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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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是每个企业都需要缴纳的税种,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合理规划税务,减轻税务负担,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以期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降低经营成本。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某些费用或损失从收入中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捐赠等。

1、工资和福利费企业的工资和福利费是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之一。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合理扣除工资和福利费。

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员工福利计划,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达到节税的目的。

2、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是企业必须缴纳的法定费用,也是税前扣除的项目之一。

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支出的费用。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些费用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扣除。

如果超过标准和比例,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4、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而支出的费用。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扣除。

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企业,降低其税收负担而制定的政策。

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免征税、退税等。

1、减免税减免税是指对某些行业或企业减免税收的一种优惠政策。

例如,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环保企业等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政策,以鼓励其发展。

2、免征税免征税是指对某些项目或行为免于征收税收的一种优惠政策。

例如,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以下的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减轻个人的税收负担。

3、退税退税是指对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退还的一种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依法将符合法定条件的支出、成本等进行扣除,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的合理运用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以及申报和核算要求。

一、基本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实施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所得税法的要求进行申报和核算。

2. 实质核算原则:纳税人在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活动需要,并严格按照真实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

3. 公平公正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应公平公正地适用于各类企业,不存在歧视性政策或偏袒特定企业的情况。

二、具体内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经营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原材料、人工工资、厂房租金等,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扣除。

2. 投资支出: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等所产生的支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3. 研发费用: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试验研究、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4. 员工福利费用: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和福利金,如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等,在一定限额内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5. 捐赠支出:企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公益捐赠活动所产生的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三、申报和核算要求企业在申报和核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 准确记载:企业在会计账簿上准确记录各项扣除项目的名称、金额和依据,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材料保存:企业应妥善保存与税前扣除相关的票据、凭证、合同等材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和审计。

3. 合理分配:企业在存在多种税前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应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合理分配扣除金额,确保公平公正。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首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规定了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企业的成本费用、捐赠支出、研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环境保护投入、农民工工资等。

通过将这些项目作为税前扣除的范围,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的税负。

其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还规定了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

具体来说,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企业成本核算的规定进行计算,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合理合法地进行扣除。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企业捐赠的实际金额进行计算,但是需要符合捐赠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其他具体的税前扣除项目也有各自的计算方法和要求,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计算并申报。

第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还对税前扣除的限制进行了规定。

这些限制包括扣除比例、限额、时间期限等方面。

比如,对于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细则规定了不同行业的不同扣除比例和限额,以防止企业通过虚构成本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细则规定了捐赠金额的限额和扣除比例,以避免滥用捐赠来减少所得税负担。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这些限制,避免违规行为。

最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还对税前扣除的申报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相关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

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申报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企业的税前扣除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企业需要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和核对。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是对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具体规定和限制的文件。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准确计算税前扣除项目,并按时申报,以确保企业的税前扣除合法合理并获得对应的税收优惠。

同时,企业也应注意避免滥用税前扣除,违反相关规定和限制。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
税前扣除原则: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文件,对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项目摘录如下:
允许税前扣除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企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一些条件和限制,将一定的费用在计算之前从企业所得中扣除。

这些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和损失等,扣除后的所得税计算基数即为税前扣除后的所得额。

然而,税法对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制也是有一定规定的,本文就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进行探讨。

一、可扣除费用的范围限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中,税法对于可扣除费用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取得、维持和增加所得有关的费用,可以列入税前扣除的范围内。

具体包括工资、福利费用、房租、水电费、税金、利息、保险费等。

然而,税法对于这些费用的具体详情和限制还进行了精确规定,企业在申报扣除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逐项核算。

二、费用抵扣限额的限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受到费用抵扣限额的限制。

根据税法规定,一些费用在进行税前扣除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限额抵扣。

例如,房租费用的扣除限额为企业所得额的15%;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的扣除限额为企业所得额的20%。

这些限额的设定目的在于保证对于不同费用的扣除有一定的规范和可行性,避免过度扣除导致税基过低。

三、费用不予扣除的限制除了范围和限额的限制之外,税法还规定了一些费用是不予扣除的。

这类费用包括个人支出、与企业无关的费用、违法违规费用等。

例如,企业员工的个人消费、企业投资者的个人开支等不属于企业经营活动范围内的费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对象。

此外,一些因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费用也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四、费用证明与备案的限制为了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费用证明和备案材料。

税法要求企业在申报扣除时,必须提供准确、真实和合法的费用凭证,包括发票、合同、账单等。

这些证明材料是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和审核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当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费用扣除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五、税前扣除的优化策略企业在实施税前扣除策略时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优化。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一、引言现代企业经营中,资产的损失无疑是一项不可避免的风险。

