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区分三种小微企业
什么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概念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媒体纷纷报道。
然而,媒体经常将国家扶持的小微企业与税法中的小微企业混为一谈,宣传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减半征收,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等。
这是不对的,这种宣传造成了很多小微企业的误解,一些小微企业由于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反而误以为税务机关故意刁难小微企业。
综合现在的税收政策,小微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一、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企业。
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共划分了16个行业。
比如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比如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小微企业分类标准
小微企业分类标准小微企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企业,它们在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对其进行分类是非常必要的。
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按照企业规模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小微企业的规模可以根据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等指标进行划分。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下、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按照企业规模进行分类,有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和管理。
其次,按照企业行业进行分类。
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政策支持、发展机遇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可以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进行分类。
比如,可以将小微制造企业、小微服务企业、小微科技企业等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促进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再次,按照企业创新能力进行分类。
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往往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因此,可以根据企业的研发投入、专利拥有量、技术创新能力等指标进行分类,对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关注。
最后,按照企业发展阶段进行分类。
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进行分类,比如初创期的小微企业、成长期的小微企业、成熟期的小微企业等,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可以从企业规模、行业、创新能力和发展阶段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有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这些分类标准,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从业人员数量:小型微型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一般不超过300 人。
2. 营业收入:小型微型企业的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3000 万元。
3. 资产总额:小型微型企业的资产总额一般不超过3000 万元。
4. 行业类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还会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细分,如制造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
5. 其他因素:除了上述标准外,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还会考虑企业的经营年限、纳税情况、创新能力等因素。
不同地区和行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认定标准可以参考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
同时,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状况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认定。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行业划型(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按什么标准划分
小微企业按什么标准划分此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主要是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那么,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型企业按行业类型划分的标准是: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2.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6.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1.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16.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小微企业定义
小微企业定义
小微企业是指以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作为主体,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以及劳动人数
及规模均较小的企业。
按照国家规定,小微企业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具备以下三个特点:
一、小规模,即企业的总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金额单位,下同)。
二、微型规模,即企业的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200名以下的工商企业
以及2017年末以下不超过500名以下人员的服务行业企业(2015年或次年末以下不超过
50名以下人员的微型服务行业企业)。
三、增值税特定纳税人,即2018年末累计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增值税
特定纳税人(2015年或次年末之前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增值税特定纳税人)。
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小,其参与产业的量是少,资金实力弱,人力资源有限,技
术水平低,经营策略缺乏创新,竞争性不强,产品质量以及生产方式等优势特征较少,几
乎都只在产业链最下端,操作过程复杂,产业门槛高,质量检验难,守信贷款财务资源配
置往往仅存在几个基本资源,以及财务健康状态低水平,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力大。
小微企业依托小区、村、街道,密切联系与社会的发展形势,尤其是在新形势下的发
展前景,这些都使得小微企业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利用自身的积极性,使得企业的发展得到大力支持,在提高了技术水平、改进质量形
成市场壁垒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法人等形式的小型企业,以及在一定经济范围内的个人经营者。
具体来说,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就全年度财务报表而言,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净资产在5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下;
2. 就企业自然年度而言,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200人以下;
3. 就企业实际经营范围而言,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200人以下。
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是指经济规模较小、经营范围较窄、经营活动较集中的企业。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对小微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 财税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税费减免、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
2. 融资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融资利息减免、担保费减免、政府贷款等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融资负担。
3. 人才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人才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以提升企业的人才竞争力。
4. 市场优惠: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市场准入减免、市场开放优惠、市场支持政策等优惠政策,以拓宽企业的市场空间。
总之,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 万元;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各行业标准如下: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行业划型(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分类标准
小微企业分类标准小微企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一类企业,它们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分类标准。
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范围、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进行划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小微企业分类标准。
一、按规模划分。
1. 微型企业,通常指从事小规模经营的企业,其从业人数少于1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100万元。
2. 小型企业,一般指从事中等规模经营的企业,其从业人数在10-50人之间,年营业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
3. 中型企业,指从事较大规模经营的企业,其从业人数在50-300人之间,年营业额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
