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解读及经办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https://img.taocdn.com/s3/m/c1c031d4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3a.png)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受伤或残疾时,享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待遇,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五条,其中包括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责任和待遇、费率和费用、保险费的征收和使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释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工伤保险的任务,包括预防工伤、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推动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等。
第二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要求,包括按比例调整保险费率、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等。
第二章:参保人员和待遇第三条规定了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等。
第四条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包括医疗救治、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就业补助金等。
第三章:费率和费用第十三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包括综合因素、报告期成本、企业风险区分等因素。
第十四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方式和时间,主要包括按企业规模和行业风险等级确定的月度标准保费。
第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包括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改善工伤保险待遇等。
第四章:保险金的支付第十六条规定了工伤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程序,包括由受伤或发病的劳动者提出申请,经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或其家属。
第十七条明确了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标准,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伤残津贴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伤保险问题。
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社会监督机制,包括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工伤保险监督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罚,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可以依法追缴和加收滞纳金;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追回保险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政策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c5263752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04.png)
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政策解读社保是指由国家或者社会统一组织,以社会团体的方式向居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一种制度。
在事业单位中,职工的社保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和保障水平。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职工社保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职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一、医疗保险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是由国家和单位共同投保的,保障职工的医疗费用。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80%,其中个人支付20%的费用。
具体的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费用。
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的同时,还可以通过社保卡直接刷卡就医,方便快捷。
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职工在退休后可以享受的待遇,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标准缴纳,职工本人和单位分别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职工的养老金由单位和社保部门共同支付,其中单位支付部分按照职工的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综合计算,社保部门支付部分则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发放。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职工提供一定时间内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渡过临时失业的困难。
事业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的失业金由社保部门负责发放。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职工在失业后可以申请失业金,失业金的发放时间和金额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综合计算。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的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由单位负责购买,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
具体的保障范围和金额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规定。
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障。
事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分别缴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职工在怀孕、分娩和产后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并且可以通过社保卡直接刷卡就医。
总结: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保政策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制定的,它涵盖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
工伤保险政策汇编
![工伤保险政策汇编](https://img.taocdn.com/s3/m/0391de9a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af.png)
工伤保险政策汇编
工伤保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参加工作的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康复、丧葬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是关于工伤保险政策的汇编。
首先,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谁工作谁包保”。
在我国,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同时,劳动者也要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工伤保险的待遇范围包括基本医疗、康复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
基本医疗是指对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的支付。
康复是指对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所需的康复费用的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是指对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而导致的伤残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的一次性伤残金。
再次,工伤保险的费率是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同行业根据其危险性和损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的费率档次,费率越高,风险越大。
因此,对于风险较大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会相应较高。
最后,工伤保险还包括工伤鉴定和伤残评定两个重要环节。
工伤鉴定是指对职工的工伤原因、工伤性质等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
伤残评定是对工伤职工的残疾程度和工伤残疾等级进行评估的过程,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
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劳动力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必要的医疗和经济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工伤保险政策的完善和实施是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的重要保证之一。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经办指南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经办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f069f795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20.png)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
退休
老工人
退休 劳模
统筹 基金
住院(含急诊留观7日内)
一级 医院
800元
二次及以上270元
85%
90%
95%
95%
15万元
二级 医院
1100元
二次及以上350元
三级 医院
1700元
二次及以上500元
门诊特殊病
1300元/年(同时发生住院或两种以上特殊病,按就高原则合并起付线)
异地就医登记
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中选择三家综合性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各一家),还可根据病种另外选择一家专科医院作为本人在当地的定点医院。 本人单位须到区社保分中心领取异地就医相关表格,加盖当地社保机构及本单位公章后,报区社保分中心备案。 退休人员异地居住,还应提供当地子女或亲属的户口证明及本人临时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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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ef7d89fd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1f.png)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经国家主席签署,现颁布施行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目的是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依法享受医疗、康复、护理、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费等各项待遇,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条在工伤保险中,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履行相关规定,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参保与缴费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规定,自愿参加工伤保险,并按年度实际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七条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伤保险的参保义务和缴费责任,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足额地支付。
