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基本信息》
《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基本信息》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决定,聘任以下35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现公告如下:一、专职委员(23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卓檀、孔翔、王秀萍、王国海、任鹏、孙小波、张君、李文祥、李建辉、李童云、杨建平、杨贵鹏、陈星辉、陈静茹、胡建军、徐寿春、康吉言、黄简、龚牧龙、谢忠平、韩建旻、谭红旭、黎东标。
二、兼职委员(12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志华、成会明、吴国舫、李筱强、沈心亮、陈志民、郑健、秦伟、顾大伟、雷震霖、戴京焦、戴国强。
一、专职委员马卓檀先生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就职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法律系、黑龙江龙法律师事务所、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
现任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执业律师,xx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孔翔博士副教授工作、学习经历:xx.9——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城市与区域经济系教师xx.9——xx.6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xx.7——xx.9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xx.9——xx.6华东师范大学区域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xx.9——xx.8北京师范大学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专业本科xx.9——xx.8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湖南省理科实验班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世界经济、国际贸易主讲课程:人文地理、发展经济学、区域分析与规划、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王秀萍,女,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计师。
王国海,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副总裁。
xx年7月参加工作,xx年11月加入致公党。
xx年9月--xx年6月湖南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xx年1月--xx年3月省人大常委、致公党省委常委、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xx年3月--xx年11月省人大常委、致公党省委常委、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xx年12月--xx年1月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省人大常委、致公党省委常委、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xx年1月--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省人大常委、致公党省委常委、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任鹏上证所。
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
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北京排名前五十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也是全国百强的律师事务所。
而北京前十的律所,甚至在亚洲律师事务所中都有不错的排名,随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未来的中国律师必将走向全球市场,获取更高的世界排名。
无论是十佳还是十强,排名和评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激励律师行业的振兴,进而感受法治社会的优越与公正。
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并不是在所有法律服务领域上都夺得头筹,相反,大多律所在某几个领域成为权威才带动了整个事务所的发展,排名参考了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
北京律师事务所众多,众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还在不断涌现,正所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而十佳律师事务所正是里面的排头兵,领航者。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银行业务、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企业及公司重组、改制、股票与债券的发行、公司收购与兼并、诉讼与仲裁、国际贸易及反倾销、高科技与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相关法律事宜2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写字楼12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保险、并购、传媒及娱乐、国企改制、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房地产、工程建设及基础项目、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矿业及能源、劳动、公司破产、税务、私人股权投资、诉讼与仲裁、通讯与电子商务、项目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物业管理及租赁、移民、银行金融、资本市场与证券、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等领域。
3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外商直接投资、资产证券化与结构融资业务、诉讼及仲裁、知识产权业务等。
4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外商投资、兼并与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开发与项目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高科技、国际贸易、矿产和自然资源、劳动法、娱乐和传媒、争议解决等。
2019律师事务所TOP100
公司与产业52 《互联网周刊》2020.4.20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律师事务所有3万多家,执业律师人数有42.3万人。
根据中国司法部发布的详细数据来看,我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仍然存在地域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在行业大环境下,传统的律师行业营销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社会发展了。
中国的律师行业发展只有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还没有英美那种百年大所,许多律所还处于明星老板称天下的阶段。
律师事务所是典型的人合企业,核心资产是律师,这一点是优势的同时也是大风险。
但是经历过风雨的大型顶尖律所,反而克服了这种律所特质带来的缺点。
尤其在如今互联网称霸的时代,信息获取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些律所往往能在各行各业积累深厚,律师事务所掌握着丰富的资源、案例、经验,而这些资源、案例、经验有的甚至可以不以合伙人本人和客户的私人关系为转移,这就成为了一家律师事务所非常重要的核心基础之一。
从“钱伯斯(C h a m b e r s a n d Partners)”律师年度排名上可以看出,很多律师事务所是专注型的律所,例如以建设工程为看家本领的建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能源领域的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等等。
这种以市场+技术为方向的律师事务所,专业过硬,市场影响力又强,是律师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合伙制律所的发展虽然和一般企业在有些表象上有所不同,但任何组2019律师事务所TOP100文/萤火织、机构要成功所基于的不变的东西仍是不变的,最终,企业文化才是核心竞争力。
营销在哪个行业都是存在的,必要的,必须的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法律创新也成为了律师圈经久不衰的话题,有很多新型律师事务所紧跟互联网红利,升级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与业务模式,比如说主营常法业务的摩金,主营家事业务的家理等。
近些年互联网+法律的创新已经逐渐走向深水区,律师个人网站+老牌广告位模式的法律门户网站早在十几年前就出现了。
磋商平台的大规模发展,也让曾经客户找律师难,律师找案源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人员进行第四十三期集中培训的通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人员进行第四十三期集中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4.08.15•【字号】•【施行日期】201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人员进行第四十三期集中培训的通知(2014年8月15日)各律师事务所:第四十三期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人员集中培训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一、报到1、时间:2014年9月5日(周五) 9:00-15:00(中午11:30-12:30休息)。
2、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14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3、报到事项:①交费:195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注:请提前确定发票抬头填写的单位名称,现金、刷卡即可餐卡自愿办理(需另带现金100元);②核对基本信息,需要带实习律师证;③交2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提前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④办理考勤手续;⑤领教材资料(含教材、学员手册、课表)。
