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与幸福
上篇 第二章 幸福与德性:道德的原则
德性论者主张德行就是幸福,幸福论者主张幸福就是德 行。在德性论者看来,幸福仅仅在它作为德性的行为的 结果时才有价值。 幸福论者并不完全否定德性观念,德性论者也并不拒斥 幸福本身。
三、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赫拉克利特说,幸福在于追求高尚的的快乐, 即“精神的善,其中包括德行、教养等。 幸福论者从幸福的角度看德性,并把德性与幸 福的关系看作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5.现代的幸福主义
快乐主义是一种认为“快乐作为目的是善的”的 伦理学学说。每个快乐主义都主张所有人甚至所 有生物都经常而普遍地追求快乐;快乐或免除痛 苦是唯一被绝对欲望的东西。 1. 斯宾塞把生物学的“进化”概念引入道德分析 2. 詹姆士把实用主义归结为一种方法论。 3. 杜威认为幸福是通过行为达到直接的成功。获得 利益,取得价值,达到目的,就是幸福。
人们追求美德最终都是为了一个最终目的—追 求幸福。
三、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2.幸福与德性之对立 ① 幸福与德性的对立根本上源于人性中感性和 理性的对立,即自然性与自由性的对立。 ② 幸福论者边沁说,在任何既定条件下,当我们必 须在两种行为或政策之间进项选择时,永远应 该选择可以产生最大数量的最大幸福的行为和 政策—可以导致最大可能数量的幸福和最小可 能数量的痛苦的行为或政策。 ③ 幸福论者取消了德性,却又不能给向往崇高生 活的人们知明一条超越之路。
一、道德的幸福原则
• 幸福主义者大多从感觉论出发,认定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快 乐。快乐即是善,不快乐即是恶。除了快乐与痛苦的内心感 情,没有什么是真实的。 1.古代的享乐主义 希腊民族执着地向往个人幸福并持续追求个人幸福。其中 的享乐主义把幸福与快乐划了等号,把人生的目的或幸福终 归结于一点,即是得到快乐或避免痛苦。
关于道德与幸福生活的思考
家校心桥 Home School River62 南风 south wind [关键词]道德;幸福生活;保障幸福是人类生活持之以恒追求的目标,正如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所说:“生活和幸福原来就是一个东西。
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
”而幸福与道德的关系自古以来都是大家经常关注的话题,在我国传统的历史文化中,大家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幸福与道德紧密相连。
在《易经.文言传》中有这样的表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同样,在《中庸》中,也有类试的表述“子曰: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
”为善者大德者必定有好的报应! 这样看来,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前提条件,相反,一个没有道德的人是没有什么幸福可言的!1 道德与幸福的关系是德福一致2014 年 5 月 4 日,习近平在与北大师生座谈时说到,“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习近平的这句话,集中反映了德在个人、社会、国家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人而无德,行之不远。
如果一个人缺少了德的修养,那他就很难在社会上发展,也就无幸福可言。
道德调节社会关系,其作用就是为了使人们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在生活中,道德虽然表现为社会规范,但道德更多的是了生活,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有序、幸福的生活。
“道德是幸福生活的源泉,这种幸福是与道德保持密切联系的”。
也就是,德福两者之间具有直接统一性,德性自身就可以理解是幸福的,而与外在因素无关。
德性自身就是幸福的组成部分,德性带来的幸福是内在的,是心灵自给,它所带来的内心幸福感是长久的。
当然,这种形式的德福一致是属于个人内在的心灵感受。
2 幸福生活离不开道德,道德是幸福生活的重要条件与保障第一,文明、有序、和谐的社会风气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而这种社会风气往往是由道德决定的, 比如,近年来相继发生瘦肉精、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这些事件充分说明了,商家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影响大众生活、安全、幸福问题。
德性与幸福
德性与幸福首先,什么是德性。
德行这个词经常听也经常用,而德性又是什么呢。
在希腊语中原指事物的特性、品格、特长、功能,亦即一事物成为该事物的本性。
但是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德性”同“德行”,也就是说这两个为同义词,首选“德行”。
但是德行的意思是道德品行的素质和讥讽人的话,表示瞧不起别人的仪容、举止、行为、作风等。
所以两个词还是不一样的。
然后,什么是幸福。
幸福的概念是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
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
但我想,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因为不见得所有人追求的都是愉快。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高的善是幸福,幸福不是一种品质,而是现实的活动,是灵魂的一种活动。
柏拉图曾把灵魂分为理性的与非理性的。
他认为这是对的,并且又进一步把非理性的灵魂分为生长的与嗜欲的。
单纯生命的生长功能、营养功能,连植物也具有,而且一切动物都有感觉功能,人的特殊功能就是理性的现实活动。
相应于灵魂的两个部分,就有两种德性,即理智的与道德的。
