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选3篇】
成员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五、理事会的召开次数,每年召开4次以上。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
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2)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总则农村合作社是依法成立、自愿入社、自愿退出、自主经营、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合作社的内部运行和管理,促进农村合作社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由自愿结合的农民依法组成的经济组织,依法运作,自负盈亏,互利共享的合作社。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农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组织觉悟,增强农民的发展能力。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农村合作社章程进行运作。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第五条农村合作社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第六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所有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听取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计划,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审议合作社章程的修订,决定合作社的重要事项等。
第七条合作社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合作社的会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理事会每年召开定期会议,根据合作社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制定、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作社依法运作、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每年召开定期会议,根据合作社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审计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农村合作社的会员享有合作、共享、共赢的权利,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参与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策,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有权享受合作社的服务和利益。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的会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支持合作社的经营发展,按时缴纳会员义务金,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合作社的效益和经济效益,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成员和管理人员。
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主办经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合法获得的财产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应当以农民合作社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坚持社员自愿、公平互利、法定民主、独立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主管理。
第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和财产不得被合作社成员个人占有,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权限使用和处置财产。
第六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行制定并向合作社成员公示合作社章程,章程应当包括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分工协作、经济管理、决策程序、成员权益、利益分配、退出和解散等内容。
第七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形式,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九条成员大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合作社的所有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应当全体成员参加,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决策。
第十条理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制定和实施合作社的重要决策。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十二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章程所规定的业务相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农业产业链上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养殖、种植、加工、销售等。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4篇)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合作社成员的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由自愿的农民按照互利、平等的原则自发组成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分享合作社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农民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合作共享,逐步形成自治、自负盈亏、自负债务、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企业制度。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五条农民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加入合作社的自愿性,认同合作社的宗旨和理念,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
每个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决策采用简单多数原则。
第七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退出合作社,但需提前通知合作社进行登记。
第八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公开查询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管理决策。
第九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积分制度,对于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为合作社发展做出贡献的成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农民合作社应定期召开成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农民合作社应制定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十三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并向成员公开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农民合作社应按照市场需求和成员意愿经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促进农民合作社和成员的收益。
第十五条农民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应依法纳税,并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
第十六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采购、销售和库存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农民合作社应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成员大会、政府和社会公开监督报告。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农村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农村合作社的规范经营和有效管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的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福利为目的,依法组成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合理布局,提高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依法公平竞争,不得垄断市场,不得采取排挤、限制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福利待遇及升迁考核等,强化组织纪律和规范行为。
第二章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可以选择以村民小组、自然村、行政村、乡镇、县等为单位进行组织。
第七条农村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理事会,日常管理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和主任。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享有参与管理、接受分红、申请退出等权益。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不得以非正当手段干扰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的劳动要求参与劳动,并积极宣传合作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策,并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第十二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制定经营策略和措施,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经营水平。
第十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质量监督和风险防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农民的财产安全和利益。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使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充分保障社员权力,发挥合作社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迁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合作社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1、年度初始,要确定本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保证措施。
2、每年度要与社员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保证社员产品销售,使专业社有充足的货源保证。
3、组织社员学习社法,让每位社员真正懂法用法,行使社员的权力,履行义务。
4、定期组织对农民的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社员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
5、要主动为每位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供销社联系,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
第四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合作社必须有专兼职会计和出纳,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出任,根据实际需设置保管时,应及时设置并且要设置商品保管账簿。
二、合作社所依托企业要和合作社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严禁混合记账。
三、即是依托企业法人又是合作社理事长,工资报酬、费用开支要有明确划分界限。
四、合作社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五、合作社要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搞好核算。
1、要按月进行核算,不得半年、一季度核算一次。
2、对需要逐社员记载或核算的,必须进行记载或核算。
3、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簿,不得以笔记本、会议记录替代。
4、按季度向县农合联报送会计报表。
第五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做好盈余分配。
每个年度终了,合作社若有盈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提取风险金。
4、提取以上三项后的可分配盈余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是____%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
