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G 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依据《建筑产品优选集》(2001YJ11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行业标准(JG158-2004)《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02J121-1)《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法》(YJGF41-200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一般规定4.1.1本章适用于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4.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1.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4.1.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层粘结或固定;3锚固件;4增强网铺设;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7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1.5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4.1.6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J10791-2006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J10791-200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Accept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of energy-efficiency projec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2006-04-14发布2006-07-01实施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Accept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of energy-efficiency projec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DBJ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J10791-2006主编部门: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实行日期:2006年7月1日2006年福州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06]2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我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由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3-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关于同意《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6]57号福建省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备案内容的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报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J10790-200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J10791-2006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Q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Q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了提高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质量,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验收,制定本规范。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1 施工过程资料施工过程中应当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记录,包括施工计划、工地施工日报、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和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前应当对这些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
1.2 工程现场处理验收前应当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整理,保持干净和整洁,消除工程现场任何存在的问题,以免影响验收结果。
1.3 特殊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在验收前确认特殊要求是否已经满足,如节能措施、热工计算、材料及设备选型等。
二、验收的程序2.1 准备验收在验收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并准备好工程资料、施工方案和验收报告等。
2.2 验收原则验收应当按照规范的验收原则进行,包括验收性能、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2.3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实际完成情况与设计要求的对比,并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查。
2.4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应当书面表达,并明确施工单位需要改正的问题和整改及验收的期限,验收结果应当得到建设单位的签字确认。
三、验收项目3.1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人员应当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给排水等工程质量。
3.2 施工透明度验收人员应当对施工透明度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计划、工地施工日报、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和质量验收记录等。
3.3 设备和材料检查验收人员应当对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包括采用的材料、设备的性能等。
3.4 工程安全检查验收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工人佩戴防护用品、工程施工现场防护措施等。
四、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应当有关方面共同签字确认,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当验收的结果测算符合设计要求并修复了所有质量缺陷时,验收结果为合格;当验收的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时,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当验收的结果不明确时,验收人员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重新整理检查工作和验收结果。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1.1基本规定1、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及节能施工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降低节能设计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项目需要作变更时,节能设计变更文件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2、居住建筑节能工程应由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进场的居住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应进行验收,凡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
4、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实施监理。
6、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应满足设计使用年限。
1.2屋面保温工程1、本章适用于挤塑板保温层屋面、现喷硬泡聚氨酯保温层屋面和种植屋面的施工质量验收。
2、屋面保温工程验收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应执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中的有关规定。
3、保温层施工时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并应铺平垫稳。
4、保温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程附表A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供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5、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保温及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保温及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6、屋面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应符合下列规定:(1)屋面节能工程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²抽检一处,每处10m²,且不得少于3处。
