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合集下载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8分,2015年本章分值为8.5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章考点较多,复习难度较大。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2016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新增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的内容;(2)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的股权变更”的内容进行了调整;(3)删掉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全部内容;(4)删掉了“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的全部内容;(5)新增了“特别提款权货币篮”的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第一单元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考点1】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项目(P475)(2003年多选题、2006年多选题、2013年单选题)1.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1)技术水平落后的;(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3.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4.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解释】(1)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2)产品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贸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受到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约束和规范。

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了解经济法的关键知识点对于企业和个人进行合法、便利的贸易活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经济法知识点,并探讨其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基础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以国际经济法为基础,包括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协定、规则和原则等。

其中,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它的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并建立公平、可预测、非歧视的国际贸易规则。

二、经济法知识点1. 贸易壁垒贸易壁垒是指国家或地区采取的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服务的措施,包括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关税壁垒是指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费,可分为关税和进口配额。

非关税壁垒包括进口限制、技术壁垒、质量标准等。

2.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待一国的待遇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即不得歧视。

这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3. 国内补贴国内补贴是指政府向国内企业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援助。

在国际贸易中,国内补贴可能导致市场扭曲与不公平竞争,因此WTO对其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4. 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倾销的影响而采取的行动。

倾销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进口商品销售价格低于其在本国市场销售价格的行为。

WTO允许国家采取反倾销措施,但需要遵照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和程序。

三、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1. 促进贸易自由化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之一是促进贸易自由化。

贸易壁垒的减少和非关税壁垒的规范,使得贸易更加便利和公平,为企业和个人开展跨境贸易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2. 维护公平竞争经济法知识点帮助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不正当贸易行为的发生。

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和反倾销措施的规定,确保了贸易参与者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贸易活动。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本专题内容围绕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制度展开。

考核方式为客观题,分值为5分左右。

考查方式较为单一,重点突出,均是对记忆性内容的直接考查,不存在综合性、理解性的试题,适合考前突击准备。

但最近有剑走偏锋的趋势,好在重点仍未改变。

仍要把大部分精力分配到传统重点,适度了解其他内容。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涉及2020年考期的重大法律修改,必须引起重视。

目录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涉外投资法律制度一、《外商投资法》的原则与特色1.原则(1)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

(2)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

(3)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

(4)坚持内外资一致。

2.特色(1)从企业组织法转型为投资行为法。

(2)强调对外商投资的促进与保护。

(3)全面落实国民待遇原则。

(4)更加周延地覆盖外商投资实践。

二、关于外商投资的界定1.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

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特别提示】①上述所称的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

②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对特定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但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外商投资界定的表述,不属于外商投资的是()A.外国自然人与中国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B.外国企业取得中国境内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C.外国企业与中国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外设立企业D.外国自然人取得中国境内合伙企业份额『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的界定。

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三,我国对外贸易主管机构及其职责
(一)我国对外贸易的主管机构 我国对外贸易的主管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目前,商务部为我国的国内,对外贸易 商务部.目前,商务部为我国的国内, 的主管机构.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 的主管机构.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管理全国 的对外贸易工作. 的对外贸易工作.在地方各地的对外经济贸易厅 ),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商务部的领导下 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商务部的领导下, (委,局),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商务部的领导下, 负责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负责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外贸易工 作. (二)商务部在对外贸易领域的主要管理职责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义务
1.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 1.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 (1)产品,服务,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权,但国家 产品,服务,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权,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正常的,公平的获得进出口许可证的权利; (2)正常的,公平的获得进出口许可证的权利; 要求国家采取各种法律救济的权利; (3)要求国家采取各种法律救济的权利; (4)对外贸易中的公平竞争的权利; 对外贸易中的公平竞争的权利; (5)对外贸易的代理权; 对外贸易的代理权; (6)反倾销,反补贴,对外贸易调查等的请求权; 反倾销,反补贴,对外贸易调查等的请求权; (7)各种优惠待遇的享有权; 各种优惠待遇的享有权; (8)自主使用外汇权; 自主使用外汇权;
(二)对外贸易法概述
对外贸易法是指国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总称. 狭义的对外贸易法是指1994 1994年第八届全人大常委会第 狭义的对外贸易法是指1994年第八届全人大常委会第 七次会议通过的,并于当年的9 日生效执行的《 七次会议通过的,并于当年的9月1日生效执行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我国的对外贸易法体系除了这部单行法规以外, 我国的对外贸易法体系除了这部单行法规以外,还制 定了许多的配套法规.包括《反倾销条例》 定了许多的配套法规.包括《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 例》,《保障措施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保障措施条例》 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 对外贸易法的调整对象为对外贸易关系. 对外贸易法的调整对象为对外贸易关系.对外贸易关 系属于经济关系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 系属于经济关系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对 外贸易经营者和国家的关系;( ;(2 外贸易经营者和国家的关系;(2)对外贸易经营者之间 的关系;( ;(3 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 的关系;(3)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

