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著作权侵权判定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制
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制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制近年来,短视频平台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短视频平台上的版权侵权行为频增。
由于短视频的特殊性,版权保护、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相对复杂。
为了规范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侵权责任,中国法律体系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制。
一、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保护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短视频平台作为信息网络传播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版权保护责任。
短视频平台在提供上传、发布等服务时,应当建立健全版权保护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户上传侵权作品,并及时删除、屏蔽涉嫌侵权的视频内容。
短视频平台有义务制定明确的使用规则和服务协议,明确规定用户在平台上的行为以及平台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
一些短视频平台还对上传内容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版权清晰度。
此外,短视频平台还应当加强与版权方的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将侵权视频从平台上清除,并配合版权方追究相关侵权责任。
二、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行为在实践中的认定存在困难。
一方面,短视频平台所涉及的内容繁多,涵盖了影视剧、音乐、动画、综艺等多个领域,对于实际拥有者来说,发现和认定侵权行为十分困难。
另一方面,由于部分短视频平台的特殊技术特点,视频片段的剪辑、合成和处理等特殊操作,使得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更加复杂。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司法实践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认定标准。
根据《著作权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侵权产生的证据,如上传记录、发布时间、侵权视频截图等,证明其作品享有著作权,而被告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的行为构成侵权。
同时,还需考虑作品的原创性、独创性以及固定表达等要素来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三、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责任的追究短视频平台作为信息网络传播者,应当对其用户上传的内容承担审核责任和及时删除、屏蔽侵权视频的义务。
如果短视频平台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对于知悉侵权行为却未采取删除、屏蔽措施的,可以认定其具有过错责任。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著作权是与作品创作相联系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依法享有报酬的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著作权,鼓励创作,保障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
第四条著作权的意思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益。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财产上的权益。
非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利,除财产权以外的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由著作人享有,并可通过合同等方式转让。
第六条著作人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由其具有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创造事实所带来的权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人可以是其员工、职工,但法定或者约定他人著作人的权益不得由此受到影响。
第七条没有作品的著作权。
第八条著作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组成、用各种载体表现的智力成果。
版权合法使用规定
版权合法使用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获取信息、分享内容的主要平台之一。
然而,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和乐趣的同时,我们也需要遵守版权合法使用的规定,以保护版权持有人的权益。
版权是指对创作出来的作品享有的法律保护。
在互联网上,各种文学作品、音乐、电影、图片、软件等都属于版权作品。
这些作品的创作者或版权持有人享有对其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传播等权利。
合法使用版权作品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征得版权人同意:在使用版权作品前,必须获得创作者或版权持有人的明确同意。
可以是书面许可或者明示的口头许可,也可以是通过特定网站或平台上的“授权”功能获得的许可。
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将涉嫌侵权,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2. 注明出处:在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时,应注明出处和署名。
这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一种道德和法律的要求。
注明出处不仅可以显示你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还可以防止他人误以为这些作品是你自己的创作而引发争议。
3. 合理使用原则:在版权法中,存在一个合理使用的原则。
该原则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未经版权人同意,他人也可以以非商业性目的或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式使用他人的作品。
例如,学术研究、评论、新闻报道等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使用是被允许的。
但是,在使用他人作品时,仍需尽量避免侵权行为,尽量不影响版权人的利益。
4. 公共领域的作品:版权有时限,过了一定的时限后,作品会进入公共领域,也就是没有版权保护的状态。
公共领域的作品可以自由使用,不需要征得版权人的同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改编、翻译或再创作等有创造性的使用需要符合版权法的规定,以免侵权。
5. 特殊许可协议:在某些情况下,版权持有人可能会使用特殊的许可协议来规定作品的使用方式。
例如,知识共享协议(Creative Commons)就是一种常见的特殊许可协议,它规定了作品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在使用这类作品时,需要仔细阅读并遵守对应的许可协议。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一)版权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演绎权(翻译权、改变权、注释权、汇编权、制片权),传播权(播放权、表演权、展览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转售的版税权),质押权(二)版权的精神权利:发表权(是否及如何公之于众),署名权(真名、笔名及是否署名),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歪曲、篡改、贬毁作品),收回权(收回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二、版权的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三、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四、版权法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第二节版权保护的客体一、版权保护的对象:主体及客体(一)作品(二)作品的分类: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模型作品(二)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国家机关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公约及WTO 以外国家作者的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公约成员国,与中国没有版权保护协定,如伊朗(三)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保护的客体:出版者权(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权(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录制者权(录音录像作品,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节目)第三节版权的权利归属一、版权的归属(一)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组织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
