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2018)
住建部令[2018]第37号和31号文
![住建部令[2018]第37号和31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41ced3ec33d4b14e85246881.png)
中国施工B I M第1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第37号2018年6月1日星期五修订背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需要◼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理念。
◼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
◼十七大提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制重大安全事故”◼十八大关于安全工作报告: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有效遏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方式;◼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是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
◼住建部《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五大要点》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调要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18年3月28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启动”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重点从加强建筑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三方面加强治理。
☐是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需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已有九年时间,很多方面亟需明确和调整,以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安全生产领域的五大工作要点: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城市管理监督。
主要内容: 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大及以上事故基本得到遏制;修订的主要内容87号文件共25条(危大)编制专项方案的范围及审核的要求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的范围和程序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要求37号令现文件共七章40条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对专家组的要求相关处罚管理的要求专项方案的内容对勘察单位的相关处罚规定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处罚规定对设计单位的相关处罚规定对监理单位的相关处罚规定对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规定总则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建办质〔2018〕31号原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108a1e22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9a.png)
安全生产实施细则标题: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关系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利。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3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2.1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2建立安全生产知识库: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知识库,包括安全生产手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便员工随时查阅并学习。
2.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事故记录、隐患排查等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3.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3.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4.1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2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更新和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3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体系: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持体系,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18年最新版(资料要求及任务分解清单)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18年最新版(资料要求及任务分解清单)](https://img.taocdn.com/s3/m/cf96a17d58fb770bf68a5534.png)
范围、方式、程序
7
安全部
对应第41项
说明:安全部拟定,并入规章制度汇编,公司审核通过后,办公室发文
责任人:
重点作业场所、关键岗位设 备
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说明:公司各单位、各项目、各部门辨识后形成清单,安全部收集、整理、汇总后拟定,公司审核
通过后发布
说明:安全部拟定,并入规章制度汇编,公司审核通过后,办公室发文
5 责任人:
安全部
对应第41项
56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新进、三类、特种、派遣、 实习等人员教育和培训档案
说明:安全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档案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制度、计划、档案
继续教育、年度再培 训
说明:安全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档案
5
安全部
责任人:
5
安全部、项目部
责任人:
5
安全部、项目部
应急培训、演练的计划和记录
说明:安全部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责任人:
重大风险管控
系统登记记录、备案记录
5 ★★★
安全部
对应第70项
52
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
说明:安全部负责对重大风险通过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和备案
责任人:
53
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系统登记记录
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 登记
说明:安全部负责组织重大风险评估,对经评估确定等级降低或解除的重大风险,通过行业安全生
资格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
32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18年最新版(资料要求及任务分解)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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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说明:安全部拟定,公司审核通过后,办公室发文
责任人:
28
安全教育和培训资金投入计划
人员、设施
管理、现场不同岗位 5-15人
5
安全部、党群部 对应第23项
说明:安全部报计划,财务部汇总后编制,公司审批,财务部、安全部备案
责任人:
培训管理
记录、档案
10 AR
安全部
对应第34-40项
说明:安全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档案
责任人:
38
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人员名单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 训
5
安全部、项目部 对应第29项
说明:安全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档案
责任人:
39
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资料
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新技术、新设备岗位 人员
5
安全部、工程部 、项目部
25
26
档案管理 资金投入 费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档案 说明:安全部负责收集、整理安全工作文件、记录等资料,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档案
15 安全部、办公室 标准化总要求 责任人:
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企业文件
内审
制度、计划
企业第一责任人审批
企业主要责任人、安 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29
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和档案
说明:安全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档案
责任人:
30
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效果评估(改进措施)记
总结、记录
录
说明:安全部对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总结或小结,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安全生产法(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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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018年煤矿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最新)
![2018年煤矿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3a592c42804d2b160b4ec08a.png)
办公室
每月检查一次
徐龙举
一、调 度基础 工作 (12 分)
管理制度