试述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试述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试述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零碎到系统的过程,文章就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进行阐述和分析。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从1949年至1979年改革开放近30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开始起步发展。

(1)起步发展阶段的国内、国际环境国内方面:一是新中国刚刚成立,生产力低下,但又有优越的社会制度。

在“超越论”和“战胜论”指导下,社会主义各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二是来源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教训。

在开展对外贸易活动中,往往存有戒备心理,过分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忽视对外经济交往。

国际方面:帝国主义对新中国“封锁”、“禁运”,我国被迫采取国内和国外市场割断的政策;同时,我国无法与当时占垄断地位的资本主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于是采取割断的办法不与其竞争,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2)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框架当时的对外贸易立法主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制定了《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

这一时期,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从无到有,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管得过宽、统得过死的国家统制贸易制度,不利于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故对当时对外贸易的促进作用有限。

法制的不健全,导致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严重限制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从改革开放至中国加入WTO,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增长,外贸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行大大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成型。

(1)成型阶段的国内、国际环境国内方面:新中国成立后30年,经济长期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发展,闭关锁国,同国外发展的差距扩大了。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对外贸易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国际方面:战后,发达国家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先后选择了对外开放的道路。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2.技术进出口备案登记制度
《对外贸易法》规定,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据此,我国对自由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制度。但需要指出的是,此种合同登记仅具有备案意义,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3.关于技术进口合同的特别规定
根据《技术进出口条例》,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有权转让、许可者。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1.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还可以是个人亦即自然人。
2.对外贸易经营无需专门许可
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取消了外贸特许制,规定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当然,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依据《公司法》、《非公司型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设立登记。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 作者:
———————————————————————————————— 日期: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中国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是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2)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证》项下货物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同一进口合同项下收货人可以申请并领取多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对部分货物也可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国家对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或者进口数量限制措施的,自临时措施生效之日起,停止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涉外贸易法规概述

涉外贸易法规概述

涉外贸易法规概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涉外贸易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贸易的公平、有序进行,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涉外贸易法规。

本文将对涉外贸易法规进行概述,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规定。

一、国际贸易的法律基础国际贸易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方面。

国际法是指各国之间通过签署国际协议、条约等形成的法律规范,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和互惠贸易协定。

国内法则是指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和经济需求制定的法律法规,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

二、国际贸易的主要法规1.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织,其下设有一系列的规则和协议。

其中最重要的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它规定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和规范,保护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

此外,还有《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等协定,分别规定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2. 国内外贸易法规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外贸法规。

在中国,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这些法规主要涉及到贸易合同、关税政策、进出口手续等方面的规定,为企业和个人的涉外贸易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涉外贸易法规的特点涉外贸易法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国际性涉外贸易法规主要是为了调整和规范国际贸易行为,因此具有国际性的特点。

各国在制定涉外贸易法规时,通常会参考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规定,以确保贸易的公平和有序进行。

2. 多样性由于各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涉外贸易法规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有的国家更加注重贸易自由化,取消了很多贸易壁垒;有的国家则更加保护本国产业,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限制措施。

