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五版)08刑诉辩护与代理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收程序
第二十六章依法不负 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十七章附则
作者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于1986年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出版机构,出版范围为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案例分析、法学专著和法律普及读物等。
第一章立案 第二章侦查 第三章提起公诉
第一章审判组织 第二章第一审程序 第三章第二审程序 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章缺席审判程序 第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1
第一章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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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回避
3
第三章辩护与 代理
4
第四章证据
5
第五章强制措 施
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章期间、送达、 审理期限第八 Nhomakorabea审判组织
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 审普通程序
第十章自诉案件第一 审程序
第十一章单位犯罪案 件的审理
第十二章认罪认罚案 件的审理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01
第十四章速 裁程序
02
第十五章第 二审程序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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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 共和国
案件
刑事诉讼法
审理
审
证据
刑事案件
内容摘要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
【答案】大学《刑事诉讼法》练习题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章辩护与代理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22题)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3、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1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
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
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4、甲、乙涉嫌共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并致文物损毁,某中级法院受理案件后,甲委托其弟弟为辩护人,乙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为乙指定辩护B.法院可以为乙指定辩护C.法院应当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D.法院可以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5、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2024)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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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PART 04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
REPORTING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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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制度的概念
辩护制度的历史发展
辩护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 、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 围、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 则的总称。
辩护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 复杂的发展历程,现代国家的辩护制 度普遍较为完善,为被告人提供了充 分的辩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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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PART 01
刑事诉讼法概述
2024/1/24
REPORTING 3
刑事诉讼法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 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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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作 用。
人民法院
负责审判工作,对刑事案 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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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参与人
01
当事人
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
被告人。
02
法定代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被代理人诉讼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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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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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程序
采取强制措施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决定 、执行和通知等步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院和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 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强制措施的 合法性和必要性。同时,在执行强制措施时 ,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确保被
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总结 刑事诉讼法(8)
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总结——刑事诉讼法(8)十、刑事代理(一)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重点法条〕《刑事诉讼法》第36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37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一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96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高法解释》第40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但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有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高检规则》第319条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刑事诉讼法
看点四:死刑复核更慎重 落实“少杀、慎杀”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 见。 看点五:辩护律师介入提前 涉嫌伪证需“异地”侦办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凭 借“三证”就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同现行刑诉法规定不一 致,引发过争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应当吸收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但对于 极少数案件,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实际情况考虑,律师在侦查 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事先经侦查机关许可是必要的。规定“三类案件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 贿赂犯罪案件。还规定,律师涉嫌辩护人伪证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 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看点六:审慎把握刑事和解 防止“花钱买刑” 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为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 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案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 一程序。修正案同时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可以 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七、证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①物证; ②书证; ③证人证言; ④被害人陈述;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⑥鉴定意见; ⑦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 据。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 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 任由自诉人承担。
四、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 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 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 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 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笔记
