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制度

合集下载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加工业等。

第三条成品保护是指对已生产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以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运输、存放等环节导致成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成品保护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包括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六条生产部门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成品的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七条仓储部门应当加强仓储管理,做好成品的存放和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八条物流部门应当加强对成品的运输管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成品不受损坏。

第九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成品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成品保护责任,推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制度,制定成品保护规定和标准,明确成品保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到规范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成品的包装工作,采取合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成品的存放管理,采取防潮、防晒、防火等措施,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档案,对成品的保护记录进行归档管理,便于随时查阅。

第四章成品保护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成品保护培训,培养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水平。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成品保护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检查制度,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应当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四篇)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四篇)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防止损坏和浪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指的是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成品。

第四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应当落实责任制,分工明确,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护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分类、储存、使用、保护、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计划,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章分类第七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按照其性质、用途、材质等因素进行分类,可分为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

第八条建筑材料包括水泥、钢筋、砖瓦等。

第九条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空调设备等。

第十条构件包括板材、钢构件、玻璃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成品应当按照类别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三章储存第十二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应当按照规定的场所进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防潮、防火、防盗等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各类建筑工程成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存放,相同类别的成品应当分别存放。

第十四条建筑材料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火、防腐等,确保质量不受损害。

第十五条设备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尘、防震等,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构件的储存应当注意防潮、防晒、防锈等,确保构件的完整性和质量。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应当按照先进先用的原则,及时使用,防止长时间闲置。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成品的储存记录应当详细,包括成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使用第十九条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使用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成品的使用应当注意安全,杜绝操作不当、滥用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建筑材料的使用应当按照合理消耗的原则,避免浪费和损耗。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项目中的成品(也称为物资)在运输、储存、装卸和施工过程中不受损坏、丢失或盗窃的一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工程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1. 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工程成品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优化工程管理、节约成本、提高工程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其主要目的包括:- 保护工程成品的完好性:工程成品通常需要进行长途运输和长期储存,因此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损害,如震动、湿度、温度等。

合理的保护制度可以减少这些损害,并确保成品在使用时符合质量要求。

- 防止成品丢失或盗窃:工程成品通常具有较高的价值,因此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建立和执行保护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成品的丢失或盗窃事件,维护工程项目的安全。

- 提高施工效率:成品保护制度可以确保成品在施工现场的及时供应,并提供必要的安装和使用指导,从而提高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2. 保护制度的主要措施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涵盖了成品运输、储存、装卸和施工等各个环节。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保护措施:- 成品包装:成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防止震动、碰撞和湿度等因素对其造成损害。

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压、防潮和防震等性能,并能适应不同环境条件。

- 运输管理:在成品运输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成品的安全到达目的地。

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盗锁、GPS定位等。

同时,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成品的特性和运输要求。

- 仓储管理:成品在仓储过程中需要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仓库应具备适当的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 装卸操作:成品的装卸过程需要进行规范的操作,以防止成品的损坏或人员的意外伤害。

装卸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成品的特性和操作要求。

同时,应使用适当的装卸设备和工具,如起重机、叉车等。

- 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成品需要妥善安放和保护,以防止意外损坏。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1.成品保护制度实行“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

质量领导小组是成品保护的主要负责单位,负责成平保护的具体实施。

项目部负责监督。

2.要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成品保护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负责制,并落实到各劳务队,班组,确保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得到有效的保护,直至竣工交付。

3.加强成品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对成品保护的意识。

4.定期组织成品保护情况检查,对成品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成品收受到破坏的,对相应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做相应记录。

5.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和分项工程,减免减少工序间对成品的损害和污染,不可或难以避免的工序间的损坏或污染,在施工时对已完成成品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进行成品保护。

对造成少量损坏或污染的成品,及时按纠正措施进行补救。

6.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即行插排遮挡,不得在其上行走、通行车辆、装卸物资材料。

7.以加工好的成品、半成品在永久结构之前,进行必要的防护、标识,防止用于结构前成品、半成品性能的降低。

8.地基与基础、模板、梁部等分部工程的特殊工点,工程结构及易损部位设置保护措施,确保结构物观测设施的完好及测试资料有效、齐全。

9.对于破坏后恢复困难或恢复费用较大的成品,负责施工的架子队要设专人进行看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10.已完临近公路或通道的柱、梁,在路或通道边设置防护栏杆以防止过往车辆和材料转运时碰撞柱、梁,在必要时应在柱、梁周围包一圈木模板或围一圈草袋,并用铁丝绑扎牢固,防止车辆和材料转运时造成损坏。

