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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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地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地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一、计划背景我国农村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们提出了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二、目标设定1.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确保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解决农村教师短缺问题。

3.增强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农村学生的学业水平。

三、实施方案1.岗位设置根据农村学校教师短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特设岗位。

岗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科教师岗位,主要负责农村学校的教学工作;另一类是管理教师岗位,主要负责农村学校的管理工作。

2.招聘条件(3)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农村教育现状,热爱教育事业。

3.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岗位、待遇等信息。

(2)组织报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

(4)体检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

(5)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

4.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特设岗位教师工资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工作绩效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

(2)福利待遇:特设岗位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3)住房待遇:特设岗位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期间,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住宿。

5.培训与考核(1)岗前培训: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在岗培训:定期组织特设岗位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考核评价: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特设岗位计划的顺利实施。

2.经费保障:将特设岗位教师工资、培训、考核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充足。

3.组织协调: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特设岗位计划的顺利进行。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中央机构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清醒的人员,不得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我国农村教育一直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

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们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二、项目目标1.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增强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3.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三、实施方案1.岗位设置(1)特设岗位教师数量:根据农村学校的需求,合理设置特设岗位教师数量,确保每个学校都有足够的教师资源。

(2)岗位分配:优先保障农村小学、初中阶段学校,特别是教学点、偏远地区的学校。

2.招聘条件(3)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工作。

3.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与面试:组织考试和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参照当地教师工资水平,给予特设岗位教师一定的工资待遇。

(2)住房保障: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住房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

(3)职业发展: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职业发展平台,鼓励其参加各类培训、晋升职务。

5.岗位管理(1)签订合同:特设岗位教师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考核评价: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教育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

(3)激励与约束:对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的特设岗位教师予以处理。

四、项目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加强与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2.资金保障:确保特设岗位教师工资、住房等资金落实到位。

4.跟踪问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特岗教师支教: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

特岗教师支教: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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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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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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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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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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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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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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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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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数学
语文
外语
物理
化学
思想品德
地理
生物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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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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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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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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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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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特岗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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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特岗教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特岗教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内蒙古、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通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实施“计划”,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改革;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是巩固“两基”攻坚成果,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一计划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为妥善实施好“计划”,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特设岗位落实到受援学校,并认真做好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服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要负责统筹协调特设岗位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逐渐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本计划旨在选拔优秀教师从城市或其他地区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学校师资力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特设岗位计划内容1. 岗位设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主要针对中小学教师。

相关政策规定,各级政府将在农村地区的学校设立特设岗位,用于招聘城市或其他地区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2. 招聘选拔为了确保特设岗位教师的质量,选拔标准相对较高。

招聘方式通常包括考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招聘对象一般为具有师范类院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

3. 岗位待遇特设岗位教师在到农村学校任教期间,享受与当地教师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等方面。

三、意义与影响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引进城市或其他地区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可以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农村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特设岗位计划可以帮助农村学校引进更多高素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学生的学习机会和获得感。

3. 培养师资力量特设岗位计划不仅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也为当地教师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有助于提升整个教师队伍的师德师能,培养更多优秀的教师。

四、总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为促进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引进高素质的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等措施,特设岗位计划在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培养师资力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2011年教师特岗招聘公告

2011年教师特岗招聘公告

学校名称 合计 秩堂中学 祖安中学 火田中学 湖口中学 虎踞学校(初中部) 尧水学校(初中部) 浣溪学校(初中部) 合计 船形学校(九年制) 东风学校(九年制) 龙渣学校(九年制) 中村学校(九年制) 十都中学(九年制) 石洲学校(九年制) 下村学校 水口中学 合计 银田镇中学 合计 高炉中学 肥田中学 大市中学 遥田中学 芭蕉中学 永济中学 洲陂中学 亮源中学 坪田学校 上架中学 三都中学 石准中学 导子中学
石门县 石门县 石门县 石门县 石门县 石门县 石门县 石门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澧县 津市市 津市市 津市市 津市市 津市市 津市市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安化县
太平镇中心学校 子良乡水田中学 磨市镇中心学校 磨市镇商溪中学 雁池乡中心学校 所街乡中心学校 罗坪乡中心学校 南北镇中心学校 合计 火连坡镇中学 宜万乡中学 闸口乡中学 永丰乡中学 官垸乡中学 盐井镇中学 太青乡中学 九垸乡中学 方石坪乡中学 合计 棠华乡中学 白衣镇中学 翊武中学 李家铺乡中学 灵泉乡中学 合计 烟溪镇中学 田庄乡中学 乐安镇中学 乐安镇思游中学 乐安镇浮青学校 古楼乡中学 东坪镇木子学校 冷市镇中学 冷市镇大桥学校 渠江镇中学 小淹镇敷溪学校
沅江市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南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邵阳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沅江市南洞庭学校 合计 华阁镇复兴港中学 华阁镇河口中学 明山头镇中学 乌嘴乡中学 青树嘴镇中学 茅草街镇中学 茅草街镇天益中学 茅草街镇三岔河中学 三仙湖镇下柴市中学 三仙湖镇中学 中鱼口乡游港中学 麻河口镇北河口中学 麻河口镇方谷初中 武圣宫镇中学 厂窖镇中学 合计 邵阳县长乐乡中学 邵阳县黄亭市镇双清学校 邵阳县白仓镇中学 邵阳县白仓镇新建中学 邵阳县白仓镇千秋中学 邵阳县金称市镇中学 邵阳县金称市镇芙蓉中学 邵阳县金江乡中学 邵阳县罗城乡中学 邵阳县郦家坪镇杉木桥中学 邵阳县黄荆乡黄荆中学 邵阳县黄荆乡白马中学 邵阳县诸甲亭乡中学 合计 五团镇中心学校 汀坪乡中学 白毛坪乡中学 茅坪镇蒋坊中学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即将启动。

