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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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本科教育是我校办学的主体和基础,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是我校办学的中心任务,是“为侨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根本体现。

为了推进我校本科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材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管理的组织1、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党政“一把手”工作,校长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定期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确定教学工作方针政策,及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

2、各院(系)党政“一把手”是院(系)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每月召开院系领导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的院(系)务会议应不少于 1 次,及时解决院系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学位委员会。

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熟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两个委员会的分工可有所侧重,直接对校长负责。

4、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全校教学工作统筹管理,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5、重视教学基层组织。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者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建设和科技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6、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

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和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相互考察、交流和研讨,以便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品德、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不做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的事。

2.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校、对学生高度负责,全面关心和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和帮助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3.认真学习、研究教育科学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改革教学内容。

5.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教师任课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教学过程中的规范要求(一)备课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定教材和参考书,认真撰写教案和讲稿,精心设计教学,科学合理地选择与安排教学内容,正确处理本课程与先行课、后续课的衔接。

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状况,明确各章节教学重点和难点。

2.开课前应根据教学大纲认真编制课程教学方案和教案,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等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对课程进度和各个教学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保证教学质量。

3.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教学要求科学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4.拟定有利于学生掌握所学知识的习题、思考题或讨论题,做好学生自学指导准备。

(二)课堂教学1.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

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教师进入课堂要注重仪表,衣冠整洁,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字。

2.教师应全面、系统地介绍学科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学习方法,讲解要生动,要有重点和难点。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是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旨在明确教师的职责和要求,规范教师的行为和教学过程,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教师的职责和要求1.1明确教师的教学职责:教师要负责教学任务的完成,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同时,还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发展,及时赋予指导和匡助。

1.2要求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

1.3强调教师的教育教学责任: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到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

二、教师行为规范2.1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教育伦理和职业道德。

2.2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教师应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言行举止要得体,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模范。

2.3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教师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家庭情况,积极解决问题。

三、教学过程管理3.1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和消化所学知识。

3.2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师应灵便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3注重教学评价和反馈:教师要及时进行教学评价和反馈,匡助学生发现问题和提高学习效果,同时也要接受学生和同事的评价和建议。

四、教师教学行为的监督和评估4.1建立教师教学行为的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教学行为监督机制,包括教学观摩、教学评估等,确保教师的教学行为符合规范。

4.2进行教学效果评估:学校应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4.3激励和奖惩机制:学校应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对教学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教学不规范的教师进行批评和惩罚。

教师一日工作规范

教师一日工作规范

教师一日工作规范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一个高效、规范的工作日程对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师一日工作规范,帮助教师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早晨准备早晨是一天的开始,良好的准备工作可以为一天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提前唤醒:建议教师早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来做早晨准备。

2.着装整洁:教师应把自己打扮得整洁、干净,给学生们树立良好的榜样。

3.办公室准备:教师应提前到办公室,整理和准备好所需的教学资料和工具。

上午教学上午是一天中学生注意力集中的时段,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时间,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1.教学目标:在上午开始的时候,教师应梳理当天的教学内容,明确每个课时的教学目标。

2.教学计划:根据教学目标,教师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每个课时的具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辅助工具等。

3.上课准备:教师应提前到教室,检查教室设施是否正常,准备好所需教学材料和教具,确保一切准备就绪。

4.教学互动:在上午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与学生进行互动,鼓励学生提问、参与讨论,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合作精神。

午餐与休息午餐和休息时间对教师来说是调整身心的重要时刻,它可以提供教师充足的精力和好的心态继续下午的工作。

1.合理饮食:教师应注意午餐的搭配和食量的控制,选择健康、易消化且有营养的食物,补充充足的水分。

2.休息放松:午餐后,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的放松活动,如散步、伸展运动等,有助于恢复精力。

3.心理调适:教师可以利用午休时间进行一些放松的活动,如听音乐、阅读书籍等,放松心情。

下午备课与评估下午是安排备课和评估工作的较好时机,教师需要利用这段时间进行教学准备和学生评估。

1.教案备课:教师应利用下午的时间,准备下一天的教案、教学设计和教学素材。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2.学生评估:教师可以利用下午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学习效果的评估,如批改作业、制作测验和考试卷等。

教师工作规范

教师工作规范

教师工作规范
作为一名教师,工作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严格遵守工作规范,才能够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任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因此,教师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工作规范:
一、教学准备规范。

