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1]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明确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标准,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的危险场所。
二、危险场所定义危险场所是指工作环境中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伤害或危害的场所。
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仓库、高温炉炉膛、射线室、高处作业等。
三、危险场所定员标准1.危险场所的定员应根据该场所的危险类型、危险程度、安全设施、安全设备等因素来确定。
2.定员数量的计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来执行。
3.定员数量应能够满足场所内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及时疏散和救援需求。
具体的危险场所定员标准如下:危险场所类型定员数量化学品仓库每次作业人数不得超过10人高温炉炉膛每次作业人数不得超过5人射线室每次作业人数不得超过2人高处作业每次作业人数不得超过3人以上定员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定员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在制度制定后及时更新。
四、危险场所定量标准1.危险场所的定量应根据该场所的面积、通风条件、安全设施等因素来确定。
2.定量标准的计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来执行。
3.定量标准应能够保证危险场所内员工的合理活动空间,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具体的危险场所定量标准如下:危险场所类型定量标准化学品仓库每平方米不低于5平方米高温炉炉膛每平方米不低于3平方米射线室每平方米不低于2平方米高处作业每平方米不低于4平方米以上定量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定量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在制度制定后及时更新。
五、危险场所管理标准1.危险场所应有固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运行。
2.危险场所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3.危险场所应设立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清晰可见,以提醒员工注意危险风险。
4.危险场所内的员工应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危险防范知识和应急措施。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1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2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监督执行责任。
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危险品库房必须有明显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4入库正常人数不能超过____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公司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并做好现场监督。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2)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场所的人员容量,确保场所的安全运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1.2 依据本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场所(如化工厂、矿山、爆炸物品仓库等)的定员定量管理。
三、人员定员管理3.1 定员的概念定员是指危险场所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数,根据场所的结构、面积、用途等因素来确定,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及时疏散,减少事故的损失。
3.2 确定定员的方式(1)根据危险场所的结构、面积等因素,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定合理的定员数量;(2)根据危险场所的设计人数、使用功能、疏散通道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定员数量;(3)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场所内设备设施的变化,及时调整定员数量。
3.3 定员管理责任(1)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定员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定员数量;(2)场所内所有人员都有义务遵守定员要求,不得超员进入场所。
四、人员定量管理4.1 定量的概念定量是指危险场所某类特定人员的数量限制,为了确保场所的安全,防止过多的人员进入,造成危险。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厂、化工厂、矿山、煤矿、医院、学校、物流仓库等。
第三条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是指根据场所的特点和危险性,明确场所内允许的人员数量和物品存放量,以确保场所安全。
第二章定员管理第四条危险场所的定员是指在危险场所内工作和活动的人员数量,包括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访客等。
第五条危险场所的定员数量应根据场所的规模、设备设施、工艺工厂、人员组成等因素确定,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管理:(一)危险场所的负责人应根据危险场所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定员计划,明确定员数量。
(二)定员计划应提交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并报批后执行。
(三)定员数量应根据场所的工艺工厂、设备设施、建筑物结构等因素确定,且不得超过相应的安全指标。
(四)定员数量的调整应经过申请,并经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危险场所的定员数量应在显著位置向外界公布,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第七条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事项:(一)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确保定员数量不超过规定的上限。
(二)定期进行人员统计和核查,发现超员情况及时处理,并进行纠正。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人员数量,应提前申请并经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四)如有人员离岗或调离,应做好相应的调整,并逐及时通报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三章定量管理第八条危险场所的定量是指场所内存放或使用的物品的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气瓶、易燃物品、爆炸物品等。
第九条危险场所的定量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特性以及场所的容量、环境等因素确定,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管理:(一)危险场所的负责人应制定定量计划,明确允许存放或使用的物品的数量。
(二)定量计划应提交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并报批后执行。
(三)物品的存放或使用应按照定量计划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危险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危险场所,包括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以及涉及爆炸、易燃、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其他场所。
三、定员定量原则1. 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应当根据场所的危险程度、生产规模、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场所安全运行。
2. 定员定量应遵循安全距离原则,确保人员与危险品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 定员定量应考虑场所紧急疏散需要,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4. 定员定量应根据场所安全设施、个人防护装备的配置情况确定,以确保人员安全。
四、定员定量管理1. 危险场所的生产、储存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根据许可证规定的生产、储存能力进行定员定量。
