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哪些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仲裁员聘任规定
遇到仲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仲裁员聘任规定第一条目的条款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仲裁员聘任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章程》和《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仲裁员的条件中国籍仲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品行高尚,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原则;2、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或者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或者曾任审判员满8年,或者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3、拥护仲裁委员会章程,愿意遵守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以及仲裁委员会其他有关规定;4、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少数知名人士可适当放宽;5、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6、仲裁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籍仲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品行高尚,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原则;2、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或海商海事等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3、拥护仲裁委员会章程,愿意遵守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以及仲裁委员会其他有关规定;4、掌握一定的中文知识,少数知名人士可适当放宽;5、仲裁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港澳台人士中聘任仲裁员,参照外籍仲裁员条件。
第三条仲裁员的申请申请担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1、申请书和简历;2、一至两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或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少数国内和国际知名人士可不提交推荐意见;3、必要时,应提交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
第四条仲裁员的聘任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审查;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核。
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核通过后,由仲裁委员会发给聘书,报中国国际商会备案并在有关报刊上公告。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先行协商处理,或由所在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或不愿协商、调解,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当事人应向哪一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劳动争议案件:(一)中央、省属驻长沙市城区用人单位(含中央、省属驻长沙市城区的用人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其他在长沙市城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三)在湖南省级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五)省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市、州;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体管辖范围,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内作出规定,并报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四、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资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3、申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被诉人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资料;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键点解读
遇到诉讼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键点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诸多亮点”值得关注:扩大受案范围,解决劳动者投诉无门”;缩短仲裁的审理期限,防止案件久托不决;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由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法》确立的。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通常概括为一调一裁两审”。
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现行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维持一调一裁两审”基本程序不变的情况下,对局部程序进行了手术”。
作为一部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法,一些新的变化应当引起劳动者的高度关注。
变化一:扩大受案范围,解决劳动者投诉无门”的问题现实中,因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受案范围,常使劳动者遭遇投诉无门,权益无法实现。
鉴于此,该法第二条对受案范围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与《条例》相比,受案范围增加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这些都是当前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情形,也是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把它们纳入受案范围,使劳动者申诉有据。
如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对派遣用工、学生兼职、个人代理、岗位外包、特殊劳动关系等都可能纳入其中。
此外,第五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仲裁前置的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仲裁前置的适用范围)一、劳动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二、劳动争议纠纷是否必须仲裁前置劳动争议纠纷必须要仲裁前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争议纠纷如果要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姿仿即仲裁前置。
三、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例外情形有什么弊端?(一)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效力不足,不利于仲裁机构主动性的发挥我国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度,仲裁只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而且是必经的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且在诉讼过程中仲裁裁决并不对其产生任何拘束力,这就导致很多当事人进行仲裁只是为了为将来提起诉讼奠定基础,对于仲裁的质量和结果并不关心,因而在仲裁过程中不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的这种态度又会对仲裁员产生影响,使他们消极怠工,不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只为履行程序,一裁了事,导致裁决错误,这样极不利于劳动仲裁机构积极主动性的发挥。
(二)仲裁与诉讼并用,增加了维权成本1、首先是时间的增加,按现行体制,一般的仲裁案件审理期为60天,复杂的仲裁案件审理期是90天。
民事诉讼的时限一审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清纤适当延长。
这样,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也许要一年以上才可以解决。
2、其次是费用的增加,仲裁与诉讼的过程中都要聘请律师,还有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等,由于仲裁和诉讼延续的时间较长,这些费用的总量就会很多,可能导致劳动者最终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还不足以支付这笔费用,这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是不能承受的。
仲裁法案例题
仲裁法案例题1、按照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无论是否有仲裁协议,一方均可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裁决应当按照仲裁庭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报仲裁委员会决定。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单位无权撤销。
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作出此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
请自上而下地找出上面表述中存在的法律错误,并逐一简要说明理由。
答: (1)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当事人必须达成仲裁协议才能仲裁,无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
(3)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
(4)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是报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6)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依法撤销裁决。
(7)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某修配厂与某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 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过程中,修配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
修配厂据此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某丁于是指定了某甲、某乙、某丙三名仲裁员。
修配厂认为某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
首席仲裁员某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公开审理。
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
研究所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
一周后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庭。
开庭前仲裁委员会指定某机构对该项技术进行了鉴定,但始终未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的内容,只由仲裁庭内部掌握和参考。
裁决作出后,修配厂以仲裁员某甲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根据以上情况介绍,指出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庭、仲裁员存在哪些法律上的问题,并说明理由或正确的做法。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当您准备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时,请仔细阅读本材料,以便您了解仲裁活动中的相关规定,方便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二、仲裁委受理哪些案件依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以下争议案件:(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当事人应当到哪个仲裁委申诉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一)劳动争议的管辖:1、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2、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央、市属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3、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六区,而是位于远近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律师制度与实务复习思考题