第一章概论第一节:刑事诉讼(一) 刑事诉讼概念(了解)特征(了解)(记住)诉讼程序要受诉讼阶段制约。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了解)P4页。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掌握)〔七个方面〕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一.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P12页第二段二. 畅叙公正于实体公正并重(掌握)〈1〉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其具体要求P12〈2〉程序公正于实体公正之间的关系:①程序公正保障了实体的公正,结果从程序出来,程序月公正结论就越游可信力。
②程序的价值首先在于保证实体价值的实现,如果程序的设计和实体是公正的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得出的实体结论是公正的,程序公正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3〉宁可牺牲实体公正为代价去维持已生效裁判的稳定性,维护司法的权威性〈4〉程序价值还体现在增加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结果的可接受程度。
四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掌握)〈一〉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分为:控诉、辩护和审判:这三种职能之间关系:控审分立、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的原则。
〈二〉控审分立概念P18。
第三段、第三句〈三〉控审分离的意义P18。
第四段、第三句〈四〉P18。
倒数第二段第一句P18 最后一段五、诉讼效率(了解)第五节(了解)第二章:历史发展第一节(了解)注意一下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特征与对抗制诉讼模式特征P36-37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重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人民法院P60第三段(2)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6种)P61倒数第二段第一句P62审判组织(一) 独任庭独任庭是基层法院按简易程序来审判,但不是所有的简易程序都必须采取简易程序。
例如间谍案不适合(二) 合议庭(掌握)①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最基本组织形式②要掌握哪些案件由审判员、哪些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③审判员的担任(倒数第三段)P63第三段《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这条注意,不能直接院长决定,必须经过合议庭提请P64第一段第一句第一段第五行P65 1、任职条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第三节:人民检察院P66 性质:监督机关P67 倒数第四段第四节:公安机关P69 公安机关地位主要体现1、2、倒数第二段第一句第四章:诉讼参与人(“必考”)P71最后一段《刑诉》第82 条(选择)P72倒数第一段第一、二句倒数第一段第二句当事人共同享有权利:(一) 控告权(二)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利(三) 申请回避(四) 当事人申请胡必被驳回,有申请复议权利;如果不属于回避原因的没有复议权(五) 参与法院审判权(六) 申诉权P74倒数第二段P75最后一段反诉的条件(1) 只有自诉案件中(2) 不是所有自诉案件中都存在反诉(3) 反诉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4) 反诉以自诉人为被告(5) 自诉审理完结,不影响反诉第三节:被害人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重点掌握)P78-79(6点)被害人在调查阶段不享有聘请代理人权P78 特有权利(5点)注意:被害人不能针对法院裁定请求检察院抗诉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三)无罪推定:P87最后一段第一句。
刑诉法修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基本的法律之一,自1979年颁布实施以来,经过1996年、2012年两次修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推进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原《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保障人权、提高司法效率、完善诉讼程序,我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
以下是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法律规定进行的详细阐述。
二、修改背景1. 社会发展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
2. 法治建设需要: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保障人权,提高司法效率,完善诉讼程序,以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
3. 司法实践需要:原《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程序违法、证据不足、人权保障不足等,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三、修改内容1. 保障人权(1)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包括辩护权、申请回避权、申请取保候审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等。
(2)加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的保护。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提高司法效率(1)完善诉讼程序。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程序进行了优化,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
(2)明确审查起诉期限。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月。
3. 完善证据制度(1)明确证据种类。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种类进行了细化,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
(2)强化证据审查。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刑事诉讼法最新版精品课件第6章
第一节 辩护的概念和种类
三、值班律师 值班律师是指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的,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第一,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第二,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 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第三节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责任
二、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诉讼权利 独立辩护权;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申诉控告 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有要 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 除强制措施的权利;拒绝辩护权。
第三节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责任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代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3)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监护人、 亲友。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代理
二、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案卷材料(仅限代理律师);调查收集证据(仅限代 理律师) ;拒绝代理;审查起诉阶段发表代理意见;在法庭上向被告人、 证人、鉴定人发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 或勘验;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法庭辩论的权利。 2、义务 代理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
第二节 辩护人的范围
二、辩护律师 (1)概念 律师辩护是指律师担任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辩护 律师是以律师身份担任的辩护人。 (2)优点:
第一,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辩护实践经验。 第二,辩护律师具有其他辩护人所没有的广泛的诉讼权利。 第三,律师出庭辩护,是依法履行职务的正当业务活动,受 法律保护。 第四,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可为其提供支持。
辩护与代理
2.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同于诉讼 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以后,则取得了独立的诉讼地位, 在诉讼过程中,他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 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意思表示的约束。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刑事诉讼法》第47条;《律师法》第36条, 第37条第1、2款) (2)会见、通信权(《刑事诉讼法》第37条;《律师法》第33条) (3)阅卷权(《刑事诉讼法》第38条、《律师法》第34条)
(2)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的 充分实现,《刑事诉讼法》第33条还规定了三项 重要的程序保障:
(1)权利告知; (2)代为委托; (3)受托辩护人告知。
委托辩护的限制: 其一,只能在法律规定的可以充当辩护人
的人员范围内进行选择; 其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
(二)辩护人的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对此作了明 确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便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除了正在监狱等服
刑场所服刑的人之外,还包括宣告缓刑的、监外执 行的,以及正在执行附加刑的人;
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
