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业务说明
工伤意外保险情况说明模板
工伤意外保险情况说明模板
**工伤意外保险情况说明**
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我谨此提供关于[员工姓名]工伤意外保险的情况说明。
[员工姓名]于[具体日期]在工作期间遭受了意外伤害。
经过详细调查和核实,我们确定该事件符合工伤意外保险的赔付范围。
我们已经按照公司的安全规定和程序,立即将该员工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治疗。
同时,我们也启动了工伤意外保险的理赔程序,以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和经济支持。
在理赔过程中,我们将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我们将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以确保理赔流程顺利进行,并尽快解决员工的赔偿问题。
我们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并致力于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此次事件的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以预防和减少类似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提供额外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名称]
[具体日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如果你需要更详细或专业的说明,建议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专业人士。
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4篇)
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第1篇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工伤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工伤保险业务操作流程一、工伤保险认定范围(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职工有前款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申报)需提供的材料职工发生工伤后应该应第一时间送往定点医院救治,然后进行工伤申报,申报(快报)时间为工伤发生后的72小时。
需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以下资料需60日内提交。
(一)用人单位或者工会组织申报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事故人或者直系亲属申报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三)如属下列情况,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一下材料:1、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节书(原件并复印件)2、属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3、属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4、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5、属革命伤残军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关于工伤的情况说明
关于工伤的情况说明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工人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受伤或健康受损的情况。
工伤的情况十分复杂,以下是关于工伤的情况的一些说明。
首先,工伤是由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引起的。
事故是指在工作环境中突发的或者意外的事件,造成工人身体受伤的情况。
比如,工人在操作机械设备时没有遵循安全规程,导致被机械设备夹伤;或者在高空作业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坠落等等,这些都是工伤的常见情况。
其次,工伤也可以由职业病引起。
职业病是指因长期接触特定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者特定工作条件而导致的一种慢性病。
比如,工人在化工厂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导致患上肺癌,或者在矿井作业中长期受到噪音侵害导致耳聋等等,这些都是工伤的情况。
然后,在遇到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申请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保险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并获得医疗治疗和伤残赔偿等待遇。
此外,预防工伤是非常重要的。
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培训工人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程,并为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同时,工人们也应当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规程,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以发现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
总结起来,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工人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受伤或健康受损的情况。
作为雇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培训工人遵守安全规程是预防工伤的重要手段。
同时,作为劳动者,遵守安全规程,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也是保护自身健康的重要举措。
工伤保险是一种可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劳动者在遭受工伤的情况下有权利申请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本.doc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书
一、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粤人社规〔2019〕22号)等要求,本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可按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办事对象须知晓本事项相关办理条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原则上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或书写能力的办事对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承诺。
三、办事对象办理指定业务时,根据情况可不再需要提交部分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办事对象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通过部门内、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承诺内容进行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办事对象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办事对象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上述办事对象须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五、办事对象不符合相关办理条件,或者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不予进行告知承诺和业务办理。
办事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承诺书。
重庆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重庆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重庆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工伤保险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和《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6号)等有关的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的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征缴工伤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参照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将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待遇审核与支付,劳动鉴定(确认)费审核与支付,调剂金管理,财务管理,工伤信息数据库建立与转输,稽核监督等内容。
第四条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市直管六个行业的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协议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县(自治县、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业务工作;区县(自治县、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当地参保单位的具体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与管理工作,受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负责当地协议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登记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内容。
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五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依照《重庆市工伤保险登记和工伤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渝劳社发[2004]20号)到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申报参加工伤保险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市属大型煤矿、铁路、石油、电力、电信、航空六大行业的用人单位到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第六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登记部门应根据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名单,向各用人单位下达《重庆市工伤保险参保通知书》(表2-1)。
职工工伤保险有关情况的说明.
