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部门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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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于个人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满足人们对科技类培训的需求,北京市需要制定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以保障培训质量、提升师资水平、规范经营行为。

一、师资队伍要求1. 培训机构应雇佣具备科技类知识储备的专业师资,要求师资具备相关背景和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学位。

2. 师资队伍应包括科技领域的专家、教授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他们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培训机构应为师资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以提高教师的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教学设施要求1. 培训机构应提供适合科技类培训的教室和实验室,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空间和设备进行实践操作。

2. 实验室应具备相关的科技设备和仪器,并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作和安全使用。

3. 培训机构应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和信息技术设施,以支持学生进行在线学习和实践。

三、教学质量要求1. 培训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和科技发展的动态变化。

2. 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进行科技项目的实践操作和研究探索。

3. 培训机构应设立科技类培训实习基地,提供学生实践锻炼的机会,并与相关企业合作,搭建实习就业平台。

四、课程管理要求1. 培训机构应制定课程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优化和改进课程。

2. 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跟踪和档案管理体系,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培训成果,为学生提供培训证书和报考相关资格认证提供支持。

3. 培训机构应定期举办科技类知识分享和交流活动,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以上是关于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一些建议标准。

通过明确师资队伍要求、教学设施要求、教学质量要求和课程管理要求,可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营,推动科技类教育的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科技人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25•【文号】国办发[1998]89号•【施行日期】1998.06.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5日国办发〔1998〕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的国家海洋局,改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2.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地震局,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3.将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的国家核安全局及其职能,交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将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承担的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划入的职能。

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的职能,交给科学技术部。

(三)下放的职能。

1.由国家财政支持的863计划、攻关计划、攀登计划等科技计划中一般项目的评选、论证、评议、承担单位的选择、项目的管理、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等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将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交给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3.将全国软科学研究中一般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并给事业单位承担;将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工作,交给有关部门或地方承担。

中国科协直属单位介绍

中国科协直属单位介绍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中国科协信息中心是中国科协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中心的业务范围是:承担中国科协计算机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维护;承担中国科协网、中国科协网上事务管理系统以及中国科协重点应用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承担科协系统信息资料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承担科协保密工作的技术支持和防护任务;承担中国科协声像资料的采集和档案库的建设维护等业务。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设有综合处、管理处、信息处、影像处、应用处、网络处6个内设机构。

➢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是中国科协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作为研究机构,中心围绕“三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以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为重点对象开展理论研究,为中国科协事业发展服务。

发展研究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和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状况研究;开展科协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状况调查,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建言献策、决策咨询等活动,推动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政策、科协基层组织建设、科技社团发展、科技人物成长规律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推动高校科协和科研院所科协组织发展;开展女性科技工作者相关研究等。

发展研究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调查研究室、科技政策研究室、科技社团研究室和女性科技工作者研究室等6个内设机构。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是中国科协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中心围绕“三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密切联系和服务全国学会。

学会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接受委托,承担全国学会年检形式审查、全国学会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动态维护、学术活动组织、科技人才交流与服务、科技人才奖项评选、科协系统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科协主管的全国学会党建工作;组织全国学会开展决策咨询活动和相关调查统计等。

学会服务中心设有学会服务工作处、学术活动组织处等10个内设处室,并代管办事机构挂靠在中国科协的9个全国学会。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1997年7月14日中编办发[1997]14号按照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0号)的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中“科研、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宜,均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权限,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审批”的规定,为进一步理顺科研机构设置的审批关系,解决好科研机构设置重复、力量分散、专业和人才结构不尽合理的状况,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现将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设置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科研机构包括各类研究所、研究中心、开发中心、中外合资研究所等,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提出申请,分别报送国家科委和中央编办。

国家科委提出审核意见后,报中央编办审批。

二、省级(含副省级市)各部门设立科研机构,由各部门分别报同级科委和编办。

科委审核后,报同级编办审批。

厅局级科研机构的设立、变更,由省级编办会同科委审查提出意见,并经省政府或省编委审核同意后,分别报国家科委和中央编办。

国家科委提出审核意见后,由中央编办报送中央编委审批。

三、地方其他各级设立科研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商同级科委,参照(一)、(二)条作出规定。

