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条例
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营养需求,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营养餐是指中小学生在学校就餐时所享用的膳食,是为了满足学生饮食需求,保障其健康成长所提供的食品和服务。
第三条中小学营养餐应当符合《中小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与营养规范》的要求,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均衡。
第四条中小学营养餐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中小学营养餐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
第七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营养餐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督促整改。
第二章中小学营养餐的供应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当与专业的餐饮单位签订中小学营养餐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对中小学营养餐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选择或淘汰。
第十条中小学营养餐的供应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合格证明,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中小学营养餐供应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中小学营养餐供应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要求,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和职业培训。
第三章中小学营养餐的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中小学营养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合格。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中小学营养餐的食品原料进行采购管理,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中小学营养餐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对中小学营养餐的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对中小学营养餐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积极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章中小学营养餐的营养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特点,合理制定中小学营养餐的营养标准和食谱。
营养餐管理制度(5篇)
营养餐管理制度(一)1.大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将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核定的实名制学生____报教育局审查备案。
4.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学校主管领导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坚持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7.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界定享受对象,认真审核享受人数,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数,严防套取、冒领国家资金。
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二)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体教师认真学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____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零食、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学校食堂及食品存放库房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蚊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5.直接从事营养餐工作的学校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参加工作。
6.直接接触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学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中小学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中小学生饮食安全,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营养餐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2. 提高营养餐质量,满足学生营养需求。
3. 加强营养餐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营养餐的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教务处负责营养餐课程安排、教学管理等工作。
4. 家长委员会负责对营养餐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营养餐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质量。
(2)采购人员需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对食品原料进行严格验收。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加工管理(1)食堂加工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2)加工场所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清洁卫生。
(3)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循食品加工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3. 储存管理(1)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2)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3)储存食品应按照保质期先后顺序使用,确保食品新鲜。
4. 分发管理(1)分发人员需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对分发过程进行监督。
(2)分发过程中,确保食品温度适宜,避免变质。
(3)分发完毕后,对分发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5. 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进行讲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监督与检查1. 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营养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家长委员会对营养餐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学校的营养餐也成为了教育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成果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就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目标、原则、内容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学校营养餐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目标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需求,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业发展。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提供安全、卫生和有营养的餐食: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学校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确保餐食的安全和卫生。
同时,要提供符合学生营养需求的餐食,保证学生获得均衡的营养。
2. 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学校食堂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减少不健康的饮食行为,培养学生养生的意识和能力。
3. 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注意力:通过提供有营养的餐食,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注意力,促进学生的身体和智力发展。
4. 预防和控制学生的营养性疾病: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要求学校食堂提供符合学生营养需求的餐食,预防和控制学生的营养性疾病,如肥胖、贫血等。
三、原则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食品安全原则:学校食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
2. 营养均衡原则:学校食堂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生理发育和学习需求,合理安排食材和烹饪方式,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
3. 科学合理原则:学校食堂要根据学生的饮食习惯和口味偏好,科学合理地搭配餐食,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
4. 个性化原则:学校食堂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餐食服务,如特殊饮食要求、过敏食品等。
5. 宣传教育原则:学校食堂要开展饮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内容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采购管理:学校食堂要建立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并进行定期的食品质量监测和评估。
学校安全营养餐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规范学校营养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实施学校营养餐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
三、管理制度1. 食材采购管理(1)采购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合格、过期、变质食品。
(2)食材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确保食材质量。
(3)采购食材需进行索证索票,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堂卫生管理(1)食堂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食堂餐具、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3. 营养餐配餐管理(1)根据学生年龄、性别、身体发育特点,科学搭配营养餐。
(2)营养餐应保证膳食均衡,合理搭配主食、副食、蔬菜、水果等。
(3)营养餐应定期调整,以满足学生营养需求。
4. 食堂财务管理(1)设立营养餐专账,专人负责,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合理使用营养餐资金。
(3)定期公示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5. 食堂安全监督(1)学校定期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与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责任与考核1. 食堂负责人对食堂食品安全负总责,确保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校定期对食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食堂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绩效挂钩。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条例
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条例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篇1一、大力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营养、卫生。
四、严格按规定确定享受对象,认真审核享受人数,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档案并报乡镇教体办和县教体局审查备案,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漏报学生数,严防冒领学生营养食品。
五、配备学生洗手和饮水设施,为学生餐前洗手和饮水提供保障。
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学校主要领导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坚持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食品接收、分发、食用、卫生安全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七、成立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营养餐工作监督小组,对学校营养餐工作落实进行全过程监管。
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篇2为了扎实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1、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形成由膳食委员会监督,层层把关、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
2、供餐办法。
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采取学校以早点的方式和跑灶生午餐为学生供餐。
