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货代知识点总结
货代知识点总结货代(Freight Forwarder)是指以海、陆、空运输代理为主要经营内容,以组织货物的国际运输为主要任务,为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和进口货物的经营企业提供多种国际物流服务的企业。
1. 货代基本概念货代是在货主委托下,按照货主的要求,或者根据货代企业与货主之间的合同关系,或者根据货代企业与其他运输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为货主代理安排货物的运输、包装、装卸、保险等服务,以及为货主提供国际运输信息、咨询、价格、预约、仓储、通关、报关、报检等服务的企业。
货代是国际货运代理业的一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业。
2. 货代的作用货代的作用主要是帮助货主进行国际货物运输的策划、布署和管理,以及进行相关的行政、商业和信用服务。
货代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1) 协调货物的多式联运;(2) 为货主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物流服务商;(3) 为货主提供货物报关、报检、仓储等服务;(4) 为货主提供货运咨询、价格咨询、货物信息等服务;(5) 为货主代理货物保险等服务。
3. 货代的主要工作内容货代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订舱:根据货主的要求和货物的特点,与船公司或船代洽谈,协商运价、船期、装箱方式、港口操作事宜,并实际代理货主与船公司签订订舱合同。
(2) 策划运输方案:根据货物的特点、货主的要求,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成本等因素,制定出最佳的货物运输方案。
(3) 地面运输:负责货物的送货、提货,卸货和装载等工作。
(4) 报关报检:为货主代理货物报关、报检工作,确保货物顺利通过海关、边检等检验检疫部门。
(5) 保险代理:为货主代理货物保险业务。
(6) 仓储服务:为货主提供货物的仓储服务。
(7) 信息咨询:为货主提供有关国际运输、船期、船舶运价、货物保险、海关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8) 投诉处理:负责接受货主投诉,进行协调和处理。
4. 货代的服务内容货代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咨询服务:包括有关国际运输的相关信息、港口操作、船运、通关、保险等方面的咨询。
《国际货运代理》复习要点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指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2、国际货运代理人:根据客户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承揽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
本质上属于货物运输关系人的代理人,是联系发货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货物运输中介人。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是有条件的银行担保,是银行(开证行 issuing bank)应买方(申请人 applicant)的要求和指示保证立即或将来某一时间内付给卖方(受益人beneficiary)一笔款项的书面承诺。
卖方(受益人)得到这笔钱的条件是向银行(议付行negotiating)提交信用证中规定的单据。
4、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背书:是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表示该票据或单证的权利,由背书者转让给被背书者。
6、空运单(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是由托运人或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在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明。
7、公路托运单:承、托双方订立的运输合同或运输合同的证明,规定了承运期间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8、国境站:在相邻国家铁路的终点,从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办理移交或接收货物和车辆的车站称为国境站9、提单及分类及转让方式:作用: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承运人对货物出具的收据 3.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种类:(1)签发提单时间: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2)货物的外表批注:清洁提单(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
(3)收货人抬头:记名提单、空白提单、指示提单。
(4)其他:倒签提单(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有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发的提单)、顺签提单(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转让:《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第六章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及其业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人的产生及发展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的产生
买卖双方必须借助海、陆、空等不同运输方式才能实现货物的 流动。 受人力、物力等限制,必须要实现运输便捷、安全、低成本等。
5.转运及理货代理。 这类代理的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中转站及港口。
6.集装箱代理。 这类代理主要从事拆箱、装箱、转运、分拨以及维修和集装 箱租赁等业务。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及其业务
从各国国际货运代理人业务经营来看,国际货运代理 的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以代理人身份从事海、陆、空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报验代理以及保险等业务。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 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根据代理人开展业务活动中是 否披露委托人的身份,可再细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①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即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与第 三方发生业务关系。在德国、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 ,这类代理通常被称为行纪人。在英美法系国家,这类代 理通常称为间接代理、隐名代理。在我国《合同法》委托 合同一章,吸收了英美法系有关这类代理的相关规定。 ②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即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与第 三方发生业务关系。传统意义下的代理人即属于此种类型 ,在英美法系国家,这类代理通常称为直接代理、显名代 理。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货运代理”一词具有两种含义:
