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_与_2000通则_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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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通则》与《2010年通则》不同之处

《2000通则》与《2010年通则》不同之处

国际贸易实务作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修改之处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2.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一、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结构上的比较分析(一)通则总体结构上的变动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一样,都是有引言和对各术语解释的正文部分。

2000版通则的引言部分内容繁多,多达22个部分,很容易被阅读和使用者忽视。

因此,Incoterms2010 尽量缩减引言内容,而把某些重要内容调整到正文各术语的具体条款和条款前的使用指南(Guidance note)中。

现在的引言只包括5部分内容:如何正确使用通则、Incoterms2010 的主要特点、贸易术语的变形、引言的地位和对6个专用词含义的解释。

(二)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种调整为11种Incoterms2010将原有的13种贸易术语减为11种,使用两个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新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取代过去的DAF、DES、DEQ和DDU。

这两个新增术语的交货都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使用DA T时,货物已从到达的运输工具卸下,交由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EQ术语相同)。

使用DAP 时,货物在运输工具上做好卸货准备交给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AF、DES和DDU类似)。

(三)贸易术语的分类方法发生变化Incoterms2000 按照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F组、C组和D组,这种分类和排序反映了卖方对买方承担的责任由小到大的程度,在买卖双方选择贸易术语以确定自己承担的责任时显得很重要。

然而,Incoterms2010将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 和DDP。

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也可用于船只作为运输一部分的情形。

第二类是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四种传统贸易术语:FAS、FOB、CFR和CIF。

2024年《国际贸易学》考试题库附答案(重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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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际贸易学》考试题库附答案(重点题)一、单选题1.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经超过了该发盘的有效期,则()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有效B、只要发盘人及时表示确认,该逾期接受有效C、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D、逾期接受完全无效参考答案:A2.关贸总协定在其47年的历程中,共进行了()轮多边贸易谈判A、六B、七C、八D、九参考答案:C3.在国际结算中,M∕T是指()。

A、提单B、电汇C、信用证D、信汇参考答案:D4.用班轮运输货物,在规定运费计收标准时,如果采用的规定办法,则表示按货物的()计收运费。

A、毛重B、体积C、价值D、净重参考答案:A5.某公司的进口设备到货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卖方及时对设备进行了修理,使设备达到了原定标准。

在此情况下,买方就不能提出任何损害赔偿要求。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6.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必要依据。

仲裁协议()达成。

A、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前B、只能在争议发生之后C、必须在争议发生的过程中D、既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参考答案:D7.用班轮运输货物,在规定运费收费标准时,如果果用的规定办法,则表示按货物的O计收运费。

A、实际重量B、体积或容积C、件数D、价值参考答案:B8.仲裁比诉讼的程序简单,处理问题比较迅速及时,而且费用也较为低廉。

O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9.我国出口一批货物给香港某公司,该香港公司又将这批货物转卖给美国某公司,这个贸易现象对香港而言称为()。

A、净进口B、过境出口C、转口贸易D、总贸易参考答案:C10.交易一方认为对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是()。

A、争议B、违约C、索赔D、理赔参考答案:AI1某外面公司出口茶叶5公吨,在海运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仓内,致使一部分茶叶发霉变质,这种损失属于()。

A、实际全损B、推定全损C、共同海损D、单独海损参考答案:D12.国外某公司来电:“接受你方12日发盘,请降价5%”,此来电属交易磋商哪个环节OA、发盘B、询盘C、还盘D、接受参考答案:C13.逾期接受是否生效,主要取决于O的意思表示.A、发盘人B、受盘人C、出口地银行D、传递接受通知的人参考答案:A14.下列哪种组织形式不属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OA、经济联盟B、关税同盟C、共同市场D、北约参考答案:D15.某公司出口电扇IOOO台纸箱装,合同和信用证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没有规定溢短装条款,装船时有40台包装破裂,风罩变形,不能出口,据此,发货人()A、可以装运960台B、可以装运950台C、只能装运IoOo台D、可以装运850台参考答案:C16.滞期费是()。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介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交货条件规则,旨在标准化国际贸易中涉及的术语和义务。

