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者权益保护中三方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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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商机制

三方协商机制

(二)三方协商机制的内涵:

1.三方机制是专门为协调劳动关系而建立的管理体制 和组织体系,通过这种体制和体系,由参与各方共同 制定协商规则和协商程序,共同处理劳动关系; 2.三方机制的宗旨是通过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 的合作,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制度,促进全社会劳 动关系的稳定,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达到 稳定社会、发展经济的目的;
维护职工利益的勇气会大大降低

外企和私企工会,被雇主所控制

(二)三方协商机制的内涵:

3.三方机制中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处于平等 的地位,在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基础上,进 行对话、协商和谈判;

4.各方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维护各自代
表主体的利益,因此协商的过程实际上是不同
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和平衡;
(二)三方协商机制的内涵:

5.三方机制处理的事务都是当前在劳动关系方 面的重大问题和事务,比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特别是劳动合同、集体 合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有关劳

(十一)三方协商机制在中国

《工会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 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 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 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 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 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动争议的处理等。
(三)三方协商机制的特点
1.主体独立

2.权利平等

参与协商的三方在地 位上是独立的,代表 不同的利益主体。各 方都有独立的发言权 和表决权,不受其他 方的制约。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指由政府、雇主和工会组成的一种机制,旨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这个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工人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 政府的作用:政府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政府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政府还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市场,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手段来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在劳动争议出现时,政府可以提供调解、仲裁和裁决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2. 雇主的作用:雇主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的一方,他们代表着企业或组织的利益。

雇主应该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保护员工的权益。

雇主也应该与工会和政府进行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雇主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的发展和福利,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促进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3. 工会的作用:工会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劳动条件和待遇的改善。

工会可以与雇主进行谈判和协商,代表劳动者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还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培训和教育等服务,提升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运作需要政府、雇主和工会之间的密切合作与协调。

政府应该起到监督和调节的作用,确保雇主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同时,雇主和工会也要相互尊重,以对话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一种重要的机制,旨在通过政府、雇主和工会之间的合作与协商来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这个机制的运作需要政府的监督和调节,雇主和工会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合作。

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探析

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探析

企业 ,所 以集体合 同并 没有得到非公 有制企业的 认可 ,很多企业拒不执 行 ;其次 ,近年来工会的 职 能虽然随着 市场经 济体 制 的建立 在不断调整 , 但是在组织上仍然沿用传统 的模式 ,无论是公有 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 ,工会都成 为企业 的附 属组 织 ,在 结构 、物质 支 持上 受企 业影 响和 约 束 ,不能真正代表员工 的利益 ,员工 的诉求也不
号 :Z 10 4)阶段 性 成 果 。 D10 0
【 作者简介 】王志强 ,内蒙古财经学院讲 师,研 究方向 :人 力资源管理 、 劳动关 系管理。


我 国劳 动关 系 三方协 商机 制 的执 行现 状
的理念 已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 识 。 目前全 国
已有 2 个 省 ( 、市 )人 大 或 政 府 制 定 了 《 体 3 区 集
会干部 ,每年仅从事劳动争议 处理 的人才就需要 2 3 人 。我 国 劳 动 监 察 员 和 劳 动 者 的 比例 是 I —万 : 20 0 0 0 ,这一 比例在发达国家为1 00 :80 。企业劳动 关系专业人才 的缺 口更大 ,与外商独资、中外合资 企业专门设置劳动关系专员职位相比。我国的企业 还没有设置劳动关系专员 ,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工 作 主 要 由人 力 资 源 管理 部 门 负责 。 与 之 相 对应 的 是 ,国内目 前仅有 中国人 民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 、中国劳 动关 系学 院 、中南 财 经政法 大 学和 山东
受 到 企业 的干 涉和 影 响 ,缺 乏独 立性 。工会 更 多地 是 站在 用人 单位 的角度来 看 问题 ,不 能真 正代表 员
工的利益 ,不了解员工真正 的诉求 ,不能真实地反 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这样的结果必然是三方协商 机制形同虚设 。员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却以个体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介绍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介绍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介绍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矛盾斗争的关系。

