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仲裁时效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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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时效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时效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解读】本条是关于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的规定。

(一)仲裁时效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仲裁时效具体来说就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

仲裁时效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

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间;第四,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所谓特殊性,是指这里规定的仲裁时效仅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对劳动争议案件规定仲裁时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第一,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时效制度的作用就在于使事实状态与法律状态相一致,从而结束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的不稳定状态,使之在法律上重新固定下来,从而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民法典新增考点》速记(大纲打印版)

《民法典新增考点》速记(大纲打印版)

《民法典新增考点》速记⼀、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典第⼀百⼋⼗⼋条 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原则:特别法优于⼀般法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百⼋⼗⼋条第2款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4、不适⽤诉讼时效的规定(1)诉讼时效原则仅适⽤于债权请求权,但是以下五类债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①⽀付存款本⾦及利息请求权;②兑换国债、⾦融债权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的企业债权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未授权给⾃然⼈、法⼈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⑤请求⽀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抚养费。

记忆⼜诀:“存、券、资、国、救(救命钱)”(2)下列请求权不适⽤诉讼时效的规定:①请求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请求返还财产;③请求⽀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④依法不适⽤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居住权1、含义:居住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的⽤益物权,以满⾜⽣活居住的需要。

2、设⽴:书⾯形式订⽴居住权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登记时设⽴。

3、权利内容:(1)居住权⽆偿设⽴;(2)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3)设⽴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另约除外。

4、消灭:居住权期间届满,或居住权⼈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

应当及时注销登记。

三、超级抵押权1、⽴法【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超级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优先于抵押物买受⼈的其他担保物权⼈受偿,但是留置权⼈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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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必须掌握的67条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图文

2022年必须掌握的67条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图文

2022年必须掌握的67条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图文一、一审相关时效(28项)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法通则137条)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民诉101条)1-2申请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民诉100条)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民诉108条)诉前证据保全。

商标法58条规定,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行,1-3申请证据保全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

(商标法58条)诉中证据保全。

民诉没有规定诉前证据保全,诉中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

证据保全未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

(证据规定23条)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立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3日内移送审判庭。

(审限若干规定第6、7条)1-4立案1-5申请先于执行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民诉意见106条)国内。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民诉92条)涉外。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

(民诉267条)国内。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

(民诉125条)涉外。

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

(民诉268条)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

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

仲裁法全文

仲裁法全文

仲裁法全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纠纷的快速、有效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章仲裁协议第一节仲裁协议的效力和效果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订立、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

第二节仲裁协议的订立当事人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订立的仲裁协议,由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表示。

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请求人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标的(争议的范围);(三)当事人共同选定的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的仲裁机构;(四)仲裁程序的选择;(五)当事人协议订立的时间和地点;(六)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其他形式表示的仲裁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仲裁的意思表示;(二)当事人共同选定的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的仲裁机构;(三)仲裁请求人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标的(争议的范围);(四)仲裁程序的选择;(五)当事人协议订立的时间和地点。

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或者以其他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载明有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证据可以作为仲裁协议的证据。

第三节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一方在仲裁协议订立后违反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提出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仲裁协议;(二)特别事由需要人民法院处理的。

当事人一方在仲裁协议订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被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不当事人之间达成或者变更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继续审理。

第三章仲裁的独立性、公正性第一节仲裁的独立性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

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机构,有权选择仲裁员;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机构内不同类别的仲裁员参与仲裁。

仲裁员独立行使仲裁职权,不受干涉。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W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南通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

第三条下列争议和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不能仲裁:(一)劳动争议;(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四)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章仲裁协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

第五条仲裁协议包括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仲裁委员会的意思表示。

第六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作出书面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八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当事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2日内将案件受理通知书、本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发送申请人;在申请人按规定预交仲裁费用后将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本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发送被申请人。

工程类合同仲裁时效

工程类合同仲裁时效

工程类合同仲裁时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通常为一年,计算起点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但是,对于工程合同而言,由于其特殊性,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会有特别的规定。

