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溶液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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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品溶液管理制度

对照品溶液管理制度

对照品溶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照品溶液的管理,保证对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对照品溶液管理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制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单位等。

第三条对照品溶液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使用、安全管理、记录真实、杜绝混用、保证准确性。

第四条对照品溶液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和标准执行。

第五条对照品溶液管理应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各环节符合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负责对照品溶液管理的岗位,明确职责,确保管理的有效性。

第七条对照品溶液管理制度的修改应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并在全体人员中通知。

第二章对照品选择和购买第八条对照品应选择具有质量保证、品牌可靠的产品,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对照品的购买应由指定的采购人员负责,经过严格审批程序,遵守相关法规。

第十条对照品的购买应有明确的用途和数量需求,不得超量购买或私自使用。

第十一条对照品购买后应及时验收,并在对照品登记册上记录相关信息,确保真实可查。

第十二条对照品溶液的储存应遵循相关规定,保证对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对照品溶液的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要求,避免受潮、受热或受损。

第十四条对照品溶液的储存位置应有明确标识,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存。

第十五条对照品溶液的有效期限应定期检查,过期未使用的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对照品溶液的使用应按照严格的用量和用法,避免误用或滥用。

第十七条对照品溶液的使用应有专人监督,并在使用记录册上详细记录每次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对照品溶液的废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或混放。

第十九条对照品溶液管理应有专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对照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对照品溶液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对照品管理水平和素质。

第二十一条对照品溶液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保证对照品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照品溶液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确保对照品的使用情况真实可查。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范文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溶液配制管理,保证标准溶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标准溶液是指经过验证和验收的,具有一定浓度和成分的溶液,用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定性分析和常规分析等实验室工作。

第三条标准溶液的配制应该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确保溶液的溶质含量和质量的稳定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和程序。

第四条标准溶液的配制工作应由配制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共同参与,确保配制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第五条实验室应有完善的标准溶液配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结果和分析方法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六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标准溶液的重验证和重校准,确保标准溶液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标准溶液配制原则第七条标准溶液的配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择纯度高、质量可靠的试剂进行配制,确保溶质的纯度和含量的准确性。

(二)按照溶质的溶解度、稳定性和反应性选择合适的溶剂进行配制,确保溶质能够完全溶解在溶剂中,并且不会与溶剂发生副反应。

(三)严格控制配制过程中的温度、pH、浓度等参数,确保配制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四)配制过程应注意保证操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避免外界因素对配制结果的影响。

第八条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应进行调整和修改,并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验证和审定。

第九条配制标准溶液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配制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要求。

第三章标准溶液配制程序第十条标准溶液的配制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准备配制试剂和溶剂,确保试剂和溶剂符合要求。

(二)按照配制方法和程序进行配制,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三)对配制过程中的温度、pH、浓度等参数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配制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四)配制完成后,对配制结果进行验证和审定,确保溶液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配制人员在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严格按照配制方法和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更改配制方法和程序。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标准溶液的配制管理,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标准溶液的配制管理工作。

三、配制标准溶液的程序1. 标准溶液的计量:根据所需溶液的浓度和需求量,确定所需的化学试剂的质量或体积。

2. 标准溶液的溶解:按照标准溶液的需求量和浓度要求,在无尘室内使用去离子水或其他溶剂进行溶解。

3. 标准溶液的保存:标准溶液配制后,必须进行标签标注,包括溶液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限等,并保存在干燥、阴凉、避光的环境中。

四、标准溶液的管理1. 标准溶液的标识:所有的标准溶液必须根据其名称、浓度、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标识。

2. 标准溶液的准备:实验室内所有需要使用的标准溶液,应提前按照标准工艺进行准备,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标准溶液的使用:标准溶液的使用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使用。

4. 标准溶液的储存:标准溶液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确保在有效期内的溶液保持其浓度和性质。

5. 标准溶液的更新:所有失效的标准溶液必须及时淘汰,更新替换,并在淘汰记录中进行登记。

五、标准溶液的检验1. 新配标准溶液的检验:新配标准溶液必须在配制后及时进行检验,确保其浓度和质量达到要求。

2. 标准溶液的使用检验:在标准溶液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确认质量符合要求。

3. 标准溶液的定期检验:所有的标准溶液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的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六、标准溶液的质量控制1. 合理使用标准溶液:在使用标准溶液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避免因为操作不当造成浪费和损失。

2. 标准溶液的质量管控:实验室内必须对标准溶液的质量进行全程管控,对于任何质量异常的标准溶液,必须进行追溯和处理。

3. 标准溶液的质控记录:对每一批标准溶液的配制、验收、使用等工作必须进行记录,确保实验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七、标准溶液的废弃处理1. 废弃标准溶液的收集:废弃的标准溶液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并进行标识。