2.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唯一职能就是辩护,除此以 外没有别的职能。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绝对不能充当第 二控诉人,去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 犯罪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
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与制度 辩护与代理制度 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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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存在某些思想顾虑,往往因害怕受株连而不肯出庭辩护,即使出庭,也害怕被说是 包屁罪犯而顾虑重重,不敢据理力争。
(四) 不能担任辩护人公民
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四) 不能担任辩护人公民
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1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的现职
小测试
思考题
Thinking Questions
2 工作人员
3 人民陪审员 4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5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和责任
(一)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人的诉讼地
位和责任
(二)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辩护人的诉讼地 位和责任
(三)辩护人的责任
1 确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辩护目的 2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辩护原则 3 立足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实施辩护
2 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这样
就有条件了解大量的案件信息。
3 律师出庭辩护,是依法履行职务的正当业务活动。
4
律师都归属于某个律师事务所,他们对于承办的疑难案件一般都邀请同行进行集体讨论, 这样可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防止或减少漏辩、错辩从而保证辩护工作的质量。
(三) 担任辩护人的其他公民
(三) 担任辩护人的其他公民
1 他们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办案经验不足,难以把握辩护的重点。
2
不具有法定的调查取证、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阅卷的权力,因而对案情的了解有 很大的局限性。
3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
2. 种类 刑事代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定代理
委托代理 一般委托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
3. 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 1) 针对的对象不同。 2)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介入诉讼方式有所不同。 3) 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有
较大区别。
4) 在诉讼职能行使上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基本 上对应存在。
二、自诉讼案件中的代理
(2)辩护权
• 狭义的辩护权: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针对指控进行反驳、辩解以及获得辩护人帮 助的权利。
• 广义的辩护权:是指除狭义辩护权外,还包 括其延伸部分。
• 辩护权的特征: 1)专属性。 2)防御性。 3)绝对性。 a. 辩护权的行使贯穿于刑事诉讼始终。 b. 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享有辩护权。
•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
•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 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 托,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的活动。
• 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有权委托诉讼 代理人。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 两种观点:
1)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享有辩护人的独立诉 讼地位,可被称之为“受犯罪嫌疑人委 托的律师”、“法律帮助人”、“犯罪 嫌疑人的法律顾问”。
2)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被视为广义上的辩护 人。
(3)辩护人的责任
1)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应当根据事实 和法律。
2) 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 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1.诉讼: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原告、被告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各种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责的有无和大小,并对犯了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
3.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或者认可的,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4.当事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原告或者被告地位,并且同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5.诉讼参与人:是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
6.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
7.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是指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赔偿其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公民或单位。
8.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并被司法机关通知应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代理当事人进行一定诉讼行为的人,一般包括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10.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以及受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11.鉴定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进行科学鉴别的专家。
12.证人:是指因了解案情事实而被公安司法机关通知在诉讼程序中作证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
13.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指那些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公民。
14.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既包括有生命的自然人,也包括无生命的单位。
15.辩护人:是指因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而参加诉讼,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人。
刑事诉讼法(全)名词解释
第一章1、刑事诉讼: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专门法律程序处理犯罪案件的活动。
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同犯罪作斗争•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刑事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刑事诉讼进行的方式、方法、次序、阶段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3、刑事诉讼形式的历文类型: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第四章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1、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赔偿请示的一方当事人。
通常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既可能是公民个人,也可能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
2、自诉人:是以公民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捍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自诉人通常是被害人本人。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控告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提出控告。
3、当事人:是指在弄事诉讼中处于控诉(原告)或者被告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签说谎)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的规定,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4、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凭请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人。
鉴定人不能同案件有利害关系。
5、诉讼参与人:是指所有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履行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项的规定,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6、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受到司法机关追究的当事人。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对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则。
刑事诉讼法学(全套PPT课件)
03
委托辩护
0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或 其他公民进行的辩护。
指定辩护