二、合影2014年9月9日(周二)上午8:40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前照合影;之后在科研楼(科地)109教室上课。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时间:2014年9月9日---2014年10月8日(工作日上课,节假日休息)培训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地下一层(科地)109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考勤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请提前10分钟到课考勤,考勤采取刷指纹的方式。
五、就餐(餐卡)就餐在学生食堂。
早餐时间:07:30-08:30;午餐时间:12:00-12:45;晚餐时间:17:00-18:00。
六、联系方式培训办电话:************************电子邮箱:****************王辉老师:139****8960姜淑燕老师:158****1577第四十三期集中培训人员名单学号姓名性别实习证号所在事务所001何智娟女01011401210051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002苗露宁男01011404110441北京市包诚律师事务所003严冰女01011404210518北京华允律师事务所004杨微女0101140421049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005邓磊男01011311111141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006张国辉男01011404110516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007许振佳男01011404110400北京履厚律师事务所008储彪男01011404110448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009向博女01011404210454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010杨美玲女01011403210176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011周斌男0101140411037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012陈玲波女01011404210357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013吴昊哲男01011404110544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014李天赐女01011309210897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015唐诗男01011404110384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016赵绘女01011312211349北京继来律师事务所017王思涵女01011404210526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018韩骐瞳女0101140421048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019李明武男01011404110529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020沈飞飞女01011404210491北京市墨风律师事务所021马晨铃女01011404210269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022周凯男01011404110409北京市博恒律师事务所023侯年春女01011404210472北京忠恕律师事务所024盛兰女0101140421049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025陈倩婷女01011312211295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026王岳男01011404110474北京君祥律师事务所027田冉女01011310211103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028田昊男01011404110445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029王潇女01011404210509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030刘衡男01011308120645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031范楠女01011404210330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032祁亚爽女01011404210399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033袁荃女0101140421045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034张雅然女01011404210385北京市元昊律师事务所035杨柳女01011404210358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036沈盼女01011310211085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037逄玉英女01011312211330北京市广渡律师事务所038修雷男01011310111075北京乐通律师事务所039张传礼男01011404110313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040赵琳女01011403210168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041姜雨桐男01011404110381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042王耀锋男01011404110345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043杜天玉女01011404210533北京市两高事务所044郑志平男01011110111046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045彭玉娜女01011404210539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046汪妍瑜女01011310211109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047江川男01011208110776北京市纬文律师事务所048杨玲女01011404210527北京市博儒律师事务所049李佑琦女01011402210119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050刘润泽男0101140211011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051赵志国男01011403110196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052张明亮男01011404110340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053赵慧女01011404210341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054李云鹄女01011311211177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055胡彤灵女0101140121009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056王建新男01011312121293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057刘茜女01011402210113北京市宏健律师事务所058张洁女01011404210320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059张虓男01011404100299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060李子青男01011403110179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061王成男01011308110788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062谢春梅女01011312211294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063马硕女01011309210961北京华京律师事务所064赵东红女01011404210499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065王赛男女01011404210308北京市国源律师事务所066赵婷女01011008211285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067周倩女0101140121002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068宋克鑫男01011404110261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069郭海珍女01011404210521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070侯云健男0101131011109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071李旭彤女01011404210495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072金喆男01011309110896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073王道华男01011308110672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074曹国俊女01011404210500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075闫世晔女01011404210514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076李淼男01011404110349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077殷越男01