试剂 溶液管理制度

试剂 溶液管理制度

试剂溶液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试剂溶液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试剂溶液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试剂溶液的管理和使用。

二、试剂溶液的分类1. 按照溶解性质:水溶性试剂溶液和非水溶性试剂溶液。

2. 按照危险程度:危险试剂溶液和非危险试剂溶液。

三、试剂溶液的接收1. 接收试剂溶液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所接收的试剂溶液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填写相关接收记录。

2. 对于危险试剂溶液的接收,需要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具备操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和记录。

3. 接收到的试剂溶液应当立即进行标识,并妥善安放在指定的储存位置。

四、试剂溶液的储存1. 各实验室的试剂溶液储存区域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程,并设置专门的试剂储存柜或货架。

2. 不同性质的试剂溶液应当分开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3. 危险试剂溶液应当单独存放,并在存放区域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紧急处置用具。

4. 储存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查试剂溶液的密封性和标识清晰度,并及时处理产生的问题。

五、试剂溶液的使用1. 使用试剂溶液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产生溅溶液或接触危险试剂溶液。

3. 完成使用后,应当及时清理使用的容器并妥善处理废液和废器材。

六、试剂溶液的处理1. 对于过期、变质或者不再使用的试剂溶液,应当及时进行分类存放并按照相关规程处理。

2. 危险试剂溶液的处理需要符合相关的废弃物处理规程,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3. 对于产生的废液和废器材,应当按照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七、质量管理1. 对于重要的试剂溶液,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并进行定期抽查和核对。

2. 定期进行试剂溶液的库存盘点和环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八、培训和考核1. 对于接收和使用试剂溶液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使用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使用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使用管理
制度
1.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器具是质检机构最高实物标准,只能用于量值传递,特殊情况必须用于产品质量检测时,须经试验检测中心领导批准。

计量标准器具的计量检定工作、维护保养工作,由仪器设备室专人负责。

计量标准器具的保存环境应满足其说明书的要求,应使其经常保持最佳状态。

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

每次使用计量标准器具后均应作使用记录。

2.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是质检机构进行标定计量的工作基准,它也是一种标准器件。

标准物质的购置由各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本站站长批准后交办公室购买,不得购买无许可证的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的发放应履行登记手续。

标准物质应按说明书(合格证)上规定的使用期限定期更换。

3.标准溶液及药品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了解所用化学试剂的性质、使用方法,取用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所用的试剂、药品要符合国标等级要求。

配制好的各种试剂要及时粘贴标签,并按化学试剂性质储存。

试药岗要按时配制好岗位所需要的各种试剂,做好详细记录。

岗位人员要按期领换到期试剂,不得使用过期或失效试剂,试剂标签要保持清洁。

过期或失效试剂及废液要按“化验室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理,不能随意乱倒。

建立标准溶液发放记录,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工作曲线绘制过程按照标准执行,定期绘制工作曲线。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利用管理规程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利用管理规程

一、目的:成立滴定液〔标准液〕管理制度,以标准其配制、标定、利用分发和贮存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质检中心所有滴定液、标准液。

三、责任者:质检中心全部人员。

四、内容:一、术语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顶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取4位有效数字〕。

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其根本单位应按照药典或GB标准规定。

1.2F值: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F〞值,常常利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1.3标定:系指按照规定的方式,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mol/L〕的操作进程。

二、滴定液配制仪器与用具:2.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应为0.1mg;毫克组砝码需经校正,并列有校正表备用。

2.2 10、25和50m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值。

2.3 10、1五、20和25m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2.4 250ml、500ml、1000ml量瓶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或附有校正值。

3、滴定液配制所需试药与试液3.1 利用中国药典现行版规定试药和试液。

3.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配制滴定液的配制方式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按照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以下有关规定。

4.1 配制滴定液所利用的试剂为分析纯或基准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

4.2 在规定的利用期内,所用溶剂“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1.05范围时,应参加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

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4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枯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精细称定,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配制进程中应有查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

4.5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还有规定外,一般用稀释浓液的方式取得,临用前精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纯化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而成。

标准溶液室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室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室管理制度一、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标准溶液室。

二、进入标准溶液室严禁吸烟、严禁玩火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三、标准溶液室内只允许存放与标准溶液有关的少量试剂,其它试剂等物品一律不得存放。