1. 提前备课,认真研读教材,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和重点。

2. 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3. 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

二、教学过程规范。

1.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开教室。

2. 讲课内容要清晰、有条理,语言表达要准确、生动。

3. 与学生交流要平等友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4. 严禁在课堂上进行与教学无关的私人活动,如看手机、聊天等。

三、学生管理规范。

1. 严格遵守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学生管理职责。

2. 积极关心学生,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并给予帮助。

3. 对学生要公平公正,不偏袒、不歧视任何学生。

四、教师自身素质规范。

1.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操守,言行举止要符合教师的身份。

2. 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

3. 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以上就是教师工作规范的相关内容,希望教师们能够严格遵守,做到言行一致,严谨认真地履行教育教学工作,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明确各教学环节要求,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引导教师培养高素质一流本科人材,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师要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坚持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第三条教师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熟悉和遵守教学准入、课程准入、教材选用管理、调停代课管理、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授课准备第四条熟悉课程设置。

认真研究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体系,明确讲授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讲授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及后续课程、理论讲授环节与实验实训环节之间的衔接关系。

第五条熟悉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资料,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教师教学质量检查的标准。

教师应参照教学大纲,结合科研成果和学科前沿,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统筹好讲授的原则性和灵便性。

第六条选定教材及参考书目。

各门课程都应选用教材、参考书目或者有自编讲义。

教材要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等精品教材。

选用教材、参考书目要注意其体系、内容等方面的科学性与前沿性。

教师自编讲义或者选定的教材、参考书目须经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中宣部、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有明确使用要求的教材,必须选用。

第七条认真编写教案。

教案是整个课程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首次承担课程讲授任务的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写教案或者讲稿,合理设计教学内容,设计课程练习题及学生作业,确定课程考核及学生成绩评定方式。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一、教师形象要规范作为教育者,教师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教师形象。

教师应该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穿着整洁,干净利落。

教师应该言行举止得体,不应该有不雅举止或不文明言谈。

教师在课堂上应该保持威严,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

二、教学准备要充分教师在上课前应该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

教师应该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安排。

教师应该准备教学工具和教学素材,以便能够生动地展示教学内容。

教师应该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课程的完成。

三、教学方法要多样化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教师应该灵活运用讲授、讨论、实验、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教师应该注重启发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课堂管理要严格教师应该保持课堂纪律,确保课堂秩序良好。

教师应该及时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教师应该对学生进行评价和激励,鼓励学生发言和参与课堂活动。

五、评价要客观公正教师在评价学生时应该客观、公正和全面。

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进步。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给予不同学生不同的评价和鼓励。

六、沟通交流要及时有效七、关注学生发展要全面教师应该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

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教师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

总之,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保持良好的形象,充分准备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严格管理课堂,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及时有效地沟通交流,全面关注学生发展。

只有遵守这些规范要求,教师才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的成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学老师工作制度规范

大学老师工作制度规范

大学老师工作制度规范一、引言大学老师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发展的重任。

为了提高大学老师的工作质量,规范其工作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规范体系,是保障大学老师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工作职责1. 教学任务大学老师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积极参与课程建设,进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指导学生进行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科研任务大学老师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申报科研项目,撰写科研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推动学科发展。

指导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创新意识。

3. 社会服务大学老师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发挥专业优势,为社会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

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4. 学术交流大学老师应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学术视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与其他高校及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促进学术资源共享,提高学校学术地位。

5. 人才培养大学老师应关注学生成长,关心学生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人生指导和职业规划建议。

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三、工作规范1. 职业道德大学老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诚实守信,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尊重学生权益,严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有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

2. 教学规范大学老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

注重课堂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科研规范大学老师应遵守科研伦理,严谨治学,诚实守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研数据真实可靠,提高科研成果质量。

4. 考核评价大学老师的工作考核评价应注重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突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教学规范

教师教学规范

教师教学规范教育教学常规是指教师必须遵守、执行的日常规范。

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的管理,有利于增强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使全校教师教学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备课备课是进行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

1、教师应在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学习现状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教学计划,经教研组长同意,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中途变更授教学计划须报教导处批准。

2、备课应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以学生为主体确立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及学生认知规律处理教材;根据教学规律及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技能、发展能力的实际需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教师应将备课结果编写于导学案之中。

