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卷Ⅱ)语文试卷答案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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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考语文全国新课标2卷+答案解析-精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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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II卷(表达题)两部分。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第 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II语文参考答案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II语文参考答案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II语文参考答案(2014-06-14 14:46:23)转载▼标签:分类:精选试卷【解析】C项说法的错误在于无中生有。

【考点定位】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2.【图片版标准答案】B【解析版答案】C【解析】C项说法中“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于原文无据。

【考点定位】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3.【图片版标准答案】B【解析版答案】C【解析】C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的说法原文无据。

【考点定位】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二、古代诗文阅读(36分)(一)文言文阅读(19分)4.【标准答案】D【解析】D项对“著”的解释有误,在这里应是“登记、记载”之意。

【考点定位】本题考点为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

能力层级为理解B。

5.【标准答案】C【解析】解答此题,可先整体阅读文段,弄懂其大意是韩文对刘瑾等人的不满,文段先写刘瑾等人引导皇帝沉溺声色犬马的行为,接着写韩文对这些行为的不满。

于是据此理解断句。

【考点定位】本题考点为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

能力层级为理解B。

6.【标准答案】B【解析】B项错误为:无中生有。

【考点定位】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7.【图片版标准答案】(1)淳安公主受赐田地有三百顷,又想强夺任丘民众的产业,因韩文尽力相争才停止。

【解析版答案】(1)淳安公主有三百顷皇上赏赐的田地,又想夺取任丘老百姓的产业,韩文竭力抗争才让这事停止下来。

(关键词:赐、复、民业、力争各1分,句意1分)【图片版标准答案】(2)当即与各位大臣一道拜伏宫阙上奏,皇上惊哭不食,刘瑾等人大为恐惧。

【解析版答案】(2)韩文立即偕同各位大臣匍匐在金銮宝殿给皇帝上书,奏章递入皇宫,皇帝吃惊得哭泣着吃不下饭,刘瑾等人十分恐惧。

(完整版)2014高考语文全国新课标2卷+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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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II卷(表达题)两部分。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第 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II卷答案及解析(word版)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II卷答案及解析(word版)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第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

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

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

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

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

2014年高考全国卷二语文试题及答案详解

2014年高考全国卷二语文试题及答案详解

2014年高考全国卷二语文试题及答案详解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新课标卷二)语文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II卷(表达题)两部分。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第 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学科网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语文试卷(新课标二卷)有答案解析

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语文试卷(新课标二卷)有答案解析

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语文试卷(新课标Ⅱ)2018年6月一、现代文阅读(9分)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

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

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

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

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

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语文试卷及解析 新课标二卷

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语文试卷及解析 新课标二卷

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语文试卷(新课标Ⅱ)一、现代文阅读(9分)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

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

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

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

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

2014年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II卷语文试卷及答案

2014年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II卷语文试卷及答案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注意事项:1. 本试卷分第一卷(阅读卷)和第二卷(表达题)两部分。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 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 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I卷阅读卷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时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欲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

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食,果实未熟,不~于市。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载。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威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其余。

当弗,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佛泽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

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利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从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蛋沙、鹅半吹起,失血余以灰之类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II卷答案及解析(word校对版)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II卷答案及解析(word校对版)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第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

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

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

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

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臵为行,虽医卜亦有职。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2卷试题和答案解析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2卷试题和答案解析

绝密★启用前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2卷)语文试卷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第Ⅰ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表达题)两部分。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主考正好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时,将答案卸载答题卡上。

卸载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艺术品的接受在过去并不被看作是重要的美学问题,20世纪解释学兴起,一个名为“接受美学”的美学分支应运而生,于是研究艺术品的接受成为艺术美学中的显学。

过去,通常只是从艺术品的立场出发,将创作看作艺术家审美经验的结晶过程,作品完成就意味着创作完成。

而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这一完成并不说明创作已经终结,它只说明创作的第一阶段告一段落,接下来是读者或观众、听众的再创作。