第九条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工伤认定与待遇第十条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认定决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护理、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费等多种形式,具体待遇标准由国家规定。
第十二条工伤医疗服务应保证工伤人员及时得到必要的治疗和护理,不得拖延或限制工伤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工伤津贴是工伤期间工资的一定比例,工伤期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工伤程度分档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一次性伤残补助是依据工伤程度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用于帮助工伤人员度过经济困难。
第十五条生活护理费是指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因生活不能自理所需要的额外补助费用。
第四章工伤预防和救治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12月01日实施)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12月01日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ed27a830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5c.png)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 1 -筹层次主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层次主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领导,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提供保障。
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第六条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取得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七条社会保障卡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医保电子凭证是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2 -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
工伤保险条例逐条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逐条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cf3d680f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b1a8d6c.png)
工伤保险条例逐条解读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下面我们来逐条解读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工伤保险的对象工伤保险的对象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等劳动者。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障了不同类型劳动者的权益。
第二条: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社会化、保障优先、责任明确、公平合理等。
这些原则为工伤保险制度的运行提供了基本遵循,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康复、职业病防治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具体保险责任,明确了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工伤保险的费用来源工伤保险的费用来源主要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国家的财政拨款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用的来源,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稳定。
第五条: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伤保险的管理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业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管理。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六条: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业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合规运行。
第七条: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违法所得的追缴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工伤保险的附则工伤保险的附则主要包括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解释和适用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权,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统一实施。
通过对工伤保险条例的逐条解读,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运行机制,同时也加强了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严格遵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工伤、生育保险政策
![工伤、生育保险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6ed14a14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92.png)
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两个重要方面,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项保险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职业病或者因公致残、死亡等原因而给予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金等保险待遇的制度。
主要由国家和企业共同投保,其中,国家负责建立和管理基金,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支付保险费。
工伤保险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费的支付:根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工伤保险费的支付按照一定比例来确定。
企业越危险,风险等级越高,保险费就越高。
保险费的支付是企业的一项法定责任,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种方式。
2. 医疗待遇:工伤保险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救治,报销医疗费用。
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津贴标准。
3. 经济补偿: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等经济补偿。
4.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伤发生后,需要进行事故调查并追究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于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企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通过赔付和补偿来保障受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保险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不负责任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意识。
同时,工伤保险政策也可以保护残疾职工的生活权益,提供了一定的补偿和帮助。
二、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为妇女在生育过程中提供医疗、护理、休假和津贴等经济保障的制度。
该政策旨在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和劳动力的持续供给。
生育保险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服务:生育保险为孕妇提供免费的产前、产后检查和分娩等医疗服务。
对于高风险的孕妇,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2. 产假和护理假:生育保险规定了女职工的产假和护理假期限。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基本工资的80%的生育津贴,并保留原工作岗位。
社会保障政策解读
![社会保障政策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8f017d2d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ec.png)
社会保障政策解读社会保障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本文将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为例,对其进行解读。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目标是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雇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参保人员根据其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二、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不同层级的保障,覆盖了城乡居民和各类就业人员。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或直接医保支付。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广大群众提供了经济保障,提高了就医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三、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旨在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和就业服务,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偿,同时享受就业服务,包括招聘信息、职业培训等。
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缓解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四、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的目标是保障职工因工受伤、患病或遇难时的权益。
参保职工在遭受工伤时,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工伤津贴、伤残津贴等待遇。
此外,工伤保险还提供一定的康复服务和职业病防护。
五、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减轻其经济负担。
参保女性在生育子女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前、产后医疗费用的报销。
生育保险的实施,为女性提供适当的经济援助和医疗保障。
六、低保制度低保制度是我国为最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
低保对象包括城乡居民中的困难家庭和特殊困难人员。
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低保制度的实施,有力地减轻了最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c527904d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41.png)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供社会保障。
下面将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进行详细介绍。
工伤保险是一种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由国家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以互助为基础、风险共担、资金保障、权益回报”。