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三方机制在当前的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介绍劳动关系中的三方机制,主要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和协调。

一、劳动者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的一方,他们通过提供劳务来获得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工资、福利、休假和工作安全等。

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他们可以通过工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组织,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和协商。

工会主要通过集体合同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工会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护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中的另一方,他们通过雇佣劳动者来获得劳务。

用人单位拥有雇佣和解雇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有责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的规定,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与工会进行协商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

通过集体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政府是劳动关系中的第三方,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和管理劳动关系。

政府的职责包括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促进劳动市场的公平和有序运行。

政府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政府还可以通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和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和纠纷。

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是劳动关系中的三个主要主体,通过他们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可以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试题解答.doc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试题解答.doc

一、补充简答题1、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什么?P6答:我国冃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临悸、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少、社会广泛支持”。

2、劳动保护中的三方协商机制指的是哪三方?P18答:劳动保护屮的三方协商机制指的是国家监察、企业(用人单位)负责、群众监督。

3、工会在劳动保护监察制度中的作用是什么?P46答:工会在劳动保护监察制度中的作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川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屮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4、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P84答:安全半产管理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纠正预防措施不放过;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

5、国际劳工组织是哪一个国际组织的专门机构?P139答:国际劳工组织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成立P 1919年,是联合国机构中历史最悠久、地位十分重要的一个专门机构。

6、工会劳动保护方针是什么?P11答: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工会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劳动保护方针。

7、劳动保护的基本立法原则是什么?P23答:劳动保护的基木立法原则在我国的《宪法》屮有明确的规定:(1)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42条);(2)劳动者冇休息的权利(43条);(3)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48条),儿童受国家保护(49条)。

8、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有哪儿种情况?P105 答:根据《建筑施匸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检杏评分不合格有以下三种悄况:1、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值小于70分;2、或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检査汇总表得分值在75以下;3、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貝•检查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论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完善

论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完善

论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我国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体系建设并不完善,这为该制度的发展和其社会作用的发挥造成了阻碍。

因此,为了保障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能够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从而完善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进我国劳动关系能够和谐健康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基本需求。

标签: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权益2014 — 10 — 15法学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全国或区域范围内,劳动关系表现出了较多的严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现象,如高校大学生就业困难、弱势群体就业压力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资发放、各项社保、医保事项的办理、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等引发的劳动纠纷较多,甚至导致劳动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等等。

笔者认为,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仅从行业内部去规范、调整劳动关系是无法满足社会需要的,只有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需求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才能实现社会化发展对劳动关系的需求。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以规范和协调本国重大劳动关系并对劳动关系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该制度的实施,使劳动关系各方主体在全社会层面上得到了更好的协调,并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共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也在我国调整各行业劳动关系,并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需求方面做出了贡献,从而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保障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内涵我国于1990年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于1976年制定的《三方协商促进贯彻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该《公约》规定,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三方协调机制是指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三方之间相互协调、协作、合作、携手发展,优化并稳固劳动关系环境,共同发展的管理模式。

一、三方协调机制的优势
1、有助于加快劳动力市场的调整,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体系和长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2、促进企业内部协调,加强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合作精神。

3、帮助企业改善劳动关系,创造平等的互动环境,促进劳资双方的利益和议和。

4、推动职业发展,通过不断创新和改善来拓宽员工的就业门路,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合作精神。

二、三方协调机制的实施
1、劳动保护法的实施。

2、建立劳动集体协商、商议机制,构建平等、双向协商环境,消除劳资短视。

3、加强劳资双方利益有效衡表技术,通过可行性分析、选择和博弈论等技术加以协调。

4、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有助于劳资双方之间的良性沟通。

5、建立连带效应调节机制,通过事前协商、法律干预以及媒体监督等方式,减少未来的劳资纠纷的风险。

6、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实现良性的劳资关系。

三、加强三方领域的协调合作
1、加强三方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改善劳资环境。

2、为劳动者提供有保障的福利待遇,解决就业、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使其能够得到更好的福利待遇。