律师制度(zhìdù)与实务复习思考题第一(dìyī)编第一章律师(lǜshī)制度概述一、名词解释1.律师(lǜshī)(P3)二、简答或选择(xuǎnzé)1.律师有哪些特征?(P3-4,3点)2.古罗马的C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A.雄辩家B.讼师C.保护人D.辩护士三、填空或判断1.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律师制度的立法是1980年8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
2.新中国建国后首次颁布《律师法》是在1996 年。
第二章一、简答或选择题1.简述律师的活动原则。
(P18-20)2.执业律师因为哪些情形被取消律师资格?(P23)3.律师执业的范围有哪些?(P26-27)4.律师事务所有哪几种组织形式?(P28-29)5.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包括哪些?(P35-37)6.律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代理或辩护?(P37)7.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哪些?(P41)8.我国实行的律师资格与律师职务相分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C A.取得律师资格,可以以律师的名义执业B.取得律师资格,不等于担任律师职务C.取得律师资格,还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才能执业D.取得律师资格,可以以律师名义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9.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法定情形是ABC。
A.委托事项违法B.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C.委托人隐瞒事实D.委托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10.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名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这种情况下B。
A.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吊销B.赵的律师执业证书不能因此吊销C.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以后也不能再申请颁发D.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五年后可以再申请颁发11.根据我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协会履行(lǚxíng)的职责包括ABC。
A.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jīngyàn) B.组织律师培训C.调解执业活动中的纠纷(jiūfēn) D.制定律师法律、法规二、名词解释:法律援助(P39)三、判断(pànduàn)或填空(tiánkòng):1.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一、广州劳动仲裁律师收费一般是多少一、广州劳动仲裁律师收费一般是多少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
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
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
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较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包括什么1、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世分量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世分量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9)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仲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9•【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仲裁正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9年7月15日第七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仲裁委员会(一)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称“本会”)系在中国北京登记注册的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
(二)本会同时使用“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名称,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为仲裁机构的,由本会进行仲裁。
(三)本会主任(以下称“主任”)履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或秘书长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职责。
(四)本会办公室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
办公室指派工作人员担任案件秘书,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本规则的适用(一)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的,适用本规则。
当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项或者仲裁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该约定无法执行或者与仲裁地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由本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当事人约定适用本规则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
(三)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本会或者仲裁庭有权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推进仲裁程序,以促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到高效和公平的解决。
(四)本会、仲裁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应当本着诚信、善意、合作及妥善解决纠纷的原则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放弃异议权当事人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本规则或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未被遵守,但仍参加或者继续参加仲裁程序且未对上述不遵守情况及时向本会或仲裁庭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二章仲裁协议第四条仲裁协议的定义和形式(一)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同意将他们之间的特定法律关系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Don't say that others are not treating you badly and make you angry, but you are not self-cultivation enough, andyou can't be detached.(页眉可删)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不管签订什么形式的合同,其中一般都要有如果出现争议纠纷如何解决的约定。
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不外乎有协商、仲裁、诉讼这三种解决方式,其中仲裁是比较重要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相关的仲裁条款。
那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
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
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严格的,实务中约定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
常有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显然是无效的。
仲裁协议,核心的是要选定,特定的欲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
二、如何申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前、后通过协商订有仲裁协议,任何签约的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作为申请人请求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_办法_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就业年龄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
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
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仲裁正文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设在中国深圳。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据法律、重视合同约定、参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当事人的仲裁申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不对下列纠纷进行仲裁:(一)劳动争议;(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履行仲裁法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受主任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按专业设立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从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领域具有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
第八条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案件。
仲裁协议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
一方有仲裁意思表示,申请仲裁,另一方经仲裁委员会告知,表示不愿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也同意在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应与申请方补签仲裁协议或者向仲裁委员会作出接受仲裁的书面表示,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
第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者无效,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
企业、事业单位违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释义】本条是对工会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规定。
一、国有企业应当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制定详细的措施予以落实,以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实现。
集体企业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事业单位情况比拟复杂,如学校可以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有些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还在继续探究。
总之,按照法律、法规应当实行民主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就必须实行民主管理。
对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单位,工会有权提出要求纠正,以保障劳动者的民主权利。
对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违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问题,工会有权提出意见,要求纠正。
工会提出意见的范围,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做法违背了法律、法规或违背了职代会决议,求予以纠正;对违背民主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可以向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要求予以处理。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这一规定是这次工会法修改中增加的规定,目的是要强化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哪些事项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哪些事项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的____,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少数人说了算,践踏职工的民主权利。
工会法的这一规定重申了有关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解决中,协商是首选方式。