(2)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7、保温材料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8、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项目检测细目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10-2001
每检验批
(500~1000m2)3处
3块/组
材料入场 前样板和 施工完成
抹面抗 裂砂浆
保温板与抹面抗裂 砂浆粘接强度
每检验批
(500~1000m2)3处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GB
《中空玻璃》GB/T11944-20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GB50210-2001
以同一厂家生产、 同一 品种产品,抽检1组。
0.1m×
0.1m
各3块/组
小于
5m×3m
材料进场
8.空 调 系 统 冷 热 水、冷却水总流量
全数
9.平均照度、照明
功率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序 号
分项
材料 名称
复验项目
检测标准
验收规范
现场抽样数量
样品数 量、规格
见证取样 时间
7
墙体 节能 工程
保温材 料(聚苯 板、挤塑 板)
导热系数
GB/T10294(10295)-1998《硬质泡沫塑料压缩试验方 法》GB/T8813-1988《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体积)密度的测定》GB/T6343-1995
以同一厂家,同一类 型、同一品种抽检1组;
每组5%、 不少于3樘。
高层建筑
10%、不 少于6樘。
特种门
50%、不 少于10樘。
3樘/每组
门窗安装 门窗进场
住宅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3-2005)
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陆善后 范宏武 於崇根 刘明明 朱明德 王吉霖 颜宜彪 张立新 李德荣 彭圣钦 吴云芝 苏宇峰 邢大庆 贺鸿珠 陈志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 OO 五年六月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前言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5]第 54 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 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节 能办公室任主编单位会同其他单位组成编写组。
编写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吸取国内外建筑围护结构先进的节能应用技术 和本市的实践经验,并参照相关国内其它省市标准,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分 8 章,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 外墙自保温、其他保温工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与组织。规程的编 制为本市住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和节能达标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和 要求。
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51 强制性条文
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DB51/5033-2005
强制性条文5条:
3.0.1 严禁使用国家或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禁止与限制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保温隔热系统。
3.0.4 进入现场的保温隔热工程材料及成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进行抽检、复检验收,外墙及屋面所采用的保温隔热系统应有该系统在墙体或屋面基层上复合的传热系数型式检验报告。
主要材质及成品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型式检验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材料及成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5.2.3 保温隔热层厚度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应用钢针擂人和尺量检查保温隔热层厚度;不得有负偏差。
保温隔热层面积每100平米抽检一处,每个屋面工程至少3处。
7.1.4 进场的外窗、外门都应按见证取样检验方式,对其传热系数K值及空气渗透性能进行现场抽样复验。
同一企业、同一材质的外窗、外门,以窗面积2000平米为一批次(不足2000平米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户门面积以1000平米为一批次(不足1000平米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抽一控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和《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当外窗面积小于2000平米和外门面积小于1000平米时,每一幢至少应抽检一樘,小区内至少应抽检3幢。
8.0.11 对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居住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不得交付使用。
DBJ 01-97-2005
3.0.5 节能保温工程应选用经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推广 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其它性能可靠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严禁采用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常用 节能保温做法的主要材料性能指标详见附录 B。
4.外墙外保温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外墙外保温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外墙传热系数限值:对 4
量的验收,保证节能保温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扩建住宅建筑以及其它居住建筑(如:集体
宿舍、托幼、旅馆、医院病房等)围护结构节能保温施工质量的验收。既 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是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专项验收标准,应与国 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与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1—602—2004)配套实施。居 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其它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 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验收,应遵照相关标 准执行。 1.0.5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6 保温层 由保温材料组成的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7 保护层 抹面层和饰面层的总称。
2.0.8 抹面层 抹在保温层上,层内设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和抗冲击 作用的构造层。
2.0.9 饰面层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外装饰层。
2.0.10 胶粘剂 用于聚苯板与基层粘结的胶料。
2.0.11 界面剂 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含聚合物浆料。
一般项目 4.2.6 聚苯板安装应上下错缝,各聚苯板间应挤紧拼严,拼缝平整,碰头缝不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 1340-2016全部表格
2 粘结层: 3 4
2 粘结层: 3芯样 2 照片
芯样 3 照片
结论:
见证意见:
1 抽样方法符合规定; 依据标准 GB50411-2007,该处受检墙体实测芯样保温层厚度平均值是mm 2 现场钻芯真实; ,达到设计要求的%,且最小厚度达到设计要求的%。保温构造符合设计要求 3 芯样照片真实; 。
第5.2.4条
/
要求
5
遮阳设施的安装安全和 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5.2.5条
/
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
1 嵌的密封条物理性能及
第5.3.1条
/
安装
一
般
门窗镀(贴)膜玻璃的
2
第5.3.2条
/
项
安装及密封
目
3 外窗遮阳设施调节到位
第5.3.3条
/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部位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屋面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依据 验收项目 1 材料进场验收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
