交收通知及交割期限交收通知:交割申报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仓库提供交货单证,并通知买方和交易所交割期限:交收通知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货物须被完全交付六、交割相关费用交割服务费: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以及交割仓库的收费标准执行七、交割仓库及监管要求1. 交割仓库(1)仓库资格:大商所认可的仓库(2)仓库容量:满足合约交割数量要求(3)验收设施:具备验收设施和人员2. 监管要求(1)仓库监管:交割仓库需按照大商所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和验收(2)监管记录:仓库需正确记录并报告交割品质及数量,确保交割品质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八、交割品质调查与纠纷解决1. 交割品质调查(1)交割申报后,买方有权对货物品质进行检验,如果发现品质不符合标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2)交易所将组织对纠纷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裁决2. 纠纷解决(1)买卖双方应遵守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纠纷发生后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2)如买卖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可申请交易所进行调解或者裁决以上为大商所大豆交割标准的主要内容,买卖双方在进行大豆交割时应确保货物符合上述标准,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标准合约汇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当前暂为7%)
最后交易日后第二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不超过3元/手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C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黄大豆1号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不超过8元/手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L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2 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当前暂为5%)
合约月份
1,3,5,7,8,9,1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豆油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豆油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商品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0.12.11
•【字号】大商所发〔2020〕584号
•【施行日期】2020.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豆油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产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
自2020年12月15日起,我所将按照新交割质量标准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已按照原交割质量标准注册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修正案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修订稿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修订稿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第九章豆油交割第九十四条豆油交割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7《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8《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豆油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可以采用固定升贴水或者动态升贴水。
动态升贴水按照附件3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动态升贴水标准》执行。
固定升贴水或动态升贴水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
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1 —附件8: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仓库)样表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厂库)样表—2 —附件3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动态升贴水标准动态升贴水由两部分组成,为非价差固定值和价差动态值之和。
非价差固定值是交易所为了突出基准交割仓库所在区域的主体地位而确定的固定值,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价差动态值是交易所根据规定时间段内非基准指定交割仓库所属交割区域与基准交割仓库所属交割区域的现货两地价差(以下简称现货两地价差)而确定的动态数值,等于现货两地价差、交易所公布的价差区间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三者居中的一个数值。
其中,现货两地价差,为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布的交割月前月第1个交易日至第10个交易日两个区域现货价差的算术平均值。
指定交割仓库所属区域由交易所在交割仓库名录中公布。
交易所指定公布价差的平台、参与交易所指定平台地区报价的企业、交易所指定平台公布的地区价差算法和动态升贴水公布时间,由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注:阴影部分为新增内容,双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省略号)含义为该条款未修改的其他内容;出现条款增删的,其他附件顺序依次顺延。
—3 —。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玉米、豆油、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仓单管理方式的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玉米、豆油、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仓单管理方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日期】2007.01.31•【字号】大商所发[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玉米、豆油、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仓单管理方式的通知(大商所发〔2007〕13号)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仓库: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我所将玉米、豆油、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仓单管理方式由不对库管理调整为对库管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玉米、豆油1.2007年2月7日闭市后,持有玉米和豆油仓单的客户委托会员填写《仓单仓库分配意向表》(参见附件),与仓单持有凭证一并提交交割部;2.交易所按照如下原则分配仓单:如果客户在某仓库的意向数量之和小于等于该仓库的实际仓单数量,则满足全部客户意向;如果客户在某仓库的意向数量之和大于该仓库的实际仓单数量,则根据客户申请数量将该仓库的仓单按比例分配给各个客户;剩余仓单由交易所统筹分配;3.2月8日,暂停玉米和豆油交割业务的办理;4.2月9日开市后,客户委托会员到交割部领取对库仓单。
二、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1.2007年3月29日(含当日)之前,客户应注销所有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仓单;2.3月30日,暂停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的交割业务办理;3.4月2日开市后,客户可委托会员到交割部注册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的对库仓单。
三、豆粕仓单管理方式暂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将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仓单仓库分配意向表大连商品交易所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业务手册(仅供参考)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业务手册大纲目录一、实物交割 (2)(一)交割方式 (2)(二)交割费用 (10)(三)交割票据流转 (10)(四)交割违约处理 (11)二、仓单生成 (12)(一)交割预报 (12)(二)商品检验 (14)(三)仓单注册 (14)三、仓单流通 (15)(一)标准仓单充抵业务 (15)(二)标准仓单冲抵业务 (24)四、仓单注销 (27)五、交割限仓及套期保值 (30)六、厂库仓单管理 (30)七、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 (32)(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32)(二)黄大豆1号 (34)(三)黄大豆2号 (36)(四)豆粕 (38)(五)豆油 (40)(六)焦炭 (41)(七)聚氯乙烯 (44)(八)棕榈油 (46)(九)玉米 (47)一、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按照合约和规则的规定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个人客户不允许交割。