011404110393北京市泽元律师事务所078胡宇翔男01011403110155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079王桂香女01011310211020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080李澄女01011404210397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081王瑾女01011311211223北京张亚南律师事务所082邓若钦男01011404110546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083张璐女01011307210570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084傅赫然男01011204110249北京嘉润道合律师事务所085邱丰女01011404210396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086闫海斌男01011404110270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087韩俊女01011404210377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088张蕾男01011404110374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089郭一卒女01011404210281孙中伟律师事务所090陈静女01011404210355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091陈重安男01011311111182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092赵炎男01011404110530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093张晓明男01011308110806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094陈云女01011403210234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095高远女01011404210520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096金善明男01011108110856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097李亚光男01011404110329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098李子龙男01011403110164北京市才天律师事务所099陈琦男01011404110428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100童蕴芝女01011404220510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101袁尧女01011403210244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102吴济榕女01011309210926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103徐亮男01011401110029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104冯业涛男01011406110003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105陈静女01011406210042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106宋文婷女01011406210043北京钧鼎律师事务所107方丽晴女01011406210095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108张家忍女01011404210458北京市隆昌律师事务所109张博男0101130911099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110万艮菊女01011406210012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111李敏女01011401210016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112田润苏男01011406110023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113林杰男01011403110233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114陈茜女01011403210211北京费岚清律师事务所115孙志鹏男0101121111103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116梁伟森男01011404110411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117黄超男01011311111133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118翟宝勤女01011406210038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119周丽女01011312211289北京珩瑜律师事务所120张燕宁女01011403210224北京市时雨律师事务所121宋昭女01011310211102北京市中创律师事务所122张大军男01011311111206北京市富程律师事务所123尤润文女01011308210779北京市腾中律师事务所124黄然女01011306210429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125梅嘉麟女01011406210005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126国紫宸男01011406110035东方昆仑(北京)律师事务所127张晨男0101140611004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128张丽君男0101140311021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129张涛男01011404110410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130冯巍男01011404110398北京市世华律师事务所131徐初萌女01011401210098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132郭暐女01011406210048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133刘晓荣女01011404210305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134李岱隆男01011308110852北京富鼎律师事务所135崔洋女01011401210014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136李敏女01011406210013北京市建孚律师事务所137诚实男01011404110311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138张国志男01011404110274北京杨梅律师事务所139李慧女01011406210007北京邦远律师事务所140骆瑾馨女01011403210149北京市都城律师事务所141梁彦芳女01011406210030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142张文清男01011401110054北京市世方永泰律师事务所143苏文武男01011404110468北京曹乃春律师事务所144吴微女01011406210144北京中今律师事务所145齐正男01011311111128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146刘静女01011401210058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147郝文博男01011406110059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148蔡寒男01011403110192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149李玄女01011406210064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150李文静男01011402120112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151张春月女01011406210063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152陈辰女01011404210391北京市中里通律师事务所153陈宗尧男0101130811069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154王维女01011406210026北京市致宏律师事务所155秦艳女01011312211344北京市奥援律师事务所156高栋男01011401110066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157王钧毅男01011406110079北京市方诚律师事务所158李树男01011406110086北京金禹律师事务所159田婷婷女01011406210108北京普盈律师事务所160林琳琳女01011403210225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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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IPO发审委委员名单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专业 金融 金融学 金融学
法学
会计学 法学
经济学 会计学
工作单位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 财政学
4
68 王 松 男 69 冉 云 男
1963.10 1964.01
研究生/学士 本科/EMBA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 长、总裁
经济师
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
70 毕明建 男 1955.06 研究生/硕士
10 张 琦 女 1977.11 研究生/硕士
管理合伙人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1998.11 2004.01 2010.01
11 张大林 男 1968.08 研究生/硕士
合伙人
三级律师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1993.07 1996.03 1998.04
12 张小满 男 1981.05 本科/学士
