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实现贫困生资助由学前教育到研究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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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及实践

学生资助政策及实践

学生资助政策及实践
一、三条保障线的要件及内容:
(一)、政策资助
4、中职教育
(1)、国家助学金:
实施时间:2007年秋季 范围: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 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 对象(演变):07年,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 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我县一、二年级中职学生全员 享受);12年完善政策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农村户籍 学生----我县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农村户籍学生;2015年新《办法》 规定为: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 连片特困地区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全部纳入助学金范围----我 县全部纳入。 标准:实施时每人每年1500元,2015年春季提高至每人每年2000元。 名额:按政策口径全部列入。 资金来源:中央和地方8:2(西部生源),地方部分省县9:1。我县(集中 特困地区)实际只分担2%。
柳发玉
2015年11月
学生资助政策及实践
目 录
助学工作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三个阶段)
形成了“三条保障线”:政策资助、社会救助、助学贷款。
一、三条保障线的要件及内容:
二、学生资助工作实践 三、粗浅体会
学生资助政策及实践
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0年)。以 “普初”(普及六年初等教育)为目标, 以群众捐助和勤工俭学为主要形式,创 造条件,减轻负担,方便贫困学生入学。
一、三条保障线的要件及内容: (二)、社会救助(个人或单位出钱): 存在集中固定和分散不固定两种状态 集中固定(有相对固定的名称、周期、标准或者对象,并且保留至今):
东风康明斯助学金。 从2004年秋季开始,由东风康明斯公司社区公益委员会发起 并组织募捐,员工自愿捐款认助,结对持续帮扶,通过保康教 育局确定资助对象并转发助学金,以学期为单位实施,一直资 助到初中毕业,资助对象以孤儿等特别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 生为主,资助标准最初每人每年小学200元、初中260元,后来 提高到每人每学期400元、500元。名额从最初的26人增加到近 几年每年210人次左右。累计120.4多万元、2726多人次。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70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70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6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为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助推海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建设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大学生生活补贴制度对毕业5年内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和满3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及留用奖励,其中: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次,本科生1万元/人·次,大专(高职)生0.5万元/人·次。

对海宁本地高校的毕业生,在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的奖励。

二、落实大学生安居保障政策大学生来海宁工作可申请租赁政府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

对大学生个人首次在我市购买商品住宅且为名下首套的给予购房补贴。

其中:我市正式引进或培育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住建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该区域商品住宅交易综合平均价给予30㎡和20㎡的等价金额补贴;毕业5年内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10万元、其他普通高校5万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

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

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在这个背景下,政府对于应届生人才的扶持政策也越来越重视。

宁波市也不例外,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来到宁波发展,为宁波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补贴对象宁波市的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主要面向以下三类人群:1.在宁波高校毕业的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大专生。

2.在宁波市内获得技能人才鉴定证书的技校毕业生。

3.在宁波市内中专或职业高中毕业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1.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和职业高中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补贴期限为一年。

2.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补贴期限为两年。

3.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补贴期限为三年。

4.获得技能人才鉴定证书的技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补贴5000元。

三、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在宁波市内毕业并在宁波市内工作。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5.具有一定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创新创业意识。

四、申请流程1.申请人在符合条件后,可在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

2.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证明等。

3.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相应的补贴。

五、补贴管理1.补贴资金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拨付。

2.补贴资金只能用于个人生活和职业发展,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每年年底,需进行年度总结和评估,对于表现优秀的申请人,可适当延长补贴期限。

4.对于违反规定的申请人,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已经发放的补贴。

六、总结宁波市的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为广大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对于宁波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才引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申请人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潜力和创新创业意识,为宁波市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操作手册-学校级_v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操作手册-学校级_v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教育资助子系统操作手册-学校级二〇一四年十二月目录目录 (2)说明 (1)第一部分:系统介绍 (2)第1章系统建设背景 (2)第2章系统概况 (2)2.1系统建设目标 (2)2.2系统体系结构 (4)第3章功能及流程介绍 (4)3.1功能介绍 (4)3.2流程介绍 (6)第二部分:操作总体说明 (15)第4章系统登录 (15)第5章系统界面介绍 (19)第6章系统通用操作 (22)6.1查询 (22)6.2重置 (23)6.3高级查询 (24)6.4下载模板 (25)6.5导入 (25)6.6导出 (33)6.7排序 (35)6.8分页 (36)6.9查看学生详细信息 (36)第三部分:学校操作人员系统操作说明 (39)第7章学生信息管理 (39)7.1在校学生信息查看 (39)7.2家庭经济信息录入 (40)7.3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50)7.4学生银行卡号管理 (58)第8章资助项目管理 (66)8.1国家资助 (66)8.2地方政府资助 (73)8.3学校资助 (79)8.4社会资助 (89)第9章财政资金管理 (98)9.1财政资金管理 (98)第10章政策文件 (99)10.1政策文件管理 (99)第四部分:学校审核人员系统操作说明 (101)第11章学生信息管理 (101)11.1在校学生信息查看 (101)11.2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查看 (102)第12章资助项目管理 (104)12.1国家资助 (104)12.2地方政府资助 (108)12.3学校资助 (109)12.4社会资助 (111)第13章财政资金管理 (113)第14章政策文件 (114)14.1政策文件管理 (114)说明1.本手册只适用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教育资助子系统用户使用。

