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我省启动实施的、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相关条件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依法必招项目”),通过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有力纠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机制,切实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地落实,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重点治理内容按照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工作要求,此次专项工作重点治理以卜问题:(一)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3.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6.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7月23日,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的项目范围是2018年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检查招标人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评标专家是否依法从事招投标活动等问题。
整治工作专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形成专题报告,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据了解,专项整治分自查、重点抽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通过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一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主体的从业行为,净化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打造阳光高效、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公布日期】2009.11.19•【字号】•【施行日期】2009.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管办: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贯彻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宁波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甬党办〔2009〕3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三级平台建设。
二、目标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到2011年4月底,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和工程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中旬)1.建立领导小组。
建立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主任为组长、市各责任单位分管业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预防和打击假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现决定在全县开展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遏制假借资质、围标串标、评审不准、恶意投诉等突出问题,建立预防和治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营造“诚者立、信者威、强者赢”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围标串标等问题1、强化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XXXX的通知》,夯实责任、强化管理,发挥制度对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的约束作用。
(责任单位:XXXXX局)2、增强联合打击。
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围标串标、假借资质、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XXXXX)3、加强失信惩戒。
落实《XXXXXXX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和《XXXXX暂行办法》,对招投标不良行为实行联合失信惩戒,发挥失信“黑名单”在限制市场准入方面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的震慑作用,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择优择强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XXXXXX)(二)大力开展市场主体信息核查,着力解决假资质、假证件、假人员等问题4、开展信息核查。
全面核查中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件真伪,对伪造资质证件和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和人员及时予以清理,并将相关企业和人员计入XXXXX系统,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责任单位:XXXXXX)5、加强社会监督。
将公开招投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示在XXXXXX网、XXXXX网进行同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XXXXXX)(三)大力开展标中环节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信息泄露、标准不一、评审不准等问题6、推进网上交易。
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方案》(X发〔X〕6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方案》(x办发〔X〕70号)文件精神,深入查找解决我市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完善招投标体制机制,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X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职能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深入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查找并着力解决招投标管理职能重迭交叉、制度规则相互矛盾、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缺失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是全面覆盖,分层整治。
对涉及到的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围绕招投标各环节,广泛进行排查,实现项目全覆盖。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职权范围,属于X 市各部门的,由相应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属于各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方案。
二是协调联动,整体推进。
招投标活动涉及的主体多、部门多、环节多,存在的问题相互交织、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精准发力,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依法行政,多措并举。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整治工作。
既要查处突出问题,更要依法整治,完善制度规则和运行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建立机制。
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分工,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交易行为,强化监管责任,建立招投标工作长效机制。
二、检查重点和实施主体按照建设项目“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围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X年8月1日至X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投资100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通过打击不法行为,提高公共资源的 利用效率,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02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虚假招标问题
总结词
虚假招标是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 息,以吸引投标人参与。
详细描述
虚假招标问题通常表现为招标文件中的虚假内容、隐瞒关键信息、虚假宣传等 ,导致投标人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从而损害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 公正性。
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市场秩序提供 法律保障。
建立诚信体系
建立企业及个人诚信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形成有 效制约。
加强行业自律
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市场规则。
提升行业形象
树立正面典型
01
表彰在招投标领域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树立行业正面形象
。
加强宣传教育
资质不符、挂靠是指投标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资格,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或个人的 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
详细描述
资质不符、挂靠问题会导致不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或个人中标,从而影响项目的 质量、安全和进度,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
评标不公问题
总结词
评标不公是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 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不客观、不 科学等问题,导致中标结果不合 理或不公正。
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 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汇报人: 202X-01-08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 整治措施 • 实施步骤 • 保障措施 • 预期成果与影响
01
引言
背景介绍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 不公正的行为,如虚假招标、串标、 围标等,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和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共资源交易整改落实方案
强化交易监管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和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公共资 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完善交易服务标准和规范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和规范,提高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 环境。
设立快速通道
针对紧急或重大项目,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确保项目及时 落地。
规范信息发布和招投标活动
统一信息发布平台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确 保信息公开透明。
明确招投标规则
制定详细的招投标规则和操作指南,规范各方行 为,防止暗箱操作。
加强招投标监管
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围标、 串标等违法行为。
加强监管力度
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监 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提升信息化水平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 建设,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
构建诚信体系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 系,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
交易环境。
02
组织架构与责任分工
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
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 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整改工作 的权威性和高效性。
THANKS
感谢观看
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监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1
02
03
建立履约监管机制
制定合同履行监管制度, 明确监管职责和措施,确 保合同按期履行。
实施动态监控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合同履 行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强化违约责任追究
对违约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维护公共资源交易 秩序。