合伙人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67 丁 益 女 1964.05 研究生/博士 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
工作单位
从事评估 从事证券 担任公司 业务年月 业务年月 股东年月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98.01 2000 2008.05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99.09 1997 1998.02
工作单位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2001.07 2001.07 2008.12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1991.07 2005.06 2002.06
职称
中级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审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工作单位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借贷法律法规及解决方案
相关法律规定: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第七十三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l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2、199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3、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律师事务所排名
律师事务所排名3 按专业排名诉讼与仲裁业务TOP1:方达律师事务所方达在诉讼、仲裁等纠纷解决领域的卓越表现深受业界尊敬,以季诺、黄涛、季翔等为代表的方达争议解决团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TOP2: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良好的传统和广泛的资源,尤其是在跨境争议和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面领先业界。
TOP3: 君合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在商业仲裁与纠纷解决领域具有领先业界的优势,特别是在公司综合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劳动纠纷解决等领域备受业界好评。
TOP4: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凭借强大的团队优势在诉讼仲裁领域具有领先业界的优势。
TOP5: 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段和段是上海最早从事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为包括高博特商业秘密案、美国华工索赔案等。
代表性案例有:代表上海中路赢得跨国诉讼案等。
TOP6: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国浩凭借强大的团队优势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证券类纠纷中国浩领先业界。
TOP7: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上海凭借强大的团队优势,在多个领域的诉讼和仲裁中均具有不错的表现,特别是在形势辩护领域成绩突出。
TOP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伦在争议解决方面有强大的团队支持,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领先业界,特别是在房地产诉讼方面成绩突出。
TOP9: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君泽君善于处理各类诉讼仲裁业务,在业界声誉良好。
TOP10: 上海市元达律师事务所元达在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特别是在涉外商业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TOP11: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广和律师在传统诉讼与仲裁方面有良好的表现,特别是在普通民事纠纷中有着活跃的表现。
TOP12: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中伦在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领先业界,善于处理各类纠纷TOP13: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汇业在诉讼和仲裁领域有良好的声誉,企业间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普通公益诉讼是汇业的传统重点业务。
刘全瑜与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全瑜与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8【案件字号】(2020)陕01民终45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雪晴姬钊蒋瑜【审理法官】李雪晴姬钊蒋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全瑜;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刘全瑜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刘全瑜【当事人-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曹娟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秦娟娟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娟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秦娟娟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娟秦娟娟【代理律所】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全瑜【被告】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对于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认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权责关键词】过错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对于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认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据此,发表侮辱性、诽谤性言论,为社会公众所知悉,使个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是侵害自然人名誉权的主要形式。
本案中,刘全瑜所提供的证据既不足以证明其名誉权受到损害,也不足以证明天地源公司存在侵犯其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故刘全瑜的本案主张无事实依据,一审法院驳回刘全瑜的本案诉请,并无不妥。
“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案例评析
“⽆实际控制⼈”的认定及案例评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彭秀2007年11⽉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次公开发⾏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条“实际控制⼈没有发⽣变更”的理解和适⽤——证券期货法律适⽤意见第1号》的通知。
通知就如何理解和适⽤“发⾏⼈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没有发⽣变更”的问题确⽴了基本原则和判断标准。
本⽂仅就“发⾏⼈不存在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或者公司控制权的归属难以判断”,即“⽆实际控制⼈”的认定予以说明或阐释,以期抛砖引⽟。
如何认定公司“不存在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或者公司控制权归属难以判断”即“⽆实际控制⼈”⼀、如何认定公司⼀、所谓“公司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投资者可以实际⽀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重⼤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9⽉8⽇修订的《上市公司重⼤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增加了⼀款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实质认定条件:“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级管理⼈员可以⽀配公司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视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参照上述规定,若公司同时满⾜:(⼀)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情况;(三)单个股东⽆法控制股东⼤会;(四)单个董事⽆法控制董事会;(五)股东间⽆⼀致⾏动协议;(六)单个董事、⾼级管理⼈员⽆法⽀配公司重⼤财务和经营决策,同时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判断,可以得出公司“不存在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或者公司控制权的归属难以判断”即“⽆实际控制⼈”的结论。
北京第十九期申请律师执业集中培训人员结业名单
10070127
1007158
李晓丹
女
北京市首善律师事务所
10070128
1007159
封硕
女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10070129
1007160
张修远
女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10070130
1007161
郑丽丽
女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10070131
1007162
刘国威
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第19期结业名单(167)人