2. 学前教育资助子系统提供对FireFox、IE8、IE9浏览器客户端的支持。

3. 文档中所有困难学生指的是有受助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宁波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

宁波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

宁波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
随着我国“两孩政策”实施,幼儿园教育需求日益增长,而民办幼儿园作为教育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家长需求的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教育任务。

为了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我市制定了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一、建设补助标准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班级建设补助不低于3万元,其中市区每个班级建设补助不低于4万元。

2.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班级建设补助不低于5万元,其中市区每个班级建设补助不低于6万元。

二、运营经费补助标准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班级每年运营经费补助不低于1万元。

2.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班级每年运营经费补助不低于2万元。

三、奖励补助标准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评为市、区、县先进单位的,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

2.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评为市、区、县先进单位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

以上补助标准均为最低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民办幼儿园质量评估结果,补助标准还可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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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政策解读《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现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制定《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答:学生资助工作贵在精准,重在规范。

建立全省统一的学生资助认定办法,便于各地各校精准识别学生资助对象,优化资助程序,在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的基础上,实施发展性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省教育厅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征求意见、多次沟通协调、反复修改完善,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经省财政厅等7家省直有关单位同意,正式印发了《办法》(浙教财〔2020〕15号)。

二、制定依据1.《浙江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浙教计〔2007〕121号)2.《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30号)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

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7〕4号)6.《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7.《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8.《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9.《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三、《办法》中所称的学生主要包括哪些?答:《办法》所称的学生主要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姓名原就读学校现录取学校批次家庭情况资助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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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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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 赟 婷 宁波三中 宁海 知恩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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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娜 低塘中学
胡群波 效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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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芳 鄞江中学 王兴岳 效实中学 浙江工业大学 同上 王微微 宁波四中 同上 孙吉芬 姜山中学 慈溪 城镇中学 李惠利 中学
*
湖州师范学院
’ 父母都是残疾人 ! 下岗 ! 无工作 ’ 父母离异 ! 父亲聋哑人 ! 务农 ! 收入少

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

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

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宁波市一直将人才引进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人才政策,其中就包括了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

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

一、政策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在宁波市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宁波市就业满6个月以内的人才。

二、补贴标准1、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此项补贴按照最长为12个月,最短为6个月的标准发放。

2、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此项补贴按照最长为24个月,最短为12个月的标准发放。

3、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此项补贴按照最长为36个月,最短为24个月的标准发放。

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在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领取《宁波市应届生人才补贴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宁波市应届生人才补贴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证明等)一起提交给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

3、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将提供资金,由就业单位代发。

四、申请条件1、符合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市最近两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的应届生;2、毕业时间在3年内(毕业时间根据学历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3、已经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并已经在宁波市顺利就业;4、月收入未达到本市人才高地行业平均薪资的80%(即本科学历低于4580元,硕士学历低于6870元,博士学历低于916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1、一名应届生最多只能享受此项补贴政策一次,不能重复享受;2、申请人必须保障自己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补贴将被取消;3、补贴发放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总之,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的出台,为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提高就业满意度,促进经济发展。

希望所有符合要求的应届生都能够利用好这个政策,尽早申请,获得更好的发展。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新学期就要来了,报名在即。

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各学段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

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

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2•【字号】甬政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甬政发〔200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现就我市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加对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负担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所需资金市与县(市)、区分担如下:1.16个欠发达乡(镇)及3个片(宁海县:茶院乡、胡陈乡、深田川镇、桑洲镇、前童镇、岔路镇、跃龙街道水车片、黄坛镇双峰片;余姚市:大岚镇、鹿亭乡、梁弄镇、四明山镇、梨洲街道茭湖片;奉化市:大堰镇、溪口镇;象山县:高塘乡、鹤浦镇、新桥镇、泗洲头镇),市与有关县(市)分担比例为50%:50%。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教育精准扶贫政策1.学前教育资助。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学前教育资助金按学年发放。

2.义务教育资助。

在现有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生增加200元标准发放困难生活补助的政策基础上,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论是否寄宿,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资助金按学期发放。

3.普通高中资助。

①对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民办参照公办每生800元/学年标准免除)。

②对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照每人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③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按每人5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用于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

④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一次性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用于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