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为2010年版本。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2010年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贸易环境和需求。

国际商会决定于2023年底发布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 2023。

主要区别新版本的Incoterms 2023相较于旧版本的主要区别如下:1. 核心术语没有变化Incoterms 2023仍然包括11个核心术语,即EXW(交货已装运)、FCA(装运前)、FAS(装运港)、FOB(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等。

这些术语的定义和使用方法保持不变。

2. 增加适用性说明对于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Incoterms 2023增加了更详细的适用性说明,以帮助贸易商更好地选择合适的术语。

3. 增加安全条款在Incoterms 2023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条款——“安全方面责任”(Security-related Obligations)。

该条款要求卖方和买方在贸易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程序,以确保货物的安全。

4. 确定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的责任Incoterms 2023明确了各个术语下买方和卖方在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方面的责任。

这有助于避免争议和误解,提升贸易过程的效率和可预见性。

5. 强调适当保险的必要性根据Incoterms 2023,卖方需要根据交货条件的要求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

这样可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得到适当的赔偿。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规则,能够帮助贸易商在交易中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Incoterms 2023相较于旧版本,增加了适用性说明、安全条款和保险要求,更加适应了当前的贸易环境和需求。

2023年报关员-报关员资格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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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报关员-报关员资格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经营企业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内向海关报核。

A. 15日B. 30日C. 90日D. 180日正确答案:B,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海关的设关原则()。

A. 对外开放口岸B. 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C. 人口多的地方D. 边境正确答案:A,B,3.(填空题)(每题 1.00 分) 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管的全过程来看,报关程序按时间失后可以分为3个阶段:前期阶段、()阶段、后续阶段。

正确答案:进出境,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原产地证明属于随附单证中的()。

A. 进出口商业单证B. 进出境贸易管理单证C. 海关单证D. 其他单证正确答案:B,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是由于某一产品在短时间内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以致对进口国生产的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可以釆取提高关税、限制数量等限制该产品进口数理的措施。

A. 反倾销税B. 反补贴税C. 保障措施特别关税D. 报复关税正确答案:C,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按照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表明“主运费未付”的一组术语是:()。

A. E组B. F组C. C组D. D组正确答案:B,7.(判断题)(每题 1.00 分) 按走私罪论处的行为包括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物品。

()正确答案:B,8.(判断题)(每题 1.00 分)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切险是最低的保险额。

()正确答案:B,9.(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对于经海关批准且选择”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申报的经营单位管理类别为(),申报时可不向海关发送随附单证电子数据,通关过程中根据海关要求及时提供。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同的地方有哪些选项?A. 两个通则同时适用于国际和国内贸易问题B. 2010 年通则把11 个贸易术语分为两组C. FOB 和CIF 风险转移点都是装运港船上D. 新增DAT 和DAP 两个术语一、国际贸易术语的性质和作用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贸易术语是国际惯例的一种,由当事人选择适用。

作用1.简化了交易程序,缩短了磋商时间,节省了交易成本;2.每个贸易术语都决定了价格构成;3.规范了买卖双方在交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4.是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

二、2000 年通则的主要内容2000 年通则共规定了十三种贸易术语,这十三种贸易术语的排列顺序从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小的工厂交货,即EXW,到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大的目的地完税后交货,即DDP,分别依其特点共分为四组。

( 一E )E 组( ( 内陆交货合同)E 组贸易术语中只有一个贸易术语,即EXW,意为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此术语为卖方义务最小的贸易术语,卖方只要将货物在约定地点,通常是卖方所在地交给买方处置即可,此约定的地点指卖方的工厂、仓库等,由于是在卖方的内陆完成交货,因此又称内陆交货合同。

在此术语下,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卖方的义务是:(1)履行交货义务,即在其所在地(一般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买方;(2)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的义务是:(1)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 二F )F 组( ( 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合同)F 组共有三个术语,即FCA,意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意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意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 组的术语均为装运合同,即卖方均在货物的装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其在销售合同中的交货义务,因此主要运费应是由买方来承担2016年中律司法考试培训暑期强化提高阶段21的,对于卖方来说则是主要运费未付。