学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律所
结业证号
1007001
郭俊杰
男
北京市博儒律师事务所
10070001
1007002
李赫
男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10070002
1007003
范晓强
男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10070003
1007004
张云娣
女
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
10070004
霍婉华
女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10070079
1007102
刘鹏起
男
北京市达实律师事务所
10070080
1007103
刘明研
女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10070081
1007104
赵岩
男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10070082
1007105
李硕
男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10070083
1007107
任振宇
男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第二十二期申请律师执业集中培训人员结业名单
66 林娜 女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
67 高静 女 北京市恒治律师事务所
68 谢北平 女 北京鑫泽律师事务所
69 齐婷婷 女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学号 姓名 性别 所在事务所
1 李艳玲 女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2 黄显利 女 金台律师事务所
3 于潜 女 北京市泰泽律师事务所
4 姜涛 男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
60 杜宁 男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61 郭锐 男 海问律师事务所
62 任露露 女 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
63 马锋 男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
64 孙倩 女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
85 孙梦 女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86 赵珂 女 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
87 曹乃路 男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88 王婧然 女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89 田夏洁 女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146 胡媛 女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147 陈锋 男 北京市京一律师事务所
148 郑宇兵 男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149 赵玉华 女 北京颐和律师事务所
150 王桂玲 女 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35 徐鑫芬 女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36 章新龙 男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
37 杨梦凡 女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38 周楠 女 北京众赢凯律师事务所
39 陈五林 女 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
126 葛兰 女 北京市创天律师事务所
127 周枫 男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128 周旋 男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129 贺晓黎 女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期集中培训人员名单
49 王晓玲 女 中银律师事务所
50 葛兰 女 北京市创天律师事务所
51 李玟岦 女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52 胡月乔 女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53 王月鹏 男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54 唐磬 女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55 张丽 女 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
192 王丽珍 女 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
193 马锋琦 男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
194 赵烨 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195 赵明丽 女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
196 赵昉伟 男 北京市天瀚律师事务所
197 王建 男 君合律师事务所
198 赵小红 女 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199 周岑 女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144 谢昕 女 大成律师事务所
145 李晨钰 女 北京市闻达律师事务所
146 林琪 女 盈科律师事务所
147 牟承伍 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48 齐婷婷 女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149 李梅 女 雄志律师事务所
150 赵中星 男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151 张宇楠 女 北京市卓英律师事务所
96 刘成民 男 北京市世诚律师事务所
97 沈燕丽 女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98 赵燕华 女 北京市子悦律师事务所
99 张莉 女 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
100 李晓 女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
101 刘然 女 北京周金虎律师事务所
102 杨帆 女 北京市柯杰律师事务所
103 唐长城 男 北京薛鹏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期集中培训人员名单
学号 姓名 性别 所在事务所
北京第二十期申请律师执业集中培训人员结业名单
1008052
陈燕
女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10080043
1008053
周小蕾
女
北京市中鹏律师事务所
10080044
1008055
张音
男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10080045
1008056
张卓
男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10080046
1008057
赵健
男
北京市华文通用律师事务所
10080047
男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10080079
1008098
刘念
女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10080080
1008099
李焕稳
男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10080081
1008100
张高峰
男
开物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10080082
1008101
王贺
男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10080083
1008103
李立新
女
北京市理信律师事务所
10080116
1008142
沈玉潮
男
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
10080117
1008143
李洪江
男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10080118
延期
1008144
李振山
男
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
10080119
1008145
范丛慧
女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0080120
1008146
姜政扬
男
北京市子悦律师事务所
10080121