工伤保险的目标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津贴等福利待遇,同时提供康复护理、职业培训、就业帮扶等服务。
工伤保险的实施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会保险机构,责任分工明确。
工伤保险的基金主要来自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劳动者则根据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个人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和费用支出,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也可以避免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
生育保险是一种由国家提供的保障生育妇女和新生儿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目标是保障生育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医疗费用,并提供生育津贴、护理假期等福利待遇。
生育保险还为新生儿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健康服务等保障。
生育保险参保对象为怀孕妇女,缴费期限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生育保险的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组成,用人单位应当为生育妇女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劳动者则根据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个人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和费用支出,保障生育妇女和新生儿的权益。
生育保险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分工与工伤保险类似。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社会保障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可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减轻了劳动者和家庭的负担。
通过生育保险,生育妇女可以获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待遇,促进了生育妇女的健康和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社会保险政策解读和业务经办(2019-4)
![社会保险政策解读和业务经办(2019-4)](https://img.taocdn.com/s3/m/9f795933d4d8d15abf234e2b.png)
➢ 2.转移继承:参保人员转移医疗保险关系 的,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转移使用;参保 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可依法继承。
9
北部湾经济区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保关系转移
➢ 1.条件: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已在新就业地参保 ➢ 2.方式:到原参保地打印缴费凭证,持缴费凭证
解除?) 3.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1
失业保险制度
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 1.累计缴费1-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
期间为12个月 2.缴费5-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间
为18个月 3.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
间为24个月
12
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基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8号令)第六条:失业人员应终止 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 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自治区政府令第18号) 工伤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
认定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
14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
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其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不补足的,社保 机构可申请人社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帐户中 划拨社保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划拨社保费。 2.社会保险机构责令欠费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所欠 社会保险费后,欠费单位逾期仍未执行的,社会保险 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欠费单位的存款 账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给以协助。
职工生育险社保政策解读方案
![职工生育险社保政策解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8fc7e96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33.png)
职工生育险社保政策解读方案职工生育险社保政策解读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快,保障生育和养老成为了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
在中国,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积极稳妥推进人口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婚姻家庭和劳动就业保障等,成为了重要的政策目标。
其中,职工生育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针对职工生育及相关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生育险的实施和管理,提高其覆盖率和质量,本方案将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分析,从多个角度详细阐述职工生育险社保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标准。
二、政策内容和实施标准(一)适用范围和保障对象职工生育险是一项针对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在本市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女性职工提供生育及相关医疗费用保障。
其保障对象包括:1.已婚女职工及其配偶;2.未婚女职工及其父母;3.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另行就业的。
(二)参保标准和费率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生育险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制度。
具体参保标准如下:1.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2.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缴纳职工生育险费的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参加职工生育险的女职工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该职工同工同酬的月平均工资。
(三)费用报销标准和范围职工生育险保障范围包括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相关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标准和范围如下:1.妊娠期间:孕妇每孕周期报销一次,报销金额按每人每孕周期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支付。
2.分娩过程:包括分娩、剖宫产和臀助产等方式,报销金额不超过2000元。
3.产褥期:包括产后护理、喂奶指导、产后恢复等费用,报销金额为不超过400元。
(四)申报流程和条件申报职工生育险的条件和流程如下:1.申报条件:符合职工生育险的相关参保标准,且检查出怀孕。
2.申报流程: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审核后进行报销。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9cbacc7c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71.png)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摘要:1.工伤保险法概述2.工伤保险法的目的和意义3.工伤保险法的适用范围4.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5.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6.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和修订情况7.2023 年工伤保险法的最新规定正文:一、工伤保险法概述工伤保险法是我国为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法的目的和意义工伤保险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经济补偿。
同时,工伤保险法对于提高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意识,促进职业康复,减少社会负担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伤保险法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这些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由相关部门对其受伤情况进行认定的过程。
工伤认定分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予认定工伤三种情况。
对于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法的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
五、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是用于支付工伤赔偿金的专项资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累计计息、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
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包括工伤赔偿金、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
六、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和修订情况工伤保险法自2003 年实施以来,已经过多次修订,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保障职工的权益。
2023 年,工伤保险法进行了最新修订,对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认定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生育保险政策培训
![生育保险政策培训](https://img.taocdn.com/s3/m/355bd323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eb.png)
生育保险政策培训一、生育保险概述生育保险是一项保护妇女在生育期间合法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又称妇女生育保险。
我国于2000年开始实行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的一种。
生育保险分为困难生育保险和普通生育保险两种。
困难生育保险是对政策规定的困难生育妇女给予帮助的保险,普通生育保险则是指所有妇女均参加的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政策1. 参保对象我国实行“全民参保,全员参保”的原则,所有在职的妇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2. 待遇标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包括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分娩补助、新生儿抚养津贴、人工流产津贴、节育手术费用等。
具体标准根据地区、单位不同而有所差异。
3. 缴费方式生育保险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
其中,个人缴费金额为月工资的0.8%,单位应缴纳个人缴费额的2倍。
