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普通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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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一、引言。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指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评审标准,它是对于该领域或专业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科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参考。

二、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内涵。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学科建设、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它主要包括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科建设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目标、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建设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在科研创新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平台等方面的内容。

在教学质量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教学管理、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教学实验等方面的内容。

在师资队伍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素质、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生培养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生培养目标、学生培养质量、学生培养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三、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原则。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

科学是指评审标准应基于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公正是指评审标准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偏不倚地对待各个专科。

客观是指评审标准应客观、客观、客观,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全面是指评审标准应全面、全面、全面,覆盖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四、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机制。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应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机制。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制定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执行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公正、公平、公开。

再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监督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客观、客观、客观。

云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评分标准

云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评分标准
②使用率应占重点病种诊疗人次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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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查药监部门的院内制剂批文。
查重点病种病历。
制剂品种达标得3分,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使用率每降低5%扣分。
4.引进吸收中医药治疗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
从已建成的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引进、吸收中医药治疗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专科不少于2个、专病不少于1个,并在临床上不断优化应用,效果明显。
2.特色疗法
①不少于2项,有明显的临床效果。
②重视中医药康复治疗,积极开展中医药非药物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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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地考核。
①有2项及以上得1分,少1项扣分;
②有开展中医药非药物治疗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3.院内中药制剂
①品种数量:
三级医院重点专科不少于3种,重点专病不少于2种。
二级医院重点专科不少于1种,重点专病不少于1种。
3.老专家作用的发挥
充分发挥本专科(专病)老中医专家的业务指导作用,并开展本专科诊疗技术和学术经验的传承工作。
2
查病历记录中查房记录和师承协议。
有查房记录得1分,无扣1分,启动师承工作得1分,未启动扣1分。
③定期对主要病种和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及时修订、优化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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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查经重点专科(专病)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讨论的诊疗方案。
查病历。
查资料。
专科:有本专科(专病)中医药特色的诊疗方案并认真实施得2分,无诊疗方案或未实施扣2分;每少1个扣分;未规范应用诊疗常规扣1分。
重点中医专科达到相应科室标准。二级医院(内科、外科、妇科、针灸科和儿科≥50%,肛肠科≥15%,骨伤科≥30%)以上;三级医院(内科、外科、妇科、针灸科和儿科≥60%,肛肠科≥20%,骨伤科、皮肤科和眼科≥30%;耳鼻喉科和推拿科≥20%)以上。其它未列及的重点专科参照相近科室标准执行。

重点专科技术项目

重点专科技术项目
17、女 性内分 泌激素 监测
四、儿 科
参加儿 科省级 临床重 点专科 评审的 医院, 只需从 以下技 术项目
中选择 20项参 加评审 。
(一) 新生儿 科
1、第 五版)
2、新 生儿呼 吸衰竭 诊断和 基本治 疗
3、常 频呼吸 机的使 用
4、持 续呼吸 道正压 的应用
8、骨 密度测 定
9、内 分泌肿 瘤定位 或内分 泌腺同 位素扫 描(包 括甲状 腺 ECT, 彩超, CT,磁 共振 等)
10、甲 状腺Ⅰ 131 摄 取率测 定,甲 状腺球 蛋白抗 体 (TGAb )测定 、甲状 腺微粒 体抗体 (TMAb )测定
11、DM 的分子 生物学 检测
(七) 肾脏病 科
(八) 风湿免 疫
1、关 节腔穿 刺术及 药物注 射
2、自 身抗体 谱检测 技术
3、干 细胞移 植治疗 难治性 结缔组 织病
4、鞘 膜腔内 药物注 射
5、核 素骨骼 显像
6、血 管炎的 诊治
7、脊 柱关节 病的诊 治
8、早 期及难 治性类 风湿关 节炎的 诊治
9、骨 质疏松 症的诊 治
10、关 节镜诊 治技术
4、会 阴Ⅲ度 裂伤发 生率: <0.1% 。
5、会 阴侧切 伤口感 染率 (合并 生殖道 性病者 除 外): <2%
6、母 儿血型 不合的 诊治及 新生儿 溶血病 的预防
7、产 前出血 的诊治
8、产 后出血 (> 500 毫 升)的 诊治
9、羊 水栓塞 、产后 弥漫性 血管内 凝血 (DIC )的诊 治
3、治 疗内 镜:食 道静脉 曲张出 血硬化 疗法或 套扎急 诊内镜 止血术
粘膜切 除法 (早期 胃、结 肠癌)
消化道 狭窄扩 术、内 支架置 放术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一、研究与科技创新能力(权重:20%)麻醉科作为临床重点专科,具有较高的研究与科技创新能力,以下为评分细则:1. 科研项目:对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科研项目以及其他科研项目。