四、科研机构的变更(包括更名、合并、分设、改变隶属关系和撤销),由各级科委审核后报同级编办审批。

附件2:国家科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7月2日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通知略)。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行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

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

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一、引言在现代国家机构中,国家部委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它们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管理国家政务,推动国家发展和改革。

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是相当复杂的,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来探讨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希望能够为读者全面解读这一主题。

二、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是国家机构设置的基础和核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国家部委分为中央部委和地方各级部委。

中央部委是国家权力机关直属的行政机构,代表国家执行行政管理,地方各级部委则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代表地方政府执行行政管理。

中央部委的组织结构由主管,下设多个部门和厅局,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办公厅等,每个部门和厅局都有具体的职能和责任。

地方各级部委的组织结构由地方政府主管,也下设多个部门和厅局,如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教育厅、省级财政厅等。

三、各部门的职能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机关,主要负责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和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规划和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革,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价格管理政策等。

2. 教育部教育部是机关,主要负责全国教育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质量提升,制定和实施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管理和监督全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3. 财政部财政部是机关,主要负责全国财政收支的规划和管理,提出国家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推动税收制度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管理国库等。

4. 办公厅办公厅是机关,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工作,起草、审核和督办文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障决策的顺利实施。

四、总结和回顾国家部委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是非常复杂和细致的。

在国家政府的管理体系中,国家部委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负责国家政务的全面管理和推动国家发展和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日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科学技术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相关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职责、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职责、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划给相关部门或交给地方政府。

(四)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校外培训机构逐渐成为了学生学习的重要补充和补充。

然而,由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庞大和质量良莠不齐,一些不规范的培训机构给学生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

为了规范和提升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提高培训教学质量。

一、资质要求1. 培训机构应当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并依法纳税。

2. 培训机构应当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和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二、师资力量1. 培训机构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保障教学质量。

2. 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教学内容1. 培训机构应当结合国家和地方教育教学大纲,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2. 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学习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四、教学环境1. 培训机构应当提供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2. 培训机构应当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课堂纪律和学校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学习评价1. 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学习评价和成绩反馈。

2.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生档案,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动向。

六、学习保障1.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退费和投诉处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培训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学习安全和利益。

七、公开透明1. 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公布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师信息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2. 培训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进行教学质量公开评估和自查自纠,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在实施上述标准的北京市教育部门还将加大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

鼓励和支持优质培训机构的发展,推动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科技机构设置申请书

科技机构设置申请书

科技机构设置申请书尊敬的有关部门:我谨代表我们的团队,提出申请,希望获得设立科技机构的许可。

以下是我们的申请材料:1. 申请目的我们的目的是创建一个专注于科技创新和研究的机构,旨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创新产业的发展。

2. 机构背景与理念我们的团队由一群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科技专家组成。

我们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实验室,可以支持各种科学研究和实验。

我们的理念是通过深入的研究和合作创新,解决当前社会和经济面临的挑战。

我们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主要项目与研究方向- 科技创新与产品研发:我们将致力于开展前沿技术的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可应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 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我们将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组织学术交流会议,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和知识分享。

- 科技服务与咨询:我们将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科技服务和咨询,支持其创新和发展需求。

4. 机构组织架构我们的机构组织架构包括以下部门:- 科研部门:负责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推动科技创新。

-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策划、管理和执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 学术交流部门:负责组织学术交流会议和活动,促进学术合作和知识共享。

- 科技服务部门:负责提供科技服务和咨询,支持企业和政府的创新和发展需求。

- 行政支持部门:负责机构的行政事务,确保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5. 预期成果通过设立科技机构,我们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成果:- 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产业的发展。