由于未被阅读的作品的价值包括审美价值仅仅是一种可能的存在,只有通过阅读,它才转化为现实的存在,因此对作品的接受具有艺术本体的意义,也就是说,接受者也是艺术创作的主体之一.艺术文本即作品对于接受者来说具有什么意义呢?接受美学的创始人、德国的伊瑟尔说艺术文本是一个“召唤结构”,因为文本有“空白”“空缺”“否定”三个要素。

所谓“空白”是说它有一些东西没有表达出来,作者有意不写或不明写,要接受者用自己的生活经验与想象去补充;所谓“空缺”,是语言结构造成的各个图像间的空白,接受者在阅读文本时要把一个个句子表现的图像片断连接起来,整合成一个有机的图像系统;所谓“否定”指文本对接受者生活的现实具有否定的功能,它能引导接受者对现实进行反思和批判。

由此可见,文本的召唤性需要接受者呼应和配合,完成艺术品的第二次创作。

正如中国古典美学中的含蓄与简洁,其有限的文字常常引发出读者脑海中的丰富意象.接受者作为主体,他对文本的接受不是被动的。

海德格尔提出“前理解”,即理解前的心理文化结构,这种结构影响着理解。

2014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II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4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II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4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II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适用地区:青海、西藏、甘肃、贵州、吉林、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云南、海南第 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学科网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2014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及答案(新课标2)

2014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及答案(新课标2)

2014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及答案(新课标2)绝密★启用前:2014年6月7日9:00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II卷(表达题)两部分。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第 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II卷语文真题(含答案解析)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II卷语文真题(含答案解析)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课标全国卷Ⅰ语文本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Ⅰ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悲剧产生于社会的矛盾、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

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真与假、善与恶、新与旧等对立的两极,却总是以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的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

因为他们的力量还比较弱小,还无法与强大的旧势力或邪恶力量抗衡,正义的要求不能实现,于是形成了悲剧。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描写了比现实中更美好同时又是“与我们相似的”人物,通过他们的毁灭“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感情得到陶冶”,即产生净化的作用。

然而,悲剧不仅表现冲突与毁灭,而且表现抗争与拼搏,这是悲剧具有审美价值的最根本的原因。

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这种毁灭是抗争、拼搏以后的毁灭,抗争与拼搏体现了人的一种精神。

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从天上盗取火种,触怒了主神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每日遭神鹰啄食肝脏,但普罗米修斯毫不屈服,最后坠入深渊。

罗丹的大理石雕塑《马身人首》中,人臂绝望地扑向一个它所抓不到的目标,而马足则陷于尘土不能自拔,表现出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象征着灵与肉的斗争,具有强烈的悲剧性。

可以说,没有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

悲剧的审美价值的载体只能是文学艺术。

因为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美好事物的毁灭是令人伤悲的,因此现实中的悲剧不能作为直接的审美对象来欣赏,否则人就是泯灭了人性的人了。

现实中的悲剧只能激起人的同情、义愤,迫使人采取严肃的伦理态度和实践行动。

民主革命时期,在演出歌剧《白毛女》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打甚至险遭枪击的事件,这是人们以实际的道德评价代替了审美活动。

现实的悲剧只在客观上具有悲剧的审美性质,它们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欣赏的对象,美学上所谓的“以悲为美”才能实现。

2014年新课标卷Ⅱ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

2014年新课标卷Ⅱ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我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鳙肉,鳍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辅肉赚,与盖W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致,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共官贝.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f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fl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鲠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以科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迷了北宋都城介封济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北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I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敌“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婢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语文试题第1页(共10页)易以他物_有的不法分子甚直采肩雄塞沙,病奉吹气、禽料以灰之:侠:=7了加嫌对食麻者必供加入行会,而行♦必领对商*质m“市律谓之此名•不以其物小大,扭合充用者,抒为行,*班卜亦有职.”(《都城纪肚》丄商人们依营类伽成行会,_、手工北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头人贝必领加入行会极织,并换行*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炫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狡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先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鲢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想•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授,可以纷我们很多名承•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2014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二 语文 试题详解

