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2023司考卷四真题及答案
专业课原理概述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 司法考试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A. 提升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B. 培养律师职业人才C. 促进法学教育改革D.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法治原则D.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3.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合法性B.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C. 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合同行为D.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 在我国,下列哪项诉讼实行一审终审?()A. 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刑事诉讼D. 简易程序诉讼5. 下列关于刑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B. 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罪犯C.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D. 刑法属于公法范畴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一年举行一次。
()2.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4.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______宗教信仰。
2.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___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满______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______原则。
5.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______。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 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考试二卷《行政法》提分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二卷《行政法》提分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二卷《行政法》提分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 )A.某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B.某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D.某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规章的制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89条规定,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具体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备案。
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所以C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是错误的。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D 项说法正确。
2.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
引言概述:行政处罚是指政府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行政处罚审批流程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可能需要进行处罚的案件进行审查和决定的一系列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处罚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
正文内容:一、案件立案阶段1.收案登记:行政机关接受投诉、举报、检举等途径获得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后,根据行政处罚的法定责任范围,将案件进行登记备案。
2.初审环节:行政机关对收案登记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案件事实的初步核实、法律适用的初步判断等。
3.立案决定:根据初审结果,行政机关决定是否立案,并出具立案决定书,明确案件的立案事由、违法行为和相关材料要求。
二、证据调查阶段1.受案通知:行政机关在立案决定后,向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出受案通知书,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调查取证:行政机关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等。
3.听证程序:在需要举行听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将召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等参加听证会,听取相关证据和意见。
三、处罚决定阶段1.听证会总结:行政机关在听证会结束后,对听证程序进行总结,记录听证过程和相关证据。
2.处罚决定草案: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行政机关将根据证据调查结果,编制处罚决定草案,明确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和处罚形式。
3.专家评审:对于重大案件或有争议的案件,行政机关可能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供专业意见。
4.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根据处罚决定草案和专家评审意见,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并出具处罚决定书。
四、复核申请阶段1.复核程序: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
2.复核结果:上级行政机关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通知当事人。
五、执行阶段1.处罚执行: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需要按照决定书要求履行处罚义务。
2.罚款缴纳:当事人需要按规定时间完成罚款的缴纳。
3.执行结果:行政机关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执行结果进行记录。
行政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合法性原则B. 公平原则C. 效率原则D. 保密原则答案:D2. 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确定力B. 执行力C. 强制力D. 约束力答案:C3. 行政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有明确的被告B.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C. 必须经过行政复议D.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答案:C4.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为多少天?A. 15天B. 30天C. 60天D. 90天答案:C5. 以下哪一项不是行政强制措施?A. 罚款B. 没收违法所得C. 拘留D. 责令停产停业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B.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C. 行政责任D. 行政诉讼答案:ABCD7.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原则C. 合理性原则D. 效率原则答案:ABCD8. 行政行为的分类包括以下哪些?A. 抽象行政行为B. 具体行政行为C. 行政处罚D. 行政强制答案:AB9. 行政诉讼的特点包括以下哪些?A. 以行政机关为被告B. 以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C. 以行政复议为前置程序D. 以行政法规为依据答案:AB10. 行政复议的特点包括以下哪些?A. 行政机关内部解决争议B. 以行政行为为复议标的C. 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D. 以行政法规为依据答案:ABD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合理性原则和效率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授权的范围;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平对待所有公民和组织;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当符合逻辑和常识,避免滥用职权;效率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当高效、迅速,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司法考试行政法--多项选择题(有答案)
多项选择题:(2011年)76.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卷二多选第76题)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答案】AC【考点】权责一致原则【解析】权责一致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效能原则;二是行政责任原则,即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选项A正确。
该项属于权责一致中的行政责任原则的表现。
选项B错误。
该项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行政公开原则。
该原则的含义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活动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开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正是政务公开,实现公民知情权的表现。
选项C正确。
该项也属于权责统一原则中的行政责任原则。
选项D错误。