11.要加强对地基和基础、柱、梁部等分部工程要点部位的日常养护。

对墩台梁体外露的铁件预埋件应刷一层防锈油漆,并外裹塑料薄膜进行保护。

12.在通道口应有的净空限高标识,以防止超限车辆碰挂。

13.对恶意进行成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就,并要求进行损坏赔偿,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4.未经验收的成品,原则上不得投入使用。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为防止过程产品和竣工工程因保护失控,可能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缺陷,最大限度地避免返工和修补损失,向顾客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满意工程。

一、成品保护职责
1、工程部施工员负责对成品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各分部成品防护情况,并保留检查记录。

2、各分部按照施工项目管理区域制定成品保护的责任制,具体组织和实施成品保护工作,。

施工作业班组对工序成品的防护负责。

3、各级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各项成品保护的检查监督。

二、成品防护依据: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设计图纸的
有关要求。

三、成品保护(防护)的部位有:采购的物资及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砼预制构件等。

四、物资、设备的保护
各类进场的物资必须按平面堆放;大宗物资必须码放整齐,不得混码、混存;怕水、怕潮的物资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到“上有盖,下有垫”;对价值贵重、零散、易丢失类物资必须入库保管,按规定码放;
五、容易碰撞的部位、容易堵塞的部位、易丢失部件、可能造成损坏难以采取措施补救的部位等防护难度较大的产(成)品防护措施:
1、加以标识;
2、制定专项防护措施;
3、设置专职人员实施专职防护。

定点监护或责任区域内的巡回监护。

六、竣工交付前的防护
对已竣工尚未交付的工程设专人进行监护,成品防护工作延续到单位工作交付给顾客为止。

成品保护制度(全面)

成品保护制度(全面)

成品保护制度一、成品保护制度1.施工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必须把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并且予以重视。

2、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3、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4、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5、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6、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7、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二、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1.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2、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3、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4、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5、各个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6、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7、经常性发开展对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到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在已完成品或半点成品上乱涂、乱画、乱刻。

8、对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开工。

自接收日起负责对已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遵循合理的施工程序,不得野蛮施工,避免施工不当造成返工和对已完成成品的破坏。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迫切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成品和半成品。

保护成品和半成品不仅可以减少质量问题,还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因此,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在企业中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将探讨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相关内容。

1.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定义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是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来确保企业的成品和半成品不被盗窃、损坏、误用或滞留,从而保护企业的利益和生产效益。

2. 成品、半成品保护的重要性(1)保障质量:成品、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旦被损坏或丢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

有些成品和半成品是用于生产重要产品的关键部件,失去它们将导致工业生产中断,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公司的声誉,甚至可能引起不可弥补的后果。

(2)提高效率:通常情况下,成品需要多个部门或工序参与生产,而保护措施能够确保成品被及时合理的转移,并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和物品传递顺畅,减少物品遗失和误用的现象,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3)减少损失:成品、半成品被保护后,能够减少因各种意外导致的损失,例如资产、设备、人员等的损失,从而降低企业的风险。

3.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内容(1)管理层级: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机构和职责标准,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部门或职责人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2)操作手册:制定操作手册,明确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以及具体的步骤和规范。

(3)保护技术:采用适当的安全设备和技术,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出入口门禁、防盗锁等措施,以避免盗窃、误用等情况发生。

(4)人员培训:为了能够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根据操作手册执行相关流程,并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4.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实施步骤(1)明确保护成品、半成品的重要性,制定保护制度。

(2)确定成品、半成品的监管和保护责任主体。

(3)介绍保护手段,例如技术措施和监测系统等以及保护条例。

创优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创优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创优工程成品保护制度一、制度目的保护成品,确保生产过程中制造的产品不受损坏,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生产部门、生产岗位和所有员工。

三、成品保护措施1. 成品装箱所有成品在生产完成后,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包装,保证产品完整性和安全性。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具有防震、防水、防污染等功能。

2. 成品搬运搬运成品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禁止个人私自搬运。

搬运过程中必须小心轻放,避免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3. 成品储存成品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仓库进行,严格区分不同种类和规格的产品。