(二)单位作品(三)职务作品(四)委托作品(五)合作作品(六)汇编作品(七)演绎作品(八)影视作品(九)作者不明:除署名外,原件持有人行使其他著作权“著作权限制”:将中国已发表个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二、版权的继受归属(一)公民死亡后(二)单位变更、终止后(三)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四)作者不明作品的继受第四节版权保护期一、版权保护期的起算二、版权的保护期三、邻接权的保护期对外国录音录像制品按版权保护,不是按邻接权保护,保护水平比国内高(出版物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第五节版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二、邻接权的保护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一)权利限制的原则(二)合理使用(三)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四)版权对邻接权限制第六节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一、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依法自动产生保护二、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对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盗版问题三、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版权侵权的刑事责任,更多采用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不断降低犯罪标准,提高打击力度(2004、2007年的解释)四、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案例:电视纪录片《诗人徐志摩》著作权纠纷案徐志摩,是位才华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其活动于文坛不过十年,但留下了无数令人惊叹的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
版权法介绍
版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其中包含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和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法律法规1.《著作权法》:该法规定了对作品享有的权利、权利的获取和保护、侵权责任等相关内容,划分了著作权的范围和保护期限等。
2.《专利法》:该法规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享有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获取和保护等内容。
此外,还包括了专利的实质审查、专利的无效宣告等相关程序。
3.《商标法》:该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商标的使用与管理、商标的保护等内容。
此外还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等。
4.《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进一步细化了《著作权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包括了作品登记、著作权授权等事项的具体要求。
5.《专利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专利申请的方式和程序、专利实质审查的具体要求、专利权的转让等事项的具体规定。
6.《商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细化了《商标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7.《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禁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
三、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包括:1.《著作权法》全文2.《专利法》全文3.《商标法》全文4.《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全文5.《专利实施细则》全文6.《商标法实施条例》全文7.《反不正当竞争法》全文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作家、艺术家等个人创造的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著作权人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等权利。
2.专利:指对发明,在技术上有创造性,能够实施,并能取得实用性的新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对新品种和外观设计的保护。
3.商标:指用于商品上的标志,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字母、数字、声音等,其主要功能是识别商品来源。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三条【申请专利权】发明者或设计者对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登记】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当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三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第五条【著作权对象】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以独创性表现的学术、文学或者艺术作品。
第六条【著作权权利】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经济权利和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版权的权利。
第四章商标权第七条【商标权】注册商标所在类别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使用权属于注册人。
第八条【商标保护期限】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
第五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九条【植物新品种权】以新种质经育种繁殖所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第十条【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时间】植物新品种权有效期为20年。
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十一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经过规定保密期限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独占权。
第十二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期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七章侵权责任和法律救济第十三条【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赔偿。
第十四条【法律救济】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救济。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法条,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正式法律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实施办法最新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实施办法最新版全文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版权的实施管理办法,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上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非歧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权是发明者或其他权利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六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权属、转让、许可等事项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第七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四年。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权是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十一条: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使用权转让都要依法进行。
第十二条: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续展。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七十年。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第十六条:对于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适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七条: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其持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保密。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由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审判机关依法履行。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三步法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三步法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三步法