3、建立相应的社会管理模式,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保护、社会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保障。

4、积极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合作,为劳动者开辟更多展示自
身才能的机会,实现良性的劳动发展。

5、让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各自方能可持续发展,共同完成劳动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介绍劳动关系是指由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起的一种以金钱为基础的经济关系,本身并不存在冲突。

但由于雇主与雇员在利益分配、意见交流、权益保护等方面可能出现分歧,如果没有合理的协调处理,就容易产生矛盾,甚至引发工潮、罢工等不良事件。

因此,采取有效的协调措施,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对于企业和员工都至关重要。

为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三方协调来维护雇主、雇员和企业的共同利益,让所有参与者更加公正、合法、高效地参与到协商、会议和仲裁等过程中。

本文将讨论如何制定一份可行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以充分保障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的含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是指,在雇主、雇员和企业之间,通过对话、协商、仲裁等方式建立统一、公正、可持续的劳动关系,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

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作为劳动者的雇主,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不仅需要向员工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还要关注员工的福利问题,满足员工的个人发展与成长,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

同样地,作为劳动者的雇员,也需要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和劳动合同,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请假、迟到早退等行为,主动参与协商和会议,提出有效建议。

上述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有权威机构进行保障。

在劳动关系方面,人力资源或者工会都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权威机构,同时这些机构也与雇主保持着良好的合作来维护公司利益,确保企业健康运转,这也是三方协调的关键之一。

重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的意义一份完善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信任度、协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具体意义如下:维护企业稳定企业员工之间的关系紧张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会让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震荡,进而生产力降低,造成企业财务损失,因此,更积极地开展三方协调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任务之一。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方协调的过程是社会的一项进步举措,对于更公正地保护员工、劳动者权利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面临工资、工作时间、卫生环境等劳动条件问题时,协调会更有力地处理这些问题。

美国劳动关系管理的三方机制

美国劳动关系管理的三方机制

美国劳动关系管理的三方机制对美国劳动关系管理的三方机制的体会如下:一、三方机制概述根据国际劳工组织《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规定,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之间,就制订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

即政府部门、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按照一定的制度、规则和程序,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所形成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

1、三方机制的特点1)主体独立。

主体独立是指参与协商的三方代表在地位上是独立的,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

各方都有独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不受其他方的制约。

2)权利平等。

在涉及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协商过程中,由于各方代表的利益主体不同,各方的要求和目的会有很大的差距。

缩短这种差距,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必须充分行使各方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必须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凌驾于它方之上,单方无权对它方发号施令。

这种特征能在协商中充分保护弱者的地位。

3)民主协商。

民主协商是三方机制产生的根源。

只有在协商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甚至每位代表的意见,才能形成比较科学和可行的方案和意见。

4)充分合作。

三方机制的目的就是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因此,在协商过程中三方要充分合作,并且通过友好协商,互解互谅,达成共识,取得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5)定期协商。

三方机制需要协商的事务都是涉及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因此,一般都采取定期协商的方式,如每季度召开一次协商会议,或每半年召开一次协商会议等等。

2、三方机制的作用1)确立工会地位,保护工人权益。

在三方协商机制中,工会作为一方独立的主体,可以代表工人提出意见,原先占绝对优势的资方力量开始减弱,劳动者的影响明显增强。

从此,工人的许多权益在工会组织的抗争下得到了有力保护。

2)缓解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

三方通过集体谈判、三方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方式较之过去通过激烈的劳资对抗来达成目的,更易于被各方所接受。

3)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5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5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指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劳动合同各方之间的权益、义务、责任等方面出现分歧,而引起的矛盾和争议。

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制定本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

二、调解机构的组织结构1. 人员组成调解机构设主任一名,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主任由组织指派担任,任期两年。

调解机构设若干名调解员,年满30岁,具有劳动法律专业知识,经过严格培训,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

调解员由调解机构聘任,任期三年。

2. 工作制度调解机构按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并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三、调解程序1. 申请调解劳动合同纠纷一方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向所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申请调解机构收到调解申请后,应立即受理,并通知劳动争议各方。