理智的德性得自于学习,道德的德性得自于习惯,我们是由于做出了正直的行为而成为正直的,其它的德性也一样。
因而,人的善就是在于德性的现实行为中。
最后,亚里士多德归结说:“人的善就是合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
”追求幸福生活是人的目标.而幸福生活与德性是密切联系的。
“所有未丧失接近德性的能力的人都能够通过某种学习和努力获得它。
”“既然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我们就必须考察德性的本性.这样我们就能更清楚的了解幸福的本性.”那么,我们便可得出结论,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与否,就要看他的生活和行为是否符合德性,因为德性是善,而只有善的生活才是幸福的生活.幸福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是最神圣的东西之一。
德性是幸福的前提,是构成幸福的首要因素。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虽不等同于快乐,但幸福也并不排斥快乐,幸福就在快乐的生活之中,快乐是幸福的应有之义,是它的重要的构成要素。
幸福与德性——浅谈康德的幸福观
康德在纯化德性道德与非道德之间划出的界限导致康德认为人是二重性的存在既有经验性品格又有理知品格分别从至善和最高的自然的善的角度对幸福的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继而从目的论的角度为幸福的存在确立了正当性
第1 3卷 第 5期 2 0 1 7年 9月
河 南工业 大 学学报 ( 社会 科 学版 ) J o u na r l o f H e n a n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T e c h n o l o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
Vo 1 .1 3, No . 5 S e p. 2 01 7
文章编 号 : 1 6 7 3—1 7 5 1 ( 2 0 1 7 ) 0 5— 0 1 2 3— 0 6
幸福 与德 性 —— 浅 谈 康 德 的 幸福 观
陈 曦
( 南开 大学 哲 学院 , 天津 3 0 0 3 5 0 )
《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二部分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
一、引言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一部重要著作,分为三个部分。
本文主要针对第二部分展开论述,该部分主要探讨幸福、德性、中道等伦理观念。
亚里士多德在这一部分中,力图构建一个以德性为核心的伦理体系,为人类追求幸福提供指导。
二、幸福观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亚里士多德对幸福有着深刻的理解。
他认为,幸福不仅仅是物质享受和感官快乐,而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幸福体现在人的德性上,德性则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良好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是人类不断追求和实现的最高价值。
三、德性伦理
亚里士多德在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德性的重要性。
他认为,德性是人在面对不同情境时表现出的一种中道品质。
德性包括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其中理智德性主要体现在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上,道德德性则体现在人的道德行为上。
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培养德性,人可以实现内心的和谐与平衡,进而达到幸福的境地。
四、中道原则
亚里士多德在中道伦理观中提出,人在面对各种道德抉择时,应当遵循中道原则。
中道原则要求人在面对诱惑和困境时,不偏不倚地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选择。
通过遵循中道原则,人可以在现实生活中避免陷入极端,从而更好地实
现自己的德性和幸福。
五、结论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展示了亚里士多德对伦理道德的深刻思考。
他以幸福为核心,提出了德性伦理和中道原则,为人类追求幸福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当代社会,这些观点依然具有很高的价值,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践行。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康德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影响了整个西方哲学的发展。
在他的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他提出了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这一概念。
这一概念揭示了道德和幸福之间的矛盾,指出道德追求和幸福追求之间的冲突。
在这种二律背反中,我们能够看到“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即道德行为在实践理性中的重要性。
本文将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探讨“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我们来了解一下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的概念。
康德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这一概念,他认为德性和幸福往往是不可调和的。
