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统计工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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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7•【字号】南府发[2005]140号•【施行日期】2005.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南府发[2005]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编制2006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由于国家采取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使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得到有效抑制,我市经济发展将面临较好的国内经济环境;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我市在区域合作的地位日益突出,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6年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减收增支政策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相当突出。

从财政收入情况来看,宏观调控政策对投资的抑制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实施西部大开发、工业化和城镇化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等将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

从财政支出来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确保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增长,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力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安排支出。

根据对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判断,编制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努力做大做强支柱财源,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的需要,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增长,整合专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2•【字号】南府发[2006]25号•【施行日期】2006.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南府发〔2006〕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南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具体计划,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日南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2月20日)一、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我市要大力实施“开放创新”年,积极进取,加快发展,为“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市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市十一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6%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增长15%更新改造投资增长20%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外贸出口总额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10‰以内城镇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5%以内二、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200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城区、开发区统计局:当前,各项统计年报工作与农业普查工作同步开展,各级统计部门面临着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等困难,为了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高度重视,明确年报工作目标,确保年报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年报是对年度情况的综合反映,各县、区、开发区在抓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同时,也要重视年报工作,统筹兼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在年报工作开展中,必须坚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一方面要注意杜绝数据攀比现象,另一方面也要认真研究解决调查对象瞒报、少报的问题。

各县、区、开发区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统计年报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市及各县、城区、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2、重点抓好农业、工业、商贸、投资、劳资和服务业等基础数据,确保重点行业数据真实、可信。

各县、城区、开发区要重点抓好领导与社会重点关注的指标数据,扎扎实实、认认真真抓好反映社会经济主要发展情况的农业、工业、商贸、投资、劳资和服务业等专业年报工作,确保专业报表数据质量过得硬,专业数据协调,坚决杜绝核算数据与专业数据不衔接、各专业数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的不良现象,确保各行业指标数据相互衔接,切实反映本地实际情况。

3、抓好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数出有据,坚决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

各县、城区、开发区要加强基层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提高年报工作质量,对于年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符合实际或随意填报的基层报表,要坚决退回,通过加强检查和耐心指导,促使基层按实际情况认真重新填报,直到合格为止。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2006年度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协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2006年度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协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2006年度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协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1•【字号】南府发[2007]18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2006年度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协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南府发〔2007〕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2006年,我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统计改革为突破口,以统计法制建设为保障,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根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南宁做出了新贡献。