受理调解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3. 公告调解机构在受理后,可以公告调解事项,征集相关证据和意见。

公告的内容应准确、明确,并注明参与公告的时间和地点。

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4. 调解会议调解机构应在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调解会议。

会议召集人是调解机构主任或者指派的调解员。

会议期间,调解机构应提供相应的调解服务和协助。

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员以公正、中立的态度,帮助双方了解彼此立场,找到双赢解决办法。

调解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者人员参加会议。

5. 协议达成若劳动争议各方在调解会议上达成协议,调解员应记录并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并有具体的执行日期。

6. 不达成协议若劳动争议各方在调解会议上未达成协议,调解员应依法提出解决建议,并说明理由。

解决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劳动争议各方。

四、调解结果的执行和监督1. 协议执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各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 监督调解结果的监督由调解机构负责。

调解机构应定期了解调解结果的履行情况,并协助解决履行中的问题。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研究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研究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研究要:我国劳动力市场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变得更复杂,现状令人担忧。

劳动三方协商机制对于解决和协调劳动纠纷有积极的作用,但这方面有价值性的研究却很苍白、贫乏。

因此对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探析,研究找出劳动三方协商机制缺失和原因,作出合理又有效的更改,从而在整体上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不仅能丰富三方机制理论,而且也具有比较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2011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及仲裁机构受理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31.5万件。

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58.9万件,调解组织受理72.6万件。

各级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争议58.9万件,涉及劳动者77.9万人。

其中集体劳动争议0.7万件,涉及劳动者17.5万人。

涉及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如武汉富士康百人集体跳楼事件、民工荒、再到近期的康百联姻事件。

种种迹象表明,现今中国劳动关系矛盾已十分恶化,不及时应对势必会严重影响经济持续发展及社会稳定。

因此,如何利用三方协商机制协调好劳动关系,是我们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三方机制概念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雇主和工会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社会经济政策所进行的活动,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种有效机制。

它是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协商处理,涉及范围包括劳动立法、经济和政策的制定、劳动标准、工资待遇、职业培训、职业安全与卫生、劳动争议处理等产业行为的规范。

二、三方协商机制缺陷我国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的构建上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仍存在的一些缺陷。

(一)立法层面的缺陷从政府部门角度,不少政府官员思想根深蒂固,很难接受工会和雇主组织以平等身份参与协商解决问题,相反的,雇主和劳动者同样也自己与政府平等协商对话的可靠性。

体现之一是雇主一方在立法决策过程中缺乏对等参与和话语权。

另一方面,法律规定显得过于抽象和原则,如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未能对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本身的定位、职能范围、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没有明确做出界定,束缚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的发挥。

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协调发展

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协调发展

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协调发展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从其类型转变的角度上看,我国劳动关系由利益一体型通过利益分化向利益协调型转变。

利益一体是计划经济下的政治化和行政化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目的和要求;而利益协调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本质要求。

利益协调首先取决于劳动关系的协调,目前由于我国劳动关系所呈现的关系复杂化、类型多样化、主体明晰化和运行市场化的特点,因此,如何依法协调好劳动关系,是我们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而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对协调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通用的劳动法则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市场经济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这一过程中,这些国家的劳动关系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壮大,二战后,西方各国政府为了维持国内生产稳定,消除劳资对抗,缓解社会矛盾,他们采取各种措施来稳定劳动关系,三方性原则的广泛推广和三方格局的形成运作,正是西方工业国家在市场经济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

所谓三方性原则就是在制定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政府、雇主和劳工三方代表共同参与决定,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和对话,消除误解,弱化有争议的问题,增加达成协议的机会,取得共识,共同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性原则是由三方性组织或三方性机构具体实施的。

国际劳工组织是国际性的三方性组织,它积极倡导和推行三方性原则,1976年它通过了《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即144号公约。