3、财务管理。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资金与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分账管理,专人负责,同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开账务,节余资金全额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挤占、挪用。
4、严格采取实名制制度。
每学期初核实学生人数,并公示无误后如实上报,不得多报、漏报。
5、加强监督保证安全运行,每学期安排数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膳食安全。
6、实行晨检制度。
学校的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卫生、营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2.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营养餐的具体实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3. 各班级班主任负责宣传营养餐安全知识,监督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食材采购:食堂应选用合法、合规的食材供应商,确保食材来源安全。
采购时应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
2. 食材储存:食堂应设置专门的食材储存区域,确保食材在适宜的温度、湿度条件下储存。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材。
3. 食材加工:食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加工过程中,应使用清洁的厨具、设备,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留样:食堂应按批次对加工好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5. 食堂卫生: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清洁,确保食品加工环境清洁。
四、营养管理1. 食谱制定:食堂应根据营养学原理和学生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确保学生摄入均衡营养。
2. 营养监测:定期对学生的营养摄入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调整食谱,满足学生营养需求。
3. 食堂开放:鼓励家长、教师参与食堂开放活动,了解食堂运作情况,监督食品安全。
五、培训与宣传1.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营养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2. 学生营养教育:通过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营养知识,提高学生营养意识。
3. 社会监督:欢迎家长、社会人士对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奖惩措施1. 对在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提高学生营养水平,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学生营养需求,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2. 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 规范营养餐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营养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食堂作为营养餐的实施主体,负责营养餐的采购、加工、供应等工作。
3. 学校卫生室负责营养餐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营养餐管理内容1. 营养搭配:根据学生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营养食谱,保证学生每日摄入足够的营养素。
2. 食材采购:严格执行食材采购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采购食材时应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商和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3. 食材加工: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加工过程中,严格把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防止食品污染。
4. 食材储存:食堂应设置专用储藏室,配备冷藏、冷冻设备,保证食材储存条件。
储存食材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变质。
5. 食材供应:食堂应保证营养餐供应时间、数量和质量,满足学生需求。
供应过程中,注意食品保温,防止食品变质。
6.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7. 健康教育: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定期对营养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应定期对营养餐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 学校将营养餐工作纳入食堂考核体系,对工作表现优秀的食堂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食堂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营养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营养餐食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学校营养餐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我校特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营养餐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食堂管理员、卫生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堂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食堂卫生状况,确保食品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符合规范。
三、采购与验收1. 食堂采购员应具备食品卫生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采购食材。
2. 采购食材时,应选择合法、正规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3. 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
4. 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确保食材质量合格。
四、加工与储存1. 食堂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加工过程中食品卫生。
2. 食堂加工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 食材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工好的食品应立即储存,储存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防止食品变质。
五、分发与供应1. 食堂应设立专门的分发窗口,确保食品在分发过程中保持卫生。
2. 分发人员应佩戴手套,防止手部细菌污染食品。
3. 食堂应定期检查学生营养餐的供应情况,确保学生能够及时、足量地吃到营养餐。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符合规范。
2. 食堂管理员应做好食品安全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卫生室负责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七、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教务处负责监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学生营养餐进行质量检查。
4. 体育卫生处负责对学生营养餐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营养餐采购与验收1.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熟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规。
2. 采购食品必须从持有有效工商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3.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4. 采购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 食堂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验收,验收员须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检查。
四、营养餐加工与储存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食品卫生知识,持有健康证明。
2. 加工食品时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3. 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确保食品质量。
4.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储存规范进行,保持食品新鲜、卫生。
5. 储存食品的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食品变质。
五、营养餐配送与供应1. 食堂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配送计划,确保营养餐按时、按量、按质供应。
2. 配送过程中,应保证食品不受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工作人员应向学生宣传营养餐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六、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1. 学校定期对学生营养餐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3.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营养餐食品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营养餐的食品安全,提高学生营养餐质量,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设立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协调各部门、学校、供应商等共同做好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
2. 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执行各项制度。
(2)组织开展营养餐食品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
(3)对营养餐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
3. 学校职责:(1)严格执行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3)配合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4. 供应商职责:(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供应营养餐食品。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3)积极配合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采购营养餐食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质量。
2. 贮存管理:营养餐食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进行储存,防止食品变质。
3. 加工操作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4. 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量使用。
5.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6.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7.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与考核1. 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的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提高学生营养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营养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处主任、食堂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 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负责营养餐的安全、卫生、营养等工作。
3. 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培训。
三、采购与验收1. 食堂采购食材时,必须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采购的食材应新鲜、安全、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堂应建立健全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采购日期、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4. 食堂应指定专人负责食材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食材予以退回。
四、加工与储存1. 食堂加工食品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2.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食堂应将食品加工场所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消毒。
4. 食堂储存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五、供餐与配送1. 食堂应合理安排供餐时间,确保学生按时用餐。
2. 食堂供餐应保证食品质量,避免食品变质、污染。