过去的一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涌现出了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统计工作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市统计人员共同奋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武鸣县统计局等80个先进集体、南宁市经济委员会等10个先进协作单位、洪奔等318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统计事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及全体统计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附件:2006年度南宁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协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附件:2006年度南宁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协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先进集体(共80个)武鸣县统计局武鸣县水利局武鸣县宁武镇人民政府武鸣县双桥镇人民政府广西伊灵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横县统计局横县峦城镇人民政府横县六景镇人民政府横县石塘镇人民政府横县平朗乡人民政府横县航榕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横县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县统计局宾阳县邹圩镇人民政府宾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宾阳县中华镇人民政府宾阳县思陇镇人民政府宾阳县黎塘长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宾阳县土木建筑工程公司上林县统计局上林县白圩镇人民政府上林县塘红乡人民政府上林县明亮镇人民政府马山县统计局马山县白山镇人民政府马山县加方乡人民政府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人民政府隆安县统计局隆安县雁江镇人民政府隆安县古潭乡人民政府隆安县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良庆区统计局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南宁鑫金房地产有限公司邕宁区统计局邕宁区百济乡政府邕宁区林业局兴宁区统计局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青秀区统计局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乡塘区统计局西乡塘区北湖街道办事处西乡塘区西乡塘街道办事处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事处西乡塘区金陵镇人民政府江南区统计局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市五一西路学校南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南宁华侨投资区统计局南宁经济开发区统计局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调查统计处广西保监局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南宁市相思湖新区财政局广西远航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高峰林场南宁市房产业开发总公司广西南宁梦之岛百货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烟草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石油分公司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教育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南宁市卫生局南宁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南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南宁市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科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南宁市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科南宁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二、先进协作单位(共10个)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南宁市旅游局南宁市商务局南宁市招商促进局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宁海关综合统计处南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三、先进工作者(共318人)洪奔罗英环黄斯繁韦德贤覃沛恩李俊庭潘红梅潘生健李培任黄永祝李凤香陆兰京田桂灵潘肖荣李秀凤韦雪梅莫铭强林金枝沈英省颜沛福陈雪琴梁珍芳何润煌黄至广雷祖津闭祖娟汤年榄高伟津李振渝韦丽萍陈秀荣雷桂媚梁绍德罗小玲邓翠芳梁桂兰樊丽贞丁永坚黄诚华邹玉兰梁诚吴超香马秀玉韦均来刘和俊邓予平韦永勇王英兰李成昌卢业保莫春香磨达翔覃乃香钟铭李平白景辉罗振民梁凡覃智勇蓝英军邢鲁波张红萍廖国峰蓝海洋黄革蒙桂龙磨礼锋李秀爱黄惠洋潘丽霞覃露露李世锋韦娈峰黄仕怀赖云英吴杰辉卢其卉郑翠芳许英莹卢静芳梁宁黄慧玲农荣英叶美映梁晨孙月芳凌春红韦志东李毅刘惜凤廖鸣凤李伟有龚桂南吴桂莲孙美莲郑冬娟区秀兰李中广陆雪英赖立全李秀玲林丽珍陆鹏胜玉品仁雷耀胜黎英群刘科斌农德贞黄静瑛华健李有旭李庆文梁文宾滕军卢积宇覃孝召吕敏华周滨蔡国宏李少真吴平黄一琴黄炎孙罗翠云陈耀成陈平梁园凤李江华李艳霞陈创福农彩莹黄宁伟李英卢宝平梁杰仕朱建文施再业罗必奖李麒全张宏亮韦品林雪英陈大县李建芬李沛民褚喜传梁云武邓世俊李国张毅张期覃志鸾杨清华玉静裴林英黄霞叶卫斌孙旗黄元尊钱霞李小春韦海燕庞小钢黄斌闫桂生蒋艳荣韦少芳梁杰斌李晓冰陈萍梁嵩江小莲徐艳萍沈建一周宁建张德琪石国鸿文丽青李成农美华陆一帆潘丽丽施融宁黄琰莫萍李晓琴黄煜吴厦梁志泉江莉莉覃键张焕董志汇黄利秋梁克玲何玉萍陈桂慧潘军灵张南清李文斌王晖董蔚林茂彭洪坤梁智安谢豪如冯世英黄宏燕肖红廖凤映劳怀洪龙书新庞惠芳黄华章苏小新左松丽李宁卢志群蔡小红叶海燕陈紫燕彭丽群曾悦芝辛虹王家荣金姗黄小莉雷敏杰谢晓峰夏小梅徐永宁李镇唐翠李岽周卫卫梁菲娜张艳周湘虹零学仪黄舜苏琳清唐辉恒韦莉萍张海荣宋林谢新华李凤琴陆平蓝曼俐张丽华李胜辉胡玉萍尹家胜郑艳王光欧敏李琴黎凤坚莫筱华孙妮宁黎慧雷东辉梁龄方唐明立方锦秀郑勇李郴曾永林肖松唐滔陈一新陈红辉韦三媚林艳凤张海萍马利菠黄亦朱学君张英伟韦学新仇育莲范丽赵捷李嘉薛东光马朝平梁业琛黄皓陶力力廖晓明唐运常覃伊曼陈斌黄琦张瑞海李鸿宽梁凤涛张智瑜廖威卢致林关业宣卢晶韦宇汕周琪钱剑波梁纬方强卢文胜刘娟朱旭苏应兵陈才林洁周海鹰李树兴李翔唐昌松马江南。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04.30•【字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本局各科(站、中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全方位开放创新,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而确定实施的“开放创新年”,同时,也是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