中国社科院已故知名学者——郑成思教授提出的“著作权侵权判定三步法”,抽象法、过滤法、对⽐法,在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现总结如下,以供同事、学者参考。
第⼀步“抽象法”。
⾸先要把原、被告作品中,属于不受保护的思想本⾝删除出去。
如果只是创作或设计思想本⾝相同,是不构成侵权的。
作者创作作品的创意,⽆论多么有价值,也仅停留在主观意识阶段,没有客观的表达形式来使他⼈感知,不具有可复制性。
因⽽⽆法传播,也不存在抄袭、剽窃的风险,对它们在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从发⽣,故谈不上保护。
第⼆步“过滤法”。
想知道实⽤新型专利权的期限。
即把原、被告作品中,虽然相同的 但⼜都是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内容删除出去。
因为公有领域的内容,必须留给⼤众⾃由使⽤,其本⾝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是⽆著作权可⾔的。
第三步“对⽐法”。
在经过“抽象”和“过滤”之后,再将被告与原告的作品剩下的部分进⾏对⽐,如被告作品中仍旧有实质性内容与原告作品相同,才有可能认定为侵犯著作权。
当然,此时还需进⼀步论证被告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是否接触过原告的作品 原、被告作品的相似是否属于创作上的巧合等等。
该三步法的主要⽬的在于:在判断被诉⼈的作品是否侵权时,不能仅凭外表特征的相似与否加以认定,⽽应当分三步⾛ 从实质上来加以认定。
⼀个作品侵权的案件在进⾏以上的三个步骤之后,⼀般会呈现出案情发⽣的真实情形,从⽽帮助法官进⾏正确的判断。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是法律赋予创作者的权利,保护创作成果不被他人侵犯。
在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析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作者对某一具体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展览权和放映权等。
这些权利旨在保护作品原创者的利益。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以及软件、建筑设计等创作成果。
不论作品的形式和表现方式如何,只要属于创作成果,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三、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著作权的取得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首先是原创作品,只有满足原创性的要求,才能获得著作权;其次是作品的登记备案,通过在版权登记机构登记备案,可以进一步保护著作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逝世后的50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为50年。
四、著作权的权利及限制著作权的权利是对作品的独占性控制权,创作者可以决定自己作品的出版、发行等行为。
但著作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合理使用和引用、新闻报道、教育科研、公共利益等方面的使用,并没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此外,著作权保护也不包括一些思想、原则、方法等。
五、著作权侵权责任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权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著作权侵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被侵权方可以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同时,一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涉及刑事责任。
六、著作权的国际保护著作权保护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我国也参加了国际版权保护的相关公约,在国际范围内维护著作权的权益。
同时,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也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版权保护协定,加强了国际著作权的保护合作。
结语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利益,推动文化创作的繁荣发展。
在实践中,各方需加强对著作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权法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版权对象:该法规定了著作权对象的种类,包括文字、口述作品、音乐、戏剧、艺术、摄影、电影、电视节目、计算机软件等。
著作权人:该法确认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定义了著作权人的范围,包括作者、合作者、继承人、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保护期限:该法规定了不同类型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例如,个人著作权一般持续到作者去世后50年,企业计算机程序著作权则持续50年。
著作权使用许可:该法规定了著作权使用许可方式,包括独占性许可和非独占性许可,并对使用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做出了详细说明。
侵权责任:该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维权措施:该法规定了保护著作权的措施,包括行政执法、民事诉讼、刑事追究和行业自律等。
综上所述,该法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新和发展,同时也规范了著作权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条文
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新)(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3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4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侵权纠纷案例解读
案例:版权侵权纠纷案例解读案例一:李某盗用他人照片发布在社交媒体上事实经过:李某是一名普通大学生,他从互联网上下载了一张美丽的图片,随后将图片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并宣称这是他自己的作品。
该图片的真正作者是王某,当她看到李某盗用了她的照片后,怒不可遏,并随即联系了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解读:在此案件中,李某盗用了王某的照片,并声称其为自己的作品,这触犯了版权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他人非法复制、发布他人作品或者其他方式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针对这一案件,王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保留并妥善保存自己发布作品的证据,如原始照片的拍摄时间、地点等。
2. 积极取证,比如通过截图、存证等方式保存发布照片的相关信息,以便证明李某的侵权行为。
3. 寻求法律援助,委托专业律师起诉李某侵权行为,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案例二:张某在网络上私自传播他人音乐作品事实经过:张某是一个音乐爱好者,他从互联网上下载了一首热门歌曲,并将其上传至自己的个人网站供他人免费下载。
这首歌曲的原创作者是刘某,他发现了张某的侵权行为后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音乐作品是属于作品的凡例,享有著作权人依法对该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表权、改编权、演奏权、展览权、表演权和放映权,并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张某未经刘某的许可私自传播他人音乐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建议:刘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 保存原始音频文件以及发布照片或视频等证据,以便证明该音乐作品的原创性和自己的权益。
2. 与律师沟通,起草侵权通知书并正式向张某发送,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
3. 如有必要,提起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小明制作游戏使用了他人的游戏角色形象事实经过:小明是一名游戏爱好者,他开发了一款游戏,其中包含了一些其他游戏中的经典角色形象,如超级玛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和创新。
该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的取得和终止、著作权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的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该法律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符合以下条件的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1.原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表现形式:作品可以以文字、口述、图形、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等形式表现。
3.实现录音录像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摄影、电影的表演及其他表演活动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作品受到保护。
4.国籍要求:作品必须是中国国籍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创建的。
同时,中国不与任何其他国家建立著作权受保护的互惠机制。
5.创作时间:作品必须是完成创作后的具体表现形式,未经表现的想法、构思等不受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于自己的作品享有一系列权利,其中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和翻译权等。