然而,当协商不成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将介绍如何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法律手段,用于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下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1.1 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劳动者应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加班记录等。
这些材料将作为证据在仲裁过程中使用。
1.2 提交申请劳动者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给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表格一般可在仲裁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下载。
1.3 仲裁过程申请提交后,仲裁委员会将组织仲裁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提供证据、陈述理由,并进行辩论。
仲裁庭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做出裁决。
1.4 裁决执行如果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异议,双方应根据裁决内容执行。
2.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不满意或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步骤:2.1 确认管辖法院劳动争议的诉讼一般由劳动者所在工作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者应就近选择合适的法院。
2.2 准备诉讼材料劳动者需要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证据等。
这些材料将作为证据在法院诉讼过程中使用。
2.3 提起诉讼劳动者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递交给所选法院,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起诉手续。
2.4 诉讼过程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将进行庭审。
在庭审中,双方可以提供证据、陈述理由,并进行辩论。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做出判决。
2.5 判决执行法院做出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应根据判决内容执行。
申请仲裁需准备什么材料?【推荐】
申请仲裁需准备什么材料?【推荐】在现今社会, 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已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所以在面对用人单位时, 不再像以前那么畏首畏尾的, 这也是劳动仲裁能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因之一。
那么, 实践中,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在准备好劳动仲裁的材料以后,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还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申请仲裁需准备什么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 应当提交申诉书, 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 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二、申请劳动仲裁该注意什么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
根据规定,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 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 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 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 务必确实充分;(4)申请日期。
2、应注意申诉期限。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 当事人要求仲裁的, 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在规定的时效期内, 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 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 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
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 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05年1⽉28⽇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2005年5⽉1⽇起施⾏。
) 第⼀章总则 第⼀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民商事争议,保护当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条 上海仲裁委员会及其设⽴的附属仲裁机构(以下通称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双⽅或⼀⽅为中国或外国的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发⽣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争议: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劳动争议; (三)依法应当由⾏政机关处理的⾏政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请⼈的仲裁申请书及当事⼈的仲裁协议,受理仲裁案件。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式在纠纷发⽣前或者发⽣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独⽴存在,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终⽌或者未⽣效、⽆效、失效或者存在与否,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
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有权根据当事⼈的申请,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作出决定。
第五条 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参考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公正、及时地进⾏仲裁。
第六条 仲裁实⾏⼀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就同⼀争议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七条 当事⼈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仲裁。
但当事⼈就仲裁程序事项或者仲裁适⽤的规则另有约定且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从其约定。
第⼆章仲裁申请、答辩及反请求 第⼋条 当事⼈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然⼈、法⼈、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申请⼈; (三)有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协议; (四)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五)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九条 申请⼈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及下列材料: (⼀)当事⼈主体资格证明⽂件; (⼆)仲裁协议、合同⽂本及其附件; (三)有关的证据材料、证明⽂件。
事业单位劳动纠纷是否可仲裁
事业单位劳动纠纷是否可仲裁现实社会劳动纠纷是比较多的,很多时候因为职工与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如果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就会考虑申请仲裁,那么事业单位劳动纠纷是否可仲裁?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事业单位劳动纠纷是否可仲裁
事业单位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均适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因此,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有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申请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
个人应当签名。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携带原件供核对。
3、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
明书。
4、授权委托书
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5、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6、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通过我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事业单位发生的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申请仲裁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这个是很重要的。
以上这些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学习相关。
什么是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 申请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使仲裁程序启动的人。
被申请人指申请人诉称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其就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争执而由仲裁机关通知参与仲裁的人。
当事人申请仲裁需办理哪些手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履行如下手续:一、提交参与仲裁当事人的身份及其民事权利能力等证明;二、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三、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四、按规定交纳仲裁案件受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五、其他需要依法办理的手续。
什么是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仲裁申请书是指申请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判这种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
申请书应载明如下事项:一、申请书首部。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四、申请书尾部。
包括仲裁委员会全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仲裁日期。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热门推荐: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规则。
因为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阶段。
所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就非常普遍。
但是相应的出现劳动争议越来越频繁,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规则都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仲裁员,均应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查明事实,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及时裁决。
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条例》确定。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第三章仲裁参加人第九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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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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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解决。
劳动争议也不例外。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申请仲裁呢?详细内容,小编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怎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