由于三方性原则等量齐观地把工人和雇主都看作是发展经济的主要力量,主张政府在调整劳动关系时,应当吸收他们双方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协商和决策,因此,西方工业国家普遍推行这种机制,相应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三方协调机构,负责三方性原则的具体实施,并把广泛的三方性协商当成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形成的一种重要形式。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一、引言劳动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为了平衡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深入探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运作机制以及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起源于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与保障。

在过去,劳动关系由雇主独自决定,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通过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雇主、工会和政府三方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决策,为劳动者提供了平等的参与机会,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 平衡劳动关系利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平衡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

在现代社会中,雇主与劳动者利益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通过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双方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和协商,有效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冲突与纠纷。

只有在各方的共同参与下,劳动关系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同时也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追求。

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运作机制1. 会议组成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由雇主代表、工会代表和政府代表组成,形成三方的平等对话平台。

雇主代表通常由企业高层领导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代表担任,工会代表则由工会的选举产生,政府代表则由相关政府部门指派。

三方共同参与,实现利益的平衡和权益的保护。

2.议题讨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讨论。

这些议题涉及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在会议中,雇主代表、工会代表和政府代表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交流和协商,共同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合理的讨论和协商,劳动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发展。

3.决策实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的最终决策将由参与会议的各方共同决定,并由相关部门加以执行。

三方协商机制

三方协商机制
1、产业的国际劳工标准; 2、产业发展的有关经济和问题; 3、产业的劳动关系和劳动标准。
12/20/2019
• (三)地方一级的协商 • 是指地方的协商 • 内容: • 1、地方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立法; • 2、地方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法规的制定。
12/20/2019
• (四)企业一级的协商 • 形式: • 1、企业的集体谈判 • 2、集体谈判之外的双方就企业内有关涉及劳资
表是全国一级的雇主组织,工人代表是全国一级 的工会组织 • 内容:1、有关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事宜或履行 国家劳工公约或 国际劳工建议书的建议; • 2、关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立法; • 3、关于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和国内劳动法。
12/20/2019
• (二)产业一级的协商 • 是指国家一级产业的协商 • 内容:
外部条件:
1.从经济关系看,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从政治关系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发展为其提供了政
治条件。 3.从社会关系看,劳资矛盾的激化和工人力量的增长和发
展为其提供了社会基础。
内部条件:
1.三方主体是独立的,三者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三方都要有协商合作的意愿。
12/20/2019
利益,不得有政治目的 • 6、雇主协会不得有反工会的活动 • 7、雇主协会负有协调劳资关系的法定职责
12/20/2019
• 我国,代表企业的主体有: • 1、多数地方以企业联合会或企业家协会为代表 • 2、县市以下的企业方代表,一般由外资企业、
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企业、工商联等企业 协会推举代表,国有企业则以经贸部门为代表 • 3、少数省份由经贸部门为代表
(二)三方性原则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议事规 则中:要求会员国尽可能派遣完整的由三方组 成的代表团参加会议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是指企业、工会、劳动者之间一种协调劳资关系的方式。

在这种三方协调中,企业和工会作为两个独立的组织团体,共同协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经济利益,达成共识。

一、三方协调的重要性劳动关系中的三方协调是维护良好工作环境和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一环。

它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提高工人的工作满意度,减少劳资冲突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满足工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二、实施三方协调的原则实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企业、工会和劳动者之间的沟通应该是公开和透明的,三方协调的方案应该让所有人都理解和接受。

2. 良好的信任原则信任是建立三方协调关系的基础,企业、工会和劳动者之间应该信任彼此,尊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3. 公正正义原则实施三方协调方案的过程应该公正、正义、合法,尊重每个人的权利,避免不公平的待遇。

4. 确定责任原则企业、工会和劳动者在三方协调中要明确各自的责任,确保各个方面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平衡。

三、三方协调方案的具体实施针对劳动关系中的三方协调,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建立协商机制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与工会和劳动者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和纠纷,使企业的政策和工人的利益能够得以平衡。

2. 加强员工权益的保障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权益保障,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在员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团队凝聚力和员工的忠诚度。