1008084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之老阳三干创作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2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3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4 北京市年夜成律师事务所4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5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6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7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8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8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10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11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12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13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14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15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16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17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18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19 北京市君泰博华律师事务所21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21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24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24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26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27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28 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29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30 北京市法年夜律师事务所31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3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33 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34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35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36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37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38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38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40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41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42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44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45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46 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47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48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49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
证监会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22•【文号】•【施行日期】2015.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以服务投资者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现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予以公示。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doc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行政许可申请企业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xls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流程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包括:1、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核准;2、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导致证券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或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核准;3、股份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核准。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按照标准公开、程序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二、具体审核环节简介1、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魏嘉琦、杨思梦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魏嘉琦、杨思梦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25【案件字号】(2021)陕01民终163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宋亮孙敏罗怡【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思梦;魏嘉琦【当事人】杨思梦魏嘉琦【当事人-个人】杨思梦魏嘉琦【代理律师/律所】罗莉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莉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莉【代理律所】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杨思梦【被告】魏嘉琦【本院观点】本案的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案涉收据载明的6万元魏嘉琦是否已实际偿还杨思梦;二、杨思梦所主张的利息是否应予支持;关于争议焦点一,本案双方对案涉6万元收据的真实性都予以确认,杨思梦认为上述收据中载明的6万元魏嘉琦并未实际交付,并提供了其与魏嘉琦之父魏新军的通话录音予以佐证,但该录音证据中,魏嘉琦之父魏新军并未对未交付案涉收据载明的6万元作出确认,该录音证据仅能反映本案双方对案涉借款进行沟通的事实,且杨思梦提供的其他证据亦不能证明其上述主张,故一审法院认定上述6万元应在案涉借款中予以抵扣,并无不当,应予维持;关于争议焦点二、因案涉借条中关于借款利息的标准约定不明确,故应视为本案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合同自认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27 02:53:59魏嘉琦、杨思梦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陕01民终16315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思梦。
委托代理人罗莉,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魏嘉琦。
委托代理人魏新军。
审理经过上诉人杨思梦因与被上诉人魏嘉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1)陕0112民初52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赵建栋、刘延慧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建栋、刘延慧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28【案件字号】(2021)陕06民终13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牛菲霍雨枫高喜霞【审理法官】牛菲霍雨枫高喜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兰海青;刘延慧;赵建栋;兰汶钢【当事人】兰海青刘延慧赵建栋兰汶钢【当事人-个人】兰海青刘延慧赵建栋兰汶钢【代理律师/律所】葛晓库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张海斌、胡苗苗陕西卓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葛晓库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张海斌、胡苗苗陕西卓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葛晓库张海斌、胡苗苗【代理律所】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卓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兰海青;刘延慧【被告】赵建栋;兰汶钢【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权责关键词】胁迫撤销代理合同共同诉讼新证据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清算【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案被上诉人赵建栋与上诉人兰海青原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2018年2月10日,上诉人兰海青、刘延慧共同向赵建栋出具了借条,并且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款利息等,因此双方的法律关系转变为民间借贷。
陕西律师事务所排名,陕西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名单及排行榜
