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冈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拆迁方案[1]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2]161号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一级垄断,认真做好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按照《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郑东新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有关规定的暂行意见》(郑发[2002]9号),由新区管委会垄断新区规划区域内土地一级市场。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会同新区管委会、金水区、管城区政府(以下简称两区政府),对新区起步区(107国道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东四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用。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结束——
根据《郑州市总体规划》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对新区内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庄,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局、新区管委会和两区政府,对搬迁安置小区进行统一规划选址。选址确定后,由两区政府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委托规划设计部门对安置小区进行规划设计。安置用地标准为人均45平方米,其中30平方米,用于建设居住小区(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另15平方米用于安置劳动就业。
对新区内整体搬迁的村庄,市民政部门会同辖区政府核准后撤销其建制,转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一律就地“农转非”。“农转非”人员应是征地公告发布之日前该村在公安部门在册实有农业人口。“农转非”人员由被征地村民委员会提供名单,经新区管委会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统一编制花名册报市政府审批。“农转非”后人均月收入达不到180元的家庭,可享受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被搬迁村庄的公共积累、集体资产等,由辖区政府按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市公安机关要对新区起步区范围内的户口加强管理,暂时冻结迁入和分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政文[2002]161号)
金水区、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郑东新区开发建设,实现“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的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要求,现将加强郑东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3•【字号】滨政字〔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沾化区人民政府:《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曹坨村、吴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4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一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6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7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三村、利国四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8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9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0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1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新立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2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一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3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十一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4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东马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5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西马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6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7号)收悉。
上冈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拆迁实施方案
上冈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拆迁实施方案————————————————————————————————作者:————————————————————————————————日期:上冈镇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拆迁计划与方案为改善我镇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面貌,依据本镇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物权法》以及盐城市关于在征地过程中拆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冈镇复兴农民公寓征地的房屋拆迁计划与方案如下:一、拆迁范围拆迁的范围为东起串场河防洪堤路、西至光华路,,北至复沙路南,南到原复兴四组生产河南侧沿岸之间的村民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权属、面积的认定。
合法面积的认定:合法建筑面积一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房合法批准手续)为准,(披房、猪舍、厕所不计入有效建筑面积)。
私房合法占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对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迁人,其合法面积由上冈镇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和村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确定。
被拆迁人计户办法:以《房屋所有权证》为计户依据,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1户,对未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合法建房批准手续计户或历史形成的宅基地计户。
三、拆迁安置与补偿1、拆迁补偿按拆迁评估公司评估的被拆迁人房屋的重置价格,补偿给村民,被拆迁对象由村民委员会在建设的第三幢农民公寓中安排安置房。
安置房可选面积:大套m2 、中套m2 、小套m2 种规格(各类套型面积中都含公摊面积6m2)类型。
车库可选面积:最大的m2,中等的m2,最小的为m2等多种规格类型安置房的选房:被拆迁人按签订协议、腾空让房、交钥匙的先后顺序,领取选房顺序号,分房时按号选房及车库。
安置房和车库的结算方法:选择产权调换的面积(含选择老年公寓分户面积和车库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的有效合法面积,确因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因素影响的,减去车库面积后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有效面积120%。
如被拆除人在选择了房屋后,多余拆除合法有效面积仍超出可选房屋面积50%的,可增选一套房屋,超出有效面积部分的价格,按产权调换房的市场评估价计算。
德安石桥路和义峰路周边棚户区改造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