职工工伤保险有关情况的说明我校已于2007年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统筹,职工自2007年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工伤认定(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职工本人及所在部门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日内,到校人事处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及所在部门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该职工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职工所在部门和职工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负担。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下载。
)(二)所在部门对事故作出调查报告书。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两名以上证人证言(按手印)及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系电话:人事处劳资科 85953535。
工伤情况说明范文
工伤情况说明范文工伤情况说明范文(一)情况说明我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现已鉴定结束,伤残为级,工伤期间治疗医药费由垫付,所以医药费打到帐户上,现申请一次性医疗费用报销。
年月日办理企业职工工伤认定情况说明《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
申办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办理程序:1.提交有关材料。
2.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3.符合条件的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4.下达有关待遇批复。
办理条件: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办理时限: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并完成待遇审批。
需要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两人以上职工证明)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证明受伤事实的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停工留薪期满后)伤情相对稳定后,治愈或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市或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鉴定申请。
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30问答疑解惑1.《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间开始施行?答:《工伤保险条例》于2021年4月16日经国务院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答:《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职工个人缴纳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答: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标准是什么?答: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5.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何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何部门提出?答: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单位应当在30日之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 劳务派遣 情况说明范文
工伤保险劳务派遣情况说明范文《工伤保险与劳务派遣的那些事儿》在如今这个竞争激烈的职场环境中,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越来越常见。
而与之紧密相关的工伤保险问题,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唠唠我所经历和了解到的关于工伤保险和劳务派遣的情况。
我之前在一家制造企业工作,这家企业因为订单量的季节性波动,经常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补充人手。
我有个关系不错的同事小李,就是通过劳务派遣来到我们公司的。
小李是个踏实肯干的小伙子,每天都勤勤恳恳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有一天,在操作机器的时候,小李不小心受了伤。
这可把大家都吓坏了,赶紧把他送到了医院。
接下来,麻烦事儿就来了。
因为小李是劳务派遣员工,关于他的工伤保险赔偿问题,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
按照正常的逻辑,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工伤保险应该发挥作用,给予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但由于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责任的界定就没那么清晰了。
我们公司认为,小李是劳务派遣公司派来的,工伤保险的事儿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处理。
而劳务派遣公司呢,则说小李是在我们公司工作时受的伤,我们公司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两边就这么推来推去,可怜的小李躺在医院里,心里别提多着急了。
他的家人也跟着担心,一方面担心他的伤势,另一方面又为后续的治疗费用和赔偿问题发愁。
我看着这情况,心里真不是滋味。
这工伤保险本来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结果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中,却让受伤的员工陷入了困境。
后来,经过一番折腾,总算是弄清楚了一些事情。
原来,劳务派遣公司在和我们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工伤保险的责任划分并没有明确清晰的规定。
这就导致出了事,双方都想推卸责任。
而且,我们公司在管理劳务派遣员工的时候,对于工伤保险的宣传和培训也做得不够到位。
小李自己都不太清楚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到底有哪些。
经过多方的协商和努力,最终决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我们公司也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小李的治疗费用总算有了着落,他的伤势也逐渐好转。
工伤保险退保情况说明
工伤保险退保情况说明
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用于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的经济损失。
对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来说,他们享受到了一定的保障和福利,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职工可能需要退保,这里对工伤保险的退保情况进行一下说明。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在何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退保。
在以下情况下,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保险的退保申请:
1. 职工已经离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 职工转为本单位外部单位的虚拟职工。
3. 职工的工作辞职或者被辞退,不再从事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工作。
4. 职工年满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
在这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的退保手续。
