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与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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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将刑罚转化为具有行为规范功能的教育手段。

社区矫正主要是对刑满释放人员、暂时出狱人员和缓刑人员进行监督和帮教,通过社区的治理和矫正,促进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和恢复。

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法规完善。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刑事犯罪的矫正力度,多项政策法规出台,为社区矫正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2. 机构设置健全。

社区矫正机构分布广泛,社区矫正员的工作队伍相对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 工作内容丰富。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对矫正对象的重难案件化小、从严管理、矫正计划的制定和评估、心理疏导、创业培训等多个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了全方位的教育和帮助。

4. 考核评估制度健全。

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得以监督和评估,促使社区矫正员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

5. 社区参与度高。

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当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增强了社区的治理自治和教育功能。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配置一直是一个难题,社区矫正员的数量不足,工作强度大,导致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2. 缺乏专业技能。

社区矫正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在具体的工作中无法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教育,难以满足不同矫正对象的需求。

3. 资源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包括经费、场所、物资等,但是现实中这些资源常常存在短缺或者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 监管不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对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和工作量大,社区矫正员无法对每个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管,导致矫正对象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

5. 社区参与度不高。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一直强调社区的参与,但实际情况下,社区居民对于矫正对象的接纳和支持程度不高,导致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难度增加。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为社区中的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和监督的重要工作。

尽管社区矫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起到了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一、问题:资源有限在很多社区中,矫正机构的资源非常有限,无法满足需要矫正的犯罪分子的需求。

资源有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人力资源不足: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无法提供全面的矫正服务。

例如,矫正人员不够,无法对每一个犯罪分子进行个别化的监督和辅导。

1.2 经济资源不足:矫正机构的经费有限,无法提供多样化的矫正项目和设施。

例如,缺乏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的经济支持,给犯罪分子的再次犯罪提供预防。

对策:2.1 政府增加资源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投入,包括增加矫正机构的人力和经费支持,以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2.2 引入社区资源:社区可以通过与教育、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合作,共享资源,提供更多的培训项目和就业机会,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效果。

二、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技术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然而,目前一些社区矫正机构在监督手段和技术支持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监视设备不足: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监视设备,无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实时的监控和跟踪。

例如,缺乏足够数量的闭路电视和电子监视器等设备,无法有效地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

2.2 数据管理不完善:由于数据管理系统不完善,社区矫正机构无法准确地记录和分析犯罪分子的信息,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相应措施。

对策:2.1 资源分配优化:社区矫正机构应优化资源分配,购置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监视设备,如闭路电视和电子监视器等,确保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跟踪。

2.2 数据管理系统升级:加强社区矫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优化数据管理系统,确保准确记录和分析犯罪分子的信息,提高矫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在推动犯罪预防、矫正和再教育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矫正措施执行不到位、犯罪观念难以转变、人员配置不合理等。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本文将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矫正措施执行不到位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矫正措施执行不到位。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较低,无法有效地进行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涉及到法律、心理学、教育等多个领域的知识,需要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目前很多社区矫正机构缺乏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导致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较低。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难以确保矫正措施的有效执行。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对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思想进行监督和评估,是保证矫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监督和评估机制的缺失,导致很多犯罪分子能够逃避矫正,或者矫正效果不佳。

对于这一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首先,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培训。

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专业学习活动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他们的矫正能力和技能水平。

其次,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

设立专门的监督和评估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思想进行全面记录和分析,为矫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犯罪观念难以转变社区矫正的目标之一是帮助犯罪分子转变犯罪观念,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犯罪观念难以转变。

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首先,社会对犯罪的偏见和歧视仍然存在,给犯罪分子的社会融入造成了困难。

在社区矫正之后,犯罪分子面临的是重新融入社会的挑战,但由于社会对犯罪分子持有歧视态度,他们很难得到机会改变自己的生活。

其次,犯罪分子本身对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存在问题。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和社会化等手段,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实现社会化的过程。

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是在保障社会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犯罪分子的再次犯罪率,同时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社区矫正工作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1. 经费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然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投入仍然相对较少。