实施范围: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建设兵团。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2年特KCB齿轮油泵岗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实施力度,抓紧做好2012年设岗计划申报工作1.2012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扩大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2.2012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约6万名。

各地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拟设岗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加强教师严重缺编和新增特岗计划项目县(市)的教师补充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1、通过官方招录高校毕业生至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专门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技术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足机制,逐步化解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严重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20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行范围和资金精心安排1、“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精心安排特设岗位时,必须特别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太少大民族聚居区弯曲。

2、“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成立专项资金,用作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支付。

特设岗位教师在委任期间,继续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金水平综合确认。

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低于1.5万元的,高于部分由地方政府分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行原则和步骤1、事权不变,创新机制。

“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

关于做好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岗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岗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岗位工作的通知【来源】【时间】2012-08-14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内教师字〔2012〕4号有关盟市、旗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实施“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村教师队伍补充的新机制。

我区自实施“特岗计划”以来,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有效地扩大了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了农村牧区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对于改变我区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短缺状况,提高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暑期,我区首批特岗教师服务合同将期满。

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牧区中小学任教,进一步创新农村牧区教师补充机制,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精神,以及我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人〔2009〕9号)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做好首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岗位落实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

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聘用工作,对于促进“特岗计划”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聘用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事关广大特岗教师的切身利益,各设岗旗县要在旗县级政府领导下,成立由教育、财政、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组成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且三年连续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引言近年来,中国政府在促进农村教育发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然而,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仍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

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提出了特设岗位计划。

本文阐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以期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特设岗位计划的背景和意义在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下,加强义务教育发展和农村教育发展是国家的重要战略。

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特色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同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特设岗位计划是其中的一项具体措施,它致力于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体素质偏低、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

该计划通过增设特别岗位,设立奖励政策,开展培训等方式,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教学、宣传。

从而覆盖农村地区缺乏优秀教师的实际情况,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二、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内容下面将分别从教师招聘、奖励措施、培训等方面详细说明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内容。

(一)教师招聘特设岗位计划要求以本科或以上高等院校毕业,且获得二级教师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申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一线岗位。

同时,鼓励从带编制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引进优秀教师进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招聘方式可以采用统一招聘、分级分批招聘、学校自主招聘等方式,确保优秀教师能够到位。

(二)奖励措施为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特设岗位计划推出了一系列优厚的奖励政策。

具体包括:1.特别津贴:在选派人员中,县级政府及以上可给予工作地区津贴,教师开展活动所需支出可按有关规定报销,补贴方式由县级政府及以上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2.医疗保障:在任期内,教师可享受当地提供的医疗保障,同时对于大病、困难家庭等特殊情况,有相关部门提供医疗援助。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吉政办发〔2015〕71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4日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中乡村包括镇中心区、乡中心区(不含县城和县城所在地镇中心区)和村庄,教师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渠道得到有效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显著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得到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举措(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1.继续推进实施“特岗计划”。

坚持以“特岗计划”为主渠道,创新乡村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需求,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师资补充,“十三五”期间计划全省每年补充3000名特岗教师。

吉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吉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吉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四、招聘程序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同《招聘办法》相关内容六、实施办法和步骤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12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5月)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

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

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我县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

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查看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xx、20xx、20xx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一)国家“特岗计划”282名,其中:小学126名(语文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

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吉教联〔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吉教联〔2022〕23、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梅河口市教育局、人社局,长白山开发区教育科技局、人社局,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各有关高校:根据《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教联〔2022〕22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4日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为做好我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如下。

一、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2022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100人。

其中,国家计划2000人,省级计划1100人。

中小学特岗2900人,幼儿园特岗200人。

实施国家计划的30个县(市、区),包括榆树市、镇赉县、洮北区、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长岭县、前郭县、集安市、柳河县、农安县、长白山管委会、浑江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德惠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公主岭市、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实施省级计划的15个县(市、区),包括九台区、双阳区、龙山区、东丰县、东辽县、乾安县、宁江区、哈达山示范区、扶余市、通化县、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梅河口市、铁东区。