在工程类合同中,通常会涉及到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以及缺陷责任期等关键时间节点。

因此,在制定仲裁时效条款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竣工验收:一旦工程项目竣工并经过验收,相关的权利义务即告明确,此时应视为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已经发生,仲裁时效开始计算。

2. 质量保证期:对于工程质量问题,通常会有一个保证期。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即可确定,时效开始计算。

3. 缺陷责任期:对于隐蔽的质量问题,可能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才被发现。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从发现缺陷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

4. 合同解除或终止:如果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或终止,从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即可确定,时效开始计算。

5.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延误,可能会导致权利被侵害的时间点延后,此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时效的起算时间。

在制定工程类合同的仲裁时效条款时,建议如下:“本合同项下的争议,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均应提交至指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提出仲裁申请的时效为一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对于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该时效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则自质量保证期满之日起计算;对于隐蔽质量问题,自缺陷责任期届满或发现问题之日起计算。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影响,时效的起算时间相应顺延。

”。

劳务合同的时效期

劳务合同的时效期

一、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规定1. 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为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仲裁时效中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 仲裁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务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 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 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三、劳务合同免责条款1. 免责条款无效:劳务合同的免责条款如果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免责条款是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 格式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工程施工纠纷时限规定

工程施工纠纷时限规定

工程施工纠纷时限规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关于工程施工纠纷的时限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在下列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 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 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 当事人一方提出和解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和解。

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1. 不可抗力;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在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时效中断、有关程序终结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止、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继续计算。

二、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在下列情形下,仲裁时效期间中断,从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 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 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 当事人一方提出和解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和解。

三、和解协议的履行期限当事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和解协议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执行。

四、工程质量异议的时限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施工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解释

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解释

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解释民法典是中国大陆地区最新的民事法律总称,其中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是其重要的法律条文之一。

该条款规定了当事人对于民事争议的处理方式,下面是对该条文进行详细解释的内容。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于发生的民事争议,可以自愿选择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个条款的核心在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三种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而且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哪一种方式,使其更加灵活和便捷。

其中,调解是一种协商式、无形式的纠纷解决方式,通常较为快速,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因为它的约束力有限,争议双方若不能达成一致,仍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争端。

仲裁则是指双方申请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对双方展开解争活动。

这种方式一般都有约束力,需要强迫执行仲裁裁决,可能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

向人民法院起诉,则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这也是最庄重、正式的解决方式。

此外,该条文还强调,当事人选择的方式必须合法,并遵循“合法性、自愿性、公正性、保密性”的原则。

合法性意味着当事人所选择的方式,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

自愿性则意味着当事人应该主动选择一个解决方案,而非被强制要求。

公正性可以确保纠纷的公正处理和公正裁决,保密性则是确保解决方案不会被泄漏出去,因为可能会产生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

最后,根据条文,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多种方式来解决争议,如果他们不能达成协议,那么他们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种方式都不会对拥有人的其他法律权利征收任何罚款或其他处罚。

总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当事人处理民事争议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灵活且自由的,可以根据情况随意选择。

无论哪种解决方式,都应该合法、自愿、公正、保密并且不会妨碍当事人的其他权益。

关于商事仲裁的审理时限有多长

关于商事仲裁的审理时限有多长

关于商事仲裁的审理时限有多长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法律上对商事仲裁的审理时限也作了规定。

一起来了解商事仲裁的审理时限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商事仲裁的审理时限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仲裁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两个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

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纵观中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未见涉及商事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由此,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诉讼时效两年的有哪些

诉讼时效两年的有哪些

诉讼时效两年的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两年的有哪些没有两年诉讼时效的,特殊的诉讼时效有一年和三年的。

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1、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民法典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2、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3、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立法缺陷1、其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和权利的基本理论发生冲突,即当权利的构成要素之一——法律之力消灭后,意味着权利的另一要素——特定利益即无法通过强制执行力予以实现(即使在相对方不主张抗辩的情况下也应是如此)。

