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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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自愿性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名单及进一步做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自愿性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名单及进一步做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自愿性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名单及进一步做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甘工信发[2013]403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自愿性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名单及进一步做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403号)各市、州工信委,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为认真贯彻《工业清洁生产“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增强我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促进工业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工作,在各市州推荐上报,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确定甘肃新兰药药业有限公司等220户企业为全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入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企业实施可持续清洁生产工作,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环保支出的有效途径。

清洁生产试点企业要按照十八大“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把建立清洁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清洁生产作为企业日常开展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其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长效化。

已经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出的实施方案。

未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科学选定审核重点,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积极委托有资质的审核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二、进一步强化工业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各市、州工信委要按照年度工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以试点企业为重点,以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为突破口,以点带面,认真抓好本地区自愿性清洁生产试点的指导服务和检查落实工作,树立一批工业清洁生产先进典型,不断增强企业清洁生产意识,进一步扩大影响和覆盖范围。

省工信委将不断完善、规范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评估、备案制度,定期公告各市、州自愿性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工信发〔2020〕351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工信发〔2020〕351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各直属法院、各市级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发挥中小企业推动国民经济建设、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7部委《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一)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推动《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适时开展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机制,将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

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使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紧密衔接、相互匹配。

对民间投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源开发、公共服务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工业用水企业用水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工业用水企业用水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工业用水企业用水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甘工信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工业用水企业用水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16号)各市、州工信委(经信委):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工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的放失加快发展节水型工业,促进全省工业经济与水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委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工业用水企业用水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调查全省取水量较大工业企业用水、节水状况,了解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围绕工业重点耗水行业和企业,探索开展工业企业用水统计监测试点工作,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工业用水统计监测制度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年取水量大于30万立方米(包括取用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的工业企业(包括属地内中央和省属企业)。

三、有关要求1、领导重视,专人负责,确保质量。

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用水情况专项调查,不仅是我省建设节水型工业的基础性工作,还是确保各市州完成“十二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考核目标责任的重点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向企业阐明工作意义,保障及时、全面、高质量的完成此次专项调查工作。

对于专项调查延后的市州,在当地工业节水目标责任考核中将予以扣分。

2、精心组织,细致填表。

各市州要认真组织企业填报重点工业用水企业情况调查表(附件1),做好表中项目的解释工作,加强与水利、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沟通交流,全面细致审核表格中各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逻辑平衡关系,并及时上报本地重点工业用水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不得漏项。

3、时间安排。

各地务必于2012年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盖章后的2011年度甘肃重点工业用水企业情况调查表和2011年度市州重点工业用水企业情况汇总表,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至省工信委节能减排办公室(市州汇总表需附报电子版)。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甘工信发[2013]404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404号)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工业园区、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精神,指导和推动全省工业循环经济,加快建成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按照全省工业循环经济年度工作计划,在各市州推荐上报,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园区和企业现场抽查的基础上,确定酒泉现代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等7个园区为全省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为全省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各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要按照《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配合所在市州工信委做好工业循环经济中期考核评估工作。

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循环经济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发展处),同时抄报市、州工信委。

未编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应在2013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工信委将分期分批对各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专项规划进行评审。

各市、州工信委要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循环经济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352号)要求,做好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地区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指导,密切跟踪本地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督促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做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总结本地区工业循环经济的典型案例,加大对循环经济示范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名单(第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名单(第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个体经济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工信发[2015]290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7.28
【实施日期】2015.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5]290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按照省政府《2015年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攻坚方案》要求,在各市州推荐上报,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企业现场抽查的基础上,确定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为全省第四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取消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全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资格。

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要按照《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配合所在市州工信委做
好工业循环经济工作。

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循环经济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发展处),同。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县区工信局的决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县区工信局的决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县区工信局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4•【字号】甘工信发[2013]197号•【施行日期】2013.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县区工信局的决定(甘工信发〔2013〕197号)各市、州工信委:经我委研究,决定对201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兰州市永登县工信局等20个县(区)工信局予以表彰。

这些县(区)工信局以实施“3341”项目工程为抓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项目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承接产业转移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名列本市州前茅,谋划发展的能力强,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工信局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工业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