验收依据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第6.2.1条
/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部位
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中的 3 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
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
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 及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处和 4 内部支撑加固处等有防热 桥的措施要求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 5 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编制思路及若干条文释意
省标验收规程仅 限于居 住建筑 的 围护结 构节能 工程 验 收 。按照 国家 标 准 《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 建 G 5 30— 0 1中建筑工程的分部 ( B 0 0 20 子分部 ) 程 、 工 分项 工程 的划分 , 围护结构节能涉及 主体 结构 、 建筑装饰 装修 、 建筑屋 面三个分部 中的若干子分部 及分项 , 但外墙外 保温系统 在原 有的体系中没有对应 的部分 , 考虑其专业系统及施 工特点 , 将 其列入建筑装饰装修 分部 中, 设 了四个 子分部 。将卷 材防 增 水层屋面子分部及涂膜防水层屋面子分 部中的保温层分项剔 出, 按材料种类 、 施工 特点增设 了板状保温层 、 整体现喷 保温 层屋面子分部 。调 整后 的相关单 位工程分 部 ( 分部 ) 分 子 划
Ke wo d e eg —e ce c c e tn eo o srcinq ai o e y r s: n r y i f in yac pa c fc nt t u lyc d u o t
1 前言: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 , 我国经济飞速 发展 , 取得 的成就举世 公认 ; 我国的人均能源贮量远低于世 界平均水平 , 但 要保 障国 家能源安全 , 实现 经济 、 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 , 节能工作势在必 行。今年发布的《 国务 院关 于加强 节能工 作的决 定》 已明确 把节能工作做为 当前的 紧迫任务 , 出到“ 提 十一五 ” 期末 , 万 元 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 比“ 五” 十 期末 降低 2 %左 右的量 0 化 目标 , 并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 经济社会 发展综合评 价做为 领导任期 内贯彻落 实科学 发展观 的重要考察 内容 , 实行节能 工作问责制 。因此 , 节能 已成为我们的基本 国策 。 为完善相关技术法规 , 推动我省建筑节能 的实施 , 省建设 厅 20 0 5年下达任务, 由福建省 土木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学术委 员会组织编制福建省 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 住建筑 节能工程 居 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 和 居住建筑 节能施工技 术规程》( 以下 简称验收规程 和技术 规程 ) 经审定 , 规程于 20 , 两 06年 4月 1 4日发布 ,06年 7月 1日起实施。填补 了我 省相 关技术法 20 规 的缺失 , 推动 了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由设计 向实施的落实 。
DB11/1340-201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
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 区十里堡北里恒泰大厦 A 座 201,电话:010-85835969,邮编:100025)。
2016-08-01 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insulation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墙体节能工程; 5 外门窗节能工程;6 屋面节能工程;7 地面节能工程;8 供暖节能工程;9 冷 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2 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13 工程现场检验;14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本规程的附 录 A、附录 B 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鲍宇清 田桂清 谢 锋 金鸿祥 周 宁 张昭瑞 蔡 倩 钱选青 胡颐蘅 白建红 夏祖宏 段 恺 宋晓辉 张金成 夏 骞 杨洪昌 张晓墨 刘东华 刘淑静 邓宝如 解文强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2004.1—2016.10)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1月目录1.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 《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 (4)3. 《轻型住宅钢结构技术规程》 (5)4. 《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6)5. 《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规范》 (6)6. 《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 (7)7. 《建筑外墙饰面涂饰翻新技术规程》 (7)8.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 (8)9. 《清水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10.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9)11. 《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标准》 (11)12. 《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 (11)13.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11)14 《餐饮娱乐住宿趸船防火规范》 (12)15. 《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14)16. 《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17)17. 《重庆市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 (17)18. 《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 (19)19. 《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0)20. 《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设计标准》 (20)21. 《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22)22. 《建筑护栏技术规程》 (22)23. 《重庆市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规范》 (23)24. 《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 (23)2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4)26. 《非承重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墙体工程技术规程》 (25)27.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25)28. 《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应力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6)29. 《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技术规范》 (27)30.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27)31.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30)32.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规范》 (30)33. 《建筑边坡工程安全性鉴定规范》 (30)34. 《市政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1)35. 《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程》 (31)36. 《焊接箍筋应用技术规程》 (32)37. 《重庆市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32)38.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 (33)39.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33)4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36)41.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6)4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37)43. 《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8)44. 《现浇混凝土桥梁梁柱式模板支撑架安全技术规范》 (39)45. 《重庆市地铁设计规范》 (39)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1.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编号:DBJ50/5031-2004实施时间:2004/3/5主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第3.0.1条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或住宅层数不超过9层,并符合下列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计算,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随着全球能源的日益紧缺和环境问题的加剧,节能减排已经成为了各国政府和建筑行业的共同任务。