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按照全省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全省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整改坚决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规范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精准发现问题、彻底清理整改、及时完善制度,确保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落地落实,确保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治理范围专项治理的范围为2019年以来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
(一)必须招标项目范围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1)使用预算资金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5%以上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 1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经国务院批准,其他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必须招标项目金额标准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三、治理重点(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二)招标人先建后招、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问题;(三)招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违规发布招标文件等问题;(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或操控招投标活动的问题;- 2 -(五)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的问题;(六)投标人挂靠资质、伪造资质资格和业绩骗取中标和投标人围标、串标、陪标的问题;(七)评标专家违规及不公正评标的问题;(八)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未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的问题;(九)招标人、监管部门对收到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不能及时、妥当处理的问题;(十)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亮点做法
招投标领域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其合规性和透明度关系到社会公平公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领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了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专项治理亮点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问题突出1. 潜规则导致不公平竞争: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潜规则,使得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无法参与竞争,从而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
2. 信息不对称难以监督: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力度不足,一些违规行为难以被发现和处理,损害了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中介机构违规操作:一些中介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向标的企业泄露竞争对手的信息,干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专项治理亮点做法1. 强化规范管理: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招投标领域的规范管理,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文件,明确了招投标的程序和标准,规范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行为规范。
2. 加强信息披露: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公开评台,将招标信息及时、完整地公布在评台上,以便广大投标人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3.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力度,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和合法。
4. 严格处罚违规行为:对于一些违规操作严重的中介机构和企业,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做出了严厉处罚,以警示其他行业参与者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5. 提升行业诚信水平:通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行业黑名单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觉恪守法规,提升行业整体诚信水平。
三、成效和展望通过以上专项治理亮点做法,招投标领域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改善。
1. 减少了不公平竞争现象:规范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强化,有效减少了潜规则导致的不公平竞争现象,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参与竞争的机会。
2. 提高了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信息披露的完善和监督机制的加强,使得招投标过程更加透明公开,为市场竞争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思考,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打击整治,治理防范,一体推进。
要重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恶意招标、强迫招标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和整改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活动秩序。
二、工作目标建设领域恶意招标投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投标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一)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以下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1.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中标、挂靠或借用资格投标等恶意投标行为。
2.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
(二)问题存在的主要情形: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13.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14.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5.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6.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7.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8.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9.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0.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21.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22.胁迫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23.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24.招标代理机构非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3篇
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3篇坚持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按照职能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深入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
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印发〈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反应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一、工作目标坚持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按照职能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深入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
通过查处串通投标、躲避招标、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标准招投标市场,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效劳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二、工作举措评标专家方面,重点查处以下问题:不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打分,或打极端分影响招标结果;评标中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收受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开展专家评标后评估和抽查,建立专家评标信用档案,健全失信专家黑名单制度。
各级各单位要进行自查自纠。
各行业监督部门要按照工程谁实施、谁负责的原那么,列出工程清单,围绕具体工程招投标交易方式确定、代理机构选定、招标各行业监督部门对各自领域工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程进行核查,对自查不力,问题暴露不够充分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各级各单位要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内控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效劳体系,建立有利于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重点是建立健全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招投标的制度。
五、保障措施一、目的意义招标投标是工程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招标投标工作,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本钱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我镇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主要目的是着力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市场,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市场机制的竞争择优功能,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加快沙溪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招投标市场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保障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顺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指导。
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市场公平性、透明度和诚信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原则: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全面梳理排查问题,严格依法依规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排查问题:对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分类、整理。
整治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包括约谈、整改、处罚等。
完善制度:总结整治经验,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宣传教育: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招投标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加强考核评估: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成都市饮食服务业的油烟治理水平,减少油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权益。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涵盖成都市范围内的各类饮食服务业,包括餐馆、酒店、食堂、咖啡厅、茶楼等。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程建立政府选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市委政府《关于开展工程建立政府选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治理局《工程建立政府选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实施方案》和市专治办《关于开展工程建立政府选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有效开展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查主体中心综合科、建立工程交易科、政府选购交易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效劳科二、自查范围1、中心作为工程建立政府选购工程实施主体,对工程建立政府选购工程实施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承受市专治办的监视检查;2、对进入中心交易的工程建立政府选购工程交易效劳开展自查自纠,并承受区公管局的重点检查;3、对全区统一的交易平台建立、运行、治理和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状况开展自查自纠,并承受区公管局的重点检查。
