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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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范围包括所有的安全监控设备、软件、网络和相关设施,以及与安全监控系统相关的人员和信息。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目标是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促进公司的安全管理和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定公司安全防范战略,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监控系统的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应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计划,指导和督促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工作情况和系统运行情况,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第三章安全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第十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选型和配置,确保设备的稳定可靠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系统的可靠性。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记录维护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重大维修和更换应提前制定维修计划,保障维修的及时性和质量。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有记录,包括维修、更换时间和责任人,以及维修和更换的原因和结果。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对煤矿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以及信息系统组成的一体化系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责任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要求、程序和时间进度。

第八条煤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设计和选型。

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特点,合理布置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完整、稳定、可靠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从正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购买合格的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测试、调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费用应当列入煤矿生产成本,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系统运行中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的连续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息的保存安全、完整,严禁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系统数据。

安全监测管理规定范本【5篇】

安全监测管理规定范本【5篇】

安全监测管理规定范本【5篇】第1篇安全监测管理规定范本一、一般规定1、各矿必须建立专职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负责分站及各种传感器的安装、调试、校正和回收。

2.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应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定数量安全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二、设备要求1、所有采面及掘进头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在回风流中另设一个甲烷传感器,还应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一个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的采煤(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8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2、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3、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4、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5、回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6、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地面抽放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8、采区或矿井总进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重点头面可按要求设置风速传感器。

9、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

10、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11、矿井主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负压传感器。

12、矿井主风机、主要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

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1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

三、设备管理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1%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5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5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为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对外宣传效果,加强对监控平台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以下内容对监控平台定义、监控平台范围、监控平台划分、监控平台职责、监控平台设备标准、监控平台接入制度、监控平台日常管理制度等做出规定。

监控平台定义监控平台为现有监控系统、新建监控系统、软件操作系统、硬件控制系统整合总称。

监控平台包括图像采集设备、声音采集设备、报警感应设备、信号传输载体、存储处理设备、终端显示设备、平台运行软件载体等。

监控平台范围监控平台本地监控系统、各地分子公司监控系统。

监控平台划分一、按功能划分为三个虚拟区域1、区域一厂区安防包括厂区外围、办公区、厂房办公区出入口、人员通道、人员密集区域、保卫部认为重要区域。

2、区域二安全生产知识改变命运精品文档你我共享易燃____区域、重点安全监管区域、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安全部认为重要区域。

3、区域三宣传讲解图像可以对外公布使用区域,宣传部门认为参观讲解区域。

二、按地域划分1、本地监控系统已建项目为独立模拟监控系统,新建项目只会考虑数字监控系统,并结合公司网络资源,物理隔离实现。

2、各地分子公司监控系统根据实地情况,在总部监控设备选型标准下,选择相关设备。

并开通安全____络端口,设置安全独立____。

监控平台职责一、区域负责制度1、厂区安防区域覆盖此区域的监控设备归保卫部使用,实行____小时值守制度,充分发挥监控平台实时性特点,利用监控设备的延展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此区域所有权限归保卫部领导所有,可以指定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此区域设备使用,及时上报巡查记录、安全记录,参加信息部____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2、安全生产区域安全生产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为满足生产及生知识改变命运精品文档你我共享产辅助单位的现场管理需要,此区域由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使用。

此区域所有操作权限归该单位领导所有,可以指定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此区域设备使用,时上报巡检记录、保养记录,参加信息部____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是指通过安装摄像头、监控设备等在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等进行监视和录像的技术手段,旨在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第三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是指对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第五条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事先经过相关机构批准,并且必须设置标识,明确显示监控区域和监控时间。

第七条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当合法、合理、必要,不得用于非法侵害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当明确,不得越界监控。

第九条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记录应当及时保存,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第十条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应当保证正常、稳定,不得因为人为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导致监控系统无法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并经过考核。

第十二条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私自修改监控记录或篡改监控数据。

第十三条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应当及时、有效,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管和责任第十四条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由相关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和监督责任。

