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资产管理制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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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内容(范文汇总7篇)

资产管理制度内容(范文汇总7篇)

资产管理制度内容(范文汇总7篇)资产管理制度内容篇1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采购审批、使用管理、维护管理、账务管理、报废处理等工作职责,保障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安全、完整。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活动。

3、定义:使用周期在1年以上或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维修项目除外)。

4、管理职责:公司采用财务部、设备工程部/办公室、使用部门三级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4.1财务部:4.1.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帐务。

4.1.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财务手续。

4.1.3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2设备工程部:4.2.1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效率;4.2.2负责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保证使用安全;4.2.3负责建立健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厂房等档案资料和台帐,采购/建设、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2.4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工作;4.2.5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2.6负责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大修计划。

4.3办公室4.3.1负责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包括申购、调拨、报废等;4.3.2负责建立健全办公用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和台帐,从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3.3参与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4使用部门4.4.1建立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保管等责任制度,保证使用安全、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4.4.2建立部门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管理标识,帐、卡、物一致;4.4.3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掌握固定资产的状况并及时上报;4.4.4协助设备工程部制定年度生产设备、设施的大修计划。

5、固定资产购置5.1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5.2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专业审核,办公用以外的固定资产交设备工程部专业审核,审核其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调给性;5.3审批:由分管领导先审批,再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5.4采购:使用部门将审批报告按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除此之外的交设备工程部,由职能部门按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4.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直各单位: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4月7日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28号),参照《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本级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核销的行为。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予以处置:(一)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二)涉及盘亏等非正常损失的;(三)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及征收拆迁造成毁损、灭失的;(五)因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应移交的;(六)发生产权变动的;(七)闲置低效或超标准配置资产及需要处置的其他情形。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机关固定资产是机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所购置和租赁的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长期使用价值超过一年的资产,对于机关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制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制度目的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机关固定资产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安全保管和有效维护,达到以下目的:1. 确保机关固定资产的正确计量、登记和归档,提高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提高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避免资源浪费和滥用;3. 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的安全保护,防止资产丢失和损毁;4. 提高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制度内容1. 资产管理流程:规定机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盘点、调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整个资产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 资产登记和归档:要求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表和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每一项固定资产都有相应的登记证明和归档记录,方便查阅和核对。

3. 资产使用和维护:明确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范围,严禁滥用、私用和擅自变卖固定资产。

同时,规定机关固定资产的维护要求和责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 资产盘点和调拨:要求机关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并制定详细的盘点方案和程序,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数目和价值。

对于需要调拨的资产,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拨手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5. 资产报废和处置:规定机关固定资产报废的标准和程序,明确报废资产的处置方式和责任人,确保报废资产的回收和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 资产损失和责任追究:明确机关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和安全措施,对于因管理不善或失职造成的资产损失要追究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7. 资产管理监督和检查:规定相关部门对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是详细内容。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局机关固定资产按照“所有权归属单位,使⽤权明确对象”的原则管理,由办公室统⼀购置,资产管理处统⼀登记、统⼀管理。

财务审计处负责账务登记。

⼆、使⽤期限超过⼀年,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或资产纳⼊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价值未达到500元,但耐⽤价值在⼀年以上或属政府采购的物资也纳⼊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处室因⼯作需要添置或更换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办公设备或资产的,需事先提出书⾯申请,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报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备案。

添置或更换1000元以上的资产,由办公室负责审核,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报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局机关办公设备、设施采购(除房产外)由办公室统⼀办理,严格按照添置资产的⼯作程序,遵照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流程执⾏;⾏政中⼼需添置的设备设施,由资产管理处统⼀办理,严格按照添置资产的⼯作程序,遵照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流程执⾏。

五、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常管理按照“谁使⽤、谁负责”的原则,机关⼯作⼈员应保管好各⾃使⽤的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

因⼈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损坏、流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各处室负责⼈为本处室固定资产管理第⼀责任⼈,各处室的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贵重固定资产,应指定专⼈负责管理,落实责任制。

七、因⼯作变动调离本单位的,离开前必须办结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移交⼿续。

局机关内部调动的,其保管、使⽤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随之转移⾄新处室,并报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作动态登记。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行政资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房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办公家具、通信设备、车辆等。