国际贸易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国际贸易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主要变化及说明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

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

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 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

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

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

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

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七种术语。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比较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比较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比较分析发表时间:2011-5-23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1年第5期供稿作者:朱念[导读]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朱念钦州学院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

与《2000年通则》相比,《2010年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10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2010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1.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2010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组术语:DAT(Delivered At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 新增DA T和DAP两个术语。

《2010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 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4. “船舷”的变化。

《2010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变化及应用编者按:为了增强成员企业干部员工的外贸法律风险意识,集团法律事务部推出专刊介绍国际商会新修订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对其新变化予以重点介绍,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新通则给外贸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以更好的服务外贸经营活动。

一、引言与案例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Incoterms 2010的修改,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

新版本充分考虑到近十年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内容更清晰简洁,操作性和指导性进一步加强,更符合当前贸易实务的需要。

与Incoterms 2000相比,Incoterms 2010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案例一我国青海西宁某出口公司于2010年9月向日本出口30吨冬虫夏草,每吨50箱,共1500箱,每吨售价为20,000美元。

FOB新港,共600,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9月28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9月上旬便将货物运至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着火,抢救不及,1500箱全部烧毁。

办事处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公司因货源不足,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有效期和装运期延长。

案例二中国清远公司出口一批货物,DAP术语成交,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2月20日交货。

1月下旬,中国清远公司的货物装船驶向目的港。

此时买方要求货装船后卖方将全套提单空邮给买方,以便买方及时凭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中国清远公司照办。

由于海上风浪过大,船舶迟到几天才到达目的港,遭到买方降价要挟,经过争取对方才未予以追究。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对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双方发生了争议。

最后,由中国清远公司负担卸货费用,但中国清远公司却蒙上了不小的损失。

二、Incoterms的产生发展与变化Incoterms自1936年首次制定后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形势,先后历经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多次重大修改和修订。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3.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
• Incoterms® 2010 取消了INCOTERMS2000 中FOB、 CFR和CIF术语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
移的概念,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改为卖方承
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Place on board)为止的一切风险, 而买方则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
FCA货交承运人
(三)买方的义务和费用 • 1、买方的基本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按时租船订舱,并充分通知承运人名 称、运输方式、具体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或期限等信息。 (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买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领货、领单和付款 • 2、买方要承担的费用 – 运费+保险费+货交承运人以后的一切费用+进口报 关的税费
2010通则
A1 /B1买方/ 卖方的一般义务 A2/B2许可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其他许可,安全清关和其 他手续 A3/B3运输与保险合同 A4/B4交货/收货 A5/B5风险转移 A6/B6费用分摊 A7/B7通知买方/ 卖方 A8/B8交付单据/交货证明 A9/B9核对包装及标记/ 货物检验 A10/B10信息协助和相关费用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5.新增连环贸易(String Sales)
• Incoterms® 2010 在FAS,FOB,CFR和CIF等几种适用水
上运输的术语的指导性说明中,首次提及“String Sales”,在 CPT和CIP的A3项中也有提及。
• 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7.电子信息交流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的区别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的区别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缩写Incoterms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Carriage Paid ToDAP–Delivered At PlaceDAT–Delivered At TerminalDDP–Delivered Duty PaidEXW–Ex WorksFCA–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Cost and Freight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Free Alongside ShipFOB–Free On Board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2010通则

2010通则

一一、《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2010。

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国际贸易术语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

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国际贸易术语2010 与国际贸易术语2000的关系:虽然国际贸易术语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国际贸易术语2010实施之后并非国际贸易术语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贸易术语2000甚至贸易术语1990。

二、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10年异同

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10年异同

《201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异同一、2010年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将2000年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中的13个贸易术语减成了11个;1、《201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用两个新术语:DAT 运输终端交货(……指定目的地)和DAP 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代替了《200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中的DAF 、DES 、DEQ和DDU 术语。