为确保我局工作取得成效,理论武装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理论学习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根本要求,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主线,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为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构建和谐南宁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思想保证。

以专题学习为重点,加强理论学习的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提高理论学习的成效,巩固理论学习的成果。

二、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学习六个专题:(一)第一专题:开展开放创新大讨论活动,推动全方位开放和全方位创新1、学习要求一要正确把握我市面临的全方位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要深化对“开放创新年”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

三要围绕统计项目建设,创新统计工作机制。

四要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统、人才强统战略。

五要增强抢抓机遇的意识,切实把“八大机遇”转化为现实的统计工作优势。

2006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6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6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放创新,抓好发展机遇,加强宏观调控,加快推进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和谐南宁建设进程,全市经济运行稳健,质量好、速度快,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更趋完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为实现南宁“十一五”规划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综合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迈上新台阶。

初步核算,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861.9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全市人均生产总值12947元(折合1624美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4.68亿元,增长8.9%;第二产业增加值293.53亿元,增长20.9%;第三产业增加值433.73亿元,增长13.6%。

产业结构继续调整优化,第二产业比重明显上升。

三次产业的比重由上年的16.55:31.96:51.49发展为15.62:34.05:50.32。

第二产业比重上升2.09个百分点,第一、第三产业比重分别下降0.93和1.1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7%、44.2%和46.1%,第三产业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动力,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消费市场价格继续上涨。

2006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2.5%,八大类消费品价格呈“五升三降”态势。

食品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讯类、居住类等五大类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3.2%、2.7%、13.6%、0.3%和6.1%,衣着类下降5.6%、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3%、娱乐教育文化及服务类下降2.7%。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就业信息网络作用,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引导择业观念,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南宁市2006-2007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南宁市2006-2007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南宁市2006-2007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11.28•【字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南宁市2006-2007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南宁市辖区范围内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劳动综合统计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及全区人口社会科技劳动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市2006年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及 2007 年劳动情况统计定期报表工作,确保年报和季度定期统计报表按时、按质、按量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做好劳动情况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劳动情况统计指标的填报原则和填报范围如实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数据质量。

若有统计违法行为,将按统计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二、加强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填报内容重要,请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支持本单位的劳动情况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同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工作,确保劳动工资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时间上报劳动情况统计报表,确保全市报表如期上报。

对迟报、拒报而影响到全市无法按时上报的单位,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做好劳动统计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劳动统计台帐制度,各单位劳动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统计台帐(台帐由市统计局统一印制)。

此项工作列入有关主管部门统计工作质量考核内容,每年第四季度结合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年审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做好各项原始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原始数据、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帐帐相符。

四、几项具体要求1、认真做好统计单位清查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所属的单位进行清查核实,填写《基层单位名录》并于2006年12月10日前报送我局人口社会统计科;同时,做好对本部门管辖的独立核算单位(含国有、集体、其他所制单位)劳动统计年报的布置、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12.08•【字号】•【施行日期】200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为了做好2006年全市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有关统计制度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及对象服务业具体包括的国民经济行业是: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卫星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等31个行业大类。

填报对象为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业个体户。

六个县按区域进行统计,城区、开发区负责统计中央属、自治区属和市属以外的服务业单位。

二、统计方法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业企业实行全面报表制度,服务业个体经营户实行抽样调查。

三、报表表式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两种。

基层表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桂F301-1表)、《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调查表》(桂F302-1表)、《服务业个体户调查表》(桂F401-1表);综合表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调查综合表》(桂F301表)、《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调查综合表》(桂F302表)、《服务业个体经营户调查样本原始数据汇总表》(桂F401-2表)、《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评估表》(桂F401-3表)、《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综合推算表》(桂F401-4表)、《服务业个体经营户调查综合表》(桂F401表)。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二00六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二00六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二00六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12.01•【字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二OO六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局、有关主管单位及市直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了做好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和全区科技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对象: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的填报对象为辖区内按照《工业企业划型标准》划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工业企业创新调查问卷》报表的填报对象为辖区内按照《工业企业划型标准》划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填报表式及填报内容: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表)本表由立项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并在2006年度实施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填报。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B107-2表)本表包括:企业科技活动情况、2006年度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情况、企业办科技机构情况、企业科技活动产出情况、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获取情况、企业其他情况等。