4. 享受条件参保妇女在分娩前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孕前检查,保证胚胎的健康。
同时,参保妇女应当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年满24周岁,缴费年限达到规定标准才能享受待遇。
5. 保险期限生育保险的缴费期限为12个月,从妇女开始工作或者在工作过程中怀孕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限从年满24周岁起算,直到参保妇女再生育问题的解决为止。
三、生育保险的意义1. 保障妇女和新生儿权益生育保险能够保障孕期和产后的妇女权益,避免妇女和新生儿因为缺乏抚养费用等而面临的困境。
同时,生育保险可以降低妇女生育的风险,对保护新生命、重视妇女健康、促进人口健康都有积极的影响。
2. 调节人口结构生育保险能够促进妇女生育计划的合理化,避免大量的“意外”怀孕或乱生等问题的出现,合理调节人口结构。
3. 增强福利意识生育保险的实施能够提高人们的福利意识,重视妇女应有的权益,提高社会的保障能力。
四、生育保险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妇女和新生儿的权益、调节人口结构、提高福利意识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各地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妇女都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权益。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复核经办流程介绍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复核经办流程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cbe22424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8c.png)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复核经办流程介绍一、生育保险待遇审核(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1.申报登记(1)申报登记岗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申报资料,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
填写《医疗费用申报交接单》一式两份,经申报、接收双方签字后,一份留存,另一份交定点医疗机构。
(2)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查对信息系统上传的数据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
定点医疗机构在申报时需提供《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产前产后检查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并发症住院费用申报单》。
申报资料包括:①生育住院: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出院证明书或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费用结算统一票据、生育出院结算单(加盖医院专用章)。
②生育门诊:医院门诊统一票据原件、医院门诊统一票据对应明细、生育门诊结算单(加盖医院专用章)。
③生育并发症:出院证明书或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费用结算统一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
(3)对申报资料进行分类登记,将申报材料交待遇审核岗审核。
2.费用审核(1)生育审核岗依据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资料,认真核对社保系统内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上传信息;严格按照《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及标准审核参保人员就医的医疗费用、住院天数、费用明细等数据信息。
审核无异议的,建立对应的医疗费用支付审核帐;对审核存在疑义的,提交科室讨论或书面告知稽查审计科协助实地核查。
(2)经审核准予支付的费用,打印《医疗费用审核单》一式两份,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章”,同时将《医疗费用审核单》及申报资料一并提交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复核科复核。
审核未通过的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了解情况,对确属违规的费用,填写《医疗费用拒付通知书》,按拒付处理。
(3)按申报单位建立相应医疗费用审核台帐,同时做好记录。
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与经办要点(ppt 38页)
![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与经办要点(ppt 38页)](https://img.taocdn.com/s3/m/4c3549720066f5335b81214f.png)
(1)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 医疗终结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用人 单位向参保在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工伤保险政策和经办要点
(2)申请待遇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保险政策和经办要点
④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⑤工伤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
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兼有民事赔偿
的,应提供民事赔偿裁决书或调解书;
工伤保险政策和经办要点
⑦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需要供养的,应提供供养 亲属户籍身份、婚姻状况、生活来源情况等证明; 供养对象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提供由乡 (镇)政府或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救助机构出 具的就业或服兵役情况证明;供养对象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生育津贴;
根据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限,按照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基 数计发。
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预发生育津贴,产假期满 后,由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低 于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浙江省女职 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应发产假工资的,差额部 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政策和经办要点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关于产假 工资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 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在其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 时限可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政策和经办要点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 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 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 负担。
无锡市工伤保险政策
![无锡市工伤保险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e0b5245c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d5.png)
无锡市工伤保险政策无锡市工伤保险政策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因工作引发的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政策。
下面将对无锡市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无锡市工伤保险适用于下列情况:一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二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三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外出办理公务或者执行任务时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其次,工伤保险的基本待遇。
无锡市工伤保险的基本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补助。
医疗待遇是指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工伤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医疗补助是指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工伤需要住院治疗的,按规定给予的住院伙食补助和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
一次性伤残补助是指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工伤造成残疾的,按照残疾程度给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
再次,工伤保险的申领流程。
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经办机构将根据劳动者的申请材料和医疗资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最后,工伤保险的政策保障。
无锡市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投入,确保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及时发放。
综上所述,无锡市工伤保险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充分了解工伤保险政策,依法参保,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f168854c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8a.png)
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摘要:1.工伤保险法的背景和意义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和范围3.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4.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5.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和发放6.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和维权途径7.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8.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和未来展望正文:一、工伤保险法的背景和意义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
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和范围工伤保险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对符合规定范围的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和补偿。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
三、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基金用于支付工伤待遇、工伤预防、职业康复等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方面。
工伤认定程序包括:事故报告、工伤申请、工伤调查、工伤认定决定等环节。
五、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和发放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放。
六、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和维权途径工伤保险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违反工伤保险法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包括: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不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不履行工伤补偿义务等行为。