其一是指货运代理人;其二是指货运代理行业。
与此相对应,对于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也可以从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两个角度来理解。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上述所有解释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只提供自 己的服务,即只作为接收客户货物从事转运的代理人,并依照有关条件处理货物, 不作为承运人或公共承运人。
但在实践中,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正。在越来越 高的程度上承担承运人的责任,许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 并用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与此同时,有些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 件对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是的权利和义务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6) 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
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 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 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 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 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 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 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 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 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7) 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2) 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
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 3) 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
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 题。 4) 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 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 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 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 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5) 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 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 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 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国际货运代理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负责将货物从起始地安全、准时地运送到目的地。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仅需要处理各种物流问题,还需要与各种机构、部门以及运输方式进行协调。
这篇文章将深入探讨国际货运代理的一些关键知识点。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和职责国际货运代理,也称为货物运输代理或物流服务提供商,是一种中间人,他们在发货人和收货人之间进行协调,以确保货物的顺利运输。
他们的工作涉及一系列活动,包括接收、存储、包装、分拣、配送、运输和信息管理。
除此之外,他们还负责处理海关和税务相关事宜,以及提供咨询服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角色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货运代理扮演着关键角色。
他们的工作涵盖了从接收货物到最终交付的整个过程。
他们需要与发货人进行协调,确保货物的接收、存储和包装都符合要求。
然后,他们需要安排合适的运输方式将货物送达到目的地。
在这个过程中,货运代理还需要处理任何可能出现的延误、损失或纠纷。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类型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和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直客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主要与发货人合作,为他们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
2、同行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主要与其他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为他们提供服务。
3、混合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既与发货人合作,也与其他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
四、国际货运代理的优势国际货运代理的优势在于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使得他们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的物流问题。
他们了解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和要求,能够根据货物的特性选择最合适的运输方式。
他们还拥有广泛的网络和资源,可以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时到达。
五、国际货运代理的挑战尽管国际货运代理在处理物流问题方面具有优势,但他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这些挑战包括但不限于:复杂的法规和政策、不稳定的运输市场、技术进步带来的压力以及客户对服务质量和成本的要求不断提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货运代理需要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还需要保持对新技术和市场趋势的。
国际货代知识点
国际货代知识点国际货代是指国际货物代理,也被称为国际物流代理。
他们是在国际贸易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中间人,负责协调货物的运输和相关事务。
下面将按照逐步思考的方式介绍一些国际货代的知识点。
1.了解国际贸易流程:作为国际货代,了解国际贸易流程是基本的。
这包括了解进出口手续、报关程序和文件要求等。
国际货代需要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和法规,以确保货物能顺利通过海关。