仓库必须保持整洁、干燥,防止产品受潮、受损。

4. 成品运输产品运输必须由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运输途中必须避免剧烈颠簸和碰撞。

5. 成品验收成品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由接收方进行验收,确保产品无损坏。

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通知运输公司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方案。

四、成品保护责任1.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必须制定成品保护方案,并落实到生产实践中。

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包装、搬运、储存等环节,确保产品不受损坏。

2. 仓库管理部门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储存成品,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仓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必须负责任地运输成品,保证产品不受损坏。

车辆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运输安全。

4. 接收方接收方必须认真验收成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方案。

对损坏产品进行记录和处理。

五、成品保护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仓库管理部门、运输公司和接收方也要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自查和相互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六、成品保护奖惩对于认真执行成品保护制度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扬;对于违反制度的员工和部门,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七、成品保护制度的改进公司将定期对成品保护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和主要质量保证制度和措施

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和主要质量保证制度和措施

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和主要质量保证制度和措施1.仓储环境管理:建立合理的仓储布局,确保成品在存储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或受潮。

同时,应定期检查仓库温湿度等环境指标,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以确保成品质量的稳定性。

2.包装物管理: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成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受到磨损或碰撞而导致损坏。

此外,还应加强对包装物质量的把关,确保包装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3.运输管理:建立完善的运输管理制度,包括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以及安全措施等。

在进行运输之前,应对成品进行充分的包装和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晃动或倾斜而导致损坏。

4.货物保险:根据成品的实际价值,合理购买货物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意外事件。

货物保险可以为成品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保障财产的安全。

5.售后服务: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响应客户的问题和投诉,并积极解决和处理,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主要质量保证制度和措施:1.严格的原材料采购: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采购到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

同时,对原材料进行充分的检验和把关,确保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2.生产过程控制: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进行良好的工艺控制和参数调整,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

3.检验与测试:建立质量检验与测试的制度和流程,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进行监控和检测。

同时,对成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4.不良品处理:建立健全的不良品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品。

对不良品进行分类和分析,查找不良品发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预防,以提高产品质量。

5.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内部审查、外部评估等方式,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

加强对质量管理指标的监控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产品和工艺的质量水平。

成品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基本制度

成品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基本制度

成品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基本制度一、引言成品保护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已经完成施工的成品、半成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其在后续施工中受到损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成品保护原则和基本制度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企业利益的关键环节。

二、成品保护原则1. 先检查后保护原则:在采取成品保护措施之前,必须对成品进行检查,确保成品符合质量要求。

所有工序必须经过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成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2. 持续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从成品完成后开始,直至工程竣工交付。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成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3. 合理组织原则: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流程,充分考虑保证交叉施工,避免相互干扰。

防止盲目、不合理赶工期,制定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确保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

4. 分包负责原则:根据“谁施工、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的分包单位(班组)有责任对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工作)措施及管理。

5. 经济合理原则:成品保护措施应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成品保护基本制度1. 成品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

2. 成品保护措施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成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护、包、盖、封等,确保成品在施工过程中不受损坏。

3. 成品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设立成品保护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成品保护培训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对成品保护的认识和能力。

5. 成品保护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和不可预见的因素,制定成品保护应急预案,确保成品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6. 成品保护考核制度:将成品保护工作纳入施工单位的考核体系,对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对优秀单位给予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罚。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是指为了保护成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中的知识产权,确保企业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在成品保护制度中,包括了法律法规、技术手段和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以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成品保护体系。

一、法律法规方面:成品保护制度最基本的框架是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对于成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授权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二、技术手段方面:成品保护制度还借助于技术手段来保护成品的知识产权。

其中,最常见的是防伪技术。

通过在成品上采用特殊的材料、标识和加工工艺,可以对成品进行识别和追溯,以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另外,还可以利用数字水印、码嵌入等技术手段来保护成品的版权和品牌形象。

三、市场监管方面:成品保护制度中的市场监管是指对于成品市场中的侵权行为进行监管和打击。

在市场监管中,可以通过加强市场巡查和打假行动,发现和查处侵犯成品知识产权的行为,并给予法律制裁和经济惩罚。

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对成品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总的来说,成品保护制度是为了保护成品的知识产权,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在建立成
品保护制度时,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技术手段和市场监管等多种手段,以提高成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

只有在成品保护制度的坚实基础上,企业才能更加有信心地推出新产品、创立新品牌,从而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措施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措施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