八、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和未来展望2023年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将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产生深远影响。
未来,工伤保险法将不断完善,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有力的保障。
总之,2023年工伤保险法全文是一部关乎亿万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为工伤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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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情况说明
工伤、生育保险三个特点:
➢ 业务面宽; ➢ 业务量大; ➢ 业
二、工伤保险政策解读与经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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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
工伤保险政策依据:
➢ 《社会保险法》 ➢ 《工伤保险条例》 ➢ 《山东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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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伤预防和预防费的使用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目前还未正式下 发,其核心意图是加强工伤预防,通过开展系列 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理 念 转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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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
➢ 浮动周期——1-3年 ➢ 浮动范围——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 ➢ 核心指标——支缴率 ➢ 参考指标——事故发生率等 ➢ 考虑因素——企业规模、不属于企业 安全
生产可控范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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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伤费用追偿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并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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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 率制度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的原则确定费率。通过综合分析本统筹地 区企业死亡人数、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 事故发生率等各项因素,确定调整方案, 实施费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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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基金的筹集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以支定收 收支平衡
工伤和生育保险 政策解读及经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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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生育处职责和基本情况 二、工伤保险政策解读与经办管理 三、生育保险政策解读与经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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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生育处职责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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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生育处人员组成及职责
工伤生育处负责工伤和生育两个险种的业务经 办,具体有以下13项工作:
(12)参与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 作,并负责工伤康复和职业病职工住院的审查。
(13)负责全市工伤预防和预防经费的经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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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生育保险开展情况
➢ 工伤保险:我市于1997年底,开始
实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截止今年8月底, 我市参加工伤保险企业4.03万家,参保职 工达131万余人。当期征缴工伤保险基金 约1.5亿元;审核拨付各项工伤待遇8700 余人次,支付基金约1.06亿元,当期结余 约4000万元(其中有部分新增和调整待遇 约3800万元未支付)。历史结余约2.8亿元。
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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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
➢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 次性医疗补助金;
➢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9) 劳动能力鉴定费; ➢ (10)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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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生育保险开展情况
➢ 生育保险:我市生育保险于2000年
12月份正式启动。截止今年8月底,我 市参加生育保险企业约3.88万家,参保 职工81万余人。当期共征缴生育保险基 金约1.43亿元;审核各项生育待遇1.54万 人次,支付基金约1.4亿元,当期节余约 300万元。历史结余约1.04亿元。
➢ 五是工亡遗属享受待遇,必须具备年龄、 收入、家庭成员等系列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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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
➢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2)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3)住院伙食补助费; ➢ (4)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
具的交通食宿费; ➢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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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增加和调整的开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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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开 加支 调项 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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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 六个统一:
➢ 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 ➢ 统一行业差别费率标准; ➢ 统一基金管理; ➢ 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 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 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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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范围:
➢ 原《条例》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和有雇 工的个体工商户。
➢ 新《条例》适用范围扩大到除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 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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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待遇享受条件:
➢ 一是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连续缴纳保险费。
➢ 二是经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进行伤残等 级鉴定,并出具《工伤认定书》(老工伤登记表) 或《伤残等级鉴定表》等文书。
➢ 三是如实提供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 的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原件、发票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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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待遇享受条件:
➢ 四是如果因交通事故等第三者原因造成 的工伤,还需要提供交警部门或法院等有 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6)负责全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的监督管理。
(7)负责对工伤职工特殊检查诊疗、伤残辅 助器具配置、异地就医等事项的审批。
(8)负责县(市)、区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 机构工作协调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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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对县(市)、区工伤和生育保险机构 经办人员以及参保单位专管员的业务培训。 (10)负责全市工伤和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政策 宣传及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1)负责全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运行分析,定 期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和报表。
(1)负责全市及省属以上参保企事业单位工伤保 险待遇的审核拨付工作。
(2)负责全市及省属以上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待 遇的审核拨付工作。
(3)负责工伤康复费用核查和工伤浮动费率测 算和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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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做好1-4级伤残职工达到退休年龄 后的移交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5)负责工伤1-4级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亡 遗属抚恤金等待遇的调整和社会化发放,并每 年进行一次享受待遇资格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