2. 危险场所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定员定量管理制度,明确定员定量的责任人、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危险场所的单位应定期对定员定量进行评估和调整,并根据生产、储存条件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4. 危险场所的单位应将定员定量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
五、定员定量内容1. 定员:根据危险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场所内允许的最大人数,包括生产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参观检查人员等。
2. 定量:根据危险场所的生产、储存能力,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储存方式、运输方式等。
六、监督管理1.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
2. 危险场所的单位应定期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定员定量得到有效执行。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七、法律责任1. 危险场所的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对危险场所的人员数量和物品数量进行限制,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保障场所内人身安全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定员管理:根据危险场所的特点和危险程度,制定合理的人员容纳上限,确保场所内人员数量不超过安全承载力。
2. 定量管理:对危险场所内的物品、设备、材料等进行定量管理,设置合理的存放和使用上限,防止超标使用或堆积过多导致安全隐患。
3. 入场登记:对进入危险场所的人员进行登记,记录其身份信息、进入时间等,便于安全管理和事故后的追责。
4. 出入监控:在危险场所设置监控设备,对出入场所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5. 安全培训:对进入危险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6. 安全巡查:定期对危险场所进行安全巡查,检查人员和物品是否符合定员定量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因素。
7. 意外事件报告:要求危险场所内的人员在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和后续处理措施,确保伤亡和损失最小化。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人员超载和物品超量使用的风险,保障场所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同时,也为危险场所的管理者提供了管理依据和责任追究依据。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仓库、加工厂等。
第三条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应实行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操作,确保人员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第四条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人员定员限额、物资定量控制、安全设施配备等方面。
第二章人员定员限额管理第五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限额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储存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危险场所人员定员限额由安全生产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七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限额应与安全设施的数量、种类相适应。
第八条在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工作条件和岗位要求,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或培训合格证明。
第九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限额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物资定量控制管理第十条危险场所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控制。
第十一条危险场所的物资定量控制应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场所的物资定量控制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储存数量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三条危险场所的物资定量控制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储存数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危险场所的物资定量控制应建立相关记录,包括储存数量、进出库记录等,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章安全设施配备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场所的安全设施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储存数量进行配备,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第十六条危险场所的主要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泄漏物控制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十七条危险场所的安全设施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十八条危险场所的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不安全场合定员定量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不安全工作场合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不安全场合的定员定量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不安全场合,包含但不限于高温作业、高压操作、有毒物质接触等不安全性较高的场合。
三、定义1.不安全场合: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可引发事故、损害员工或其他人员健康的场合。
2.定员定量:指针对不安全场合,依据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在该场合允许工作人员的最大数量,并规定其实在条件与要求。
四、管理标准1.不安全场合的划定:–工作场合应从不安全场合中明确划定出来,在必需时可采用物理隔离措施或其他合理措施进行区分。
–定界标志应进行清楚明确的标示,包含不安全场合的名称、不安全等级、进入条件等,以便员工明确了解。
2.定员定量的订立:–依据不安全场合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订立定员定量标准。
–定员定量应以合理的工作负荷和劳动强度为基础,兼顾人员紧急疏散和救援的需要。
–各不安全场合的定员定量标准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3.进出不安全场合的管理:–进入不安全场合的员工必需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件和培训合格证明,并经过相关岗位的定量培训。
–进入不安全场合的员工应依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必需的健康监测和体格检查。
–进出不安全场合的员工应进行登记,记录其进出时间和目的,确保人员的安全。
4.定量培训与考核:–对进出不安全场合的员工进行定量培训,包含不安全场合的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内容。
–定期进行员工的定量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紧急疏散演练情况等。
–不合格的员工应进行挽救培训,并重新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1.不安全场合的定量管理:–定量人数是否超出规定标准。
–进出不安全场合的员工是否依照规定程序操作。
–是否定期检查不安全场合进出人员名单,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是对危险场所内人员数量和物资数量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危险场所内的人员和物资不超过场所所能容纳的安全范围,从而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该制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 定员:根据危险场所的安全特点和工作需求,确定场所内合理的人员数量。
这可以根据工作任务、场所面积、设备设施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2. 定量:根据危险场所内的物资种类和数量,确定合理的储存和使用量。