2、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集散站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3、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AF、DES 和DDU 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到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4、DA T和DAP 术语都规定需在指目的地交货,二者主要区别是:DAT 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义务;而在DAP术语下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

5、D组中只剩下三个术语:DAP[运到]、DAT[运到、卸下]和DDP[运到、卸下、完税]。

二、根据使用的运输方式将11个贸易术语进行分类;《201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没有使用《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那样按组别分类的方式,而是按照适用运输方式不同将11 个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1、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EXW (工厂交货)、FCA (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及保险付至)、DAT (运输终端交货)、DAP (目的地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

2、只能适用于海上和内陆水运输的术语有4个:FAS (船边交货)、FOB (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和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本月修正2023简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本月修正2023简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异同比较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有助于准确描述和解释商业交易中的各种条款和条件。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经济环境和商业习惯的差异,贸易术语在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一些异同。

本文将对2010年国际商会发布的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比较,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这些术语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情况。

相同点尽管有一些差异,但是2010年的INCOTERMS与2000年版相比,许多贸易术语仍然保持了相似的含义和用法。

以下是一些相同点:1. 核心术语:许多核心术语在这两个版本中保持不变,例如:EXW(货物交货地),FCA(装运点交货),CPT(运费预付至目的地),CIP(运费和保险费预付至目的地),DAT(到岸货到)等。

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被广泛使用。

2. 责任和风险转移:在这两个版本中,贸易术语明确了责任和风险的转移时点。

例如,EXW术语规定货物交货后的责任和风险由买方承担,而在CIF术语中,卖方负责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口前承担责任和风险。

3. 保险:在这两个版本中,有一些术语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的分配。

例如,CIF术语规定卖方负责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前提供保险。

差异点虽然有些相似之处,但是2010年版本的INCOTERMS与2000年版相比,也存在些许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差异点:1. 取消的术语:与2000年版相比,2010年版取消了一些术语,例如:DAF(交货到边境),DES(交货到船上目的港),DEQ(交货到码头目的港),DDU(交货到未清关目的地)和DDP(交货到清关目的地)。

这些术语在2010年版中被重新定义或合并到其他术语中。

2. 新增的术语:2010年版引入了两个新术语,即DAT(交货到目的地)和DAP(交货到指定地点)。

这些术语是对以前术语的补充,以更好地适应全球贸易的需求。

3. 增加的注释:2010年版相比2000年版增加了注释,以进一步解释贸易术语的使用和含义。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关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修订时间《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二、修订内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kwi:])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T取代了DEQ,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新增了2个术语: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 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 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 –Carriage Paid ToDAP –Delivered At Place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Delivered Duty PaidEXW –Ex WorksFCA –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Cost and Freight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Free Alongside ShipFOB –Free On Board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通过案例学习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通过案例学习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案例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改,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

新版本充分考虑到近十年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内容更清晰简洁,操作性和指导性进一步加强,更符合当前贸易实务的需要。

与《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比,《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对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Rrules2010)发生的重大变化。

我们教材还没有做出相应的修改,请大家注意。

现在结合新的规定和具体情况,与大家一起讨论。

先看如下案例。

案例一我国青海西宁某出口公司于2010年9月向日本出口30吨冬虫夏草,每吨50箱,共1500箱,每吨售价为20,000美元。

FOB新港,共600,000美元,即其信用证,装运期为9月28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9月上旬便将货物运至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着火,抢救不及,1500箱全部烧毁。

办事处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公司因货源不足,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有效期和装运期延长。

案例二中国清远公司出口一批货物,DAP术语成交,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2月20日交货。

1月下旬,中国清远公司的货物装船驶向目的港。

此时买方要求货装船后卖方将全套提单空邮卖方,以便买方及时凭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中国清远公司即以照办。

由于海上风浪过大,船舶迟到几天才到达目的港,遭到买方降价要挟,经过争取对方才未予以追究。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对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双方发生了争议。

