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局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根据局重大事项决策的需要,组织咨询专家围绕其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二条专家咨询论证的范围(一)质监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二)中长期发展目标的确定或调整;(三)事关全局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或调整;(四)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五)其它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需要,确定专家咨询人员范围,合理确定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专家、学者等。
重大决策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应的咨询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第四条咨询论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有关单位向分管领导提交咨询论证事项,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由主要领导决定进入咨询论证程序的事项;(二)确定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转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开展前期工作;(三)召开咨询论证会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书面等形式,征求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四)通过会议和实地考察等形式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调研;(五)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的咨询建议。
第五条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论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本部门发展实际;(二)咨询论证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对于下列重要事项应征求群众意见:(一)事关质监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三)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四)实施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五)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征求群众意见的程序根据决策的内容,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范围。
对涉及保密的内容,被征求意见代表要做好保密工作。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郭献功2013-01-25 14:26:41 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4期内容摘要:发展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因素,是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保证,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即: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实现党内民主决策、落实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代会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党内民主作者简介:郭献功(1964—),男,河南汝州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全国党建研究会特聘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基层党建。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2)04-0091-07“党内民主是政党根据党员主体原理,对全体党员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所进行的制度规定以及这些制度规定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
”[1]中国共产党28年的革命历程和63年的执政实践表明:“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2]P49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4]。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筑牢六大支柱。
第一根支柱: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是党内民主权力的主体。
“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
”[5]P365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为基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一)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章规定的8项权利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15项保障措施和7项责任追究措施。
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篇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指中共民主建设的三项制度。
既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方面、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反映制度即“党内下情上达制度”。
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的制度。
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篇二: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决策包含范围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涉及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意见;本乡干部人事任用、奖惩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本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有关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重大问;本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其他应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条重大决策应坚持如下原则:(一)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政策咨询,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二)充分酝酿的原则。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应采取多种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三)平等议事的原则。
讨论重大事项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或论证。
(五)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会议决定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参会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要充分发挥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加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力度。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四条重大决策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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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确保党组织民主、科学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第三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工作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对需要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事前预告,将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通知给征求意见对象,使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对决策事项有充分的了解。
第四条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涵盖事项涉及的党员群众各个层面,避免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并注重开拓新的渠道,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第五条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授田英才学园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学校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滨城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本校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大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学校、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党内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三)可行择优原则。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
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决策内容(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研究并提出本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二)影响本校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三)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意见;(四)重要的党务活动。
三、决策程序(一)提出问题、确定目标。
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的要求,紧密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确定解决问题的基本目标;(二)拟定方案、科学论证。
根据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发布通告,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
(三)集体决策。
按照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策。