制定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度值班制度、交接班 制度、汇报制度、信息汇总分析制度、调度人员入井(坑)制 度、业务学习制度、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文 档管理制度等
已经制定各种制度,各种制度具有可操作性
调度室
长期保持;每月检查一次
产、运、销、存的统计台账齐全
调度室
每10天检查一次
秦金良
1.每班调度汇总有关安全生产信息 调度汇报 2.按规定上报调度安全生产信息日报表、旬(周)、月调度安 全生产信息统计表、矿领导值班带班情况统计表
每班记录好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并做好汇总表。 按规定做好调度安全生产信息日报表并及时上报、做好旬 (周)、月调度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表、及时对矿领导值班 带班情况进行统计。
调度室
每10天检查一次
秦金良
1.装备调度通信系统,与主要硐室、生产场所(露天矿为无线 通信系统)、应急救援单位、医院(井口保健站、急救站)、应 急物资仓库及上级部门实现有线直拨
调度室
长期保持;每月检查一次
秦金良
通信装备
有线调度通信系统有选呼、急呼、全呼、强插、强拆、录 2. 有线调度通信系统有选呼、急呼、全呼、强插、强拆、录音 音等功能均齐全。调度工作台电话录音保存时间不少于3 等功能。调度工作台电话录音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个月,内部电话录音要及时删除。
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实施细则
一、调度室和办公室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 业的达标工作,对各工区、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的分管的两专业相关内容进行监督、整改。 二、 调度室每旬组织1次煤矿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 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的井下现场标准化检 查工作,并开展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的日常动态检查工作,保持调度和地 面设施专业、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标准化的常态化。 三、调度室组织每月进行1次标准化达标评分工作。 四、在做好由调度室负责的煤矿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资料的同时,督 促办公室、技术部、机电部按周期更新各种资料,提高资料的质量水平,并对相关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五、附表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分工及检查周期表 附表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分工及检查周期表。 六、附表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资料清单 附表四: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资料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31号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31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5f3652913186bceb18e8bb3e.png)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88661b26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3f.png)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
1.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质,并接受过相关培训,了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2. 监理人员应当在现场进行日常巡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监理人员应当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安全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如脚手架、防护栏杆等,必要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改进或修复。
4. 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查,在其中增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跟踪监控,确保计划得以有效执行。
5. 监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施工工具。
6. 监理人员应当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问题,并协调解决相关的安全风险。
7. 监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 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理报告,详细描述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监理工作情况。
9. 监理人员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故,及时组织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10. 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关注和认识。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发布)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发布)](https://img.taocdn.com/s3/m/36b51a46783e0912a2162abb.png)
【法规标题】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发布)【发布部门】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文字号】穗安监规字[2018]1号【适用区域】广州市【发布时间】2018-01-10【生效时间】2018-02-01【关键词】安全,事故与应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安监规字〔2018〕1号市有关部门、各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广州空港委安全监管局、市属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号),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10日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1号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1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ccd4c4fc7375a417876f8fb6.png)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8 年03 月08 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2018 年06 月01 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 年2 月12 日第37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 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 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云南省,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7e60a8fe240c844769eaee36.png)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号 :云建规〔 2018 〕 3 号( 发稿时间: 2018-11-08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企业:现将《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8日(此文件主动公开)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 [2018]31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超危大工程”)范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州市级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市政管线设施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五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并充分结合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因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建设风险。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危大规定》住建部令(2018)第37号
![《危大规定》住建部令(2018)第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8195987aee06eff9aef807a4.png)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8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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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煤矿特别规定第三节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第四节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安字〔2018〕15号)[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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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现将《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8月1日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活动中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相应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第二章危大工程范围第五条危大工程范围包括:(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2018年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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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的员工及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员工、设备及环境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安全生产要求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2. 落实责任,履行义务。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员工要履行相关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3. 连续改进,持续完善。