如此一来,则权利人的主张(尤其是起诉)就变成无实体法的支持,即使相对方不抗辩,根据其基本理论,则法院自无支持的必要,势必又回到诉权消灭主义的老路来。

即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与权利的基本理论之间产生了相互矛盾的现象,无法调和。

2、请求权基本理论与立法之间的矛盾。

根据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债权是请求权产生的基础,而且请求权既具有实体法的功能(债权的功能),又具有(程序法)程序价值上的功能,将其在民法典中予以规定是把其考察重点从程序功能转移到实体法范畴上而已,但这不意味着请求权的程序功能消灭。

合同仲裁条款规定

合同仲裁条款规定

合同仲裁条款规定1.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请求仲裁的事项;3.当事人协商选定的仲裁委员会;4.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合同仲裁程序1.合同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仲裁机构受理其仲裁请求,并向双方送达相关文书;3.组成仲裁庭后,对该合同纠纷开庭进行仲裁;4.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合同仲裁的材料申请合同仲裁材料:1.仲裁申请书,个人应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3.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5.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解决的,仲裁的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一般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

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在哪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如下:1.管辖权的取得方式不同;2.中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不同;3.仲裁与诉讼开庭审理上不同;4.审理的程序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5.两者监督程序也有所不同。

保密协议的法律时效

保密协议的法律时效

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核心信息不外泄而签订的一种协议。

在保密协议中,双方约定了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那么,保密协议的法律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一、保密协议的时效规定1. 保密期限保密协议的期限一般分为两种:任职期限和离职后的无限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离职后的保密期限。

2. 违约责任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停止泄露行为,并赔偿因泄密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合理的维权费用。

3. 法律时效(1)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时效对于保密协议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保密协议时效的注意事项1. 明确保密期限: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避免因期限不明确而产生争议。

2. 保留证据:在保密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维权。

3. 及时维权:在发现对方违反保密协议时,权利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时效过期而无法维权。

4. 竞业限制:在保密协议中,如涉及竞业限制条款,应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义务、经济补偿标准、支付时间以及解除条件,以免因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总之,保密协议的法律时效规定对于保护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销售合同时效性

按照销售合同时效性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销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销售合同不仅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业诚信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销售合同的时效性问题常常成为合同纠纷的焦点。

本文将从销售合同的时效性出发,探讨其相关法律问题。

一、销售合同时效性的概念销售合同时效性,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受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未行使诉讼权利,将丧失胜诉权。

二、销售合同时效性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核心法律,其中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对于销售合同,该法条同样适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中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销售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也应当遵循该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法》是我国规范仲裁活动的法律,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仲裁时效。

对于销售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解决,仲裁时效同样适用。

三、销售合同时效性的影响1.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销售合同时效性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在时效期内提起诉讼或仲裁,可以依法获得赔偿。

2. 维护市场秩序销售合同时效性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

一旦超过时效,违约方可能因诉讼时效过期而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这将对市场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3. 促进商业诚信销售合同时效性的规定,有助于促进商业诚信。

当事人了解时效性规定后,会更加注重合同履行,减少违约行为。

四、如何应对销售合同时效性问题1. 及时签订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当事人应尽快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合同纠纷引发诉讼。

2. 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一旦发现违约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安保保密协议时效

安保保密协议时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在签订安保保密协议的过程中,协议的时效性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安保保密协议时效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安保保密协议的概念安保保密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就保密事项达成一致,约定保密义务、保密措施、保密期限等内容的一种合同。

在签订安保保密协议时,协议的时效性直接关系到双方权益的实现。

二、安保保密协议时效的法律规定1.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签订安保保密协议时,若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若一方违反保密协议,另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安保保密协议时效的认定1. 保密期限在签订安保保密协议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协议中的保密义务自然终止。

若保密期限未明确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保密期限为三年。

2. 保密事项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商业秘密等。

若一方泄露保密事项,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责任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若一方违反保密协议,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总结安保保密协议时效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保密事项和违约责任,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同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共同维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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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的仲裁时效有哪些规定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八条【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五百九十四条【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1、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民事商事纠纷申请仲裁的,如果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如果没有作出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而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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