导学案必须按课时认真编写,导学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

教龄在五年以内或新任教的教师必须写详案,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一周教案。

教师应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和教研组长对导学案的检查。

年级组每周检查一次导学案。

4、导学案必须精心设计。

导学案内容应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教学程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板书、练习设计和师生双边活动等。

提倡写教后感或教学反思。

5、教师要参加集体备课。

同教材的教师每周集体备课一次,集体备课要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同年级同学科应做到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要求,统一基本作业,统一检测试题。

二、上课上课是把导学案转化成教学实践的师生双边活动过程。

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

娴熟动用基本教学技能,正确动用教学方法,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1、目标明确。

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学生实际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

2、内容正确。

讲究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做到紧扣目标,容量适中,难易适度,重点突出,难点分散,讲有中心,练有目的,精讲精练,分析精当,寓德于教,教书育人。

3、方法恰当。

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学生实际和教师自身特点,充分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师基本规范: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做到立德育人,为人师表;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谦逊朴实,尊重同志;四、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具有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精深的专业知识,治学严谨,勇于创新;五、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对学生个性特点的培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六、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行职务职责,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及其它任务,勇挑重担,做合格的人民教师。

第二章学期授课计划的制订第三条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学管理部门检查教学情况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制订学期授课计划的依据是教学计划和教学标准,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编制的教学进程表,对全学期的教学内容,分理论、实训、见习、考试等环节,进行合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学期授课计划应在上学期末编写,并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由各学部审查、汇总上交教务处。

第六条学期授课计划须经学科负责人审查签字,学部负责人审批。

学期授课计划就一式三份,分别交教师本人、学部、教务处留存。

第七条学期授课计划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学期授课计划编制说明,第二部分为授课计划表,应填写完整,字迹要工整、清楚。

第八条授课计划表包含周次、课次、授课简要内容、授课计划日期、作业、教具、参考书等,以2〜3课时为一次课,认真进行填写,周次用中文序号,课次、课时用阿拉伯数字。

第九条阶段性测验和考查、考试以及单元复习、见习、实训应在授课计划中列出。

第十条教师在制订授课计划时应根据校历和教学进程表的安排编写,遇到节假日、运动会、劳动周等不安排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学期授课计划中安排理论与实训、见习的课时比例应符合教学标准规定,以满足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需连续1〜2周实习课程,其计划单列。

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学工作规范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教学工作规范是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保证。

学校要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要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教师要按《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要求使用好教材,针对学情创造性地进行教学。

3、教师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过程。

在教学中,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注意因材施教;既要注重知识传授、技能培养,又要注重过程与方法,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与评价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要环环紧扣,步步落实。

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备 课6、备课是上课的前提。

不备课不得上课。

各学科一律实行超前一周备课,备教要一致。

试卷讲评、单元复习课必须撰写教案。

7、开学预备周内,教师要在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通读并理解教材编写意图,初步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科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内容主要包括:(1)基本情况分析(教材和学生实际);(2)教学目的和要求;(3)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4)教学进度表(要将实验、考查和学科活动列入计划,语文学科要有全学期作文教学安排)。

学校要在开学预备周内对教师教学计划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予以执行。

8、备课采用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以个人备课为基础,通过集体备课优化教学设计。

个人备课要在认真钻研《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准确把握教材、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写好教学初步设计方案。

集体备课由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活动的内容是:研究教材的重点、难点,研究教法、学法,研究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辅助教学,根据学情确定相对统一的教学目标和作业量,确定教学的基本方案。

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直接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应贯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教学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章教师课堂教学职责第三条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得发表不当言论,不得误导学生,不得散布违反宣传纪律的不实之词。

第四条教师在课堂上须遵守师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着装得体,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言行文明。

第五条教师上课时须带齐基本教学文件,含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日志、教材、教案(备课笔记)、电子课件和教学参考资料等。

第六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好课堂秩序。

对学生上课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应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者,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学院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老师做好课堂管理。

第七条教师应严格考勤,确保学生出勤率高。

教师可根据学生数量、教学情境,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点名。

对于旷课、迟到、早退情况要如实记载,作为评定平时成绩重要依据。

对于出勤率较低或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任课教师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学院应及时协助解决。

第八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课、下课,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教师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上课时间随意离开教室。