- 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科技服务和咨询,支持其创新和发展需求。

- 促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升科研人员的专业水平。

- 培养科技人才,为社会培养更多的科技人才。

结语我们相信,设立科技机构将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我们希望得到您的许可,并将全力以赴,为科技创新和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30•【文号】厅字〔2018〕56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7月30日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

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

遴选公告: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国家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国家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组织协调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科学技术部管理方案

科学技术部管理方案

科学技术部管理方案引言科学技术部是一个重要的部门,其职责是负责指导国家的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协调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国家的科技水平。

为了更好地管理科学技术部的工作,建立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制定科学技术部管理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科学技术部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等,以提高科学技术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科学技术部设置领导班子,包括部长、副部长、党组书记等,领导班子是科技部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指导和决定科技部的事务。

监督机构科学技术部设置监督机构,包括纪检监察组、审计部门等,监督机构是监督科技部工作的机构,其职责是监督领导班子和科技部各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科学技术部设立各类机构,包括科技发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国际合作中心等,这些机构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重要部门。

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科学技术部的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制度建设科学技术部制定一系列针对不同工作内容的制度,包括科技创新制度、人才培养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制度等,建立全面、系统、有力的制度体系。

制度执行科学技术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督促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的遵守,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以确保制度的全面有效运行。

管理流程科学技术部的管理流程是指在科技部内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过程,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流程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学技术部从年度上制定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包括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规划和落实科技创新工程等各项科技创新任务。

工作实施科学技术部在落实科技创新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等各项任务中,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规定,保证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工作评估科学技术部按照制定的科技创新绩效评估标准,对科技部下属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科技创新绩效评估,为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供参考。

科技部门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科技部门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科技部门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为推动科技部门机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机构目标(一)完善科技部门机构设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服务效能;(二)加强科技部门的协调管理职能,形成科技创新发展的合力;(三)深化科技部门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四)提高科技人员待遇,吸引和保留高层次科技人才。

二、机构具体措施(一)优化科技部门机构设置1.合并科技部门中重复职能的处室,整合相关资源,提高工作效率;2.配备专业化、高素质的科技人员,提高科技部门处理科技事务的能力;3.增设科技监督评估机构,加强对科技成果的评价和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科技部门的协调管理职能1.设立科技发展与规划处,负责科技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统筹协调科技资源;2.成立科技项目管理处,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处,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三)深化科技部门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机制1.建立科技企业合作处,负责科技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2.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的科技资源发展中心,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3.建立科技人才交流与培训处,促进科技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整体科技创新能力。

(四)提高科技人员待遇1.调整科技人员的职级和岗位设置,提高科技人员的职务晋升空间;2.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培训和科研经费的投入,提高科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3.建立科技人员团队奖励机制,鼓励团队合作和科技成果的共享。

三、实施过程(一)制定详细的方案,明确各项任务、责任和计划;(二)加大对科技部门机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科技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三)深入调研,了解科技部门机构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并根据需求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四)逐步推进措施的实施,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管理职能,深化合作机制,提高科技人员待遇;(五)建立科技部门机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措施。

科技信息部部门职责(三篇)

科技信息部部门职责(三篇)

科技信息部部门职责1、基本职能负责收集、整理产权交易政策法规和产权交易资讯,发布产权交易信息及因业务需要的其它信息;负责网络系统的操作维护管理及中心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2、具体工作(1)负责政策法规、业务信息、典型案例以及财经动态的收集、整理。

(2)负责信息资料的整理、交易公告发布和业务信息的反馈。

(3)负责管理、更新、维护中心网站(互联网、局域网)及led 大屏,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4)负责中心电子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项目、投资商、专家等数据库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业务软件的研发工作。

(7)负责与全国主要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络连接和信息共享工作。

(8)负责编辑、印发《产权转让信息》。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科技信息部部门职责(二)一、拟定和执行公司的信息化战略。

二、负责组织公司信息化系统相关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制订、补充、修改、检查并组织考核。