这可以通过对危险物品的风险评估和容量计算来确定合理的存储和使用量。
3. 管理: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人员和物资的数量与场所的安全容量相匹配。
这包括对进出场所人员和物资的登记管理、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4. 监控:通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巡查等手段,对危险场所内的人员和物资数量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
一旦发现超员或超量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安全。
5. 评估和改进:定期进行危险场所的安全评估和管理效果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危险场所内人员和物资的数量,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
全。
同时,也可以提高场所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避免因人员和物资超载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不安全场合定员定量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场合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实施不安全场合的定员定量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拥有或管理的全部不安全性场合。
2. 目的2.1 确定不安全场合的适合人数,以保证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2.2 确定不安全场合的最大负荷本领,以避开过度拥挤和不安全。
3. 定员制度3.1 每个不安全场合都应设定合理的最大定员数。
该定员数应在场合设计和生产管理计划中考虑。
3.2 定员数确实定应基于现场条件、不安全性级别、安全设备和紧急应变本领等因素的综合评估。
同时,应允许适当的安全余地以应对突发事件。
3.3 进入不安全场合的人员必需保持与定员数的合理比例。
一旦超出定员数,禁止任何其他人员进入场合。
3.4 定员数应定期评估,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必需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限制场合内的人数。
4. 定量制度4.1 不安全场合应依据场合面积、通风条件、应急出口和安全设施等因素,确定适合的人数密度。
4.2 人数密度应依据场合的特殊情况进行评估,以避开拥挤和不安全。
4.3 人数密度的计算应基于场合的实际可用面积,并考虑到移动、机器设备、储存设施和房间布局等因素。
4.4 人数密度应符合现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安全专家的评估和认可。
5. 实施措施5.1 不安全场合的定员定量制度应在全部员工中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
5.2 管理负责人应将制度内容及时通知并培训给相关员工,以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规定。
5.3 定员定量制度应作为商务合同、工作许可或入场许可的一部分,并在现场可见位置进行标识。
5.4 监管人员应定期检查不安全场合的定员定量制度执行情况,必需时,可以要求订立改进措施。
5.5 违反定员定量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包含但不限于书面警告、停工整顿、扣除奖金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6. 监督及改进6.1 管理负责人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确保定员定量制度的有效实施。
6.2 定员定量制度应定期评估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生产管理实际要求,并依据需要进行改进。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5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危险物品在工作场所的位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达到物品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科学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岗位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定置管理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管理素质,严格要求,规范行为。
二、各库房应严格按照所爆破物品的核定量,进行合理制定定置要求,及时做好检查整理,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监督、及时纠正等工作,杜绝将物品随意乱放的现象。
三、危险库房的定员、定量应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
各库房的定量应控制在核定存放量以下四、危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
五、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
六、库房的炸药、雷管、导火索的存放应按规定的堆放标准执行。
七、库内危险品堆放整齐,库内干净、整洁。
八、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项目安全部门负监督执行责任。
九、入库正常人数不能超过____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十、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十一、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公司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并做好现场监督。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2)是指针对某些具有较高风险的场所,制定了人员定员和物品数量的规定,旨在保护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这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各种工业生产场所、化工厂、石油精细化工厂、矿山、建筑工地、航空航天工程等存在风险的场所。
根据具体情况和风险程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了这些场所的人员定员和物品数量。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合理安排人员分布和管理,确保场所内的人员数量与场所大小、设备情况、风险等级相适应。
同时,要根据场所的特点和工作需求,确保足够的安全设备和物品,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应对。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的实施需要依靠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执行。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一、概述
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存在安全事故危险的区域或设施,例如化工厂、火车站、机场等。
由于危险场所具有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对其定员定量进行管理,以保证场所的安全性。
二、定量管理
2.1 定员管理
在危险场所中,必须限制人员数量,以确保场所的安全。
定员管理应基于场所的危险程度、场所的设施能力、相邻环境等因素,确定场所的最大容纳人数。
在灾难事件或危险情况下,如果场所达到最大容纳人数,则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疏散。
为此,危险场所应制定详细的疏散计划,并进行定期演练,以确保疏散的有效性。
2.2 定量管理
危险场所中的物品、管道、设备等也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管理。
定量管理应根据相关规定,列举场所中重要的物品、设备,以及管道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等信息。
在管理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法律法规
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制度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因此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场所必须制定详细的定员定量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在定员定量管理的实施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实行责任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以保证场所的安全运行。
四、结语
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对于场所的安全管理者,建立完善的定员定量管理制度是重中之重。