2. 科研成果:考察麻醉科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奖励等。

3. 科研团队:评估麻醉科的科研人员队伍构成和研究方向的多样性以及创新性。

二、临床服务能力(权重:30%)麻醉科应具备高水平的临床服务能力,以下为评分细则:1. 临床规模:考察麻醉科的临床规模,包括门诊、病房床位、手术数量、手术种类等。

2. 临床质量:评估麻醉科的麻醉操作技术、麻醉并发症发生率、手术安全情况等。

3. 专业设备:考察麻醉科的专业设备和仪器的配备情况,包括麻醉机、监护设备、吸入麻醉药物等。

三、师资力量(权重:20%)麻醉科应具备充足的高水平麻醉医师队伍,以下为评分细则:1. 医师资质:考察麻醉科医师的职称、学历、专业资质等。

2. 医师数量:评估麻醉科医师的数量,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3. 师资结构:考察麻醉科医师队伍的结构构成,包括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等。

四、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权重:15%)麻醉科应具备良好的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平台,以下为评分细则:1. 学术会议:评估麻醉科的学术会议组织和参与情况。

2. 学术交流:考察麻醉科与其他学科的合作和交流程度。

3. 学科建设:评价麻醉科的学科建设情况,包括学科带头人引领、教学资源等。

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权重:15%)麻醉科应注重人才培养和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以下为评分细则:1. 毕业生情况:考察麻醉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其进一步深造的比例。

2. 继续教育:评估麻醉科医师的继续教育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术会议等。

3. 临床技术培训:评价麻醉科对临床技术培训的开展情况。

六、管理与质量控制(权重:20%)麻醉科应注重管理和质量控制,以下为评分细则:1. 管理体系:评估麻醉科的管理体系和流程,包括麻醉管理规范、手术安全管理等。

《外科学》考评方式与标准

《外科学》考评方式与标准

《外科学》考评方式与标准一、本课程考核方法和要求外科学总论和外科学各论,在课程结束后分别进行考试,考核组成相同。

理论考试70%实践技能考试20%平时成绩10%二、理论考试(一)学院考核:从计算机考试出题试题库中抽取,从10000道题目中自动组卷(有A1、A2、B1、A3、A4选择题、名词解释、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病例分析题),采用普通答卷和机考相结合的两种答题方式进行考核。

组题后,每道题都经过专家的严格审查和确认,紧扣教学大纲,严格把握试题难易程度,保证考试的合理性和公平公正,试题适当融入外科学新进展和医学英语。

(二)学校考核:四年级临床理论综合考试、五年级临床理论综合考试1. 四年级临床理论综合考试(1)考试内容:内科(包括神内、传染)占40% ;外科(包括外总)占30%;妇产科占15%;儿科占15%。

(2)考试题型:多选题A1、A2、B1 比例::A1:4 A2:4 B1:2 (3)考试题量:120道(4)试题来源:首都医科大学习题集占100道,中国医大题库20道。

(5)考试内容:试题含盖生产实习大纲的主要内容、全面考核学生经过36周实习后对临床知识掌握程度和临床综合分析能力。

(6)考试题型:多选题120道和4道病历分析(内、外、妇、儿)(7)考试组织单位: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2. 五年级临床理论综合考试模拟考试(1)考试内容:试题含盖生产实习大纲的主要内容、全面考核学生经过36周实习后对临床知识掌握程度和临床综合分析能力。

(2)考试题型:多选题120道和4道病历分析(内、外、妇、儿)(3)考试组织单位: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三、实践技能考试(一)外科总论技能考核项目1. 刷手2. 消毒铺巾3. 穿手术衣、戴无菌手套4. 手术基本操作5. 换药、拆线6. 胸腔闭式引流7. 小夹板固定技术8. 穿脱隔离衣(二)外科学各论技能考核1. 外科临床技能考核第一站(问诊)2. 外科临床技能考核第二站(体格检查)3. 外科临床技能考核第三站(辅助检查)4. 外科临床技能考核第四站(病历书写)5. 外科临床技能考核第五站(口试)6. 外科系统专科查体评分标准四、设立《刘展谋医学生奖学金》、《吉田晃医学生奖学金》,外科学是重点考核内容之一。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整形外科)-新版.pdf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整形外科)-新版.pdf

医疗事故情况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单病种 单病种质量 18 质量及
费用 (90) 单病种费用
诊断符合率
病区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 19 质量 断符合率
(95) 甲级病案率
根据整形外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 60 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0 ≥95%,得 10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0 ≥70%,得 10 分;不开展,不得分
5%扣 1 分。
50%得满分;每下降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
唇腭裂治疗,颅颌面外科,美容外科,修复重建外科,瘢痕治疗、四肢
10