第十五条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六条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保护好监控数据,不得泄露、散布或者非法使用。

第十八条安全监控系统使用单位发现安全隐患或者相关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机构,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纠正。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稳定、高效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1.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1)所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基本操作和维护知识;(2)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使用;(3)用户必须保管好系统相关的账号和密码,严禁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或者共享。

2.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1)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2)及时更新系统的安全补丁和更新;(3)备份系统的数据,确保数据不丢失;(4)对系统的故障和漏洞进行及时处理和修复。

3.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1)对系统进行访问控制,设置合理的权限,确保只有合法用户才能够访问;(2)对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和日志记录,及时发现和查找异常行为;(3)加强系统的防护措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等;(4)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存在的漏洞。

四、制度执行1.各部门的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2.每个岗位的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3.发现制度违规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和处置,并追究责任;4.制度的修订,由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制度监督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和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部门要互相监督,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

六、制度宣传对本制度要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人员都详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以上即为关于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个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示例:一、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责任1. 安全监控系统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2. 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系统,保障系统安全。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或其他单位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利用先进的监测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特定区域或场所进行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的系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要坚持依法合规、科学规划、精确布设、有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法制、公正透明、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系统规划、设备布设、数据管理、信息处理、维护运行等。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系统的规划、设备配置、维修记录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巡检、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系统和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和替换,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系统规划和设备布设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覆盖范围和监控要点,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布设应当符合监控要求,合理选择监控点位,确保监控范围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选型应当满足技术要求,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评估,确保设备性能的稳定可靠。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便于维护。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运行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做到合理使用,防止人为破坏和恶意攻击。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布设和维护应遵循隐私保护原则,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益。

第三章数据管理和信息处理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备份等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和动态监控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相关部门充分应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加强安全有效监督精神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副经理对____管理系统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对____工作和监控中心人员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经理工作职责第三条参加制定公司____管理规章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负责____管理工作有关人员的工作会议。

第四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线路、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状况落实gps 道路运输监控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为监控系统提供____保障。

第五条____参加____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有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要限期整改,以防后患。

第六条协助公司经理搞好____管理工作。

____并参加对gps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____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原则。

把____管理制度纳入责任书内,严格管理。

第三章安全科工作职责总则第八条安全科是公司____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对____中心检查、督促、指导,实行全面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每月召开一次____管理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实施适应公司生产的各项____管理规章制度,扎扎实实抓好____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第十条完善落实gps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相关工作,并确保监控中心资料准确、齐全、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每月的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以及处理情况填表汇总报公司领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报公司同意后____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二、安全监控系统的概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指通过安全监控设备和信息技术手段,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和管理的一种设备系统。

该系统通过软硬件设备的组合,能够实时监测矿井的通风、水文、火灾、瓦斯等安全指标,及时发出预警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矿工安全。

三、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工作。

3. 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的更新和维修工作。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要求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具备一定的抗干扰和抗干涉能力,在大环境条件下能稳定运行。

2. 安全监控系统应包括通风监控设备、水文监控设备、火灾监控设备、瓦斯监控设备等,覆盖煤矿各个关键环节。

3.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能够充分覆盖到矿井的各个部位,并且易于维护和管理。

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能力应满足矿井生产的需要。

五、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应能够准确采集、传输和存储各种安全指标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形成完整的安全监控报告。

3.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应具备安全性和机密性,确保数据不被篡改、泄露或丢失。

六、安全监控系统的应急预警机制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设立预警指标和预警等级,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由相关管理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包括疏散矿工、关闭通风系统、断电等。

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预警信号应明确具体、准确有效,能够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本单位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的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门禁监控、通信监控等。

第四条所有使用监控系统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是本单位监控系统的基本管理制度,其他相关制度应与本制度相一致。

第二章监控系统的使用要求第六条监控系统的使用应符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第七条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

第八条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民的隐私权,不得偷窥、偷听他人的行为。

第九条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工作需要使用监控系统,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条监控系统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调整系统设置,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设备。