四、标准溶液实行标准化管理,由专人配制,不准违章配制,随意更改。

五、配制标准溶液的试剂,按分析方法中的规定要求执行。

配制标准溶液用纯水,除特殊要求外,其比电阻率应不低于3兆欧姆/厘米(25℃),应使用A级的量器。

六、由专人负责进行标定,并由第二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标;标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四平行两对照原则;只有标定结果和复标结果相对平均偏差小于0.1%时,其平均值方可作为最终标定结果。

七、标定所用的量具、仪器设备均应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量具来标定标准溶液。

八、配制及标定标准溶液应在常温下进行(25℃),如果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多(相差10℃以上),应进行温度补偿。

九、标定和复标人员完成标定任务后,应及时清理台面卫生。

十、标准溶液配制记录须由第二人进行复核。

十一、盛放标准溶液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内容包括:名称、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

十二、标准贮存液的浓度、稳定性、保存方法、有效期应严格执行分析方法中的规定。

标准溶液在使用时,用标准贮存稀释配制,不准使用变质过期的标准溶液。

十三、定期检查标准溶液盛放容器有无破损,保持清洁、清晰。

十四、标准溶液由专人发放,领发双方核对品名、浓度、领取量和标签后,在标准溶液领发记录上签字。

十五、每天下班前,管理人员应清洁室内卫生,关闭水、电。

十六、管理员有权对不遵守标液室管理制度的人员拒绝其进入,对蓄意破坏卫生等不良行为进行制止。

F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与管理制度

F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与管理制度

一、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1、按GB601—88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和GB602—88化学试剂杂质测定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进行,具体规定如下:2、制备标准滴定溶液所用之水,必须符合GB601—88之第三章第一条规定。

3、制备标准滴定溶液所用计量仪器(天平、滴定管、容量瓶)需经过校正,并把(滴定管,容量瓶)校正值应用于计算全过程。

4、配制标准滴定浓度为20℃时的浓度,需符合GB601—88之第三章第五条规定。

5、标准滴定溶液,用于高纯度、产品和原材料检验用,均按GB601—88标准中的方法测定浓度,并按GB601—88之第三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执行。

6、标准滴定溶液用于中间控制分析用可按GB601—88之方法测定浓度,每次“标定”不少于四次,“比较”不少于四次。

7、标准滴定溶液必须是GB601—88标准中标准的溶液,如没有请各项目室组出示标准溶液配制方法及方法来源依据方可配制。

8、GB601—88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溶液,其标定方法可采用(产品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如:0.02mol/L硝酸汞按GB4348.2—84“无机盐化工产品中氯化物的测定—汞量法”第三章第七条执行。

二、标准溶液的管理:1、实行分工负责制标准溶液配置人员对全院的标准溶液必须严格按标准,准确及时地进行配置和标定,并详细做好原始记录,经标准试药组组长复核后贴上标签方能使用。

2、标准溶液有效期:(1)、按GB601—88之第三章第十一条执行。

(2)、临用前标定的标准滴定溶液,如:硫酸亚铁铵,亚硝酸钠,高氯酸钾等标准溶液,由标准试药组配制、标定后,使用时再由使用人员自行按GB601—88标准中规定执行。

(3)、杂质测定用标准制剂各项目组按GB602—88标准中之规定,有效期一般为两个月。

三、标准溶液的发放:1、所有标准滴定溶液配制必须是各项目组提出书面计划通知单,由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室公章,其内容包括:标准滴定溶液名称、浓度、每月(或两月内)大概用量(mL)。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及流程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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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配制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标准滴定溶液在保质期内浓度的可靠性以及被测样品分析结果的准确与真实性。

2.1基本要求从事标准溶液配制的人员需持相应的上岗合格证。

所用化学药品试剂无异常现象。

标准溶液制备水,除另有规定外,均系指纯化水。

制备标准溶液所用的玻璃计量器具必须经过严格校正,或用一等品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等容量仪器。

天平经检定合格。

制备标准溶液的容器应清洁,与溶液无反应。

2.2标准溶液的配制采用直接法配制滴定液时,应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并精密称定,即精确至四位数,并在1000ml量瓶中配制。

采用间接法配制的滴定液的浓度应为名义值的0.950-1.050,如超出范围应用溶质或溶剂调整。

具体的配制根据中国药典中相应滴定液的配制方法进行,并作好配制登记(见附录表1、2)。

2.3标准溶液的标定标定所用基准试剂,必须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并精密称定,再依据药典规定方法进行标定;除另有规定外,所用的试液及指示液,均按中国药典附录方法配制;根据中国药典规定,配制及标定操作一般在室温中进行,但若标定时的温度与滴定时的温度相差过多时,应记录下来,以便必要时可以校正;每次标定应做几份平行滴定,一般为3份或5份,取其算术平均值,几份结果要求最大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复标必须经第二操作人在同一实验室进行,校对无误后方可使用,两个人平均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5%,否则要重标。