由于资金不足,社区矫正机构往往无法提供充足的帮助和支持,导致矫正效果不佳。

2. 人员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一支专业化的队伍来完成,然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从业人员相对不足。

很多社区矫正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3. 矫正内容单一。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以教育、培训为主,但是这些方式相对单一,很难满足不同犯罪分子的需要。

因此,很多犯罪分子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支持,导致再次犯罪的风险增加。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 矫正方式单一。

社区矫正工作目前主要以教育、培训为主,但这种方式往往只能起到表面化的效果,很难真正改变犯罪分子的思想和行为。

因此,这种单一的矫正方式不足以应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2. 重罚轻教。

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往往更注重对犯罪分子的惩罚而忽视了教育、改造的任务。

这种重罚轻教的做法,不仅影响了犯罪分子的改造效果,也无法解决社会的矛盾和问题。

3.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工作的执行效果不明显,矫正效果无法得到有效评估。

4. 社会对犯罪分子的歧视。

社会对犯罪分子存在一定的歧视和排斥,这种歧视和排斥不仅加重了犯罪分子的心理压力,还增加了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

因此,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加强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1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1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1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那些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监管和改造的一种治安管理措施。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影响到犯罪分子的改造效果,也可能给社会带来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本文将从监管机制、矫正环境、矫正措施和矫正人员素质等方面,具体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监管机制问题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机制是保证犯罪分子在社区中得到有效监督和改造的基础。

然而,目前的监管机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

1.1 缺乏实时监管在现实工作中,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力和物力都有限,导致无法实时监管被矫正人员的行动。

由于监管范围广泛且人员众多,很难做到对每个被矫正人员进行全天候、全程监管,这就给犯罪分子可能重新犯罪或逃避监管创造了机会。

解决措施: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GPS定位、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被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和追踪,确保其不会离开指定区域,并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1.2 信息传递不畅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存在滞后和不畅的问题。

由于信息的“信息壁垒”,导致社区矫正机构无法及时了解到被矫正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动,无法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

解决措施:应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

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执法部门、社区矫正机构以及相关社区组织之间的信息打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流转和共享。

二、矫正环境问题矫正环境是指被矫正人员在社区中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包括住所、工作场所等。

当前的矫正环境存在一些问题,对社区矫正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2.1 社区环境不安全部分社区环境不安全,存在治安问题,给矫正人员的安全带来了隐患。

一些社区的治安环境恶劣,犯罪事件频发,使得矫正人员在社区中难以融入和生活。

解决措施:应加强社区治安力量,提高社区的治安水平,确保社区环境的安全稳定。

加强社区警务合作,改善社区治安,减少犯罪可能性,为矫正人员提供更安全的社区环境。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是指通过社区对犯罪人员进行一系列的改造和教育,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重建自己的人生。

然而,在社区矫正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对策。

第一部分:社区矫正执行中的问题一、资源分配不均衡社区矫正执行需要一系列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然而,在一些社区中,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导致有些社区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服务。

这会限制社区矫正的效果,使得部分犯罪人员无法获得应有的帮助和教育。

二、缺乏专业人员社区矫正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指导和监督,包括矫正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和社工等。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中存在着专业人员的缺乏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矫正工作的质量,也使得犯罪人员无法得到足够的指导和帮助。

三、监督不力社区矫正的核心是对犯罪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人力和资源的限制,矫正机构对犯罪人员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人滥用矫正的机会,继续从事犯罪行为。

这不仅使得社区矫正的效果受到质疑,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四、缺乏社会接纳犯罪人员在社区矫正之后需要重新融入社会,但由于社会对他们的偏见和歧视,很多人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这会导致一些犯罪人员再次投身犯罪,形成恶性循环。

第二部分:对社区矫正执行问题的对策一、优化资源分配为了解决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需要加强政府的调控和管理,优化资源的分布。

可以通过加大对社区矫正的投入,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和覆盖面,确保每个社区都能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服务。

二、加强专业人员培养为了解决缺乏专业人员的问题,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相关专业的培养和引进。