该项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77.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多选第77题)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答案】BC【考点】高效便民原则【解析】高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
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不合理延迟。
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
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
选项A错误。
司 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
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一、关键信息1、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2、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与废止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5、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6、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7、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8、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1 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均可以被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
其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111 法律优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
112 法律保留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12 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21 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122 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123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3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等方面。
131 行政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 80.关于具体⾏政⾏为的成⽴和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与抽象⾏政⾏为不同,具体⾏政⾏为⼀经成⽴即⽣效 B.⾏政强制执⾏是实现具体⾏政⾏为执⾏⼒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政⾏为也具有法律约束⼒ D.因废⽌具体⾏政⾏为给当事⼈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具体⾏政⾏为的成⽴和效⼒。
A项中,⼀般地说具体⾏政⾏为⼀经成⽴就可以⽴即⽣效(符合具体⾏政⾏为的成⽴条件,不存在具体⾏政⾏为的⽆效因素),但是⾏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事件发⽣后或者经过⼀段时间后才发⽣效⼒,这经常出现在附⽣效条件的具体⾏政⾏为中,所以A项错误。
B项中,理论上,具体⾏政⾏为发⽣拘束⼒后,有关当事⼈应当积极主动地履⾏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不能⾃动履⾏这些义务,具体⾏政⾏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法实现,具体⾏政⾏为的执⾏⼒就可以发⽣作⽤。
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政⾏为的权利义务安排,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项中,具体⾏政⾏为成⽴条件之⼀是: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式进⾏送达。
即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政⾏为,不发⽣法律约束⼒。
故C项错误。
D项中,如果⾏政⾏为废⽌使当事⼈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以必要的补偿。
故D项错误。
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ACD. 81.2002年,甲⼄两村发⽣⽤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2008年12⽉,甲村⼀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村民可以⼝头提出申请 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司法考试《行政法》习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行政法》习题及答案解析2017司法考试《行政法》习题及答案解析1.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考点】传唤、询问查证、行政复议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解析】选项A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选项B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选项C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据此可知,孙某可以向市公安局或者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D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答案】A2.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
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考点】查封、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理【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2016年司考行政法案例分析题专题指导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专题指导司法考试采用两种试题形式考查考生的法律能力.即客观题和主观题。
相比前三卷的客观选择题,卷四主观题更注重考生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逻辑思维能力,也深受命题者的青睐。
随着考试内容和方式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司法考试将着重考查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实务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我们可以预期的是,今后的考试将会以案例题为主,大幅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比例。
在以往十四年的司法考试历史中,行政法仅仅于2004年缺席过一次,其他年份不是考查25分至30分得论述题,就是考查22分左右的案例分析题。
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很有必要用专门一章的篇幅来介绍案例分析题,领会答题思路,掌握答题内容,学习答题方法.第一节案例分析题型概述一、总体认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真谛在于实践。
行政法作为一门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行政管理和监督法律关系的应用学科,更具有最为鲜明的实务性。
我们学习行政法,不仅需要学习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的中外学说理论,更需要做到学以致用,把我们学到的法学语言、思维、逻辑和理论当做分析案例解决实务问题的工具。
这可能是我们学习法律的重要价值价值之一。
行政法案例分析与行政法理论、行政法规范、行政法制度等共同组成了行政法的教学和研习内容。
案例分析不是行政法教学的终结点,而是通过案例教学回归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和基本原理中来。
作为一种重要的学习行政法的方式和手段,案例分析有着其自身的概念、特征、内容,也有着我们可以加以掌握和运用的答题思路和方法。
司法考试的行政法历年真题,可以分为单纯理论性试题和案例分析性试题两种。
前者的数量很少,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一般理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组织等不太容易以案例题考查的内容才会直接考查理论内容或者法条规定。
后者的数量最多,基本原则、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都基本上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查。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精讲:行政处罚的原则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精讲: 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
它包括以下内容:1.处罚的主体法定。
包括:第一, 在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方面, 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一定级别以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一定级别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设定行政处罚;设定行政处罚的形式是法定的, 即上述主体只能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设定行政处罚;设定权的分工是法定的, 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必须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范围内设定行政处罚。
第二, 在行政处罚的实施权方面,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即只有法律、法规规定或授权行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其他任何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均无权实施处罚, 而且处罚机关或组织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