实施方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其他范文/实施方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XX]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概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旨在加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通过设立特设岗位,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执教,改善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一、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2. 任务:a. 在每个农村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吸纳1-2名优秀教师;b. 选拔优秀教师到特设岗位,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政策,以及培训和支持措施;c.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选拔与选拨条件1. 选拔条件:a.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b.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素质;c.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心;d. 具备适应农村学校教育环境的能力和意愿。

2. 选拨程序:a.招聘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特设岗位的招聘信息;b.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教师资格、学历和经验的审查;c.面试选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评估其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d.选拨录用:根据面试表现和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三、特设岗位待遇和支持1. 待遇:a. 提供相对较高的工资待遇,以吸引人才到农村学校执教;b. 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

2. 支持:a. 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b. 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育资源支持;c. 提供工作环境改善和工作条件保障,保证特设岗位教师的工作满意度和稳定性。

四、实施步骤1. 规划筹备阶段:a. 制定特设岗位计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b. 设计特设岗位的数量和分布方案;c. 打通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的渠道。

2. 招聘选拨阶段:a. 发布特设岗位的招聘公告;b.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c. 选拨录用特设岗位教师。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吉教联〔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吉教联〔2022〕2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梅河口市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长白山开发区教育科技局、党工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有关高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教育厅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4日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重点和实施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全省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特设岗位教师在 服务期内可参加 公务员、事业单 位等招考,但不 得报考其他地区 的特设岗位教师
特设岗位教师在 服务期内可申请 调离,但需经当 地教育行政部门 批准并报上级教 育行政部门备案
管理
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和管理由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设岗位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学 校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 解聘的依据
特设岗位教师的培训和进修由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提 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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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实施主体和职责
教育部:负责制定计划,监督实施,评估效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聘,培训教师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聘教师,安排岗位,管理教师 学校:负责接收教师,安排教学任务,评估教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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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计划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
提高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 的整体素质
促进农村义务教 育的均衡发展
鼓励优秀人才投 身农村教育事业
加强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的师 资队伍建设
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自愿、择优的原则
坚持服务农村、服务基层的原 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 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01 添 加 目 录 项 标 题 02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的 目 标 和 原 则 03 特 设 岗 位 的 招 聘 对 象 和 条 件 04 特 设 岗 位 的 招 聘 程 序 和 方 式 05 特 设 岗 位 教 师 的 待 遇 和 管 理 06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的 实 施 和 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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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省内高校吉林籍和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返回吉林尚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五)岗前培训
公示期后,8月8日—15日,录取的特岗教师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六)签订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24日前,特岗教师按规定时间到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设岗县(市、区)组织欢迎仪式,做好特岗教师的生活安置等工作,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免费为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被录取人员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统一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吉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一、招聘人数与招聘地区
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三、招聘程序
参照《吉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规定。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10日,应聘人员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面试结束后,7月25日,各市(州)将考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中面试成绩项目,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3.各市(州)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设岗计划1:1的比例依次分类拟录取,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人选确定后,市(州)在系统中对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确认,并于7月27日前将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报省特岗办公室。7月28日,省将各市(州)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汇总后在网上统一公布。体检于7月29—3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确定。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2.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于7月13日上午9:00—11:00进行;面试于7月23—2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3.笔试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五、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办法和相关说明,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时要按照提示进行,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3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6月1日—10日,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本校就业管理部门报名;6月11日—15日,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到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州)特岗办公室报名,市(州)特岗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3.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员必须本人到场,省内、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打印的《报名表》一式四份,携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普通话证等证件;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申请人如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资格审查
各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在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的同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各高校要在6月15日前,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将《吉林省2011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省内高校)》(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下载)及《报名表》等书面材料分类汇总后送达各市(州)特岗办公室;市(州)特岗办公室对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资格审查工作要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签字、盖章等规定手续,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尤其要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加分条件。
6月20日前,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中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根据审查情况添加笔试加分信息,申请人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6月25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7月31日前,各市(州)将考生体检结果录入报名系统,同时填写《报名表》中体检结果项目,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各设岗县(市、区),设岗县(市、区)提出录取意见,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4.8月1日,市(州)将本地区拟聘人员名单报送省教育厅。拟聘人员名单自当日起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录取工作
1.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满分为18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作为初选的依据,筛选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录取依据。
2.7月19日,省统一将考生笔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各市(州)填写《报名表》中笔试成绩项目。7月20日前,省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划定参加面试人员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将名单分送各市(州)。7月21日,市(州)向省提交面试工作安排,省将各市(州)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汇总后在网上统一公布。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在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高等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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