同时,危险场所也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保证其安全运行。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3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危险性和潜在危险性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化工厂、仓库、加油站等。
第三条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场所的危险特性和安全要求,合理划定场所的人员定员和物资定量,确保场所的安全运营。
第四条危险场所应当进行人员定员统计,根据安全要求和工作类型划定合理的最大人员容量。
第五条危险场所应当进行物资定量统计,根据危险特性和安全要求划定合理的物资储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六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和物资定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危险场所的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场所的人员定员和物资定量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危险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人员定员和物资定量的管理制度,确保场所的安全运营。
第二章人员定员管理第九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应当根据工作类型和安全要求进行划定,确保场所的人员数量不超过安全容量。
第十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应当根据现有设施、设备和工艺流程,结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进行评估和划定。
第十一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应当按照正常运营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需求进行评估和确定。
第十二条危险场所应当制定人员定员管理计划,明确人员定员的评估方法和周期,并定期进行人员定员的调整和优化。
第十三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应当公示,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确保人员数量不超过安全容量。
第十四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应当严格执行,禁止超员、人员闲置和无证上岗等行为。
第十五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记录和档案,并保留一定的历史数据作为参考。
第十六条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物资定量管理第十七条危险场所的物资定量应当根据危险特性和安全要求进行划定,确保物资储备量能够满足正常运营和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概述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通过对危险场所进行定员定量的管理,旨在提高危险场所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的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目的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1. 控制危险场所的人员数量和物资储存量,确保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 提高危险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危险性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山、爆炸物品仓库、油气储存设施等。
定员管理1. 定员原则危险场所的定员应遵循以下原则: - 根据危险场所所处的危险等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完善程度,合理确定最大定员数;- 按照危险场所的功能需要,划分不同的工作区域,并设定相应的人员数量限制。
2. 定员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危险场所的人员数量,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设立专门的定员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定员管理制度; - 制定并公布危险场所的最大定员数,并随时进行调整; - 针对不同工作区域,设置进出人员登记制度,确保人员数量在安全范围内; - 建立人员进出场所的监控系统,对进出人员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
定量管理1. 定量原则危险场所的定量管理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量进行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危险等级和储存特点,确定合理的储存和使用量; -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储存和使用,杜绝超量储存和超限使用的现象; - 定期对危险物品进行清查和检查,确保储存和使用量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定量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危险场所的储存和使用量,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 制定并公布危险物品的最大储存和使用量,并随时进行调整; - 设立专门的定量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定量管理制度; - 对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进行严格的记录和统计,确保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 建立危险物品库存的实时监测系统,对超量储存和超限使用进行预警和管控。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范文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范文(2)在危险场所的管理中,定员定量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
它能够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个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明确各类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山、建筑工地等。
三、定义1. 危险场所: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场所,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2. 定员:指危险场所所需的工作人员人数。
3. 定量:指危险场所所需的特定设备或物品数量。
四、定员管理1. 危险场所的定员应根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
2. 定员应明确各类工作岗位的责任和职责,并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要求进行招聘和选拔。
3. 危险场所的定员人数应满足工作需要,并确保人员配备到位。
4. 定员管理应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工作量、风险等变化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五、定量管理1. 危险场所的定量应根据工作任务和风险等级进行科学设定。
2. 定量应明确各类设备或物品的数量,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3. 定量管理应确保设备或物品的完好性,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4. 定量管理应加强库存管理,避免过量库存或缺货情况的发生。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范文在危险场所的管理中,定员定量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
它能够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个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明确各类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山、建筑工地等。
三、定义1. 危险场所: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场所,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2. 定员:指危险场所所需的工作人员人数。
3. 定量:指危险场所所需的特定设备或物品数量。
四、定员管理1. 危险场所的定员应根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
2. 定员应明确各类工作岗位的责任和职责,并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要求进行招聘和选拔。