陕西律师事务所排名,陕西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名单及排行榜1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2.2万次浏览/88人关注/31人评价员工活动员工活动其他办公环境办公环境一条来自网友的评论:优点:我只想说,为什么面试的时候一定要报驾校??奖金丰厚立即上岗员工旅游话补全勤奖…公司概况|招聘职位(6)|公司工资(24)|公司评价(31)|公司环境(30)+关注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5868次浏览/18人关注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大成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上海、武汉、成都、...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公司评价|公司环境+关注3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4523次浏览/10人关注方强律师事务所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由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专家、资深法学家、原全国政协委员、九三...交通补助周末双休话补…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37)|公司评价|公司环境+关注4陕西增瑞律师事务所—2159次浏览/2人关注出差补贴五险一金立即上岗周末双休定期体检…公司概况|招聘职位(7)|公司工资(57)|公司评价|公司环境+关注5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1915次浏览/5人关注/1人评价一条来自网友的评论:你好,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行政文员的工资标准是多少?交通补贴弹性工作周末双休通讯补贴五险一金…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8)|公司评价(1)|公司环境+关注6陕西丁书香律师事务所—1913次浏览/12人关注陕西律师事务所,在西安高新区唐延路3号办公,从业律师有法学专家,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老律师。
主要从事公司企业事务、改制、破...上市公司…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公司评价|公司环境+关注7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1653次浏览/9人关注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系由资深专业律师按照“服务于专业客户”的目标组建的一家专业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春游…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公司评价|公司环境8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1384次浏览/5人关注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公司类型:其它公司规模:20-99人公司行业:咨询/管理产业/法律/财会北京市君致...绩效奖金交通补助节日福利弹性工作通讯补贴…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1)|公司评价|公司环境+关注9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1376次浏览/3人关注/1人评价一条来自内部员工的评论:服务非常好,律师态度很负责,胜诉!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公司评价(1)|公司环境+关注10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1323次浏览/3人关注/1人评价一条来自内部员工的评论:领导非常好相处,人性化管理,做交通事故案子很专业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公司评价(1)|公司环境+关注11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1242次浏览/2人关注律师事务所企业资金:0-30万元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公司评价|公司环境12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1163次浏览/2人关注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简介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是在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大环境下孕育而生的一...五险一金定期体检交通补贴弹性工作专业培训…公司概况|招聘职位|公司工资(13)|公司评价|公司环境(4)+关注13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1072次浏览/5人关注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一家大型综合法律服务机构。
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的候选人名单
第⼗⼋届发审委委员的候选⼈名单2018年11⽉27⽇,中国证监会在官⽅⽹站上公布了第⼗⼋届发审委委员的候选⼈名单,候选委员共53名。
其中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18名、证券交易所7名、会计师事务所15名、律师事务所13名。
关于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届发⾏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核委员会办法》,我会已启动发⾏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换届⼯作,相关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发审委委员候选⼈。
为强化社会监督,使发审委选聘⼯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会现将各单位推荐的本次发审委委员候选⼈名单予以公⽰(详见附件)。
对上述公⽰的发审委委员候选⼈如有需反映的问题,请于2018年12⽉4⽇(公⽰期7天)24:00前通过传真、电⼦邮件或信件的⽅式提出。
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及联系⽅式,便于我会相关部门进⼀步核实情况。
(传真:************;电⼦邮件:************.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融⼤街19号富凯⼤厦A座,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遴选委员会;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候选⼈名单如下:⼀、派出机构(18名)序号姓名性别出⽣年⽉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 ⼯作单位专业1 马⼩曼⼥1976年9⽉本科/硕⼠综合业务监管处处长法律职业资格、公职律师河南证监局法律2 王祥勇男1970年10⽉本科/硕⼠稽查处处长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西证监局审计3 ⽩剑龙男1976年8⽉研究⽣/硕⼠公司监管处处长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云南证监局会计4 冯红莉⼥1972年7⽉本科/学⼠法制⼯作处处长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天津证监局会计5 刘⼦成男1976年8⽉本科/硕⼠综合业务监管处调研员(主持⼯作)会计师安徽证监局审计、法律6 刘云松男1973年9⽉本科/学⼠稽查⼀处调研员注册会计师江苏证监局⼯业会计7 孙林男1968年12⽉本科/硕⼠公司监管⼀处处长中级会计师北京证监局会计8 李世伟男1969年4⽉本科/⽆公司监管处处长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青岛证监局经济管理师9 陈国飞男1974年12⽉本科/硕⼠公司处处长兼法制处处长律师陕西证监局法律、⾦融10 明丽⼥1974年11⽉研究⽣/硕⼠综合业务监管处处长注册会计师重庆证监局会计、⾦融11 周芊⼥1977年12⽉本科/硕⼠机构监管处调研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浙江证监局会计12 赵瀛⼥1973年3⽉研究⽣/硕⼠公司监管⼀处调研员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上海证监局会计13 钟清萍⼥1972年7⽉本科/硕⼠公司监管处调研员经济师⼴东证监局会计14 姚旭东男1974年11⽉研究⽣/博⼠综合业务监管处处长⾼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东证监局产业经济学15 龚凯男1977年12⽉本科/学⼠公司监管处调研员注册会计师江西证监局国际⼯业会计16 谢云飞男1973年9⽉研究⽣/硕⼠机构⼆处处长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湖南证监局⼯商管理17 管连云男1978年12⽉研究⽣/硕⼠稽查⼀处处长深圳证监局企业管理18 潘健红⼥1978年2⽉本科/硕⼠稽查处处长会计师宁波证监局会计⼆、证券交易所(7名)序号姓名性别出⽣年⽉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 ⼯作单位专业1 李超男1978年9⽉研究⽣/硕⼠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副总监深圳证券交易所⾦融2 吴莹⼥1965年11⽉研究⽣/硕⼠国际部副总监经济师深圳证券交易所⼯商管理3 宋洪流男1973年9⽉研究⽣/硕⼠原市场监察⼆部总监上海证券交易所⾦融、法律4 陈天骥男1977年12⽉研究⽣/硕⼠创业企业培训中⼼副主任(副总监)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5 周辉男1980年1⽉研究⽣/硕⼠上市推⼴部副总监深圳证券交易所国际法6 龚剑男1975年1⽉研究⽣/硕⼠稽核审计部副总监中级经济师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济法7 裴林男1967年11⽉研究⽣/博⼠上证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监级)⼯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贸易三、会计师事务所(15名)序号姓名性别出⽣年⽉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作单位从事审计业务年⽉从事证券业务年⽉担任合伙⼈年⽉1 汤家俊男1978年10⽉研究⽣/硕⼠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9⽉2005年4⽉2013年11⽉2 李德勇男1971年9⽉本科/学⼠⾼级合伙⼈、副主任会计师⾼级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1997年11⽉2000年1⽉2008年7⽉3 沈洁⼥1973年6⽉研究⽣/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1995年7⽉2002年1⽉2011年7⽉4 张全⼼男1968年10⽉本科/硕⼠管理合伙⼈会计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分所)1995年7⽉2000年5⽉2009年10⽉陈1973年本科/学会计⼴东正中珠江会1996年72013年105陈昭 男 1973年11⽉ 本科/学⼠ 合伙⼈ 会计师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7⽉ 1996年7⽉2013年10⽉6 陈⽟红 ⼥ 