德安县石桥路和义峰路周边棚户区改造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确保我县石桥路和义峰路周边棚改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德安县城乡总体规划》《德安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参照《九江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部门1.土地征收部门:德安县自然资源局2.房屋征收部门:德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二、征收实施单位德安县蒲亭镇人民政府三、征收范围石桥路和义峰路周边棚改项目包括石桥路和义峰路城市改造提升、县中医院周边棚改两个区域,项目征收范围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土地(详见项目红线图)。
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四、签约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五、征收补偿内容1.土地及青苗等补偿;2. 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六、土地征收及补偿标准1.集体土地征地标准根据赣府字〔2015〕81号文件执行,征地地类均以现状进行认定。
2.世居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德安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德府办发〔2017〕3号)文件执行。
3.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安置地的地表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德府办字〔2013〕59号文件执行。
4.迁移坟墓按1000元/棺,粪窖按500元/座予以补偿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原则上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确需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县政府统一购置符合安置条件指定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安置。
商业店面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行政事业单位用房、企业公有产权的住房、商业店面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企业公有产权的生产性用房按重置成本价结合成新度补偿;私有工业企业房产按重置成本价结合成新补偿。
(一)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新旧程度、建筑结构等因素,以正式公告发布之日为评估时点,由依据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补偿。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21〕23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奉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2021年7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章人员安置第四章住房安置第五章附则奉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县土地征收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审核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使用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居民户口信息提供和审核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安置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促进就业工作。
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信访、民政、林业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
公布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招投标书范本
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依法实施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一、征收范围具体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
该项目共计征收户,其中住宅户,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二、征收单位房屋征收部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盐城信荣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盐城市天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号)、《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政发[]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盐政发[]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和其他有关问题处理的意见》(盐政发〔〕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盐政发〔〕号)、《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等规定。
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属、面积和用途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明等合法证件确定。
四、征收时间具体征收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止,具体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在现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一)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
(二)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实行补偿,具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由法定程序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3]17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3〕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10日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三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土地储备、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四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
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2008替代SL 290—200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on land re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 design for construction of water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project(征求意见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8 年1 月1目次1 总则 (1)2 枢纽工程水库 (3)2.1 各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3)2.2 水库淹没影响范围 (6)2.3 社会经济调查 (10)2.4 实物调查 (11)2.5 农村移民安置 (17)2.6 城镇、集镇迁建 (23)2.7 工业企业淹没处理 (27)2.8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 (29)2.9 防护工程 (30)2.10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32)2.11 水库库底清理 (33)2.12 实施总进度与年度计划 (38)2.13 实施管理 (39)2.14 补偿投资概(估)算 (40)3 枢纽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建设 (51)3.1 工程建设区用地范围 (51)3.2 社会经济调查 (52)3.3 实物调查 (52)3.4 移民安置 (53)3.5 集镇、城镇、工业企业迁建及专业项目恢复改建 (53)3.6 补偿投资概(估)算 (53)3.7 移民实施进度和投资计划 (54)2附录A 水库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题报告编制提纲 (55)附录B 风浪爬高经验计算公式 (65)附录C 水库淹没影响主要实物指标汇总表 (66)附录D 水库淹没损失调查报告编制提纲 (72)附录E 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总表及分项表75条文说明 (83)1 总则1.0.1 为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需要,合理使用土地,妥善安置移民,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范。