三、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网络基础架构的设计和升级。

四、负责公司现行的erp管理系统的协调开发、实施、培训与运行管理。

五、负责厂内监控、程控电话、楼宇自动化、led屏幕的安装、调试、运行、协调与管理。

六、负责公司外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究,供公司领导决策参考,参与公司专用管理标准和制度的制订。

七、负责公司内、外网网站的设计、建设、发布及推广。

八、负责协助宣传部门宣传工作,协助相关信息采集、发布、编辑、宣传等工作。

九、负责控制信息设备预算,组织公司相关it设备(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的选型、预算、采购、维护、验收、发放、报废、调配和资料登记归档。

十、负责制订公司计算机开发应用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引进,逐步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现代化。

十一、负责公司信息系统、erp系统相关软件、硬件的维护和升级等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公司网络建设及信息安全的管理,软硬件资产管理、行为管理、网络访问管理、安全漏洞管理、补丁管理、对各类网络违规行为的审计。

全国高新区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全国高新区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共计11个部门
诉举报中心
驻区机构共计9个:国税局高新区分局、地税局高新区
分局、公安消防局高新区消防支队、规划局高新区规划 处、咼新区父警办公室、 咼新区民警办公至、 社保中心 高新区社保分中心、中级人民法院一分院高新区法庭、 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
派出机构共计1个:驻北京联络处
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咼新技术产业推进
共计5个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招商一处、招商二 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投资服务处、机关服务中心 共 计7个事业单位
市公安分局咼新区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咼新区分 局、市规划局咼新区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咼新区分 局、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市国家税务
局咼新区分局、市环境保护局咼新区分局、 市地方税务 局咼新区分局共计8个派出机构
招商局(挂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牌 子)、投资服务局(挂地震局牌子)、科技经济 发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计划统计局牌子)、房产管理局、建设管理局
(挂人防办公室牌子)、财政局(挂国资委办 公室牌子)、教育和劳动保障局、社会事务局、 农村经济发展局(挂交通局、水务局、气象办 公室牌子)共计9个部门
全国高新区机构设置情况表
区位
省份
咼新区
党群部门
职能部门
备注
办公室、研究室、财务处、监察处、产业发展
党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
处、规划建设处、投融资促进处、人力资源处、
中关村
中关村咼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北京
部、工会、纪检委
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处、金融体系建设处、财政
科技园区
共计1个直属事业单位
共计5个部门
审计处、信息处、人事处、国际合作处

中国科协机构设置 -回复

中国科协机构设置 -回复

中国科协机构设置-回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是我国最具权威性、最具代表性的科学技术组织之一。

它致力于推进国家科技事业的发展,并承担着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学术交流、服务科技人才等多方面的重要使命。

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是协会发挥职能作用的组织架构,下面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中国科协机构设置]。

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常务机构和常设部门五个部分。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机构的职能及设置。

首先是主席团。

主席团是中国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中国科协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的职责是主持全体会议、执行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组织机构变动等。

其次是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是中国科协的常设机构,主要由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科技工作者等组成。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批准协会章程、审议工作报告、决定协会重要事项等。

再次是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是中国科协的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全体会议的职责是选举和产生协会领导机构、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等。

接下来是常务机构。

常务机构是中国科协的重要部门,由理事会决定设立。

常务机构包括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等。

秘书长是常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理事会决议、负责日常工作等。

最后是常设部门。

常设部门是中国科协的工作部门,根据协会工作需要设立。

目前,中国科协设有26个常设部门,包括科技计划与政策研究部、科技人才与教育部、科技传播与对外交流部等。

这些部门负责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如科技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

