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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及范围1.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1. 院长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总责。

2. 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修理、使用及资料档案管理。

3. 总务科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办公家俱、家电等的安装、修理、使用及资料档案管理。

4.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报告、分析等工作。

5.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直接责任。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审批1. 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2)确保资产质量,性能优良;(3)注重性价比,合理控制成本;(4)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2. 购置固定资产,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科室提出购置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设备科或总务科;(2)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后,报财务科进行成本核算;(3)财务科核算后,报院长审批;(4)购置合同签订,履行相关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1.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2. 使用科室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如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设备科或总务科,由其负责维修或更换。

六、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1. 固定资产盘点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财务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

2.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数量、价值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 对报废、丢失、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报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1. 固定资产报废,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设备科或总务科;(2)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后,报财务科进行成本核算;(3)财务科核算后,报院长审批;(4)报废合同签订,履行相关手续。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调配、报损等环节的手续,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超一年,低值在一年以内②价值高低③核算科目都不同)(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及其他。

(1)房屋和建筑物,指产权属于医院的房屋、建筑物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

如:业务用房、行政用房、后勤用房、职工宿舍及食堂等。

(2)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

如:CT、X光机、B超、实验仪器等医疗设备。

(3)通用设备,指常用的办公和事务方面的设备。

如:计算机、办公设备、车辆、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

(4)文物和陈列品,指博物馆、展览馆等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

(5)图书档案,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指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

如公办桌、文件柜、沙发等。

以上固定资产都应按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即固定资产国家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核算。

第二章权责划分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坚持“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结合,用和管结合,账实相符”的原则。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范围第四条人民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食堂、锅炉房等;(二)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三)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四)图书: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五)其它设备: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本制度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一)购买、接受捐赠、调拨、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二)经批准报废后恢复使用的固定资产;(三)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资产申购与采购第六条资产申购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申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申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七条资产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可靠、性能优良、价格合理;(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保管第八条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资产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资产安全、有效运行。

第九条资产保管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完好无损。

第十条资产使用部门与保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资产处置与报废第十一条资产处置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严格审批,规范流程;(四)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第二章设备固定资产分类第四条医院设备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三)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四)其他设备:指以上类别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入库第五条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设备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设备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第七条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固定资产入库单》,报财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设备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与保养第八条设备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设备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保养工作。

第十条设备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设备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与盘点第十一条设备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故无法修复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二条设备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对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设备固定资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医院的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完整性和安全性,并提供最佳的资产管理体系。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

2. 术语定义•固定资产:指医院长期拥有、用于经营活动并预期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的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指派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3. 资产管理流程3.1. 资产申请与采购•所有固定资产需求必须通过申请表格提交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评估资产请求,包括预算和需求分析,并报审批机构审批。

•资产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政策和管理规定进行,确保采购程序的透明性、公平性和合规性。

3.2. 资产入库与登记•固定资产在到达医院时,接收人员应立即将资产送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员将新到资产进行验收,并创建资产登记册,记录资产的详细信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供应商等。

•资产登记册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 资产使用与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每个固定资产都应有明确的使用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责任人应按照医院规定的使用原则和流程使用固定资产,禁止私自转借、拆卸或移动固定资产。

3.4. 资产维护与保养•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建立维护计划,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维护计划应包括日常巡检、定期保养和紧急维修等内容,并记录维护的时间、人员和细节。

•维护计划应根据资产类型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3.5. 资产报废与处置•固定资产到达其预期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员应提前做好相关报废手续和程序,包括编制报废申请、报废评估和报废审批等。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医院的处置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内部转移、捐赠、出售或报废处置。

4. 资产管理责任•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医院的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完好性和有效使用,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包括设备、房屋、土地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医院的设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资产的登记、管理、维修和报废等。

第四条医院每年需要进行资产盘点,并将结果报告给医院管理层。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章资产的登记与分级第一条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房屋、土地等,都需要进行登记。

第二条资产的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

第三条资产分为三个级别:一级资产、二级资产、三级资产。

一级资产:价值超过100万元的资产,包括重要的医疗设备、核心技术设备等。

二级资产:价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资产,包括一些中等价值的医疗设备。

三级资产: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资产,包括一些辅助设备、办公器材等。

第四条医院的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资产的级别,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和记录。

第三章资产的维修与保养第一条医院的固定资产需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修和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可以由医院自行进行,也可以委托外部单位进行。