高中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资助。

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在一、二年级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职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5.普通高校资助。

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人每年8000—__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人每年8000—__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前免保教费。

具有甘肃户籍的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和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按每名幼儿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建档立卡幼儿每年额外增加1000元。

2、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发放生活补助。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一)指标下达。

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2023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2023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2023摘要:一、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简介1.政策背景2.补贴对象及条件3.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4.申请流程及时间5.注意事项二、宁波市人才引进政策及补贴1.人才引进政策简介2.人才补贴对象及条件3.人才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4.申请流程及时间5.注意事项三、宁波市在职研究生学费补贴政策1.在职研究生学费补贴政策简介2.在职研究生学费补贴对象及条件3.在职研究生学费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4.申请流程及时间5.注意事项正文:一、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简介宁波市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提高宁波市的人才储备,制定了相关的研究生补贴政策。

该政策针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了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学费补贴。

具体来说,宁波市研究生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政策背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相关政策,宁波市制定了针对研究生的补贴政策。

2.补贴对象及条件:宁波市研究生补贴政策的对象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职研究生。

申请者需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学籍等要求。

3.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研究生补贴金额根据学历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可获得1 万元的生活补贴和1 万元的学费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可获得1.5 万元的生活补贴和1.5 万元的学费补贴。

在职研究生学费补贴根据实际学费缴纳情况发放,最高不超过3 万元。

4.申请流程及时间:研究生需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补贴申请。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至学生指定的账户。

5.注意事项:申请研究生补贴政策的人员需注意,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申请者需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最新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二、宁波市人才引进政策及补贴宁波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城市,一直致力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为此,宁波市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和补贴措施。

具体来说,宁波市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人才引进政策简介:宁波市人才引进政策旨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提升宁波市的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
宁波市是一座繁荣的沿海城市,也是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

2016年,宁波宣布了一项针对研究生的补贴政策,旨在帮助更多的
研究生扩大自身的学术水平,加快经济发展。

宁波市宣布,对于在宁波市报考、录取、就读的硕士研究生,高新技术企业高端技术人才,拥有外语水平和非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统称为社会研究生,将享受宁波市研究生补贴。

一是住宿补贴。

社会研究生及其家属住在宁波市,可享受宁波市每人每月2000元左右的住宿补贴,按每月发放;对于住宿费用>2000
元的,将按实际费用发放补贴。

二是就学补贴。

宁波市将对宁波市报考、录取、就读的社会研究生每月发放就学补贴,用于支付研究生的学费、书费等。

具体数额按照研究生实际学习费用计算,社会研究生每月补贴不得超过3000元。

三是购买教材补贴。

对社会研究生可提供教材补贴,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每位研究生每年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教材
补贴。

四是科研补贴。

宁波市加大了对社会研究生科研补助的资金投入,社会研究生可以按照实际科研项目费用审核标准,享受科研补贴,每位研究生每年最高补助为4000元(包括实验费用,数据费等)。

宁波市通过政策和补贴,旨在鼓励研究生就读、积极学习、持续创新,发展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今年以来,社会研究生报考和录取的数量有所增加,表明宁波市的研究生补贴政策正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

今后,宁波市将继续加大投入,落实研究生补贴政策,通过经济政策的扶持和完善的鼓励机制,推进研究生职业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宁波中考定向分配政策

宁波中考定向分配政策

宁波中考定向分配政策宁波中考定向分配政策是指有关部门为了保障农村家庭学生教育权益,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依据国家规定,以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生所在县区(市)为限,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新生录取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进行优惠政策的一项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宁波市实行中考定向分配政策,即减轻农村学生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入学压力,增加贫困地区学生的录取机会。

按照这一政策,学籍地为农村或城镇低保家庭,且中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要求的考生,经过加分后,可以直接安排到指定学校学习,享受中央财政的资助。

在宁波中考定向分配政策中,加分主要针对农村和城市低保学生,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和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对于考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宁波市各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加分政策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籍地为农村学生的定向加分:农村学生参加中考时,如果在本市内定向择优录取范围内,且符合相关要求,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定向加分:如果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市低保,且在本市内定向择优录取范围内,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定向加分:如孤儿和残疾学生,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加分。

一方面,宁波中考定向分配政策可以缓解招生压力,为中小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

另一方面,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保障,促进教育公平。

加分政策可以切实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提升他们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

总之,宁波中考定向分配政策为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教育机会,同时也能够使社会财富更加公平地分配,从而更好地推动教育公平。

在此基础上,未来,政府和学校应继续完善政策和措施,使更多的优秀学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实现自我价值和成长。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奖学助学力度,推进教育公平,按照“整合、扩面、提标”的原则,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我市推行“525”学生资助体系,具体是指“五类对象、两个系统、五大内容”。