3. 食堂应建立健全供餐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六、监督与检查1. 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应定期向学校报告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工作情况。
3. 学校将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食堂和个人给予表彰。
七、应急处理1. 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流程。
3. 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提高学生营养餐质量,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营养餐的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3. 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营养餐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4. 家长委员会负责监督营养餐的质量和安全,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
三、采购与验收1. 食堂管理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2.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合格、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3. 采购人员应熟悉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4. 食品验收员负责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加工与储存1.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堂加工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设备定期清洗、消毒。
3. 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五、配送与供应1. 营养餐配送过程中,确保食品温度适宜,防止食品变质。
2.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学生用餐人数,提前准备好营养餐。
3. 学生用餐时间应合理安排,保证学生能够按时用餐。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食堂管理部门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 教务部门组织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3. 家长委员会定期向家长宣传营养餐安全知识,引导家长关注学生饮食健康。
七、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1. 学校定期对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3.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提高学校营养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校医、食堂管理员等担任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堂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
三、营养餐采购与验收1. 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2. 采购员应具备食品卫生知识,熟悉采购流程,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原料的质量安全。
3. 采购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应向持有有效工商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正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4. 食堂管理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确保食品质量。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易腐食品及时冷藏,确保食品新鲜。
4.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防止食品因储存不当而变质。
五、食品供应与销售1. 营养餐供应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师生用餐时间充足。
2. 食堂管理员负责监督食品供应过程,确保食品质量。
3. 食品销售过程中,严禁出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4. 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及时公布食品原料、加工过程、卫生状况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食品加工、操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学校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营养餐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营养餐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学生营养餐应以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宗旨,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卫生、公开透明、家长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营养餐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分发、食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学生营养餐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应成立学生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总务主任、卫生保健老师等为成员。
第六条学校应设立学生营养餐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学校应聘请专业营养师,负责制定学生营养餐的食谱,监督营养餐的制作和分发。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参与学生营养餐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与配送第九条学校应选择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明的供应商,与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实行定点采购、批量采购,确保食品的新鲜、卫生、营养。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应商提供的食品检疫、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食品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食品变质。
第四章储存与加工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专用食品储藏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持食品储藏环境的清洁、通风、干燥。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储存,标识清楚,先进先出。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五章分发与食用第十六条学校应设立学生营养餐分发专用场所,保持场所的卫生、整洁。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营养餐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学生营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实施营养餐的学校。
第三条学校营养餐管理应当遵循食品安全、营养均衡、公开透明、家长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营养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确保营养餐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营养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营养餐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营养餐管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营养餐的采购、加工、配送、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家长和学生参与营养餐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当选择具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许可证;(二)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三)具备符合食品加工、储存、运输和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四)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学校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加工、配送等环节的信息,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堂卫生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营养健康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餐食谱,确保营养均衡。
第十五条营养餐食谱应当每学期至少调整一次,以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营养餐的营养成分进行分析,定期开展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为学生提供符合健康要求的营养餐。
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营养餐食品的生产、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分发和就餐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在校长负责制下进行,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学生、供餐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当选择具备食品安全资质的供餐单位,并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第九条供餐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做好采购记录。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分发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分发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学生营养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营养管理,提高学生营养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营养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营养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卫生、公平公正、家长参与、政府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学生营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生营养管理体制,保障学生营养管理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
第二章学生营养工作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学生营养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学生营养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营养管理工作机构的职责:(一)制定学生营养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二)组织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和评估;(三)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教育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对学生营养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五)处理学生营养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学校应当设立学生营养管理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学生营养管理工作。
学校学生营养管理工作机构的职责:(一)组织实施学校学生营养管理工作;(二)制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规范;(三)组织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供应和餐饮服务;(四)对学生餐饮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五)处理学校学生营养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学生营养保障第八条学生营养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制定学生营养保障方案。
第九条学生营养保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营养餐的设计和制作;(二)学生营养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三)学生营养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指标;(四)学生营养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价;(五)学生营养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营养保障方案,组织学生营养餐的采购、加工、供应和餐饮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营养餐的设计和制作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兼顾营养和口味,合理搭配膳食,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教育和健康教育。