德性是指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而幸福则是指一个人的快乐和幸福感。
康德认为,追求德性和追求幸福之间存在着矛盾,他认为一个人如果追求德性,就很可能会牺牲自己的幸福;相反,如果一个人追求幸福,就很可能会牺牲自己的德性。
这种矛盾就是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同时实现德性和幸福,他必须做出取舍。
在这种二律背反中,我们可以看到“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重要性。
康德认为道德律就是“至善”的表现,他主张人们应该根据道德律来行为,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幸福感。
这种坚守道德律的行为就是“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康德认为,人们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去行为,而应该根据道德律来行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德性。
从这一观点来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就体现在人们坚守道德律的行为中。
“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并不意味着康德忽视了人们的幸福感。
康德认为人们的幸福感是重要的,但是人们追求德性和追求幸福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康德并不是完全否定幸福感,在他的理论中,幸福感并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最高价值,而是一个人在坚守道德律的所取得的一种意外的收获。
康德认为,在追求德性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获得一种更高层次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不是源自欲望的满足,而是源自道德行为的满足。
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
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幸福是每个人的终极追求。
怎样才能幸福呢?幸福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人的德性相关。
德性与幸福在理论上有一致性,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二者经常出现背离。
研究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探讨促进德性与幸福一致的措施,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课题。
一、德性与幸福在理论上的一致性1. 德性与幸福具有一致性,即有德之人必有福德性是指个体良好的道德品性。
它是道德在个人自身中内化的结果,是德行的前提。
幸福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肯定方面得到实现和否定方面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
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或实现是幸福的客观内容,快乐的心理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
因此,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一致性,就幸福而言,可以从客观内容和心理体验即幸福感两个方面分析。
德性本身就是幸福的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物质需要,也有精神需要,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在于人有丰富而高贵的精神世界。
人的本质的精神性决定人对幸福的追求不会仅仅停留在感官物质层面。
幸福的精神特质决定了幸福来自于对真善美的向往与追求,来自于自我德性的不断完善。
对道德义务的自愿履行,能够从群体中得到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并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因而就获得了一定的幸福。
幸福源于人的迫切需要得以实现,道德需要是人的一种特殊的精神需要。
当一个人把德性作为自己的迫切需要去追求并得以实现时,便可获得社会舆论的赞赏和自我良心的肯定,内心充满价值感,进而获得具有道德意义的精神幸福,或称之为德性幸福。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即只有道德上的无愧才有正当的幸福,只有正当的幸福才可能有心安理得的享受。
如《尚书•洪范》中提出幸福的5个方面的内容,第四个就是“攸好德”。
如果把追逐感官物质需要作为人生幸福的根本要义,就会诱导人过花天酒地的生活。
然而,整日沉溺于极度的兴奋之中,最终收获的大都是泪水与悲哀。
德性带来的幸福是内在的、自足的,它所带来的内心愉悦是长久的。
人的理性属性和精神本质使德性自身能够成为幸福的固有内容,甚至成为最高的幸福享受。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康德是18世纪著名的德国哲学家,他的哲学理论影响深远,其中尤以他对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的思考备受关注。
在康德看来,德性和幸福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实现德性的行为并不一定会带来幸福,而追求幸福的行为也不一定符合德性。
这种二律背反的理论为人们对于道德和行为的认识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的思考。
本文将结合康德的思想,探讨“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康德的二律背反理论从根本上挑战了人们对于德性和幸福之间的关系的传统认知。