2.处罚的依据法定。
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要有法定依据, 没有法定依据的, 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罪刑法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这是刑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
这一原则被引入了行政法领域, 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罚。
这里的法具体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这四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实施行政处罚, 否则, 其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接受处罚, 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处罚的程序法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不但要实体合法, 也要求程序合法, 这里要求行政处罚所遵循的程序主要指法定程序。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决定程序及执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行政机关如果不依照或者不严格依照这些程序, 将导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二)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具体体现, 它要求行政处罚必须公平、公正, 没有偏私,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司法考试重要知识点总结
司法考试重要知识点总结一、刑法1. 刑法基本原则:刑法有法可依、罪刑相适应、犯罪责任追究原则、罪刑相适应、犯罪与非犯罪行为的界线、刑罚执行与改造相结合。
2. 刑法中的罪:刑法中的罪分为犯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部分,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犯罪动机、犯罪主体等要素。
3. 刑法中的刑:刑法中的刑种主要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形式,主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等,附加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
4. 犯罪数罪并罚和数罪并罚等。
二、民法1. 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包括民事主体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财产私有和继承自由原则等。
2. 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
3. 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属于其个人生活范围的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4. 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个人享有的财产所有、使用、处置的权益,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三、行政法1. 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原则、行政自由与行政强制相结合原则等。
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职权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等。
3.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组织对行政行为提起的司法程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违法责任、行政过失责任、行政补偿责任等。
四、宪法1. 宪法基本原则:宪法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民主集中制、依法治国、宪法至高无上等。
2. 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财产权等。
3. 国家机构和行政分工: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行政分工,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4. 国家法律体系: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一、行政基础
2011司法考试【三校】真题破译班各科课程大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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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网精品笔记(最终整理版)13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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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区别的概念主要有: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授权与委托、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与相关组织、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及其分类也是司法考试常考的重点内容之一,考生在复习时尤其要分清楚抽象行政行为及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考试难点内容:(1)法定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及其例外。(2)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3)行政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4)司法赔偿程序中的确认程序。
【2011最新司考资料】
2011【三大本】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汇总下载(三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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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巨献】2011司法考试【众合】真题班各科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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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指南针】法律法规汇编合集(三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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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万国】司法考试历届真题分类解读汇总(五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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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校】司法考试历年2011年【三校】司法考试必读法条与真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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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司考【王旭】指南针理论加强班行政法讲义+MP3课件+配套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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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张能宝】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5卷本全)【高清目录导航】:
司法考试全部记忆口诀
目录一、民事诉讼部分(1)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6)三、刑法刑诉部分(9)四、民法部分(隋彭生老师汇总)(14)五、合同法部分(内容太多)(18)六、知识产权法部分(21)七、经济法部分(21)八、劳动法部分(23)九、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24)十、仲裁法部分(25)十一、商法部分(25)十二、国际经济法部分(28)十三、法制史部分(29)十四、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30)民事诉讼部分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不可看:不可抗力他:其他情形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口诀:为证智力复试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对应法条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对应法条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动,动物致人损害的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品,产品责任四、无须举证的事实口诀:朕自指定裁判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对应法条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自,自然规律及定理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裁,仲裁确认的事实判,判决确认的事实五、先予执行的情形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对应法条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婿,即恤,抚恤金筹,即酬,劳动报酬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御,即育,抚育费医,医疗费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赡,赡养费养,抚养费六、中止诉讼情形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枉,