3、“工业企业创新调查问卷”本调查问卷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业企业创新情况调查问卷,由主管技术创新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组织本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综合部门和财会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填写。

第二部分为企业家调查问卷,由本企业主管技术创新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填写。

三、报表的报送时间:(一)《工业企业创新调查问卷》报送时间1、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收表和审表,将审核好的报表一式一份于2007年1月8日前报送南宁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宁年鉴》2006年卷发行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宁年鉴》2006年卷发行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宁年鉴》2006年卷发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2•【字号】南府办[2006]196号•【施行日期】2006.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宁年鉴》2006年卷发行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6〕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南宁年鉴》是依照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各有关部门(包括驻邕各有关单位)依法共同参与编纂的大型资料性文献。

现《南宁年鉴》2006年卷已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南宁年鉴》2006年卷,全面系统地记录2005年南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汇集了2005年南宁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领域的各类信息,全书共150万字,内分37个类目、160多个统计图表、随文配200多幅照片。

本卷年鉴增设了两会一节、2005’城市可持续发展南宁国际会议特辑、城市竞争力等类目,详细记录了两会一节、2005’城市可持续发展南宁国际会议在南宁召开的情况及全市各界为服务会议而做的大量工作,并在彩页设置反映南宁特色的市花、市树、两会一节、城市可持续发展南宁国际会议、“三个百亿”目标、“136”堤路园工程、大明山旅游区开发、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等专版。

在增设的“城市竞争力”类目中反映了南宁在全国部分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及地区生产总值排名、与全区各市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对比数据。

书中还记载了市里出台的一些与市民相关的法规、政策目录摘要及南宁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该书具有中英文目录和索引两套检索系统,并随书配备电子版多媒体光盘,光盘设置分类、标题、全文、图片、表格等多种检索方式,检索快捷、灵活。

本书加入中国年鉴资源全文数据库,具有资料、信息、教育、存史等功能。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1•【字号】南府办[2006]220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南府办〔2006〕2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并驻市各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33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宁市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调查目的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南宁市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及结构情况,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体系,研究和制定南宁市的劳动就业政策和劳动保障措施,为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调查对象南宁市劳动力调查的调查范围为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和乡村的16岁及以上人口。

劳动力调查是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状态进行的一项调查。

调查对象为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的全部16岁及16岁以上人口。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三)调查项目调查项目为按人填报的项目和按户填报的项目。

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居住地、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所从事的职业和所在的行业、工作时间、失业原因、失业时间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等情况。

(四)调查时间调查周期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从2007年起每年开展两次调查,分别于当年的5月和11月进行。

每年11月开展的劳动力调查与人口变动调查同时进行,以推算全市及分县区常住人口数据。

(五)样本量劳动力调查的样本,是以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为基础,按照10%的比例再抽样的方式抽取。

南宁市城乡每次约抽取样本9400户,约3万人(包括国家、自治区、市三级样本)。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评
比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宁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07.01.11
【实施日期】2007.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统计局:
2006年各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国民经济核算、编辑统计资料、撰写统计分析、对外公布数据、统计新闻宣传等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了表彰先进,更好地开展综合核算统计工作,对2006年度各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进行评比,现将评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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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统计局2006年度各月份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统计局2006年度各月份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统计局2006年度各月份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南宁市统计局【发布日期】2006.03.14【实施日期】2006.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统计局2006年度各月份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本局各科(室、站、中心):现将《南宁市统计局2006年度各月份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宁市统计局二OO六年三月十四日南宁市统计局2006年工作安排一月1、慰问老干部。