3. 动态性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涉外贸易法规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各国在制定法规时,通常会考虑到国际贸易的动态变化,以适应新的贸易形势和发展需求。

四、涉外贸易法规的重要性涉外贸易法规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贸易的公平性涉外贸易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保障贸易的公平性。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详细描述:(一)商务部的核准 1.核准权限和程序 中央企业:商务部核准;地方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境外企业,应当由相对最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办理核准手续。

2.不予核准的情形: (1)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2)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3)可能违反我国对外缔结的国际条约; (4)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

(二)国家发改委的核准 国家发改委对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项目和大额用汇项目(上述领域之外中方投资用汇额1 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1.核准权限:2.项目登记:省级发改委在下发核准文件前,需报国家发改委登记。

(1)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至3亿美元以下; (2)非资源(1)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的资源类(2)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的非资源类国家发改委核准(1)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的资源类(2)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的非资源类地方企业实施由省级发改委核准中央管理企业实施企业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1)前往特定区域(如未建交、受国际制裁、发生战争动乱)的投资项目(2)涉及特定敏感行业(如基础电信运营、跨界水资源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省级发改委或中央管理企业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或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开发类:中方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至1亿美元以下。

例题:1.甲外国投资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乙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并构成对乙公司的实际控制。

下列关于该战略投资行为应当履行的相关外部程序的表述中,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是()。

A.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批复;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B.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批复;将股份转让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C.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D.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正确答案:D解析:。

国际私法之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国际私法之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国际私法之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国际私法是指涉及跨国交易、涉外争端解决以及涉外法律关系的法律领域。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涉外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国际私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国际私法在涉外经济领域的作用,以及国际私法的制度建设。

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国际私法起到统一法律制度的作用,使得跨国交易能够在不同国家的法律框架下得以进行。

国际私法首先以国际公共法为基础,规范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在跨国商品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统一了各国对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的法律规则。

其次,国际私法作为区别于国际公共法的领域,注重于民事关系的调整。

在涉外经济领域,各国涉外投资、公司合并收购等活动涉及的合同、民事责任等问题,都需要国际私法的制度保障。

国际私法通过规定合同法、民事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确保各方在跨国交易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国际私法在涉外经济领域还发挥着解决争端的作用。

由于涉外经济活动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争端的解决常常需要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作。

国际私法通过制定国际仲裁、法院管辖等规则,构建了涉外经济争端解决的制度框架。

例如,UNCITRAL(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了国际商事仲裁规则,为跨国争端的解决提供了程序性保障。

然而,国际私法亦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境。

首先,由于国家法律体系的差异性,各国在国际私法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有些国家的法律制度相对不成熟,使得涉外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其次,由于全球化的趋势,涉外经济活动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国际私法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亟待提高。

例如,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国际私法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因此,国际私法需要不断完善和进步,以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方面,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制定统一、统一的国际私法规则,建立跨国法律体系。