附件:全省先进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名单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3月14日附件全省先进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名单1、兰州市永登县工信局2、兰州市皋兰县工信局3、天水市秦州区工信局4、白银市会宁县工信局5、白银市景泰县工信局6、武威市凉州区工信局7、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工信局8、金昌市永昌县工信局9、张掖市高台县工信局10、酒泉市玉门市工信局11、酒泉市敦煌市工信局12、平凉市崆峒区工信局13、平凉市静宁县工信局14、庆阳市环县工信局15、庆阳市庆城县工信局16、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工信局17、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经信局18、定西市安定区工信局19、定西市陇西县工信局20、陇南市西和县工信局。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1•【字号】甘工信发[2013]182号•【施行日期】2013.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科技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甘工信发〔2013〕182号)各军工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2012年,全省各军工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以现场管理、隐患整改、重大安全风险控制、应急管理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管理,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了军品科研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等6家先进单位及陈建中等 23名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新功。

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扎实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不断开创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力促进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2、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3月11日附件1: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航工业兰州飞行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第五研究院第五一〇研究所际华三五一二皮革服装有限公司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三大队附件2: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韩建平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姜小平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张耀东中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陈建中核工业甘肃矿冶局胡波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XXX 兰州飞行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刘金玉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先荣中国航天第五研究院第五一〇研究所郝玉荣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刘存忠兰州北方机电有限公司海湖际华三五一二皮革服装有限公司候重民天水六九一三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温国宝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丁宏伟甘肃虹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齐福荣兰州电波观测站康鹏天水七四九电子有限公司王顺生天水天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张小明天水庆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左光智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张志鑫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胡勇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三大队王青山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穆新生甘肃省核工业机电研究所。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20•【字号】甘工信发[2014]146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工信发〔2014〕146号)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企业:为推动我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根据工信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的相关要求,省工信委决定开展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现将《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好本市州和省属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工作。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3月20日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规定,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设计水平领先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第三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工信委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化”改造工作重点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化”改造工作重点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化”改造工作重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甘工信发〔2020〕361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三化”改造工作重点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重点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报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省“三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明确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进一步提高对“三化”改造的认识2019年,省政府出台《甘肃省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9-2022)》(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在对我省产业结构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石化、冶金、有色金属、煤炭、建材、以及火力发电、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物流等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

从实施情况看,“三化”改造对我省传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立足我国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打造新兴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

”这对我省进一步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战略性部署,也便于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时的统筹衔接,将我省传统产业“三化”改造进一步明确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二、进一步明确“三化”改造工作重点(一)高端化。

(1)在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基础上,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夯实工业基础,推动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深度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高级化水平。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12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12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12号)各市、州工信委:为落实《工业清洁生产“十二五”推行规划》,在重点行业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提升全省工业企业可持续清洁生产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2〕878号)要求,拟在重点工业领域推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在已发布工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钢铁、氮肥、电镀、印染、铬盐、烧碱、聚氯乙烯、制浆造纸、电池、铅锌冶炼、水泥、发酵、制革、电解锰、有机磷农药、包装、磷肥、轮胎、陶瓷、涂料、机械、硫酸、纯碱、铝、精对苯二甲酸、电石、黄磷、日用玻璃等28个行业内开展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工作。

二、推荐条件被推荐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必须具备:企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工艺装备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为我委公布的全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

在达到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各市、州选择推荐在清洁生产制度建设、原材料优化调整、技术工艺创新和改造升级、产品生态设计、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具有行业典型示范意义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三、推荐程序和材料要求(一)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对照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测评,并填报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二)各市、州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及行业实际,择优推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示范企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甘工信发[2012]1075号•【施行日期】2012.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1075号)各市州工信委、各重点用能企业: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3号)要求,各市州工信委和大部分重点用能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按时完成了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工作。

截至2012年10月中旬,除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平凉海螺水泥公司两户企业未提交报告外,共收到报告44份,其中酒钢公司及其下属3户企业共同编制一份报告,甘肃圣大方舟马铃薯变性淀粉有限公司作为非重点用能企业积极编制了报告。