学校营养餐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提高营养餐质量,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美味。
2.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
3. 提高学生营养餐服务水平,增强学生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营养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营养餐卫生管理工作。
2. 食堂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日常卫生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的监督。
3. 各班级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班级营养餐卫生情况。
四、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管理(1)食堂应选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食品时应严格审查食品质量、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3)采购食品时应索证索票,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品加工管理(1)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2)加工食品时应保持双手清洁,穿戴工作服、帽,操作过程中不得接触非食品物品。
(3)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设备、工具、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鼠、防虫。
(2)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离地、离墙的原则进行储存。
(3)储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立即下架处理。
4. 食品分发管理(1)分发食品前应检查食品包装完好、无破损。
(2)分发过程中应注意食品温度,确保食品在适宜温度下分发。
(3)分发食品时应保持双手清洁,避免污染食品。
5. 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营养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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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学校食堂管理员:XXX二、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按照上级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对学校的营养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三、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由学校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校长是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食堂管理员、从业人员、班主任是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四、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在职培训。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各种操作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每人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六、学校应确定营养餐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加强过程监管。
1、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当周值周领导与值周教师是原料采购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原料采购的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把关,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
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每次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便于溯源,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采购人员要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添加剂用专用橱柜存放,标示要明显。
记账时,相关人员要在作帐凭证上签字,确保票据的真实和资金的安全。
2、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是库房管理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原料贮存和领取。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专管,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物品存放架的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食品原料的仓库进出库由其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3、从业人员胡XXX是食品加工操作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加工,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生产加工操作记录表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
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食品在烹调后到食用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凉菜。
4、从业人员XXX是食堂物品清洗消毒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对食堂所需原料和餐具进行清洗消毒,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清洗消毒记录表和消毒剂的使用记录。
要负责安排好食堂卫生的维护打扫,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安全。
要经常对室内外环境、操作间、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具用具“四过关”,即洗、刷、冲、消毒过关。
备餐间每餐使用前应用紫外线灯对空气和操作台进行消毒,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把灯开启30分钟以上。
洗净消毒后的生熟食品、案板刀具等要分开存放。
5、食堂管理员是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对营养餐食堂食品的加工操作整个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并记录。
包括: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培训情况、每天的晨检记录,原材料的采购验收记录,每餐次食品的生产加工记录,食品的安全检查留样记录,每餐陪餐教师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相关记录要有执行人和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名,食堂管理员是作记录的执行人,当周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是相关记录的检查监督人。
食堂管理员每天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把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食堂管理员要负责各班每周用餐学生花名册的收交。
6、学校分管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应按上级要求不定期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原文地址/thread-246339-1-1.html)过程进行检查,保证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有效执行;当周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按上级要求每餐次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贮存、食品的生产加工、食堂物品的清洗消毒、食堂食品的留样、陪餐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晨检情况、各班早读辅导教师组织学生到食堂领餐与分餐的过程和秩序、各相关教师对当天就餐学生就餐前后的健康情况、各班主任对当天缺勤学生的追踪与用餐签字情况等各环节的过程监管。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后学校班子立即临时研究最快做出处理。
要接受和配合上级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就餐时段内的学生安全,应严格按照学校就餐时间,提前半小时到食堂检查食堂卫生情况,并准时邀请家长代表一起陪餐。
陪餐后按要求由陪餐教师本人填写陪餐记录再准时执勤,及时处理师生在领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确保学生用餐秩序正常和安全。
8、班主任,是班级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按时安排好相关班委在本班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带领下,搞好本班学生营养早餐的领取和发放,负责对全班因此而可能产生的相关安全问题、环境卫生的保洁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班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习惯,教育和要求学生餐前洗手、清洗餐具,就餐前、就餐后两个小时内严禁食用其他食品,并对当天就餐学生健康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若就餐后发现不适情况,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认真核实事件的真实性,有效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妥善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护理工作。
9、科任教师,负责配合各班班主任抓好对应班级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
上早读辅导课、上午第一节课、第二节课的教师应对当天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生就餐前后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清查,并在班务档案上做好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后报告班主任。
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负责组织相关班委到食堂领餐,返回教室分餐,应亲自参与同学生一起进餐,并负责领取发放这一全过程的食品安全。
10、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做好进出校园各类人员的登记与管理,应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外来人员对学生人身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的侵害和破坏。
七、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每日要参加晨检,要保证按“四勤”标准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工作时要衣帽整齐,戴口罩、手套,洗干净手,不得留长发、胡子、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等。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八、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
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的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3、应装置换气风扇或排油烟机。
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定期适当处理。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
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6、凡易腐烂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
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8、应备置有密封盖的污物桶,污物桶内垃圾必须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9、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1、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消毒,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2、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
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九、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或仓库,以防发生恶意投毒事件。
十、学生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证新鲜。
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排除。
食堂内使用锅灶、压力容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设备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并能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
十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如发生学生因食用学校食堂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