在传统的伦理学观念中,人们往往认为德行与幸福是相辅相成的,遵循道德规范的人会得到幸福的回报,而道德败坏的人则会遭受不幸。
康德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德性和幸福是彼此独立的,甚至存在一种相互排斥的关系。
这种观点颠覆了人们的传统观念,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德性与幸福的关系。
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理论实际上承认了行为的伦理性和道德性,主张以道德行为为准绳,但不否认世间实在存在着幸福,并且提到“德性与幸福之间至少可能会发生一种干涉现象”。
可见,康德在否定“德性和幸福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这一命题的也承认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并认为这种联系是由于上帝的存在所决定的。
这种观点为人们重新审视道德与幸福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
而就实践理性而言,康德则着重强调了个体的良善意志。
他认为,人的行为应当基于良善的意志,而非以获取幸福为目标。
这种观点非常符合实践理性的要求,因为实践理性强调的是人的行为应当有理性的基础,并且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康德的二律背反理论对于“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因为从德性和幸福的关系来看,康德认为德性本身并不依赖于幸福,而是应当为了德性而进行行为。
在实际的生活中,人们往往更加关注幸福的获得而忽略了德性,这就引发了“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的问题。
众所周知,人类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欲望驱使的,为了追求自身的幸福而做出的行为往往不是完全出于理性考量。
品质、德性与幸福——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卷》前言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9年第5期品质、德性与幸福——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卷》前言苗力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2)[收稿日期] 1999-05-12[作者简介] 苗力田(1917-),黑龙江同江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卷辑入亚里士多德现存全部伦理学著作三种。
三种伦理学虽然内容大致相同,但在对主题的侧重和论证上,却各有所长,可以相互参照。
在这三种伦理学中,《大伦理学》仅两卷,却称之为大(meg a),据推测,可能它原本乃是一种卷帙浩繁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演讲录的集成,后经失散所存只有两卷。
但从现存的文本遗漏多见来看,也可能只是些零落的稿本,虽每一篇并不大,但聚拢起来却是大大的一卷,故而称之为大了。
本卷虽不是成书,但其书也不乏在其他两种伦理学中所不多见的精辟分析和敏锐论证。
罗得岛的优台谟斯(Eudeemo s)是和赛奥弗拉斯特(T heo phr asto s)齐名的吕克昂弟子。
但是这卷以他为名的伦理学,到底是由他记录下来的、编辑起来的、保存下来的,还是亚里士多德本人题名赠他作为纪念的,都不过是种种可能的推测。
从内容看,这一卷有部分内容很像听课的记录,本书第一卷从德洛斯神庙的铭文开始,而这同一铭文也出现于1099a25,但次序完全不同。
其中的三卷和《尼各马科伦理学》完全相同,而其后两卷又大不一样,那就只能说此书是不同的稿本编拼保存下来的。
至于本书是一种赠品的推测,最难取证。
因为它系统不清,结构凌乱,特别缺失了《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关于理智德性和思辨的最重要的第十卷。
严整的斯城哲人,是不会将一本未完成的稿本赠学生的。
不过在《优台谟伦理学》中对德性,对就自身认识自身(t o gi-no oskein auto kath hauto )等等的深刻精密的探索,仍有着独到之处。
《尼各马科伦理学》是亚公全部伦理学著作中最完整的。
它的结构严谨,编排整齐,全书10卷探索了伦理的和理智的两种德性,讨论了幸福和至善的最高范畴,提出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的基本原则,最后在第十卷里以思辨是最大幸福的最强音而终结这阕思辨的凯歌。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摘要】儒家的德性幸福是一种基于道德修养和人际关系的幸福理念。
儒家认为,通过追求仁、义、礼、智等品德,人可以实现真正的幸福。
德性幸福不仅关乎个人的修养和成长,还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密切相关。
儒家提倡通过道德修养来提升个人修养,同时注重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儒家的德性幸福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为当代社会提供启示,引导人们追求真正的幸福和意义。
通过学习儒家的道德修养和实践方法,人们可以在现实生活中体验到更多的快乐和满足,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儒家的德性幸福理念在当代社会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借鉴。
【关键词】儒家、德性幸福、逻辑、道德、修养、仁、义、礼、智、人际关系、个人、社会、当代社会、启示、现实意义1. 引言1.1 什么是儒家的德性幸福儒家的德性幸福是指通过修养自己的道德品德和素养,使个人达到一种内心的平和与满足,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感。
在儒家传统中,德性幸福是重要的价值追求,被认为是人生最高境界的体现。