2.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国际货代需要根据货物的性质、目的地和客户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常见的运输方式包括海运、空运和陆运。
每种运输方式都有其特点和优缺点,国际货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处理文件和报关:国际货代需要处理大量的文件工作,并协助客户完成报关手续。
这些文件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和保险单等。
国际货代需要了解各种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货物跟踪和仓储管理:国际货代需要跟踪货物的运输过程,并及时向客户提供货物的位置和状态信息。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国际货代还需要安排仓储和分拣等工作,以确保货物能及时交付给客户。
5.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在国际贸易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纠纷。
国际货代需要具备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的能力。
例如,货物可能丢失或损坏,或者出现货物违禁问题。
国际货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解决问题。
6.熟悉国际贸易术语和条款:国际货代需要熟悉国际贸易术语和条款,如INCOTERMS。
这些术语和条款定义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货代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合同条款来安排货物的运输和交付。
7.掌握相关软件和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国际货代需要掌握一些相关的软件和技术。
例如,货代公司通常使用物流管理系统来跟踪和管理货物。
此外,还有一些在线平台和电子商务工具可以帮助国际货代更高效地处理业务。
总结起来,国际货代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他们需要掌握国际贸易流程、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处理文件和报关、货物跟踪和仓储管理、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熟悉国际贸易术语和条款,以及掌握相关软件和技术。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在跨国货运活动中,根据货主的委托,以其自己的名义但实际上是代表货主进行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的服务的企业。
国际货运代理有着重要的角色和职责,在国际贸易中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下面将重点介绍国际货运代理的相关知识点。
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和职能:-国际货运代理是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为货主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中介机构。
其主要职能包括安排货运船舶和飞机运输、订舱、报关报检、仓储、货物保险、代理结算等。
-国际货运代理的任务是为货主提供一揽子服务,确保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顺利运输,同时协助货主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和问题。
2.国际货运代理的工作流程:-接受委托:货主将货物运输的委托书交给货运代理,包括货物的基本信息、目的地和运输要求等。
-报关报检:货运代理负责办理货物的报关报检手续,以确保货物在目的港能够顺利通关。
-仓储和运输:货运代理负责为货物提供仓储和运输服务,包括货物的入库、出库、装卸和运输等。
-货物保险:货运代理可以代理货主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代理结算:货运代理负责与货主进行结算,包括向货主收取服务费用,并将费用支付给相关运输公司和其他服务提供商。
3.国际货运代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管理办法》:是中国海关对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进行管理的法规,包括代理人的资质要求、业务规范等。
4.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航运代理:负责安排船舶运输,包括订舱、滞期费用、拼箱和拆箱等。
-空运代理:负责安排飞机运输,包括订舱、安排航班和航线等。
-多式联运代理:负责将不同运输方式(如船舶、铁路、公路等)进行整合,为货物提供一站式的运输服务。
-报关代理:负责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通关。
-仓储代理:负责为货物提供仓储和物流配送的服务。
5.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趋势:-信息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也逐渐向信息化方向转变,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信息系统,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复习重点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一.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程了解(一)国外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历史(1)国际货运代理产生阶段(公元10世纪)(2)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产生阶段( 20世纪30年代以后)(3)国际公路运输代理产生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后)(4)国际货运代理介入无船承运人阶段(20世纪60年代开始)(5)国际货运代理介入多式联运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6)国际货运代理介入第三方物流服务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历程(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独家经营阶段(1949-1978)(2)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有限竞争阶段(1979-2004.6)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初期对外开放(1979.1-1995.5)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竞争阶段(1995.6-2001.12)加入WTO后对内对外开放的新阶段(2001.12-2004.5)(3)以备案登记制为基础的市场全面开放阶段(2004.7至今)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狭义的解释(1)中间人型(租船经纪人)(2)代理人型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广义的解释当事人型(无船承运人)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FIATA于1926年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
FIATA的宗旨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2000年9月6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在北京宣告成立。