最后,由中国清远公司负担卸货费用,但中国清远公司却蒙上了不小的损失。

历次修订,为了适应形势变化。

在讨论案例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产生发展与变化是有利于学习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自1936年首次制定后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形势,先后历经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多次重大修改和修订。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比较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比较
《 国际商务研究》2 1年 第5期 01
晰简洁 ,操作性 和指导性进一步加强 ,更符合当前贸易实务的需 要 。
二 、 (00 ( 1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 (00 2 20通则》的主要区别
( 0 0 国际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 ( 1年 2 以下简称 ( 0 0 ( 1通则》 )依然沿用 了 ( 0 0 国际 2 ( 0年 2 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以下 简称 (( 0 0 ( 0 通则》 )中A、B 2 两栏 的方式 ,来确定买卖双 方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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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 ( 1通则》与 (0 0 2 ( 0 通则) 2 )的主要区别在于 : 1术语 数量的调整 . 由 ( 0 0 则 中的l 种术语调整为 ( 0 0 则) 20通 3 ( 1通 )中的 l种 。删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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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5期《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比较范冬云摘 要:为帮助外贸业务人员深入理解和正确使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条款,本文旨在通过对最新发布和生效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背景、及其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比较分析,探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国际贸易今后发展中的实际意义,并结合目前外贸企业对贸易术语的应用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何使贸易术语更好地与外贸企业实际业务相结合,从而使外贸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灵活运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避免贸易纠纷,减少贸易风险,以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风险界限;贸易术语中图分类号: F74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1894(2011)05-0009-05《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I C C)创立的对各种贸易术语解释的正式规则。

在销售合同中引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以明确界定当事双方的各自义务,引导企业外贸业务活动的正常履行,合理规避潜在的风险。

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公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在1953年、1967年、1980年、1990年、2000年的不同版本中作了修订和补充,以适合当时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一、《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背景21世纪,随着全球交通运输方式的巨大改变,集装箱运输规模的扩大、多式联运的蓬勃发展,大批航线的开通,使得以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在实际业务中已不能运用自如。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开放,国际分工进一步明显,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贸易方式也发生了重大改变,这都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提出了需更精确、更可操作的要求。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实务领域的快速发展和新变化,国际商会决定对现行的2000版本进行修订,历经两年半的时间,来自全球130个国家的国际贸易专家和法学家提供了2000多条修改意见,几易其稿,终于在2010年9月推出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取代实施了长达11年之久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充分考虑到近十年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内容更清收稿日期:2011-05-20。

《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5 期晰简洁,操作性和指导性进一步加强,更符合当前贸易实务的需要。

二、《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主要区别《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通则》)依然沿用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00通则》)中A、B两栏的方式,来确定买卖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2010年通则》规定的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 B1 支付货款 A2 许可证、核准书和手续 B2 许可证、核准书和手续 A3 运输和保险合同 B3 运输合同 A4 交付货物 B4 收取货物 A5 风险转移 B5 风险转移 A6 费用划分 B6 费用划分 A7 通知买方 B7 通知卖方 A8 交货证明、运输单据或 B8 交货证明、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具 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A9 核实、包装、标记 B9 货物检验 A10 协助提供信息和相关费用 B10协助提供信息和相关费用《2010通则》与《2000通则》的主要区别在于:1.术语数量的调整 由《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调整为《2010通则》中的11种。

删除了原《2000通则》中的DAF 、DES、 DEQ、 DDU术语,新增了DAT 、DAP术语。

2.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2000通则》的四组分类(E、F、C、D)改为二组分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和只适合于海洋运输或内河航运的术语。

3.“船舷”的变化 《2010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它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主要应用在F O B 、C F R、 C I F术语中)。

这主要源自于实际业务的可操作性,改变了长期以来买卖双方对“船舷”定义理解上的争议,这一变化也妥善地解决了装卸货费用需通过贸易术语的价格变形来明确的弊端。

4.术语的内外贸适用性 贸易术语在传统上被运用于表明货物跨越国界传递的国际销售合同。

然而,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

因此,国际商会的专家在《2010通则》中首次正式明确这些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

除此之外,《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版本还考虑了无关税区的不断扩大,商业交易中电子信息使用的增加,货物运输中安全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等。