第三章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运维和维护。

第十二条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监控系统的使用权限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应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保存。

第十四条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

第十五条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完善的备份机制,确保重要数据的备份和恢复。

第十六条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违规操作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要求第十七条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应及时响应和处理用户的故障报修请求。

第二十条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维修和更换设备,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

监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监控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维护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设备使用规定1. 监控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置和功能。

2. 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信息。

4. 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监控数据管理1. 监控数据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删除、篡改和泄露。

2. 监控数据的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和技术,确保数据安全。

3. 监控数据的查询和使用,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4. 监控数据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四、监控设备维护与保养1. 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维护和保养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维护和保养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拆卸设备。

4. 维护和保养人员应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确保设备完好。

五、监控室安全管理1. 监控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等。

2. 监控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监控室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

4. 监控室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六、责任追究1. 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维护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 因监控设备故障或管理不善导致监控数据泄露、设备损坏等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单位监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5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5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为更好地服务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设施时,必须对安全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

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一、安全监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监控系统: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

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____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吹甲烷传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撤设备及线缆并及时交回调度室。

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100M,放炮后挂在距迎头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线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此项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回撤及敷设。

2、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____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出安设监控申请单,交于调度室。

掘进巷道从风机至工作面由使用单位敷设,采煤面从分站以外由本单位敷设。

3、机电处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使用单位要给予配合,机电处要制定甲烷传感器的使用制度、维护保护措施,确保正常使用。

4、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控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指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应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充分考虑人员、设备和环境的综合因素,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监控系统的高效运行。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是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承担最终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组成和功能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由以下组成部分:(一)安全监测设备:包括视频监控设备、传感器、报警装置等。

(二)监测中心:负责接收和处理安全监测设备所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三)应急响应系统:负责接收监测中心的报警信息,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数据存储和分析系统: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电力供应系统: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具有以下功能:(一)实时监测矿井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安全指标。

(二)实时监测矿井内的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三)实时监测矿井内的火源等安全隐患。

(四)实时监测矿井内的人员和设备的位置和移动情况。

(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安全监测设备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

(二)监测中心的管理制度:包括报警处理、紧急情况的处理和信息报送等。

(三)应急响应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培训、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四)数据存储和分析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的归档、备份和分析处理。

(五)电力供应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电力设备的检修和备用电源的准备。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应注重以下方面:(一)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培训、岗位责任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5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5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保护相关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安装和使用监控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监控系统的管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监控系统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社会治安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监控系统的设置和使用规范第五条监控系统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规定。

第六条监控系统的设备应按照技术规范进行选购、安装和调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第七条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监控系统,不得越权使用。

(二)正当性原则:监控系统的使用应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的要求,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必要性原则:仅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监控系统,不得任意滥用。

(四)公开透明原则: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及时向公众公开。

第八条监控系统的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第九条监控系统的使用记录和存储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监控系统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监控系统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设立专门的监控系统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监控系统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监控系统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监控系统使用的权限和规范。

第十三条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规定,并保守相关信息的机密。

第四章监控系统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监控系统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滥用和泄露监控系统的数据。

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范本

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范本

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运营和办公环境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所有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部门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仓库、传输线路、设备维护等岗位。

第三条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购、安装和使用。

第四条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岗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操作和维护。

第五条公司将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岗位必须有证书资质的员工进行操作,且通过公司规定的培训和考试。

第七条岗位操作员不能未经许可擅自调整系统设定,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记录。

第八条岗位操作员应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正确操作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严禁操作不符合规程的行为。

第九条在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出现故障时,岗位操作员应及时上报,并配合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条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岗位应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性能,并将巡检记录进行归档。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十一条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设备维护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证书资质。

第十二条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手册的要求进行设备维护和故障排除,维修后应填写维修记录并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维修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及时了解新技术和新设备的信息,提供有关设备改进和更新的建议。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使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员工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应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隐患排查。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管理职责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管理和操作。

2.所有使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利用系统进行侵犯他人隐私和侵权行为。

3.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的故障和问题。

三、系统建设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采用可靠性高、稳定性强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系统检测和维护。