其次,工伤保险的退保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申请工伤保险退保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退保申请书。
2. 有效身份证件。
3. 离职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职工需要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或者保险经办机构。
最后,工伤保险退保的效果和待遇。
一旦职工的工伤保险退保手续办理成功,那么该职工就不再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和福利。
同时,职工退保后也不再需要继续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
总而言之,工伤保险退保是为了满足职工在特定情况下的需要。
退保申请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办理,职工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
退保后,职工将不再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和福利,也不再需要缴纳相应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退保决定需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财务安全和风险承担能力。
昆明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昆明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尊敬的昆明市劳动保障局领导:您好!我是xxxx公司的一名员工,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向您申请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我特此向您提交这份申请,详细说明我对工伤保险的了解以及缴纳情况。
工伤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而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其他职业病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一定的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的缴纳是公司和劳动者的共同责任,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昆明市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为雇佣的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从劳动者的工资、奖金中扣除。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月至2月份向您机构申报年度工伤保险费缴纳计划。
我所在的xxxx公司每年都会按时申报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我个人在xxxx公司工作已有两年多的时间,期间发生过一次工伤事故。
具体情况是我在xxxx年xx月xx日,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手指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工伤,需要进行治疗和康复。
公司在第一时间将我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全程协助我办理工伤保险事宜。
医院通过与社保部门沟通,并出具了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报告,工伤保险费用也按时足额缴纳到位。
通过这次事故,我深刻意识到了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它能够为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在意外发生后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保障我们的家庭生活不至于因为事故而受到重大影响。
在此,我诚挚地希望您能够帮助我办理工伤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我所在的xxxx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并提供所需的资料作为证据。
这样既能为我个人提供一份重要的工作保障,也能够鼓励公司更加积极地履行工伤保险的责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工伤保险事务的关注和支持!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答复。
祝工作顺利,家庭幸福!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变更登记的情况说明
关于职工***工伤保险关系
变更登记的情况说明
(样本)
青岛市工伤与生育保险待遇处:
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与*年*月*日因(事由)被认定为工伤,认定书号***。
作出工伤认定的单位为****(参保单位编号),现工作单位为******(参保单位编号)。
(清楚说明:工伤认定的单位和现工作单位为***关系)。
自*年*月*日起,现工作单位承继该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特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工伤认定单位(名称、章)现工作单位(名称、章)
申请时间:
经办人:
联系方式:
据情况附材料:
1.工伤认定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之间隶属关系的说明材料;
2.何种原因导致职工签订合同单位发生变更的说明材料;
3.如单位整体参保关系变更,则将涉及到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人员名单一并提报;
4.单位更名的,需要提报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工伤情况说明例文
个人工伤情况说明例文篇一:《工伤证明》证明XXX,性别,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XXXXXXXXX有限公司员工。
在岗期间,于20XX年X月XX日在办公楼内消防通道检修设备时,不慎滑落跌倒,于当日X时X 份送往临沂市人民医院治疗,确诊为颅骨骨折。
特此证明。
XXXXX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篇二:《工伤情况说明 (1)》情况说明我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现已鉴定结束,伤残为级,工伤期间治疗医药费由垫付,所以医药费打到帐户上,现申请一次性医疗费用报销。
年月日篇三:《工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我公司生产部门的职工。
年月日上/下午时分左右,在公司主要从事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简单的叙述一下当天的工作内容及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之后,我单位立即派车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诊断病情)。
当时现场有和等人。
特此证明!事故见证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篇四:《工伤证明格式》证明本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XX公司XX车间的员工,和___________是同一车间的同事。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点左右,我看见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以上为事实经过。
特此证明。
证明人 (盖手印) 日期:篇五:《工伤情况说明》{个人工伤情况说明范文}.情况说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工伤处**公司已与四川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年**月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从****年**月起,**公司在成都员工的社会保险均由四川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代理。