CIFA宗旨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四.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市场准入制度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实施登记备案制需要备案的货运代理企业范围仅对国内投资的货代企业备案,对外商投资的仍然需要审批.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特点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务合同而非单务合同有偿合同而非无偿合同商务合同而非民事合同仅涉及内部关系而非外部关系二.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权利1,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整理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整理1.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包括贸易模式、贸易方式、贸易术语(如FOB、CIF、EXW等)、货物分类等。
2.国际运输方式:包括海运、空运、陆运和铁路运输等。
每种运输方式都有其优点和限制,代理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货物特性来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3.国际货运法规: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非常重要,包括海上公约、船舶法、空运公约、国际贸易法等。
4.货物打包和装箱:了解货物的打包和装箱要求,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这包括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合理摆放货物、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封箱等。
5.保险:为客户提供货物保险是国际货运代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代理需要了解货物保险的种类和保险公司的要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6.港口和航空港的操作流程:了解港口和航空港的操作流程,包括货物进出口手续、报关、报检、单证准备等。
熟悉港口和航空港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7.货物跟踪和信息管理:代理需要掌握货物跟踪和信息管理技巧,及时向客户提供货物运输的最新状态和相关信息。
8.进出口政策和税则:了解不同国家的进出口政策和税则,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货物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9.货物报关和报检:了解货物报关和报检的流程和要求,帮助客户完成各项手续。
10.国际贸易条款的理解和运用: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条款,包括INCOTERMS等,协助客户制定合适的合同和条款。
11.货物过境和跨境运输:了解跨境运输的流程和要求,包括海关手续、国境检查等。
12.危险品运输:了解危险品的分类和特殊运输要求,协助客户完成危险品的报关和运输手续。
13.费用计算和成本控制:代理需要具备费用计算和成本控制的能力,确保客户的货物运输成本在可接受范围内。
14.国际货物贸易流程:了解国际货物贸易的整个流程,包括订单确认、货物采购、物流安排、报关和报检、运输、清关和交付等,协助客户完成每个环节。
15.风险管理:了解货物贸易和运输中的各种风险,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如购买货物保险、选择可靠的运输商等。
国际货代知识点整理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整理1.国际货运代理得概念,国际货运代理得四种类型及其概念国际货运代理(The Freight Forwarder),原为一种佣金代理,系指代表进出口商完成货物得装卸、储存、安排运输、收取货款等日常业务得代理机构。
四种类型:1、船务代理(Shipping Agent)就是指船务代理企业或代理人接受海运承运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承租人)得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得法律行为、代理行为。
2、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就是接受货主得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包装、转运、订舱等得人,她与货主得关系就是委托与被委托得关系。
3、租船代理(Shipbroker)就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得人,她得主要业务活动就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Chatterer)寻找合适得运输船舶或船东(Ship-owner)寻找货运对象,她以中间人身份使船租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4、咨询代理(Consulting Agent)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得需要,以提供有关咨询情报、情况、资料、数据与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得人。
2.国际货运代理得业务收入组成结构1.代理费收入,包括:代理订舱佣金;代理清关与货物保险佣金;其它代理费;2、差价收入,包括:运费及相关环节费用差价;小批量合并运输差价;多式联运整合差价。
3、揽货佣金4、其它增值服务收入(代包装、代检品及分拨等)3.国际货运代理得主要业务关系方政府与其它公共机构(港口当局、海关当局进/出口贸易与外汇管制,卫生、动植物与质量管制运输与其它许可制度)、发货人、收货人、货运代理人、货物保险人、责任保险人、联运互保协会、船舶所有人、陆路运营人、铁路经营人、内陆水道运营人、航空公司、包装代理行、银行4、四大航线:日韩线、澳新线、欧地线、美加线5、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人员得从业要求1.基本素质:语言、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身体素质2、业务素质:国际贸易知识、货运业务知识、企业文化、对客户得了解、服务意识、法律、保险加工、来件装配、合作生产、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技术贸易、边境贸易8、国际贸易得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与信用证等基本方式。
(完整版)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复习重点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一.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程了解(一)国外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历史(1)国际货运代理产生阶段(公元10世纪)(2)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产生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后)(3)国际公路运输代理产生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后)(4)国际货运代理介入无船承运人阶段(20世纪60年代开始)(5)国际货运代理介入多式联运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6)国际货运代理介入第三方物流服务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历程(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独家经营阶段(1949-1978)(2)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有限竞争阶段(1979-2004.6)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初期对外开放(1979.1-1995.5)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竞争阶段(1995.6-2001.12)加入WTO后对内对外开放的新阶段(2001.12-2004.5)(3)以备案登记制为基础的市场全面开放阶段(2004.7至今)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狭义的解释(1)中间人型(租船经纪人)(2)代理人型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广义的解释当事人型(无船承运人)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FIATA于1926年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