2.安装监控设备的位置应科学合理,确保能够全面覆盖监测区域,并避免出现盲区。

3.系统设备的选用应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测试,确保其能够满足安全监测的需要,检测效果准确可靠。

四、数据管理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产生的数据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好数据的备份和存储工作,并保护好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2.对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产生的数据,只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传播或泄露。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数据查询和管理制度,依法审核和监督系统的数据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数据异常问题。

五、隐私保护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获取、传播或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2.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系统操作人员的监督和培训,确保其严守职业道德和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原则。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的设备不得偷窥、监听或记录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六、应急管理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配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的响应和处置。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监测、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监测监控策略、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并定期评估安全风险。

第五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监控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监测和报警设备。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监测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与监控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适当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环境监测等,确保对重要区域、关键设备和场所的全天候监控。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监测与报警第九条企业应根据不同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设置合理的报警措施和级别,并将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条报警设备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测试,确保报警的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接到报警后,相关人员应迅速处置,确定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随时关注事态的进展,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安全事故与隐患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处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第六章安全培训与演练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防灾知识等内容。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提高系统的监测效果和监控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于对公共场所、重要设施和关键区域的监测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报警系统等。

系统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建设、运维、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监测过程的合法、公正、准确、可靠。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以科学、规范、信息化为原则,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系统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系统设计与建设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根据目标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点的布设、监测范围的确定、设备的选型等。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遵循国家的技术标准和行业的规范,确保系统的可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选型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监测和监控的要求。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网络设计应合理布局,保证系统的通信畅通和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应有明确的设计方案,包括数据的备份、归档和恢复等,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三章运维与维护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维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包括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升级等。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检修和测试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响应和处理,保证系统的连续运行和数据的有效监测。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应根据系统的实际需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的更换、软件的升级和功能的扩展等。

第四章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存储在专用的设备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应加密处理,防止数据的被篡改、窃取和泄露。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模版(3篇)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模版(3篇)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模版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____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

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

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

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2.4检修部负责(安全生产技术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

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2.5生产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3.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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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17988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发挥系统的监测监控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域公司技术总监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技术部负责安全监控中心的管理,安全监控中心值守人员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负责监视全公司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发现问题应及时调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矿总工程师是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建立、设计和升级改造,通风矿长(或通防科长)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防管理部门或专门的安全监控管理部门负责。

驻矿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实时监控各监测点通防安全参数变化及被控制设备通断电状态。

第五条各矿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每矿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中心站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安全监控维护员配备数量必须能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各矿安全监控维护员及值班员必须经过通风和监控技术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各矿应对通风、采掘、机电区(科)的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员、瓦检工、爆破工、采掘班组长及机电维护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监控设备管理与使用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各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传感器和分站的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20%,并配备足够的零配件和维修校正用的工具、仪表。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八条所有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都必须装备可靠的安全监控系统;建有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还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监测系统。

第九条新装备监控系统、更新或扩容监控系统必须提出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区域公司审查,报煤业集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覆盖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规定的其他工作地点,监控的内容、设置及相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规定,并与区域公司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四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十一条凡应安设安全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须在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声光报警器、电源箱及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断电接点和编号。

布置图以矿井通风系统图为底图、断电控制图以矿井供电系统图为底图,图纸的绘制、标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在安装断电控制时,使用单位或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十三条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中心站主机或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实现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第十四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闭锁功能。

当与闭锁有关的监控设备未投入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有关的监控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第十五条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第十六条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十七条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第三章地面中心站管理第十八条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24小时有专职值班员值班。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及打印报表功能。

第十九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或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热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第二十条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和防雷装置,中心站设备的接地电阻,每年至少测试一次,保证电阻值不超过4Ω。

第二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控无关的工作。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调校一次,为使运行的计算机得到定期维护,安全监控主机应定期轮换运行,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3个月轮换一次。

第二十二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连接线应整齐有序,对接插头处应定期检查,保证接触良好。