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 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代理的概念和种类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法律 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回避的概念和种类
• 回避的概念: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 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 回避的种类:包括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自行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在接受报案、控告 、举报或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自己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认为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 他们回避。指令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有权决定其回避的机关负责人或组织可以依职权指令其回避。
04 管辖与回避
管辖的概念和种类
管辖的概念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 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 工制度。
管辖的种类
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是公、检、法机关之间 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审判管辖是法院系统内部对 第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的分工,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 门管辖。
刑事证据的证明力
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即 证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刑事证据的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法学--第8章 辩护与代理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08:51:45
17
【答案】该案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的情形,表现在: (1)开庭前,应不迟于10日以前送达起诉书副本,而一审人民法院的
送达只有5日;
(2)该案不能公开审理,而一审人民法院却公开审理。 (3)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08:51:45
18
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08:51:45
返回
9
委托辩护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
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
08:51:45
10
(1)委托辩护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对属于上述不得担任辩护人范围中第4-7项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或 者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并且不属于第1-3项情形的,可以由犯罪 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08:51:45
26
(8)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08:51:45
1
高晓松的辩护律师以警方办案证据有瑕疵为高晓松辩护,却被高晓 松两次打断。对话实录是这样的:
高晓松(不耐烦):高律师,我已经认罪了,我已经反复说过了。
08年司法考试主要部门法的命题规律及思路(2)
08年司法考试主要部门法的命题规律及思路(2) 刑事诉讼法历年分值、命题规律及复习方法题型基本理论管辖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回避期间送达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刑诉附带民诉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合计年份单选1 3 5 1 1 11 19991 12 2 1 1 8 20002 1 1 13 1 2 11 20022 7 1 10 20032 2 1 12 1 18 20042 2 1 93 1 18 20053 2 1 1 8 2 1 18 2006 1 2 2 1 10 1 1 18 2007多选1 1 1 1 3 1 1 9 19991 1 42 1 9 20002 5 6 13 17 20021 2 7 2 1 4 1 18 20032 2 14 2 20 2004 2 2 2 2 2 14 2 26 2005 2 2 2 2 2 12 4 2 28 2006 2 8 2 4 8 2 4 30 2007任意选1 1 2 4 19994 4 20005 16 20021 2 4 7 20032 2 2 2 2 10 20042 2 2 6 20052 2 4 20062 4 6 2007案例2 43 9 19991 1 1 5 1 1 10 20001 32 4 10 200211 11 2003 2 2 2 4 2 12 2004 4 4 2 10 5 25 200513 13 20064 3 12 3 22 2007(一)命题规律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的分值较大的部门法。
刑事诉讼法部分内容繁多,法律条文庞杂不齐,复习难度较大。
但是通过对历年考试真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刑事诉讼法的命题还是有规律可循:1.考点重复率高。
2.客观性较强。
3.理论考查有所加强。
4.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考查有所加强。
5、隐蔽性较强。
(二)复习方法针对这些命题规律,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复习,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充分重视法条。
刑事诉讼法完整
刑诉资料08教本一班整理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为解决被刑事追诉之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而进行的专门的活动。
P22.当事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执行控诉职能或辩护职能,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进程和结局起着重大影响的诉讼参与人。
P593.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专门机关以外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
P59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起诉阶段被疑心犯有某种罪行,而被依法追诉的人。
被告人是指被有起诉权的公民或公诉机关指控犯有某种罪行,而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
P625.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国家公诉机关的指控,通过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指控者的主张和证据,有效对抗控诉方,从而促使被指控者受到公正对待,进而维护其合法利益的所有诉讼行为的总和。
P1046.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P1167.管辖:刑事诉讼管辖是诉讼管辖的一种。
诉讼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仅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分工或权限范围。
P748.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关于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P819.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而不得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P9010.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最新刑事诉讼法概念比较完整整理版
1、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
法律援助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辩护与代理刑事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或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刑事代理: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1、产生根据不同,诉讼地位不同。
①参加诉讼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②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2、适用范围和诉讼任务不同。
①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承担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②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权利内容权限不同。
①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②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3、起诉、上诉、抗诉、申诉起诉,是指法律限定的国家专门机关或个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活动。
上诉:是指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不服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抗诉:也叫抗告,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而依法要求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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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以上第(4)至(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
辩
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
护
民法院可以准许。
人
的
人
2020/6/13
2004年卷二真题(多选题):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
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
最高院《解释》35条又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 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不