然而,企业在面对资产损失时,是否能在纳税前扣除相关费用,将直接影响其税负和经营效益。

为了规范企业在税前扣除资产损失所得税的管理,保障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我国税务部门相继出台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类型。

三、税前扣除条件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将符合以下条件的资产损失进行税前扣除:1. 资产损失是因合法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且具备真实性和合理性;2. 资产损失已经经过核实,并通过财务报告等方式予以确认;3. 资产损失未通过保险索赔、其他第三方补偿或者其他形式进行补偿。

四、扣除金额与期限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可以将资产损失的实际金额进行税前扣除,但扣除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当期纳税所得额的50%。

对于较大的资产损失,企业可以在未来年度继续以该资产损失进行扣除,直至扣除完毕,但总扣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五、申报与审批程序企业在申请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时,应按照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如果审核通过,企业将获得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资格,并在后续纳税申报中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六、政策宣导与培训为了确保《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税务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导和培训。

通过开展宣讲会、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遵守,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合规意识。

七、监督与惩处措施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惩处机制。

对于违反《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企业,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

同时,税务部门也倡导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号)第八十六条
1.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投资方利息收
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
入免税,发行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方利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表”第42行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的利息支出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关联企业借款
2.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表”第18行次
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3.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
扶贫捐赠
门和直属机构对“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捐赠可据实扣除 2.“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 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第7行至第11行、附列 资料相关栏次
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 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 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 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第 九条
非金融企业 向金融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 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

12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比例

12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9项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
4.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所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需要依法缴纳所得税。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一些费用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额。

下面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的介绍。

一、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成本是企业发生的直接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原材料、用工、能源消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但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费用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并能提供真实的凭证和票据。

二、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自然灾害、盗窃、抢劫或其他不可预见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

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将这部分损失进行扣除。

但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保险赔偿凭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等。

三、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究人员的薪酬、实验设备的采购等。

在税前扣除方面,研发费用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地区和行业来确定。

一般来说,符合相关规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和就业困难人员再教育费用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促进就业,企业需要进行职工教育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再教育工作。

企业可以将这部分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不过,企业需要确保这些费用的合理性,并能提供相关的凭证和证明。

五、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支出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进行相关支出。

这些支出可以包括废水处理设备的维护、节能设备的采购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部分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六、农、林、牧、渔业所得在农、林、牧、渔业经营中获得的所得,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和证明,确保所得的合法性。

七、其他经费和费用除了以上列举的扣除项目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企业还可以扣除一些其他的经费和费用,如境外务工人员的工资、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等。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准许在收入额中扣除的支出、损失和成本。

合理的税前扣除项目可以有效减少纳税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本文将就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1.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扣除,以及其他经国务院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

2.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合理支出、损失和成本。

合理支出是指企业在取得、实现和维护收入所发生的支出,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必要、实际、合理、合法的原则。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 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合理确定扣除标准,确保合法合规。

4. 注意事项。

在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时,纳税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合法合规,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必须符合税法规定,合法合规享受扣除政策。

(2)凭证齐全,纳税人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应当保存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3)及时申报,纳税人在申报所得税时应当如实申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漏报或虚报。

(4)留存记录,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享受税前扣除项目的相关记录,便于税务机关的核查和审计。

总之,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对于纳税人和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人应当合法合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纳税合规意识,促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强对税前扣除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愿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解析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一定税率对其所得利润进行纳税的一种税种。

为了适度减轻企业的税负,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项目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详细解析。

一、广告费用广告费用是企业为了宣传和推广自身产品或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属于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广告费用可以包括市场调研费用、广告设计制作费用、媒体投放费用等。

二、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是企业为了改进产品、开发新产品或提高生产技术而发生的费用。

对于某些具有科研开发功能的企业,研发费用是其重要的经营成本之一。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研发费用可以包括人员工资、实验设备购置费用、科研耗材费用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了培训和提高职工素质而发生的费用,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员工综合素质非常重要。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包括培训课程费用、培训师资费用、培训场地费用等。

四、捐赠支出企业在社会责任感的推动下,常常会进行一些公益捐赠活动,以回报社会。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捐赠支出可以包括对慈善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艺术机构等的捐赠。

五、技术转让费用技术转让费用是企业将自身拥有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并取得报酬的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技术转让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六、劳动保护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生的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费用可以包括购买的安全防护设备、员工的体检费用、职业病防治费用等。

在以上税前扣除项目中,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合理利用这些项目进行税前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2000-5-16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条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

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

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

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

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严格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必须按税收法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

第六条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一)贿赂等非法支出;(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企业所得税是一种利润所得税,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

为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和降低税负,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全面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筹划。

一、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研究开发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加以明确规定。