显微外科、泌尿生殖系统畸形的治疗、激光治疗中心
亚专科 12 建设
(60)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 服务能力
技术 13 特色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唇腭裂治疗:唇腭裂的序列治疗,外科、语音、正畸、心理等治疗,具
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以上,在国内开展例数排名居首位,得满分;不达 50
标,酌情扣分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 诊治 要病种 14 能力 (90) 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 30 分
医院报告上一年度疑难病种的收治总体情况, 并介绍 1-2 个特色病例(20 30 分),医院提供 5 份反映本院最高诊疗水平的疑难病种病历( 10 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 辐射 况 16 能力 (40) 对口支援情况
10 近五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 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10 分;创新项
20
2 项创新项目(各 分。

5.泌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5.泌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泌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强、能带动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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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普外科-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

湖北省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基本标准一、组织管理1、医院有重点专科建设领导或组织机构;2、医院有扶持重点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3、医院制定有重点专科发展规划;4、科室有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

二、、科室设置1、专科为独立单元,室内布局合理;2、病床≥30张;3、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经费投入1、市、州政府下拔有重点专科建设经费。

医院每年用于专科建设的经费比例不低于同年本科室业务收入的5%;2、添置有专科必需的仪器设备;3、专科建设经费有帐目、专款专用。

四、人员结构和人才培养1、学科带头人为正高职称人员,担任本专业市、州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称;2、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有一名45岁以上正高职称人员或副高职称人员占20%,中、初级医师必须医学本科毕业,有硕士生.3、有人才培养计划及实施记录,参与当地市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人才培训工程。

五、科学研究1、承担有市级以上科研课题;2、近三年内有科研成果,获得三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市三级科技进步奖≥2项;3、有科研工作的年、周期计划。

六、学术水平1、每年在省级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公开出版期刊上≥5篇;2、学科带头人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成员。

七、临床教学、进修培训1、承担有本科医学生临床教学任务;2、接受在职人员的培训及进修。

八、技术水平1、能独立开展市、州级重点专科必备的技术项目(见技术标准);2、每年应有新技术、新业务开展;3、对开展的新技术和业务实行项目管理.九、相关指标1、病床使用率≥90%2、年经济效益增长率不低于同年国民经济增长比率;3、医疗服务覆盖:25%以上住院病人来自外地;4、病历书写评分≥90分,甲级病历率≥90%十、一票否决指标1、技术水平得分低于应得分值的75%(将制定“标准”的考核评分细则);2、开展技术项目低于规定项目的90%;3、近两年发生一起医疗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医疗纠纷的;4、甲级病历率≤90%,出现丙级病历;5、年经济效益增长率低于国家同年国民经济增长率.技术标准一、内科(一)心血管内科专业1、顽固性心衰的诊治2、高心脏监护室(CCU)3、埋藏式永久起搏4、急性心肌梗塞合并症的诊治5、静脉临时起搏(二)呼吸内科专业1、纤维支气管镜的正确使用2、血液气体分析3、下呼吸道感染的正确诊断及治疗原则4、重症哮喘的救治5、重症肺源性心脏病的诊治6、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诊治7、胸膜活检(三)消化内科专业1、急诊内镜(胃镜)检查2、超声导向下肝穿刺术3、缺血性肠病的诊治4、重症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的诊治5、胆道镜检查(可配合肝胆外科)6、经皮经肝胆道造影(PTC)和引流(PTCD)(四)血液内科专业1、疑难血液病的诊断2、出血及血栓性疾病的诊治3、急性白血病的诊治(组织化学染色或免疫学确定亚型)4、淋巴瘤的诊治5、急性粒细胞减少或气缺乏的诊治6、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分类(五)内分泌专业1、24小时17—羟皮质类因醇,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测定2、甲状腺功能测定,总甲状腺素(FT3、FT4),促甲状腺激素(TSH)测定3、骨密度测定4、血皮质醇测定(六)肾病学专业1、原发性与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治2、肾性高血压的诊治3、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治(包括结肠、腹膜、血透析);4、肾功能测定(血肌酐、尿素氮、内生肌酐清除率);5、泌尿系统超声、核素及影像学检查(X绵和CT检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卫办医政发[2011]158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工作,针对不同专科的特点,我部组织中华医学会相关分会和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制定了呼吸内科等9个专业和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我部将按照该标准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评估工作。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吴少玮、高新强电话:************、68792732传真:************邮箱:*********************附件:1.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2.神经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3.肾脏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4.普通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5.泌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6.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7.眼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8.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9.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10.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1: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9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3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4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临床重点专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向:
1. 内科专科:包括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脏内科、神经内科等。