总的来说,中国科协的机构设置体现了科协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

通过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等机构的合作与协调,中国科协能够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学术交流、服务科技人才等工作,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高新区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全国高新区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公安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共计5个驻区机构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个直属企业
威海火炬
高技术业区
管委(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共计2个部门
人事劳动局、监察审计局、经济发展局、投资贸易促进局、财政局、建设局、科学技术局
共计7个部门
区位
省份
高新区
党群部门
共计个22部门
农村多层住宅建管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房地产企业服务工作小组、地铁建设办公室、国家
软件产业基地共计5个事业单位
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药监分局
共计3个驻区机构
资产经营公司、高新开发总公司、城建综合开发公司、高新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公共设施
管理公司、水务公司共计7个直属企业
区位
省份
高新区
总计16个部门
创业中心、软件园管理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
共计3个直属事业单位
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国税分局、地税四分局、交通分局、质监分局、药监分局共计9个驻区机构
无锡
新区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工委、宣传部、政法办公室、人武办公室、老干部局总计7个部门
财政局、科技局、监察局、审计局、经济发展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地方经济贸易局、规划建设环保局、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驻区机构共计9个:国税局高新区分局、地税局高新区分局、公安消防局高新区消防支队、规划局高新区规划处、高新区交警办公室、高新区民警办公室、社保中心高新区社保分中心、中级人民法院一分院高新区法庭、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
派出机构共计1个:驻北京联络处
辽宁
沈阳
高新区
综合办公室、纪工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中国科学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与发展中心。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将成果评审、财务审计、外资外贷、绩效评价、成果推广等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强化的职能。

加强知识创新工作的组织和建设,切实发挥中国科学院在国家知识创新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转变的职能。

1.强化下属研究所对其事业发展的责任和权力;院机关主要发挥目标导向、综合协调、绩效评价、激励监督功能。

2.下属研究所自主决定学科布局及调整、科研立项、经费使用、人才聘用和激励措施;院机关在这些方面主要负责宏观指导和监督。

3.原则上取消院机关对人、财、物等资源的二次分配权;院机关主要负责各类资源统筹规划与初次分配。

4.凡由一个研究所为主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原则上由该研究所组织实施;由多所联合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由项目专家委员会(组)指定研究所组织实施。

凡属一个学科领域的重点科研项目,由院机关职能局牵头立项;凡属跨学科领域、跨所的重大科研项目,由院机关职能局牵头协调、竞争立项。

技术监督组织机构

技术监督组织机构

技术监督组织机构技术监督组织是指依法设立,负责对各类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等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

作为国家管理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监督组织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产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技术监督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工作模式等方面的内容,以期对该领域有所了解。

一、技术监督组织机构设置技术监督组织通常是由国家级、地方级两个层面的机构组成的。

国家级技术监督组织通常是直属于国务院或相关部委的机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而地方级技术监督组织则主要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级技术监督组织的机构设置通常包括主管部门、技术监督总局、技术监督研究院等部门。

主管部门通常负责对全国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技术监督制度和法规的完善。

技术监督总局则是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管理的执行工作,包括对产品质量、标准制定、标志认证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技术监督研究院则是为技术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科研成果转化等服务。

地方级技术监督组织通常是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技术监督局,负责本地区内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这些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不尽相同,但总体职责是相似的,即负责本地区内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二、技术监督组织的职能职责技术监督组织的主要职能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技术标准:技术监督组织负责对各类产品的技术标准进行制定和修订,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2. 产品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组织负责对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产品抽检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技术标志认证:技术监督组织负责对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产品进行认证,给予技术标志,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4. 技术监督检验:技术监督组织负责对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监督组织负责对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推动技术创新和提升。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科技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地方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承办自治区、市、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机构设置。

科技局内设机1个: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日常业务,搞好信息了解,及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2.编写科技工作简报,负责会议记录,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文印、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站、所社会化服务实体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3.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车辆调度、公共卫生的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牵头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做好维稳工作机关精神文明的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单位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宣传工作。

6.协调和督促有关机构部门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于农(牧)民;
7.培训农业领域技术人才,建设农业人才队伍;
8.研究和学习各种菌类种植技术
9.承办自治区、市、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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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福建省农 牧业科研 中试基地
福建省科技 档案馆
第 7 页,共 9 页
单位
直属(代管)单位
24.广东 GDSC广
省科技 东科学