特此说明****公司年月日篇六:《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XX 事故发生部门 XX 项目部{个人工伤情况说明范文}.事故发生时间 2002 年7 月27 日事故发生地点 XX1 号公寓事故类别机械伤害伤害程度轻伤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编制人编制时间 2003 2 18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字审批时间 2003 2第2 页一、事故发生部门二、事故发生时间三、事故发生地点四、事故类别五、伤害程度六、受伤部位七、伤者基本情况八、事故经过九、事故原因分析十、预防措施十一、事故责任分析十二、事故处理意见{个人工伤情况说明范文}.第3 页*** XX 项目部 2002 年7 月27 日 XX1 号公寓机械伤害轻伤左手大拇指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文化程度有有小学 2002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交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
交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尊敬的[相关部门/人员]:咱这儿来说说咱公司交工伤保险的情况哈。
一、参保基本信息。
咱公司名叫[公司全称],那可是正儿八经重视员工权益的企业呢。
我们公司在[注册地址]合法注册经营,主要干的是[简要业务描述]这档子事儿。
从[开始参保日期]开始,就给员工们参保工伤保险啦。
二、参保人员范围。
咱可不是挑三拣四的哦,只要是和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管是在办公室里敲键盘的白领,还是在车间里忙活着的蓝领,统统都在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每个人都受到保护,一个都不能少。
到目前为止,咱参保的员工人数有[X]人,这个数字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人员招聘还在稳步增长呢。
三、缴费情况。
说到缴费,咱可不含糊。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根据员工的工资基数来计算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
每个月就像准时赴约一样,在[具体缴费日期]之前,财务就把保费给交上了。
咱的工资核算部门和财务部门那配合得就像齿轮一样紧密,确保每个员工的缴费基数准确无误。
而且呢,咱还会定期检查,就怕出啥差错给员工的权益打折扣。
四、事故处理情况(如果有)幸运的是,到目前为止咱公司没有发生特别严重的工伤事故。
小磕小碰偶尔还是有的。
一旦有这种情况,咱就按照工伤保险的流程走。
比如说上次[员工姓名]在[事故发生地点]不小心摔了一跤,受了点轻伤。
我们立马就安排他去附近的[医院名称]进行检查和治疗。
同时呢,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就赶紧和工伤保险部门联系,按照要求准备各种材料,像事故报告啊、医疗诊断证明之类的。
工伤保险部门审核通过后,相关的医疗费用就顺利报销了,员工也能安心养病,没有后顾之忧。
五、公司对工伤保险的重视态度。
咱公司从上到下都把工伤保险当成一件大事儿。
老板经常说,员工就是公司的宝贝,得保护好了。
所以我们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工伤保险的知识,让大家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
而且公司还在内部宣传栏贴了好多关于工伤保险的小知识、小案例,就像贴小广告似的(当然这是合法的好“广告”啦),目的就是让大家心里有数。
给员工只交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
给员工只交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亲爱的小伙伴们:咱们来唠唠为啥公司目前给大家只交工伤保险这事儿哈。
首先呢,咱得坦诚地说,公司现在处于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
就像一个正在努力爬坡的小推车,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地计算着走。
咱们公司的业务目前在拓展新的领域,这个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大家也知道,咱们为了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各种花费就像流水一样,设备得更新吧,市场调研得做吧,这些地方都在嗷嗷待哺地等着钱呢。
工伤保险呢,它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保障。
咱们这工作性质啊,虽然不是那种高危得像拆炸弹似的,但偶尔也会有点小磕小碰的风险。
比如说,上次小李在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扭到了腰,要是没有工伤保险,那他去医院的费用就得自己掏腰包,这对他来说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工伤保险就像一个默默守护大家的小卫士,一旦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受伤的情况,它就能站出来,给咱们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补偿费用,这样大家在工作的时候也能更安心,不用担心因为意外受伤而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再说说其他保险呢,公司不是不想给大家交,而是实在有点力不从心。
咱们公司账上的钱就像一个小蛋糕,每个部分都想分一块,现在要优先保证把业务发展起来,这样才能有更多的钱给大家更好的福利。
不过大家放心,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稳定和发展,就像小树苗慢慢长成大树一样,咱们肯定会逐步考虑把其他的社会保险也给大家安排上的。
咱们公司一直都把大家当成一家人,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公司目前的这个状况。
大家齐心协力,把咱们的业务搞上去,让公司的收入像吹气球一样涨起来,到时候咱们的福利待遇肯定也会蹭蹭往上涨的。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公司名称][具体日期]。
单位协助调查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
单位协助调查工伤保险情况说明范文尊敬的[调查部门名称]:你们好!俺们单位今天来给说说工伤保险这事儿的情况哈。
咱单位叫[单位全称],成立于[成立年份],主要干[简要介绍单位业务]。
在对待员工工伤保险这件事儿上,俺们一直是挺上心的,为啥呢?因为员工就是俺们的宝啊,他们要是在工作中有个啥意外,没有工伤保险兜底,那可就麻烦大了。
咱先说说参保情况吧。
从[开始参保年份]开始,俺们就按照国家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员工都办理了工伤保险。
每个月那都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缴费,一分钱都不敢少交呢。
就像交保护费似的,不过这可是给员工交的安全保障费,可重要了。
咱的缴费基数也是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的,该咋算就咋算,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再说说工伤事故的处理。
这事儿谁也不想发生,可万一有个磕磕碰碰的,俺们可不含糊。
一旦有员工发生工伤,现场的同事们第一时间就会采取急救措施,然后马上通知主管领导。
俺们有专门的负责人,就像“工伤小卫士”一样,负责协调处理工伤的各种事情。
这个负责人会陪着受伤的员工去医院,确保员工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在申报工伤方面,俺们也是麻溜儿的。
按照要求准备各种材料,啥劳动合同啦、事故经过证明啦、医院的诊断书啦等等,一样都不少。
然后尽快把这些材料递交给工伤保险部门,就盼着能让员工早点儿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呢。
不过呢,在这个过程中也碰到过一些小问题。
比如说,有一回一个员工受伤后,对工伤认定的一些条款理解不太清楚,觉得自己应该算工伤,可最初的认定结果不太一样。
俺们就积极地和员工还有工伤保险部门沟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清楚,最后也顺利解决了。
还有一回,准备申报材料的时候,发现有个证明材料格式不太对,俺们就赶紧重新整理,可不敢因为这些小细节耽误事儿。
俺们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也和工伤保险息息相关呢。
为了尽量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俺们经常组织安全培训,就像唐僧念经似的,一遍又一遍地给员工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在工作场所呢,也设置了各种安全标识和防护设备,什么安全帽啊、防护手套啊,能配的都给配上了,就盼着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地上班,高高兴兴地回家。
工伤情况说明含范文
