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及本公司2015年质量问题消除方案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2014-2015年重点集中整治以裂缝、渗漏为主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现将《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实施。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应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专项治理机制,建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实施、监理单位管控、监督机构把关的防控体系;要进一步把好源头关,组织编写符合本地实际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与防控技术措施,准确把握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尽快组织创建样板示范工程,发挥样板示范作用,采取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激励与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控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附件:1.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工程质量的指示与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2014-2015年重点集中整治以裂缝、渗漏为主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明确如下:一、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房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发挥样板示范作用,采取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激励与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晋建质字[2011]148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11]14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施工措施
XXXXXX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施工单位: XXXXXXXX有限公司目录一、工程概况二、土建部分三、安装部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单位:3、建设地点:4、建设面积:本工程为住宅小区,设计使用年限50年.总建筑面积㎡。
5、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6、建筑类型:新建7、设计概况XXXXX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已就绪,外地面已硬化。
二、土建篇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一)楼板设计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
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在未设梁的板的边缘部位设置暗粱,提高该部位的配筋率,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
2、设计单位在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进行设计时,在确保楼板承载力的前提下,应适当提高楼板的刚度。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厨房、厕浴、阳台板不得小于lOOmm.对于过长的单向板,设计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合理确定加密分布筋的配置.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4、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
2m的板应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5、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根直径10mm,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
2m。
6、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 15%,旦不小于直径为6mm@200。
7、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8、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
后浇带处应设置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晋建质函[2012]265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建质函[2012]265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运城市供热供气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省外入晋施工企业:2009年以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连续三年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明显好转。
为了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稳定好转、根本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9号)要求,结合我厅印发的《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晋建质函[2012]201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6人以上较大事故为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件2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治理重点: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
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上述治理重点基础上补充、细化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
三、实施步骤按照总体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每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如下:(一)宣传发动(2013年)1.召开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观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
2.广泛发动、组织有关媒体就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探讨,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3.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我部备案。
同时,要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特点和常见问题,编制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二)实施推进(2014-2016年)1.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要结合我部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提出本地区专项治理年度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工作成效。
2.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样板间制度;引导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具备条件的鼓励申报国家级工法。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治理要点
(一)治理范围:寿光维园金海湾住宅区工程。
(二)治理重点:渗漏、裂缝、几何尺寸、节能保温、电气等影响使用功能的常见质量问题。
1、现浇混凝土板裂缝、板厚不足问题
(1 )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标明马凳规格、长度和间距,
(2 ) 、严格禁止使用碎石、短钢筋做钢筋保护层垫块;
(3 ) 、支撑件宜优先选用长马凳或加筋混凝土凳,严禁使 用标号远低于混凝土标号的砂浆支撑件, 且支撑件应置于板底钢 筋以上,不得直接搁置于模板上;
2、建筑物临空防护栏杆
(1 ) 、 在设计图纸中应明确栏杆式样、 高度尺寸、 材料品种, 制作连接和安装固定的构造详图、 杆件的规格型号以及栏杆抗水 平荷载值;
(3 ) 、防水工程验收时应用蓄水法检查有无渗漏现象。并填写相关报告作为验收文件。
(4 ) 、地漏、套管、烟道、卫生洁具根部、有防水要求的阴阳角、墙地面已开槽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
(5 )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防 腐;套管与主管之间密封材料应嵌填饱满。
5、节能保温板块
(1 ) 、进行防护层施工时,耐碱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表面,宜采用两道抹灰施工,窗角、阴阳角等部位应加强网格布,且严禁干搭接;
1、细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增加相关内容。
2、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 (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专业分包企业应提出专业分包工程相关的专项治理措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全面执行施工质量样板制度,各个班组分别做出样板,样板验收合格后,按照最优样板进行全面施工。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
霍州市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
(建设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你单位承建的住宅楼工程,纳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计划,具体治理项目如下:
1、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2、混凝土、砌体墙面抹灰、空鼓、裂缝;
3、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脱落;
4、外窗渗漏;
5、屋面、厨卫、地下工程渗漏;
6、排烟(气)道未按规定安装;
7、排水不畅,臭气上返;
8、暗装管道渗漏;
9、电气暗装线管不通,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接做法不规范;
10、围护结构中热桥处理不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是有效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请结合工程实际,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编制本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经会签后,于年月日报我单位备案。