二是前项规定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社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法组织生产,开展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社员的利益,保证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得为政府或者其他单位所有,所有权须由社员共同享有。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自愿组织,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禁止强迫或者诱骗他人加入或者退出。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自愿加入合作社,享有平等权利,按照合作社章程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完善社员自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对社员实行简明、明确、公开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社员的知情权。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良好运行。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农民和其他合作社和组织组成。
第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组织形式为成员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和规模,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法律规定形成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经济活动。
第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拓展相关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
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合作社章程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
第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应当依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认缴出资,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或者额度缴纳资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新形式,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社员共同参与决策,负责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和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经理层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理事会的决策制定具体的经营方案,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二、人员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应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经营特点制定。
人员管理应包括社员管理、职工管理和干部管理。
社员管理包括社员的入社和退社程序、社员权益保障、社员义务和责任等。
职工管理包括职工招聘、培训、评奖、晋升等。
干部管理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
三、资金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遵循合作、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资金管理应包括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和资金分配等。
资金筹措主要包括社员的入股资金以及各种贷款和补贴等。
资金使用应根据合作社的经营需要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
资金监管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资金分配应根据合作社的营收情况和社员的贡献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四、决策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程序应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决策程序应分为准备阶段、讨论阶段和决策阶段。
准备阶段包括问题的提出和信息收集。
讨论阶段包括各个部门和职能人员的讨论和意见交流。
决策阶段由理事会或经理层进行最终的决策。
决策应尽量做到既考虑个体的利益,又综合兼顾整体的利益。
五、责任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制度是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5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入社管理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章程规定的入社条件,向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二、社员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本社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社员在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3、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____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方案实用制度一、组织架构1.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职位,形成明确的三权分立。
2.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3.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
4.总经理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对理事会负责。
二、财务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务法规和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确保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真实、完整、准确。
3.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应定期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接受其监督。
4.合作社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合作社的财务安全。
三、人力资源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作社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2.合作社应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合作社。
3.合作社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合作社应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生产管理1.合作社应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2.合作社应设立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进度的跟踪、产品质量的把控等工作。
3.合作社应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合作社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便于问题的追溯和解决。
五、销售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销售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
2.合作社应制定销售策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计划。
3.合作社应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提高客户满意度。
4.合作社应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提升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风险管理1.合作社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合作社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1.组织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设立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成员大
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理事会、
监事会成员等。
理事会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经济管理制度
3.人员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成员资格管理、职工工资和福利、劳
动纪律等。
成员资格管理制度应规定成员加入和退社的条件和程序。
职工
工资和福利制度应合理设定工资水平,确保职工的合理权益。
劳动纪律制
度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4.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合作社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体,质量是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消
费者满意度的关键。
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农产品的生产标准、质量
检验和监测等措施。
合作社需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产品种植和
加工的质量水平。
5.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注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保护耕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
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应规定合理的耕地利用和轮作制度,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和土地退化。
6.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应规定合作社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义务劳动等,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以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作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完善制度,确保合作社的有序运行和稳定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组织中一种重要形式,其发展对于提升农民收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以下是一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供参考。
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
第三条理事会由合作社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合作社经营活动。
第四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
第五条合作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六条合作社应当根据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制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透明、规范、合规。
第八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九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合作社的安全稳定运营。
第四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管理第十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建立会员激励机制,提高会员参与度和忠诚度。
第五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第六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合作社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定期开展自身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合作社应当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以上是一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确保合作社健康发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社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社员大会决议、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管理合作社财产等。
第七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本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遵守合作社章程;3. 按照规定出资,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成员加入合作社,需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