2014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二 语文 试题详解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第 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

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

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

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

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

高考语文全国新课标2卷+答案解析

高考语文全国新课标2卷+答案解析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II卷(表达题)两部分。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第 I卷阅读题甲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II卷答案及解析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II卷答案及解析

2014年高考语文新课标II卷答案及解析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

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

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

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

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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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标卷Ⅱ)语文试卷及答案第Ⅰ卷阅读题甲必做题一、现代文阅读I 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3题。

悲剧产生于社会的矛盾、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

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真与假、善与恶、新与旧等对立的两极,却总是以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的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

因为他们的力量还比较弱小,还无法与强大的旧势力或邪恶力量抗衡,正义的要求不能实现,于是形成了悲剧。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描写了比现实中更美好同时又是“与我们相似的”人物,通过他们的毁灭“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感情得到陶冶”,即产生净化的作用。

然而,悲剧不仅表现冲突与毁灭,而且表现抗争与拼搏,这是悲剧具有审美价值的最根本的原因。

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这种毁灭是抗争、拼搏以后的毁灭,抗争与拼搏体现了人的一种精神。

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从天上盗取火种,触怒了主神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每日遭神鹰啄食肝脏,但普罗米修斯毫不屈服,最后坠入深渊。

罗丹的大理石雕塑《马身人首》中,人臂绝望地扑向一个它所抓不到的目标,而马足则陷于尘土不能自拔,表现出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象征着灵与肉的斗争,具有强烈的悲剧性。

可以说,没有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

悲剧的审美价值的载体只能是文学艺术。

因为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美好事物的毁灭是令人伤悲的,因此现实中的悲剧不能作为直接的审美对象来欣赏,否则人就是泯灭了人性的人了。

现实中的悲剧只能激起人的同情、义愤,迫使人采取严肃的伦理态度和实践行动。

民主革命时期,在演出歌剧《白毛女》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打甚至险遭枪击的事件,这是人们以实际的道德评价代替了审美活动。

现实的悲剧只在客观上具有悲剧的审美性质,它们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欣赏的对象,美学上所谓的“以悲为美”才能实现。

悲剧成为审美对象只能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原因在于它需要建立悲剧事件与人的心理距离。

不仅遥远的时间会使过去的现实悲剧的悲惨因素淡化,就是很近的时间间隔也可以使人不陷入现实。

这里还有一个空间的间隔,悲剧艺术展现的毕竟是一个人们不熟悉或有点陌生的空间,这就使人们不容易介入其中,而能够客观、超然地看待。

当然,在欣赏中审美主体可以“审美地”加入悲剧冲突,体验悲剧客体的巨大和狂暴、悲剧主体的抗争和悲痛,从而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刺激,获得悲剧感和审美愉悦。

悲剧表现的不是人生的欢乐或全然的幸福,而是悲剧主体对待痛苦和死亡的方式,这是人类社会和人类活动中十分重要、严肃的一面。

悲剧在表现对伟大和崇高的人的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无法摧毁的人的伟大和崇高。

(摘编自王晓旭《美的奥秘》) 1.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悲剧的一项是A.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中,祝英台女扮男装外出求学,为追求爱情自由,面对封建势力的巨大压力,拒绝委曲求全,最后触碑殉情,化成蝴蝶。

B.在甲午海战中,清军致远舰在中弹累累、舰身倾斜、弹药耗尽的情况下,开足马力,冲向日本吉野舰,最后被鱼雷击中,沉人海中,200多名官兵壮烈殉国。

C.在电影《狼牙山五壮士》中,五位八路军战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撤退及当地群众安全转移,阻击了3000多名日寇的多次进攻,弹尽粮绝之后,跳下悬崖。

D.老舍笔下的祥子,纯朴善良,勤劳能干,有着骆驼般坚韧的精神度的沉重打击之后,沦为自甘堕落的行尸走肉。

在饱受旧社会、旧制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在悲剧冲突中,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总是以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即悲剧主体,而其对立面则是悲剧客体。

