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1.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释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模版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模版引言: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准确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体育馆、会议中心、剧院等公共场所。
一、法律法规遵守1. 本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二、组织架构1. 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立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工作。
2. 每个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
三、消防设施及设备1. 公众聚集场所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设施设备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标准和规范。
2. 公众聚集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保,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人员培训与演练1. 公众聚集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消防观念、火灾逃生知识等,确保员工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公众聚集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升员工的火灾逃生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巡查1. 公众聚集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2. 巡查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六、火灾风险评估与预防1. 公众聚集场所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火灾隐患,采取相应的火灾预防措施。
2. 公众聚集场所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七、火灾应急处置1. 公众聚集场所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责任和逃生指引。
2. 员工应熟悉火灾逃生通道,并按照预案进行逃生和救援。
3. 在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如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八、消防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剧院、影院、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展览中心、会议中心等。
第三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分类监管,注重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手段。
第四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应强调主体责任,明确各方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由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报国家消防局备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消防局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统一指导、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等。
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制定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消防工作顺利推进。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场所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设计要求,确保建筑物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修。
第十条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对场所内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地方政府消防部门应定期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场所执行防火措施。
第十二条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开展员工消防培训,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之前必须获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这是确保场所安全的重要手段。
消防安全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一份超过1200字的相关讨论。
第一部分:背景介绍(200字)公众聚集场所是指那些人流量较大、频繁举办各类社会活动的场所,如购物中心、超市、餐饮娱乐场所、影剧院等。
由于人员聚集,消防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公众聚集场所必须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接受消防安全检查,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以确保其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性(300字)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是公众聚集场所管理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第一,确保公众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事故往往涉及大量的人员,因此事故后果严重。
而消防安全检查可以发现潜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消除,从而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提高场所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检查是对公众聚集场所有关管理制度的检查,不仅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还包括人员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通过检查,可以发现场所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整改提高场所的管理水平。
第三,增加公众的信任。
公众聚集场所获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是对公众安全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公众的一种信任体现。
只有通过检查合格,公众才会更加愿意选择前往该场所消费和参与活动。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检查程序(500字)消防安全检查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检查和评估、整改和报告等环节。
前期准备阶段,场所管理单位需要自查消防安全隐患,并按要求整改。
同时,准备相关的资料,如场所的平面图、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明等。
检查和评估阶段,由消防执法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善性、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通道的畅通性,消防安全标识的齐全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人员培训情况等。
公众聚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应当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1. 公众聚集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
2. 公众聚集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 公众聚集场所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 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 公众聚集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公众聚集场所应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消防安全检查1. 公众聚集场所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用火用电等方面。
2.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消防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汇报。
五、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
2. 疏散人员时应确保有序、迅速,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3. 消防灭火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材、设备进行灭火,并确保自身安全。
4. 火灾扑灭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调查火灾原因。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1.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 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 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 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范本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商场、剧场、电影院、展览馆、会议中心等。
三、消防设施1.公众聚集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及检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巡查和维护记录,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消防演练1.公众聚集场所应当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消防演练,确保员工和相关人员熟悉火灾应急疏散程序。
2.消防演练应当根据场所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方案,并在演练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消防安全教育1.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和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危害、火灾预防、火灾疏散等内容,并记录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六、责任制度1.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2.场所负责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检查与监督1.相关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制定检查报告。
2.场所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的达标。
八、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场所,相关消防部门有权依法责令停业整治,并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
2.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的场所,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追责,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九、附则1.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消防部门所有。