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审,以正审案件为基础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表面意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对应法条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重,发回重审的特别:特别程序等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对应法条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公,即工,工伤纠纷叫,即交,交通事故纠纷伙,合伙纠纷计,即继,继承纠纷领,即邻,相邻关系纠纷份,即婚,婚姻家庭纠纷债,即宅,宅基地纠纷表,即标,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九、依申请应再审的法定情形口诀:翻法不足惩贪污表面意思:翻遍法典也不足以惩罚贪污犯罪对应法条翻:新证据足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法: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惩:即程,程序违法贪污: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十、裁定中止执行情形口诀(1):他可指望姨表面意思:他可以指望他的阿姨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可: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指:即止,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望:即亡,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须等继承人继承权利义务的姨:即异,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口诀(2)<其他情形>:勿冲破深埠表面理解:不要冲破那条深巷的巷口界限对应法条勿,即无,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冲,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一方申请撤销仲裁破,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深,即审,执行标的是正北法院或仲裁机构设立的标的物埠,即不,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供担保的十一、终结执行情形口诀:羊因身困瓮亡表面意思:羊因为身体被困在了瓮中死亡了对应法条羊:即养,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的因,即应,法院认为应终结的身,即申,申请人撤销申请的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且无劳动能力的瓮,即文,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亡,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的十二、地域管辖分几类一般原则:原就被(被告所在地)补充规定有四种一是双方被监、劳一年以下原来地一年以上监、劳地二是户口双注销只能被告居住地三是双军加一地团级以上单位地四是离婚双离家超过一年常住地例外规定:被就原(原告所在地)八种情况记心田一、二两种身份诉下落不明失踪人不在国内居住人三、四被告被监、劳五是被告户口销六是赡养不一地七是非军离非文八是补四单离家(指补充规定之四)离婚管辖特别定国内管辖涉外人国外定居国内婚国外定居国外婚不理一方原来地(定居国不予受理)国内最后居住地一方居内一方外国内一方住所地双方在外未定居原或被,原来地特殊管辖有九种前七都有被告地一是合同无协议加上合同履行地二是票据纠纷诉加上票据支付地三是保险合同诉保险标物所在地四是运输合同诉(违约)始发地或目的地五是侵权行为诉加上侵权行为地六是运输事故诉(侵权)先到地或发生地七是撞船、海损诉先到、发生、扣留地八是海难救助诉先到地或救助地(指被救船舶先到地)九是共同海损诉先到、终止、理算地合同纠纷可协议被、履、签、原、标物地专属管辖不、港、继(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记住其实很容易十三、民事诉讼特殊时效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司法考试2024年历年真题集
司法考试2024年历年真题集
尊敬的考生们,今天我们将带您回顾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帮助您
更好地准备2024年的考试。
以下是一系列问题,涵盖了法律理论、刑法、民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等各个部分。
请您针对每个问题进行思考,并尽可能详细地回答。
祝您顺利通过!
一、法律理论
1. 什么是法律的基本特征?它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2.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样的?请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二、刑法
1. 假设甲因被乙无理侮辱,情绪激动之下使用了暴力将乙打伤,甲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请给出理由。
2. 辩护律师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法庭上可以使用何种辩护策略?
三、民法
1. A向B借款,规定在特定期限内归还,并约定了一定的利息。
但
到期之日,A未如期归还借款,该如何处理?
2. 请简要介绍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行政法
1.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其制约行政权力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 行政处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有哪些规定?
五、国际法
1. 国际法的领域包括哪些内容?请简要介绍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2. 请解释仲裁在国际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并举例说明。
在回答上述问题时,建议您结合相关法律理论、实际案例和法律法规进行回答。
同时,应当注意结构清晰、语句通顺,全文表达流畅,以确保阅读体验的良好。
祝您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二、多项选择题:(以下为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学的多项选择题)1.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A.国务院B.国务院法制办C.甲省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答案」AC「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
本题中,属于国家机关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行政法规相抵触,那么除可以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的意见外,还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
2.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答案」AC「解析」选项A正确。
在实体法上,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但当事人在撤销决定作出之前一直要受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
选项B错误。
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
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
选项C正确。
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复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应当终止。
选项D错误。
在程序法上,该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司法考试必备行政法重点解读
行政法重点解读1、处分的种类、期间、效果与解除公务员处分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务必要准确掌握。
本法对公务员处分的规定较为笼统,本处只针对法条涉及的处分的种类、期间、后果与解除作出说明,其他内容详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解读。
1. 处分的种类。
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是法定的,只有第56条规定的六种。
注意,免职、责令辞职不是公务员处分种类,属于人事处理范畴。
2. 处分的期间。
公务员处分类型的效力期间是以“6个月”为基准递进的: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降级和撤职的效力期间相同,而开除则不存在效力期间,因为是永久性的。
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第(二)项,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不得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3. 处分的效果:(1)受到任何处分,在处分期间都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警告处分的可以晋升);(3)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工资档次,(因为工资档次与职务、级别是相对应的),其中撤职还应同时降低级别。
4. 处分的解除(1)解除的程序:处分期满后(非处分期间),由处分决定机关(非其他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非口头形式)通知本人(必须是本人)。
可见,处分不是期满后自动解除的。
总结:公务员处分的作出与解除都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2)解除的效果:①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②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例题】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答案:DA. 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 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 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24个月D. 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2、对上级错误决定、命令的处理对于上级错误决定、命令是否应当执行,以及执行后的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需要把握住两个方面:一是有令则行(一般原则);二是明显违法不得为之(除外规定)。