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B县BX乡“一户多代”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B县建筑设计研究院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年限.1.3.项目建设单位1.4.协助单位.1.5.主要工程内容第二章项目概述2.1.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2.2.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必要性和项目研究过程2.2.1.工程项目背景2.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2.4.项目研究过程2.3.编制依据2.4.项目范围及内容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及现状3.1区域概况3.1.1.地理位置3.1.2.行政区别3.2沿线自然条件3.2.1.气候条件3.2.2.地形地貌3.2.3.工程地质条件3.2.4.地震3.2.5.自然灾害3.2.6.基础设施现状第四章采用规范和标准第五章工程建设方案5.1建设方案设计原则5.2道路工程设计方案5.2.1.总体设计5.2.2.设计范围5.2.3.道路平面设计方案5.2.4.道路纵断面设计方案5.2.5.道路横断面设计方案5.2.6.路基设计方案5.2.7.路面结构设计方案5.2.8.交叉工程5.2.9.阀门井、消防设施5.3排水工程设计方案5.3.1.设计原则5.3.2.技术标准5.3.3.设计目标5.3.4.排水设计方案5.3.5.排水管道设计5.4照明工程设计方案第六章工程建设进度及招标安排6.1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安排设想6.2工程建设招投标安排第七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1环境影响7.2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第八章项目效益分析8.1经济效益8.2社会效益8.3生态效益第九章项目实施措施第十章主要结论及存在问题及建议10.1主要结论10.2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十一章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及建设资金筹措11.1编制说明11.1.1.工程名称11.1.2.编制依据11.2建设资金及筹措附图平面规划图勘测地形图“一户多代”效果图户型图第一章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B县BX乡“一户多代”安置区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包括B村、A村、C村)1.2、工程年限:2018年1.3、项目建设单位:B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协助单位:B县BX乡人民政府1.5、主要工程内容:B县BX乡2018年“一户多代”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村、A村、C村)。
农场2024年垦区危房改建方案(三篇)
农场2024年垦区危房改建方案农场____年垦区危房改建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现代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垦区危房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有效解决农村垦区危房问题,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农场决定在____年进行危房改建工作。
二、方案目标1. 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条件,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2. 融入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发展。
3. 打造绿色节能的住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增加农民收入。
三、方案内容1. 预先调查并评估危房状况在____年初,农场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垦区危房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评估工作,了解危房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危险程度,制定改建方案。
2. 制定改建方案和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农场将制定改建方案和计划,确保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案主要包括改建的范围、计划时间、资金预算等内容。
3. 组织资金支持农场将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并鼓励农户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到改建工作中。
同时,通过合理动员分配农场的资金,确保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提供技术支持农场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改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设计、施工、监督等方面。
同时,通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增强他们的自我建房能力。
5. 推动绿色节能建设在改建过程中,农场将推动绿色节能理念的应用。
采用环保材料,建设节能的住房,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6. 加强监督管理农场将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改建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确保改建工程质量和安全。
7. 完善配套设施改建房屋的同时,农场将重点完善配套设施。
包括供水、供电、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为改建后的农户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8.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建工作的推进将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通过培育相关产业,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四、方案实施1. 农场组织专业人员,负责方案的具体落实和实施。
2. ____年初,进行危房调查和评估工作,制定改建方案和计划。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介绍
过程控制系统与仪表 2.第2 政1章策重点
❖ 城中村具体改造模式是“一村一策”,条件成熟一个就改造一个。
❖ “城中村”改造的原则是:“政府主导,村为主体,市场参与”。政府负责统筹组 织改造工作的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具体推进本村“城中村”改造中的有关工作。
琶20洲10、年棠1月下,(新白鸿云基区入)主等林9条
城中村和的村清改拆造工项作目;,10年内
目基前本冼完村成、全棠市下13、8条文登冲记、在横册
过程控制系统1与.2 仪广州表市5第2条1章全面改造城中村
越秀:杨箕、登峰、西坑、瑶台 海珠:官洲、琶洲、沥滘、红卫、东风、三滘 荔湾:花地、茶滘、东漖、西塱、坑口、坦尾、河沙、五眼桥、西郊、东
÷1042041平方米
过程控制系统与3仪.3.表2 琶洲第村1章改造规划指标
琶洲村改造整体指标
总规划用地面积:757639㎡ 总建筑面积:1850000 ㎡,其中包括: 1.住宅722000 ㎡ ,包括村民住宅322000 ㎡; 2.村经济发展项目:457779 ㎡; 3.商业金融业、服务业、会展业、公共建筑
❖ 将农村集体所有的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 分为全面改造模式(52条村)和综合整治模式,未纳入全面改造计划的村,村民自愿 进行全面改造的,经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补充纳入全面改造计划;
❖ 全面改造原则上以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 同意;