霍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注:本任务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及质量监督机构各存各一份。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附件:3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实现我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重点内容:屋面和卫生间渗漏、混凝土现浇板和砌筑墙体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
三、实施步骤按照总体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每个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如下:(一)宣传发动(XX年)1、交流和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定下发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广泛发动、组织有关媒体就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探讨,着力贯彻执行自治区XX系列标准设计图集。
3、在组织和实施全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特点和常见问题,编制专项治理具体技术措施。
(二)实施推进(XX-XX年)1、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计划XX年重点开展渗漏、裂缝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XX年重点开展水暖、电气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XX 年重点开展节能保温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要结合我厅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治理,确保工作成效。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补充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晋建质函[2012]309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补充通知(晋建质函[2012]30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在省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晋建质函[2012]292号)的基础上,现就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从4月19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二、督查内容(一)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建筑市场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省外企业入晋备案及项目登记工作执行情况;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及信息上报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2、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发〔2011〕40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晋建建字〔2006〕450号)等法规、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置“永久性标牌”情况等。
3、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4.02•【文号】建办质函[2014]180号•【施行日期】2014.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4]18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
二、检查内容(一)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
(二)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和安排(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要围绕检查活动安排,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所有在建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检查。
1)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
1)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
任务书
致:XXX(施工单位)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方已委托贵公司承建XXX门急诊、医技楼、行政科研办公楼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
为确保工程质量,我方列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
2、填充墙裂缝;
3、墙面抹灰裂缝;
4、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
5、外窗渗漏;
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7、屋面渗漏;
8、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9、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10、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请贵公司参照《XXX关于裂缝与渗漏等住宅工程质量常
见问题产生原因及防控技术措施》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措施方案》。
经项目XXX审
查后,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此致
XXX(建设单位章)
2014年7月15日建设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
设计单位代表。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83号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83号)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各工程质量监督站: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对各类检测机构资质开始重新申报和就位,就位工作2008年9月1日前结束,2008年9月1日以后,现有《工程检测试验资质证书》自行作废,各检测机构不得持作废后的证书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同时认真组织所辖区域内各检测机构按时进行资质就位工作。
三、本《管理办法》和资质申报表及申报要求等资料可在山西建设信息网上浏览和下载,网址。
四、在执行《管理办法》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
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施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基本要求
7、技术(经济)管理缺位
• 1)、挂靠或半挂靠.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基本不到岗履职,不能提供 现场履职的记录,对现场情况不了解;
• 2)、不负责任、经验缺乏不够资格.部分技术负责人不知道自己职 责,不熟悉图纸及规范、不对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常见问题技术及 经济风险进行系统分析、不编制专项治理施工方案或脱离实际抄 袭方案、不组织建立标准样板、不组织方案及施工技术交底及相 关技术培训、不对方案及样板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参加隐 蔽工程验收等、对工程存在系统性质量问题心中无数;
(3)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明确专项治 理的奖罚措施;组织参建各方成立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 强对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管理和督促落实实施 等工作.
(4)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应将裂缝、渗漏防治作为专 题会审,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如为降低造价而降低板 厚、钢筋含量、防水等级等)
大部分项 目不同基 体交接等 部位所设 钢丝网直 径不足
0.9mm
• 超高或超长 砌体未按规
定设置连系
梁或构造柱
稳定及抗裂
性能差、构
造柱箍筋加 密区未加密
• 90墙构造柱未 放箍筋(总部 国际)
• 砖砌体组砌方法不正确、竖向通缝或透光、纵横墙体交接处留槎
接搓不满足要求且未按规范预留拉接钢筋、厨卫翻边高度不足、 施工洞随意留设且不放拉结筋、构造柱箍筋加密区不加密等问题.
• 3)设计单位没有针对易产生裂缝、渗漏的部位、环节、新材料、 新工艺及其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监理单位等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4、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不合规定要求
• 大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 案》没有针对性、指导性,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对于《质量常见问 题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认真审核.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9.09•【字号】晋建质函[2014]788号•【施行日期】2014.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晋建质函〔2014〕788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阳泉市、晋城市规划局:为加强全省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平台,发挥专家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张学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成优高工副主任委员:贾迎泽山西省设计审核室主任、成优高工张永胜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成优高工郝玉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工、成优高工二、专业指导组组成(一)勘察质量治理指导组组长:贾迎泽成员:王步云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成优高工、全国工程勘察大师崔朝显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原副总工、成优高工贾迎泽山西省设计审核室主任、成优高工李康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高工白晓红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书记、教授梁仁旺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原永智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王军海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邵平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副总工、成优高工温江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张会来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总工、高工赵旭宏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高工毕晓东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高工主要职责:指导勘察质量治理方面的技术工作。