儒家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仁、义、礼、智,以及修养自己的心性,就能实现德性幸福。
这种幸福并非只是外在的物质享受和快乐,更是一种内心的安宁和满足。
儒家强调的是通过修身养性,培养健康的心态和情感,使个人能够面对各种挑战和困境,保持内心的平和和喜悦。
儒家的德性幸福不仅是个人的心灵寄托,更是一种对人生境遇的积极应对方式。
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德性幸福,儒家的道德修养理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深远的影响。
1.2 为什么要探讨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探讨儒家的德性幸福以及其逻辑展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人民的思想观念、道德准则和生活方式具有深远影响。
深入探讨儒家的德性幸福观念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传承传统文化,引导我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儒家的德性幸福观念体现了人类对幸福的不同理解和追求方式,对于当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启示作用。
德性幸福浅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经济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的成绩得到世界的认可和关注。
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出现缺失,价值取向出现沦丧,进而引发一系列的贪污腐败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出现愈演愈烈的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成因主要与人们的幸福观有关。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些人将幸福视为自己实践行为的最高准则,并将物质作为人生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德性逐渐被弱化。
所以,研究分析德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1何为德性幸福“德性”概念在西方哲学和伦理学中被普遍关注。
“德性”的含义在不同的文化中有着不同的定义,据学者考证结果显示,“德性”在德文中是指“能力”,在英文中是指“力量”。
有人把德性解释为作为向善的“品质”,有的解释为作为确保成功的品质,有的解释为作为去恶的品质,还有的解释为作为“能力”和“力量”、作为“手段”或“习惯”、作为“感情”或“欲望”、作为获得性人类品质。
简言之,德性就是一种良好的品德。
通过对各种德性观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这些观念并没有给出德性概念。
什么是幸福?对于这一问题,受时代、条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们给出幸福的答案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在社会生活中,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变化,幸福也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另一方面随着个人标准的变化,幸福也会出现变动。
康德说:“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
”①对于幸福的含义,虽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是从语义方面进行分析,幸福的含义还是相对较为明确的。
从本质上来说,真正的幸福不是享乐主义,也不是禁欲主义,而是有益于个人成长与社会和谐,只有这种幸福才能称得上是积极的幸福。
2德性幸福自身的辩证关系对于幸福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伦理学家的关注,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学者们给出不同的解读,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幸福是道德的基础和目的,只要具备德行,那么就能获得幸福,这种观点被称为经验主义幸福论;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与感性欲望无关,道德更侧重理性。
关于德福一致
实际上,幸福与德行的矛盾丝毫不能否定德福的一致性。
这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从总体上说,德福一致具有必然性。
就是说,从人群中的大多数情况和历史上的大多数情况来看,德行与幸福是基本一致的。
这既有功利上的原因,又有文化上的原因。
所谓功利上的原因,是指道德本身是一个具有客观性的利益调节器,其分配原则当然是按“德”分配。
所以即使是俗福,德与福也是基本一致的。
其次,人是一个文化性或社会性的动物。
道德是文化的因子之一,其制约人的方式是良心与社会舆论。
所以一个人不具起码的德性,没有德行,他就很难为社会接纳。
这样的人始终是孤独和不幸的。
所以我们说,从总体上说,德福一致具有必然性。
《韩非子·解老》中韩非子是这样解释老子的“祸兮福之所倚”的:“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
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
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
全寿富贵谓之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
”1[12]在祸与福之间的中介是德行。
反之有福之人如果骄傲、邪僻,失去德行,则出现“福兮祸之所伏”的局面。
由福而祸的中介则是失去德行。