第四条维修和保养记录要详细记录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维修后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资产的报废与处置第一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当无法继续使用或已经过时,需要进行报废和处置。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资产报废和处置的程序和规定。

第三条资产的报废需要经过医院管理层批准。

第四条报废资产的处置可以通过拍卖、捐赠、报废处理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报废资产需要进行记录和报表,包括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置方式等。

第五章资产的使用与监督第一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只能在医院内进行使用,不得外借或擅自移动。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使用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发挥其价值,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固定资产主要指由医院购置,用于长期生产经营活动,并在一定期限内带有使用价值和原形不变的非流动资产。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先进行购置审批,然后实行登记、使用、维护、保管和清查,做到分类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购置审批第四条医院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填写购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购置依据和技术指标。

第五条购置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购置。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购置。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应明确,审批标准应统一和公开,审批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三章登记第七条医院购置固定资产后,应将其进行登记,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八条医院固定资产的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原值、取得方式、供应商、入库日期、采购合同编号、使用部门、存放位置等。

第九条医院固定资产登记审批应进行核对,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医院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正常的使用与保养,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存在问题或需要进行检修或更换,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五章维护保管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维护保管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巡查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六章清查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确认固定资产的存在与状态。

清查应实行全院范围的盘点,结果应进行记录。

第十六条清查人员应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填写相应的清查报告。

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保管和处置行为,保障医院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以下五大类:(一)房屋及建筑物类:指医院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业设备类: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

(三)一般设备类: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图书类: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

(五)其他固定资产类: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和验收第六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采购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明确采购设备的必要性、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质量、售后服务、培训等内容。

第九条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合规。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保管应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保管。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固定资产盘点和处置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的原则,经医院审批后进行。

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护医院资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仪器等各类固定资产。

三、管理责任1.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确定固定资产管理的总体方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流程,并组织实施;3. 各科室负责具体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使用、保养和报废等工作;4. 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不流失。

四、固定资产的获得与报废1. 固定资产的获得应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经过审批和核准后方可采购;2. 固定资产的领用应填写领用单,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上登记;3. 固定资产的报废须经过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医院的固定资产报废标准;4.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转让。

五、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台账管理1. 医院应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台账;2. 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比对实际情况与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六、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1.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资产,保持资产的良好状态;2.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3. 对于易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加强维护工作,减少损坏和报废率。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1.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处置;2. 处置的固定资产应经过评估并进行书面报告,由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处置;3. 处置所得资金应上缴医院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八、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 部门领导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地利用和保值增值,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固定资产指为医院生产活动提供长期使用的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机器、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规、安全、高效、规范的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医院设立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具体责任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主管负责。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第五条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应当进行登记管理,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六条固定资产登记应当按照分类管理,分为建筑物、设备、机器、交通工具等类别,建立相应的资产编码。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保证资产的准确、完整、及时性。

第八条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应当在购置后及时登记,包括资产的来源、购置日期、购置金额等信息。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减值或报废应当及时登记,包括减值或报废的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移交、借用应当登记,包括移交或借用的原因、使用期限等信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闲置、封存、变卖等情况应当及时登记,相关方需经过审批。

第十二条对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核对,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合理、有效地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良好使用。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使用,确保设备操作正常。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批和登记,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转让、借用。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应当及时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应当加强,设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有效地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管理一、医院固定资产的采购应经过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审核,并以经费汇款单为凭证。

二、采购固定资产需经过招标或比价程序,并严格按照招标或比价结果采购。

三、医院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制定采购合同,包括价格、数量、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采购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标明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原值等信息。

第三章使用管理一、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医院应制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数量、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

二、保管与维护使用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良好的保管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如发现资产有破损或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借用与调拨对于需要借用或调拨固定资产的情况,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借用方和出借方应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借用期限、使用条件等。

四、资产盘点每年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应与实际台账比对,发现的差异要进行核实处理,并填写盘点报告。

第四章维护管理一、固定资产的保险医院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以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保险应包括资产的全险和盗抢险等保险内容。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折旧核算,并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凭证。

三、更新与淘汰对于损坏、老化或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淘汰或更新,淘汰资产应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淘汰处理。

第五章处置管理一、固定资产的处置医院固定资产应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包括委托拍卖、转让、报废等方式,并编制处置报废凭证。

二、处置收入的管理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结算,明细登记入账,并进行使用绩效评价。