按照企业重视程度、报告质量和特色、清洁生产推进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提交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经形式审查和综合评审,决定授予《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社会责任报告》2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特等奖;授予《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8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一等奖;授予《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14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二等奖;授予《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20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优秀奖;授予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冯琦、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张建军等24人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先进个人奖。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企业名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692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企业名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692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企业名单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企业名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692号)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园区、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50号)精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试点示范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着力推进甘肃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在各市州申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布局、狠抓责任落实,以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优势产业为依托,探索试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模式,推动循环经济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各试点工业园区和企业按照《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精心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近期、中期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综合效益显著、资源节约突出、带动力较强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省工信委将加强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阶段性监督检查,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考核,对未通过检查和考核的试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将取消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业园区和企业资格。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18•【字号】甘工信发[2011]743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甘工信发〔2011〕743号)各市、州工信委,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的要求,我委于2011年三季度组织省、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全省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294户涉及国家27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进行了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察。

监察结果:庄浪县大金山水泥有限公司、临洮金峡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9户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见附件1)。

为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上述39户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查时间复查整改的时间段为2011年9月至11月,复查报告提交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前。

二、复查任务1、企业写出整改报告,填写能耗限额整改情况表。

2、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对庄浪县大金山水泥有限公司等10户超标准限额10%以上的企业进行复查;各市州节能监察中心(工信委)对属本地区的其他超能耗限额企业进行复查(见附件2)。

三、有关措施对整改不力或能耗指标仍不达标的企业,从次月起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联系人:马培柱************139****1041电子信箱:***************车海龙************138****5215电子信箱:***************附件: 1、2011年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核查超标企业名单2、能耗限额整改情况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1:附件2:填表说明:1、能耗限额指标依据国家发布的27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不在标准之列的不填。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甘工信发[2015]250号【发布部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6.24【实施日期】2015.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250号)各市、州工信委,各重点用能企业:为进一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可持续清洁生产,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定期发布制度,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不同层面、多元共促的社会责任推进格局,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发布2013年度全省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甘工信发〔2014〕101号)要求,各市州工信委和各重点用能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截至2014年12月,全省重点用能企业共提交了49份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

这些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图文并茂,以详实的资料、具体的数据、生动的图片、直观的图表等形式,集中体现了我省重点用能企业以人为本、清洁生产社会责任观,全面反映了企业在社会责任管理以及各分项实践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其中,冶金有色行业、火电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十分重视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交了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石化行业部分企业对报告编制工作不重视,没有提供报告。

按照严整性、实用性、可读性、差异性原则,从企业履行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情况、报告质量和特色、重视程度等方面,经内容审查和综合评审,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8份报告荣获全省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一等奖,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16份报告荣获全省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二等奖,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份报告荣获全省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三等奖。

组织开展优秀。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文明办关于公布第三批甘肃省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文明办关于公布第三批甘肃省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文明办关于公布第三批甘肃省诚信企业(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甘工信发[2017]357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文明办
【发布日期】2017.07.17
【实施日期】2017.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文明办关于公布第三批甘肃省诚信企业(中小企
业)名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7]357号
各市、州工信委、文明办,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加强诚信建设,依法生产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经企业申报、市州主管部门推荐和第三方机构评审,认定陇药皇甫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为甘肃省第三批诚信企业(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诚信企业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充分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

全省广大企业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诚信建设,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实现经济发展方
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1.05•【字号】甘工信发[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3号)各市州工信委、各重点用能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和通信业领域结构调整和发展循环经济,全面、系统反映我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促进“十二五”全省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决定组织重点用能企业编写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是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重要途径,更是企业应该履行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和对社会的一项庄严承诺。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有效措施,扎实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为确保完成全省节能降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做好《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责任报告》)的编写工作,对于总结全省重点用能企业通过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的经验,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十二五”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州工信委和有关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模式,将编写《责任报告》作为当前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