在中国,今年五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这个规程将于今年八月正式实施,为全市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提供了标准和指导。
该规程主要从三个方面规范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一是规范施工管理和技术要求;二是确保节能设备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三是对建筑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和验收。
具体来说,该规程要求在施工前,施工队伍应当认真学习并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在施工中,各项作业都应当按照节能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的全面管理。
为进一步确保施工质量,该规程还规定了节能建筑施工过程的检验和验收制度,方便施工方和监理人员进行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把控。
此外,该规程还规定了居住建筑节能设备的标准和规范性要求,要求所有的节能设备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且要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
此外,对于纳入北京市节能工程清单的节能设备,要求安装单位应当委托权威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交给有关部门。
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和验收方面,该规程同样作出了规定。
对于新建房屋和改造的旧房,在建筑全部完工后,应当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检查房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整改和修正方案。
总之,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实施,是为了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全市住宅建设的绿色发展。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节能设备和加强质量监控,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市场监管,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稳定市场订单。
相信在各方的协同合作下,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实施将会取得成功。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随着能源消耗日益增加,住宅建筑节能保温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首先,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基本原则是“先验收,后验收”。
这意味着在施工过程中,需进行阶段性验收,以确保施工的质量满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验收结束后还需进行终审验收,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合理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手段,例如红外线扫描仪、热像仪等,以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
其次,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审批。
同时,施工单位需编制施工质量保证手册,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资料、技术措施以及验收记录、检验报告等内容。
此外,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还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例如,如果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存在异议,需进行技术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制定解决方案。
如果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需要采取适当
措施,修复或改正缺陷,以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要求。
总之,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石,它涵盖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方面面。
只有认真遵守相关规程,才能够保证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提升居住者的居住体验,为现代化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居住建筑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
居住建筑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节能工程质量而制定。
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其中,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对于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本店铺带来的关于居住建筑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般规定
适用于通风和空调系统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通风和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划分为若干的检验批。
更多关于“居住建筑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关注本店铺进行查询。
第 1 页共1 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J10791-200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Accept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of energy-efficiency projec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2006-04-14发布2006-07-01实施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Accept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of energy-efficiency projec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DBJ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J10791-2006主编部门: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实行日期:2006年7月1日2006年福州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06]2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我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由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3-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关于同意《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6]57号福建省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备案内容的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报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J10790-200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J10791-2006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程是根据闽建科[2005]40号要求,由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与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成《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编制组。
请各应用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省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以供修订时参考。