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四)组织实施、跟踪分析。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五、决策要求(一)党内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时,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三)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四)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五)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署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六)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与会者。
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医院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党内重大决策也变得越发重要和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降低决策风险,就成为医院面临的重要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制度背景医院重大决策是医院管理、发展和改革的关键之一。
然而,这些决策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影响深远,不光需要专业知识,也需要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此外,医院内部的队伍也很庞大,人员层次也不尽相同,这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增加了难度,亟需一套可靠的评估体系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制度内容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由四部分组成:计划,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
下面对这些内容作详细阐释。
1. 计划制定计划是制度的第一步,也是制定好的决策的关键。
计划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时间表以确保计划能够按时完成。
(2)明确人员架构,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资源支持以确保制定的决策方案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3)建立沟通渠道,建议决策方案,并收集和记录所有的建议和意见,以保证方案的公正和可信度。
2. 论证论证是决策过程的核心环节,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步骤。
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调研和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分析目前的状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措施和手段。
(2)评估解决方案的切实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以及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比较各种方案的优劣性,并选择较为合适的方案。
(3)明确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与任务、寻找支持方案实施的资源和手段、并将方案及其实施的各环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提出。
(4)建立反馈机制和跟踪机制,以评估方案的实施结果。
(5)对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多方面的论证和评估,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 评估决策方案评估是确保方案有效性和成本效益的必要环节。
评估包括对决策方案进行全面阐述、必要考虑和综合评估,定期调查方案的实施结果,并进行总结和分析。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是指,在重大决策问题上,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即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大范围、大规模、大规格集体决策的制度。
首先,该制度注重多方面意见的征集。
在决策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还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声音。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的影响。
其次,该制度强调多渠道意见的获取。
为了获取更多的意见,决策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征集,比如组织专题研讨会、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意调查等。
这样可以开阔思路,了解各方面的观点,为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另外,该制度重视多层次意见的协商。
在决策过程中,要建立起多层次的协商机制,确保各级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沟通。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传递失真和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之,通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运行,可以实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扬集体智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决策的广泛共识,使决策更加科学、公正、有效。
最后,应该注意的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一种决策文化的建设。
只有在全党全社会上树立起决策集体智慧、沟通协商的意识和习惯,才能真正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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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实行三个重大问题要经过三重决策程序,即要经过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党的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决定。
下面,我们将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对党全党工作和主要问题的领导权。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环节。
1. 提出问题:任何一个党组织或者个人对重大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或者提案,必须有明确的提出问题的内容和理由。
2. 材料准备:提出问题的党组织或者个人根据提出建议或提案的需要,逐级汇报,准备有关的材料、数据和情况的调查报告,并经过专题研究。
3. 上报组织:提出问题的党组织或者个人将准备好的材料和报告上报至党的中央委员会的组织部门。
4. 组织部门审查:党的中央委员会的组织部门负责对上报的材料和报告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提出重大问题的标准。
5. 制定议程:组织部门根据上报的问题和审查结果,制定会议议程,确定讨论问题的时间和地点。
6. 公示和反馈:组织部门在确定会议议程后,将会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7. 召开讨论会:党的中央委员会根据提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组织召开讨论会,对问题展开讨论。
8. 讨论结果:讨论会的结果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起草讨论会决议草案。
9. 决议草案征求意见:决议草案由组织部门向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基本共识。
10. 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根据讨论会的结果和征求的意见,经过表决,做出决定。
二、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是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党的全党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二环节。
1. 决策议程:根据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组织部门将决策议程确定并通知全体会议成员。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新东社区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新东社区党委及其所属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工作部门。
二、主要内容(一)新东社区党委及所属单位两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计划目标、实施措施等。
(二)党的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农业生产计划、财务计划、农业承包利费指标计划、农田灌水计划指标、基本建设项目、种植业结构调整、庭院经济优惠政策、利费调整、规章制度的订立等。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当由党委会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推荐连队民主选举干部的候选人等干部选拔任用事项。
(四)按照职工管理权限应当由社区主任办公会或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非生产性岗位的工人安排事项。
(五)职工两用地划分;对违规违纪职工的处理,社会最低保障金享受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其它问题等。
(六)上级规定的必须在决策前征求意见的事项。
三、决策前预告社区、连队两级党组织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前述第二条所列事项提前3-7日以会议、口头、书面或广播等形式进行预告,为群众参与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留有充足的思考及讨论时间。
四、决策内容通报社区、连队两级党组织及其相关行政部门要将决策的具体内容草拟方案,工作意向等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以书面方式、会议方式通报给职工群众。
内容通报一般在有关事项正式决策前5-7天以前进行。
五、征求意见的方式公示、告示民主测评、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或表决;发放民意调查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质询听证,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
六、征求意见的程序坚持事前预告、事中通报、事后反馈原则。
对涉及全农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征求意见,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征集群众意见。
社区工会及其各单位工会组织协助进行,由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委汇总上报。
涉及范围为各单位内部的有关事项,由基层党组织及其所属单位工会组织负责意见征集。
关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关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扩大决策者获取信息的渠道。