安全管理工作要与企业发展同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岗位职责,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安全管理工作。
2.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主要成员,集思广益,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难题。
3. 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安全生产标准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操作、维护和紧急处理步骤。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设立安全生产目标,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
4. 针对高风险环节,设立重点管理区域,强化安全监管。
五、安全事故管理1.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 设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迅速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
3. 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六、安全设备管理1.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2. 安装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七、安全环境管理1. 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和有序,消除火灾隐患。
2.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照明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 确保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八、安全意识培养1. 举办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设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安全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安全管理经验分享。
住建部37号令及建质办31号文---原文+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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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
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
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
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01
文件介绍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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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发布)【发布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文字号】苏安监规[2018]1号【适用区域】江苏省【发布时间】2018-01-23【生效时间】2018-02-26【关键词】安全,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2014年发布),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2012年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2012年发布),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规〔2018〕1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23日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新建建设项目,主要指新建、迁建企业的建设项目,或现有企业原址重建或在原厂区内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建设项目。
改建建设项目,主要指现有企业为更新技术、工艺和变更危险化学品品种等,对在役的主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
扩建建设项目,主要指现有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在原址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1号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1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e9560508f7ec4afe04a1dfd2.png)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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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11.07•【字号】内交发〔2018〕794号•【施行日期】2018.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交发〔2018〕794号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8年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我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关键岗位人员诚实守信、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自治区境内从事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含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等级评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从事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的厅直属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各盟市、旗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属地为主”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具体组织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
厅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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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一、生产安全
二、计件考核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生产,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生产实行计件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1、对各种型号产品的生产工序进行分解,根据各工序的劳动强度、技术要求、持续时间等制定工序价格。
2、明确界定各项工序的范围,使各工序之间有序衔接。
3、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分析原因,非人为原因(设备故障、材料质量等)造成的按照工序单价扣罚;人为因素(未尽到岗位责任、不尽心尽力)形成的不合格品,通过修复能够达到工艺要求的,按照工序单价加倍扣罚,不能修复的,重复加倍扣罚。
4、每天由仓库管理员统计每人在各项工序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根据该项工序单价计核当日计件工资。
5、非常规性工作按照技能要求、劳动强度研究确定。
6、计件单价明细表
7、工序单价测算依据
托辊生产:
1.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日薪80元计核,工效包含工具准备及用后清理保养。
2.锯床下料1人,每次装夹焊管3支(圆钢40支),进行上料、对刀、装夹、锯切、下料等,平均每刀用时8.5(25)分钟,每小时加工21根(圆钢96根),折合0.47(0.1)元/根。
3.托辊轴切槽1人,平均每根用时2分钟(含磨光机打磨钻孔),每小时加工30件,折合0.33元/件。
4.托辊轴铣卧扁1人,每件用时5分钟,每小时加工12件,折合0.83元/件。
5. 托辊轴钻孔1人,每件用时2分钟,每小时加工30件,折合0.33元/件。
6. 托辊筒车台阶1人,每件用时2分钟,每小时加工30件,折合0.33元/件。
7. 托辊筒焊轴承座1人,每件用时1.5分钟,每小时加工40件,折合0.25元/件。
8. 托辊筒压装轴承1人,每件用时1分钟,每小时加工60件,折合0.16元/件。
9. 托辊组装1人,每件用时2分钟,每小时加工30件,折合0.33元/件。
10. 托辊喷漆2人,含上下货平均每件用时1.2分钟,每小时加工50件,折合0.2元/件。
11. 三联辊联接2人,平均每组用时2.5分钟,每小时加工24件,折合0.83元/件。
12. 三联托辊打包2人,平均每包用时25分钟,每小时打2.4包,折合8.3元/包。
H支架生产:
1.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日薪80元计核,工效包含工具准备及用后清理保养。
2.锯床下料1人,每次装夹圆管4支(槽钢5支),进行上料、对刀、装夹、锯切、下料等平均每刀用时8(12)分钟,每小时加工30根(槽钢25根),折合0.33(0.4)元/根。
3.成型1人,模具上料、焊接、下货等平均每根用时10分钟,每小时加工6件,折合1.6
元/件。
4.焊接1人,每件用时18分钟,每小时加工3.33件,折合3.33元/件。
5.喷漆2人,每次50件,倒运、摆放、翻动、喷漆、码放等用时300分钟,折合2元/件。
纵梁生产:
1.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日薪80元计核,工效包含工具准备及用后清理保养。
2.切割锯下料2人,每次装夹1支,上料、对刀、装夹、锯切、下料等平均每刀用时1分钟,
每小时加工60根,折合0.33元/根。
3.钻孔3人,上料、装夹、对刀、钻削、下料等平均每根用时4分钟,每小时加工15根,
折合2元/根。
4.喷漆2人,每次50根,摆放、翻动、喷漆、码放、打包等用时120分钟,折合0.4元/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