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1 总则1)为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章、标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支付、使用和监督管理。
2 职责1)公司财务资产部设专人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台帐,并与项目部核对,严格按本制度审批程序执行。
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
3)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须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项目设立专户核算,对每个新承接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支付。
4)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做好所管辖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
5)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财务要建立专项费用使用台帐,以备公司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3 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标准3.1依据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1)矿山工程为2.5%;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4)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专项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总包单位应当将专项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
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指南
省管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核准、施工(监理、分包)合同备案指南一、受理范围在本省区域内省直管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二、办理条件房屋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已经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cic。
com)“办事指南”中下载“合同备案”或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领取备案表格,如实填写或打印,并按要求备齐各项附件材料;第二步: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提交备案表及其附件材料:A:如提交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则办理备案相关手续;B: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备案条件,告之并返回提交单位,要求补正后重新提交备案;第三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及《定额与造价》杂志上公布相关合同备案信息。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地点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
(厅综合楼三楼省质监总站,电话:82213297)六、提交材料(一)、农民工工资核准:1、《长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查表》(一式四份);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核验原件);4、中标人的商务标书(核准后退回);5、规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规费包括:劳保基金、新型墙体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二)、施工合同备案: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2、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3、施工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4、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复印件,核验原件);5、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原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协议(复印件);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一式三份);7、按投标文件提供施工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8、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9、项目的立项批文(复印件,验原件);10、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复印件);11、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湘建价[2006]451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 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二OC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我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 号)、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管理工作。
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湖南芙蓉奖申报流程
“芙蓉奖”申报(一)申报资料:1、各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的推荐函1份。
2、《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1份。
3、《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工程汇总表》1份。
4、《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表》一式2份。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6、有关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1份。
7、获“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数据复印件1份;两家施工企业联合承包的工程,每家完成工程量的分额不得少于总量的20%,并提供联合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9、业主(用户)使用意见1份。
10、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4-6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二)申报资料要求:1、申报资料为复印件的,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在推荐函中注明推荐顺序。
3、提交申报资料时需提供“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栏必须填写全称。
4、资料分三部分装订:推荐函、监督表、汇总表单独装订;申报表1份单独装订;另一份申报表与其它附件资料一并装订。
装订时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
(三)申报时间1、每年9月20左右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上报,具体时间以本年度的芙蓉奖工程申报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1: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附件2: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表附件3: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工程汇总表参照文件:1、长建发[2010]60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停工整改的管理规定》的通知;2、长建发[2010]61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规定》的通知;3、沙建字[2010]1号关于根据长建发[2010]60号、61号文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规定;4、长住建发[2010]88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5、湘建建[2010]23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6、湘建建[2010]22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7、长建发[2010]140号关于评定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有关事项的通知;8、长住建发[2010]78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的通知;9、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10、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11、湘建建[2008]424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比对抽检实施办法》的通知;12、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3、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14、湘建建…2009‟30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15、湘建建…2009‟30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16、长住建发[2012]89号关于开展长沙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活动的通知。
四方框架协议范本
四方框架协议范本篇一:四方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共同发展市场,就四方合作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丙、丁四方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协议经四方盖章、签字和四方款项到达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并且取代四方之前任何口头和书面信函。
本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公司任法人代表的有XXXX公司冠名权由四方共同持有。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作方案1、各股东所占公司股份为:甲方占总额的、乙方占总额的、丙方占总额的、丁方占总额的,其后公司利润均按给股1东占有公司相应股份比例分配;2、前期启动资金四方按比例合计投入人民币拾万元整。
后续资金原则上按等比例投入;如其中一方后续资金确有困难,可在经另三方投资人一致同意后减持,但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增持投资比例;3、从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的债权债务由四方共同承担,(生效日期前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单独承担);4、合作期间,任何投资方非因法定原因、不得抗力不得中途抽退,如确需退出须征得其余三方一致同意且抽退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金中该方应承担的最低份额;5、公司成立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四人组成。
其中责任划分为: 负责公司总体协调与管理,负责公司市场推广及日常管理; 负责安装施工及售后维修;负责公司市场推广及设计。
二、四方承诺与保密条款1、不论是否合作期限内,四方有义务不向第四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对方透露的,与四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2“保密信息”)。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模板(六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模板工程名称:_____甲方:_____乙方:_____根据_____规定要求内容,经双方协商,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
一、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_____,并按其内容执行。
二、根据文件内容要求甲方将安全措施费划拨给乙方专款专用,做到符合____的要求。
三、按照文件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安全生产措施费为工程造价的_____%,合计:_____万元。
四、安全措施费的支付计划要求(一)经有关部门审查符合开工条件应支付_____%。
(二)经有关部门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_____%。
(三)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未支付或未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而造成安监机构对乙方企业责罚及企业信誉等损失,以及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乙方有权追讨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作出补偿。
(二)由于乙方原因,提取了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而达不到安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条款共同遵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 乙方:_____(公章)_____(公章)_____代表:_____ 代表:_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_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模板(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甲方(建设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须知
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须知为认真贯彻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和《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0】211号)文件,对安全文明费作如下要求:一、建设单位支付进度及比例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将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二、施工单位支取进度及比例阶段性综合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阶段性综合评价为合格的,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后,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按表一中各阶段拨款比例向施工单位划拨相应安全文明费;评价为基本合格的按应拨付比例的70%拨款,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后,仍可按表一规定拨付安全文明费。
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其专用帐户中安全文明费未拨付余额在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收回三、安全文明费支付、支取程序1、施工单位在窗口领取四方监管协议并填写盖章;2、施工单位在定点银行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号(同一个企业在市区或同一县(市)可以只开设一个专户);3、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前,由建设单位将安全文明费打到施工单位专户上;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支取规定,填写安全文明费付款审核表,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审核签字;5、监管银行凭安全文明费审核表支付。