2、到扶贫点隆安县南圩镇帮宁村慰问。

3、与共建部队开展春节团拜活动。

4、继续开展经济普查后期各项工作。

向市政府领导汇报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召开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一、二、三号经济普查公告。

5、进行经济普查名录资料、经济普查简明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

6、继续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审核汇总全市调查数据。

7、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组建市、县区、开发区两级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调办公室工作人员。

8、开展南宁市统计系统春节团拜活动。

9、表彰局本级先进科室、先进个人。

10、召开城镇、农村住户调查座谈会。

11、做好县区、科室、个人年度考评工作。

12、开展评选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

1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开放创新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第一阶段工作。

14、开展“十佳乡镇”评比相关基础工作准备。

15、开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统计工作。

(全年开展)16、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制度。

(全年开展)17、与南宁电视台和南宁日报合作创立《统计信息之窗》新闻栏目。

(全年开展)18、开展2005年统计年报培训填报工作。

19、开展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

二月1、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进行2005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和经济普查工作先进表彰活动。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南宁市住户调查先进评比表彰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南宁市住户调查先进评比表彰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南宁市住户调查先进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布部门】南宁市统计局【发布日期】2007.01.16【实施日期】2007.0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南宁市住户调查先进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县、区统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城镇、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户及调查员的积极性,促进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6年度南宁市住户调查先进调查户和先进调查员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的目的和要求通过评比活动,总结住户调查的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调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在评选活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记帐质量、上报情况为依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充分体现评比工作的公正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评选范围先进调查户从六县六城区的城镇住户调查1000户、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市级网点1300户中评选,按5%的比率进行评先,全市计划表彰先进调查户115户。

先进调查员从各六县六城区住户调查的辅助调查员中评选,共表彰45名,县区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调查户评选条件1、遵纪守法,积极配合住户调查工作的开展;2、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详细如实记录每一笔收支情况;3、按时记帐、按时上报;4、积极带动周边记帐户做好记帐工作。

(二)先进调查员评选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好学,熟悉和钻研住户调查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严格执行访户制度,能较好的辅导调查户记帐;3、认真完成住户调查月、年报各项调查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工作;4、模范执行《统计法》,遵守统计职业道德,不向任何人或单位泄露调查户的家庭经济情况。

四、评选办法评选活动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先进调查户和调查员由县区根据具体情况推荐上报,市统计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质量等综合考核评定。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
工作评比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07.01.11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评
比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统计局:
2006年各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国民经济核算、编辑统计资料、撰写统计分析、对外公布数据、统计新闻宣传等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了表彰先进,更好地开展综合核算统计工作,对2006年度各县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进行评比,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核算统计工作一等奖(3名)
邕宁区统计局武鸣县统计局横县统计局
二、综合核算统计工作二等奖(5名)
上林县统计局兴宁区统计局良庆区统计局
宾阳县统计局西乡塘区统计局
三、综合核算统计工作三等奖(4名)
江南区统计局青秀区统计局隆安县统计局
马山县统计局
希望各县区统计局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十一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版《南宁统计年鉴》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版《南宁统计年鉴》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版《南宁统计年鉴》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05.08•【字号】•【施行日期】2006.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版《南宁统计年鉴》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的通知本局各科室、计算站、普查中心:为了贯彻全国统计年鉴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6年版《南宁统计年鉴》的编辑工作,经研究,今年《南宁统计年鉴》保持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不变,部分章节作必要的修订。

2005年既是“十五”计划的完成期,又是经济普查过后的第一年。

考虑到这些因素,对2006年版《年鉴》的编辑原则为:总体上保持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基本稳定;重点做好“十五”时期主要指标数据资料的整理,以及与经普数据的衔接工作,确保《年鉴》内容的连续和准确性;继续抓好数据质量,并保证出版的时效性。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06年版《年鉴》拟修订的内容1.增加反映“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