3. 组织员工培训企业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素质和工作态度,增强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4. 举行群众性活动企业可以举行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爱和尊重,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从而减少部分员工的不满和抱怨。

5. 加强信息公开企业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如组织生产和经营状况、人事政策等等,让员工了解和掌握企业的信息,从而减少员工的猜疑和不信任。

论中国特色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特征及其改革路向

论中国特色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特征及其改革路向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以下简称“三方机制”)是指政府、工会组织、企业组织(国际上通常称为雇主组织)三方之间为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过一定组织机构和程序,就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沟通、协商应对的一项重要机制。

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矛盾的凸显,三方机制得到我国法律的正式确认并被广泛建立。

目前,中央到县(市、区)一级基本上都建立了三方机制,甚至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街道(乡镇)也建立了三方机制。

我国三方机制在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问题上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还存在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并明确要求健全三方机制。

〔1〕因此,对我国三方机制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关于三方机制,我国已有学者对其进行过探讨。

常凯、李琪在一些省市开始尝试建立三方机制不久撰文提出可以成立由中央到企业的各级劳【管理学研究】论中国特色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特征及其改革路向[摘要]三方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协调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一项基本机制。

中国特色三方机制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变迁是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的,直接动因是为了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探索建立、快速推进和深化发展三个阶段。

在中国特定政治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中国特色三方机制在作用发挥、逻辑基础、变迁过程、结构功能、机制运行等方面呈现出鲜明的特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定型,中国特色三方机制也趋于健全完善,但还需着力解决三方主体代表性不全面不到位、组织体系不健全、运行机制不顺畅、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

[关键词]中国特色;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BKS086)[作者简介]杨成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副研究员。

劳务纠纷调解制度

劳务纠纷调解制度

劳务纠纷调解制度
是指为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而建立的一套调解机构和程序。

该制度旨在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务纠纷调解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独立、公正、中立:调解机构应独立于劳动争议的双方,保障调解的公正性和中立性,不偏袒任何一方。

2.自愿参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自愿参与调解,调解结果应符合当事人的意愿。

3.快捷高效:调解程序应简便、高效,尽快解决争议,避免拖延和耗时。

4.保密性:调解过程和结果应保密,以维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商业利益。

5.灵活性:调解过程应灵活,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需求进行调整。

6.可依赖性:调解结果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根据调解协议来执行或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务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它能够提供一种和谐协商的方式,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同时,调解制度也可以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一个相对便捷、低成本的途径,减轻法院的负担,增加了解纠纷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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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权益保护中三方协商机制
作者:阿依夏木古丽·苏来曼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21期
摘要:本文首先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方协议机制中的政府角色定位展开论述,分别从政府在宏观指引与保障、加大监督与惩处力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三个方面分析;其次分析了工会组织在三方协商机制中的功能与定位,最后阐述了雇主组织的完善与雇主责任强化。

关键词:政府;工会;雇主组织;雇主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1-000-01
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方协商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缩小社会贫富分化鸿沟以及缓解劳资矛盾的重要途径,同样也是构建公平正义,促进整个社会幸福感与公正感的应有之义,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三方协商机制中各个主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自身的定位。

一、政府角色定位
第一,巩固与加强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宏观调控能力,树立正确理念,劳动关系干预机制须理性。

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三方协调机制具体运作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均需摒弃以牺牲劳动者的权益的代价来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进步的理念。

在调整相关劳动关系过程中,政府须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发挥其权威性。

在劳动者三方机制中,政府须转变理念,由传统的主导型政府向服务参与型政府转变与发展,在其中应当依法扮演居中调解角色,从宏观上推动劳资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协调与平衡二者权益,指导劳动三方机制顺畅运行,而非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其中,更不能使政府权力与资本达成联盟,将天平偏向雇主一方,牺牲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政府在干预劳动关系过程中,须秉持理性的态度与原则,加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投入与力度,加大违法成本成本,加大政府的维权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第二,在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三方协调机制建形成初始,特别是非公经济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子的背景之下,政府在其中的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不够规范,这使得劳动关系双方缺少制度约束,所以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三方协商时,政府的运用行政强制力进行推动及其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这并非意味着政府推动与干预始终一成不变,在三方协商机制中政府之所以扮演着主导角色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机制的不健全、三方主体尚不成熟,然而政府的权利也应当受到限制,而且当相关机制健全时,相关主体发育成熟,并且可以独立解决相关问题的时候,政府应当将权力下放至劳资双方。