1968年1⽉ 本科/学⼠合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1992年11⽉ 1993年2004年7 陈志刚 男 1972年12⽉ 本科/⽆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00年1⽉2000年1⽉2006年7⽉8 ⾦乃雯 ⼥ 1968年7⽉ 本科/学⼠合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1992年10⽉1993年2004年7⽉9 周海斌 男 1978年11⽉ 本科/学⼠⾼级合伙⼈⾼级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01年7⽉ 2001年7⽉2011年7⽉ 10 祝⼩兰 ⼥ 1971年2⽉ 研究⽣/硕⼠合伙⼈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1991年7⽉1996年6⽉1998年10⽉11 袁勇敏 男 1963年12⽉ 本科/学⼠合伙⼈⾼级会计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1993年12⽉ 1996年6⽉2004年1⽉12 顾春华男 1977年4⽉ 本科/学⼠合伙⼈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03年8⽉2005年10⽉ 2013年11⽉13 葛徐 男 1969年6⽉ 研究⽣/博⼠⾼级合伙⼈、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会计师教授级⾼级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1994年3⽉ 1996年4⽉ 2001年1⽉14 黎明男 1977年11⽉ 研究⽣/硕⼠合伙⼈ 中级会计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1999年1⽉2002年1⽉ 2009年7⽉15 戴伟忠男 1965年2⽉ 本科/学⼠管理合伙⼈、常州分所所长会计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常州分所)1989年7⽉1995年4⽉ 1998年1⽉四、律师事务所(13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年⽉ 学历/学位职务 职称⼯作单位从事法律业务年⽉ 从事证券业 务年⽉ 担任合伙⼈年⽉1 马哲 ⼥ 1979年7⽉研究⽣/硕⼠合伙⼈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03年11⽉ 2004年6⽉ 2009年10⽉ 2 许平⽂ 男 1969年6⽉ 本科/学⼠合伙⼈ ⼯程师上海市⼴发律师事务所 1996年6⽉ 2000年1⽉ 2000年1⽉ 3 牟蓬 男 1974年8⽉研究⽣/硕⼠ 合伙⼈ 北京市⾦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0年7⽉2000年7⽉2007年12⽉4 李和⾦ 男 1972年4⽉研究⽣/博⼠ 管理总部执委会成员、⾼级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05年4⽉ 2005年4⽉ 2010年7⽉5 邹盛武 男 1972年4⽉ 本科/学⼠⾼级合伙⼈北京海润天睿(上海)律师事务所2002年6⽉2002年6⽉ 2008年3⽉6张⼥1966研究合伙⼈北京市君合律1984年72002年112010年16宗珍⼥年9⽉⽣/硕⼠合伙⼈师事务所⽉⽉⽉7 陈鹤岚男1978年12⽉本科/学⼠合伙⼈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1年7⽉2001年7⽉2010年3⽉8 周延⼥1967年7⽉研究⽣/学⼠⾼级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2005年2005年11⽉2010年6⽉9 袁爱平男1964年12⽉研究⽣/硕⼠⾸席合伙⼈⼀级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1993年4⽉1993年7⽉1994年7⽉10 顾峰男1971年11⽉本科/硕⼠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1994年7⽉1997年3⽉2004年5⽉11 黄侦武男1964年10⽉研究⽣/硕⼠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1993年7⽉1997年2⽉2002年2⽉12 傅⽻韬男1974年1⽉研究⽣/学⼠合伙⼈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1997年2000年1⽉2007年13 颜华荣男1976年2⽉本科/硕⼠管理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2002年3⽉2002年3⽉2006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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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
国枫律证字[2009]030-14号
致: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内资股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已经提供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09]030-1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国枫律证字[2009]030-2号)(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以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发行人核发的《关于发审委会议对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的函》(创业板发审反馈函[2010]082号)及发行人的有关事实,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进一步查证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涉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涉及的内容以《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本所之前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简称和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本所之前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
简称和用语的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有关事实及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和验证,现就发行人的相关问题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已根据《劳动法》与发行人161名员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发行人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发行人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并按照当地规定为121名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另有7名员工自行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相关社保;其余33名员工由于异地工作及本人不属于城市户口或当地户口等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金,并主动要求放弃办理各类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发行人该部分员工放弃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以及该部分员工有关不追究发行人欠缴社会保险金的承诺不符合上述规定。
2010年9月,发行人为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部分员工补缴了社会保险,涉及金额为557,196.76元,由于缴纳金额不大,所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影响较小。
此外,相关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亦出具了证明,证明发行人近三年内将社会保险费全部缴清、没有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记录。
2010年9月,发行人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员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涉及金额为155,298元,由于缴纳金额不大,所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此外,相关主管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亦出具了证明,证明发行人近三年内将住房公积金全部缴清、没有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记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部分员工放弃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以及该部分员工有关不追究发行人欠缴社会保险金的承诺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但鉴于该等情形的发生存在一定客观原因,发行人于2010年9月为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员工办理了补缴手续;由于所涉金额不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小,且发行人承诺今后将对所有员工严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发行人主管社保管理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出具了发行人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因此,发行人部分员工之前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事宜对本次发行上市不够成法律障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五份。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的签署页)
负责人 张利国 律师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马 哲 律师
袁 毅 律师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