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迎宾路中段控规B―01―02地块中1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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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迎宾路中段控规B―01―02地块中13381.08平方米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三府办[2014]54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04
【实施日期】2014.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迎宾路中段控规B-01-02地块中13381.08平方米用地
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府办〔2014〕54号)
吉阳镇人民政府,河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市政府同意,拟征收河东区和吉阳镇辖区内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吉阳镇荔枝沟居委会预留集体经济发展用地。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宗用地位于三亚市迎宾路中段控规B-01-02地块内。
土地权属为:河东区东岸村213平方米、干沟与海罗村委会待处理地13205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
具体的征地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红线图。
用地面积约13381.08平方米(合约
20.0716亩)。
二、为做好该宗用地拟征收土地的调查工作,由吉阳镇、河东区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用地上的青苗清点、地上附着物和土地面积丈量等土地补偿审核及土地补偿工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对该宗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确认及业务指导工作。
在调查工作中,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