这种权力的下放具体体现在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上,从过去的直接管理向间接引导模式转变,其承担的角色更多是宏观的调控,均衡劳资双方的权益。

这应当是劳动者权益保护三方协调机制的科学发展趋势。

第三,政府应当适时颁布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在制度与规范层面加以保障。

同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须全力配合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规定的配套工作,如人社部门应当对雇主一方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加强监管,劳动监察部门须对劳资双方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情况等开展不定期监察,工商部门须加强监管企业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的审批管理等活动。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注册管理,为其权益保障奠定前提条件。

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第一,工会传统的在行政系统中的从属地位须改变。

工会须将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作为工作指南,改革自身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及其工作内容,摒弃工会积存已久的行政化弊病,加强与巩固其自身建设。

在《工会法》规定的限度范围之内,加强其独立自主性,使其在数量与质量上都能转变为一个独立自主的社会团体、经济利益、劳动法律关系主及其文化关系主体,切实代表和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平衡劳动者权益保护三方协商主体权益。

第二,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如果无法建立自己工会组织,踊跃加入地方性工会也是一种可取的选择,通过加入地方性工会,能够充分发挥其联合规模效应。

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其行政强制力,督促地方成立地方性工会会,有效保障小微企业及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加入到地方性工会的小微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状况貌似错综复杂,但是这些小微企业如果运用细化分片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把这些较为分散的小微企业按照自身及其用工规模,就近划分为一片,每片区域将劳动关系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该责任人的工资与报酬方面,由地方政府与企业以强制性支出性质共担。

防止企业通过工资报酬来对某片区劳动关系负责人进行威胁。

第三,在行业范围内组织创立工会联合组织也就是行业工会,巩固与加强工会的代表力量。

对那些数量庞大、且较为分散的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而言,行业工会能够吸纳那些尚未或者难以组建工会的小微企业的劳动者,使这部分劳动者具有更加完善与通畅的权益表达路径。

在某种程度上,工会联合组织具备劳动者个体维权及其政府干预等维权渠道的局限性,所以组建完善的工会联合组织对于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意义深远。

三、雇主组织的完善与雇主责任强化
首先各种类型、规模的企业均应被雇主组织所覆盖。

统一的雇主组织可以形成规模效应,使企业获得更为丰厚的组织利益,并且能够保障组织内部各个主体相互之间针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协议的执行状况开展监督。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并没有消退迹象,这种背景促进了非公经济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脚步,然而产业级雇主组织却发展滞后,产业及雇主组织缺位,产业级的三方协商机制由此不能启动运行,因此,从整个产业角度,建立健全标准统一、覆盖范围广泛的雇主组织特别迫切。

第二,雇主组织应当更加积极与主动地承担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的社会责任。

在我国现阶段劳动格局呈现出强资本弱的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地位和力量不均衡、不平等。

双方的这种失
衡状况如果长期任其发展下去,对企业及其劳动者均是弊大于利的。

企业处于强势地位,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自我监管机制,组织进行自我革新与完善的动力也不足,逐利过度将会导致有意或者无意地侵犯劳动者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通常情况下无力反抗。

所以,在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企业须树立其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意识,平等对待劳动者,积极倾听他们的声音,养成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自主性与自觉性,避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三方协议机制中,各个主体须发挥好自己的作用,承担好自己的角色,政府在宏观指引与保障、加大监督与惩处力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等方面多管齐下,工会组织也要找准自己定位,转变自己的角色功能,雇主组织须健全与完善,雇主应当自觉主动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参考文献:
[1]王东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工会作用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2.
[2]彭娜.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职能完善的对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3]胡丽萍.我国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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