组织单位: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学术委员会主编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协编单位: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中联建设有限公司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福州秦恒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创益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戴益华黄夏东赵士怀王赛华林武黄可明杨超张常涛李中胜郑肃宁审定人员:陈金昌王韶国刘忠群陈义侃梁章旋林栋刘越生蔡森林蔡景荣黄立新目录1总则 (2)2术语 (3)3基本规定 (5)4屋面保温工程 (6)5外墙自保温砌块砌体工程 (9)6外墙外保温工程 (12)6.1外墙外保温板粘贴工程 (13)6.2现浇混凝土墙预置外保温工程 (15)6.3现喷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工程 (16)7节能外门窗工程 (18)8工程质量验收 (19)9附表A (21)1总则1.0.1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全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公共建筑可参照执行。
1.0.3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执行。
1.0.5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2术语2.0.1居住建筑节能工程ENERGY-EFFICIENCY PROJEC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和本规程及其它相关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所进行的节能设计、施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外墙外保温工程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FOR EXTERNAL WALLS将外墙外保温系统通过组合、组装施工或安装固定在外墙表面形成的建筑物实体。
2.0.3抗裂砂浆A NTI-CRACK MORTAR由聚合物乳液和外加剂制成的抗裂剂、水泥和砂按一定比例制成能满足一定变形而保持不开裂的砂浆。
2.0.4胶粘剂 ADHESIVE用于保温板与基层粘结的胶粘材料2.0.5机械锚固件 MECHANICAL FASTENER用于将外保温系统与基层联结的专用机械固定件。
2.0.6基层 SUBSTRATE外保温系统所依附的外墙或屋面。
2.0.7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由保温材料组成,在外保温系统中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8抹面层 RENDERING COAT抹在保温层上,中间夹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和抗冲击作用的构造层。
抹面层可分为薄抹面层和厚抹面层。
用于EPS板和XPS板时为薄抹面层,用于EPS钢丝网架板时为厚抹面层。
2.0.9饰面层FINISH COAT外保温系统的外装饰层2.0.10挤塑聚苯板亦称XPS板,是利用专利技术生产的保温材料,专指符合GB10801.2-2002Q/3201NJOC001-2002的阻燃型(ZR)的材料。
2.0.11泡沫聚苯板EXPANDED POLYSTYRENE BOARD亦称EPS板、泡沫塑料、泡沫板,是采用加入发泡剂(可膨胀性)的聚苯乙烯颗粒,经预加热发泡后置入模具内加热加压生成具有闭孔结构的发泡聚苯乙烯板材。
2.0.12现喷硬泡聚氨酯HARD EXPANDED POLYSTYRENE亦称硬海绵,采用加入发泡剂(可膨胀性)的聚氨酯乳液,经机械高速搅拌后采用喷或注工艺发泡成型且达到硬质(离回弹)干密度的发泡聚氨酯材料。
2.0.13种植屋面PLANTED ROOF在屋面防水层上铺以种植介质,并种植植物,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4平衡含水率 BALANCED WATER CONTENT材料在自然环境中,其空隙中所含有的水分于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这部分水中的质量占材料干质量的百分比。
3基本规定3.0.1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或福建省明令淘汰的材料和产品。
3.0.2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及节能施工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降低节能设计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项目需要作变更时,节能设计变更文件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3.0.3居住建筑节能工程应由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4进场的居住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应进行验收,凡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
3.0.5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6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实施监理。
3.0.7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应满足设计使用年限。
4屋面保温工程一般规定4.0.1本章适用于挤塑板保温层屋面、现喷硬泡聚氨酯保温层屋面和种植屋面的施工质量验收。
4.0.2屋面保温工程验收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应执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中的有关规定。
4.0.3保温层施工时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并应铺平垫稳。
4.0.4保温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程附表A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供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4.0.5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保温及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保温及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4.0.6屋面节能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列规定:1屋面节能工程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检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主控项目4.0.8保温材料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4.0.9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4.0.10保温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4.0.11种植屋面挡墙泄水孔的留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堵塞。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0.12找平层的材料质量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配合比报告。
一般项目4.0.13保温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板状保温层:紧贴(靠)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
2现喷硬泡聚氨酯保温层:分层喷涂均匀,粘结牢固,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5MM。
3采用粘贴的保温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
4保温层表面不得有破损、脱层、孔洞及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表面平整度用1直尺检查。
4.0.14保温材料的保护层为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时,不应有开裂、破损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外墙自保温砌块砌体工程一般规定5.0.1本节适用于居住建筑采用加气混凝土保温砌块等外墙砌体的施工质量验收。
5.0.2砌筑时,砌块龄期不得少于28D。
5.0.3砌筑第一皮砌块前,应先清理基面,并采用M7.5水泥砂浆找平,待砂浆凝固后再开始砌筑第一皮砌块。
5.0.4砌块墙体砌筑和抹灰砂浆应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砂浆,产品质量应符合建材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JC890、《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13-75、《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13-76的要求。
5.0.5保温砌块砌体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和抽检数量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执行。
外墙抹灰的检验批划分和抽检数量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执行。
5.0.6保温砌块砌体工程及外墙抹灰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验收程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