1.工伤报告怎么写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1]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单位出具工伤证明范本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
工伤情况说明书范文
工伤情况说明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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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业务说明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所需准备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3、前两月入账工资表(原件凭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公章6、《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报U盘7、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凭证8、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每月申报缴费需携带(缴费时间每月1-15日)1、《工伤保险申报结算表》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报U盘请仔细阅读,否则后果自负发生工伤事故,严格执行及时报告制度。
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之内向人劳局工伤管理科(政府二楼)报告,电话8101354;重大工伤事故(工亡、烧伤、严重创伤)24小时之内并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报告,电话8116696。
严格坚持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制度,超过24小时后报告的,工伤保险科将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用人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不予报销,由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情况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抢救,但参保单位必须在自职工入院之日起24小时内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报告,填写《(拟定)工伤职工在非工伤医疗服务机构抢救治疗情况报告表》,工伤职工经抢救脱离危险后须转往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没有按要求报告、填表的,费用由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门诊就医实行双联处方,住院诊疗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
工伤保险药费报销及配置辅助器具注意事项参保单位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必须经过工伤认定(政府二楼工伤管理科认定)。
需填报《工伤(亡)职工医疗(康复)费报销申报表》、《工伤职工缴费情况核定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伤保险本;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文号;3、门诊药费报销必须持工伤职工门(急)诊病历本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用药处方(附药品单价)、门诊收费票据;住院必须持有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统一收费票据、患者费用总明细表(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4、在非工伤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必须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三日内填报《非工伤医疗服务机构抢救治疗情况报告表》否则不予报销。
5、在定点医院治疗需转诊转院的,必须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三日内填报《已定(拟定)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医疗申请表》否则不予报销。
※6、工伤职工需要再次检查、治疗、住院,必须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并填报申请表,三日内填报申请表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7、门诊和紧急情况可就近到医疗机构救治,待伤情稳定后一律在定点医院治疗;烧伤必须在定点医院治疗,确需转往异地治疗的,须由社保局工伤科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8、需使用体内外固定器具的,以国产普及型价格为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9、住院治疗期间除重症监护期外一律不得住高档病房或单间,否则不予报销。
10、伤残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经过鉴定后,必须填报《配置辅助器具表》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后,到辅助器配置定点机构进行配置。
11、如出现中断缴费,补交时按上月缴费金额为准,并加收滞纳金。
12、自2011年1月1日起检查费用在300元以上,1000元以上植入性等特殊耗材的使用,需填表审批。
未经批准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13、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不允许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定点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唐山市第二医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眼科医院、唐山市第十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五医院、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华北煤炭医学院路南分院、唐山市第九医院、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唐山市二十二冶医院、武警河北总队医院唐山分院、唐山市第八医院、唐山心理医院、丰润区人民医院、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丰润区中医医院、遵化市人民医院、遵化市东新庄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第二医院、玉田县第二医院、玉田县医院、玉田县中医医院、玉田县计划生育中心医院、玉田县骨科医院、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医院、汉沽管理区医院、唐海县医院、开滦医疗集团赵各庄医院、开滦医疗集工伤保险业务说明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所需准备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3、前两月入账工资表(原件凭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公章6、《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报U盘7、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凭证8、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每月申报缴费需携带(缴费时间每月1-15日)1、《工伤保险申报结算表》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报U盘请仔细阅读,否则后果自负发生工伤事故,严格执行及时报告制度。
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之内向人劳局工伤管理科(政府二楼)报告,电话8101354;重大工伤事故(工亡、烧伤、严重创伤)24小时之内并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报告,电话8116696。