2. 成品保护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负责最终验收。

3. 成品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成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护范围1. 结构成品: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

2. 装饰装修成品:如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装饰面。

3. 安装成品:包括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等。

4. 临时设施:施工现场的围挡、脚手架、模板等。

三、保护措施1. 结构成品保护:- 施工过程中,应对易受损害的结构部位采取加固措施。

- 施工作业时,避免重物直接撞击结构表面。

- 对于已经完成的结构部分,应及时清理杂物,防止腐蚀或损坏。

2. 装饰装修成品保护:- 装修材料到场后,应妥善存放,避免受潮或变形。

-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已完成的装饰面,如覆盖保护膜。

- 施工结束后,对装饰面进行清洁,保持美观。

3. 安装成品保护:-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

- 安装过程中,注意保护设备表面,避免划伤或磕碰。

- 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包装保护,防止污染或损坏。

4. 临时设施保护:- 临时设施应按照设计要求搭建,确保稳固安全。

- 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维护,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 项目结束后,合理拆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责任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保护措施。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3. 建设单位在验收时,应对成品保护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成品不予验收。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照成品保护制度操作,导致成品损坏的个人或单位,应根据损害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破坏成品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3. 对于屡次违反成品保护制度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建议更换施工队伍。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范文(4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范文(4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程成品、半成品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工程进展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二条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过程,各参建方应共同负责,共同参与。

第三章保护管理机构第三条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组织并设立,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章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第四条工程成品、半成品在运输、储存、安装等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工程成品、半成品的运输过程中,应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保证货物的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工程成品、半成品存放过程中,应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防护措施,防止受到天气、环境等因素的损害。

第七条工程成品、半成品的安装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成品、半成品管理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和追溯。

第九章保护责任和违约责任第九条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责任由参建方共同承担,建设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参建方违反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规定,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对于故意破坏、盗窃工程成品、半成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范文(2)工程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制度是一种组织和管理机制,旨在确保工程项目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制造、运输、储存、安装和维护过程中不受损坏或质量下降。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成品和半成品的包装要求:规定成品和半成品的包装材料、方法和标准,以确保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害。

2. 保护措施:制定针对不同类型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措施,例如防潮、防尘、防震等,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 质量检验和监控:建立一套质量检验和监控机制,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成品保护规章制度

成品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成品在运输、储存、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成品损坏、丢失,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零部件等。

第三条成品保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成品在各个环节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下设成品保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成品保护工作。

第六条成品保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成品保护培训和宣传教育;3. 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成品保护措施;4. 调查处理成品损坏、丢失事件;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成品保护工作情况。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七条运输环节:1. 运输前,对成品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缺失;2. 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3. 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固定、覆盖等;4. 运输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成品安全入库。

第八条储存环节:1. 选择合适的储存场所,确保储存环境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2. 按照成品性质分类存放,避免不同性质成品混放;3. 定期检查成品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储存场所设置明显标识,便于管理。

第九条施工环节:1. 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培训,提高保护意识;2. 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置围挡、警示标志等;3.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成品安全。

第十条使用环节:1. 使用前,对成品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缺失;2. 使用过程中,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对成品造成损坏;3. 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成品安全。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品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成品损坏、丢失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成品损坏、丢失事件的处理: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2. 调查原因,追究责任;3. 依据事故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4. 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成品保护制度及奖罚

成品保护制度及奖罚

成品保护制度及奖罚一、成品保护制度1. 制定成品保护标准:明确成品在生产、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保护要求,确保成品质量。

2. 落实成品标识管理:对成品进行明确标识,包括产品型号、生产日期、批次号等,便于追踪管理。

3. 规范成品储存环境:确保成品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中,避免潮湿、高温、污染等不利因素影响。

4. 强化成品运输管理:制定严格的成品运输流程,确保成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5. 定期成品检查:定期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二、奖罚制度1. 奖励机制:- 对于在成品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职位晋升。

- 对于提出有效成品保护改进措施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认可。

- 对于在成品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给予团队奖励。

2. 惩罚机制:- 对于违反成品保护规定,导致成品损坏或质量下降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或解雇等处罚。

-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成品损失的部门或个人,追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 对于故意破坏成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严厉处罚。

三、监督与执行1. 成立成品保护监督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成品保护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2. 定期培训:对员工进行成品保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对成品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完善制度。