医院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医院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三)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四)定期盘点,及时调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范围包括:(一)医院各部门、科室、实验室、教研室等内部使用;(二)医院对外合作、科研、教学、培训等外部使用;(三)医院内部调剂、捐赠、报废等特殊使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程序第五条固定资产使用前,应办理以下手续:(一)由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使用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二)使用科室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订《固定资产使用协议》;(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领用手续,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登记簿》。

第六条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人员应熟悉固定资产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二)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固定资产的完好,不得随意拆卸、改装;(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位,保持场地整洁;(四)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损坏,应及时上报,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责任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一)使用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固定资产的使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二)使用人员对所使用固定资产负有直接使用责任;(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负有监督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盘点与报废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一)盘点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局部盘点;(二)盘点方法:采用实地盘点与账务核对相结合的方式;(三)盘点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应遵循以下程序:(一)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原因;(三)医院领导审批报废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四)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____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条总务科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负责总账,总务科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科室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卡。

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条固定资产购建实行论证制度。

要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对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

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第四条加强固定资产购建与验收的管理控制。

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等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取得固定资产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办理固定资产增加入帐手续。

第五条医院在用固定资产管理,由各使用科室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科室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自外借、调换,如需调换时,由总务科办理调拨手续。

第六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总务科及各使用科室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填制报废固定资产申请表,报院长审批后处理,大型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办理调账减值手续。

第七条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

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年度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八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经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在____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医院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行,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明确责任;2. 优化配置,提高效益;3. 严格审批,确保安全;4. 定期盘点,及时更新。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 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类;(2)专业设备类;(3)一般设备类;(4)图书类;(5)其他固定资产。

三、各部门职责1. 采购科: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账,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 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的建账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账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 使用科室: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

4. 后勤保障部: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账,实行账、物分管。

5. 质量控制科: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质量监督。

四、固定资产管理流程1. 购置:采购科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采购。

2. 验收:财务科、质量控制科、使用科室共同参与验收,确保资产质量。

3. 入库:采购科将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移交给财务科进行入库登记。

4. 使用:使用科室按照规定使用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5. 盘点:财务科定期组织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6. 报废: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造成资产损失、浪费或流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我院为开展医疗业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活动而购置或自建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房屋及建筑物类:包括医疗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2. 专业设备类:包括医疗设备、检验设备、教学设备等;3. 一般设备类:包括办公设备、家具、车辆等;4. 图书类:包括医学书籍、期刊、电子出版物等;5.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无法归入上述类别的其他长期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五条我院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和监督。

第四章固定资产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第十条采购的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符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3. 质量可靠,性能稳定;4. 价格合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并通知相关科室参与验收。

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使用科室应制定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第十三条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六章固定资产盘点与处置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盘点中发现固定资产数量、价值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的门诊楼、住院楼、办公楼等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设备、科研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4、图书:指医院图书馆收藏的各种图书、期刊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固定资产,如家具、交通工具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职责(一)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等专用设备的采购、验收、维修、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二)总务科负责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家具、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1、负责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账目,确保账账相符。

2、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四)使用部门1、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2、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设备科和总务科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资金情况,制定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采购1、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和医院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购置计划和采购合同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新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新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医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医院固定资产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2. 规范化、制度化: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规范化、制度化原则,确保管理有序、高效。

3. 安全可靠,保值增值: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可靠,实现保值增值。

4. 公平、公正、公开:固定资产管理应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三、固定资产范围1.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设备。

2. 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设备。

3. 房屋及建筑物:医院自用房屋及建筑物。

4. 图书资料:用于医院业务工作的图书、资料等。

5. 其他固定资产: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经批准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资产。

四、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由院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等组成。

2. 设备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维修等工作。

3.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总账核算、二级明细分类账核算、定期清查盘点等工作。

4. 后勤保障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存放、维护、废旧资产回收等工作。

五、固定资产管理流程1. 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前,需进行可行性论证、考察,确保采购符合医院实际需求。

2. 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后,设备科负责验收,确保设备质量、数量符合要求。

3. 保管:固定资产入库后,设备科负责保管,确保设备安全。

4. 调配:固定资产根据工作需要,由设备科负责调配。

5. 维修:固定资产出现故障,由设备科负责维修。

6. 清查盘点:财务科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7. 报废: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由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报废。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医疗业务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和保值增值。

第四条公立医院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使用、维护、处置等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与核算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

包括:(一)房屋及建筑物类;(二)专业设备类;(三)通用设备类;(四)家具用具装具类;(五)图书类;(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六条公立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便于管理。

