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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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学院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一)评选对象:学院所有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毕业专科生和中专生均按5%的比例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凡受过学院违纪处分或学籍处理者不得评选)。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队积极参加学院的文体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

(在校期间有两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四)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五)响应国家号召,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自愿服务就业项目计划(“三支一扶”、“晋西北”、“村干部”、“特岗教师”、“预征入伍”)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一)各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数量和比例,各系要严格审核各班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本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二)各系确定推荐人选后,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系公章。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1.《优秀毕业生花名表》纸质版一份,同时发电子版;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报纸质版;3.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4.实习单位的推荐证明;5.获奖证书复印件;6.教务处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7.量化考核成绩;8.体育成绩;9.纸质版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激励广大学生发奋学习,积极进取的精神,特在每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活动。

一、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班学生。

二、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城市守信;
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和补考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②省级、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得者;
③学校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④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等奖学金3次者;
⑤三年制学生,获得校级三好学生5次者
⑥三年制学生,获得茂名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且至少校级三好学生3次者
⑦三年制学生,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4次,且至少获得校级三
好学生1次者。

三、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毕业离校前发生任何违纪
违规行为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注意事项:
1、具备要求的同学,除了发序号给我,并且在学生科网页下载《优
秀毕业生审批表》,统一用A4纸打印。

2、审批表内容手写,用黑色签字笔。

记得在表上签好名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在5月5日前,把符合条件的序号,并且写明何时获得何奖励。

一同发给我。

谢谢。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杰出表现。

然而,如何制定出公正、公平的毕业生评选办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评选目的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目的是鼓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将他们的典范榜样作为学生们学习的榜样。

评选的结果将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参考。

三、建立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一个重要指标。

学校可以制定一套科目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的标准,通过该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评估,进而筛选出成绩优秀的学生。

2. 社会实践:学生在校期间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是评选的另一个重要考量。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并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如项目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定。

3. 志愿服务: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学校可以设置一定的志愿服务小时数作为评选标准,并对学生的志愿服务进行评估。

4. 学生领导才能:学校可以考察学生在学校组织中的表现,分析学生在组织中的角色及贡献,以此评估学生的领导才能。

四、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学校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提名机构,由教师、辅导员、学生会组成,负责收集、筛选学生的提名名单。

2. 评定阶段:评定阶段由专门的评委团队负责,该团队可以由学校教师、行业专家、社会代表等构成。

评委团队根据评选标准对提名名单进行评定,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3. 公示阶段:学校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和意见。

五、评选结果奖励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后,学校应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表彰。

例如,为他们发放荣誉证书、奖金或者提供机会参加一些实习、培训等福利。

六、进一步完善评选制度1. 定期评估:学校可以定期对毕业生评选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优秀毕业生评选及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及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第一条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受处分现象;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名列前茅(必修课平均分70分以上);(专业课成绩A=90、B=80、C=70、D=60、E=50、F=40);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包括优秀党、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 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至少一次(助学金不包括在内);
(3)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市级奖励。

第二条评选程序
1、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学院评审小组;
2、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公示3天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第三条奖励办法及标准
1、奖励比例为全日制毕业生学生的30%;
2、奖金由学校根据国家每年文件规定统一下发;
3、颁发荣誉证书,在全校通报表扬,记入本人档案。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通常是根据学生在学业、品德、社会实践和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来评比。

以下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评比办法:
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比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校可以按照年级排名、学分绩点平均值等多种指标综合考虑。

2.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集体荣誉等方面的评价。

评选标准可以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

3. 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比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体现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 课外活动:评比学生在学校的各种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参加学生会、社团活动、文艺演出等,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

5. 奖惩纪录:评比学生的奖励和处分情况,包括获奖证书、荣誉称号以及违纪记录等。

6. 同学评议:可以根据同学对候选学生的评议和投票情况,以及班级、年级的评议结果,作为评比的参考依据。

最终评比结果可以根据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综合计算,确定最终的“优秀毕业生”名单。

同时,评比过程应该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评比,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评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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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一节:引言从学校的角度来看,评选出优秀毕业生既是对学生的肯定,也是对学校教育质量的一种展示。

然而,在众多学生中选择出最优秀的毕业生并非易事。

因此,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选办法,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第二节:学业表现考量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首先应该以学业表现为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的学习成绩应该是最直接的指标。