4. 定期评估:定期对成品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通过以上成品保护制度和奖罚机制的建立与执行,可以有效地保护成品质量,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促进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

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制度

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制度

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制度一、成品保护1. 定义与范围:成品保护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的保护措施,以防止在施工后期或交付使用前受到损害。

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地板、天花板、固定装置和设备等。

2. 保护责任:施工单位应负责对成品进行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在此期间,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覆盖保护膜、设置警示标志等。

3.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对成品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违规处理:如发现成品保护不到位,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保修1. 保修期限:工程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两年,对于主体结构和重要设备,保修期限可适当延长。

2.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因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而导致的缺陷或损害,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3. 保修服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保修服务机构,公布保修电话,确保用户报修渠道畅通。

对于用户的保修请求,应在约定时间内响应并及时处理。

4. 保修记录: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保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故障描述、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以便追溯和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5. 赔偿责任:对于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施工单位应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因用户使用不当导致的问题,应及时告知用户正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

6. 保修期满后的维护:保修期满后,建议用户与施工单位签订维护协议,由专业团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建筑物的长期稳定使用。

三、其他事项1. 用户教育:施工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建筑物使用和维护知识,帮助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建筑成品。

2. 争议解决:关于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制度的修订: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行业实践的发展进行不定期修订,以保持其先进性和适用性。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应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和竣工前移交的工程产品实施保护,以确保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建筑产品。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建立工程保护措施。

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考虑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工程所处的环境位置及竣工交付的标准要求等。

3、施工单位对成品、半成品因人为或外界原因而出现的质量缺陷及问题,应加以维修,保护。

4、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工程保护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护意识,并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改进。

5、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护。

混凝土工程在拆模时应掌握时间及强度,防止拆模过早造成的缺陷;装修工程应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浪费。

6、各施工单位应管理好自己施工的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管理,谁防护。

由于防护、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2)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待完工的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完整性和质量,减少因施工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而导致的损失。

本文将就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成品和半成品是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期目标的关键。

因此,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二、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内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储存管理工程材料是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基础,其储存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材料储存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包括材料存放位置、防潮、防晒、防火、防虫等要求,以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2.施工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十分重要。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成品质量,延长成品使用寿命,减少成品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的保护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成品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保护、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成品保护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成品保护工作。

第五条成品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成品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成品保护措施,检查、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成品保护工作;(三)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四)处理成品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五)组织培训,提高员工成品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成品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成品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七条生产过程中成品保护:(一)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防止不良品产生;(二)对易损、易变形、易褪色的成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三)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防止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损坏。

第八条储存环节成品保护:(一)根据成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方法和场所;(二)加强仓库管理,保持仓库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三)定期检查库存成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加强成品库存周转,减少库存时间,降低损耗。

第九条运输环节成品保护:(一)根据成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方法;(二)加强运输过程的监控,防止成品丢失、损坏、变质;(三)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成品要求;(四)加强与运输方的沟通,提高运输效率。

第十条销售环节成品保护:(一)加强销售渠道管理,确保成品销售渠道畅通;(二)加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三)加强市场监督,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四)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指的是一套针对工程项目中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这个制度旨在确保工程项目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受损坏、污染或盗窃,并最大限度地延长其使用寿命。

具体的保护制度和措施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立专门的保护区域: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在运输、储存或使用前,可以设立专门的保护区域,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进入,并采取控制措施,如安装安全门禁系统、安保人员巡逻等。

2. 使用专用包装材料:为了保护成品和半成品免受损坏或污染,可以使用专用的包装材料,如防震、防水、防静电等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提供最佳的保护。

3. 定期检查和维护:成品和半成品在长期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隐患,如腐蚀、老化等,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部分,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监控和安全设施:可以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安全报警系统等设施来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5. 建立管理制度:制定成品和半成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审批手续、使用规范、责任追究等,确保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通过建立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中的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和质量,避免损失和浪费,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XXX公司XXX项目成品保护制度编制/时间:年月日审核/时间:年月日审批/时间:年月日XXX公司XXX项目成品保护制度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的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的和正在施工分项工程进行保护,避免增加修复工作,造成工料浪费、工期拖延,甚至造成永久性缺陷。

特制定本办法,各分包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XXX项目部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

二、成品保护制度内容2.1成品保护的责任2.1.1实行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总包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专项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总包项目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由我公司统一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总包项目部商务采购部门负责保管,总包项目部协调经理和总包协调部、综合办进行协助管理,由总包项目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保护和使用。