第七条公立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预算金额和采购方式。

第十条公立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验收制度,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资产入账手续,确保资产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公立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人和使用要求,确保固定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公立医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公立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维修制度,明确维修责任人和维修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维修及时、质量可靠。

第五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十五条公立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处置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出售、捐赠等处置行为。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三)规范流程,确保资产安全;(四)定期盘点,及时更新。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及标准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类;(二)专业设备类;(三)一般设备类;(四)图书类;(五)其他固定资产。

第五条医院固定资产标准:(一)房屋及建筑物: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二)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专业设备;(三)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一般设备;(四)图书: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图书;(五)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责任制,各部门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七条采购科职责:(一)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二)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三)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第八条财务科职责:(一)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和按类别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的建账和核算工作;(二)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账目核对工作;(三)实行会计监督。

第九条后勤保障部职责:(一)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账;(二)实行账、物分管。

第四章固定资产购建与验收第十条固定资产购建实行论证制度,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对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购建验收:(一)采购科负责组织验收;(二)验收时,应检查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三)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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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一、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范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

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

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

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

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

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十一、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

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

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二、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院资产,保障和促进医院医、教、研等方面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医院会计》和《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我院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国家拨给医院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法律法规等确认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监督检查、统计、综合评价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具有通用性的及非械字号设备的管理,其他专用设备(含实验室设备)由设备科管理,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二)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的分类统计、明细账、卡管理,确保明细账与实物相符;(三)监督、检查各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五)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六)对归属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分类账,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实物账相一致;(三)协助设备科、总务科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实物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四)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资产的处置情况进行上报,并根据上级部门审核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占有或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医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对本部门领入或使用的物资,负有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责任。

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是该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可以授权管理,但不能免除责任。

(二)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并定期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账、卡、物进行核对,开展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登记和填报设备使用数据。

(三)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参与本部门资产的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工作。

(四)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五)接受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十条固定资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购建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的各种房屋、设备、仪器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根据有关规定,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一)房屋及建筑物。

指医院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车房、职工宿舍、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业设备。

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院的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具体分类如下:医院专用设备分类表设备分类名称备注医用电子仪器心、脑、肌电图、监护仪器、起博器等光学仪器及窥镜验光仪、列隙灯、手术纤维镜、内窥镜等医用超声仪器A超、B超、M超、UCT、超声净化设备等激光仪器设备激光诊断仪、激光治疗仪、激光检测仪等医用高频仪器设备高频手术、高频电凝、高频电灼设备等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电疗、光疗、体疗、水疗、腊疗、热疗等高压氧舱中医仪器设备脉相仪、舌色相仪、经络仪、穴位治疗机医用磁共振设备永磁型、常异型、超导型等医用X线设备普通X光线机、CT、造影机、数字减影机、X光刀高能射线设备直线、感应、回旋、正电子加速器等医用核素设备核素扫描仪、SPECT、钴60机等生化分析仪电泳仪、色谱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化验设备血氧分析仪、蛋白测定仪、肌肝测定仪、酶标仪体外循环设备人工心肺机、透析机等手术急救设备手术台、麻醉机、呼吸机、吸引器等口腔设备牙钻、牙科椅等病房护理设备病床、推车、婴儿暖箱、通讯设备、供氧设备等消毒设备各类消毒器、洗刷机、冲洗机等其他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等(三)一般设备。

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的家具、交通工具等。

(四)图书。

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

(五)其他固定资产。

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医院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一)购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购入固定资产的原价包括购买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税金(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贷款利息(专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银行借款利息)等。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得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二)新建的房屋建筑物。

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

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冲减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原值,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四)自制的固定资产。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进入固定资产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

接受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重置完全价值是指医院在取得无法确定原值的固定资产时,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以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计价。

(八)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得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或合同、协议计价。

(九)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十)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计;(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五)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记账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固定资产应建立三账一卡制度。

具体要求:(一)财务科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每月必须与财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账账核对工作,确保账账相符;(二)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即设备科、总务科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分类分户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码、经济技术指标和使用变动情况,完善固定资产档案,确保账卡相符;(三)使用部门设置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台账,即固定资产明细账,详细登记其类别、品种、数量、金额、领用日期、使用人、维修等具体情况,并会同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账、卡、物核对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保管和保养制度,各使用部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十六条资产使用部门科室的第一负责人是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制度》(见附件1)的要求,具体落实使用保管直接责任人,规范管理科室的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

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归口管理部门对精密、贵重及易发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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