2. 外科专科:包括心脏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等。

3. 儿科专科:包括新生儿科、小儿呼吸科、小儿消化科、小儿神经内科等。

4. 妇产科专科:包括妇科、产科、生殖医学科、遗传咨询科等。

5. 眼科专科:包括眼底病科、眼肌眼震科、角膜病科、屈光科等。

6. 皮肤科专科:包括性病科、皮肤性病科、皮肤淋巴瘤科等。

7. 口腔科专科:包括口腔颌面外科、牙周病科、口腔病理科等。

8. 精神科专科:包括精神病科、心理科、儿童精神科等。

9. 放射科专科:包括影像科、核医学科、放射治疗科等。

10.麻醉科专科:包括麻醉重症医学科、疼痛科、手术室麻醉
科等。

此外,还有其他专科,如耳鼻喉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传染病科等。

这只是一部分临床重点专科的名单,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专科的存在。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501 发展环境(5)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性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 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酌情扣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规模(20)床位数10 床位总数5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2分,10分后不再加分。

神经外科专科病床(不含综合ICU中的专科床位)少于40张,单项否决。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得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二级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

二级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内科)(一)心血管内科专业1.心脏骤停的抢救。

2.心源性休克的抢救。

3.静脉临时起搏(可选)。

4.急性心肌梗塞的规范化治疗(溶栓)。

5.常见心律失常的诊治。

6.设立心脏监护独立的护理单元(CCU)包括监测心、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

7.高血压急诊抢救。

8.高血压的诊治(包括 24 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高血压规范化治疗)。

9.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规范化诊治。

10.急性心力衰竭的抢救。

1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规范化诊治。

(二)呼吸内科专业1.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分级与规范化治疗。

2.肺炎和 COPD 急性加重期的病原学检查及抗感染的合理应用。

3.支气管肺癌的早期诊断、临床分期与规范化治疗。

4.大咯血的诊断与治疗。

5.自发性气胸诊断与治疗,张力性气胸的救治。

6.急性和慢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治疗。

7.呼吸道传染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肺功能检查。

9.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可选)。

(三)消化内科专业1.能够正确、规范地诊断与治疗消化系统常见病多发病。

2.消化道大出血的诊治:消化道大出血的综合抢救:急诊内镜诊断及内镜下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镜下治疗,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及其他原因出血的内镜下止血治疗)。

3.功能性胃肠道疾病及炎症性肠病的诊断与治疗。

4.肝硬化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5.常规开展规范的胃镜、肠镜检查工作。

6.黄疸的鉴别诊断。

7.开展肝穿刺诊断与治疗。

(四)内分泌科专业1.甲状腺疾病:单纯性甲状腺肿、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和肿瘤的诊断、鉴别诊断与治疗。

甲亢危象的识别和处理。

2.糖尿病的诊断、分型。

合理应用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

医源性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度和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的诊断和处理。

3.代谢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

4.能测定 TSH、FT3、FT4、Trab、TGab、TPOab。

(五)肾脏内科专业1.血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2.蛋白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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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临床科室评分标准

重点专科临床科室评分标准
主要病种诊断标准恰当、治疗手段合理、疗效满意、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率低
50
随机抽查5个病种,每个病种抽查5份病历,查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
每份病历2分,根据病历评价情况适当扣分
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50
抽查10份疑难重症病历,查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疑难重症病种由专家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
创新水平
10
查2项创新项目
2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10分;1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5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查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情况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转化能力一般,得5分;不能转化为临床使用则不得分
15
辐射
能力
40分
年出院患者中外埠患者比例≥30%
(老年病科和精神病科≥20%)
(老年病科、精神病科由专家根据参评单位考核实际情况综合给分)
科室床位周转次数≥19次/年
(老年病科和精神病科除外)
10
查阅医院统计报表
降低1次扣3分(老年病科、精神病科由专家根据参评单位考核实际情况综合给分)
11
亚专科建设
30分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
10
查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并询问医务人员
亚专科设置超过2个以上得10分,1个得5分,没有不得分
13
诊治
能力
200分
独立开展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南必备的技术项目。成功开展指:1、本专科独立完成;2、每一项目能提交评审前3年内的20份病历的技术资料
50
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考核,每一项目查阅20份病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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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整形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整形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501 发展环境(5)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组织完善得2分,规划管理欠合理得1分,执行效果好得1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

