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2.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带头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并定期检查公司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按规定进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计划:每年制定一份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并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
2.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生产设备、场所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安全监测: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体系,实时监测有害气体、火灾等安全指标。
四、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
2.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紧急情况的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3.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五、奖惩制度1.安全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部门将给予警告、扣款或者停职等处罚。
3.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会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经企业领导审核通过,并由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2.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例文,其中包括了总则、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奖惩制度等内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流程和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督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项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工作场所安全的管理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准则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规章准则,制定《关键岗位.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准则》第一条.关键岗位是指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以及专职安全员。
第二条.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国家三类人员资格证书。
凡有涉及施工的,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专职安全员.防护员.领工员必须经过施工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证。
第三条.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爆破,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企业内机动车辆.铲车.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翻斗车司机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行业规定的作业。
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特殊作业人员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设备持证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持证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持证上岗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职责1. 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核和档案管理。
3. 作业人员负责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四、作业人员资格要求1. 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特种设备操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2.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3. 必须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培训与考核1. 安全部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2.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操作资格证书。
3. 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六、持证上岗1.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特种设备。
2. 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七、监督管理1. 安全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和操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未持证上岗或违章操作的作业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备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工具,为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总则、设备管理责任、设备资料管理、设备巡检检查与维护、设备故障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1.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所有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定期维护和检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学设备等,以及其配套的附属设备。
二、设备管理责任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明确设备管理的重要性,落实相应的责任。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正确操作设备。
4.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设备资料管理1.设备台账:对每台设备建立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日期、检修记录等,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更新和审核。
2.设备档案:收集设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手册等,建立档案,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查询和使用。
3.设备维修记录:每次维修设备都要进行记录,包括维修项目、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结果等。
四、设备巡检检查与维护1.设备巡检:设备操作人员每班次必须进行设备巡检,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运行状态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保养: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包括设备清洁、润滑、紧固等。
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并告知操作人员。
3.设备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要及时停机,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及时修复设备故障。
五、设备故障处理1.设备故障的分类:根据设备故障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为严重故障、普通故障和轻微故障,根据相应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2.故障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故障报告制度,及时记录故障信息,并进行分析和整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确保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证的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包括: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指挥人员、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桥式起重机司机、叉车司机等。
第三条相关规定1. 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3、公司培训中心负责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 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 安全应急设施, 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事故应急救援知识。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 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会议、上课、事故讨论、安全技术座谈、反事故演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培训后考核。
第五条要求1. 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 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每年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培训设备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培训设备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培训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培训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培训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
第四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安全文明使用培训设备。
第五条培训设备管理部门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培训设备使用管理第六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更改设备。
第八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保持设备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设备的任何故障,不得私自修理。
第十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培训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型号、编号、购置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使用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记录、维护记录等信息。
第三章培训设备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参加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设备的防雷、防水、防尘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电源线、插头等部件,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八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私自改动设备配置。
第十九条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应保持设备通风良好,确保设备正常散热。
第二十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记录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培训设备维护管理第二十一条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对各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公司管辖范围)。
二、安全培训原则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培训内容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和取证工作,要根据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的持证情况,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
2. 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培训,应视情况及时派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操作资格培训。
3. 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
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全员安全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技术的关系;(3)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4)掌握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5)了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安全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2. 专题培训:针对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专题培训。
3. 自主学习: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主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现场教学: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员工到现场进行实地教学,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安全培训考核1. 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平与待遇相结合的⼈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公司、重庆市电⼒公司的有关⽂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我局各类⽤⼯形式的在岗员⼯。
第⼆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才评价中⼼或重庆市电⼒⼈才评价中⼼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才评价中⼼或重庆市电⼒⼈才评价中⼼颁布的相关办法执⾏。
第五条专业技术⼈员的持证上岗规定(⼀)⾼级师专业技术⼈员,应具备⾼级师任职资格;(⼆)中级师专业技术⼈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三)初级师专业技术⼈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
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其岗位⼯资严格按照⼯资政策执⾏。
(七)低职⾼聘的专业技术⼈员最多只能⾼聘⼀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种)(见附1)和电⼒⾏业112个主要技术⼯种和岗位(见附2)实⾏职业资格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凡市电⼒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条电⼒⾏业特有⼯种、社会通⽤⼯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业职业技能鉴定中⼼颁布的相关办法执⾏。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如下:一、新入职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1.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员工有关要求。
2.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3.三级安全教育为厂(公司)安全教育,车间(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7.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8.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9.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二、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1.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2.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生产有关要求。
3.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或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健环部(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5.安健环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
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司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
所有从事机械设备操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技术资格证书,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2.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机械设备操作经验,并定期进行进修培训。