中心
广东省 科技情 报研究

广东省 测试分 析研究

广东省计算 中心
广东省 技术经 济研究 发展中

广东省对 外科技交 流中心
广东省科 技厅机关 服务中心
广东省生产 广东省科技 力促进中心 信息中心
单位
直属(代管)单位
21.江西 省科技

省知识 产权局
省分析 测试研
究所
22.湖南 省科学
省科技 技术开

发院
省科技 情报研 究所
江西科 技馆
省生产 力促进
中心
井冈山 科技开 发中心
庐山植 物园
省火炬 中心
庐山科技交 流培训站
省科学 器材公

省科技交 流中心
机关后勤 服务中心
省火炬高新 技术发展总 省山江湖办
办公室
福建省 福建省对 科学器 外科技交 材公司 流中心
福建海洋 研究所
福建省高新 福建省科技 技术创业服 促进发展研
务中心 究中心
福建省生 物研究所
福建省 科技开 发中心
福建生亚 热带植物
研究所
亚太地区 食用菌培
训中心
福建省测试 技术研究所
福建省亚
福建省 科学器 材进出 口公司
热带园艺 植物研究 中心(果 品花卉技 术开发公
中心 究所
省杂交油菜 研究中心
省科学 省对外科 器材公 学技术交
司 流中心
厅直属行 政事务管
理处
省科技培训 中心(陕西 省软科学研
省计算中 究所 心)
省农村科 技开发中

图书馆 协作委 员会
省遥感中 心
省科技宣 传中心
10.陕西 西北有 省科技 色金属
厅 研究院
电子综 合勘察 研究院
西安电 力电子 技术研
26.四川 四川科
省科技 技职工

大学
四川省 科技信 息研究

四川省 自然资 源研究

四川省原子 能研究院
四川省 科学器 材公司 四川省科 四川省 技交流中 分析测 心 试服务
中心
四川省电 子计算机 应用研究
中心
四川省科技 四川省农村
促进发展研 科技发展中
究中心

四川生物 医学工程 研究开发
中心
四川省 科技顾 问团办 公室
中心
云南省科学 学研究所
云南省 科技厅 科技宣 传教育
中心
云南省科 学技术交 流服务中

云南省科 云南省科技 技厅机关 成果转化服 服务中心 务中心
30.新疆 自治区 科技厅
31.西藏 自治区 科技厅
西藏自 治区高 原生物 研究所
西藏自 治区科 技信息 研究所
西藏自 治区能 源研究 示范中

西藏科技报 社

信息网络中 心
省轻工科 技情报总

省科技 厅科技 成果档 案馆
省技术市 场
省技术产 权交易所
省科技研究 开发中心
省科学 省对外科
器材中 技交流中


四里河科 研基地后 勤管理处
中澳科技职 省科技档案
业学院

省分析测 试中心
省生物 研究所
省生产力 促进中心
省科技厅 机关服务
中心
第 5 页,共 9 页
省化工设计 研究院
省轻工业 研究所
煤矿设 计研究

13.甘肃 省科技

省知识 产权局
省科学 技术情 报研究

省科技 宣传中

省遥感中心
省科学 省技术开
器材公 发交流中


机关后勤 省高科技创 省膜科学技 省计算中 省测试 省专利服
服务中心 业服务中心 术研究院

中心 务中心
省科技厅 培训中心
第 4 页,共 9 页
组织工 程研究 与开发
中心
人类基 因组研 究中心
南方模 式生物 研究中

生物信息技 术研究中心
中药标 磁浮交通 准化研 工程技术 究中心 研究中心
微小卫星 工程中心
微电子装备 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
无线通信研 究中心
国家新药 安全评价
中心
国家新 药筛选 中心
信息安全 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信息安全 基础设施 研究中心
究所
西安电力电 子技术研究

西安微 西安电炉 电机研 研究所有
究所 限公司
西北化工 研究院
省石油化工 省机械研究 研究设计院 院
省农业机 械研究所
省轻工 业研究 设计院
省纺织器 材研究所
省建筑材 料工业设 计研究院
省科技 发展有 限公司
省现代 建筑设 计研究