所以“德性与幸福并不仅仅是偶然地通过神灵的中介而发生联系,而是出自事物本性的联系。
”幸福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德行,德行与幸福是基本一致的。
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针对人们对德福矛盾的困惑与震惊时说:“这些现象吸引人如此多的注意、引起如此的义愤的事实看来正好说明:这些现象不是常规,而是例外。
”“如果这些事件不是违背事物的本性,它是不会引起这样的激动。
”第二,从雅福的角度看,德与福是一种等同关系,具有一致性。
所谓从“雅福”的角度看,实际上就是从幸福的精神性这一立场出发看问题。
从这一立场看,德行本身就具有自我肯定、超越牺牲的性质。
孔子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所谓“仁者不忧”,其实就是有德性的人的一种幸福。
正是因为如此,才有孔颜之乐的根据。
第五章传播主体品德(德性[32页]
记者的动机冲突主要表现
(1)记者也是普通人,每个人都有多种欲望,因而便 有多种目的。在多种欲望不能都满足、多种目的不 能都达到时,便会发生目的的选择、冲突。
(2)同一目的又可以通过不同手段实现,于是又会 发生手段的选择、冲突。进而一个人的道德意志主 要便表现在对动机冲突的解决、行为的选择上。
(四)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之关系
• 第二,大众传播伦理同普遍意义上的道德体系一样,往往会随着社 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体现出不同的道德价值取向和不同的道德价值 追求。
其次,大众传播伦理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
(一)品德与财富分配
马
生理
斯
洛
安全
需
求 金
爱
字 塔
自尊
自我实现
人的道德需要欲望取决于人的物质需要、生理需要的相对 满足是否充分。
一切心理活动都是由“知”(认识)、“情”(感情)、 “意”(意志)三种成分构成。品德是一种心理活动,因而 也由知、情、意三者构成。品德的“知”即其道德认识, 品德的“情”即其道德感情,品德的“意”即其道德意志。
一、传播主体品德结构
(一)传播主体的道德认识
•这是社会主义大众传播从业 者的根本宗旨 •“人民”这个概念是一个历 史的范畴
道德行为由道德行为目的与道德行为手段构成, 而后者又引发于前者。所以,引发道德行为的 感情,说到底,也就是引发道德行为目的的感 情。
道德感情便是道德行为的唯一动力。道德感情 也是道德行为和品德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三)大众传播伦理意志
首先引发如何行为以 满足欲望的思想,也 就是指行为动机
然后再有实现行为之 思想,亦就是实现行 为动机而使之转化为 行为效果。
人们的物质需要能否满足首先取决于人们所生活于其中的 社会的经济发展速度
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
的一种特殊 的精神需要 。 当一个 人把德性作为 自己的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4 — 2 6
作者简 介 : 陈
艳( 1 9 6 9 -) , 女, 黑龙江佳木斯人 , 佛 山职业技 术学院思想政 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 。
1 0 4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研 究
2 0 1 3 经
第2 9卷
第 4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研 究
I d e o l o g i c a l a n d P o l i t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Re s e a r c h
Vo 1 . 2 9 No . 4
Au g . 2 01 3
2 0 1 3年 8 月
力量等 ) 来维护 和实现这个价值导 向。 在一般情况下 ,
甚 至认为 , 人只有抛弃感 性快乐 , 才能达 到生前死 后
符合社会 价值导 向的追求会被 社会认可 、 赞赏 , 甚 至 支持 、 扶植 , 因而更容易达到 目的。因此 , 是否与社会 的价值导 向一致关乎一个人 的幸福 与否 。一般说来 ,
一
的幸福 ,只有正 当的幸福才可能有心安理得 的享 受。
、
德性 与幸福在 理论上的一致性
如《 尚书 ・ 洪 范》 中提出幸福 的 5个方 面的 内容 , 第 四
个就是 “ 攸好德” 。 如果把追逐感官物 质需要作 为人生 幸福 的根本要义 , 就会诱导人过花天酒地 的生 活。然 而, 整 日沉溺 于极度 的兴奋之 中 , 最终 收获 的大都是
精 神性决 定人对 幸福 的追求不会 仅仅 停 留在感 官物
质层 面。 幸 福的精 神特质决定了幸福来 自于对真善美 的向往 与追求 , 来 自于 自我德性 的不断完善 。对 道德 义务 的 自愿履行 , 能够从群 体中得到物质 和精 神的满 足, 并确证 自己的本质力 量 , 因而就获 得 了一定 的幸 福 。幸 福源于人 的迫切 需要得 以实现 , 道德需 要是人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德性和幸福是人类思考和追求的两个重要议题。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人们一直在探索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德性是指一个人的品德和道德行为,而幸福则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获得的满足感和快乐感。
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首先,德性是幸福的基础。
一位有优秀德性的个体更容易获得幸福。
一个人如果具备诚实、善良、宽宏大量等美德,他会得到周围人的尊重和喜爱。
同时,德性还能够培养人的自律和责任感,使个体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
这种内在的品质会使人在逆境中更加坚韧,从而更容易实现自己的目标和追求。
因此,德性可以为个体的成长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从而为幸福铺平道路。