可以建立相关专业的培训机构,提供系统和专业化的培训,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力度为了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需要加强矫正机构对犯罪人员的监督力度。

可以加大对矫正机构的监督和考核力度,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防止犯罪人员滥用矫正的机会。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县社区矫正的个人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县社区矫正的个人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县社区矫正的个人工作总结2023年,社区矫正工作仍是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一环,它对于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县社区矫正干部,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少问题,需要总结经验,提出对策,以期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现在,我愿意向大家分享我的个人工作总结。

一、问题分析1.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当前,县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

因为我国的地域广阔,不同的地区及不同单位可能因为工作中的不同情况而出现不同的工作标准,在应对问题时也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工作不协调,甚至出现重复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低下,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2.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我所在的县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只有一部分人员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这种情况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运用相关法规制度时不够严谨;在矫正对象认罪认错和法制教育工作时,受益效果不佳等。

3.运用科技手段不足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一些国际先进的社区矫正科技手段也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应用,但这些手段在我国的运用仍比较薄弱。

例如,在信息化技术方面,社区矫正工作关键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都不够完善,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数据分析难度大,信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解决对策1.制定严格的工作标准为了解决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的问题,我建议在县社区矫正机构中建立一个统一的工作标准,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制度,确定各类工作流程和规范。

对于相关人员,我们应该制定培训计划,增强他们的工作技能,加强他们的工作守则。

2.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我们应该通过有效的培训和学习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

我们可以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心理学及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消除不同人员之间的素质差异。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引言社区矫正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通过对罪犯进行社区化的监督和矫正,旨在降低再犯率并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矫正方式单一由于资源限制和传统观念的束缚,目前社区矫正主要依赖于监管和教育的方式执行,忽视了其他潜在的矫正手段。

对策一:多元化矫正方式应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研究和探索,拓宽矫正方式的选择。

包括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区服务等,在不同罪犯的案例中灵活应用,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

问题二:师资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师资力量不足,导致无法提供足够的专业指导和辅导,影响矫正工作的效果。

对策二:培训与引进加强社区矫正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同时,可以引进相关专业人员,如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以提供更全面的矫正服务。

问题三:再犯率高当前社区矫正的再犯率较高,说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对策三: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促进罪犯的社会融入。

包括提供就业机会、创造健康的社会环境以及心理咨询等,帮助罪犯解决生活和心理问题,降低再犯率。

问题四:对社区的影响社区矫正涉及社区居民的利益,一些社区居民可能担心其安全问题。

对策四:宣传与互动加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互动,解答他们的疑虑与担忧,增强社区的共识与理解,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与稳定。

问题五:监管不足一些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不力,导致对罪犯的矫正效果不佳。

对策五: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与考核,确保他们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问题六:资源分配不均不同地区的社区矫正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的矫正工作不完善。

对策六: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优化社区矫正资源的配置,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均衡发展,提升整体矫正效果。

问题七: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区矫正工作是指针对刑法执行的对象,通过诉前排查、解除约束执行、社区矫正执行等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法律教育、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以帮助他们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管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的社区支持措施、矫正对象较高的再犯率等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分析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监管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监管和帮助,促使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学会遵纪守法。

然而,由于监管力量不足,导致监督和管理不够到位,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增加监管力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监管水平。

2. 加强监管手段: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比如通过电子脚环等技术手段对矫正对象进行实时监控。

3. 加强协同配合:与公安、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二、缺乏有效的社区支持措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仅是监管工作,更需要提供社区支持来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社区支持系统不完善,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发挥作用。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完善社区矫正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服务机构,提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住房、教育等问题。

2. 加强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促进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

3. 建立社区矫正员制度: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聘请专门的社区矫正员进行定期的探访和指导。

三、矫正对象较高的再犯率社区矫正工作旨在帮助矫正对象摆脱犯罪,但实际上,一些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后会再次犯罪,再犯率较高。