四、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信息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与我站签订协议的银行相关信息如下(如有增加,另外通知):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支行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20号8长沙先锋支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38号5长沙捞刀河分理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高岭村140号(楚家湖路702号)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盾支行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大门西侧)电话:2,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本部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5号电话:2长沙曙光中路支行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2号电话:0731—长沙芙蓉南路支行地址:芙蓉南路一段788号电话:0731—0731—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航支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308号(南方航空公司两则)电话:0731—5、兴业银行长沙东塘支行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407号枫丹雅苑1栋1楼电话:0731—073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地址: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46号(海关旁)电话:0731—。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
编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甲方(建设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以下简称“丙方”)﹑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该账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第二条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全文明费,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四条乙方在从专用账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况签署支取意见后,再向丙方申请支取。
第一条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通过专用账户,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的基本帐户或其项目的账户。
第二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专用账户存入安全文明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丁方。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账户。
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11月02日 14:58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作者:wukaka湘建价[ ]45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进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 ]89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进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 ]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它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我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 ]330号)、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 ]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20101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文章点击数:617 【字体:大中小】湘建建〔2010〕111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时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2010]11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推动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项目自查和整改、公司自评和考核、现场监理部评价、监管部门检查和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为基本方式,建立和推行对公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评价。
通过健全制度、典型引路、政策激励和严格监管等办法,引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我公司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公司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在公司及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争在两年内全面实现公司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促进公司建立高效运转的自我安全保障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方面,分3个时间段提出综合评价目标。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认证)。
从2010年11月起,公司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
到2011年3月底前,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的标准;到2011年10月底前,公司所属省内分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的标准;到2011年年底,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
公司应积极努力,争取提前通过安全认证。
从2010年10月起,公司应启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在进行安全认证前,应有一个以上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建筑工程安全员聘用合同模板(七篇)
建筑工程安全员聘用合同模板甲方:乙方: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职责: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及时转达到项目部,积极引导乙方作好安全宣传工作。
2、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及时向乙方传达和交底,并督促和检查乙方实施情况,对乙方落实不到、实施不全的地方有权责令整改。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乙方应积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施工前应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教育。
2、乙方应制订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细则,并认真加以实施。
3、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对待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项目部管理人员人人都负有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责任,尤其是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和自身素质的提高,项目经理应积极配合安全员的工作。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6、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工伤责任事故控制在零,一般事故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7、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并及时上报公司,在公司和项目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妥善处理,并承担事故应有的责任。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工程部各一份。
甲方甲方:_____ 乙方:_____代表:_____ 代表: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安全员聘用合同模板(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甲方(建设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 -第一篇: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一)一、建筑物周围的围挡材料:①钢管2.0 米,6.0米合计2000米,扣件1000个。
②彩钢瓦1.0X1.8800张(铁丝方管)③人工费:50工日合计:13000(元)。
二、基坑、五临边、四洞口的支护材料:①钢管2.0 米,6.0米 2000米,扣件1000个。
②竹笆挑0.9X1.21000张。
③人工费:50工日合计:10000(元)。
三、现场脚手架、交通道路的路面的硬化材料:①商品混凝土C15100m³。
②人工费:20工日。
合计:34000(元)。
四、现场安全文明材料:①安全帽 200顶。
安全带 50条。
安全网500张。
10000(元)。
②监控配套设施 5000(元)。
③夏季度高温降温费5000(元)。
合计:20000(元)。
五、工人宿舍办公宿舍工人办公宿舍及配套水电综合费用 50000(元)。
总合计:123000 (元)。
江苏正旭建设第八项目部2021-9-1第二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今后因工地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有望大大减少。
建设部日前下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该规定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合同须约定安全防护费总额和预付比例,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规定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并且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建设部强调,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未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2年11月02日14:58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作者:wukaka湘建价[2006]45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我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管理工作。
2023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2023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2023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1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
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
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
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
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
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
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
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
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
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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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0-/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中关于关于安伞文明费的相关约定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
对安全文明费未单列、未足额计取、未明确支付方案或支付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准予备案的,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见附件1)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
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商业性银行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费首付金额支付到专用帐户上。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书(见附件2),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重点核查施工单位是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是否按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书、建设单位是否足额支付安全明费首付金额。
对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作为降低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条件,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责令改正。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专项费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标准。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部门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分期支付安全文明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安全文明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费支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应检查建设位是否在合同约定的分期支付期将安全文明费支付到专用帐户;检查施工项目部制定安全文明费的使用计划和按计划实际投入情况;针对项目施工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为安全文明费支付签证提供依据。
对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安全文明费、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费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入员不良行为记录。
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应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书约定的付款程序拨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对擅自挪用安全文明费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调查时,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匝p,倣跳台。
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支取安全文明费的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核实后,除按规定进行查处外,还应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