司法考试卷一考什么
司法考试卷一考什么参考文档标题:司法考试卷一考察的内容引言:司法考试是对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法律知识的考核。
作为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司法考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其中的卷一也是众多考生所关注的一部分,因为卷一是为了初步筛选考生,对于考生综合实力的考验也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具体卷一考察了哪些内容呢?本文将以此为话题展开探讨。
一、宪法和行政法1. 宪法的考察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准则,是司法考试中的必考内容。
在卷一考试中,宪法的考察主要是对考生对宪法原理、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了解和掌握情况。
考生需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框架,了解宪法中包含的诸多基本原则,如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等。
2. 行政法的考察行政法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也是司法考试卷一的考点之一。
行政法的考察主要关注考生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在卷一考试中,会涉及到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与限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二、刑法与刑事诉讼法1. 刑法的考察刑法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部分,也是考生们备考时的重点之一。
在卷一考试中,对刑法的考察主要包括刑法基本原则、刑事责任、刑法中各种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
考生需要熟悉我国刑法体系,理解刑法基本原则,掌握刑事责任的主体、客体和原则。
2. 刑事诉讼法的考察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法律。
在卷一考试中,对刑事诉讼法的考察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的程序及相关法律程序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环节,掌握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定以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
三、民商法与行政诉讼法1. 民商法的考察民商法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法学中的重要部分。
在卷一考试中,对民商法的考察主要涉及到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方面的知识。
考生需要了解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效力等基本要点,熟悉公司法中的公司类型、股东权益等内容。
2. 行政诉讼法的考察行政诉讼法主要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利益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
202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2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纲教材增删说明】在过去五年司法考试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年均分值基本维持在59分左右。
近年来对于本部分的考核体现两个趋势:一是越来越重视基础理论的考查,第四卷论述题部分也往往涉及行政法基本原则等理论内容;二是考试的内容日益细化,对相关司法解释的考核力度超过行政法典本身。
与2021年相比,202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大纲没有新增考点。
教材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做了修订。
大纲附录部分,新增法律法规1件: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大纲新旧对照】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行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使用:行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概述国务院机构的种类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第四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规则的适用第二节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监督程序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202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一览
202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一览第一部分:刑法题目一:盗窃罪题目:某人在商场中盗窃了一件名牌包包,价值5000元。
请问,该行为构成盗窃罪吗?答案:是,该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题目二:故意伤害罪题目:甲与乙发生了争执,甲突然拿出刀子捅伤了乙的手臂。
请问,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吗?答案:是,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部分:民法题目一:合同成立题目:在一次房屋买卖中,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但未签署书面合同。
请问,该合同是否成立?答案:是,该合同成立。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口头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备合同效力。
题目二:合同解除题目: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但甲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请问,乙可以解除合同吗?答案:是,乙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之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部分:行政法题目一:行政处罚题目:某人在驾驶机动车时超速行驶,被交通警察罚款500元。
请问,交通警察的处罚是否合法?答案:是,交通警察的处罚是合法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题目二:行政复议题目:某公司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被环保部门罚款,公司不服决定并提起行政复议。
请问,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是,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以上为2024司法考试卷一的真题及答案一览。
2022上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二)考前练习试题B卷 附解析
2022上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二)考前练习试题B卷附解析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A、免予处罚B、不予处罚C、从轻处罚D、视情处罚2、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允侦查。
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退回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成B、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D、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3、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4、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
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
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5、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
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
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6、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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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的复习笔记,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适用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管辖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一般规定
原则上,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罚款的收缴
原则上,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法律敎育网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三)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了三种执行保障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假定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如果行政机关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即可以采取上述第一种措施,第一种不奏效或者来不及,则采取第二种措施,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则当事人不起诉时,可以采取第三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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