❖ 全面改造项目立足于市场运作,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外,应该通过土地公开出 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全面改造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融资改造的,需 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以适当延期;
农民新村(一期)安置房交房方案
农民新村(一期)安置房交房方案荣隆台湾工业园区的农民拆迁安置房——农民新村(一期)现已基本建设完成,不多时日将能完成内部装修,项目也将按计划日期竣工。
为能尽快尽早落实拆迁农民的安置工作,认真贯彻镇政府关于落实好租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的要求精神,把握好“保民生”与“促发展”的鱼水关系,园区管委会特制定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二、分配(置换)依据1、荣隆镇人民政府与东恩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及补偿协议书》2、荣隆镇人民政府与拆迁农户签订的《荣隆镇玉久村农民新村拆迁补偿优惠购房安置协议》三、交房房源及分配(置换)需求1、交房房源农民新村(一期)为6层双单元的A、B、C三栋建筑,共有住宅128套,商铺40套。
其中A栋住宅40套、商铺18套;B栋住宅40套、商铺22套;C栋住宅48套,无商铺。
住宅总建筑面积12429.2m2,户型分别有:两室一厅一卫(A-1型)、三室两厅两卫(A-2型和B-1型)和三室两厅一卫(B-2型)三种(四种面积格局)。
其建筑面积分别为70.31m2、107.87m2、126.33m2(一层127.35m2)和94.29m2(一层95.05m2)。
具体详见《农民新村(一期)住宅房源信息表》(附件1)商铺位于A、B栋一层,总建筑面积2582.7m2。
具体详见《农民新村(一期)商铺房源信息表》(附件2)2、分配需求:详见《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信息统计表》(附件3)三、分配(置换)细则1、为了充分行使权利,体现机会均等,凡是属于荣隆台湾工业园区用地拆迁安置户,并且已经与荣隆镇人民政府签订安置协议,应以户为单位参加本次安置房分配(置换)。
凡未签订安置协议的农户,不在本次分房之列。
2、安置房屋分配的各类通知及会议原则上由安置协议中户主本人报名并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他人参加,但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供印有其本人指纹的授权委托书。
3、任何已经签订协议的拆迁安置户若不参加本次分房的相关会议或对分房通知置之不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农民新村安置房的权利,视为自己放弃分房资格。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沪崇府发〔2017〕13号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正文:----------------------------------------------------------------------------------------------------------------------------------------------------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沪崇府发〔2017〕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改革农村建房方式,促进农民集中居住,是深化崇明农村改革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不仅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土地、改善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环境,还能有效促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2016〕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和本区农民居住的现状实际,现就促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三个集中”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创新宅基地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不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农民自主,因地制宜。
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不同于动迁征收,由农民自愿选择、自主决定。
政府做好引导和服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避免“一刀切”“标准化”做法,充分考虑农民需求和政府承受能力,鼓励各乡镇结合自身优势和本地实际,制定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城乡统筹,规划先行。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结合本区城乡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编制农民集中居住专项规划,全面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体系。
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动迁文件
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动迁文件【原创实用版】目录1.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动迁文件概述2.动迁的原因和目的3.动迁的具体政策和措施4.动迁的时间安排和流程5.对动迁村民的补偿和安置6.动迁的影响和展望正文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动迁文件概述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动迁文件是一份关于该村庄进行动迁的官方文件。
该文件详细阐述了动迁的原因、政策、措施、时间安排、流程以及对村民的补偿和安置方案等内容。
本文将根据这份文件,逐一介绍这些方面的信息。
动迁的原因和目的建国村位于道里区新发镇,地理位置优越,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该村庄的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为了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政府决定对该村庄进行动迁。
动迁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根据文件,动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政府将对村民的房屋、土地等财产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
其次,政府将提供安置房源,确保村民有房可住。
此外,政府还将为村民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村民顺利融入新的生活环境。
动迁的时间安排和流程动迁时间安排将从明年开始,具体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宣传动员阶段,政府将向村民普及动迁政策,解答村民疑问;其次是评估补偿阶段,政府将对村民的财产进行评估,制定补偿方案;接着是签订协议阶段,村民与政府签订动迁协议;最后是搬迁安置阶段,村民按照约定时间搬迁,政府进行安置。
对动迁村民的补偿和安置根据文件,政府将对村民的房屋、土地等财产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
同时,政府将提供安置房源,确保村民有房可住。
为了帮助村民顺利融入新的生活环境,政府还将为村民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
动迁的影响和展望建国村的动迁将对道里区新发镇的城市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市布局。
同时,对于村民来说,动迁也将带来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
虽然短期内村民可能面临一定的生活困扰,但从长远来看,动迁将为村民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总之,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动迁文件详细阐述了动迁的各个方面,旨在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城市化进程。
秀夫路两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秀夫路两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实施秀夫路两侧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征收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号)、《建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建政发[]号、《建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有关问题的暂行意见》[]号等配套文件。