所谓“五类对象”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五类受助学生组成;“两个系统”包括政府和社会两个实施系统,其中以政府实施系统为主;“五大内容”指“奖、助、贷、免、补”五种资助内容,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我市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章资助对象第一条对象范围宁波户籍和非宁波户籍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小学学生以及宁波市属高等学校学生,其中非宁波户籍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小学学生特指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的幼儿和中小学生。

第二条学校界定本办法所称各类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小学、初中、特教、高中(职业学校)和大学,以及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

第三条认定标准上述对象范围内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下简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宁波市学生资助相关政策:(一)持有宁波市各县(市)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社会扶助证》家庭的子女;(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三)革命烈士子女;(四)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六)扶贫办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含市级经济欠发达的19个乡镇和片区的低收入农户子女);(七)其他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但符合下列五种情形的,可酌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相关学生资助:1、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3、家庭子女中有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4、因监护人员缺失,比如父母离异,亡故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5、其他情形导致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2023

宁波研究生补贴政策2023

宁波市研究生补贴政策更新
2023年宁波针对研究生的补贴政策主要是在职研究生学费补贴和前湾新区安居房研究生购房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享受学费50%的补贴,博士毕业生最高补贴10万元,硕士毕业生最高补贴5万元。

已经享受市财政相关学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另外,宁波前湾新区还有针对研究生的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买安居房时可以享受优惠,重点硕士生可以获得30万元的优惠,重点本科生、普通硕士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或一级技能)可以获得25万元的优惠。

这些优惠是根据申报通知向所在企业提交申报资料,由企业签署初审意见后,统一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存在已过期的风险,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各地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最新的政策信息,建议直接咨询相关机构或当地政府。

幼儿园贫困资助方案和流程

幼儿园贫困资助方案和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园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主要内容(一)资助原则、形式1.基本原则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实施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学前一年保教费减免为主体,幼儿其他费用减免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学前一年保教费减免。

(2)园内学费减免政策。

幼儿园要从经费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补助金实施办法—1 —1.资助对象: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脱贫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优先资助。

2.资助标准:X元/生/天,一年按250天计算。

幼儿每生XXX元/年,即每生XXX元/学期。

3.发放形式:补助不以先进形式发放,以代金券形式按月抵扣伙食费。

4.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具体评审程序是:①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上交申请表,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③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④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存档;⑤幼儿园在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监督下,及时将补助金按月抵扣伙食费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并拍摄照片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11.01•【字号】甬教计[2012]403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2〕40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2012年11月1日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甬党发〔2011〕34号)精神,根据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甬政发〔2011〕72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两项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46号)要求,大力推进国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的深入实施,建立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健全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和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促进宁波市率先在全国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特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为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及用途: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精神,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新改扩建项目奖补(其中列入市政府新改扩建幼儿园实事工程项目的优先)、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装备改造补助、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国家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补助、学前教育评比考核奖补及教科研活动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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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实现贫困生资助由学前教育到
研究生全覆盖
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宁波市已实现贫困学子资助全程覆盖。

据统计,2013年全市受资助的贫困学生有9.5万人次,资助总额8亿多元。

“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

”宁波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采用了各种帮困举措。

贫困生资助全覆盖
2011年10月,宁波市专门推出研究生助学金政策,首次将贫困研究生纳入资助范围。

按政策,在甬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助学金资助,资助比例占研究生在校人数的10%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至今,宁波市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贫困生资助全程覆盖。

目前宁波市已建立“525”学生资助体系,即“五类对象、两个系统、五大内容”。

“五类对象”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五类受助学生组成;“两个系统”包括政府和社会两个实施系统;“五大内容”指“奖、助、贷、免、补”。

据统计,2013年,全市通过该体系获得资助的学生达9.5万人次,资助总额8亿余元。

3.2万名学生吃上“爱心营养餐”
在宁波,很多贫困生不仅可以免费读书,还能免费吃上爱心营养午餐。

为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2012年秋季始,宁波市在已实施多年的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义务教育段的免费午餐享受面从原定的七种对象扩大到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区)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中宁波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宁波户籍在校学生。

爱心营养餐的资助标准原则为全学年每生150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财政补助,以适当提高免费午餐标准。

据统计,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段有3.2万名学生吃上了爱心营养餐,资助金额为4900万余元。

外来工子女补助经费倍增
在宁波本地贫困学生不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的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宁波市同样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读上书,读好书”,宁波市已初步建立了政府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机制,形成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学为辅的格局。

据统计,截至2013年9月底,流动人口子女在宁波市接受义务教育人数已超过27.89万名,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超22.5万人,占总数的80.67%。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从2007年开始,市财政将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经费,对各县(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在安全设施、师资培训、帮困助学等方面进行奖励性补助。

从2011年开始,这一专项补助经费由每年800万元提高到每年1600万元。

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2017考研开始准备复习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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