其次,幸福也能够促进德性的培养。
幸福的个体通常更加积极向上,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
他们容易对待他人怀有善意,并且乐于助人。
幸福让个体更加满足和具有自信心,他们更倾向于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并且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通过这些行为,他们能够培养和提升自己的德性。
然而,德性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并非完全线性。
有时候,一些看似德高望重的人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
他们可能过于拘泥于道德规范,导致生活缺乏乐趣和情趣。
另一方面,一些看似幸福快乐的个体却缺乏道德约束。
这种情况下,人们需要在德性和幸福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为了实现德性与幸福的平衡,人们可以通过对自己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态度进行审视和反思。
培养德性需要个体对自己的内心世界进行悉心的探索,如培养善良的心态,注重积累正能量,增强自律和责任感。
同时,个体应该学会倾听和关心他人的需要,建立起尊重和谦卑的价值观。
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需要寻求自我提升的机会,通过学习和实践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德性。
而幸福的追求则需要个体积极参与社交生活。
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个体可以获得更多的愉悦感和满足感。
此外,个体还需要培养积极的态度,享受生活中的每一个美好瞬间。
对于幸福来说,不仅仅是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也包括享受当下的平凡和简单。
只有在这样的心态下,个体才能够更好地感受到幸福的存在。
德性与幸福
幸福是一种义务。我们活在世间,就是为了幸福。
200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作家伊姆雷· 凯尔泰斯
人对幸福的追求,既体现了人的综合 本性,又体现了人不同于其他动物的 人的本质特征。
伦理学应该在幸福的名义下研究道德,对人 类道德现象的研究也必然引出幸福问题
罗素说,伦理学与政治学是“关于最佳生活方式”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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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在厨房里拌嘴,幸福是在 书房里抢电脑,幸福是在客厅里邀朋 小酌,幸福是快乐时共饮的那杯奶茶, 幸福是郁闷时可以紧握的那双小手, 幸福是午夜梦里嘴角漾起的那抹浅笑。 幸福就是——爱的味道。”
托尔斯泰说: “幸福的家 庭家家相似, 不幸的家庭 各有各的不 幸。”
1.德性的内涵
– 首先是指事物的特殊属性 – “德性”的涵义主要涉及道德领域,指道德品 质 在希腊语中,德性表示优秀;指人的时候,本 义是男子汉气概、威力和英勇,后拓展为一个人 履行特定职责需要的优秀品格。到了古典时期, 不再具体指“这个人很好地履行了他的社会角 色”,而是在说“这个人很好地具备和展现了作 为一个人的品质”。
2.个人:培育德性,释放真情 认识自我,善待人生
《红楼梦》 “傻做尖时尖亦傻,尖为傻时傻为尖” 智慧的三种境界:精明,聪明,英明。
五十岁看聪明: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人生一定要往前走,但只能从后面来理解”(克 尔凯哥尔);“盖棺定论”(梭伦)
善良与宽容令人幸福 简单生活让人幸福
• 第二,情感是生活体验的表征
德性与幸福
哲学教研部 何良安
德性与幸福
• • • • 一、什么是德性 二、如何理解幸福 三、德性与幸福的关联 四、通往幸福之路
一个悠闲的穷人说:“有钱就是幸福。” 一个匆忙的富人说:“有闲就是幸福。” 一个工作太忙的说:“不上班就是幸福。” 一个失去光明的说:“能看见就是幸福。”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康德是18世纪哲学家,他在他的众多著作中提出了众多深刻的思想,其中包括对德性与幸福之间的二律背反的思考。
康德认为人们应该追求至善,但往往德行和幸福之间存在着矛盾。
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可以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到“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我们来解释一下康德所谓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人们追求德行是因为他们认为德行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发现往往德行和幸福并不是一回事,甚至存在着矛盾。
比如有时为了保全美德而拒绝幸福,或者为了追求幸福而放弃美德。
这就构成了康德所说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呢?康德认为,这是因为人们的自私和欲望导致的。
他认为人们总是被他们的欲望所驱使,而不是根据道德原则做出选择。
往往人们会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长期的德行。
这就导致了德性与幸福之间的矛盾和二律背反。
从这个角度来看,“至善”并不在于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在于追求长期的德行。
康德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幸福的重要性。
他认为,幸福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重要目标。
这种幸福必须建立在德行的基础上。