四、相关征收时限、征收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工作结束;、腾空让房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或以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一)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方式为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
(二)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实行补偿安置,具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由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评估确定,但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搬迁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一)住宅房屋每平方米元,不足元的补足元;(二)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元;(三)仓库、生产及营业性用房每平方米元,特殊生产设备拆装、搬迁的补偿费用另行评估确定;(四)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为期房的,搬迁补偿费按二次计算,并一次性结清。
、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临时安置且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给予临时安置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以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按月计算给予补偿。
临时安置不足一个月的,按足月给予计算补偿。
具体标准为: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为现房的,按元月·平方米给予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元的,按元月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为期房的补偿标准见下表:、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房屋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选择后,被征收人不得更改。
淮淀新市镇搬迁公告
淮淀新市镇搬迁公告1. 搬迁背景1.1 旧市镇的问题1.2 搬迁的必要性1.3 搬迁计划2. 新市镇规划2.1 地理位置2.2 基础设施规划2.3 产业布局2.4 居民配套设施3. 搬迁政策3.1 居民搬迁安置政策3.2 企业搬迁支持政策3.3 公共服务保障政策4. 搬迁过程与安排4.1 居民搬迁流程4.2 企业搬迁流程4.3 资金及物资保障4.4 安全与环保措施5. 搬迁后的发展前景5.1 经济发展5.2 居民生活品质提升5.3 社会文化建设5.4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1. 搬迁背景1.1 旧市镇的问题淮淀旧市镇位于淮河沿岸,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然而,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和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旧市镇面临着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
此外,旧市镇的产业结构也亟需调整和升级。
1.2 搬迁的必要性为了解决旧市镇存在的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推动经济发展,淮淀政府决定进行新市镇的搬迁。
新市镇将充分利用更广阔的土地资源,规划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提供更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1.3 搬迁计划淮淀新市镇搬迁计划已经制定,将分为多个阶段逐步实施。
首先,进行土地调查和选址工作,确保新市镇的地理位置优越和发展潜力。
然后,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居民配套设施等。
最后,进行居民和企业的搬迁工作,确保顺利过渡。
2. 新市镇规划2.1 地理位置新市镇的选址位于淮河沿岸,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新市镇将占地面积约XXX平方公里,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发展潜力。
2.2 基础设施规划新市镇将建设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
特别是交通网络的规划将充分考虑快速通道和公共交通的布局,方便居民和企业的出行。
2.3 产业布局新市镇将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
同时,也将继续支持传统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促进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2.4 居民配套设施新市镇将建设完善的居民配套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业中心、休闲娱乐设施等。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1•【字号】滨政字〔2020〕124号•【施行日期】202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惠民县人民政府:《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批准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惠政呈〔2020〕11号)收悉。
经研究,依据现行《滨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
该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16.3920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6.3920公顷,全部为耕地。
安置区面积3.2447公顷,占用农用地面积3.244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1343公顷。
二、项目区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以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为导向,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空间整治力度,促进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项目区实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知情权、参与权。
落实项目区农民的收益分配、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生产发展等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长远生计有保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是实现上海“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乡村振兴目标的必由之路,是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上海2035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途径和抓手。
市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以下称“21号文”)实施以来,市和相关区镇通力协作、攻坚克难,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进展情况良好、成效显现。
为扩大成果,加快进程,现就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要继续坚持引导进城镇集中为主,平移集中、货币化退出等多种方式并存,聚焦“三高两区”重点推进,支持鼓励以街镇为单位成片整建制推进。
要进一步坚持政府引导与扩大农民参与相结合,积极探索可持续、各方可承受、激励兼容的机制和政策;进一步推动市、区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与增强规划土地支持政策创新相结合,积极盘活土地资源、激发区镇发展动力;进一步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与乡村产业兴旺相结合,通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腾出空间,为引入大企业、大项目创造条件,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