二、技术改造费用技术改造费用是指企业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而进行的投入费用。

企业可以将技术改造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提升。

三、环保设施投资环保设施投资是指企业为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而进行的投资。

国家对环保设施投资给予一定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力度,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

四、教育培训费用教育培训费用是指企业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而发生的培训费用。

企业可以将教育培训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福利费用福利费用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员工福利待遇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可以将合理支出的福利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

六、捐赠费用捐赠费用是指企业为支持公益事业进行的捐赠行为所产生的费用。

企业可以将捐赠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一定比例的利润,以减轻税务负担。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涵盖了研发、技术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福利、捐赠以及小型微利企业等方面。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提高税收优惠力度,降低税务成本,以实现盈利最大化。

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与税后调整

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与税后调整

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与税后调整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

它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财务影响,既关系到企业的税务合规,也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税前扣除和税后调整是两个重要的环节。

一、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享受的各种费用、损失等扣除,从而降低纳税基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税前扣除的范围包括了通常的经营费用、利息、租金、折旧、研发费用等。

1. 经营费用经营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与收入取得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这些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2. 利息和租金企业取得的利息和租金收入,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租金支出。

这是为了避免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引起的利息支出和租金支出也作为纳税所得的一部分。

3. 折旧与摊销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后,在其使用寿命内会逐渐损耗和减值,这部分减值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折旧同时体现了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的经济效益。

4. 研发费用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研发费用的支出是一项重要的成本。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以降低纳税负担,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二、税后调整税后调整是指企业所得税在应纳税额计算完毕后,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的一系列调整。

这些调整主要包括差别征收、税收优惠、税收调整等。

1. 差别征收差别征收是指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采取不同税率或优惠政策的做法。

其目的是为了照顾特定行业或者鼓励一些特定类型的企业发展。

2.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于一些特定情况下的企业,给予的税务减免或减按比例征收的政策措施。

例如,对于新设立的小微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其纳税负担,提高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 税收调整税收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的审核和核实,并据此进行的额外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析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析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析在企业营运过程中,企业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成本,它对企业的利润产生了直接影响。

为了减轻企业的税负,中国税法规定了一些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本文将对这些扣除项目进行解析,帮助企业了解并合理运用,从而实现税务优惠。

一、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而发生的直接支出,包括人工费用、设备购置费用、专利申请费用等。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其研究开发费用列入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的目的在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推动科技创新。

二、技术转让费企业通过技术转让获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将自主研发的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税务部门允许企业抵扣技术转让费用,旨在推动技术创新和转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三、劳动力和就业费用企业在雇佣和培训员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工资、培训费、社保和医保费用等,可以列入税前扣除项目。

这样的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的人力成本,提高雇佣率,促进就业。

四、环保投资为了鼓励企业关注环境保护,税务部门允许企业将环保投资列入税前扣除项目。

环保投资包括购置环保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费用,企业将这些费用纳入扣除范围,既能降低企业的税负,又能推动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捐赠支出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通过捐赠支出,既可以履行社会责任,又能享受税收优惠。

举办公益活动、捐赠物资、设立基金会等形式的捐赠均可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这有助于企业参与公益事业并提升企业形象。

总结起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涵盖了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劳动力和就业费用、环保投资以及捐赠支出等五个方面。

通过合理运用这些扣除项目,企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降低应缴金额,减少财务负担,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同时,企业应严格依照税法规定,保持准确的财务记录和报表,确保申请扣除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纳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一种税收。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税前扣除项目,以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进行探讨。

一、常见的税前扣除项目1. 薪酬支出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属于合理支出范围内的薪酬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将薪酬支出列入税前扣除项目时,需要遵循国家税法规定的相关规定,确保薪酬支出合理、真实、符合税法要求。

2.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些支出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合理缴纳这些费用可以减少企业应交税额。

3. 投资支出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或开展技术改造等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些支出可以通过分期摊销或者计入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缴额。

4. 研发费用企业进行科研开发的费用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因此合理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二、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企业在申请税前扣除项目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凭证材料,并按照税法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

1. 材料准备企业在申请税前扣除项目时,需要准备相关的凭证材料,如员工薪酬的工资单、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凭证、投资支出的购置证明、研发费用的研发合同等。

这些凭证材料需要真实、完整地记录相应的支出。

2. 缴税申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期限,将税前扣除项目的相关信息填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

同时需要附上相应的凭证材料,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核实。

3. 税务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在接收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将对税前扣除项目进行核定和认定。

他们会根据企业提供的凭证材料和税法规定的相关规则,对企业所提出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审核。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汇总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汇总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汇总一、职工费用支出序号费用类别扣除标准规定1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 劳动保护支出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 职工福利费14%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 职工工会经费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 职工教育经费8%根据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实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二、保险费用支出序号费用类别扣除标准规定1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据实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 补充养老保险5%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序号费用类别扣除标准规定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 补充医疗保险5%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缴纳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各项支出和成本的标准。