B.在罗丹的《马身人首》雕塑中,人首和人臂是人、灵和人性的象征,马身和马足则是兽、肉和兽性的象征,兽性和人性的矛盾构成了人间的悲剧。

C.当悲剧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悲剧事件与观众或读者之间就会具有一定的心理距离,这样人们就不至于获得悲剧感,从而不至于介入悲剧冲突之中。

D.悲剧主体的死亡意味着肉体力量的失败,却并不意味精神力量的失败,所以说悲剧在表现伟大和崇高的人被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人的无法摧毁的伟大和崇高。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具有“净化”作用。

他所说的“净化”,不是指受众在生理上的发泄,如呼喊、哭泣等,而是指他们道德、精神和情感的提升。

B.悲剧在表现冲突与毁灭的同时,也表现抗争与拼搏,因此奴方力量越是悬殊,主体的抗争越是艰难,所体现的精神就越强大,悲剧的审美价值也越高。

C.在歌剧《白毛女》的演出过程中,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激愤的观众殴打的事件,说明人们的实际道德评价是不可能把现实的悲剧作为审美对象的。

D.人们之所以喜欢欣赏悲剧,是因为悲剧会引起人的悲伤、畏惧、怜悯,使人在强烈的痛苦中获得一种快感,所谓“以悲为美”的意思全在于此。

二、古代诗文阅读(36分)(一)文言文阅读(19分)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于休烈,河南人也。

至性贞悫,机鉴敏悟。

自幼好学,善属文。

举进士,授秘书省正字。

转比部员外郎,郎中。

杨国忠辅政,排不附己者,出为中部郡太守。

值禄山构难,肃宗践祚,休烈迁太常少卿,知礼仪事,兼修国史。

肃宗自凤翔还京,励精听受,尝谓休烈日:“君举必书,良史也。

朕有过失,卿书之否?”对日:“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

有德之君,不忘规过,臣不胜大庆。

”时中原荡覆,典章殆尽,无史籍检寻。

休烈奏日:“《国史》《实录》,圣朝大典,修撰多时,今并无本。

伏望下御史台推勘史馆所由,令府县招访。

有人别收得《国史》《实录》,如送官司,重加购赏。

”前修史官工部侍郎韦述陷贼,入东京,至是以其家藏《国史》一百一十三卷送于官。

休烈寻转工部侍郎、修国史,献《五代帝王论》,帝甚嘉之。

宰相李揆矜能忌贤以体烈修国史与己齐列嫉之奏为国子祭酒权留史馆修撰以下之休烈恬然自持殊不介意代宗即位,甄别名品,宰臣元栽称之,乃拜右散骑常侍,依前兼修国史,累封东海郡公,加金紫光禄大夫。

在朝凡三十余年,历掌清要,家无儋石之蓄。

恭俭温仁,未尝以喜愠形于颜色。

而亲贤下士,推毂后进,虽位崇年高,曾无倦色。

笃好坟籍,手不释卷,以至于终。

大历七年卒,年八十一。

是岁春,休烈妻韦氏卒。

上特诏赠韦氏国夫人,葬日给卤簿鼓吹。

及闻休烈卒,追悼久之,褒赠尚书左仆射,赙绢百匹、布五十端,遣谒者内常侍吴承倩就私第宣慰。

儒者之荣,少有其比。

(节选自《旧唐书·于休烈传》)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自幼好学,善属文属文:撰写文章。

B.值禄山构难,肃宗践祚践祚:帝王即位。

C.肃宗自凤翔还京,励精听受励精:专心致志。

D.时中原荡覆,典章殆尽荡覆:动荡倾覆。

5.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A.宰相李揆矜能忌贤/以休烈修国史与己齐列/嫉之/奏为国子祭酒/权留史馆/修撰以下之/休烈恬然自持/殊不介意/B.宰相李揆矜能忌贤/以休烈修国史与己齐列/嫉之/奏为国子祭酒/权留史馆修撰以下之/休烈恬然/自持殊不介意/C.宰相李揆矜能忌贤/以休烈修国史与己齐列/嫉之/奏为国子祭酒/权留史馆/修撰以下之/休烈恬然/自持殊不介意/D.宰相李揆矜能忌贤/以休烈修国史与己齐列/嫉之/奏为国子祭酒/权留史馆修撰以下之/休烈恬然自持/殊不介意/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休烈忠诚机敏,谨遵职业操守。