严格坚持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制度,超过24小时后报告的,工伤保险科将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用人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不予报销,由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情况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抢救,但参保单位必须在自职工入院之日起24小时内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报告,填写《(拟定)工伤职工在非工伤医疗服务机构抢救治疗情况报告表》,工伤职工经抢救脱离危险后须转往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没有按要求报告、填表的,费用由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门诊就医实行双联处方,住院诊疗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
工伤保险药费报销及配置辅助器具注意事项参保单位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必须经过工伤认定(政府二楼工伤管理科认定)。
需填报《工伤(亡)职工医疗(康复)费报销申报表》、《工伤职工缴费情况核定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伤保险本;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文号;3、门诊药费报销必须持工伤职工门(急)诊病历本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用药处方(附药品单价)、门诊收费票据;住院必须持有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统一收费票据、患者费用总明细表(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4、在非工伤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必须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三日内填报《非工伤医疗服务机构抢救治疗情况报告表》否则不予报销。
5、在定点医院治疗需转诊转院的,必须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三日内填报《已定(拟定)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医疗申请表》否则不予报销。
※6、工伤职工需要再次检查、治疗、住院,必须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并填报申请表,三日内填报申请表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7、门诊和紧急情况可就近到医疗机构救治,待伤情稳定后一律在定点医院治疗;烧伤必须在定点医院治疗,确需转往异地治疗的,须由社保局工伤科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8、需使用体内外固定器具的,以国产普及型价格为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9、住院治疗期间除重症监护期外一律不得住高档病房或单间,否则不予报销。
10、伤残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经过鉴定后,必须填报《配置辅助器具表》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后,到辅助器配置定点机构进行配置。
11、如出现中断缴费,补交时按上月缴费金额为准,并加收滞纳金。
12、自2011年1月1日起检查费用在300元以上,1000元以上植入性等特殊耗材的使用,需填表审批。
未经批准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13、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不允许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定点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唐山市第二医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眼科医院、唐山市第十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五医院、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华北煤炭医学院路南分院、唐山市第九医院、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唐山市二十二冶医院、武警河北总队医院唐山分院、唐山市第八医院、唐山心理医院、丰润区人民医院、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丰润区中医医院、遵化市人民医院、遵化市东新庄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第二医院、玉田县第二医院、玉田县医院、玉田县中医医院、玉田县计划生育中心医院、玉田县骨科医院、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医院、汉沽管理区医院、唐海县医院、开滦医疗集团赵各庄医院、开滦医疗集团范各庄医院、开滦医疗集团钱家营医院(开滦职业病医院)、开滦医工伤保险业务说明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所需准备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3、前两月入账工资表(原件凭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公章6、《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报U盘7、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凭证8、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每月申报缴费需携带(缴费时间每月1-15日)1、《工伤保险申报结算表》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报U盘请仔细阅读,否则后果自负发生工伤事故,严格执行及时报告制度。
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之内向人劳局工伤管理科(政府二楼)报告,电话8101354;重大工伤事故(工亡、烧伤、严重创伤)24小时之内并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报告,电话8116696。
严格坚持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制度,超过24小时后报告的,工伤保险科将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用人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不予报销,由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情况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抢救,但参保单位必须在自职工入院之日起24小时内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报告,填写《(拟定)工伤职工在非工伤医疗服务机构抢救治疗情况报告表》,工伤职工经抢救脱离危险后须转往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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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门诊就医实行双联处方,住院诊疗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
工伤保险药费报销及配置辅助器具注意事项参保单位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必须经过工伤认定(政府二楼工伤管理科认定)。
需填报《工伤(亡)职工医疗(康复)费报销申报表》、《工伤职工缴费情况核定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伤保险本;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文号;3、门诊药费报销必须持工伤职工门(急)诊病历本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用药处方(附药品单价)、门诊收费票据;住院必须持有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统一收费票据、患者费用总明细表(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4、在非工伤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必须经社保局工伤科批准,三日内填报《非工伤医疗服务机构抢救治疗情况报告表》否则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