这一问题的存在,反映了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根源。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加强犯罪原因的分析:对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犯罪原因分析,了解他们的心理、社会背景等,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创新,旨在通过社区资源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以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就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主体为社区矫正机构,但这些机构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

其次,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

最后,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帮助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社区矫正制度实践中的问题(一)执行主体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社区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不够。

2. 经费投入不足: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包括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

然而,一些地区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实施范围问题1. 地域覆盖不均: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覆盖率较低,导致部分罪犯无法享受到社区矫正服务。

2. 适用对象有限:社区矫正制度主要适用于轻刑罪犯,对于重刑罪犯的适用范围较小。

(三)教育改造手段问题1. 教育手段单一: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心理矫治不足:社区矫正制度在心理矫治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罪犯在心理上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改善。

四、解决对策(一)加强执行主体建设1. 增加人员配备: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配备,提高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

2. 增加经费投入: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扩大实施范围1. 拓展地域覆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覆盖率。

社矫工作问题和建议

社矫工作问题和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旨在帮助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实践中,社区矫正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以下是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问题和建议:问题:1. 缺乏专业人员: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包括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

然而,当前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2. 监督不力:社区矫正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监督不够严格,导致他们有可能违反规定或者重新犯罪。

3. 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社区矫正机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进行定期评估,以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

然而,当前评估机制不够完善,无法准确评估他们的改造效果。

4. 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社区矫正机构通常只关注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个人改造,而忽视了他们的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

这可能导致他们重新犯罪或者难以融入社会。

建议:1. 加强人员配备: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增加专业人员的数量,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2. 加强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遵守规定,不违反法律。

同时,应该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进行定期评估,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造计划。

同时,应该加强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加强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设: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加强与家庭、社区、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这有助于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风险。

总之,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需要加强人员配备、监督和管理、评估机制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文档】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文档】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判刑的罪犯进行改造、教育和监管的一项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率,保护社会安全。

然而,在实践中,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监管不严、矫正效果不佳、社会对罪犯的偏见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监管不严。

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对罪犯进行监管和约束,以防止其再次犯罪。

然而,一些社区矫正机构对罪犯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罪犯在社区中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 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社区矫正机构在监管过程中,通常采用居住报到、电子监控等方式,但这些手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比如,居住报到的方式容易被误报,电子监控设备的作用范围有限,容易被规避。

2. 监管人员力量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监管人员投入到监管工作中,但由于经费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一些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力量不足。

这导致监管人员无法对罪犯进行全程监管,容易造成监管漏洞。

为解决监管不严的问题,我们建议:1. 加强监管手段的科技化。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智能视频监控等技术,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来确保罪犯的身份准确无误,避免误报现象的发生。

2. 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

政府应该增加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提高监管人员的数量,保证监管力量的充足。

同时,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矫正效果不佳。

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帮助罪犯改造自己,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实践中,有些罪犯在经过社区矫正后,仍然无法改变自己的犯罪行为,再次犯罪。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 缺乏个性化的矫正措施。

社区矫正机构通常采用一种标准化的矫正模式,忽视了罪犯个体差异的存在。

不同的罪犯在犯罪行为、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他们需要个性化的矫正措施来帮助他们改变自己。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渐发展和完善,我们不得不承认,这项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保障社会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因此,本文将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机制不完善目前,社区矫正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例如,社区矫正制度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规定,一些相关规定尚未明确,导致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

2、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但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少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有效的技能和知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把握力度不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甚至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隐患。

3、社会监督不够社区矫正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但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还不够。

由于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不够,一些出现的问题很难得到及时纠正,给社会带来不少的隐患。

4、制度约束不足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工作,需要有足够的制度约束,把工作人员的行为限制在规范水平之内。

但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缺乏足够的制度约束,一些工作人员会在工作中出现懈怠、超越职权等不当行为,严重破坏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形象。

二、优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1、完善机制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机制,制定出完善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从而为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2、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稳定的、强有力的保障。

3、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公众的认识和关注度,促进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4、建立行业规范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业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约束,从制度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社区矫正是指对刑满释放人员、暂时解回社会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管和帮扶的工作。