协助开展勘察现场质量监管调研,提出全省勘察现场质量管理技术措施及建议;参与起草规范室内土工试验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及管理措施;参加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协助做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技术鉴定;参与专项治理地方性标准、技术手册的编制工作;协助开展工程勘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1。
工程概况 (1)2总体要求 (1)2.1编制说明 (1)2。
2质量目标 (1)3。
防控治理保证体系 (2)3.1防控治理管理组织机构 (2)4.防控治理制度 (7)4.1质量实施体制 (7)4.2建立防控治理工程预检制度 (7)4。
3建立防控治理计划制度 (8)4。
4成立相应QC小组制度 (8)4。
5责权利相结合制度 (8)4。
6严格防控治理检查制度 (8)4.7坚持样板引路制度 (9)4.8加强成品保护制度 (9)4.9工程例会制 (9)4.10建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 (10)4。
11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及工序“三检"制度 (10)4。
12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0)4。
13建立质量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 (10)4。
14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制度 (10)4.15建立健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管理制度 (11)4.16建立原材料采购制度 (11)5。
防控治理保证措施 (11)5.1第一要素——人 (12)5。
2第二要素-—材料 (12)5。
3第三要素——方法 (13)5.4第四要素-—机械 (14)5。
5第五要素——环境 (14)6。
防控治理程序 (15)6.1防控治理保证程序 (15)6。
2过程质量执行程序 (15)6.3施工质量检查与评定 (16)6。
4质量事故、汇报与验收 (17)7.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分析 (18)7.1桩基工程 (18)7。
2模板工程 (18)7。
3钢筋工程 (19)7.4砼结构工程 (19)7。
5砌体工程 (19)7。
6楼地面工程 (19)7.7装饰装修工程 (19)7.8防水工程 (20)7.9内外墙面抹灰及顶棚抹灰工程 (20)7。
10面砖饰面工程 (20)7。
11门窗安装工程 (20)8.预防质量通病的主要措施 (20)8.1制订消除质量通病的规划 (20)8.2精心会审图纸,消除因设计欠周而造成的质量通病 (21)8。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根据《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的安全、适用、美观等状况,达到以国家和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合同约定标准的程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监督国家和省有关建筑工程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执行;(三)检查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方的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测手段;(四)监督建筑工程质量,核验质量等级;(五)查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
各级各类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方均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发包方应配合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未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的,应委托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管理,并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质量责任。
第七条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资料、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合同约定,并附有相应的合格证件。
第八条发包方应对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九条建设开发单位组织建设的建筑工程,由开发单位承租发包方的质量责任;开发单位出售的商品应出示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并向用户提供使用、保养和维护说明。
开发单位应按规定履行其保修义务。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设计文件审核会签制度。
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图纸中对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通用设备,应注明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和质量指标,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对大中型建筑工程、超高层建筑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第十一条实行分包的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发包方负责;施工必须依据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和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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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及本公司2015年质量问题消除方案,结合本工程实际的情况编制本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楼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16层、地下1层;抗震设防烈度8度,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地下为一级。
6、建筑设计:***#楼建筑面积10913.10m2,,建筑高度54.9m,每层6户,共设有3部消防电梯;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三、治理的重点内容及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1、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
具体措施如下: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2)加大现浇板的刚度;
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4)现浇板浇筑时,应充分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应进行二次压抹,压抹后应及时覆盖或浇水养护;
5)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吊运、堆放重物,严禁物冲击现浇板及顶模板拆除。
2、填充墙裂缝
具体措施如下:
1)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三证资料齐全、取样复检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2)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采取钉钢丝网等抗裂措施;
3)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
4)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顶时,应留一定空间,至少间隔7天,再将其补砌挤紧;
5)填充墙砌体临时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预留拉结筋。
3、墙面抹灰裂缝
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抹灰砂浆配合比,保证原材料合格;
2)抹灰前先检查基层是否清洁干净,应对墙体进行洒水湿润均匀;3)抹灰面层严禁使用素水泥浆抹面,增加玻纤网,防止墙面裂缝;4)墙面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次成活;
5)抹灰完成后及时喷水养护。
4、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
具体措施如下:
1)外墙保温材料必须按照国家节能、环保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2)认真检查“三证”是否齐全,检验报告与复试报告是否与产品一致;
3)应检查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认真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4)坚持样板引路的原则,样板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5)点框法粘接面积不应小于50%;
6)外墙保温层要设置防火带,每两层设一道。
5、外窗渗漏
具体措施如下:
1)外窗制作前必须对洞口尺寸逐一校核;
2)窗框四周应采用固定片法安装固定;
3)窗框与结构墙体之间应打聚氨酯发泡胶;
4)外窗台上应做向外的流水斜坡。
6、有防火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具体措施如下:
1)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振捣密实;
2)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返,高度不得少于300mm,管道根部、转角处、根部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
3)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标高比地面最低处低5mm;
4)防水层做好闭水试验工作。
7、屋面渗漏
具体措施如下:
1)不得擅自改变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材料;
2)屋面防水层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施工;
3)卷材防水应做好防水附加层。
8、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不规范
具体措施如下:
1)设计单位明确等电位联结所选用的标准图集;
2)楼板内钢筋网应与等电位连接线联通;
3)等电位做完后,用全数做导通测试应形成记录。
9、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图纸应明确地漏型号及规格;
2)地漏安装在卫生间、厨房地面最低处,地面2公分坡度,坡向地漏水封深度应不小于50mm;3)已安装完毕的地漏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堵塞。
10、地暖、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地暖管渗漏
具体措施如下:
1)散热设备、管材、管件应相匹配,并应按要求进行检验;
2)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构造正确,埋设牢固,位置准确;
3)隐蔽安装的采暖管道在墙体、地面上应标明其位置和走向;
4)严格控制隐蔽地暖管安装,埋地部分不能有接头,安装完成后,0.6MPa水压试验,试验合格后保压至填充层完成;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蒲东小区*#楼项目部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