第二章行政资产的登记与核查第四条所有的行政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并备有完整的资产档案,包括购置日期、规格型号、价值、所属部门等信息。

第五条行政资产登记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必须按时提供资产登记信息,不得隐瞒、虚报或篡改资产信息。

第六条每年对行政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范围包括资产的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核查结果必须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行政资产的使用与调拨第七条行政资产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禁止将资产用于非正常工作或私人目的。

第八条各部门需要调拨行政资产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拨。

调拨后必须及时更新资产登记表。

第九条行政资产的报废处理需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报废资产应当进行分类、分解、销毁或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章行政资产的保养与维修第十条各部门负责相应行政资产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包括定期清洁、排查设备故障、安全防护等。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维修的行政资产,必须及时报修,并由维修人员进行检测和维修。

维修费用由维修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长期闲置或故障无法维修的行政资产,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行政资产的安全与保管第十三条行政资产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产的安全、不丢失和不损坏。

第十四条负责保管的人员要加强资产的防火、防盗、防静电等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十五条对于涉密资产,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密级标识和存储防护。

第十六条行政资产的借用需要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记录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事由等信息。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资产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和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停调拨或使用权限等。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

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

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

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

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

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

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

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

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

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____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____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9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1、房屋及建筑物20 10%2、机器设备10 10%3、运输工具10 10%4、计算机设备5 10%5、办公家具及设备5 10%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管理。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 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或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任何人不得将单位资金以 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款或用储蓄存折存取款项;不得将单位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账户或外单位账户、个人储蓄 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暂付款项只能用于支付预算规定的公务活动及业务活动所需要的临时性借垫,不准与本单位公务 无关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金拆借。应从严控制暂付款的发生,并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审批程序办理(审批程序和 审批权限与支出审批相同)。
第二十九条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年终除尚未收到结算凭据的款项可以跨年度 挂帐外,其他原则上清理完毕。对应转作收入的,经审批及时转作收入,对应转出的款项要及时转出,
第十三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财政相关文件执行,代收款项要按有关文件、批复执行,并使用合法票据,不 得违反规定挪用、截留或坐支。
第十四条票据管理(购领、结报、核销)由专人负责,并按《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规范 填开,准确完整记录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经费支出必须符合现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做到勤 俭节约、合理安排、正确列支,不办理无计划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预算管理
第九条预算编制要按照市财政局“二上二下”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通盘 考虑、科学安排,保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际需要。
第十条编制预算时,要认真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核实各项基础数据;细致研究新年度局工作要点,听 取各处室的合理化建议,使收支概算全面反映局工作所需。预算方案上报前,应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预算方 案报出后,应主动加强与市财政局职能处室的,并根据其审核意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应向财务分 管领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发布日期】2006-05-30【生效日期】2006-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2006年5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制度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防范资产损失,保障企业经济效益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验收、入账、使用、保管、清查、报废、变动、更新、处置等。

1.3制度依据
本制度制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财务制度、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1.4制度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由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

1.5术语和定义
固定资产: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期内不易变现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

资产清查: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的、系统的盘点,核实固定资产的存在状况、数量和价值等。

资产报废:指因老化、损坏或技术淘汰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资产处置:对报废或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处理,包括变卖、拍卖、捐赠、报废等方式。

资产更新:对已经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等更新措施。

资产变动: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的数量、价值或使用部门等方面的变化。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财产物资的范围(一)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软件资产是指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自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统一配发使用的软件等。

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用于文字、表格等公文处理)和防病毒软件。

单位的软件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

凡购置(无论什么渠道购买)、自制、接受捐赠、调拨或移交的财产,均应统一在办公室财务上登记计价列为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凡是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具、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和劳动用品等都属于低值易耗品。

本局低值易耗品主要是指单位商品价格在4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纸张和电脑耗材(包括个别价格在1000元左右电脑耗材产品)等三类商品。

二、实行财产物资统一采购制度(一)局机关财产物资实行统一集中采购,物资采购须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严格按照通用资产配置的标准购置资产,购置的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采购根据财产物资的性能、金额及耐用性等情况,分类进行。