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能 担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 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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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刑事诉讼法》 第32条
1.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
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刑事诉讼法》 第32条
2.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 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
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
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
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
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
第八章 辩护与代理
2020/6/13
2010年司考卷二21题
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 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 B. 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 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 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 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2020/6/13
概
三、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念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第一节 辩护
法律援助辩护的拒绝:
是申请指派援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是法定指派援助辩护,告知另行委托辩护人或
者另行指派辩护律师。(必须指定)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二)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 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 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 函(简称三证)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 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 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 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应当在24小时内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
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
为其提供辩护。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二是法定指派法律援助辩护,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 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 其指定辩护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2、3款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增加第四十六条(P152)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 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 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2020/6/13
补充《律师法》第40条的规定
《规则》第317条亦作出同样规定,且补充规定: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案件 二名以上被害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3、法律援助辩护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存在法 定的情形,而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 护。
2020/6/13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二)辩护、辩护权和辩护制度三者之间的关 系
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辩护权是辩护制度产生 的基础,辩护制度是辩护权的保障,而辩护 是辩护权的外在表现形式。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司法机关准确、及时地查明案情和正确适用 法律,提高办案质量。
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
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
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
件的机关。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同时,《解释》第35条规定:在共同犯罪的案件 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辩护。
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 B: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 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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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辩 护 人 的 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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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 辩护;
(2)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 程序上的辩护具体包括:法定诉讼权利被剥
2、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020/6/13
二、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
辩护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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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辩护
申请指派援助 法定指派援助
1、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 行反驳、申辩和揭示的行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依法行使辩护权, 为自己进行辩护。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律师法》第36、37条 (2)阅卷权——38条及150条、《解释》第 116条、《规则》第319条、283条之规定及 《六机关规定》第13条 (3)会见、通信权——37条
2020/6/13
第一节
正确答案: C
2020/6/13
对李天一“无罪辩护” 我们究竟期待什么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一、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右图为2003年1月1日起律
师出庭统一着装的律师袍)
辩护权 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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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辩护
(一)辩护、辩护权及辩护制度的内涵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 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 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 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 的诉讼活动。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辩 护
(3)部分证据展示义务。
人 (4)保密义务——《律师法》第38条的
的
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
诉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
讼
隐私。
义 (5)诉讼纪律。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
务
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
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2020/6/13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 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 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 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 律保障制度。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特点
1、法律援助是一种国家行为,它是现代法治社会要求国家承担 的一种国家责任,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特定的社会阶层。 3、法律援助的内容有一个发展过程,经历由刑事法律援助逐渐
扩展到国家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的发展过程。 4、法律援助的宗旨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精神。
2020/6/13
第一节 辩护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1、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P150 2、刑事法律援助的机构
3、刑事法律援助的程序
申请
审查
法律援助制度的 最初形式,最重 要的组成部分
决定
4、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
2020/6/13
第二节 代 理
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
刑事代理 刑事代理制度
(二)意义
1.可以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2.可以代理那些不能亲自参加诉讼的被代理人参加诉
讼; 3.可以协助人民法院准确及时地查明案情,正确地处
辩护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