该工作的目标是将犯罪分子引导回正常的社会生活轨道,防止他们再次犯罪。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矫正工作的效果,也对社会安全和社区和谐产生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 缺乏人员和经费投入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但在实际工作中,该项工作受到的重视程度并不高。

由于矫正机构的人员调配不足,导致矫正工作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经费投入也不足,使得社区矫正工作无法开展得更为细致和深入。

2. 矫正措施不够科学和个性化在社区矫正中,矫正措施的科学性和个性化程度是衡量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矫正措施往往缺乏科学依据,仅仅依靠经验和主观判断,导致措施的针对性和效果不佳。

同时,由于人员和经费不足,矫正机构往往无法为每个犯罪分子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导致矫正措施的操作性不高。

3. 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社区矫正的目标是将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生活,但往往由于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导致他们在社区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这种对待往往使得犯罪分子心理失衡,容易再次返回犯罪的道路。

4. 社会对矫正工作的不理解和支持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是社会治安的一种主动预防机制,但由于社会对矫正工作的不理解,导致对矫正工作的支持度不高。

此外,一些人还认为矫正机构只是给犯罪分子送温暖,给他们新的机会,而缺乏对于矫正工作的正确认同和支持。

5. 矫正监管不到位在犯罪分子矫正过程中,监管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然而,由于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使得监管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开展。

此外,由于监管手段的不到位,矫正过程中的申请、审批和监管等环节出现漏洞,使得某些犯罪分子可以逃避监管,继续犯罪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社区矫正是指法院依法对判处缓刑、假释、暂时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辅导、教育和监管等社会矫治措施的工作。

它是刑罚执行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对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安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矫正效果和社会安全。

本文将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对罪犯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矫正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存在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监管的手段和手段相对单一,缺乏科技手段和工具的支持。

这导致矫正人员对罪犯的监管不够科学、不够精细,罪犯很容易通过一些方式逃避监管。

2. 矫正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矫正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但当前一些矫正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导致一些矫正人员在工作中缺乏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不能很好地进行矫正和辅导工作,影响了矫正效果。

3. 稿件缺乏科学性和实效性: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稿件是矫正人员对罪犯进行矫正和教育的重要手段,但当前一些稿件的编写往往缺乏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方面,有些稿件的内容过于简单、浅显,不能满足罪犯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稿件的内容脱离罪犯的实际情况,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4.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人为因素: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工作,但当前一些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人为因素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矫正人员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影响了矫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一些罪犯和他们的家属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采取各种措施规避矫正措施,导致矫正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社区矫正工作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提高矫正人员对罪犯的监管质量。

一方面,要加强矫正人员的培训和社会背景审查,提高矫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罪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罪犯在矫正期间不能脱逃。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合集5篇)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合集5篇)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合集5篇)第一篇: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将五种罪刑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即被判处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统称“五种人”)放在社区,融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对其进行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有利于化解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利于合理配臵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

司法部从2002年才开始探索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式运作。

笔者就这项工作对临翔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查了解,基本情况是这样的,2007年,临翔区被列为云南省第二批临沧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区,全区有9个社区,截止2007年12月1日,共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矫正对象158名,案件类别分别为:走私贩卖毒品25人,交通肇事7人,抢劫5人,故意伤害8人,滥伐林木3人,贪污挪用15人,盗劫5人,非法拘禁3人,刑罚种类为缓刑、保外就医、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

通过深入矫正对象、司法部门、社区干部、社区居民中了解,通过矫正,总的效果是好的,得到社会、家庭的普遍认可,为构建和谐临翔创造有利的社会稳定条件。

但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该项制度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发挥,没有全面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

以下是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对今后的工作对策提出自己的浅显之见。

一、观念滞后,群众认知程度低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刑罚的目的就是惩罚犯罪人,犯罪人受刑越重似乎越能接近刑罚的目的,表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重监禁刑,轻非监禁刑,于是将大量犯罪人送往监狱,认为监狱是改造犯罪的最佳场所,结果造成监狱压力巨大、行刑成本过大。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第一篇: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工作情况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去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