决策涉及的领域常常是复杂的,相关信息众多、复杂。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可以吸纳有关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等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从而完善决策的依据和数据,提高决策的针对性、精准性和科学性。
其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能够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决策过程中,项目相关方能够对政策、计划、方案或项目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保证相关方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这对于加强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和对话,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对决策的认可是至关重要的。
再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有助于减少决策的风险和错误。
对于复杂的决策,个人和少数人的决策往往容易受到主观意识和片面认识的影响,因此容易出错。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能够吸纳多方面的视角和专业知识,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认识,降低决策的风险和错误。
最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还能够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之一,体现了人民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实质特征。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能够增加民众参与决策的机会,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推动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
然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是信息获取的难度。
在现代社会,信息爆炸的问题普遍存在,信息获取变得困难。
因此,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信息获取的难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和引导相关方提供准确和可靠的信息。
其次是参与者的数量和质量。
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关注参与者的数量和质量。
参与者数量的过多可能导致信息的冗杂和把控困难,参与者数量的过少可能导致意见的单一和不全面。
因此,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合理选择参与者,并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
最后是征求意见的责任和权威问题。
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明确意见的责任和权威。
意见提出者应该对其提出的意见负责,并拥有相应的权威和专业背景。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概述在任何组织中,重大决策都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因为这些决策可能会对整个组织产生深远影响,为了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因此,建立一套征求意见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对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决策相关部门•相关专家学者•决策受影响方决策相关部门的意见决策相关部门是最基本的意见征求对象。
这些部门是决策执行的主体,因此必须在决策制定阶段提供他们的意见。
如果他们没有提出问题或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他们在以后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困难。
因此,在决策制定阶段引导相关部门提出反馈和问题非常重要。
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相关专家学者能够提供独特的视角和专业知识,帮助组织减少决策错误概率。
为了获得有价值的反馈,组织应该寻找能够提供帮助的知名专家学者。
此外,组织需要向相关专家学者解释决策背景和目标,以便他们能够提供最有意义的反馈和建议。
决策受影响方的意见为确保决策正确且符合有关人员的期望,组织应该征求那些受决策直接影响的人的意见。
他们对决策的反馈和建议将有助于组织更好地理解决策的影响,从而进一步优化决策。
此外,由于受影响方直接参与到决策制定过程中,这将有助于他们获得更多的满意度。
征求意见的方法组织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征求决策各方的意见:•向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发送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
•在组织内部召开会议,以促进与有关各方的交流和讨论。
•在执行决策之前,组织可以发布一个调查或反馈表单,要求受影响方给出反馈和建议。
实行征询意见制度的好处实行征询意见制度有以下好处:•在决策制定期间,将各方意见结合在一起,这有助于确定更完整、更完善的决策。
•减少决策错误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决策的不必要的成本。
•帮助决策更好地体现有关方面的期望和利益。
•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参与性,进一步加强组织的道德风险管理。
总结在组织中实行征询意见制度,是实现正确决策的关键。
基于征询意见制度,组织可以更好地结合各方意见,降低决策错误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参与性。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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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
01
决策方应在决策实施前或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向提出意见的
公众或机构反馈采纳情况。
沟通方式
02
可以采用新闻发布、公开信、公告等多种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
众或机构反馈。
沟通内容
03
应包括采纳与否的原因、采纳的部分有哪些、未采纳的部分有
哪些等。
05
制度执行与监督机构
执行主体与责Biblioteka 人评估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公众访谈、专家评估等多种方法,确保评估结果 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完善建议征集途径
官方网站
社交媒体
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门的征集页面,发布征 求意见稿,并明确征集时间、方式和流程。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通过线上投票、讨论等 方式收集公众意见。
听证会
专家咨询
定期组织听证会,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 ,就特定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监督机构与职责
01
权力机关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应依法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02
监察机关
监察机关负责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纪律监督,防
止权力滥用和违规操作。
03
社会监督
广大公民、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应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征求
意见的监督,促进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民主参与。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2023-10-26
contents
目录
• 制度背景与目的 • 制度适用范围与原则 • 征求意见对象及方式 • 意见采纳与反馈机制 • 制度执行与监督机构 • 相关配套措施与规定 • 制度评估与完善建议 • 相关案例与启示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使党组织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广泛全面原则。
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决策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不同区域、领域、行业及人民团体、各界人士、民主党派中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三)公开透明原则。
除依法规定保密的外,采取一定方式,向党内公开通报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使征求意见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四)形式多样原则。
采取调研座谈、交流协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五)群众路线原则。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创新精神,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七)前瞻性原则。
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预测工作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八)可行择优原则。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四)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四、党员联系户制度(一)村支部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居住地就近的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村内所有农户都要有党员联系•(二)村支部要根据本村实际采取党员自报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党员联系的农户并对党员联系户进行登记造表•(三)对党员联系户实行动态管理,可每年更换一次•(四)党员要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户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五)党员要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充分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党支部、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五、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每月10日为全镇农村党员活动日•(二)活动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根据村党组织的安排,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认真的审议.二是五学、四议、三帮”.五学”即学政治理论、学党的知识、学农村政策、学法律法规、学实用技术.四议”即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三帮”即帮支部、帮党员、帮贫困户•(三)活动形式可采取集体学习、研究讨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事项、外出学习参观和结合农时季节开展帮扶等活动•(四)根据全镇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活动地点和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每名党员,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活动并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簿》.