新版本的《2010通则》对多年的贸易实践及其最新的发展做了一定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2000通则》做了修订和改善,使其更加简洁清晰,对实际业务更具有操作性和适用性。

三、外贸公司实际业务中使用贸易术语的现状目前,大多数的外贸企业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对贸易术语的运用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特点:《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5期1.主要仍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主 虽然《2010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其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也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

另外,外贸企业长期以来已习惯于《2000通则》中贸易术语的应用,尤其在一些老客户之间,贸易术语的选择与操作已是约定俗成的事情,所以一般不会轻易改变。

此外对《2010通则》中的一些变化(尤其是对新增的D A T和D A P两个贸易术语),还要有一个消化的过程。

所以,至今为止,大部分外贸企业仍以《2000通则》为术语选择的依据进行进出口交易。

但是,笔者注意到,尽管《2010通则》的修订,更多的是以欧洲大陆的商业实践为基础制定的,而自2011年年初以来,国内已经有很多组织和机构开始了相关追踪研究,并就本次的修订版召开了相关的专题研讨会。

上海对外贸易协会还在今年的年初举办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应用及合同风险防范的讲座,旨在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新术语变化的涵义和应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争议。

2.以FOB 、CFR、 CIF术语的运用为主 无论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还是《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其中的贸易术语都有十几种之多,但目前很多外贸企业经常采用的还是以F O B、C F R、C I F这3种为主,且不管是海运还是其他运输方式都在用,这与国际商会对这3种常用贸易术语的解释不一致,究其原因是因为以往的贸易运输方式以海洋运输为主,而F O B、C F R、C I F这3种术语仅适合海运和内河航运,故企业长期使用已成习惯。

尽管运输方式随贸易的发展已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但外贸企业贪图方便,不愿意再去了解其他术语的含义,这实际上是一种不规范的操作,它的弊端是不利于如今运输方式的发展及贸易风险的减弱。

例如: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7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公吨甘草膏,每公吨40箱共1200箱,每公吨售价1800美元,F O B新港,共54000美元,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

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公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装运期延长15天,日商同意但提出价格下降5%,经双方协商,最终降价3%。

在这个案例中,我国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 O B、C F R和C I F3种贸易术语。

但在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应提倡尽量改用F C A、C P T及C I P3种贸易术语,特别是内陆地区的出口。

案例中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在该市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

四、运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几个注意点1.新、旧版本衔接问题 目前有关贸易术语的外贸类资料中所述的都是《2000通则》。

实际业务中暂时还不存在新版本替代旧版本的问题,但作为一名外贸业务员必须了解最新版本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因为它是今后外贸公司业务发展的趋势所需,即使在新、旧版本交替时期我们也应对新规则的要点和特点逐一理解,以便于在今后的业务中更好地了解国外客户的想法,有益于贸易的沟通和发展。

有关人员和专家在教授这部分内容时,要把国际商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本作为资料印发给第一线的业务人员,并逐条与《2000通则》加以比对和解释。

2.注重新版本中有关风险界限变化的问题 《2000通则》中的“船舷”一词,实际上是买卖双方活动领域之间假想的界限,长期以来已不能反映各国港口的惯常做法,具体操作时的风险界限应遵循码头公司在进行装船时的习惯做法,而最实际的问题则是码头公司需要确定谁将负责他们的服务费用。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与FOB、CFR、CIF这3种术语中所涉及的风险、费用以及“On board”术语对称,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3.重视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使用 近几年来,集装箱运输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货物即使使用海洋运输方式也往往在集装箱堆场交接,甚至进行“门到门”的交接。

因此,许多外贸公司已经意识到传统的F O B、C F R、C I F3种贸易术语已不能“一揽天下”。

也正是基于国际货物运输业的发展和衔接,国际商会认为,贸易术语的修订必须适应业务运作模式的变化,在此基础上,《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照新的分类方式,把11种贸易术语由原来的四组分成了两类,第一类为C I P、C P T、DAP、DAT、DDP、EXW、FCA,此组术语适应于任何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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