另一方面,国际私法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与发展国际经济趋势相适应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国际服务贸易 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 三、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 予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各个国家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其他诸多原因,对于国际服务贸易都会作出一些限制和 禁止性规定。我国《对外贸易法 •( 1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 2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 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 3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 4 )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 6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 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 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 方可进口或者出口。 (一)配额管理 配额管理是指在对外贸易中,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对外贸易秩序,对一些限 制性商品的进口或出口进行宏观调控,实行数额限制的制度。根据划分角度不同, 可分为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协商配额和协定配额、主动 配额与被动配额、货物配额与关税配额等。 (二)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取得进出口许 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不准货物、技术进口或者出口的一种制度。进出口货物 与技术的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涉外经济活动中对外贸易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
(三)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原则 1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维护外贸秩序我国幅员辽阔,省份众多,进出口岸产品货 物品种繁多,只有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才有可能取得最 佳经济效益。 2 .经营自主权原则 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是我国对外贸易 法的一贯原则。 3 .平等互利原则 平等互利是各国间贸易往来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 4 .互惠对等原则和最惠国、国民待遇原则 根据国际条约和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和参加方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或者根据互惠、 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和对外贸 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 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 度
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政府在缔结或者参 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作出了对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提供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承 诺。这为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促进我国服务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广 阔的空间。缔约国和参加条约、协定的国家的公民,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不仅可 以进入我国服务市场,而且还可以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享受国民待遇,与我国公民 一同分享市场,一同参与竞争。由于服务市场涉及的面广而且量大,所以国家必须 加强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力度。此外,国家还通过制定、调整并公布国际服务贸 易市场准入目录,规制整个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对于与军事 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 服务贸易,国家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限制或者禁止它的发生或将其终止。在战 时,或者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也可以采取任何必要 的措施,限制或者禁止任何国际服务贸易的发生或将其终止。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二节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
一、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原则 二、对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的限制或禁止 三、对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的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 度
一、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原则
(一)进出口自由原则 我国《对外贸易法》第14条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发展经济的需要,我国从整体上确立了 自由进出口的原则,改革完善了各种外贸制度,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根据国家利益和国际惯例,对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适当限制与管理的原则 货物进出口分为自由、限制、禁止三类。这是与WTO的数量限制例外规定相适 应的。我国限制性规定还遵循非歧视与透明度原则,体现了国情与国际惯例的 统一。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保障措施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保障措施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保障措施● 详细描述:因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并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1.调查机关: 对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及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保障措施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2.调查启动:依申请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

——无比例要求主动调查商务部虽未收到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国内产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而受到损害的,也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例题:1.某种化工材料进口数量激增,使国内生产同类产品及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化工厂受到严重损害。

根据有关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采取的措施是()。

A.直接向海关申请禁止该化工产品进口B.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査申请C.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D.向商务部提出保障措施调查申请正确答案:D解析:因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并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方式提高关税的形式组织决定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公告商务部予以公告执行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200天。

方式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组织决定(1)提高关税形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2)数量限制形式:商务部决定。

限制后的进口量不得低于最近3个有代表性年度的平均进口量,但有正当理由表明为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而有必要采取不同水平数量限制措施的除外。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导言:随着中国的对外贸易日益增长,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也成为了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贸法律制度的完善与适用对于保障外贸交易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外贸法律制度的概述外贸法律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国际贸易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国际条约、国内法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它们保障了贸易各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和义务,并为解决外贸争端提供了法律基础。

外贸法律制度主要涉及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规则、国际投资、关税与贸易壁垒、国际货币支付、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议题。

其中,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对于各个贸易主体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行为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

二、外贸法律制度的重要性1. 维护贸易公平性外贸法律制度的建立,旨在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

通过明确规定贸易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帮助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贸易活动,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2. 提供争议解决机制贸易争端的解决是外贸法律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

外贸法律制度规定了争端解决的程序与机制,为争端当事方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

这有助于提高贸易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为各方提供了安心的贸易环境。

三、外贸法律知识点1. 外贸合同法外贸合同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其规定了贸易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

外贸合同法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遵守外贸合同法非常重要,可以有效防止交易中的纠纷发生。

2. 货物贸易法。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中国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是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二、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一)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1.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2.从地域范围看,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二)《对外贸易法》的原则1.统一管理原则我国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亦即商务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2.公平自由原则3.平等互利原则4.区域合作原则5.非歧视原则(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相应待遇。

(2)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他国国民(包括个人和企业)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6.互惠对等原则三、对外贸易经营者(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概念1.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还可以是个人亦即自然人。

2.对外贸易经营无需专门许可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取消了外贸特许制,规定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

当然,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依据《公司法》、《非公司型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设立登记。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1.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对外贸易法》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一)适用范围属人原则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属地原则 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补充1】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补充2】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二)基本原则1.经常项目可兑换: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只需审核交易真实性。

2.资本项目部分管制: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

例题:1.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制度的管理环节中,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职责范围的是()。

A.QFII资格的审定B.投资额度的审定C.投资工具的确定D.持股比例的限制正确答案:B解析:(1)选项ACD: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2)选项B: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人和汇兑管理等。