第九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设计教学内容。

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

第十条教师在开课之初,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简要介绍课程概况、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以及课程总成绩的结构比例,对课程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对课堂纪律做出明确要求。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基本要求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基本要求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基本要求第一篇: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基本要求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基本要求1.教师是课堂教学工作的主导者,是管理、控制教学过程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课堂教学的设计、组织、安排、课堂纪律,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等教学工作完全负责。

2.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时应同时具备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材(讲义)三个基本教学文件,并提前做好教学日历安排。

3.每门课程的第一堂课,教师应向学生介绍本门课程的地位与作用、教学目的与要求、主要内容、教学安排、授课方式、作业要求、考核方式以及成绩评定等内容,并提出学习纪律要求,以保证整个教学过程的顺利完成。

4.教师上课应衣着得体、仪表大方,应在课前五分钟到达教室并做好所有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早退、拖堂,上课时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教师讲课要有热情,精神饱满。

教师要求站立授课(年老体弱教师经批准后可放宽要求);课堂讲授语言应准确、规范、简炼、生动,要求普通话教学(1953年之前出生的教师可放宽要求),文字规范,板图正确。

6.教师应严格遵循教学大纲,掌握好教学进度,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不得减少课时和教学内容;全面把握课堂教学的深度、广度、重点、难点,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重视信息反馈,并根据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重视课堂设计,加强师生互动,采用启发式教学,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7.教师讲新课前应通过讲述、提问等方式简要回顾上次课的内容,介绍本节重点,结课时应总结本课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布置思考题及作业。

8.教师使用多媒体授课应保证多媒体课件的质量。

多媒体课件应集图、文、声、像、动画于一体,做到繁简适度,字体大小、色彩搭配合理,音像清晰;多媒体是一种有效的教学辅助手段,但在教学中不能滥用,不可因利用多媒体而影响教师的表达,必须辅之于必要的板书。

9.教师应坚持课堂教学与学生课外学习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课程特点指导学生自学,安排学生查阅文献资料、做练习、作业等,应检查与评阅作业,各课程作业须全批全改,并以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学生学习成绩。

柔力球呼伦贝尔教学8节

柔力球呼伦贝尔教学8节

柔力球呼伦贝尔教学8节教学计划教学目标本教学计划旨在通过8节课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柔力球呼伦贝尔的基本技巧和动作,提高身体协调性和柔韧性,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具体目标包括: 1. 学会柔力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如旋转、翻转、平衡等。

2. 培养学生的身体协调性和柔韧性,提高身体素质。

3.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合作完成柔力球的表演。

4. 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通过集体表演展示成果。

教学方法1.示范法:教师通过示范正确的柔力球动作和技巧,让学生直观地了解如何进行操作。

2.指导法:教师通过指导学生的姿势、动作和技巧,帮助学生纠正错误,提高技术水平。

3.练习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柔力球动作和技巧的练习,逐渐掌握并熟练运用。

4.合作学习法:学生分成小组,通过合作完成柔力球的表演,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5.展示评价法:学生在课程结束时进行柔力球表演,通过展示和评价激发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教学内容安排第一节课:柔力球的基本介绍和安全注意事项1.介绍柔力球的起源和发展历史,让学生了解柔力球的重要性和应用领域。

2.讲解柔力球的基本构造和材料,以及正确使用柔力球的安全注意事项。

3.示范柔力球的基本动作,如旋转、翻转和平衡等。

第二节课:柔力球的基本旋转动作1.介绍柔力球的旋转动作,如单手旋转、双手旋转和手臂旋转等。

2.示范并指导学生进行旋转动作的练习,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姿势和技巧。

3.组织学生进行小组合作练习,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节课:柔力球的基本翻转动作1.介绍柔力球的翻转动作,如正手翻转、反手翻转和双手翻转等。

2.示范并指导学生进行翻转动作的练习,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姿势和技巧。

3.组织学生进行小组合作练习,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节课:柔力球的基本平衡动作1.介绍柔力球的平衡动作,如手掌平衡、手指平衡和脚背平衡等。

2.示范并指导学生进行平衡动作的练习,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姿势和技巧。

3.组织学生进行小组合作练习,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规范教学工作规范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

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南理工党[2011]1号、南理工[2011]1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明确我校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承担我校本科教学(理论课、实践课)工作的教师,包括:主讲教师、实验教师、指导教师、辅导教师。

第二章师德修养第三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尝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以培养既有理论基础,又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己任。