溶液标定完毕后,做好标定登记(见附录表1、2)。

2.4标准溶液的管理超过有效期的标准溶液应停止使用,重新标定或改作非标准溶液使用。

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贮藏室内分类摆放,取拿方便,避免阳光直射。

2.5标准溶液的发放与领用所发放的标准溶液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者应在有效期内进行使用。

贵重、有毒标准溶液的发放与领用应做好登记。

滴定液配制登记表滴定液名称:浓度:配制及标定依据:配置日期标定日期室温℃校正因子F配制者标定者复标者有效期至滴定液配制及标化记录配制者:标化者:审核(复标)者:。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一、化学试剂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应指定专人保管,应建立相应的化学品台账。

本公司的化学试剂分5类管理,分别是:标准品试剂、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普通化学试剂。

二、各类的购买、保存、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三、超过有效期的或确认已经变质的化学试剂,要加标识、分区存放,定期开列清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销毁,并及时从在用化学试剂台账中注销。

四、配制试剂溶液应作相应记录,配制和“标定”好的标准溶液应加贴标签。

标签应写明标准溶液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配制人等信息。

五、收到化学试剂时,需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信息是否完整齐全。

六、不同的化学试剂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七、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温度、湿度并做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达到规定要求并做记录。

八、领用人需填写化学试剂领用记录,管理人员核查待发放的化学物质与已登记的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再行发放。

九、管理员有权对化学试剂的领用用途及用量等问题提出质疑,有权复核领用者的每次使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管理员有权拒绝其领用,并上报。

十、化学试剂管理必须保证摆放清洁、整齐、美观,确保相关人员可在最有效时间内查找所需标准品。

十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化学试剂储存室,管理员有权监督进出试剂室人员的活动。

十二、离开试剂间时需关灯关门,确认各项事务安全后方可离开。

标准溶液的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的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的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的要求:
1.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为宜。

2. 室内台面、地面、墙面要保持清洁、卫生。

3. 盛装标准溶液的容器要洁净透明、标志清晰、数据准确。

4. 标准溶液要整齐的摆放在台架上,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二、标准溶液的配制要求:
1. 所用水符合国家标准GB/T6682-2008,纯度不低于三级。

2. 所用溶液按国家标准GB/T601-2002配制。

3. 标准溶液的配制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

4. 配制的标准溶液的性能按下表
三、标准溶液的标定
1. 所用计量器具经过校正,符合国家A级计量标准。

2. 所用纯水不低于国家标准GB/T6682-2008三级水的标准要求。

3. 标准溶液必须有专人标定,达到三平行,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4. 标准溶液必须有他人(有别于标定人)进行复标,达到三平行,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与标定人的相对误差值小于0.1%。

5. 最终数据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6. 经复标合格后的标准溶液,将溶液名称、准确浓度、有效日期,标定人在标液标签上填写完整,并张贴在标液瓶的正面偏上处。

四、标准溶液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1. 新溶液在使用前须与旧溶液进行对照,确保无问题、分析数据在误差范围内方可使用。

2. 盛装标准溶液的器皿及滴定管必须做到专器(管)专用,若
更换必须严格清洗。

3. 标准溶液须密封保管、于阴凉处存放,当溶液出现混浊、沉淀或颜色有变化时须暂停使用。

4. 标准溶液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超出有效期后必须重新标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试剂标准液管理制度

试剂标准液管理制度

试剂标准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试剂标准液的使用管理,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试剂标准液的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实验室、生产实验室等。

第三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试剂标准液管理制度,指导实验人员正确使用、保存和处置试剂标准液。

第四条实验室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试剂标准液的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试剂标准液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试剂标准液的采购第五条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需求和质量要求,确定试剂标准液的种类和规格,并向正规渠道购买。

第六条购买试剂标准液应提供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保留相关购买文件和记录。

第七条购买试剂标准液后,实验室应及时验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试剂标准液应储存在干燥、避光、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和受热。

第三章试剂标准液的使用第九条实验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试剂标准液,不得超出规定的浓度和用量范围。

第十条使用试剂标准液前,实验人员应仔细查看标签,确保所用试剂为所需种类和规格。

第十一条使用试剂标准液过程中如有溢漏或损坏,应及时清理和报告,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第四章试剂标准液的保存第十二条试剂标准液应存放在指定的试剂架、柜或冰箱中,避免混淆和污染。