2.下列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制度的管理环节中,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责范围的是()。

A.QFIl资格的审定B.投资额度的审定C.投资工具的确定D.持股比例的限制正确答案:B解析:3.王某非法倒买倒卖相当于人民币M万元的等值外汇。

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外汇管理机关除可以给予王某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处罚外,还可以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该罚款幅度为()A.1万元至10万元B.2万元至20万元C.5万元至50万元D.6万元至60万元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违反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处罚”。

依据法律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详细描述:(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概述 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及贷款等。

外汇收入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外汇支出(1)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2)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无须批准 【分析】这种情况属于投资收益,属于经常项目,所以无需批准。

证监会负责市场准入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境外投资额度、资金汇出入及汇兑管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债管理例题:1.关于银行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管理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B.凡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具备健全的内控机制和完善的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可根据自己外汇总资产规模向人民银行申请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C.各商业银行需凭人民银行的批复文件,在批准的购汇规模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局申请购汇程序借用外债后,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登记;借款合同变更,须变更登记;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提款,办理注销登记。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在保障贸易公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从国际贸易规则、进出口管理、海关监管以及争端解决等方面,详细探讨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国际贸易规则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积极参与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目前,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主要依据《中国-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国内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首先,中国积极履行与WTO的承诺,主动降低关税壁垒,推进贸易便利化。

例如,中国在加入WTO之后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关税减让措施,放宽了对外贸易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促进了国内市场的开放。

其次,中国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并参与了区域性贸易协定的谈判与签署。

例如,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相关国家签署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扩大了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并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贸易环境。

此外,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制定和执行,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进出口管理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管理机构是海关总署,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管理。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也对相关领域进行管理。

进出口企业在进行贸易活动前,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注册登记,获取相应的资质和手续。

同时,企业要遵守相关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确保产品质量和合法性。

对于出口企业,海关采取出口退税、出口关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同时,海关加强出口货物的监管和检验,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

对于进口企业,海关实施进口关税及配额的管理,防止不合规、低质次品进口。

同时,加强进口商品检验和检疫,保护国内市场及消费者的利益。

三、海关监管海关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负责监管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等职责。

中国海关积极推行“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加快通关速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外贸法律制度

外贸法律制度

外贸法律制度外贸法律制度是指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法律体系。

外贸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外贸合同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法律法规。

外贸合同法是外贸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外贸合同法规定了外贸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具体规定,为外贸主体提供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障。

合同主体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保证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法是指国际间贸易活动所适用的法律规范。

国际贸易法主要依据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的规定,对国际贸易进行规范和监管。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国际贸易法制度的核心组织,它通过制定贸易规则、解决贸易争端等方式,促进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国际商事仲裁法是指在国际商事争议中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

国际商事仲裁法为外贸主体解决了跨国纠纷的问题,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等,提供了专业的仲裁服务,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外贸法律制度的存在和完善,对于外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外贸法律制度为外贸主体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保护了合法权益,降低了交易风险。

另一方面,外贸法律制度为国际贸易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然而,外贸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了法律制度的碎片化和不统一性。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导致了法律适用的困难。

其次,外贸活动的快速发展和新兴业态的出现,给现有的法律制度带来了挑战。

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需要适应法律制度的更新与完善。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外贸法律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首先,各国应加强合作,通过制定和推动国际公约的形式,提高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和普遍性。

其次,应加强对法律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外贸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最后,要积极应对新技术和新模式的挑战,及时修订和调整法律制度,确保其与外贸实践的一致性和适应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 详细描述:
(一)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一)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例题:
1.下列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其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
B.对外贸易经营实行特许制,经营者需经审批并获得外贸经营资格
C.国家可以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D.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家工商总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正确答案:C
解析:依据:《经济法》教材第473~474页。

适用对象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适用地域
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港澳台(港澳台是我国的单独关税区)
专门的货物
只对部分而非全部货物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且此类货物通过目录方式让公众周知。

目录由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专门的企业
一般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

根据具体情况,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