康德认为,只有坚持道德原则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而违背道德原则所获得的幸福只是短暂的,而且是不可持续的。
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必须坚持德行,根据道德原则来选择行为。
康德的这一思想在现代社会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代,人们往往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德行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
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理性地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解决。
对于个人而言,意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可以让我们更加理性地对待生活中的选择和抉择。
我们不再盲目地追求短期的幸福,而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行为。
我们会更加注重德行,更加坚持道德原则,这样才能真正获得长久的幸福。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思想中的“德性幸福”是指通过发扬人的德性,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
首先,儒家认为一个人的幸福不是简单地通过物质财富或权力地位来衡量的,而是要通过人的真正价值来衡量。
因此,儒家推崇发扬人的德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个体的幸福。
儒家提出了人的五个基本德性,即仁、义、礼、智、信,这些德性是人类的天赋人权,是人类存在的本质属性。
儒家强调,要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发扬人的德性,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
其次,儒家认为德性与幸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必然关系。
如果一个人具备了德性,就会具有一定的道德感和责任意识,会关注社会公共利益,不仅会追求个人的利益,还会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儒家倡导“以德治国”,在德治国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睦、协调,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获得体面的生活、自由的发展和安全的保障,从而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
再次,儒家思想中的德性幸福是一种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
儒家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追求自己的德性幸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与他人的共同幸福。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儒家提出了“仁爱”、“中庸”等思想,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呼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自我修养,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不断实现德性幸福,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儒家思想中的德性幸福是基于发扬人的德性来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是一种道德与精神层面的追求。
只有在人人都追求德性幸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共同实现一个和谐、进步、繁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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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科学有两个分支:研究个人之善的伦理学和研究公众和国家之善的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科学和物理学一样具有目的论特征,实践,是以善为目的与导向的行为。
幸福主义:以幸福为伦理活动终极目的的观点。
即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自然倾向,幸福以自身为目的,同时又是一切其他目的之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生命的自然目的之幸福出自人的自然禀赋和本性;自然所产生的一切东西,都有目的和能力相适应的共同特征,无能力实现的目的或无目的之能力,都是非自然的。
人的生命也是目的与能力的自然统一。
人的独特的自然能力是理性,理想是一种能分辨是非善恶并趋善避恶的能力,当理性如此指导人的行为时,理性便成为德性。
根据自然目的与自然能力相适应的道理,可知幸福生活必然是有德性的活动状态。
亚里士多德:幸福不等同于有德性,快乐也是幸福必不可少的条件。
如果有德性的活动伴随着痛苦,或最终导致不幸的后果,那么它只能在正常意义上被认作是悲惨,而不是幸福。
善人为他的朋友和国家尽其所能,在必要实施甚至献出生命。
他抛弃财富、名誉和人们普遍争夺的利益,保持着自身的高尚。
他宁可要短暂的强烈的快乐,也不要长期的和平的快乐,宁可高尚的生活一年,也不愿庸庸碌碌生活多年。
德性既不是以自然的方式,也不是以违反自然的方式移植在我们之中。
我们自然的倾向于获得德性,但却通过习惯培养起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