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66名,已经解矫71名,现共有95名。

其中缓刑65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4人;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管制的1人。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

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

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

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为了加强公安局江北分局与区司法局的联系,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名单。

要求每个月,公安局江北分局各派出所的联络员与辖区司法所按照相关规定,不定期地交流信息,交换意见,相互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和管理工作。

今年还出台了《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期满档案的几点意见》。

通过健全工作制度,达到了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研究工作、协调问题的目的,为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分类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奠定基础。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被判处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管和改造的工作。

由于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中往往面临多重问题和挑战,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监管不严监管不严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常见问题。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基于监管思维,对犯罪分子的行为进行监视和控制。

然而,由于监管力量的不足或不合理的监管手段,导致一些犯罪分子能够逃避监管,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对策:要加强社区矫正的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增加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监管效能。

同时,应采用科技手段,如电子脚链等,对犯罪分子进行全天候的监控和追踪,确保他们不会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二、社区矫正计划不完善社区矫正计划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矫正和改造的具体方案。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计划往往存在着缺乏科学性和个性化的问题。

一些社区矫正计划过于通用化,没有考虑到犯罪分子的个体特点和问题,导致无法取得良好的改造效果。

对策:应根据犯罪分子的个体特点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合适的教育、工作和社交活动等,以帮助犯罪分子重新适应社会,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

三、缺乏社区支持和资源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区的支持和资源,然而,很多社区对社区矫正持怀疑态度,缺乏对犯罪分子的接纳和帮助。

另外,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也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所有犯罪分子的需求。

对策: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区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和理解,减少社区对犯罪分子的歧视和排斥。

同时,应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就业机会和康复设施,为犯罪分子提供更好的改造和重返社会的机会。

四、缺乏监管后续措施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然而,在很多情况下,社区矫正后的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在脱离监管后再次犯罪。

对策:社区矫正工作应加强对犯罪分子的跟踪和监测,在脱离监管后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康复服务,预防他们再次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与对策探讨(共五篇)

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与对策探讨(共五篇)

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与对策探讨(共五篇)第一篇: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与对策探讨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探讨怀来县人民检察院课题组特殊人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难点,强化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

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以及被宣告适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准确掌握社会区矫正人员和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怀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全县13个公安派出所、17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

截至2011年5月31日,怀来县辖区共有刑期或考验期未满的社区服刑人员145人。

其中缓刑131人,占90.4%;保外就医等暂予监外执行8人,占5.5%;剥夺政治权利6人,占4.1%。

发现未纳入监管、没有档案漏管社区服刑人员13人(其中在逃应收监2人)、脱管社区服刑人员17人,共计30人,占考察总数的20.7%。

调研中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社区矫正队伍不健全,矫正工作不够扎实。

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不齐全。

17个乡镇中有5个乡镇没有专职司法员,占29.4%;只配备一名司法员的乡镇有9个,占53%;配备2名以上司法员的乡镇有3个,占17.6%。

许多司法所人员由于编制在乡镇,很少能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很难做深做细。

考察发现仅有20%的社区服刑人员被纳入了社区矫正名单,且工作只停留在初次接收矫正人员、建立矫正档案上,后续的监管工作普遍没有有效开展。

(二)法律文书交接不及时不规范,存在漏管情况。

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不规范导致监管单位无法及时进行列管。

文书送达不及时,主要是裁决机关没有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

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裁决机关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罪犯自己带回,造成漏管。

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裁决机关在送达文书时未进行认真调查,导致文书出现误送,致使社区服刑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收到文书后由于见不到人而无法列管,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又由于没有收到文书也无法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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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与对策探讨
社区矫正是一种顺应国际刑罚发展走势,适应我国刑罚文明发展需要、促进受刑人今后更好地融入社会的积极刑罚举措,目前,这项工作已在我国部分省、市试点推开,从总体情况来看,工作进展较为顺利,管理和教育稳步实施,各试点省市现在都已有部分罪犯按期解矫。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承认,由于仍处于试点阶段,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一些地方还只是满足了制度规章的原则性要求,实现了工作计划程式的数量达标,而在质上,仍有许多工作有待于我们去细化、去做实、去加强。