FIATA的宗旨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2000年9月6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在北京宣告成立。
CIFA宗旨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四.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市场准入制度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实施登记备案制需要备案的货运代理企业范围仅对国内投资的货代企业备案,对外商投资的仍然需要审批.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特点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务合同而非单务合同有偿合同而非无偿合同商务合同而非民事合同仅涉及内部关系而非外部关系二.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权利1,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一、货运代理概述国际货运代理是专门从事将货物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运往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业。
他们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客户处理各种与国际物流相关的问题,包括运输、报关、保险、仓储等。
二、运输方式与路线货运代理根据货物的特性、运输时间和成本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或铁路运输。
同时,他们需要熟悉各种运输路线,以便为客户提供最快捷、最经济的运输方案。
三、货物包装与标识货物的包装和标识对于货物的安全运输至关重要。
货运代理需要根据货物的特性、运输方式和路线,提供适当的包装方案,并对货物进行正确的标识。
四、货运单证与文件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单证和文件是非常重要的。
货运代理需要了解和掌握各种货运单证和文件的要求,包括进出口报关单、装箱单、发票、提单等,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通关和运输。
五、货物的装卸与保管货运代理需要协调货物的装卸和保管工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和保管。
他们需要选择可靠的装卸和保管服务提供商,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六、货运保险与索赔货运代理需要为客户提供货运保险服务,帮助客户规避运输风险。
他们需要了解货运保险的条款和规定,协助客户处理索赔事宜。
七、货运费用与计费货运代理需要制定合理的货运费用标准,并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
他们需要与客户协商费用,确保公平合理。
八、货运代理法律责任货运代理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他们的行为合法。
他们需要与客户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发生纠纷,货运代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客户管理与服务货运代理需要重视客户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
他们需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投诉。
十、电子商务与物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物流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货运代理需要了解电子商务的特点和需求,提供高效的物流解决方案,确保电子商务业务的顺畅运作。
同时,他们也需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物流运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国际货运代理基本知识
国际货运代理基本知识第一节、基本知识1、CY-FO条款:FO可释为Free Out或Free Over side=Free Overboard意为船公司(Carrier)不负责POD之卸船费。
此条款常用于去中东、西亚地区的僻港、小港(Side ports“小港”);如:Haifa海发、Ashdod阿斯杜德(以上二港均Israel以色列的)、Izmir伊兹密尔(Turkey)、Istanbul伊斯坦布尔(Turkey)、Beirut贝鲁特(Lebanon黎巴嫩)、Benghazi班加西(Libyan 利比亚,于地西:地中海西岸)另有CY-TKL(=CY-TACKLE)=CY-Hook(Note:tackle吊绳→吊钩;hook货钩、吊钩)、舷(船)边交货,船公司不负责卸船费。
与CY-FO类似,只是CY-FO多用于中东、西亚地区注:少部分公司还有CY-LO条款(如H&T)它与CY-FO类似,只是习惯叫法不同而已。
有少部分人言CY-LO适于散货、至目的港后拼柜的卸船费及码头费、拆柜费等Carrier一概不管2、“双到付”: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之O/F(Ocean Freight)与Shipper(“客户”)付给Forwarder之O/F均为到付“一预一到”: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 为prepaid(pp)方式;而Shipper付给Forwarder,则为到付CC(collect).船公司一般不同意到付。
3、对DG(Dangerous Goods或DC:Dangerous Cargo)多采用“现提”即Alongside Delivery.又称“船边交货”(指POD船边)。
因许多码头不允许DG于港内久留4、Via(=by way of =care of =C/O)经由:e.g. ①Shipment from Keelung to NYK via Panama Canal货物必装载于从基隆(TWN)通过Panama Canal驶往NYK之船舶或以上英文也可以写作:Shipment from Keelung via Panama Canal to NYK(NYK于美东)②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Detroit(底特律,于美内陆)via LA(于美西WC)意指:于LA卸船后转火车运至Detroit③Shipment from Shenzhen to Seattle(W.C)via Land-Bridge(陆桥)in bond to Boston(E.C.)。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选择、填空、简答、计算、识图、单证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国际货运代理的四种类型及其概念。