2.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结构工程由总包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安装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其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土建、安装单位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2.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2.4.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单位和安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应分层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是根据总包项目部制定的"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总包项目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品保护制度一、成品保护的原则成品的保护工作关系到最终的工程质量,在施工前、过程中及完毕后均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专门的成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落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

同时加强成品保护教育工作,使现场全体人员都应树立成品保护意识。

各施工队成立成品保护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负责。

成品保护负责人负责将成品质量保护情况记录,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达到规定要求。

二、成品保护的措施1、成品保护的管理措施1.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组长,由项目生产经理具体实施的成品保护小组,成员组成包括工程部、技术部、专业成品保护队,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装产品保护程序。

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明确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和重点。

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

1.3加强成品保护的宣传教育,使有关人员明白做好成品保护是满足施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和维护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各专业队或作业班组必须设认真负责的成品保护专管员。

1.4加大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现场操作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二是制定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

应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和保证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

1.5行使总包的权力和义务,协调各分包专业之间的交叉作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各专业工序的进入和完成时间,落实时间段内的成品保护责任。

定期召开会议,解决产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纠纷。

1.6组织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签订产品保护经济责任书,对产品破坏的责任方追究经济责任,对蓄意和严重破坏产品的责任方加重处罚。

进入装饰施工阶段安排专人对现场及成品、半成品进行看守保护,专业成品保护队全范围、全过程24小时对工程进行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小组做好各班的交接。

制止成品无保护现象并提出破坏责任人,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成品保护专业队承担。

2、成品保护一般措施2.1保护保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如在玻璃幕墙龙骨表面贴塑料薄膜;在推车易碰及的墙柱角、门边等,于小推车车轴的高度加防护条等措施。

2.2包裹2.2.1工程成品包裹保护此方法主要是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如浇筑楼板混凝土前,对钢柱脚部以上0.5m范围采用薄膜保护;大理石或高级抛光砖柱子贴好后,用立板包裹捆扎;楼梯扶手易污染变色,油漆前应裹纸保护;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

2.2.2采购物资的包装对采购物资包装的控制主要是防止物资在搬运、贮存至交付过程中受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

2.2.3对在竣工交付时才能拆除的包装,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物资的包装予以保护,保护方法可写入成品保护措施。

2.3覆盖对于楼地面成品、管道上口主要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止成品堵塞、损伤。

2.4封闭对于清水混凝土、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可在周边或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均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

2.5巡逻看护对已完产品将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色”管理,将各流水段按重点、危险、已完工、一般等划分为若干区域,规定进入各个区域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商颁发的贴上不同颜色标记的胸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

2.6搬运2.6.1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正确保护产品的标识。

2.6.2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和有毒的物资,以及业主有特殊要求的物资,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人员制定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

2.7贮存2.7.1仓库由物资及设备部负责管理,现场内的库房及材料堆场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2.7.2物资的贮存应按不同物资的性能特点分别对待,符合规范要求。

2.7.3对入库物资的验收,贮存品的堆放,贮存品的标识,贮存品的帐、物、卡管理和出库控制工作,应按规定要求执行。

3、主要施工项目的成品保护措施3.1地下防水工程成品保护3.1.1地下卷材防水层部位预埋的管道不得碰损变位和堵塞杂物。

3.1.2卷材防水层铺贴完成后,要及时做好保护层,防止结构施工破坏防水层;外贴防水层铺贴完成后,应按设计砌好保护墙。

3.1.3卷材平面防水层施工中和完成后,不得在防水层上放置材料或防水层作施工运输车道。

3.2.钢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3.2.1防止钢筋污染:在浇注梁板混凝土前用特制钢筋套管或塑料布将钢筋包裹好,以防止墙柱钢筋被污染。

如有个别污染应及时清理混凝土浆,保证钢筋表面清洁,同时也要防止污染。

3.2.2钢筋绑扎完后及时搭设钢筋马镫,铺设脚手板作为人行走道。

安装电管、水暖套管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碰动钢筋。

加工成型的钢筋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挂牌标识,底部垫好垫木。

3.3模板保护运输模板慢运轻放,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的棱角。

拆除后发现模板不平或缺损及时修理。

使用中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刷防锈漆。

3.4混凝土成品保护3.4.1拆模后,柱子四角、楼梯踏步采用竹胶板保护。

3.4.2在混凝土未达到强度时不允许上人,并制作警示牌以醒目。

3.5装修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是施工质量的关键一步,成品保护的职责、分工及具体的措施是落实成品保护的关键。