下面,笔者根据自己最近一段时间所进行的调查,试就其中的相关问题,作些分析与探讨。

一、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处于试点阶段的社区矫正,是在没有法律专门规定、没有专业理论指导、没有专业工作人员、没有成熟运作模式、没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的背景下,靠“摸着石头过河”小心翼翼的实践着,现在,各试点省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普遍面临着这样几方面的困难与问题。

1、管理遇阻
社区矫正由于没有专门的立法,而实践又强调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体系内,因此,在工作中,一些管理便遇到了困难。

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的权威不足。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因为身份上不是警察,没有制服,而民间习惯于认同制服、相信穿制服的管理者的权威。

因而,有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矫正对象走访时,走访对象家庭或单位让他吃“闭门羹”。

二是管理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资格刑,罪犯在服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时,只应当被限制若干不能享有的权利,而他们的人身自由不应当被限制,但社区矫正与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一旦结合起来,则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也要向其他的罪犯一样接受管理与教育,他们的自由也被限制起来。

三是公益劳动难落实。

社区矫正中的公益劳动本意是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但公益劳动毕竟是一个过程,对这个过程必须有组织有管理才能正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

待遇不能有所提高,他们会自动离开的。

这样就出现了新的矛盾:这种招录专门社区矫正人员的做法只会出现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根本就拿不出这笔资金;但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对从事这项工作的经济收入期待又是比较高的,达不到要求他们只能选择离开。

也就是说穷困也罢、富裕也罢,反正都难招得起社区矫正专门人员,招来了也不一定能留住。

4、财力不足
社区矫正,作为司法所的一项常规工作,属于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况且这样工作责任大、任务重。

但是现在,把这项工作的具体开展交给司法所时,司法所人员明显感到在财政上有这样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财政保障错位。

社区矫正的工作对象,都是原来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考察的对象,现在由于实施社区矫正,移交给司法所,那么,在工作转移的同时,原先由国家拨给公安部门用于监督考察社区矫正对象的费用,至少应当拿出一部分给社区矫正部门用于社区矫正活动。

二是财政保障主体不当。

对社区矫正工作,应当由谁来作为财政保障主体,理论上分析,应当比照监禁矫正,由国家财政拨款保障管理与矫正工作的正常进行,这里的国家财政可以用省财政作为实施的具体体现,但是在推进这项工作时,实际的财政保障主体成了各地市以下的地方财政部门,尤其是地方上的基层街道和乡镇政府财政,时常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社区矫正活动。

三是社区矫正的资金数量明显不足。

表现在各地司法所的建设达不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初期要求的建设标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走访等活动的车辆支出费用没有地方报销。

5、宣传不力
社区矫正是一个新事物,社会上的百姓并不了解社区矫正,需要我们通过大量的宣传来
向老百姓具体说明。

联合国第一届防止犯罪暨犯罪处遇会议关于开放式刑事执行机构之相关建议案指出:“开放式刑事执行机构之运用,必须获得一般公众,尤其为机构所在地之社会有效合作,始能顺利进行。

因此之故,必须将各开放式刑事执行机构之目的与方法,及制度之实施基于执行者有相当自行节制能力之事告知公众。

关于此点,地方及国家新闻机构如能广事宣传,当极具价值。


事实上,宣传与告知的工作,我们做得非常欠缺。

笔者在与被矫正对象谈及周围人对他被处以社区矫正刑罚后看法时,一些人反映,老百姓不懂得社区矫正,他们只知道犯了罪要进监狱,否则就是没犯罪。

笔者也曾为找寻一个镇司法所而向老百姓打听具体地址,多数老百姓问笔者是不是就是法庭,他们知道法庭在什么地方,但不知道司法所在什么地方,甚至有些老百姓回答笔者,他们没有听说过他们那儿还有司法所。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我们曾经期望通过有作为而后有地位,但是在我们努力作为之后,由于宣传力度不大,我们仍然没有争到多少地位。