指根据客户的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收取货款等日常业务的代理机构,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
船务代理:指船务代理企业或代理人接受海运承运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承租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法律行为、代理行为。
货运代理:是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包装、转运、订舱等的人,他与货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
租船代理: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他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他以中间人身份使船租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咨询代理: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咨询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2、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收入组成结构。
代理费收入,包括:代理订舱佣金;代理清关和货物保险佣金;其它代理费差价收入,包括:运费及相关环节费用差价;小批量合并运输差价;多式联运整合差价。
揽货佣金其它增值服务收入(代包装、代检品及分拨等)3、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关系方。
政府和其它公共机构(港口当局、海关当局进/出口贸易和外汇管制,卫生、动植物和质量管制运输和其它许可制度)发货人、收货人货运代理人货物保险人责任保险人、联运互保协会船舶所有人、陆路运营人、铁路经营人、内陆水道运营人、航空公司、包装代理行、银行4、四大航线。
日韩线、澳新线、欧地线、美加线5、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人员的从业要求。
基本素质:语言、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身体素质业务素质:国际贸易知识、货运业务知识、企业文化、对客户的了解、服务意识、法律、保险6、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CPT、CIP)7、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整理
选择、填空、简答、计算、识图、单证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国际货运代理的四种类型及其概念。
指根据客户的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收取货款等日常业务的代理机构,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
船务代理:指船务代理企业或代理人接受海运承运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承租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法律行为、代理行为。
货运代理:是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包装、转运、订舱等的人,他与货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
租船代理: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他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他以中间人身份使船租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234567代理、包销、寄售、拍卖、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作生产、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技术贸易、边境贸易8、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支票(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支票、保付支票、转账支票)9、时区、航线、主要空港的位置、机场及航空公司的代码。
时区:经度÷15°所求区时=已知区时±时区差+飞行时间中时区7.5°W~7.5°E,左西右东东加西减往右一个时区+1小时(早看到太阳1小时)如中国东八区8点。
澳洲东十区10点。
(东十区在东八区的东面+2小时)。
左加右减越过日界线←+1天,→-1天。
世界重要港口:上海港、釜山港(韩国)、横滨港(日本)、纽约港(美国)、长滩港(美国西海岸)、4.鹿特丹(荷兰,欧洲莱茵河)、9.亚历山大港(埃及,地中海)、3.安特卫普(比利时西北部)、5.汉堡(德国)、新加坡、香港1011128000-8999科学仪器、专业仪器、精密仪器、器械及配件9000-9999其他指定商品运价计算例题1指定商品运价计算例题2指定商品运价计算例题3等级货物运价等级货物运价是指在规定的业务区内或业务区之间运输特别指定的等级货物的运价。
货代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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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知识
货运代理基本概念
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队会运代理的定义是:根据客户的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
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2、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货代的服务对象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
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
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
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
一、为发货人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考点
国际货运代理考点一、名词解释。
1、班轮运输:是海洋运输的一种方式,是指在固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的水上运输方式。
2、海运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3、国际货代企业:国际货代企业是指接收进出口货物发货人、收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法人企业。
4、租船运输:是指没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由船舶所有人追随货源,按照货主对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的航线,组织货物运输。
5、预借提单: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及时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
6、MTO: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他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二、问答?1、国际货代性质及判断?性质: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判断:(1)、是否有强制法律的规定或习惯做法。
