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的区别
签证与技术核定等问题
(二)对于建设单位
1、办理了过失签证 实践中,很多非建筑领域的企业作为建设单 位,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欠缺,经常出现被施工 单位欺凌的现象,通常施工单位利用自己精通工 程造价这一优势地位,通过勤签证,使得实际工 程造价远远高于预算价,使得建设单位蒙受重大 损失。在诉讼中,建设单位虽然主张显失公平对 抗那些已办理的签证,但是司法实践中,撤销过 失签证的诉求一般不予支持。
(1)签证的主体是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2)签证发生的时间是在施工过程或结算过程中; (3)签证的内容是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 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4)签证的性质是达成一致性意见的补充协议。
(二)工程签证法律特征 1、具有补充协议的性质,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 方法律行为; 2、工程签证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 生的,比如顺延竣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3、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或者在履行后确定,可 直接或者与签证对应的履行材料一起作为工程价款的依 据。分为两种: ①对于签证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签证,可以直接作为计 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2、严格按照合同对工程签证的约定办理签 证 一般正规版本的施工合同都会对工程签证 的流程进行约定,在工程签证办理过程中, 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关于签证办理流程的规 定进行,特别是签证办理对于期限的要求, 过期未办理将被视为权利的放弃,除非建 设单位事后追认,同意办理补签证,否则 权利视为放弃。
5、签证首先应该实事求是,是确实发生但在相应的定 额内而又不能包括的项目,如不可抗力包含的范围也 很广,在合同内也都有具体的规定,象停水、停电在 一周内累计八个小时以上时才可以签证。 6、另外,结算时都牵扯到施工方案的问题,同样的 工程,施工方案不同,其所需的费用和工程造价也不 尽相同,这在你的施工组织设计里就应有具体、详细 的体现,在具体施工时发生变动或更改时,就应办理 相应的签证了。 在这方面,首先得熟读合同,了解定额规范,然后再 找到你应当签证的理由。比如说:按照FIDIC条款签定 的合同有说明定额属于合同的一部分,那么在场地使 用定额里有这样一条,“当施工现场场地的面积不足 首层建筑面积的1/3时,可以申请租借场地,这样租借 的费用就属于根据实际商谈的范围了。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区别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设计标准状态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设计变更。
如工程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具体设计等引起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及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1)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你都知道吗?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
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工程签证单都是由承建商向工程师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对工程签证事实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在建设方内部,这一块的流程通常由合约成本与工程项目联合完成。
对施工工艺或方法的补充说明、细微图面错误的订正及微小的设计更改。
工程联系单
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无工程费用产生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2.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较大更改,必须替换部分已交付的图纸,或需增补部分图纸。
工程洽商记录
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
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的区别
发起人
原因类别
法律效力
费用责任者归属
适用范围
设计补充、变更图纸通知单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做出的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1.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常用于工程量的确认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共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单、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一)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的区别
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的区别【技术核定单】由施工单位提出,从技术方面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的再约定,比如方案修改、实物量变动、位置变化等造成的工艺、材料的更改。
通常是施工单位发现按图施工时有技术问题,或者图纸不详先与监理商定,再通过业主发技术单给设计。
施工单位没有权利直接和设计单位发技术单,须经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按顺序)签字确认。
原因1:设计图纸深度不够,导致施工做法或选材不明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就不明确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属于建设方图纸深度不足造成,涉及工期及价款的变动由建设方承担,建设方可向设计单位追究责任。
原因2:设计没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投标或合同谈判过程中对工艺或材料性能考虑不足,从而导致施工方法变动。
该项涉及到的工期及价款变动等,均得不到建设方支持。
但不代表该技术核定无效,建设方仍需要签字确认,只是确认的意义在于建设方书面同意施工方提出的工艺和施工步骤。
技术核定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因为该单涉及的费用,从工程结算角度来看是属于合同外的。
只有当设计院同意“根据技术核定单出设计变更单”,或者业主同意“及时补发签证单”,才好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技术核定单不能作为设计图纸的一部分,出技术核定单时要先看图纸会审、招标答疑、工程合同,这些文件里一般都有图纸问题的解决方案。
【签证单】范围不局限于技术方面,还有经济方面。
比如因技术更改而导致的费用支出,比如管线增加,用工增加,都可以用签证单的形式与甲方达成协议。
用于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工程费用相关的工程量、材料量、机械使用台班等进行现场确认,通常是施工合同外的内容或不能在签合同前确认的内容,如零星用工、挖填土方等,需要在签证工作发生时/后即时办理,相关费用可以直接纳入最后决算。
【设计变更单】是由于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现场不符,由设计院下发的资料单,设计变更单属于正式图纸的一部分。
也可以是业主根据自己的工艺要求或构思,发函给设计,商定出变更。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及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及会签的区别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2.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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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的区别【技术核定单】由施工单位提出,从技术方面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的再约定,比如方案修改、实物量变动、位置变化等造成的工艺、材料的更改。
通常是施工单位发现按图施工时有技术问题,或者图纸不详先与监理商定,再通过业主发技术单给设计。
施工单位没有权利直接和设计单位发技术单,须经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按顺序)签字确认。
原因1:设计图纸深度不够,导致施工做法或选材不明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就不明确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属于建设方图纸深度不足造成,涉及工期及价款的变动由建设方承担,建设方可向设计单位追究责任。
原因2:设计没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投标或合同谈判过程中对工艺或材料性能考虑不足,从而导致施工方法变动。
该项涉及到的工期及价款变动等,均得不到建设方支持。
但不代表该技术核定无效,建设方仍需要签字确认,只是确认的意义在于建设方书面同意施工方提出的工艺和施工步骤。
技术核定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因为该单涉及的费用,从工程结算角度来看是属于合同外的。
只有当设计院同意“根据技术核定单出设计变更单”,或者业主同意“及时补发签证单”,才好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技术核定单不能作为设计图纸的一部分,出技术核定单时要先看
图纸会审、招标答疑、工程合同,这些文件里一般都有图纸问题的解决方案。
【签证单】范围不局限于技术方面,还有经济方面。
比如因技术更改而导致的费用支出,比如管线增加,用工增加,都可以用签证单的形式与甲方达成协议。
用于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工程费用相关的工程量、材料量、机械使用台班等进行现场确认,通常是施工合同外的内容或不能在签合同前确认的内容,如零星用工、挖填土方等,需要在签证工作发生时/后即时办理,相关费用可以直接纳入最后决算。
【设计变更单】是由于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现场不符,由设计院下发的资料单,设计变更单属于正式图纸的一部分。
也可以是业主根据自己的工艺要求或构思,发函给设计,商定出变更。
设计变更单是设计单位发给业主,经业主下发给监理,再通过监理下达到施工单位。
【工程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涉及的是工作性事务的告之,通常只涉及就事件的看法及建议,不涉及相关费用的发生。
因此如发给甲方仅仅需要甲方签字确认收到,如需要答复,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日期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