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予以强制平仓。
进行实物交割的客户必须是法人户,同时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和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交割方式大商所交割方式有三种:期货转现货、一次性交割、滚动交割。
1、期货转现货(1)定义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2)申请资格及办理期限提出期转现申请的客户必须是单位客户,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
(3)期转现流程(4)期货头寸的了结期转现批准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易双方的期转现持仓按协议价格(该协议价格也是交割结算价,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交易所不限制价格幅度)进行平仓处理,产生的盈亏计入当日平仓盈亏。
期转现的持仓从当日持仓量中扣除,交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和成交量。
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将当日执行的期转现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大商所限仓标准
6250 2500
单边持仓小于等于20万手 交割月前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交割月前月第十个交易日 起 50000 50000 25000 20000 单边持仓小于等于5万手 不受限制 900 20000 交割月前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10000
12500 5000
300
以上持仓限额为投机持仓限额,套保持仓不受限制(大商所).客户超限允许下一交易日第一小节前(10:15前)自行平仓,未平持仓10: 30开盘后由交易所市价强平,盯市赢利罚没,亏损自负
大商所限仓标准
一般月份 交易时段 棕榈油 期货公司 客户 交易时段 期货公司 客户 交易时段 豆一、豆 期货公司 粕、PVC 客户 交易时段 玉米 期货公司 客户 交易时段 焦炭 期货公司 客户 单边持仓大于5万手 ≤25% ≤10% 单边持仓大于10万手 ≤25% ≤10% 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持仓大于20万手 ≤25% ≤10% 单边持仓大于20万手 ≤25% ≤10% 单边持仓大于5万手 ≤25% 2400 单边持仓小于等于5万手 12500 5000 交割前月 交割月前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交割月前月第十个交易日 起 5000 2500 2000 1000 交割月 1250 500
豆油 塑料
单边持仓小于等于10万手 交割月前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交割月前月第十个交易日 起 25000 10000 5000 10000 4000 2000
2500 1000
单边持仓小于等于20万手 交割月前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交割月前月第十个交易日 起 50000 25000 12500 20000 10000 5000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FB/DCE D001-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的交割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本标准所称黄大豆为种皮为黄色、淡黄色,脐为黄褐、淡褐、深褐色、黑色等。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 0798-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SN/T 0799-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一般规则SN/T 0800.1-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SN/T 0803.1-1999 进出口油料粗脂肪检验方法SN/T 0803.9-1999 进出口油料粗蛋白质检验方法SN/T 0803.7-1999 进出口油料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方法SN/T 0803.6-1999 进出口油料杂质检验方法SN/T 0803.2-1999 进出口油料不完善粒检验方法国粮发 [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粗脂肪:按SN/T 0798-1999关于粗脂肪的解释执行。
3.2粗蛋白:按SN/T 0798-1999关于粗蛋白的解释执行。
3.3水分及挥发物:按SN/T 0798-1999关于水分及挥发物的解释执行。
3.4杂质:按SN/T 0798-1999关于杂质的解释执行。
3.5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按SN/T 0798-1999关于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的解释执行。
3.6 色泽气味:按SN/T 0798-1999关于色泽气味的解释执行。
3.7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按国粮发[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关于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解释执行。
豆油期货合约与规则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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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好效果,请言简意赅地阐述您的观点。
演讲人姓名
目录
01.
豆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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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豆油期货合约介绍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
05.
豆油期货交割制度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
02.
豆油的生产、流通与消费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
其中,阿根廷出口量增长很快,世界豆油第一大出口国的地位日益巩固;巴西和美国的出口量也较大,2004/05年度上述两国豆油出口量占世界豆油出口总量的25%和7%。
2.1.2.全球豆油进出口
中国也是重要的豆油进口国,除2000/01年度和2001/02年度外,中国在1993/94-2004/05年度期间的豆油进口量均占世界豆油进口总量的10%以上,2003/04年度中国豆油进口增加迅猛,较2002/03年度增加了1倍多。
配对原则
买卖双方协商
“卖方优先”、“申报交割意向的买持仓优先,持仓时间最长的买持仓优先”
“最少配对数”原则
结算价格
买卖双方协议价
配对日结算价
交割结算价
主要特点
双方协商进行,分为非标准仓单期转现和标准仓单期转现。
卖方优先原则:符合条件的卖方提出申请后保证当天配对成功,被配对买方要按期付款。
最后交易日收市后配对,交易所集中办理交割。
03
豆油合约交割制度
期货转现货
滚动交割(三日交割法)
集中交割
1.交割方式
交割方式对比
期货转现货
滚动交割
集中交割
办理时间
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1个月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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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油质量指标与分级标准。
1.2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大豆原油是指以大豆为原料加工的不能供人类直接食用的大豆油,产地不限。
1.3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35 大豆油
SN/T 0798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
GB 5537 植物油脂检验磷脂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3.1 含磷量:符合SN/T 0798中的相关规定。
3.2 其他术语和定义:符合GB1535中的相关规定。
4.质量要求
4.1 特征指标:符合GB1535中的相关规定。
4.3 卫生指标:按GB 1535中的规定执行。
4.4 其他:按GB 1535中的规定执行。
5.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
5.1 含磷量检验按GB 5537执行。
5.2 其他:按GB 1535中的规定执行。
6.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