我们将对成品保护工作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3.5.1吊顶工程吊顶轻钢骨架的吊杆、龙骨不准固定通风管道及其他设备上。

防止材料受潮生锈变形。

罩面板安装必须在吊顶内管道、试水、保温等一切工序全部验收后进行。

3.5.2墙面工程贴面砖时要及时清擦残留在门框上的砂浆,特别是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宜粘贴保护膜,预防污染、锈蚀,施工人员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油漆粉刷时不得将油漆喷滴在已完的饰面层上,先施工面层时,完工后必须采取贴纸或塑料薄膜等措施,防止污染;拆架子时,要防止碰撞墙面;对于栏杆扶手的保护,在施工完毕时,采用柔性材料进行绑扎保护,以防其表面划伤;对已装饰完毕的柱面、地面面层,采用塑料薄膜和柔性材料覆盖保护,以防表面被划伤。

3.5.3涂料工程涂刷每遍油漆后,都应将地面、窗台清扫干净;五金、玻璃等应事先用报纸等隔离材料进行保护,到工程竣工前拆除;油漆完成后,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摸碰;涂饰完的墙面,随时用木板(条)或小方木将口、角等处保护好,防止碰撞造成损坏;油漆未干前,不得打扫室内地面,以防灰尘沾污墙面。

3.5.4地面工程存放大理石板块,不得受雨淋和水泡,要采取立放,光面相对,板块下应支垫木方,现场搬运时也应按上述要求。

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并要做到随铺随擦净。

铺砌好地面的房间应临时封闭,当必须进入施工时,应在地面上作必要的铺垫保护,要避免重物铁器碰伤或划痕。

搬、拆架子时注意不要碰撞墙面。

油漆粉刷时不得将油漆喷滴在已完的饰面砖上,如果面砖上部为涂料时,先做涂料,后贴面砖。

若需先贴面砖时,完工后必须采取贴约或塑料薄膜等措施,防止污染。

地面石材或地砖在养护过程中,应进行遮盖,拦挡和湿润,不应少于7d;后续工程在石材或地砖面层上施工时,先将其表面清扫干净,再用软垫及夹板进行覆盖保护。

不得在完成面上直接拖拉物体,应将物体抬离地面进行移动。

3.6钢结构成品保护1)运输钢构件时,采取措施保证构件不产生变形,不损伤涂层。

2)钢构件存放时按规格、型号、安装顺序分区存放,钢构件底层应垫枕木,相同构件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钢构件被压坏和变形。

3)钢柱吊装时,柱脚底面垫木方,确保柱脚磨平面不受损坏。

4)高强螺栓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按规格分别储放、轻装、轻卸,防止受潮、生锈和碰伤。

5)钢结构在经过安装、焊接并校正后,土建及其它各工序施工时要注意对钢结构的成品保护,不得随意拆除拉结固定用的缆风绳、手拉葫芦及连接支架等。

三、成品保护的奖罚措施1、污染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不处理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

2、对损坏成品要视其损坏程度确定赔偿办法。

轻者(指修补后能恢复原状并不降低使用功能)赔偿部分工料费;重者(指修补后不能恢复原状或降低使用功能或要经过补强才能使用)赔偿一定数量的工料费外应加罚工料费的10%作为处罚,完全损坏则要赔偿全部工料费,并加罚工料费的20%作为处罚。

3、对在成品保护中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及时表彰或予以物质奖励。

4、经查实属有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事故性质由总包负责组织调查取证,各责任方积极配合取证,待处理意见确认后,各责任方要无条件接受。

5、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发现不完善,但没有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0—1000元。

6、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发现,因本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上的失误使成品保护。

工作不及时不完善,已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其单位自负,同时总包对其单位处以500—3000元罚款,重大问题由总包报公司处理。

7、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经总包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单位全部负责赔偿,同时总包对其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重大问题由公司处理。

8、不得随意乱动各种开关、按扭,不得触摸已施工完成的装饰面及设备,尤其是电气、消防箱、消防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启动,发生损坏、丢失物品时,应予修补、罚款。

罚款500-20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