二、社区矫正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法律内在矛盾无法协调
社区矫正在试点期间,没有专门的社区矫正立法。

工作所依据的主要是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但是这个通知,只是确定了社区矫正五种对象,以及工作的一般要求,而在具体工作中,涉及到相关法律特别是法律与法律之间的矛盾,或是法律与实际工作矛盾时,从这个通知中是没有办法找到解决的根据的。

各试点省市在推进时,基本上都自行制定和颁布了一些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制度与规定,如工作意见、工作流程、管理规定、考核与奖惩规定等等。

但是这些制度与规定,有不少内容突破了现在法律的规定,如假释犯按照刑法的规定“在假释期间,一般不得减刑,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

”而一些省市却通过自已制定的制度,规定假释犯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这就突破了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显然这种突破是非授权的行为。

再如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与考察,刑法规定都由“公安机关监督与考察”,但刑诉法又将其中的缓刑罪犯的监督与考察规定为“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运作期间,一些地区又将这种监督与考察的权力部分收归社区矫正部门,法律规定中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实际操作与法律规定又有出入时,应当相信什么呢?基于这样的矛盾,社区矫正对象以及一些单位、个人有时会认为社区矫正的一些做法是非法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他们拒绝接受管理和认同做法。

这样就带来了管理遇阻的麻烦。

按照规定,凡是社区矫正对象都应当参加公益劳动,而且每月不能少于12小时,但由于不少罪犯在外打工,接受罪犯打工的用人单位,他们并不一定认同这种做法,他们采取不放人的措施,让罪犯要么长时间回不来;否则就再也回不去。

这又迫使罪犯不得不放弃公益劳动。

2、宣传不到位,社会影响力不广
任何一种社会性活动都应当在必要宣传的基础上,在人们对这项活动有了一定认识基础上,才能顺利地开展,但社区矫正,从它开始试点起,就始终只是在圈子里传播,没有真正面向社会的宣传与发动,老百姓对这么一个洋概念,讲都讲不顺口,也不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意义、目的、作用。

因此,当某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具体的单位或个人接触,想开展相关的社区矫正工作时,对方很容易采取不配合的态度。

许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把这种不配合归因于他们身上没有制服,其实问题的实质不是有没有制服的问题,而是社区矫正这项工作没有深入人心,普通民众对这项工作不了解也不理解,我们承认,我国民众历来有制服崇拜心理,习惯于认同制服权威,但制服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权力,它只是权力的外显。

然而,权力的外显并不一定就得要制服才能实现,如果通过宣传,民众内心已经体认了社区矫正,又何必在乎有没制服加身呢?笔者在某省一个小镇问普通百姓是否知道社区矫正,他们回答从来没听说过。

而该小镇有7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正在接受矫正。

可见我们的工作与老百
姓就隔着那么一层其实并不难捅开的纸。

3、缺乏专业队伍,工作质量没有技术支撑
社区矫正,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司法所具体负责管理和教育方面的工作,但照目前司法所的人员来看,在大调解成为司法所的一项重大任务后,司法所不足3人的力量本来就有点力不从心,现在又增加了社区矫正这个工作量更大、要求更高的工作,他们就更感到应接不暇。

据笔者调查,目前,很少有地区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般都是由某人兼职从事这项工作。

一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够负责几名罪犯呢?这本来应当有一个定数,一个人不可能负责得了无限多的社区矫正对象,它既没有那么多精力,也没有那么多时间。

但是实际上,各地区情况不一,社区矫正对象在有些地方可以达到1:25左右,一个人能管得了那么多吗?不要说完成工作,单就完成文字材料都困难。

而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但工作人员的数量很难有增加的可能。

在这样一种人手严重不足、没有专职人员的情况下,社区矫正在一些地方成了一种文字形式矫正,看材料不少,每个月都按要求做了不少文字材料,但做具体工作,特别是教育工作、就要打折扣了,有些工作完全就是一种文字创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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