第四条勤于教学,精于业务。

坚持以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加强对所授课程的研究与理解;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第五条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了解、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各教学环节上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考核。

第六条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高雅;诚信正直,以身作则。

第七条遵章守纪,严于律己。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院(系)和各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三章理论教学第八条凡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指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且满足本规范第二章的要求者,可聘为主讲教师,即承担本科课程(包括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的主讲任务。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第一条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教书与育人并重,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以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塑造完美的人格,实现人生的意义。

第二条备课充分,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安排合理,重点和难点突出。

第三条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启发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语言文明、得体。

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需要,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板书等运用规范。

第五条实施课堂考勤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关注学生课堂学习情况。

第六条布置必要的课后作业并及时讲评、批阅。

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应予及时解答。

第七条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课堂上应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第八条课前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按时上、下课,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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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之一,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为了适应呼盟实验区对呼大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稳定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使全校教育教学及其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课堂教学第一条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

新开课教师(首次担任授课任务)实行试讲制度,并应符合以下条件:研究生毕业的教师:必须对拟开课程的有关教学环节在系或教研室指定的老教师指导下经实践训练后才能进入课堂授课(成人在职研究生毕业者除外)。

本科生毕业的教师:必须对拟开课程的有关教学环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实践训练多次后,经教研室组织试讲及综合考试合格,才可进入课堂授课。

专科生毕业的教师:一般不得任教。

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且对拟开课程的有关知识和教学环节熟练掌握,经系(室)组织试讲及综合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课堂授课。

任课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填写《教师工作手册》,写出教案,经系(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上课。

新教师要写出详细的讲稿,并经教研室审定。

对于外语、体育等课程采用开课见习制度。

其讲稿或教案应经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要随堂听课。

对于外单位调入的任课教师,需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该课教师代表等人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组织试讲及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课。

第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担任主讲任务1. 不具备讲课能力者(包括不能驾驭教材);2. 对以开课程教学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3. 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本人不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4. 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

第三条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

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大纲的基本内容不得轻易更动。

需更动,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及系室讨论研究,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报教育厅备案。

如遇到课程没有教学大纲的情况,教师依据教学计划或有关文件自编教学大纲,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后,由教研室主任或系室主任认可后,由教务处批准报教育厅备案。

第四条各门课程均应优先选用统编的教材,必须另行选用的教材(讲义)者,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由教研室主任批准确定。

教材一经选定,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动。

第五条主讲教师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编写讲稿和教案,初次上课教师的讲稿和教案应经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审阅批准,备课必须做到:1. 明确本课程在知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具体的目的要求,确定每节讲授方法;2. 吃透教材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难点,分清主次;3. 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反映最新成果。

第六条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自行调课、停课、私自请人代课、更换教室。

要重视学生的课堂考勤,作为考核学生品学情况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授课教师应衣着整洁、朴素端庄,不能奇装异服或蓬头垢面风纪不严走入课堂。

授课教师应自觉执行《学生教室规则》严格按课堂规范讲课,不经批准,不能落座讲课。

第八条授课教师应严肃认真地授课,做到:1. 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概念准确,切忌照本宣科;2. 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对重点、难点要讲深讲透,不能随意删减或采取回避态度;3.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4. 语言生动,精练,深入浅出,不得擅自增加与本课程无关的内容;5. 板书整洁规范,切忌杂乱潦草;6. 语言文字规范,切忌使用地方方言;7. 教案内容要不断更新,不许持使用两年以上的旧教案进入课堂。

第九条任课教师应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创新,正确有效的使用教具,并注重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第十条主讲教师对与之相关的实验课、习题课、课堂讨论、上机实习课,需运用模型、插图、幻灯、电化等教学手段应提前提出要求,以便辅导教师及有关人员配合工作。

第十一条实验课教师在上课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对于所缺实验器皿、材料应提前报告系室主管领导。

二、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第十二条辅导答疑是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知识的重要环节。

辅导答疑时数一般应为授课的二分之一左右,配有辅导教师的课程,主讲教师也应参加一定量辅导答疑或批改作业,以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辅导教师要跟班听课,了解主讲教师的主讲思路及意图,掌握课程的重点难点,通过答疑,辅导教师要了解学生课堂学习效果,并向主讲教师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辅导教师至少每半月向主讲教师汇报情况一次。