二、按经营范围划分。
1. 生产型小微企业,主要从事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包括制造业、加工业等。
2. 经营型小微企业,主要从事产品的销售和经营,包括零售业、批发业等。
3. 服务型小微企业,主要从事服务行业,包括餐饮、旅游、教育、医疗等。
三、按所有制形式划分。
1. 私营小微企业,由个人或家庭独资、合伙或合作经营的小微企业。
2. 合作小微企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合伙或合作的形式共同经营的小微企业。
3. 股份制小微企业,由股东出资设立,按股份比例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的小微企业。
四、按行业性质划分。
1. 传统小微企业,如农、林、牧、渔业等传统产业的小微企业。
2. 现代小微企业,如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现代产业的小微企业。
以上是关于小微企业分类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的分类标准适用于不同的管理和政策支持。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并结合相关政策进行支持和引导,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国在制定小微企业分类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行业划型(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行业划型(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分类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分类
一、中小微企业定义
中小微企业是指规模较小,在人员、资产和经营规模上相对较弱的企业。
这类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和划分标准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但通常都是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来确定的。
二、中小微企业分类
1.按规模划分
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营业收入规模,中小微企业可以分为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微型企业三类。
小型企业一般指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中型企业一般指从业人员在500-2000人之间,营业收入在1000-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微型企业一般指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
2.按行业划分
中小微企业还可以根据所处行业来进行分类,比如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农业等。
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在经营特点、发展需求、政策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和管理方式来促进其发展。
总之,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和分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了解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采取相应的
政策和措施,有助于推动其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
如何认定一个企业为小微企业
如何认定一个企业为小微企业?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1]。
第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第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编辑本段行业划型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的形式
企业是归谁所有,由谁来经营的,具有什么样的法律 地位。
小微企业一般有以下三种类型:
⑴独资经营——企业归创办人一人所有。 ⑵合伙经营——企业归合伙创办者(两人以 上)所有。 ⑶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归一定立拥有,独立经营。
在我国,雇员不超过7人的独资经营企业称为个 体户,雇员在7人以上的称为私营企业。
独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结果要负全部责任,万一 经营不善,独资者的所有财产都可能用来抵偿债务, 这种无限责任是它的最大不利之处。
1、独资经营
其次,若是独资所有者病死或发生意外,则 企 业也会随之歇业。
再则,一人经营,精力和专业知识都很局限, 企业扩张也受限制。
有利于激发企业主的责任心、进取心,促进 他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50人) 组成的,股东只以所出的股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好处是投资人的风险有 限。最大的缺点是双重纳税。
公司在缴纳公司税后,不必就在当期分红派息, 盈利可留在公司继续用做生产性的扩张,不但能够增 强将来的盈利能力,也可使股东得以推迟缴纳所得税。 如果是独资经营或合伙制,已实现的利润必须在当年 完税。
2、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又称合伙制,是由至少两名
合资者组建的企业。 合伙制企业和独资经营企业一样,也不具备独立的法人 地位,故企业的全部责任就落到了合伙人身上。
合伙人对企业的经营负有无限的责任。
合伙制企业是合伙人之间协议的结果。
2、合伙经营
合伙人的无限责任、企业经营易于中断、集资 有限是这种形式的缺点; 另一方面,政府管制审计较松、不交纳公司法 人税、规定费用轻是其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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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税收优惠要准确区分三种小微企业
2015-04-10 国家税务总局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媒体纷纷报道。
然而,笔者发现,媒体经常将国家扶持的小微企业与税法中的小微企业混为一谈,宣传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减半征收,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等。
这是不对的,这种宣传造成了很多小微企业的误解,一些小微企业由于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反而误以为税务机关故意刁难小微企业。
综合现在的税收政策,小微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一、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企业。
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共划分了16个行业。
比如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比如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小微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
因此,增值税(营业税)小微企业是以月销售额为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规范叫法是小型微利企业,它是企业所得税特有名词。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则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制定,共划分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两大行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财税[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因此,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都符合条件,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四、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
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不能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但可以享受其他税费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将此项优惠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759号)第一条规定:“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在小型微型企业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述优惠只要是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小微企业就可以享受,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增值税(营业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特别注意。
五、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
对比可以看出,工信部划分的小微企业是以营业收入和(或)从业人员(如工业、零售业)、营业收入和(或)资产总额(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从业人员和(或)资产总额(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标准划分;增值税(营业税)小微企业是以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营业收入划分;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是以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划分。
因此,并不是企业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就一定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条件,不符合税法规定小微企业条件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下面笔者以工业和零售业一般纳税人为例说明:
可以看出,工业企业A和工业企业B虽都属于小微企业,但A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而B不可以;零售企业C虽属于小微企业,但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零售企业D虽属于中型企业,但可以享受相当于1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六、建议
由于媒体经常将小微企业与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混为一谈,致使很多小微企业误以为都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因此笔者建议,税务机关应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纠正媒体的错误,化解企业的误解,对于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应使其及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作者:马泽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