(五)农村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党支部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在年度内三次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年终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六、村民代表推选制度(一)农户每户要确定一名户代表,5—15名户代表推选一名组代表.(二)村民代表从组代表中产生,每村代表总数不能少于30名.(三)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在村支部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四)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要取消村民代表资格,由群众重新选举.(五)选出的村民代表必须身体健康、热心村级事务、确实能代表部分群众利益(六)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七、外来人员权利保障制度(一)在所辖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本村的外来人员,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建议权;在涉及外来人员利益的公益事业建设事项的决策中享有表决权.(二)外来流动党员,虽然户口不在本村,但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的,享受本村党员同等权利,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中可参与党员大会审议•(三)外来人员不享受本村对于村集体财产处理、宅基地分配等内部事务决策的表决权.(四)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涉及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外来人员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及原则,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八、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联系所代表的农户.(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三)要支持村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事务(四)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推选制度(一)监督小组由5-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二)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三)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四)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能参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的选举•十、民主理财小组推选制度(一)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应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中选出.(二)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三)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十^一、意见的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一)村支部、村委会形成的决策事项,村民有异议时可按照程序逐级反映(二)村支部、村委会要通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三)村支部、村委会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定期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四)对解释、答复不满意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五)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或持镇开具的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十二、档案管理制度(一)各村必须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县直单位在安排落实涉及村级工作的过程中,也要建立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对接的有关档案•(二)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党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村支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决策过程中的每一道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记录•(四)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盖章后存档•(五)档案要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六)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档案的管理由专职人员具体负。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_概述及解释说明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机构和组织机构通常处理一系列重大事项,这些事项可能对公众利益产生广泛影响。
为了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合法性以及民众参与度的提高,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被引入。
该制度旨在通过公开向相关方通报重大事项,并及时收集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并获得广泛认可。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的概念、运行机制、目标与效果以及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接下来将介绍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最后,文章将总结该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并就未来发展提出建议和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了解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并分析其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通过深入研究该制度的定义、背景、运作机制以及目标与效果,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确保透明决策、提高决策质量以及促进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讨论,读者将能够了解该制度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获取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案。
最后,文章将总结该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并为未来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和展望。
2.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2.1 定义和背景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是指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织中,为了增强决策的公开透明性和民众参与度,规定了对重大事项进行通报和征求意见的一种制度。
此制度旨在通过多方参与和广泛沟通交流,确保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和发表自己的观点,从而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合法性。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以及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居民对政府决策过程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民众对权利保障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回应公众参与需求并构建更加开放、公正、民主的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被引入。
2.2 运行机制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在决策之前,相关部门或组织需要将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确定所涉及的范围、影响以及目标等信息。
规章制度之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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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使党组织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广泛全面原则。
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决策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不同区域、领域、行业及人民团体、各界人士、民主党派中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三)公开透明原则。
除依法规定保密的外,采取一定方式,向党内公开通报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使征求意见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四)形式多样原则。
采取调研座谈、交流协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五)群众路线原则。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创新精神,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七)前瞻性原则。
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预测工作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八)可行择优原则。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三、征求意见的程序
党组织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时,在时限上要给予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
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
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后,要及时将决策内容向征求意见、参与决策以及与决策内容相关的党员群众进行通报;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调研决策执行情况,并适时总结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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