3. 操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不得患有严重的癫痫、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
三、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在正式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的工作状态良好。
2. 检查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仔细研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置。
3. 确认设备操作区域没有其他人员,设备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进行正式操作。
四、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必须全程集中注意力,严禁在操作过程中与他人交谈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2.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时刻保持干燥、清晰的眼睛,并配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置。
3. 操作人员严禁在操作设备运转时,触碰轴承、齿轮等运转部件,以免发生意外。
4.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机械设备的工作参数,必要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5. 操作人员需要调试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逐步进行,并在操作过程中细心观察设备的工作状态。
6. 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在设备停止运转后进行清洁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清洁和正常。
五、操作后的安全措施1. 操作人员在离开操作区域前,必须将设备停止运转,并断开电源。
2. 操作人员必须将设备的钥匙和控制系统的操作记录本交接给下一位接班人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操作情况和设备的异常状况。
3. 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并在维护过程中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1. 公司将定期开展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意识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每次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后方可继续从事机械设备操作工作。
生产设备设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化)
生产设备设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设备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保障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生产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生产设备设施的选购、安装、调试和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等要求。
第九条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生产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设施的报废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应急预案等。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4篇)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是企业重要的管理体系之一,在保障员工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安全技能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安全教育1. 安全教育的意义安全教育是指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使员工在工作中能够遵守安全规定,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 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分析和应急救援知识等。
3. 安全教育的方式安全教育的方式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讲座、培训班、宣传栏、安全讲评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三、培训1. 安全培训的意义安全培训是指对员工根据其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进行特定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在工作中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从而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培训内容和形式培训内容应与员工的工作岗位紧密结合,主要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应急预案等。
培训形式可采用现场演示、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方式。
3. 培训评估和反馈培训结束后,应对员工进行培训评估和反馈,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四、考试1. 考试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考试,能够全面了解员工对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对员工的安全素质进行评估和分类,为持证上岗提供依据。
2. 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内容应包括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考试形式可采用书面考试、口头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等多种方式。
3. 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周期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并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考试,保持员工安全意识的活跃。
五、持证上岗管理1. 持证上岗的目的和意义持证上岗是指员工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从而有能力胜任特定岗位的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
车间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车间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车间及从事生产、操作、维护等岗位的员工。
三、持证上岗要求1. 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 从事设备操作、维护、维修等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应设备操作证。
3. 从事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操作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关安全操作证。
4. 从事电气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关安全操作证。
5. 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维护等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操作证。
四、持证上岗程序1. 员工申请员工需向所在部门提出持证上岗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持证上岗要求。
3. 培训考核对需培训的员工,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并安排考核。
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4. 持证上岗员工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持证上岗管理1. 员工持证上岗信息应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 员工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3. 企业应定期对持证上岗员工进行复审,确保员工持证上岗状态符合要求。
4. 对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上岗状态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企业应责令其停岗培训,直至取得相应证书。
六、监督检查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持证上岗员工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持证上岗制度的员工,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5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1、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任职资格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2、对项目经理部属职工及招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3、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性能和注意事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其获得相关证书后方能上岗工作的制度。
在很多行业中,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行业或者涉及到危险品的行业中,安全意识和技能的要求更为严格。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和公众的安全,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教育培训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意识培训:向从业人员传授安全知识,让他们了解各种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可能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安全操作培训:教授从业人员正确的操作方法,如使用特定设备、处理危险品或高风险工作场所的操作等,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3. 应急预案培训:教导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他们的应变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同时,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一些行业也要求从业人员获得相关证书才能上岗,如证券从业资格证、电工证、危险品操作证等。
这些证书通常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考核和认证,确保从业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有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作场所和公众的安全。
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企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3.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四、制度内容1. 持证上岗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2)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3)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
2. 持证上岗培训(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参加培训;(2)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3)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
3. 持证上岗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明确持证上岗人员的管理职责;(2)企业应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培训;(3)企业应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证书管理(1)企业应妥善保管员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确保证书真实、有效;(2)员工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发证机构申请补办;(3)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证书进行核查,确保证书信息准确。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持证上岗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发生后,企业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3)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持证上岗人员培训、考核、证书管理、事故处理等;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理。
生产设备管理规定
生产设备管理规定
是指企业内部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产设备管理规定内容:
1. 设备使用:规定生产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持证上岗。
2. 设备保养与维修:规定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包括定期保养、故障维修和紧急维修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设备巡检:规定设备巡检的频次和内容,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设备操作安全:规定设备的操作安全要求,包括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操作时要保持集中注意力等,以防止操作过程中的伤害事故。
5. 设备备件管理:规定备件的管理要求,包括备件的采购、库存和使用等,要求备件的充足性和合理使用。
6. 设备台账管理:规定设备的台账管理要求,包括设备信息的登记、更新和维护等,以方便设备管理和统计分析。
7. 设备报废处理:规定设备报废的处理方式和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备报废,以防止无序报废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8.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设备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要求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生产设备管理规定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以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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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贯彻国家及机械行业对岗位资质、资格的要求,加强岗位取证的培训管理,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适用范围:所有需持证操作或安装、维修机械的人员。
2.1外部培训适用于:行业要求的特殊工种培训9种证件。
(塔式吊车司机、流动式吊车司机、桥式吊车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厂内机动车司机、起重机安装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起重机检验员、电梯检验员)。
2.2内部培训适用于: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搅拌机及卷扬机的操作人员,要求该类人员持证上岗。
3.制度
3.1外部培训取证程序
3.1.1外部培训操作证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复检,过期失效。
3.1.2各专业公司或项目部机械管理工程师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度《年度需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名单》(附表93)报公司工程部。
3.1.3工程部根据需要编制《年度机械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附表94)。
3.1.4工程部根据《年度机械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附表94)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或行业的培训,并办理相关培训手续。
3.1.5专业公司或项目部负责及时通知参加培训取证人员到指定地点。
3.1.6培训结束,证件交公司人事部,未取得作业证人员费用自理。
3.1.7要求专业公司或项目部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印件。
3.2内部培训取证程序
3.2.1证件有效期从证件下发生效,工程结束时自动失效。
3.2.2机械租用单位负责对上述机械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的上岗培训。
3.2.3机械租用单位机械管理工程师按照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该机械的应知应会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操作工种不同开展笔试、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及相关的培训记录报公司人事部。
3.2.4人事部负责核查并发放证件,工程部负责监督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3台帐的建立:
3.3.1工程部和机械公司建立《特殊工种培训人员台帐》(附表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