主要是在统合篇增加反映“十五”时期国民经主要指标的表格,并在有关专业篇章增加反映“十五”时期的表格或分组等,以方便读者了解有关情况。

(1)在综合篇增加反映“十五”时期人口、建成区面积、经济核算、农村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旅游、败政金融、劳动工资、物价、人民生活、社会事业、就业等分组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2)在人口、劳动工资篇增加“十五”时期人口、在岗职工人数、工资等分组的指标。

(3)在农业篇增加反映“十五”时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主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基本情况等指标。

(4)在工业篇增加反映“十五”时期工业总产值、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分组指标。

(5)在固定资产投资篇增加反映“十五”时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管理渠道、按投资主体分组的指标,以及房屋建筑面积等指标。

(6)在能源篇增加2005年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工业综合能耗、规模工业产值能耗等按行业分组指标。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6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6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6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6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劳动综合统计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及全区人口社会科技劳动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市2005年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及 2006 年劳动情况统计定期报表工作,确保年报和季度定期统计报表按时、按质、按量上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各县区(含城区、开发区,下同)属和乡镇属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包括国有、集体、其他单位),均实行县域、区域管辖单位统计的方法。

二、报表的布置方式和资料收集渠道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和季度定期统计报表,采取由各级统计部门层层布置的方式,报表由基层单位填报,资料逐级汇总上报。

三、报表内容1、年报:(1)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I301表);(2)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I302表)。

2、季度定期报表:(1)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I401 表);(2)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I402表)。

四、指标变动情况1、年报:“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301表),在2004年年报指标的基础上,在“年末人数”按用工期限分组中增加了“临时职工”的分组内容,指用工期限不到一年的职工。

“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I302表)表式内容不变,行业分组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分组,填写四位代码。

2、定期报表“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401表),和“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I402表)指标内容不变。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二00六年各县、区劳动情况统计年报报送情况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二00六年各县、区劳动情况统计年报报送情况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二00六年各县、区劳动情况统计年
报报送情况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07.05.28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二00六年各县、区劳动情况统计年报报送
情况通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2006年全市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工作在各级劳动情况统计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完成,现将各县、区统计报表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从报表报送情况来看,全部县、区都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劳动情况统计报表。

二、数据质量
在数据质量方面做得较好的单位有:邕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武呜县、宾阳县、隆安县统计局,在按规定审核、填报统计报表的同时,数据评估说明也做得较好。

兴宁区有审核报表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主要是字典库行业代码有误。

三、统计分析
2006年年报,西乡塘区统计局、青秀区统计局、宾阳县统计局、各撰写统计分析一篇。

四、分行业劳动报酬情况表
大部份县区都能按要求上报分行业劳动报酬情况表。

经开区统计局、良庆区没有上报行业对比表。

南宁市统计局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附件:。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县(区)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统计工作质量考评情况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县(区)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统计工作质量考评情况通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县(区)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统计工作质量考评情况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08.01.05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县(区)人口劳动社会科
技统计工作质量考评情况通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根据《县、区、开发区人口社会科技统计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南统办字[2003]6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7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南统办字[2006]3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县、区、开发区2007年度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统计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一等奖:邕宁区、西乡塘区、横县
二等奖:青秀区、高新区、武鸣县、宾阳县、上林县
三等奖: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马山县、隆安县
希望各县(区)统计局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出差距,落实制度,努力做好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统计工作。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五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04.17•【字号】•【施行日期】2006.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市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统计局2005年7月1日实施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实行统计知识技能的继续教育。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根据自治区统计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06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1)持有效《统计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取得统计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3)从事统计专职或兼职工作,并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专业大专学历、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二、培训科目按自治区统计局统一规定安排培训科目。

三、培训的时间和方式学习培训采取面授教学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培训试卷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印制。

1、2005年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自治区统计局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统计继续教育考核情况由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承办机构及时记入本人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专业大专学历、其他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可直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自治区统计局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

3、持有效《统计证》人员,必须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自治区统计局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更换《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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