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具体分成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到2022年末,按照21号文明确的2022年既定目标,保持基本政策稳定和各方预期稳定,确保按照主要节点目标完成5万户农户实现相对集中居住任务;第二阶段为,2023-2025年,结合市政府要求和各区实际,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三高两区”范围内有意愿农户的相对集中居住任务。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魏集镇老君堂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魏集镇老君堂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1•【字号】滨政字〔2020〕127号•【施行日期】202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魏集镇老君堂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惠民县人民政府:《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批准惠民县魏集镇老君堂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惠政呈〔2020〕14号)收悉。
经研究,依据现行《滨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县魏集镇老君堂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
该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7.5906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7.5906公顷,全部为耕地。
安置区面积1.8335公顷,占用农用地面积1.833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7958公顷。
二、项目区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以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为导向,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空间整治力度,促进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项目区实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知情权、参与权。
落实项目区农民的收益分配、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生产发展等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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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冈镇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
拆迁计划与方案
为改善我镇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面貌,依据本镇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物权法》以及盐城市关于在征地过程中拆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冈镇复兴农民公寓征地的房屋拆迁计划与方案如下:
一、拆迁范围
拆迁的范围为东起串场河防洪堤路、西至光华路,,北至复沙路南,南到原复兴四组生产河南侧沿岸之间的村民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权属、面积的认定。
合法面积的认定:合法建筑面积一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房合法批准手续)为准,(披房、猪舍、厕所不计入有效建筑面积)。
私房合法占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对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迁人,其合法面积由上冈镇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和村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确定。
被拆迁人计户办法:以《房屋所有权证》为计户依据,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1户,对未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合法建房批准手续计户或历史形成的宅基地计户。
三、拆迁安置与补偿
1、拆迁补偿
按拆迁评估公司评估的被拆迁人房屋的重置价格,补偿给村民,被拆迁对象由村民委员会在建设的第三幢农民公寓中安排安置房。
安置房可选面积:大套m2 、中套m2 、小套m2 种规格(各类套型面积中都含公摊面积6m2)类型。
车库可选面积:最大的m2,中等的m2,最小的为m2等多种规格类型
安置房的选房:被拆迁人按签订协议、腾空让房、交钥匙的先后顺序,领取选房顺序号,分房时按号选房及车库。
安置房和车库的结算方法:选择产权调换的面积(含选择老年公寓分户面积和车库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的有效合法面积,确因产权调换房套型面积因素影响的,减去车库面积后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有效面积120%。
如被拆除人在选择了房屋后,多余拆除合法有效面积仍超出可选房屋面积50%的,可增选一套房屋,超出有效面积部分的价格,按产权调换房的市场评估价计算。
车库随房号一起选择,不收费用(超面积的车库除外),直接赠送拆迁户使用。
2、拆迁临时周转过渡
拆迁临时周转过渡,由被拆迁人按照约定自行过渡,村委会对被拆迁人给予临时安置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住宅
房屋按被拆除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每月每平方米3元,补助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过渡期从搬家让房开始计算,时间为12个月。
3、搬迁补助
按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每平方米3元,补助总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800元。
4、误工补助
每户300元。
5、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地点及建设
按照上冈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村委会安排本次拆迁的拆迁户在农民公寓中的第三幢安排安置房。
对群众公认的事实上也与子女分开吃住多年,但仍住在一个宅基上,房屋产权没有分户的而在新安置中确实又无法和子女同住的以及极个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对象户,收取建筑成本并扣除宅基地面积67m2,由村委会征用土地,统一建设面积在40m2左右的砖木结构的平房供其按号选择居住。
6、对评估存在异议的认定和处理
对房屋合法面积有异议的,拆迁户可申请复核,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对丈量评估结果认为有漏项、错项或对评估补偿价格有异议的,可向担任本次丈量评估的单位江苏盐城东诚亿房地产估价公司咨询、申请复核,在评估单位答复、
释疑、进行复核后按政策规定处理。
7、奖励
在规定的时限内,凡签订拆迁协议、腾空让房交钥匙的每户奖励5000元,超出规定期限的逐日减少500元。
8、其它
被拆迁人现在使用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在扣除套间房60m2、平房67m2的宅基面积后,按国家征用土地现行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拆迁方式与期限
拆迁方式为集中拆除,拆迁期限为十天。
五、安置房的价格及楼层系数
楼层系数价格(元)
1 1.00 650
2 1.15 747.5
3 1.10 715
4 0.9
5 617.5
5 0.80 520
安置房拆迁安置价:650元/m2,安置房市场评估价:1300元/m2。
上冈镇榆复兴村村民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上冈复兴农民公寓安置区动迁
指挥部名单
总指挥:陈阿连
副总指挥:吴忠诚吴金仲
办公室主任:吴金仲(兼)
成员:陈尤陈吉才陈洪安徐作芝周友余张林成王志明王大明华良佑
政策咨询组:肖艳彭岗徐作芝戴霞佐
秩序组:杨保华陈洪安
宣传组:王乃定
相关资料:
1、拆迁计划与方案
2、安置房立面图一、二层结构平面图
3、动迁工作组及拆迁对象名单
动迁一组
牵头负责人:金淦尹胤祥
成员单位:农经中心
成员: 陈尤王建锋陆立忠陈云斌戴国吴从国王彩云徐立富杨以嫒吴国平
彭光南
动迁对象:于正风朱风祥夏咸林夏文广李汝溢薛文山彭大德薛伟祥杨定权薛德山
刘爱丰刘爱兵刘爱丰(爱雨、爱兵)
动迁二组
牵头负责人:李容标桑大军
成员单位:民政办
成员:陈守达杨海艳胡迎春易忠珠朱明陈其江朱福余吴风丹周友余徐广金
薛德宏
动迁对象:薛德香杨长春薛德龙(德桥)薛文喜朱俊成朱永祥薛文成薛国军薛德纯
唐明高薛国和唐步英杨志安
动迁三组
牵头负责人:沈加林杨青青
成员单位:计生中心
成员:谈向京王为书高陈龙濮小君郑步权
孙成广杨万兵陈玉发徐新志陈占华
王长明
动迁对象:刘爱雨杨家志翟雨巧杨定文陈占领王长庆陈占东陈占友陈海光陈占定
朱小龙陈海楼陈占柏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