1.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

如笔记本、打印纸、墨水、笔、订书机等日常办公用品,用局办公室统一采购。

2.固定资产的采购。

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买时,须把采购计划单交到局机关资产管理员处申报查询是否需要购买,如需购买则由计财股签署意见后,由相关股室写书面报告给分管局长审签后,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批准,审批后的书面报告交局计财股。

由局计财股统一组织采购。

(二)各股室原则上不得自行购买财产物资。

确因工作需要,又不在*****县城情况下,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后,可采购单价在500元以内的财产物资,回单位后立即到局办公室完善登记手续。

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

机关财物管理制度模版

机关财物管理制度模版

机关财物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机关财物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内财物的流转和使用,保障财产安全、提高财物利用效益而制定的管理规则。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责任主体与权限1. 机关负责人:负责机关财物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和措施。

2. 财物管理部门:负责机关内财物的台账管理、物资采购和供应、库存管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财物的领用、使用及维护,并定期向机关负责人和财物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4. 财物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各项财物管理任务,包括财物日常巡查、验收、归还等工作。

三、财物的申领与使用1. 财物的申领: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财物申领计划,并报送财物管理部门审批。

财物管理部门按照实际需求进行核定,并协助采购。

2. 财物的使用:财物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财物,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台账,并保障财物的安全。

3. 财物的维护与保养:财物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维护要求,做好财物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四、财物的使用登记与归还1. 使用登记:财物领用人员在领用财物时,应填写领用登记表,并交由财物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2. 财物归还:财物使用人员需要归还财物时,应填写归还登记表,并进行财物清点核对,由财物管理人员确认后记录。

五、财物的处置与报废1. 财物的处置:对于需要报废或调拨外的财物,财物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报请机关负责人批准。

2. 财物的报废:财物报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由财物管理人员负责对要报废的财物进行清点、记录和处理。

六、财物的盘点与监督1. 年度盘点:机关财物应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年度盘点,由财物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 日常巡查:财物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财物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七、违纪违法处理对于违反机关财物管理制度的行为,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瑞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瑞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五)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监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 和协调解决监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监管企 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负责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资办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改革发展科
参与审核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监管企业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和协调解决监管企业改革发展中 的重大问题;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派出产权代表、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制 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国资监管企业招聘录用员工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的审核,参与审核或审定监管企业人事 用工方案;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二)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职责,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三)加强国有企业人事用工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 依法监督。
(二)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 础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考核国有资产经营状 况;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向出资企 业派出监事会。
(二)产权管理科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机关单位所持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的一项重要工作。

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化,不仅有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还可以减少浪费和损耗,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转。

本文将围绕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展开阐述。

二、机关固定资产的申购与验收1. 机关固定资产的申购a. 机关部门需要申购固定资产时,必须填写申购单,详细描述所需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b. 申购单应交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申购人员提报财务部门进行资金预算和审批流程。

2. 机关固定资产的验收a. 资产到货后,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产,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要求退换。

b. 验收合格的资产,应及时进行标识和登记,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登记信息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供应商、使用部门等。

三、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1. 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a. 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明确使用期限。

到期后,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或进行续签。

b. 在日常使用中,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2. 机关固定资产的保管a. 机关固定资产应有专门的保管人员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管措施和制度。

b. 定期检查和清点资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对于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的资产,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四、机关固定资产的维修与报废1. 机关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a. 机关固定资产的维修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并制定相应的维修手册和操作规范。

b. 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维修流程和要求进行修复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2. 机关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a. 机关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办理报废手续。

报废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如拍卖、捐赠等。

b. 报废资产的处理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记录,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

05-建筑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05-建筑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土地和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构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施工机具与设施:为了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周转材料、临时道路、供水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供热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验试验设施和装置、生产用房、办公用房等。

按使用目的分为以下几类:1 生产使用:包括各类机械、设备、工具、模板和周转材料等;2 保障生产使用:临时道路、水、电、通讯设施;3 支持生产使用(后勤):生产、生活、办公用房及临时设施等。

一、土地管理(一)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集团公司土地基准价格、地块等级及政府调价信息。

(二)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合理规范使用土地。

将政府征用、收储、开发、动迁、棚户区改造等信息,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董事长。