他自幼好学,入仕后受到杨国忠排挤,离京到地方任职;安禄山叛乱后,他直言不讳地回答了肃宗关于史官职责的问题。

B.休烈审察形势,做好本职事务。

当时历经战乱,典章史籍散佚,他提出购求当朝大典以备查检使用,最终得到前修史官韦述家藏《国史》一百余卷。

C.休烈淡泊名利,终生好学不倦。

他虽遭贬职,却恬然处之,毫不在意,在朝三十余年,历任要职,并无多少积蓄;喜好典籍,终日捧读,直至去世。

D.休烈夫妇去世,尽享身后哀荣。

他夫人去世,皇上特诏追赠她国夫人;他本人去世,皇上追念许久,追赠他尚书左仆射,并派专人到他家表示慰问。

7.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0分)(1)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

有德之君,不忘规过,臣不胜大庆。

答:大禹、商汤归罪自己,他们能够蓬勃兴起。

有道德的君王,不忘改正过错,我深表庆贺。

(2)而亲贤下士,推毂后进,虽位崇年高,曾无倦色。

答:而亲近贤才,屈身交接士人,荐举后辈,虽然位尊年高,一点倦怠的神色都没有。

(二)古代诗歌阅读(11分)阅读下面这首宋词,完成8~9题。

阮郎归无名氏①春风吹雨绕残枝,落花无可飞。

小池寒渌欲生漪,雨晴还日西。

帘半卷,燕双归。

讳愁无奈眉②。

翻身整顿着残棋,沉吟应劫迟③。

[注]①作者一作秦观。

②讳愁:隐瞒内心的痛苦。

③劫:围棋术语。

8.词上半阕的景物描写对全词的感情抒发起了什么作用?请结合内容分析。

(5分)9.末尾两句表现了词中人物什么样的情绪?是如何表现的?请简要阐述。

(6分)(三)名篇名句默写(6分)10.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6分)(1)屈原在《离骚》中表现自己同情百姓的苦难生活,并因此流泪叹息的名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李白《蜀道难》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句写山势高险,即便是善飞的黄鹤、轻捷的猿猴都很难越过。

(3)杜甫在《春望》中借花鸟以抒发自己悲愤情感的名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选做题请考生在第三、四两大题中选定其中一大题作答。

注意:作答前必须用28铅笔在答题卡上把所选大题题号后的方框涂黑。

只能做所选定大题内的小题,不得选做另一大题内的小题。

如果多做,则按所做的第一大题计分。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25分)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25分)古渡头叶紫太阳渐渐地隐没到树林中去了,晚霞散射着一片凌乱的光辉,映到茫无际涯的淡绿的湖上,现出各种各样的色彩来。

微风波动着皱纹似的浪头,轻轻地吻着沙岸。

破烂不堪的老渡船,横在枯杨的下面。

渡夫戴着一顶尖头的斗笠,弯着腰,在那里洗刷一叶断片的船篷。

我轻轻地踏到他的船上,他抬起头来,带血色的昏花的眼睛,望着我大声说道:“过湖吗,小伙子?”“唔,”我放下包袱,“是的。

”“那么,要等到明天哆。

”他又弯腰做事去了。

“为什么呢?”我茫然地,“我多给你些钱不能吗?”“钱?你有多少钱呢?”他的声音来得更加响亮了,教训似的。

他重新站起来,抛掉破篷子,把斗笠脱在手中,立时现出了白雪般的头发,“年纪轻轻,开口就是…钱‟,有钱就命都不要了吗?”我不由得暗自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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