以上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1. 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释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 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安安根据《消防法》,公众聚集场所是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
其特点是公共场所的各种设施分散,人员多,密度大,成分复杂,流动性大,随意性强,难以实现有效的组织管理,并且引发事故的人为因素难以预防和控制。
近年来发生的一次人员伤亡较多的几起非工业事故,均发生在公众聚集的场所。
全全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的特殊性在于最大的危险是来自公众自己。
在别的安全问题上,危险源总是和某种能量或能量的载体有联系。
而在公共聚集场所,我们自己和周围的人可能在某种诱因的作用下,突然拥挤形成一股巨大的能量,这种能量一旦失控,可以在转眼间推倒围墙、冲毁栅栏,压塌楼板。
每个人在这无序拥挤的人流中既是能量的释放者,以可能是能量的受害者。
造成公共聚集场所拥挤的诱因可能是意外火灾、地震等。
但最可怕的是,拥挤的诱因可能只是一句话,一个恶作剧,而后果则往往是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安安公共聚集场所事故的防范,是对我们公民整体安全素质的考验。
除了公共聚集场所的管理者应尽可能消除火灾、疏散不利、建筑垮塌事故隐患外,最重要的是每个人的事故防范意识和临场自救及互救能力。
只有公民整体的安全素质提高了,我们才能安全地进行公共聚集场所的各种活动。
因此,充分关注公共场所中的安全文化教育十分必要。
全全公共聚集场所的事故特点是以人群集中为条件,大多发生于节假日及集会时。
大量人群聚集在一起进行某项活动,一旦发生诱发事件,由于人群存在从众心理及盲目恐慌,往往会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
同时,由于对事故发展过程难以实施控制,事故一旦发生就有导致灾害扩大的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公共聚集的机会很增多,发生事故的频率在增加,发生事故的场所也更加多样化。
安安在进入公园,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商场以及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如何注意安全?全全1.在进入上述场所时,自己要有意识的了解其内部地形,熟悉所有通道的方向,并做到心中有数。
2.在宾馆内住宿,除了要了解安全通道位置处,还应认真阅读其安全需知,并认真遵守;3.要向服务人员了解安全绳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4.在公共场所应遵守安全规定,自觉禁烟;5.一旦发生险情,不应惊慌失措,要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或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撤离现场。
公众聚集场所培训ppt课件
相关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 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旅游、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 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 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共娱乐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培训
主要内容
一、法律依据及相关定义 二、公众聚集场所典型火灾案例 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特点及防范要点 四、消防安全常识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批程序 六、新《消防法》对公众聚集场所有关要求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长丰宾馆火灾现场图
(三)歌舞娱乐场所类
河北承德市“歌都”练歌房火灾
2007年11月14日凌晨四时许,河北省承德市承 德县一家名为“歌都”的练歌房发生一起特大 火灾,致使十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地位于承德 县县城,练歌房系商业、住宅两用楼房。死者 系歌厅服务人员,十女一男,年龄大都在二十 岁左右。包括足疗馆的女老板,另10人中9个女 子为技师,一男子为服务生。这些人都没有遭 到火烧,而是因窒息而亡。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1.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释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各类场所范畴及定义
各类场所定义一、较大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五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二、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1、属于或者含有较大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建筑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或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工业建筑,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且建筑面积(储罐区为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达到以下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一)从事甲、乙类生产、储存、经营的;(二)从事丙类生产、储存、经营且建筑面积超过五百平方米的;(三)从事丁、戊类生产、储存、经营且建筑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四)建筑面积大于二百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界定。
公共聚集场所紧急疏散预案(三篇)
公共聚集场所紧急疏散预案____年公共聚集场所紧急疏散预案一、前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的进程,公共聚集场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公共场所的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并完善紧急疏散预案具有重要意义。
本预案的目的是规范公共聚集场所的紧急疏散工作,提高疏散效率和人员安全保障水平。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公共聚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火车站、机场、地铁站等场所。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公共聚集场所管理方管理方是公共聚集场所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紧急疏散预案,并组织疏散演练。
管理方应确保场所内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预案执行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2.疏散指挥部疏散指挥部是由公共聚集场所管理方组建的,负责指挥和协调紧急疏散行动。
疏散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责任组、联络组、调度组等组成。
3.疏散责任组成员疏散责任组成员是公共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负责指引和协助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成员应熟悉疏散路线和疏散设施,并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
四、紧急疏散流程1.预警与通知当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管理方应立即启动紧急疏散预案,并向全体员工和参与者发出疏散通知。
通知方式可以包括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
2.指挥调度疏散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指挥调度。
指挥长应按照预案要求,制定详细的疏散方案,确保人员的有序疏散。
3.人员疏散疏散责任组成员应迅速行动,指挥人员按疏散方案有序疏散。
同时,应按照疏散指示牌和标识,引导参与者找到最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避免人员堵塞。
4.协助特殊人群在疏散过程中,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组织疏散责任组成员协助他们疏散至安全地点。
5.疏散防护在疏散过程中,应注重人员的安全和保护。
注意避免人员拥挤和踩踏事件的发生,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同时,应组织人员对紧急情况进行简单的应急教育,提高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公众聚集场所是指人员流动性较大,存在一定火灾隐患的场所,如商场、超市、剧院、酒店、宾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
为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需要在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规则和注意事项。
1.消防设施检查: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情况,包括消防栓、喷淋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灯等。
确保这些设施都正常运行,并及时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枪等。
2.消防通道检查: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并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的宽度符合规定。
清理消防通道的杂物和障碍物,以保障人员疏散时的安全。
3.电器设备检查: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避免出现电器线路老化、短路、电器设备故障等引发火灾的情况。
同时,减少电器设备的使用量,避免过载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检查:检查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和使用,确保有专门的储存区域,并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对于易燃、易爆品的处置,需要进行专门培训,并安排专人负责。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合理,并确保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识清晰可见。
保证灾害发生时,人员能够快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6.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其火灾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同时,建立紧急报警机制,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
7.消防检查记录和整改:对消防安全检查进行记录,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消防安全达标。
8.消防宣传和教育:向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加他们对火灾防控的重视程度。
总之,对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应从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
只有全面从严抓好这些检查规则和注意事项,才能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公共聚集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应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志,提醒顾客注意消防安全。
3.公共聚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六、火灾应急处置
1.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现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初期火灾扑救。
3.公共聚集场所应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报警,争取救援时间。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
1.商场/购物中心
-条款:增加关于商场内餐饮区域的安全要求,包括厨房油烟排放和易燃液体储存的规定。