中心站设备及设施应保持整洁。

第二十三条安全监控中心站环境温度应在20℃±5℃、湿度应在40%~70%。

第二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不用的测点名及图形,中心站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删除。

第二十五条对井下变更安全监控场所的测点,要在地面中心站运行日志中详细记录,以便查询。

第四章传输接口及系统传输线路管理第二十六条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不得改变传输接口的本安电路及与本安电路有关的电气元件的型号规格和参数,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

传输接口应设置在便于连接分站信号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连接传输接口通讯线路时,应规范、谨慎操作,避免发生短路,造成故障。

第二十八条每周检查一次敷设光缆和电缆的巷道内支护情况,发现影响光缆和电缆正常通讯的巷道支护隐患,矿井必须及时安排处理,检查应有专项记录。

第二十九条监控通讯线路每隔200m作一个长度不小于100mm的标志,以便识别管理。

第三十条传输电缆的接头都要使用防水接线盒。

接线盒处电缆应交叉绑紧,防止巷道变形或接头人为拉脱。

进线电缆两端应向下垂,防止接线盒进水。

第三十一条进入采区的各种传感器电缆吊挂,严禁与动力线交合在一起,并保持平直稍有弛度;沿巷帮吊挂的电缆应防止金属棚卡子伸缩和肩窝来压挤伤。

第三十二条分站处不得留有过多的电缆,进出电缆应整齐美观。

多种信息电缆同时敷设时,其线路中的接线盒应贴上标签,注明用途、走向,以便查找故障。

接线盒盖上的固定螺丝应涂油防锈。

第三十三条信号传输电缆与动力电缆在巷道同一帮敷设时,信号电缆应吊挂在动力电缆的上方,间距不小于100mm。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纤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第三十四条系统所用电缆在入井前,均应在地面进行芯线通断、绝缘性能的测试,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

安全监控用的电缆必须在入井处安装熔断器及防雷装置。

第五章分站及电源箱管理第三十五条分站、电源箱入井前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测试调校,各项技术指标应与说明书相符,接入系统运行48 小时,确认没有问题后方能下井。

入井前应按照要求,核查防爆性能和完好情况,取得“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安装。

第三十六条每台分站应挂牌管理,注明分站各测点,以便查找处理故障。

当定义参数变动时,应及时修改牌板内容,保证与实际情况一致。

第三十七条井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独立通风的硐室中,其所在位置应考虑供电方便,尽可能设在各测控点的中心,以缩短测控线路。

安设时应加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第三十八条分站和电源箱的接线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标准。

第三十九条电源箱应安设在供电稳定、便于传输接口和分站安装的地点,分站和电源箱应先在地面安装完毕通电后,用万用表测试输入输出端口的技术参数,并观察分站显示值和状态值与所带监测量是否一致,防止出现偏差。

第四十条定期测试电源的输出电流、电压,及时处理电源故障。

电源箱交流电停电后,中心站值班员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安排管理单位及时查明原因、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第四十一条在用的分站电源备用电池组,应每月检验一次放电时间,中心站值班员要注意观察分站直流供电时间,实际供电时间不足1小时必须更换电源。

第四十二条存放未用的电池组(箱)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充放电,防止电池组提前老化失效。

第四十三条隔爆型电源箱等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的维护管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地面试验分站最多配置两台,并在定义中表示清楚。

接入系统时,应保持与系统正常通讯,否则应从定义中删除,以免增加系统巡检周期,影响异地控制执行时间。

第四十五条定期校正分站模入口,保证数据准确。

第六章断电控制管理第四十六条凡监控区域有电气设备的场所,必须实现自动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实现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十七条必须正常使用馈电功能,连续监测矿井中被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确保监测无误。

第四十八条本分站能够实现断电控制的,严禁使用异地分站控制断电。

第四十九条断电控制器入井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功能试验,功能正常、隔爆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符合电气设备完好标准方可入井使用,运行中的断电控制器应经常检查,严格按照防爆型电气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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