土地状况将发生变化时,提出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决策后实施。

(三)工业、仓储、商业用地,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称资产管理部)管理。

负责建账、建档、日常管理和处置工作。

建立台账,详细登记地理位置、产权、价值等相关内容,真实反映宗地的现状及房屋、地上(下)构筑物位置、几何尺寸等,实行微机化管理。

依据实物变化,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调整台账。

在账或账外土地,全部纳入管理范畴。

(四)购置、置换、盘活、转让土地,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

资产管理部负责实施处理和完善手续工作。

法律事务部负责规避法律风险。

(五)住宅用地(改制拨离部份),由建工集团企业托管有限公司(以下称托管公司)管理,负责住宅用地的建账、建档、日常管理和处置工作。

(六)资产管理部和托管公司,分别负责所管土地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现场指界、报件等相关工作。

(七)集团公司各单位使用集团公司土地,实行审批制。

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 合力,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加强制度建设与完善
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制定详细的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各项 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定期评估与修订
定期对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不断提高资产 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违反处置收益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理。
06
资产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考核
监督机制与责任主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监督机制
包括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社会监督等方式,确保资产管理 制度的执行和规范。
责任主体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资产使用人员等在资产管理 中的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
考核指标与评价方法
02
资产管理制度概述
国有资产定义与分类
国有资产定义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等持有和管理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企业和 事业单位的资产等。
国有资产分类
国有资产可以根据其来源、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如财政拨款类资产、行 政事业性收费类资产、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资产等。
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奖励与惩罚,激励资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责任心,同时对不规范或不合理的 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正和改进。
07
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
建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 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加强协调配合
国际化趋势
随着中国与世界的交流不断增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将逐渐与国 际接轨,学习并借鉴国际经验。

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厉行节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机关房屋资产的管理,加强机关房屋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提高机关房屋资产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所有房屋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合理、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房屋资产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保证房屋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各级机关应当强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房屋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机关房屋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保障房屋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机关房屋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九条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资产的界定、管理、调配、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第十条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主体是机关的领导机构和房屋资产管理机构。

第二章房屋资产的界定第十一条机关房屋资产是指机关所有或使用的各类房屋,包括办公楼、宿舍楼、会议室、休息室、厨房等各种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第十二条机关房屋资产应当根据其功能用途、使用范围、权属关系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房屋资产的各项资料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包括房屋资产登记、归档、调配、利用、处置等各项资料。

第十四条租赁的房屋资产也属于机关房屋资产的管理范围,应当建立健全租赁管理制度,保障机关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房屋资产的管理第十五条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应当按照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确保房屋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六条机关房屋资产的入库管理,应当进行登记、清点、验收等程序,确保房屋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管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流转等。

首先,资产管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包括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等原则,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国有资产时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其次,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具体岗位的职责划分。

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具体岗位的职责划分包括资产采购、资产登记、资产处置、资产监督和资产评估等。

再次,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主要包括资产建设、资产使用、资产维修、资产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采购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核。

在资产使用方面,要求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和验收,避免资产的滥用和浪费。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资产维修和保护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此外,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是保证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监督和考核应由上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对于违反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最后,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流转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经营,增加资产的价值,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同时,对不再需要或过度利用的资产,应进行合理的处置,实现资产的有效流转。

然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如擅自处置资产、弄虚作假等。

另一方面,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资产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建议加强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增强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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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固定资产按照“所有权归属单位,使用权明确对象”的原则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购置,资产管理处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财务审计处负责账务登记。

二、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或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价值未达到500元,但耐用价值在一年以上或属政府采购的物资也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处室因工作需要添置或更换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办公设备或资产的,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报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备案。

添置或更换1000元以上的资产,由办公室负责审核,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报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局机关办公设备、设施采购(除房产外)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严格按照添置资产的工作程序,遵照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流程执行;行政中心需添置的设备设施,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严格按照添置资产的工作程序,遵照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流程执行。

五、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应保管好各自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

因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损坏、流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处室的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贵重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责任制。

七、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单位的,离开前必须办结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局机关内部调动的,其保管、使用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随之转移至新处室,并报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作动态登记。

八、机关办公设备与固定资产的报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大型设备或固定资产报废前应邀请有关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出具报废鉴定意见。

九、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的添置、更新、报废、划转、损失,由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一式三份,办公室、资产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各留存一份。

十、由资产管理处牵头,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参与,每年联合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年检,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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