二、消防设施设备要求
1.公共聚集场所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消防设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使用。
三、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要求
1.公共聚集场所应设置明显且易于识别的消防通道标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
-详细说明:学生宿舍应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检查电线路,并教育学生不私拉乱接。实验室应配备专门的消防设施,针对不同化学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并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问题: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成本较高。
解决办法:合理规划预算,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得到保障。同时,可通过政府补贴、商业保险等方式减轻经济负担。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PPT
严格控制明火的使用,如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限制户外烧烤等行为,以降低火灾风险。
05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应急处置
火灾报警与初期火灾扑救
火灾报警
初期火灾扑救
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并告知起火地点、火势大小和燃烧物等信息。
在火灾初期阶段,应尽快使用灭火器、灭火 器材等进行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印制消防安全宣传册,向公众免费发 放,方便公众随时查阅和学习。
宣传栏
在社区、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 消防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吸 引公众关注。
宣传片
制作消防安全宣传片,通过电视、网 络等媒体向公众播放,提高宣传效果。
宣传讲座
组织消防安全专家或消防员开展宣传 讲座,与公众面对面交流,解答疑问。
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的方法
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演练活动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 传,不断强化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让公众亲身体验 疏散逃生的过程,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加强教育培训
建立激励机制
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培训体系,特别 是针对学生和员工等重点人群,提高他们 的消防安全素质。
设立消防安全奖励制度,表彰在消防安全 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更多人 关注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高公众对火灾的警觉性。
灭火器使用方法
向公众介绍灭火器的种类、使 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让公众了 解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
疏散逃生技能
传授疏散逃生的基本知识和技 能,包括如何选择逃生路线、 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等。
消防法律法规
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让公众了 解违反消防法规的后果和法律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
对每次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进行记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以便对场 所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跟踪和管理。
03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与器
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
用于监测火灾产生的烟雾、火焰和热量,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报警控制器
接收探测器信号,进行逻辑判断,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消 防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器
建立消防档案
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档案,记录场所的基本情况、消防设施、消防 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安全制度与规定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01
根据场所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明
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02
确保场所内所有人员都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规定,对违反
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罚。
灭火器配置与管理
灭火器
配置在场所内,用于扑灭初期火灾。
灭火器箱
保护灭火器,防止被挪用或损坏。
定期检查
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的灭火器。
其他消防设施与器材
1 2
应急照明
在火灾时提供照明,指引疏散方向。
安全出口指示牌
指示疏散通道位置,引导人员安全逃生。
3
消防广播
发布火灾信息和疏散指令,安抚人员情绪。
行业标准和规范
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也制定了一系 列行业标准和规范,对公众聚集场 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指导和参 考。
02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确定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将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各项消防 安全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什么是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应该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在多少个工作
什么是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应该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假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做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发现未做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参考法律与政策:《消防法》第15条、第58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公众聚集场所界定标准
关于调整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界定标准公告如下:
一、具有一定规模公众聚集场所界定标准
1、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一般旅店及其他住宿服务场所;
2、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不具有娱乐功能的饭店、快餐、饮料及冷饮等餐饮场所。
3、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从事批发业和零售业的商场、商店和室内市场。
4、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从事批发业和零售业的的室外市场。
5、体育场馆、会堂.
6、公共娱乐场所。
7、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设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中和多层建筑四层以上的上述场所,虽不足规定面积,也应当确定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工商户的界定标准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且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1、开办或者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公众聚集场所的。
2、生产、储存、经营、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3、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其生产、经营和服务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或者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
三、上述界定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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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
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说明
一、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防火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关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
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
发现初起
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落实巡查检查制度,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等要点。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公众聚集场院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院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单位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性落实逐级检查制度。
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巡查日登记表
年月日
项目时间用火用电
有无违章
安全出口、疏
散通道
是否畅通
疏散标识、应
急照明
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
材是否
在位,完整
防火门是
否关闭
防火卷帘
下是否堆
放物品
问题记录处置结果巡查人
8:00—10:00 □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10:00—12: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12:00—14: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14:00—16: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16:00—18: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18:00—20: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20:00—22: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22:00—24: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24:00—2: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2:00—4: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4:00—6:00□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6:00—8:00 □无□有□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安全主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