学校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综合评分体系,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和学术竞赛成绩等因素。

同时,要考虑到学科差异和个人特长,以避免对特定学科的偏好。

第三节:社会实践评价优秀毕业生不仅在学术方面表现出色,还应该在社会实践中取得出色的成就。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在校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担任社会实践部门的职务,然后通过社会服务总结报告和个人陈述等材料来评价学生的社会实践成果。

这样一方面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评价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节:综合能力考核除了学业表现和社会实践,学校还应该考虑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

这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等。

可以通过小组讨论和面试等形式来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能力和特长。

第五节:奖学金荣誉考量奖学金和荣誉是学校对学生学业和综合能力的肯定。

学校可以将获得奖学金和荣誉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条件之一。

然而,学校也应该注意,奖学金和荣誉并不是唯一的评选标准,要避免过度强调这一点而导致其他方面的能力被忽视。

第六节:师生互评机制为了提高评选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学校可以引入师生互评机制。

教师可以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积极性和专业素养等方面,学生也可以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互动方式进行评价。

通过教师和学生的双向评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学生的整体表现。

第七节:校外机构评审为了保证评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学校可以邀请校外机构参与评审工作。

这些机构可以是同行评审专家、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或者校友等。

他们能够从独立的角度评价学生的能力和潜力,提供更客观的评价意见。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杰出成就。

本文将介绍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以及对于评选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措施。

一、评选标准1. 学业表现:优秀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如平均绩点在3.5以上。

此外,还应注重对课程的全面掌握和对学科的深入理解。

2. 科研能力: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表现为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

对于本科生而言,可以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

3. 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不仅在学术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还应在社会实践中拥有突出的成就。

这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获得社会荣誉等。

4. 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如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此外,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评选程序1. 报名:学校根据评选时间发布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报名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证明等。

2. 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材料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对候选人综合素质的评估。

面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 公示与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校将会给予获选学生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等,并颁发证书和奖杯作为奖励。

三、公正公平原则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权威性,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申请材料的保密工作也十分重要,以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评选结果的意义和影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对学生个人具有重要意义。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评选范围:全日制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2. 评选条件:符合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或实践项目有显著成果,有突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评选程序
1. 学院公布评选通知,并接受学生自荐和推荐。

2. 学生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参加评选,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推荐评选:学院教师、学生会、团委等可以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推荐材料需要包括学生的个人资料、学术研究或实践项目成果等。

4. 评选委员会成立: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审核评选材料,确定评选标准,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5. 材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6. 现场答辩:评选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核结果,决定对部分学生进行现场答辩或者进行个人面试等形式的评选环节,了解学生的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能力。

7. 综合评价: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申请材料、推荐材料和现场答辩等环节的综合评价,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分,并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
1.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校内公示,留一定时间供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2. 评选表彰: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状等奖励,并在毕业典礼上进行公开表彰。

以上为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并制定。

小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小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xx镇小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根据《xx镇小学学生奖励办法》,学校决定在六年级学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毕业生要在小学六年级学生当中产生,每年毕业前夕评选一次。

2、以班为单位评选,名额为班级实际人数的30%(四舍五入)。

二、评选条件
1、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并名列前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5、优秀毕业生必须要各方面表现突出,如后进生进步显著,品德优秀,助人
为乐也可适当降低成绩要求。

三、评选程序
1、由班主任负责,根据条件与班干部讨论,与科任老师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
再由全班同学举手表决产生“优秀毕业生”名单。

2、学校组织评委会对各班(校)“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议,经公示无异
议后予以命名和表彰。

3、学校利用毕业典礼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奖品。

xx县xx镇中心小学
xx年六月十八日。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范本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范本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范本一、评选目的本评选活动的目的是表彰中学优秀毕业生,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即将毕业的中学毕业生,包括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

三、评选标准我们将从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艺术特长和体育锻炼等方面综合考察学生的表现。

1. 学业成绩评估(1)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对象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排名前100名。

(2)学科全面发展:评选对象除了拥有某个学科的出色成绩外,还需在其他学科上取得较好的学习成绩。

2. 思想品德评估(1)道德品质优秀:评选对象在学校期间注重品德修养,具备诚实、守信、正直、勤奋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社会责任感:评选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备为他人着想、乐于助人的精神。