第十条成员退社,需提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负责,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合法、合规、透明。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财务报表应定期编制,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1.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2. 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3. 农业技术培训、推广;4. 农业项目投资;5. 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业务。
第十六条本合作社业务开展应遵循市场规律,确保成员利益最大化。
第十七条本合作社与成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本合作社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篇1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规范运营。
规范运营可以从登记注册,办公室布局,社员管理,决策规范,业务规范,荣誉添加等几个方面努力改进,目标是按照示范社的要求规范发展。
(一)登记注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是合作社规范运营的第一步。
合作社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个法定注册登记证件。
一般是到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局和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证。
(二)办公室布局办公室的布局一方面是政府检查的重点,另一方面也是发展社员的门面。
规范的合作社布局一般包括室内和室外两部分。
室外部分:门头上要悬挂合作社全称横排,大门两侧门框边上挂合作社牌子、分站牌子等其他牌子,门上一般要贴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字样,窗上要贴合作社的口号和服务,比如“服务三农”“民主管理”“造福社员”等。
室内部分主要是在营业窗口设计上,要避免装修成银行的样子,不要有大的封闭玻璃墙。
一般要体现亲民性。
在墙上要挂上合作社章程、各项管理制度、中央的政策文件节选、合作社宗旨和理念、领导人照片等。
(三)社员管理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管理社员。
凡入社农户,都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复印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发放社员证。
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要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在成员账户和社员证同时记录交易信息,作为年底分红以及申报国家补贴的依据。
社员退社要提前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以合适的形式退还社员股金以及公积金。
总之,无论是入社、交易、分红、退社都要有流程有底案。
(四)决策规范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制定和执行决策事项。
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参加,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用来修订章程、分红、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制定来年发展计划以及增资扩股等重要事项。
社员大会表决要经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每个社员签字生效,要留有会议记录。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五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机制,提高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保障会员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按照“自愿、互利、民主、法人”原则组织成立的农村经济组织,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农村合作社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依据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注重社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社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员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执行有序。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第七条农村合作社依法成立,应设立如下组织结构:(一)会员代表大会:由社员选举产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大决策和选举合作社理事会。
(二)合作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三)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行为,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合作社理事会报告。
(四)合作社负责人:由合作社理事会选举产生或聘任,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八条农村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级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流通畅通和及时反馈。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平等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照合作社规定享受其发展中的利益,合理分享合作经济发展成果。
(三)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监督,对合作社的经济责任有表决和监督权。
(四)根据经济贡献得到公正报酬。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规章制度。
(二)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与合作经营活动,共同经营优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
(三)按照合作社规定的要求交纳会员资金。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模板范文(4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根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坚持“自愿入社、资金入股、利益共享、互助合作”的原则,按照经营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采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包括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六条成员代表大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决议合作社章程、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等。
第七条理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任免由成员代表大会决定。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合作社的经营计划、监督和检查经营工作等。
第八条监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任免由成员代表大会决定。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审计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田耕作、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可以开展农业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性经营活动。
第四章会员权益第十一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资金入股原则,投资股金并享有相应的投资收益;(二)根据劳动创造价值的多少,参与劳动分配并获得相应的收益;(三)享有合作社的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权益;(四)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五)享有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优惠政策;(六)享有退出合作社,收回股金或者转让股权的权益。
2024年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一、归档范围本社所有反映活动情况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章程、管理制度、社员信息、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报告、会计档案、劳动工资记录、经营情况报告、人事资料、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凡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职责档案管理由指定的档案管理员负责,确保本社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性、完整性、安全性及使用方便性。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实行“季度收集整理”与“年度归档立卷”制度。
每年的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此处需补充具体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
档案管理员需根据相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四、资料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每年进行一次档案资料归档,平时立卷归档的资料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本社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需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档案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需由理事长审批,并原则上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
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
六、档案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
档案到达销毁期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并撰写书面销毁报告,经理事会讨论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销毁过程中,档案管理员需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及待销毁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并归档。
销毁登记表需永久保存。
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有监事会成员监督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社务公开制度一、社务公开内容1. 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及监事会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 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及债权债务情况。
3. 社员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其他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的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及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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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
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
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
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
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①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②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七、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3至5人为宜。
民主理财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
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合作社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合作社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
——《论语•阳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