西北有 色金属 研究院
11.宁夏 生产力 自治区 促进中 科技厅 心
单位
直属(代管)单位
14.山西 省科技

省生产 力促进
中心
省科技 干部培 训中心
省科学 技术情 报研究

省分析 测试中

省农村 技术开 发中心
省网络 管理中

省自动化研 究所
省科学 器材服 务中心
厅机关后 勤服务中

省高新技术 创业中心
省技术市场 管理办公室
省产业技 术发展研 究中心
省生物 研究所
训中心

省科技开 发交流中

省激光 所
5.辽宁 省科技

生产力 促进中

省科学 技术情 报研究

省能源 研究所
省分析科学 研究院
省科学 省对外科
器材总 技交流中
公司

省科学技 术厅后勤 服务中心
省微生物科 省科技培训 学研究院 中心
省科技企 业创业服 务中心
省科技 开发协 调中心
省科技档 案馆
6.北京 市科委
究院
省科技 开发中

省能源研究 所
中国光 电技术 发展中

省对外科 技交流中

浙江科技 报社
杭州专利代 省技术物理 办处(杭州 应用研究所 技术交易中
心)
省计算技 术研究所 (天正信 息有限公
司)
省科技 干部培 训中心
省微生物 研究所
(天科高 新技术公
司)
火炬生产 力促进中 心(省火炬
中心)
第 6 页,共 9 页
单位
直属(代管)单位
科学技 术开发 交流中

技术交 易所
市科技 创业中

市高新技术 成果转化服
务中心
新药研 对外科学 究开发 技术交流
中心 中心
沪杏科技 图书馆
计算机软件 技术开发中

科技成果档 案资料馆
科学技术 奖励中心
市技术 市场管 理处
火炬高技 术产业开
发中心
集成电路 设计研究
中心
19.上海 市科委
中国地质 科学院矿 产综合利 用研究所
27.重庆 市科学 技术委
员会
重庆市 中药研
究院
重庆市 科学技 术信息
中心
第 8 页,共 9 页
单位
直属(代管)单位
28.云南 省科技

云南省 科技管 理干部 培训中

29.贵州 省科技

云南省 科学技 术情报 研究所 (云南 省科技 咨询评
估中 心)
云南省 农村科 技服务
机关后勤 服务中心
西藏自治区 生产力促进
中心
32.海南 省科技 省科技 干部培
厅 训中心
省科技 信息研
究所
海南《 大科技 》杂志

省科技图片 社
省科学 器材服 务中心
省科技开 发中心
省高新技术 创业服务中

第 9 页,共 9 页
科技信 息研究

农村科 技中心
对外科技 交流中心
厅机关服 务中心
高新技术创 业中心
蚕业工作站
驻京联络 处
12.青海 省生产
省科技 力促进

中心
省科技 信息研
究所
省国有 科技资 产经营 管理有 限公司
新能源(集 团)有限公

省科学 器材公

省科技创 新中心
省机械科 技发展公

高原工程机 械科技发展
公司
中心
《科学学 与科学技 术管理》 杂志社
北方技 术交易 市场
市科技档 案馆
市高新技 术成果转
化中心
7.天津 市科委
市科技 条件服 务中心
市科技 与人才 开发中

市科技 星火开 发中心
环境无害化 技术转移中 心北方分中

市创业 投资发 展中心
国家生物 防护装备 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检验检疫 科学技术 研究院
生产力 促进中

技术市 场管理 办公室
软件与 信息服 务业促 进中心
《科技 潮》杂
志社
高技术 创业服 务中心
北京工 业设计 促进中

新材料发展 中心
技术交 科学技术 易促进 开发交流
中心 中心
市实验动 物管理办
公室
市科学技术 奖励工作办
公室
科技协作中 心
市自然科 学基金委 员会办公

生物技 术和新 医药产 业促进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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