第十三条每门课程均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应紧密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能力,作业分量要适当。

第十四条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要按各自系室作业要求全批全改或部分批改,教师批改作业应记入《教师工作手册》。

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给学生重做,对无故缺交的作业,教师应在期中考试前两周内督促学生补交。

三、实验、实习、设计第十五条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进行科学实验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应从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出发,开出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实验项目,并保证实验课学时在教学计划中的恰当比例。

第十六条主讲教师必须掌握实验的内容、目的要求。

实验必须准备好实验指导书,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应做预备实验,充分估计到学生做实验时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检查实验设备、仪器及材料是否准备完好,实验中应向学生讲解本实验与其相应的理论课教学的联系与作用,严格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未经预习的学生不准做实验,要指导学生按操作规程和步骤正确进行操作,做好安全教育,培养学生严肃、严谨的科学作风。

实验后,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做。

第十七条实验不单设的课程,实验考核及格者方可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实验成绩应占该课程一定比例。

第十八条各类实习、毕业设计按呼大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课程设计要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课程设计的内容要保证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课程设计进一步提高学生运算、制图、使用技术资料,编写报告等能力;课程设计教师应认真辅导。

设计完成以后应经指导教师认真批改、审核方可参加答辩。

答辩应由教研室组织不少于3人的答辩小组进行。

四、考核第二十条每门课程均应根据课程的内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考核方式,以督促学生进一步复习巩固所学的知识,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二十一条课程考核按《呼伦贝尔大学课程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五、奖励及处罚第二十二条优秀教师成果奖。

对模范遵守本规范,在教书育人、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艺术、教学管理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系校评定,可授予系级或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特别优秀的校级教学成果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教师享受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的同等待遇。

系级、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每两学年评定一次。

第二十三条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工、记特等功,授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颁发给获奖者证书、奖金等。

1. 凡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者记特等功一次,并给予物质奖励或奖金。

2. 凡获得部、区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者,记大功一次,并给予物质奖励或奖金。

3. 集体项目获奖者,记集体功。

4. 凡连续二年获校优秀教学奖的教师记功一次。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者,按教学事故处理1. 在教学过程中,公开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言论,事后做出深刻检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2. 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者;3. 上课迟到或漏课者;4. 监考不认真履行职责者;5. 考试成绩逾期不上缴者;6. 未经批准擅自减少课时者;7. 有其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的行为,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者。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1. 在教学中公开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经教育不改,且造成不良后果者;2. 无故旷课一次或监考不到者;3. 泄露试题或协同学生作弊者;4. 有其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第二十六条在一个学期内,发生教学事故一次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发生两次教学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相应的奖金,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不参与年度评优,发生三次以上教学事故或一次严重教学事故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相应的奖金,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不能参与评优。

经常出现教学事故(四次以上)或严重教学事故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解聘相应职称,并调离教学岗位。

由于教学工作任务不足,教师应主动配合系室和有关单位由教务处协调借调到行政或教辅单位,以完成任务。

第二十七条每学年度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都一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六、说明第二十八条本规范适用呼大各部教师教学工作,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相符者,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解释权在教务处。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五日呼伦贝尔学院各类短训班教学管理暂行办法随着我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短训班日益增多,为保证各类短训班的教学质量,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类短训班的开办一律由学院审批。

除学院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办的短训班外,各系、室如果开办各类短训班,各系室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办班名称、时间、地点、学生及师资情况、收费标准。

报主管教学院长,同时报教务处备案,最后由学院审批。

二、学院开办的各类短训班由教务处负责招生及下发入学通知等事宜;各系、室开办的各类短训班由系、室负责招生及下发入学通知等事宜。

三、各类培训班学员接到入学通知书后,按入学须知要求的项目、时间到校报道,学院开办的短训班由学籍科负责接待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系室开办的短训班由各系、室负责接待报到,并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到学籍科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学员不能按期报到,需事先写信向学院请假,请假不超过两周,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员报到事需一次交清全部学杂费和书费。

五、学员报到后,由办班系、事或学院委托的系、室负责组织上课,建立相应的学生组织,配备班主任。

六、各类短训班一经批准开班,必须向学院提交该班的教学计划,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时报教务处备案,教学计划一经批准,不能随意改动。

七、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必须编写出教学大纲,由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授课。

对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主管教师必须遵照执行。

八、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考查科目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需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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