3. 危险场所的定员人数应满足工作需要,并确保人员配备到位。
4. 定员管理应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工作量、风险等变化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五、定量管理1. 危险场所的定量应根据工作任务和风险等级进行科学设定。
2. 定量应明确各类设备或物品的数量,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3. 定量管理应确保设备或物品的完好性,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4. 定量管理应加强库存管理,避免过量库存或缺货情况的发生。
六、责任和职责1. 危险场所的负责人要负责定员定量管理工作,并各司其职,履行管理责任。
2.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员工应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七、监督和检查1. 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
2. 监督和检查应由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3. 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培训和教育1. 危险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定员定量的重要性和相关规定。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危险场所的人员数量和装备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以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运营,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介绍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操作流程。
二、目的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合理配置人员和资源,防止危险场所发生意外事故,降低工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危险场所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山、医院、实验室等。
四、主要内容4.1 人员定员根据危险场所的工作强度、性质和规模,科学合理地确定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
考虑人员的职责、工作经验和安全意识等因素,确保每个危险场所都有足够的工作人员来完成工作任务,并可应对突发情况。
4.2 装备设施配置根据危险场所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必要的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备、消防设备、安全设备等。
确保装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能够及时响应危险场所的安全需求。
4.3 培训和教育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的处理、安全操作流程、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培训和教育的周期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4 安全巡检和监管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和监管,确保危险场所的各项安全工作得到落实和执行。
安全巡检和监管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危险物品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装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五、操作流程5.1 人员定员流程1.根据危险场所的工作强度、性质和规模,制定人员定员标准。
2.根据人员定员标准,结合危险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危险场所的人员定员。
3.提供充足的工作人员数量,按照岗位和职位要求进行招聘和培训。
5.2 装备设施配置流程1.根据危险场所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装备设施配置标准。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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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封面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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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务必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务必严格控拟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禁止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仔细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范文(4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第二章定员管理1. 危险场所的定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2. 危险场所的定员应当综合考虑建筑面积、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3. 危险场所的定员应当经过相关技术评估和论证,并在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才可执行。
4. 危险场所的定员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在正常运营状态下不超过定员数量。
第三章定量管理1. 危险场所的定量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2. 危险场所的定量应当综合考虑危险品储存量、作业流程、设施设备的安全性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3. 危险场所的定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预留数量,确保应急情况下有足够的应对措施。
4. 危险场所的定量应当经过相关技术评估和论证,并在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才可执行。
5. 危险场所的定量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在正常运营状态下不超过定量数量。
第四章监督检查1. 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并记录相关情况。
3. 发现定员定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 定员定量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1. 危险场所的定员定量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能随意变动。
2. 定员定量管理应当做到权责一致,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权限。
3. 定员定量管理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
4.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以上为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范文(2)危险场所是指那些存在潜在危险的场所,例如化工厂、工地、矿山等。
为了确保危险场所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定员定量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就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危险场所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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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
理制度正式版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2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监督执行责任。
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危险品库房必须有明显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4入库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公司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并做好现场监督。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