合理的税前扣除标准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一、税前扣除标准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包括各项支出和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2. 合理的管理费用,包括人力资源、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3. 合理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4. 合理的税前捐赠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公益事业支出等;5. 合理的税前亏损结转,包括以前年度亏损结转、本年度亏损结转等。

二、税前扣除标准的重要性。

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税前扣除标准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同时,税前扣除标准的合理性也是税收征收工作的重要保障,可以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原则。

确定税前扣除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合理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各项支出和成本的标准,不得存在虚增或虚报的情况。

2. 公平性原则。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公平对待各类企业,不得存在歧视性的规定,保障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

3. 税收调节原则。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税收调节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四、税前扣除标准的调整。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在调整税前扣除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支出和成本的标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五、结语。

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重要依据,合理的税前扣除标准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必须是合理、真实、合法的。

企业应当依法正常经营,所扣除的费用必须与企业经营活动有直接关联,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及时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应当在扣除时机到来时及时进行申报,不得拖延或延迟。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及时申报相关支出和损失,否则将被视为逾期申报或漏报,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罚款或处罚。

3.实质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得通过虚构、捏造或变相转移利润的方式来进行扣除。

企业应当按照事实和真实的情况来申报相关的支出和损失,不能以欺诈、虚构等手段进行税前扣除。

4.限额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规定的限额。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限额进行税前扣除,超出限额部分将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经营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生产经营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工资、租金、保险费、运输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2.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主要是指企业因借款、租赁或特许经营等而支付的相应费用。

3.投资亏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投资亏损是指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其他企业的股权、债权等所造成的亏损。

4.无形资产的摊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的摊销主要是指企业因购买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支付的费用,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扣除。

5.捐赠和慈善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和慈善支出包括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和慈善行为所支付的费用。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和主要内容,企业应当根据税法和相关规定来进行申报和操作,确保合理合法地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相关支出和损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税务纠纷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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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和基本原则(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费用要在税前进行扣除必须具备两大条件: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第二,要有合法的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

各类凭证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不可相互混用。

(二)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1、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2、必须有真实交易的行为;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三)费用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2、可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五险一金;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2%;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等。

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发生的费用扣除问题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范围、原则及跨年支付问题(一)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范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税前扣除的五大条件: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不包括五险一金和三项费用:“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工资薪扣除的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依据实际发放原则,即收付实现制原则。

企业预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三)企业跨年度工资支付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跨年度工资支付,只要在5月31日之前实际发放给职工,就可以在上一年度的费用中列支,在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要看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的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有的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处理,即只能在实际发放的年度进行扣除;有的地方税务机关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即可以在上一年度税前扣除。

(四)企业大学生的实习工资的税务处理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问题,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规定之前,可暂按(财税〔2006〕107号)、(国税发〔2007〕42号)规定处理:(国税发〔2007〕42号)第六条规定:“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第七条规定:企业虽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如出现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享受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税收政策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征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规定: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九条规定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但实习报酬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基础。

五)返聘离、退休人员报酬的税务处理1、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011年第27号)第二条“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规定:(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这就意味着返聘退休人员在雇佣单位是否缴纳社保都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8]7号)规定的对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仅适用于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对于一般人员并不适用。

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2011年第27号)的规定,返聘离、退休人员报酬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考虑到工资与社保的统一性,企业支付给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基础。

但要考虑到地方税务部门的实践差异性。

(六)见习生补贴的税务处理:可以税前扣除(国发办[2011] 16号)第八条明确规定:“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注更多的会计人知识(请点击这里)四、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的税务处理(一)个人所得税的处理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费等,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规定的免税范围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退休金、养老金和根据专门政策发放的离休生活补助费。

2、给离、退休人员支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之外的补贴、补助应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会计上,企业支付给离退休员工的统筹外费用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

(财企[2009]242号)(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离退休人员如果参加社会统筹,企业在为这些人员支付的医药费、生活补贴、书刊费等,不能在企业列支;如果离退休人员没有参加社会统筹,企业为这些人员支付的上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福利费列支。

五、企业取得跨年度的费用支出凭证的涉税处理首先,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其次,跨年度取得的发票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第一,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报告年度内进行税前列支,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取得的跨年度发票,出于简化税收征管的考虑,经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应在取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如果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没有批准,则可以申请抵税。

六、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控制(一)企业资产损失扣除分为:清单申报扣除和专项申报扣除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原企业自行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改为清单申报)(二)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三)取消年度终了45天之内报批的期限规定。

原来(国税发[2009]88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本条规定已经被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取消。

(四)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的申报地点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1)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上报总机构;(2)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3)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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