三、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选购、行业治理、交易效劳、政策文件、交易平台建立、运行、治理执行状况等方面。
(一)工程建立政府选购工程实施行为自查。
1、限额以上工程自查。
仔细梳理xxxx年至xxxx年中心组织开展的工程建立政府选购工程相关信息,根据规定的限额标准,填写上报限额以上工程建立政府选购自查自纠状况报告及汇总表(详见附件x、x),对工程实施各环节进展自查。
2审批立项环节。
重点自查工程建立工程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审批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工程等违规审批问题;是否存在变更建立地点、增加建立内容、扩大建立规模等擅自调整投资规划问题;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
3招标投标环节。
重点自查工程建立和政府选购工程是否存在明招暗定、应招未招、躲避招标、虚假招标;应进场交易而未进场交易;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技术参数、违法设置高额保证金、串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承揽招标代理业务,通过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泄露潜在投标人信息和串通评标专家等方式违法操纵招投标活动;相关企业违法出借资质、投标人借用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业主评委及评审专家违规打分、操控评标结果;工程单位人为定标、非法定事由随便废标等问题。
招投标监管实施方案
招投标监管实施方案招投标监管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和企事业单位采购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招投标领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权力滥用、信息不对称、腐败行为等,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公正、公平、透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明确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监管效果,促进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行。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1.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
成立专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管。
2.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培训。
要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各方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3.建立招标文件审核制度。
对各类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性和透明度。
要强化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标准等要素的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歧义或漏洞。
4.强化投标人资格审查。
对招标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核。
要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防止无资质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
5.加强对投标文件评审过程的监管。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透明。
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避免出现人为干预和腐败行为。
6.加强对中标结果的监管。
对中标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要关注中标价和技术方案的合理性,防止以低于成本或不合理的价格中标,保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7.建立举报投诉制度。
建立有效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严禁打击报复行为。
对确认的举报进行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
三、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1.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预防和打击假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根据《XX市开展打击围标串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集中打击围标串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和国土整治等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预防和治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遏制围标串标、评审不准、恶意投诉等突出问题,不断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努力营造“诚者立、信者威、强者赢”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范围和时间(一)范围:全县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
(二)时间:201X年4月至10月底。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违规招标,在招标过程中,虚假招标、串标、围标,领导干部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信用办。
四、整治措施(一)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围标串标等问题。
1.强化制度建设。
围绕制度创新和完善,坚持源头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按照《XX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规模标准、交易流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对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的约束作用。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2.加强联合打击。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住建、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共同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围标串标、假借资质、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3.落实失信惩戒。
【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摘要: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共资源局成立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称工作专班),专项整治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执法检查人员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要按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落实本次专项整治任务,同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自律的相关规定,确保依法依规实施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公共资源局”)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各项部署,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规避招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
按照省、市公共资源局通知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县内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处罚一批违法违规投标企业、中介机构和招标单位,清理一批评标专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共资源局成立全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称工作专班)。
组长:县公共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XX 副组长:县公共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 县公共资源局副主任科员XX 成员:县公共资源局办公室、监督科,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联系人:XX,电话:XX-XX,邮箱。
三、专项整治内容(一)专项整治检查项目范围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项目、水利项目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存在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泄露应当保密的事项,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等问题; 2.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问题; 3.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程序的规范性和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和操纵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泄露应当保密的事项等问题; 4.重点检查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存在收受好处,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等问题; 5.重点检查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性及对投诉和举报的处理情况; 6.重点检查《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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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预防和打击假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根据《XX市开展打击围标串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集中打击围标串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房建、市政、水利、交通和国土整治等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预防和治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遏制围标串标、评审不准、恶意投诉等突出问题,不断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努力营造“诚者立、信者威、强者赢”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全县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
(二)时间:201X年4月至10月底。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违规招标,在招标过程中,虚假招标、串标、围标,领导干部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
县信用办。
四、整治措施
(一)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围标串标等问题。
1.强化制度建设。
围绕制度创新和完善,坚持源头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按照《XX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规模标准、交易流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对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的约束作用。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加强联合打击。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住建、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共同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围标串标、假借资质、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
3.落实失信惩戒。
加强与信用部门的衔接,落实《XX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和《XX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对招投标不良行为实行联合失信惩戒,发挥失信“黑名单”在限制市场准入方面对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的震慑作用,努力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择优择强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信用办,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