2 专科规模(15)床位数10具有至少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20张得5分,每增加10张床,得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申报单位:
评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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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普通外科(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指评估时前三年的数据;如无特别注明,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651 发展环境(5)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基础数据占50%,达到的目标占20%,建设过程占30%。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专科规模(20)床位数10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5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50张,不得分。

人员配置符合专科相关标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支撑条件(40)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评估前3年投入≥100万元得10分,每少1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1204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20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5学科带头人学术地位 5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省级学会委员任职得1分;省级期刊任职得1分;硕士生导师及以上得1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5)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二级/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大学生5名以上得1分;主持在研州市级课题,自然科学基金1项得1分;获得省部级临床方面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得1分。

6学科骨干(30)数量 6有明确合理的学科骨干人才队伍,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6分。

学术地位8学科骨干均应任州市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8分,1名不符合需要扣1分。

临床能力8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评估前3年,年应邀参加二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2分。

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教学科研水平8评估前3年,指导大学生毕业5名得1分;评估前3年,主持州市级以上课题得1分;评估前3年,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得1分;评估前3年,核心期刊收录临床方面论著10篇及以上得4分。

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7医师队伍(15)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本科生人员比例大于80%,得5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15%,中级医师约占2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8护士队伍(30)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101)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收治患者数与病房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5分)2)年龄结构合理,中高级职称比例≥40%,大专以上学历50%,本科以上20%。

(5分)护士长能力 51)护士长从事本专科护理工作年限≥5年,学历大专以上,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3分)2)经过护理管理培训以及专科护理培训3个月以上。

(2分)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151)每月组织专科护理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3分)2)有护士分层次培养计划,满足岗位需求并落实到位。

(3分);3)对护理技术提高有具体措施,如建有护士培训基地、技能培训室、示教室等。

(3分)4)培训计划有计划、实施、考核、评价,满足岗位需求。

(5分)5)能承担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实习生临床带教及一级以上医院进修的能力。

(1分)9人才培养(10)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5培养方向目的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1分;落实到位得1分,培养骨干发挥作用好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评估前3年,到省内外专业进修培训(超过三个月以上)人次数超过10人次得5分,5-10人次得3分,1-4人次得1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440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0总体水平(90)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65能够独立开展下列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半肝切除术;胆肠吻合术;胰十二指肠切除术,胰腺体、尾切除术;消化道肿瘤根治术;胃癌根治切除术;重症胰腺炎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处理;肠漏的手术处理;门奇断流术;普通外科腹腔镜手术开展5年以上,病例数累计300例以上,得45分,缺1个项目扣5分;专业特色显著,有1项或1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得15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评估前3年,平均年出院人数大于2000人次得5分;大于1800人次,得4分,大于1500人次,得3分,大于1300人次,得2分,大于1000人次,得1分,低于10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评估前3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大于35000人次得5分;大于30000人次,得4分,大于25000人次得3分,大于20000人次,得2分,大于15000人次得1分,低于15000人次,不得分。

平均住院日 5 评估前3年,小于13天得5分,每增加1天扣1分,超过20天不得分。

疑难病例比例30评估前3年,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大手术比例应大于15%;每下降2%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11 亚专科建设(75)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10 每个亚专科有独立分组和专业技术队伍得满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65列出代表各亚专科水平的一种疾病(每个亚专科提供有代表性技术的病历摘要1-2份),根据病例数、平均住院日、治愈率、医院感染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12技术特色(70)技术特色和先进性70医院提供评估前3年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每单项技术的先进性(须独立完成),在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得10分;每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7分,每单项技术推广应用5个单位得2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3诊治能力(130)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5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50分,缺1个扣5分。

疑难及危重病种诊治能力80由医院自行提供8种疑难、危重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10分。

14创新能力(30)创新项目的数量10评估前3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本专业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于2项,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102项创新项目(各5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5辐射能力(25)年出院患者中县域外患者比例 5 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县域外比例大于15%得5分。

不达标,不得分。

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5评估前3年,每年接受进修医师比例超过20人,得3分;15-19人,得2分;15人以下,不得分。

评估前3年,进修医师覆盖的县、乡达3个县以上得2分,2个县得1分,2个以下不得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3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省外召开的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10评估前3年,有5人次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10分,3人次3分,3人次以下不得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27516质量概况(80)合理用血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50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病人满意度调查10 评估前3年,满意度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10 评估前3年内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7 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单病种质量60根据重点病种(腹股沟疝修补术,结节性甲状腺肿,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单病种费用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8 病区质量(8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10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大于95%,得10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10 评估前3年,大于70%,得10分。

甲级病案率15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5%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10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2分。

评估前3年,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60%,得3分。

主要统计恶性肿瘤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10评估前3年,根据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医院的出院人次、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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