3. 社会实践评估(1)社会实践经历:评选对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社区活动,担任过重要角色或有特殊贡献。

(2)领导能力:评选对象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4. 艺术特长评估(1)艺术才华:评选对象在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方面具备出色的天赋和表现力。

(2)参赛经历:评选对象曾参加过学校或地区性的艺术比赛,并取得过较好的成绩。

5. 体育锻炼评估(1)身体素质:评选对象身体健康,参与体育锻炼并具备较好的体能水平。

(2)运动成就:评选对象在学校体育运动中取得过突出的成绩或获得过奖项。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评选对象由班级、年级教师提名,每个班级推荐一名候选人,年级教师审核提名并推荐到评选委员会。

2. 材料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艺术特长和体育锻炼等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3. 面试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候选人的个人特长、志愿等情况。

4. 公示阶段:公示入围候选人名单,并接受公众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

5. 最终评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入围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中学“优秀毕业生”的名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流程(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为深入挖掘和培养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本年度学校继续对表现突出的毕业生进行表彰。

评选条件
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活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道德品格;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毕业设计和论文取得阶段性成果;
身体健康,意志坚韧,具有拼搏精神;
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研究生申报者需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高于平均水平。

评选范围与比例
评选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评选与奖励办法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材料的收集、审查和备案工作;
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学习成绩优良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对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应积极宣传。

评选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根据评优细则确定候选人;
2. 候选人填写申报表;
3. 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4. 上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并在学院内公示候选人名单;
5. 学校审核,公示评优结果,授予荣誉证书。

其他说明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评优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
评选结果公示后,如毕业生出现不合格情况或违规行为,将撤销荣誉称号。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加大学生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加强对毕业生素质的考核,充分体现毕业就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成员:学生科负责人、各系学工主任及毕业班班主任二、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尊敬师长,关心学校,文明礼貌,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情操;热爱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知识技能过硬;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在校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

三、优秀毕业生比例及产生办法(―)评定比例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0%。

(二)具体产生办法1、评选依据毕业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算法:把学生在校各学期学习总评成绩相加取平均值为毕业学习成绩,各学期操行考核成绩相加取平均值为毕业操行成绩,以学习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相加为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

以毕业班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排队,取5%以前名次为优秀毕业生侯选人。

2、班级推荐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结合本人综合表现,由班主任提名,班内民主评议,推选出优秀毕业生侯选人。

3、所在系审核各系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经系务会研究后将初评名单报评审领导组审核。

4、领导组研究决定学生科对全校候选人进行复审,并张榜公示一周,研究后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

5、时间安排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第二学年5月底以前评出,并接受考察,毕业之前经研究确定为优秀毕业生。

如有违纪事件发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三)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有矿课、吸烟、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行为;2、课程不及格,参加补考;3、受过纪律处分;4、未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5、未获得技能大赛能手或标兵称号。

四、表彰奖励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召开大会表彰。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流程(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中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业成绩:评比学生的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指标之一。

可以考虑学生的平均成绩、各科成绩的优异程度、科学竞赛获奖情况等。

2.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品德、学业水平、艺术特长、体育素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可以通过考察学生的课外活动情况、学校表彰记录、社会实践经历等来评比。

3. 创新能力:评比学生的创新能力,可以通过查看学生是否参加并发表过科研论文、是否参与过科技创新竞赛、是否有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来进行评估。

4. 社会服务:评比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和参与度,可以考虑学生在社区、学校或其他组织中是否担任过义工、是否有过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等。

评比的具体办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形式,将以上几个方面的评价指标量化,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加权,最后综合得出学生的综合评价分数,从而确定优秀毕业生的名单。

同时,可以邀请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委员会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面试或访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评选结果应该公开透明,学校可以举行评选的颁奖仪式,并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上发布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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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时间:2011-06-14 14:20:46 来源:学生处作者:夏阳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向社会输送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占同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心社会工作,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等称号;历次德育考核测评必须都在“良”(含“良”)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获得综合奖学金不少于一次,学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三、评选时间和办法
1.评选时间: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在最后一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

2.评选办法:推荐评选工作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提出初选名单,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推荐人选,系部党总支和行政审查,并张榜公布,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学生毕业前,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优良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奖励办法
1.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在毕业典礼上予以表彰,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2.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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