(2)、是否签发了自己的全程运输单证。
(3)、是否持有客户据以要求实际承运人履行的运输合同的单证。
(4)、是收取基于运输费用计算的佣金,还是嫌取所付运费与客户之间的差价。
(5)、是否与客户以前有过交易。
2、MTO与NVOCC的区别?(1)、合同的约定。
(2)、是否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
(3)、收取报酬的形式。
(4)、其他方法(往来函件、双方贸易历史、货运代理公司的参与程度)。
3、航空主提单与分提单的区别?(1)、分运单在进行集中托运时,代理人首先从各个托运人处收取货物,在收取货物时,需要给托运人一个凭证,这个凭证就是分运单。
(2)、主运单代理人把来自不同收货人的货物集中到一起向航空公司订舱,交给航空公司运输,代理人和航空公司之间也需要一个凭证,这个凭证就是主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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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复习重点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一.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程了解(一)国外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历史(1))国际货运代理产生阶段(公元10 世纪)(2))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产生阶段(20 世纪30 年代以后)(3))国际公路运输代理产生阶段(20 世纪50 年代以后)(4))国际货运代理介入无船承运人阶段(20 世纪60 年代开始)(5))国际货运代理介入多式联运阶段(20 世纪70 年代到80 年代)(6))国际货运代理介入第三方物流服务阶段(自20 世纪90 年代以后)(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历程(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独家经营阶段(1949-1978 )(2))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有限竞争阶段(1979-2004.6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初期对外开放(1979.1-1995.5 )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竞争阶段(1995.6-2001.12 )加入WTO 后对内对外开放的新阶段(2001.12-2004.5 )(3))以备案登记制为基础的市场全面开放阶段(2004.7 至今)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狭义的解释(1)中间人型(租船经纪人)(2)代理人型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广义的解释当事人型(无船承运人)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
FIATA 于1926 年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
FIATA 的宗旨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2000 年9 月6 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在北京宣告成立。
CIFA 宗旨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四.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市场准入制度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实施登记备案制需要备案的货运代理企业范围仅对国内投资的货代企业备案,对外商投资的仍然需要审批.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特点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务合同而非单务合同有偿合同而非无偿合同商务合同而非民事合同仅涉及内部关系而非外部关系二.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权利1,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2,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
3,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和相关运输单证,文件资料。
4,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
5,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
6,要求委托人承担代理行为的后果。
7,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8,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义务1,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向委托人报关委托事务处理情况。
4,披露委托人,第三人。
5,向委托人转交财产。
6,协助,保密。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责任(1))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作为代理人,在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做牵线搭桥的作用,由货主和承运人直接签运输合同。
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
当货物发生灭失或残损,货运代理不承担责任,除非其本人第三人有过失。
当货运代理在货物文件或数据上出现过错,造成损失,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人有权通过法院向货运代理请求赔偿。
(2))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1、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2、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
(3))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当货运代理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并签发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时,便成了无船承运经营人,被看做是法律上的承运人,他一身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
(4))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当货运代理负责多式联运并签发提单时,便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MTO ),被看作是法律上的承运人。
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一.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性质1、可能性;2、两重性;3、责任风险带来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产生的原因⑴国际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所产生的;⑵分包人的过失;⑶其他方面的原因。
例如,约定分包人免责,分包人的责任小于国际货运代理的情况。