二、突出重点,规范编制各市州工信委和各有关企业应结合本地、本企业产业结构现状,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实际情况,按照遵守法规原则、道德行为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循环利用原则、清洁生产原则和持续发展原则,制定《责任报告》编制计划,从经济发展、原料和产品市场、两化融合、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科技创新、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并提出进一步履行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思路和措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决定-甘工信工[2009]267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决定-甘工信工[2009]267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决定正文:----------------------------------------------------------------------------------------------------------------------------------------------------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决定(甘工信工〔2009〕267号)各市、州经委(工业局)、中小企业局,有关企业: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全省广大中小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的决策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千方百计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调结构、抓创新、促管理、练内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促进结构调整、增加财政收入、扩大人员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甘肃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为2009年度优秀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全省广大中小企业要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优秀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件:2009年度优秀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甘肃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澳凯食品有限公司甘肃华羚干酪素有限公司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泉奥凯种子机械有限公司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天水华圆制药设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水风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河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结束——。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上报2012年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上报2012年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上报2012年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1.05•【字号】甘工信发[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上报2012年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4号)各市、州工信委: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落实我省“十二五”工业节能专项规划,进一步增强我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力度,促进工业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工作,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深入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试点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业是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资源、能源消耗约占我省全社会能耗总量的近75%,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比重约70%,生产方式相对粗放,做好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既是促进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提升企业技术水平、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

《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和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无论是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数量、中高费方案中项目的实施情况,还是企业资金投入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我省与国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目前,国家已将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作为项目立项审批、企业实施信贷控制、企业上市(再融资)环保审核的重要依据,《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各市州、各企业务必要进一步提高对工业领域推行清洁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模式,不断强化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产工作的力度,使清洁生产工作成为推动我省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擎。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19•【字号】甘工信发[2011]529号•【施行日期】201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紧急通知(甘工信发〔2011〕529号)各市州工信委,各行业协会,有关重点企业:1-6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38个大行业中,有20个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呈上升态势,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主要耗能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105.54%、13.65%和3.19%。

为贯彻落实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迅速扭转局面,经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企业是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实施主体此次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重点是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参加对标达标活动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统计方法要求,严格规范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好对标达标活动。

一是要强化对标达标活动管理,落实机构和人员,从组织管理上确保对标达标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制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工作方案,通过活动的开展,持续改善技术经济指标,使自身能效水平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领先水平。

二、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参与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企业的指导要根据企业的信息需求,为企业提供标准、计算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为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

同时,要做好先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质量和成效。

三、各地工信委要加强对参与活动企业的组织、监督和指导一是组织企业做好能源审计工作,摸清企业能耗现状、查找差距和潜力,有针对性的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标达标;二是组织企业做好能效水平对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甘工信发[2011]631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结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1〕631号)各市、州工信委,有关单位:根据《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甘工信发〔2011〕182号)、《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甘工信发〔2011〕196号)和《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1〕197号),经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审考核,确认甘肃省轻工研究院等24户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合格单位。

附件: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合格单位名单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合格单位名单1、甘肃省轻工研究院2、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3、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4、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5、甘肃酒泉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6、金昌市奇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甘肃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8、兰州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9、甘肃联创科技孵化园股份有限公司10、张掖市万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1、张掖市兴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甘肃圣大方舟马铃薯变性淀粉有限公司13、临夏华羚酪蛋白有限公司14、兰州金桥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15、天水众晓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6、陇海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7、天水市现代人才培训基地18、兰州理工大学高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中心19、兰州纬易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甘肃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信息中心21、会宁县宏大创业服务有限公司22、天水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中心23、兰州南特数码科技集团24、张掖市钧天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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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甘工信发[2012]1075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25
【实施日期】2012.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全省优秀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
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2〕1075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写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3号)要求,各市州工信委和大部分重点用能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按时完成了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工作。

截至2012年10月中旬,除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平凉海螺水泥公司两户企业未提交报告外,共收到报告44份,其中酒钢公司及其下属3户企业共同编制一份报告,甘肃圣大方舟马铃薯变性淀粉有限公司作为非重点用能企业积极编制了报告。

按照企业重视程度、报告质量和特色、清洁生产推进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提交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经形式审查和综合评审,决定授予《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社会责任报告》2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特等奖;授予《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8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一等奖;授予《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14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二等奖;授予《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等20份报告,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优秀奖;授予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冯琦、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张建军等24人为2011年度甘肃省重点用能企业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先进个人奖。

组织开展优秀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及先进个人评选,是省工信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3341”项目工程战略,加快工业和通信业领域结构调整和发展循环经济,全面、系统反映我省重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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