第十三条试剂标准液应设定特定的保存期限,逾期应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试剂标准液的保存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储存位置、保质期限等信息。

第五章试剂标准液的处置第十五条试剂标准液因过期或受污染等原因需处置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六条试剂标准液的废弃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试剂标准液,实验室应妥善选择处理方式,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如实验室发现试剂标准液管理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责任人员进行合适的处罚。

第十九条实验室应建立相关检查机制,定期对试剂标准液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一、引言滴定液标准溶液是在化学实验和分析测试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溶液,用于定量分析中准确测定某种物质的含量或浓度。

由于滴定分析的结果对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建立一套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

二、管理责任1.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和贯彻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实验室管理者应指定专人负责滴定液标准溶液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工作的有效执行。

三、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购置1.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购置应从正规供应商处购买,确保所购买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具有合法来源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 购置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仔细核对规格、浓度、有效期等信息,并进行记录。

四、滴定液标准溶液的领取与使用1. 实验人员在领取滴定液标准溶液前,应填写相应的领用单,并注明使用用途和预计使用期限。

2. 领取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容器进行储存,避免受到外界环境污染。

3.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仔细核对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规格、浓度和有效期,并进行记录。

4. 滴定液标准溶液应使用完毕后立即封闭,避免氧化和挥发。

五、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保管与储存1. 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储存区域,并根据溶液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2.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区域应凉爽、干燥、通风良好,并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容器应标有正确的标签,包括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名称、浓度、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封性良好,避免溶液的泄露和挥发。

六、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记录和追踪1.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详细记录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人员等。

2.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记录应及时归档并保存,以备后续追踪。

3. 如果发现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质量或浓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溶液的管理制度

溶液的管理制度

溶液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溶液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制定本溶液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部门及人员1.溶液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主任可以委托溶液管理专人管理溶液,对溶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实验需要需配制、调整和使用溶液,负责遵守本管理制度,对溶液的使用、保存和处理负有责任。

第三章溶液的配制1.溶液的配制需要严格按照配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配方、比例或操作方法。

需要校准标准溶液,确保浓度的准确性。

2.在配制溶液时,需要使用实验室专用的玻璃器皿、工具和称量仪器,严禁使用食品用器具进行配制。

3.配制完成的溶液需标注配制日期、有效期、成分和浓度等信息,并附上使用说明。

第四章溶液的使用1.使用溶液时,应根据实验需要选用合适的溶液,并注意溶液的保存期限和稳定性;对于已过期、变质或出现沉淀的溶液,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报废。

2.使用溶液时,需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严禁随意调整浓度、温度和pH值等参数。

3.在使用酸、碱、氧化剂、毒性物质等溶液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实验室设备的安全。

第五章溶液的保存与处理1.已开封的溶液需密封保存,放置在遮光、通风、干燥和温度适宜的环境中,避免日光直射和高温。

2.保存好的溶液需定期检查,确保没有变质、结晶或沉淀,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或报废。

3.报废的溶液需按照实验室的废液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处理记录中进行详细记录。

第六章溶液的记录与管理1.实验室需建立溶液管理台账,对实验室内的各类溶液进行统一管理和记录,包括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在使用和处理溶液时,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和处理记录,详细记录溶液的使用情况和处理情况。

3.定期对实验室内的溶液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溶液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七章备用溶液和应急措施1.实验室需备有常用的标准溶液和常规溶剂,以应对实验中的常见需求和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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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河北销售石油产品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管理制度
Q/XBX-LZZJ-W-29-12-2008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标准溶液、标准物质、小容量器具的管理,保证检验数据准确有效。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石油产品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所有检验人员。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检验人员在作分析前应检查标准溶液是否有异常和过期,发现后及时与标准溶液岗位人员联系更换。

3.2 标准溶液岗位人员必须每周对使用的溶液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3 标准溶液的配制必须严格按照《石油产品溶液配制方法》进行配制。

3.4 配制好的标准溶液标识必须清楚。

3.5 标准溶液发放时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见“标准溶液发放登记本”。

3.6 标准溶液必须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发放。

3.7 使用的标准溶液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标准溶液绝对不能使用。

3.8 各岗位装标准溶液的试剂瓶不得随意摆放,不使用的试剂瓶及时清理。

3.9 使用的标准溶液到期后,岗位人员及时通知标准溶液岗位人员进行处理。

3.10标准物质发放时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见“标准物质发放登记本。

3.11小容量器具的发放时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见“小容量器具发放登记本。

3.12 发放的小容量器具必须是通过鉴定的、有效的器具。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制度由监测中心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和考核。

4.2本制度的考核执行《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月度考核细则》。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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