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业务介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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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筹集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2、工伤保险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和企业浮动费率。 3、缴费基数: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4、统筹层次:进一步规范完善市级统 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工伤基金的筹集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以支定收
收支平衡
(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和标准
工伤待遇大体可以分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 遇、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亡待遇四类,具体可分 为: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 具的交通食宿费。
2、市级经办机构审核:市经办机构按规定
初审后,由专家进行审核把关,专家审核 通过后,再进入复审。
(三)办理拨付手续

待遇审核通过后,通知用人单位办理 拨付手续,提供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经办机构汇总生成《济南市工伤保险待遇 过录表》和《济南市工伤保险待遇汇总 表》。
(四)基金处拨付待遇

每月20日前,将《过录表》、《汇总 表》和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账号一起移 交基金处拨付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职工死亡 证明或丧葬证明。 伤残辅助器具费:《济南市工伤职工残疾辅 助器具安装核准表》和定点机构配置发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证 明》和《缴费单位减员表》复印件。 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 复印件和乡镇(街道)开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以及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 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能 力鉴定结论等。
待遇申报的时间:
要求每月1-5日将材料报送到所属工
伤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特殊情况备案

特殊诊疗项目: 《济南市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项目核准表》 伤残辅助器具配置: 《济南市工伤职工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核准表》 异地就医: 《济南市工伤职工异地或非定点就医备案表》


(二)工伤待遇审核
1、县区经办机构审核:县区按规定审核后, 对2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市经办机构专家每 月进行抽查;对2万元以上的医疗费必须经 市经办机构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对大额医 疗费用实行专家会审。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计发表
劳动能力障碍 伤残 等级 一级 二级 完全丧失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本人工资的23个月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的90% 本人工资的8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的27个月 本人工资的25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级
五级 大部分丧失 六级 七级 八级 部分丧失 九级 十级 备注
难以安排工作的单 位按70%、60%发放
(四)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1.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 纳了保险费; 2.经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进行伤 残等级鉴定; 3.符合享受待遇规定的条件; 4.如实提供各项工伤待遇所需的材料。

(五)用人单位负担的几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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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需要护理 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2、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 适当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3、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和标准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 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 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本人工资的75%
本人工资的21个月
本人工资的18个月 本人工资的16个月 本人工资的13个月 本人工资的11个月 本人工资的 9个月 本人工资的 7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36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30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20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16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12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 8个月 距退休不足5年每年减 20% 上年社平工资的22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18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13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10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 7个月 上年社平工资的 4个月 职业病加发50%
三、工伤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将全部职业人群纳入工伤保险是方向 和目标。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 了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三大类参保单位: 一是各类企业;二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办 非企业单位;三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



1、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2、雇主责任制(个人不缴费原则); 3、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 4、工伤预防、康复和补偿相结合; 5、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
二、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山东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等 《济南市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1〕25号文件 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用人单位负担的几项待遇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费用是由用人单 位或职工本人承担的:



1.鉴定查体费。 2.再次伤残鉴定费。 3.停工留薪期确认费。 4.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六)工伤保险费率规定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 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基础上,根据用人 单位费率调整前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 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 确定其本期应当上浮或下调的工伤保 险费率。
工伤保险业务简介
授课人:严克宽 二0一三年七月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依据 三、工伤保险的主要内容
四、工伤保险的经办流程和要求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 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 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市目前实行的是“市级统筹,分级 管理”的运行模式,分两个层次:

一是县、区经办机构业务 二是市级经办机构业务
1、工伤一般待遇的申报
申报待遇应提供的材料。通常情况下,申报 工伤待遇均应提供《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书》 (《济南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和《济南市职工工 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除此之外,根 据不同的待遇项目还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工伤医疗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住院伙 食补助费:病历(门诊、住院)复印件、门诊处 方、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原始收据,以及 《济南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济 南市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项目核准表》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 费收据。
济南市
四、工伤保险的经办流程和要求
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采取现金结算(不得使用医 保卡),待工伤认定后,再到所属经办机构报销 待遇。
(一)工伤待遇的申报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
浮动周期——2年 浮动范围——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 核心指标——支缴率
参考指标——工伤发生率、重大伤亡、
职业病人数、工伤预防等
济南市工伤保险费率比较
1 0.9 0.8 0.7 0.6 0.5 0.4 0.3 0.2 0.1 0.81 0.79 0.71
全国
山东省
工伤保险审核拨付流程图:
一般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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