三.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四.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内容⑴错误与遗漏⑵仓库保管中的疏忽⑶货损货差责任不清⑷迟延或未授权发货第四章国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操作实务一.组织方式与交付方式根据发货人是否单独需要使用一个集装箱,分为: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拼箱货(less than full container load,LCL )注意:1、危险货物、鲜活货物及能损坏或污染箱体的货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2、已经装载完毕的集装箱,一般还要加铅封或海关的封志。
基于是否单独需要使用一个集装箱,货主与承运人在交接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大致有以下 4 类:(1))整箱接/整箱交(FCL/FCL )承运人以整箱为单位负责交接。
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货方负责。
(2))整箱接/拼箱交(FCL/LCL )在始发地,装箱由货主负责,双方以整箱为单位进行交接;到达目的地,由承运人负责拆箱,双方以货物为单位进行交接。
(3))拼箱接/拼箱交(LCL/LCL )双方以货物为单位进行交接。
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
(4))拼箱接/整箱交(LCL/FCL )在始发地,装箱由承运人负责,双方以货物为单位进行交接;到达目的地,由货主负责拆箱,双方以整箱为单位进行交接。
基于交接地点不同,货主与承运人在交接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大致有以下9 类:(1))门到门(DR to DR )FCL/FCL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2))门到场(DR to CY )F CL/FCL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3))门到站(DR to CFS )FCL/LCL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4))场到门(CY to DR )FCL/FCL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堆场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5))场到场(CY to CY )FCL/FCL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6))场到站(CY to CFS )FCL/LCL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7))站到门(CFS to DR )LCL/FCL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8))站到场(CFS to CY )LCL/FCL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9))站到站(CFS to CFS) LCL/LCL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二.海上集装箱出口货运代理操作实务(考试时会有作图题,可能会有这一题)三.运费操作计费标准物的毛重(Weight ton ),费率表上用“W”表示;按货物的体积(Measurement ),费率表上用“M”表示;按货物的价值,费率表上用“Ad.V ”或A“.V ”表示(FOB 价);按货物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费率表中用“W/M ”表示;按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一种最高的运费计收, 费率表中用“W/M or A.V ”表示;按货物重量或尺码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
费率表中用“W/M plus A.V ”表示;商品运费计算1. 按普通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拼箱货)2. 采用包箱费率(整箱货)四.提单操作1. 根据收货人栏记载的不同,相应的提单可以分为:①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or Open B/L ,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 )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
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
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
②记名提单(Straight B/L )又称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
③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 )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字样的提单。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 ”,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 ××”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
记名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
2. 提单签发五. 非正常换单操作⑴无单放货⑵⑶电放放货与异地放货(案例记名提单情况下的放货4-13)(4) “假提单”情况下的放货六.空箱返还与滞箱费1 空箱返还货运代理代表收货人将已拆卸完毕的集装箱返还给承运人的过程。
包含安排运输车辆、交纳滞期费、收回用箱押金及办理空箱交接验收手续等环节2 滞箱费设备交接单上印制的“免费期限”一栏,当事人有三种选择:(1))填写确定的天数(2))填写“无限期”或类似用语(3))空白第五章海上租船货运代理操作实务一.租船代理人的身份(1) 船东代理人(The Owner's Broker) 。
(2) 承租人代理人(The Charterer's Broker )。
(3) 双方当事人代理人(Both Parties ’Broker )。
由此可以看出,租船代理人的身份具有不确定性,通过其从事的业务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其认定为代理人,而另一方面又可以将其认定为居间人二.航次租船合同1. 航次租船合同含义是指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费率与条件将船舶租与租船人,自某一港口或若干港口装运整船货物或部分货物至指定的目的地或某一地区的若干港口而签订的租船合同。
在中国《海商法》下,对于各种租船方式,只有航次租船中船东必须履行班轮运输中的适航义务和不得不合理绕航的义务,这也是这种运输方式的一个特点。
2. 航次租船合同的种类单航次租船往返航次租船连续航次包运租船3. 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⑴ 合同当事人租船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对租船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的人。
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是船东和承租人。
⑵ 船舶概况与船舶动态1)出租人必须保证陈述内容的正确性2)船名(Name Of Vessel )合同中一般列明一艘船舶的名称,船名一旦被确定,出租人就无权以其他船舶替代指定船舶。
① M/V XXX (指定船名)② M/V XXX or substitute at owner ‘s option (代替船舶)③ M/V A or M/V B or M/V C at owner's option④ Vessel to be named (船名待定)3)在不同的租船方式下,对船舶概况所要求记载的内容有所不同,其中如船级、载重吨、舱容、船舶国籍、船舶位置舱口尺寸、船吊数量等必须如实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