三、著作权的取得和终止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创、继承和合同等三种情况。
1.原创:著作权人通过自己创作的作品取得著作权。
2.继承:著作权可以继承给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并保持相对持续的时限。
3.合同:著作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
著作权的终止条件包括著作权期满、著作权人主动放弃、法定终止等。
自著作权取得之日起,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50年。
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则以合作者中较后去世者的终身再加50年计算。
四、著作权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1.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署名权: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他人在使用自己的作品时,标明作者姓名。
–修改权:著作权人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新闻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法规
新闻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新闻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方式,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新闻作品的创作和传播,难免会涉及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问题。
因此,了解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对于新闻从业者和新闻机构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新闻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新闻作品版权的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著作权法,新闻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拥有作者的著作权。
其他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传播、展览、表演、制作衍生作品等。
这意味着,对于未经许可,媒体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载、编辑或修改他人的新闻作品。
著作权法的实施对于维护新闻作品的创作积极性和保护作者的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网络传播相关法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闻作品的传播方式日益多样化。
因此,相关的法规也不断完善。
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网络传播者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权利,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这意味着,在网络传播新闻作品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不能侵犯他人的版权。
三、引用和转载的规定为了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法律对于引用和转载也做出了一些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引用他人的新闻作品时,必须注明出处,并且不得超过合理使用的范围。
同时,对于转载他人的新闻作品,需要获得原作者的许可,并支付相关的报酬。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新闻作品的原创性和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了著作权法之外,还有一些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对于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商标法》和《专利法》等法律对于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者所拥有的商标和专利进行了保护。
这些法规的实施,不仅保护了新闻机构的知识产权,也促进了新闻作品的创新和发展。
五、维权机制和救济措施在侵犯新闻作品版权和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音乐版权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国家版权局公告(第1号)
国家版权局公告(第2号)
国家版权局公告(2011年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复函
国家版权局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法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
2003.1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音乐著作权使用费问题的复函_全文
2012.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_全文
(刑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标准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标准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标准:
1.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2.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
3.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
4.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
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著作权是知识⽂化产权中较为重要的⼀部分。
著作权侵权是指⼀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享有的著作⼈⾝权、著作财产权的⾏为。
在我国的《著作权法》对此进⾏了具体的规定。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您清楚吗?店铺⼩编就这个问题给⼤家进⾏解答,欢迎阅读。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著作权侵权⾏为指未经著作权⼈同意,⼜⽆法律上的依据,使⽤他⼈作品或⾏使著作权⼈专有权的⾏为。
2、凡⾏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所规定的⾏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财产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为。
3、著作权侵权⾏为须具备的条件(1)有侵权的事实即⾏为⼈未经著作权⼈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条件,擅⾃使⽤著作权⼈的作品,以及表演、⾳像制品和⼴播电视节⽬。
(2)⾏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种绝对权,任何⼈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对其侵权⾏为及其后果所抱的⼼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4、著作权侵权⾏为的特征(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3)侵权⾏为表现为使⽤他⼈作品的⾮法性。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著作权侵权⾏为构成要件从侵权⾏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过错”,两⽅⾯来分析,在适⽤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为的违法性:(加害⾏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
就基于⽆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为⽽⾔,由于不考虑为⼈是否有过错,因⽽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
造成损害事实的⾏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为⼈才负有赔偿责任。
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为⼈承担赔偿责任。
⽆论⾏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为。
2、损害事实。
它通常是指侵权⼈所实施的⾏为客观上给受害⽅带来了伤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中对著作权侵权判定中做了相关法律法规。
下面来看看著作权侵权判定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二十一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著作权的图书的;
……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侵权判定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介绍。
版权登记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
每位版权作者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汇桔网就是一家立志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版权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我们努力让每位作者的版权权益都能得到维护,并能从版权中实现作者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